一個很有能力的員工,經常遲到,應該予以辭退嗎?


我覺得決策的邏輯順序應該是這樣:

單純說:「你要一個上班準時但是沒有能力的人做什麼呢?」或者「與其要一個不服管教但本事牛逼的人,還不如要一個踏踏實實本事平平的人。」的都是耍流氓。

當然我做的圖只是很簡單的邏輯;實際上這樣一個人事決策要考慮的因素還有很多。

PS: 如果一個公司下有多個團隊,且不同團隊適用於不同原則;請將以上答案中的公司自動替換成團隊。


以前有個同事,每天早晨11點上班,嚴格來說是遲到大王(當然他晚上9、10點走)。他是整個團隊生產力最高的員工,據他自己估算是別人三倍(別人改不了的 bug ,解決不了的問題都轉給他)。

我覺得首先應該考慮的,是如果你們的工作時間是固定或者半彈性(完全彈性就不存在遲到一說,但通常對團隊協作要求高的公司不適用),而他的遲到的確影響了工作中的協作,就想辦法幫他解決這個問題,而不是想到辭退。「幫他」。

所謂立威其實是本末倒置,你需要的是能幹的人,單個的以及集體的,而不是一條線。

大公司如 IBM,會區分不同崗位,例如研發職位,一般是彈性工作制(實質並不是完全彈性,而是有區間),而行政等職能部門,則有固定的考勤制度。

我們平時是半彈性的,每天有固定的集合時間,但是允許「有情況」。

關於考勤打卡這事本身,之前寫過另一個更詳細的答案: 員工代打卡怎麼辦?


我每天上班都遲到。

於是,每天就晚走一段時間。


看你的團隊是什麼樣的人。執行什麼樣的任務。

創意,設計和技術人員往往習慣晚上工作。其中的佼佼者往往有較高的學歷和較強的個性。而好的營銷和執行人員則有更強的適應和協作能力。生產線的工人則相對缺乏自我驅動,需要更嚴格的管理。

設計研發等任務往往有相對長期的時間表,固定的會議之外,獨立工作的任務比較多。營銷人員則需要經常碰面 Update 公司內外最新的情報,頻繁的頭腦風暴。而產線生產這種東西開工的時間缺人則是不可接受的。

最後,公司的協作能力也是要考慮的因素。是否有完善的移動辦公的工具和流程?是否有完善的遠程會議系統?是否有非簽字的授權機制?

所以,即使一個公司,給予不同的團隊不同的規則也是很重要的。一切為了更高的產出。

脫離這些具體情況,單獨談規則,人,任務甚至公司文化,都是耍流氓。


「打卡是最沒本事的管理辦法。」

一個高效的公司,一個讓員工普遍能找到自我存在感的公司,一個制度靈活的公司,都不會用打卡這種低效且詬病的方式去限制員工的。

通過企業管理及員工培訓,讓員工認同自身的重要性及能為企業貢獻的價值,讓員工在企業中發現集體感,並且給予員工充分彈性靈活的工作時間,創造寬嚴並存的工作環境。

讓員工感受到:

1. 遲到永遠不可恥,完不成當天的工作才是無能;

2. 公司永遠理解你,同時員工也要理解公司,並用加倍的熱情和態度去回報公司;

3. 公司不會拘泥於小節,但若因小的行為習慣影響到工作或者大局,公司會非常嚴厲,這樣優秀的員工會調節好自己。

當然如果一個企業開始出現經營不善,人心渙散的時候——還是打卡吧;當然,這其實也解決不了什麼根本問題。

從來不覺得一個因為遲到而感到壓力甚至被扣獎金的員工,能投入多大的幹勁再去工作。只有讓員工開心自如的工作,才能創造最大的收益。

很多運轉良好的外企,根本沒有打卡這一說,遲到的員工也都會自覺在下班的時候補回時間。


這樣的員工你有幾個?

如果只有一個,他幹了兩份工,雙倍收益,你狠心辭退么?

最好就是加他薪水留住人,然後遲到按照規定扣薪水。

他要是在乎錢,就不會遲到了。


-

成大事者不拘小節,有才的人有時候是有點怪脾氣,但只要工作盡心用著順手不就好了么。有了這個包容心,才能好好地做領導。

從好的方面想,遲到是不是因為工作到比較晚。(在律所的朋友有此事)

或者是,工作任務不夠,反正來半天就做完了。

還有就是,雖然遲到,可能下班也晚啊,有些人就是夜貓子型。(工程師有此事)

再說也不是只有辭退一種方法。你實在介意就客客氣氣地談一下,問問是不是有什麼困難,是不是工作得比較晚啊。再說說你的難處,你看別的同事都看在眼裡,這樣我想照顧你也擔心別人有意見不是。這樣很可能他反而不太好意思了。

所謂先禮後兵,反正你要開除她也是一句話的事,真走到那個地步也就不用上來提問了。

既然是很有能力的員工,也應該是有事業心的,好好地調動他的積極性,比懲戒什麼的好很多。

每天醒來,都是因為有夢想要追逐。營造這樣的工作環境,不是更好么。

++看大家討論這麼熱烈補兩句++

光有業務能力沒有其他能力的人適合被領導。又有業務能力還德高望重的最後要把領導幹掉。所以有缺點的人才不可怕,沒缺點的能人領導才該背心發汗呢。

勸題主包容是上面這個理,當然要職場奮鬥的同志們不要恃才傲物的比較好。要不你以後可領導不了別人哦。

-


建議把下班不準時走的員工一起辭退。


你用牛人,是為了讓他準時上班,還是出色超預期完成工作?


這個世界上什麼人毛病多?有能力的人。

這個世界上什麼人少?有能力還願意給你幹活的人。

對於有能力的又願意給我幹活的人,遲到這種小事情都是我去人事部門搞定的。


隨你。

你是領導,有責任承擔用人與否的風險。

留著:體恤下屬,愛才,不拘小節。

開除:管理嚴格,立威,制度優先。

各有利弊。無論哪種選擇,都不要因人而異——意思是,你需要這人就不拘小節,你不需要那人就舉制度大棒。


給題主公司跪了,肯定是特別牛逼的公司,牛逼到會因為一個能力非常強的人經常遲到而考慮辭退他。

我一般遇到牛人下屬考慮的事情都是,卧槽,今天發工資了,他明天不會提辭職吧?最近他過的還開心吧?我說話沒得罪他吧。。。


你怎麼看出他有能力的,這裡有兩個判斷方向幫助你決策

1.如果你所說的他很有能力,是在你公司工作的時候體現出來的,讓你認可,同時創造價值,留之。

2.如果你所說的他很有能力,是在他的資歷和嘴巴上體現出來的,沒有為公司創造價值,趕之。


試問:你要一個上班準時但是沒有能力的人做什麼呢?


很多處於管理崗位的人,為了管理而管理,而不知道管理的目的何在。

管理的目的何在?就是利益最大化。若此階段彈性上班能給公司最大化利益,你就推行彈性上班,若某個階段整齊劃一上班時間,對公司更好,就整齊劃一的上班,不從者殺——當然,你可以再建個體制外的團隊。

這個世界沒有什麼不可逾越的準則,一切皆為目的而服務,要用活的腦子看問題。


先問題主一個問題:人家加班的時候你給加班費了么?

------------------------------------

沒想到要過一百了. 那我就解釋一下, 我為什麼會有這麼一個答案.

很簡單, 就是我現在這份工作我入職的時候, 老闆就告訴我, 我們到崗的時間是比較靈活的, 因為我們晚上不時會需要晚走, 沒有加班費, 所以到崗就相對靈活.

剛入職那一個半月, 剛到一個新城市, 我又住的比較遠, 所以經常晚到個十幾分鐘, 這樣的政策算是幫助我很好地度過了新入職的時間, 對此我還是比較感激的. 後來我乾脆搬到公司旁邊, 走路20分鐘就能上班的距離, 根本就沒有必要遲到, 當然加班費還是沒有, 算是對公司的報答.

好,我不是想炫耀我有個多麼有人情味的工作, 更沒有讓題主複製我這個例子的意思.

我現在只想說, 題主的思路怎麼這麼奇怪.

排在前面的答案分析了那麼多其實也沒啥必要, 因為沒有足夠重視這個前提--"一個很有能力的員工", 天啊! 如果我是一個僱主, 我一輩子都不會哪怕去動一次念頭考慮要不要把一個真正有能力的員工裁了, 我會千方百計的想怎麼把他留住, 然後在合適的職位充分發揮他的作用, 讓他為我賺錢啊賺錢! 只要他為我賺錢了, 我管他遲到一個小時還是兩個小時, 很可能他晚上為此多工作三小時四小時勒!

遲到就想要不要辭退, 說白了作為管理者你是懶政喂, 為了簡單方便錢都不要了喂.

說實在的, 你真hold不住他, 想把他搞掉的話, 我給你想個辦法. 只要他真是你說的很有能力, 你把他簡歷發給我, 我發給我的獵頭朋友把他挖走, 這樣你也省心, 我還賺一筆中介費.

你說如何?

ps: 這是我第一篇過百的回復, 能不能幫忙把這個被摺疊的答案也贊過100, 已經90了: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768643/answer/16152305

謝謝. 歡迎繼續噴俺...


經常遲到,還要看遲到的深度分析,不足以成為辭退的理由


一個月前,我從某公司離職。

原因是,公司缺少一個技術團隊的Leader(公司技術團隊不大,所以我才能勝任),朋友推薦我過去。但是公司在魏公村一帶,我家住昌平北七家和南七家交界處,兩點距離約26公里,公司早上九點上班。從家到公司,要想不遲到的話,需要7點從家裡出門。

然後,開始上班了,每天的主要作息時間是:早上7點起床,9點 - 9點20到公司(偶爾下雨或者堵車會延後到9點40),晚上公司正常18點下班,我18點40 - 19點20離開公司,21點左右到家,22點半 - 23點陪老婆溜達 + 吃飯結束。做技術的,總要看點書,學點東西或者忙一下工作之類的。每天1點半 - 2點睡覺。休息5小時起床。

結果,第一個月底,工作了約十五六個工作日,團隊初見起色,技術團隊和合作團隊之間合作的到改善,我因遲到被扣掉1400大洋。

第一次與公司交涉,申請每天10點 - 19點工作,被拒絕。

第二次交涉公司告訴我,可以將1400元罰款降低到800元,以後再商量,但是明確表示,遲到扣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第三次交涉無果,我表示會儘快離職。

一星期後,離職。

====================================================

在此,我再次對這家公司表示歉意,因為我個人的問題,給公司造成了非常不好的負面影響。

我跟很多朋友聊過這件事情,究竟是誰錯了。基本上有兩種觀點:

一、給人打工,就要遵守別人的規定,遲到扣錢天經地義。坐一天班,拿一天錢。不遲到不出錯,雙方都滿意,就完事了。

二、我和這家公司雙方都不合適,只是我這麼做,坑了介紹我去的那個朋友,確實不厚道。

在此,我再次對介紹我這個崗位的朋友,表示深深的歉意。

====================================================

說說我個人的觀點吧,這是冷靜下來之後思考的。

公司的規定,個人的選擇,都是雙方各自選擇的方式而已,沒有誰對誰錯。合適的在一起,不合適的一拍兩散。

有的公司過於注重產出,彈性工作制甚至「彈性工作制」,可能會帶來一些產出上的效益。但是時間長了之後,有可能不同部門,崗位上的人,會產生分歧,對管理的不理解的事情,導致公司混亂。如果沒有合適的管理方案確實不是一個好的選擇。

有的公司則很注重公司的穩定,所有人都按照規矩流程辦事。沒有人care公司要做的事情是否成功,所有的事情都是不多做不少做,不背責任不挨罵就完事了。

管理,很容易走上兩種極端之一,而恰恰好好合適的公司,太少了。

=====================================================

好吧,最後還是上面那句話,合適就在一起,不合適就一拍兩散。不能讓一個人擾亂整個團隊的秩序。


建議辭退,不要耽誤了人家


遲到是表象,有可能證明他對你公司企業文化的疏遠。加班也是表象,有可能他只是為了省一頓飯錢。員工的任何異動都應該先反省自己。


推薦閱讀:

在大學裡,作為團隊leader,怎麼才能督促同一團隊的人立即工作?
作為空降到一個小型團隊的負責人,為了帶好隊伍,需要採取哪些行為?
下屬犯錯造成兄弟部門小損失,如何處理?
新加入的高管,是不是就該新官上任三把火,才能把下屬帶動起來?
中層管理人員應該何去何從?

TAG:勞動法 | 人力資源HR | 職場 | 團隊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