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加點工作很辛苦的時候,下屬犯錯做上級的不忍責罰,這在管理上是對是錯是好是壞?什麼原因?


我會指出大家的錯誤,同時也會認可和關心大家的辛苦。

我們的工作,不是為了管理者而做,至少我會把管理的角色定位為集體利益和榮譽/品牌的帶頭者,既要讓大家順心和開心,又必須作為集體成功的守護者。想想我們辛苦、我們加班是為了什麼?我們要實現什麼目標?做不好工作,我們再辛苦,也是白費。

我們有一個團隊,在做一個項目時,項目的負責人就是看到大家非常辛苦,儘管還沒有做到很理想,還是將結果輸出了出去。後來我很認真的聊了這事,說明這個做法非常錯誤。做的不好就是不好,對內我們可以理解自己,但對外,無論是客戶還是用戶,我們遲早都會付出代價,而這樣的代價,也許會讓我們很長時間的辛苦白費,這是誰都不想要的。好的團隊需要扛的住最後的壓力,堅守住做好事情的底線。

除非這事是我們能力範圍之外的不可抗力,否則我們必須正視失敗和錯誤。

對於這其中付出的辛苦,無論事情最終結果如何,都不影響我們對大家的付出本身的肯定。這是兩件事。


領導人的心必須是仁慈的,但是制度必須是無情的。


不忍責罰完全正常。這是正確和好的。

加班的存在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就是管理問題,由於管理者的責任造成下屬必須加班才能完成任務,而加班本身就意味著低效率(缺乏必要的休息必然導致工作的低效率)。由此造成的問題自然由管理者首先承擔後果,而不應當把責任推給下屬。必須明白妥善的安排好工作以使成員儘可能少加班是管理者的職責。

這在項目管理上也是有明確描述的,加班是一種趕工,趕工存在著成本增加,質量下降的風險,管理者須預見並且對此風險做好應對。


加班加點是管理者的工作失誤造成的,要麼是工作量估計失效,要麼是沒有對成員作合理的培訓。

出現錯誤是工作著自己的錯誤,加班會造成疲勞,但是把責任推給疲勞是沒辦法解決問題的。

所以,如果因為加班工作,造成了「額外」的失誤,作為管理者你還不忍心責罰---------------就是在縱容自己和成員犯錯誤,縱容自己不去解決問題,同時縱容成員用你的失誤來解釋自己工作的問題-----------最開始是工作量估計錯誤造成加班,加班造成疲勞,疲勞造成出錯-----------錯誤就這樣一環一環的傳遞和積累起來了,只會越來越多,工期越來越長的同時,品質也不會上升而是不斷下降,直到整個工作陷入泥潭。

即不解決問題,也不忍心批評,不就是等死的節奏,而且是大夥一起死-----------------現在成員可能會感謝,將來明白過來了反倒會埋怨你啊。

所以說,對於問題,第一要義是「設法解決」,而不是尋找替罪羊。擺脫責任、尋找理由,都是不成熟的表現-------------------人工作當然從不成熟開始,但是要慢慢成熟起來。

這裡面第一關就是「擺脫道德判斷」。「不忍責罰」就是個道德判斷,於事無補。提一個建議給大家,可以把責罰轉換為幫助-------------幫助成員解決問題、避免錯誤、提高效率。你出錯了我罵你一通有什麼用呢,錯誤又不怕罵;只有想辦法把錯誤排除掉,然後看看以後怎麼避免類似錯誤,才是正經。人不怕犯錯誤,不犯錯誤的人不存在,只要能找出正確的方法、不斷的改善,漫漫的少犯錯誤,獲得進步就OK了。出了錯誤的人,心裡其實有個被責罰的預期;但是如果沒有受到責備,反倒得到了熱忱的幫助,那麼對士氣的提升幫助很大。只有出了錯誤,但是還拒絕幫助或者拒絕改善的人,才需要責罰----------------而且這也不是道德攻擊,而是為了保護其他成員,保護其他不犯錯誤的成員或者積極改善的人,賞罰分明么。

所以,作為管理者:

1)扭轉觀念。加班是管理者的工作出問題了,加班出錯是成員的工作裡面出問題了,這些必須想辦法解決,而不是被「道德審判」。

2)端正心態。任何無助於解決問題的情緒(失望、焦慮、憤怒等等),實際上都是傷害,對管理者、成員、整個團隊概莫能外。例如單純的批評,不可能解決疲勞問題,反倒會『造成心態失衡,搞出更多的錯誤,甚至發展為破罐子破摔。

3)找出方法。解決加班問題、解決疲勞問題、改善經常出錯的工作環節......etc

4)堅決執行。幫助成員改善、拯救團隊的效率、完成預定的工作,需要堅決地執行----------------這個執行是在幫助每個人,而不是在打壓別人,不要搞些心理壓力(不忍云云)。


我會咬死犯錯的人。

錯誤就是錯誤,再美化也還是錯誤。

可以頓頓加餐可以每小時都補助可以車接車送。

錯誤就是錯誤,不是完全不犯、是錯了必須有人指出來。領導無好人。


辛苦不是也不該成為犯錯的理由。辛苦需要慰勞,錯誤也一定要得到懲戒。和稀泥是雙輸的做法。

管理者如果做不到賞罰分明,原則清晰,會讓團隊變得混亂沒有效率,下屬也一定會圓滑又沒有動力。

所以問題中的上級的做法是錯誤和壞的,這個上級也不是個合格的管理者。


我曾經就有一次在連續加班,時間緊迫的情況下完成大量、僅急、重要的任務,儘管我做了很多檢查,但最後還是有錯誤。當時心情很不爽,覺得很委屈。事後上級有批評,雖然我認為我應該承擔結果,但我不認為管理上就不存在問題,如果上級因此多責罰我,我會很受傷,工作積極性會下降。


這個和把苦勞當功勞,工作沒有得好結果,仍然要求高獎金、加薪的情況有同樣的問題:員工個人混淆了認識,上級也缺乏引導和自省。

這個事情上,最好的辦法是上級一同受罰。


基本上連續工作時間越長,生產率越低,錯誤率事故率越高。

如果一家企業經常需要加班忙得團團轉的話說明管理很可能存在缺陷:管理層缺乏預見性,以至於有事時忙得飛。或者更簡單:你們需要投資增加生產力了。


上司不忍責罰,然後不了了之?還是會思考出問題的原因?

如果不了了之,那麼自然不合格。

如果勤於自省,那還是不錯的。

總的來說,加班會增加許多成本,還可能會加死人,還是盡量減少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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