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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是什麽意思?祟尚這句話的古人,一生都不剪頭髮嗎?


所謂「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是要你一輩子好好作人,別被官府處罰。

當然,這是我個人的解釋。跟大部份的人說法都不同。

但請各位先莫著急,讓我從頭道來。

一、

跟這句話相關的(載於「孔子家語」中),史上最著名的場景是:

子夏死時,問道學生:「你們都過來看看。仔細看看,我把我的身體髮膚受損了沒有?」

二、

其實,這句名傳千古的話,我認為,很有可能根本不是孔子說的。

理由是,這話出自於「孝經」,而「孝經」,早被認為是「偽托之作」,清朝官方的四庫全書編輯,大名鼎鼎的紀曉嵐同學,在「四庫全書總目」中,明白這書成於秦漢之際,根本不是春秋時期的作品。

三、

再者,我一直不喜歡子夏,因為孔子死時,他曾刻意地想接孔子的班,甚至,學起孔子的穿著打扮,但,孔子軍團一起反對,讓他非常不爽,甚至賭氣走了,離開山東(魯國),跑去山西(魏國)。

我覺得他是個做作的人,據說論語是他主編,而他在論語中,不停地拔高自己在孔子軍團中的地位,其實,他並不是太重要,只因,他跟隨孔子時,孔子已是晚年。

倘若古人推論為真,論語真是他帶著弟子所編,那時孔子逝世已久,他的弟子,肯定是沒聽過師祖說話,一切的一切,基本上都是從子夏的口中復述出來。(至少,後人很多文章,都是如此推論)。

而死前說這句名言的子夏,為什麼編論語時,反而把這句話給漏了?誰能合理解釋?

四、

說回「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這句話,我前面說了,它本應該不存在,因為它出於孝經一書,而孝經被公認是假的,但,該死的是,又因為子夏臨死場景,載於「孔子家語」中,它彷彿又變成真的了,因為「孔子家語「的可信度高。

所以,很為難地,我們只好認真來思考,這句話,到底是什麼意思?

五、

說實話,我對這句話的懷疑,除了歷史原因外,更重要的,是它不合邏輯。

試想,是人,一輩子,咋能不受點這樣那樣的小傷?更不要我來提醒,孔子軍團的正常教育中,明訂有「射、御」兩科了,換言之,孔子課程中,是有「軍事技能」訓練的,有這種訓練,就不可能不破皮,不受傷。

再退一千萬步說,讀書人當官,保家衛國,拋頭顱灑熱血,又怎麼「身體髮膚,不敢毀傷」呢?

就是平時穿著新鞋,它也要磨腳吧?就是你打赤腳,也要踩到石頭吧?就是你腳沒問題,難道古代的人都沒有青春期?連青春痘都不長,長了就不孝,長了,還不準去擠它?

難道,古代的人,都不會被蛟子咬苞?

尤其是這個「膚」字,要「膚不受損」,基本上是神話。但若,你把「鯨面」這個古代常見的處罰算進來,以此來理解這句話,就全部迎刃而解了。

六、

我讀論語,一直認為這句話,其實是孔子在提醒你「不要犯法」,古代犯法,大多不是砍這砍那(身體受損),就是把你奪冠,讓你披頭散髮(頭髮受損),更重要的,是鯨面(皮膚受損)。

古代官府,動不動就愛在犯人臉上刺字。

正確地理解這個「膚」字,一切就能迎刃而解。用「不要犯法」來解釋這句話,就能說通了。

五、

來看孝經全文:「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

要是我來翻,全句就是:

身體哪,頭髮哪,皮膚哪,都是父母給你的,別去犯法,叫官府給砍了、剪了、刺字了。

這是最起碼的為人子女之義務,孝字,得從這裡要求起。

但,等你長大了,有了地位了,能作大事了,甚至為了行大義,為了求公道,連命都不要了,人死留名,傳於後世,讓你父母因你而得彰顯,那麼,才是孝的真正頂級表現。

(別怪我翻的俗,請用山東話唸道,保證順當)

以上。

報告完畢。


並不是這樣,如果一生都不理頭髮,那頭髮鬍鬚就不知道會長多長了。最早在漢朝的時候就有專業的理髮師了。到了宋明時期理髮這個行業已經很成熟了。理髮師正如現代同行,不止管修發,也管替人盤頭盤髻。

但是,修發、美髮和剃髮完全是兩種概念。前者是保養護理自己的頭髮,後者是清理丟掉頭髮。古人的理髮主要是為了修發、美髮。

不過,中國古人修剪下來的頭髮、鬍鬚是不會亂扔的,必收集起來帶進墳墓。如今在一些古風猶存的地方,老人們掉了頭髮,仍會找地方藏起來。


這句話要看全句: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古人崇尚的不是「身體髮膚,受之父母」這個單一的概念,而是「因為你的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所以不能毀傷」。

要注意到這個「不敢毀傷」,也就是說損毀傷殘身體才是不孝的表現,才愧對了父母。

正常的修剪頭髮是為便利整潔,不存在「」毀傷「。


我認為這句話的本事和信上帝是差不多的,是為了消除民族間隙,達到民族共榮的目的的。

古人對於這個問體的見解 新編中論

大體的意思就是:」這句話實際上是為了教化人民的,若是真的身體受到損傷就和被敲響的鐘一樣是人生真正意義的爆發。「

而很多人不知變通,死磕這句話實在可笑。

世說新語中的一則故事:

范宣年八歲,後園挑菜,誤傷指,大啼。人問:「痛邪?」答曰:「非為痛,身體髮膚,不敢毀傷,是以啼耳!」宣潔行廉約,韓豫章遺絹百匹,不受。減五十匹,復不受。如是減半,遂至一匹,既終不受。韓後與范同載,就車中裂二丈與范,云:「人寧可使婦無(巾軍)邪?」范笑而受之。

自適於儒道間 -——《世說新語》范宣形象淺析 10300110021 陳天嬌

http://ctext.org/shi-shuo-xin-yu/de-xing/zh?searchu=%E8%BA%AB%E4%BD%93%E5%8F%91%E8%82%A4searchmode=showall#result

參考資料:

http://ctext.org/post-han?searchu=%E6%96%87%E8%BA%AB

http://ctext.org/pre-qin-and-han?searchu=%E6%96%87%E8%BA%AB

可以看到。其他民族一般都是「斷髮文身」的。而且每個族群紋身各異。

http://ctext.org/pre-qin-and-han?searchu=%E8%BA%AB%E9%AB%94%E9%AB%AE%E8%86%9A%EF%BC%8C%E5%8F%97%E4%B9%8B%E7%88%B6%E6%AF%8D%EF%BC%8C%E4%B8%8D%E6%95%A2%E6%AF%80%E5%82%B7%E3%80%82%E5%AD%9D%E4%B9%8B%E8%87%B3%E4%B9%9F


就是別太讓爸爸媽媽傷心難過了。別自戕自殘,輕赴險地。以此作為指導思想的話和理髮就不衝突了。為清爽計,還是要理得。


理論終究是理論,在現實生活中會受到很大限制,研究歷代儒教理論在生活中如何執行的文獻著述已經很多了,這裡就說一說我自己親身經歷吧,或者說北京地區的傳統文人家庭是怎麼處理這件事的,孩子出生以後第一次理髮會全部剪掉,這部分頭髮要保存起來,最後帶進墳墓,其他的就不用管了,理髮和剃鬚,都是很隨意的事,後來進入民國,連胎髮的事也沒人經由(四音)了

PS:我覺得普通話很不好,很多北京話的多音多意字在普通話里都簡略了,我在這說「茶壺」,估計沒一個能明白我真實意思


毀傷是指受刑,髡刑墨刑以及其他肉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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