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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mes」為什麼會音譯成「福爾摩斯」?


來,說是林紓定的「福爾摩斯」的答主們,咱們來捋一下:

  • 1896年(光緒二十二年),張坤德首譯《歇洛克·呵爾唔斯筆記》(基本發音跟「福爾摩斯」沒有差別),刊登於《時務報》(沒錯,就是維新變法的輿論主陣地《時務報》),包括《英包探勘盜密約案》、《記傴者復仇事》、《繼父誑女破案》、《呵爾唔斯緝盜被戕》四篇。比日本首次翻譯此小說還早三年,彼時,柯南道爾創作的這個人物在英國也不過剛剛嶄露頭角。
  • 1899年(光緒二十五年),素隱書屋把張德坤首譯的四篇加上署名「時務報館譯、丁楊杜譯」的《英國包探訪喀迭醫生奇案》合為五篇,題為《新譯包探案》出版。
  • 1901年(光緒二十七年),黃鼎、張在新合譯《泰西說部叢書之一》,包括七篇,分別是《寶石案》、《毒蛇案》、《紅髮會》、《希臘詩人》、《海姆》、《紳士》、《拔斯誇姆命案》,福爾摩斯譯作「休洛克·福而摩司」。黃鼎、張在新皆不是福建人。
  • 1902年(光緒二十八年),黃鼎、張在新整理了去年的七篇譯作,交由出版社出版,名為《議探案》(阿英《晚清戲曲小說目》載,未見原本)。
  • 1902年(光緒二十八年),署名「警察先生」翻譯《續譯華生新探案》,文明書局出版。包括了七篇故事
  • 1903年(光緒二十九年),商務印書館出版《補譯華生包探案》,包括了六篇故事,譯者不明。
  • 1904年(光緒三十年),吳夢鬯、嵇長康合譯《(唯一偵探譚)四名案》,奚若、黃人合譯《大復仇》,陳彥翻譯《恩仇血》,皆載於《小說林社》。
  • 1904年~1906年(光緒三十年~光緒三十二年),奚若、周桂笙合譯《福爾摩斯再生案》,共十三篇,前十篇奚若翻譯,後三篇周桂笙翻譯。另外周桂笙曾單獨翻譯過《歇洛克複生偵探案》。奚若、周桂笙皆不是福建人。
  • 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陸康華、黃大鈞合譯《降妖記》,商務印書館刊。
  • 1907年(光緒三十三年),白侶鴻翻譯《福爾摩斯最後之奇案》,飛鴻閣刊。白侶鴻不是福建人。
  • 1908年(光緒三十四年),陳家霖翻譯《博徒別傳》,商務印書館刊。
  • 1908年(光緒三十四年),署名「西泠悟痴生」翻譯《三捕愛姆生》,集成圖書公司刊。
  • 1912年(民國元年),楊心一翻譯《鬼腳草》,載於《小說時報》。
  • 1914年(民國三年),水心、儀(左無右耳)合譯《潛艇圖》,載於《小說叢報》。
  • 1914年~1915年(民國三年~民國四年),常覺、小蝶合譯《恐怖窟》,載於《禮拜六》。
  • 1915年(民國四年),半儂翻譯《一身六表之謎案》,載於《小說大觀》。

  • 1916年(民國五年),常覺、小蝶合譯《毒帶》,載於《春生》。
  • 1916年(民國五年)五月,程小青等人合譯的《福爾摩斯偵探案全集》由中華書局出版,收錄案件44篇,忠實於原著,成為五四運動之前「福爾摩斯探案系列」的集大成者。

至於林紓的《歇洛克奇案開場》,初譯於1907年,即光緒三十三年(見其書序),初版於1914年。所以林紓翻譯版本的流行要晚得多,且影響力不及後來的程小青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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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近代翻譯偵探小說述略》,郭延禮


我不敢說翻譯成福爾摩斯完全是受誰影響,是否完全是受福建人影響,但我可以肯定和福建人分不清f、h無關

僅作為一名福建人來答題。

首先反駁下流傳最廣的林紓翻譯(再次感謝造謠的微博幫林紓出了名)。

高票答案 @陳章魚@李超字子越 都給出了翻譯年譜,證明了第一個翻譯成福爾摩斯的人不是林紓。同時證明了會翻譯成福爾摩斯的,並不只是福建人。其他省份也有人這麼干。

哪怕就算是後面的人都是受黃鼎張在新版本影響而決定翻譯成福爾摩斯,並且黃鼎是同安人,也不能斷言就是受黃鼎的翻譯影響——萬一是上海張在新決定用的福爾摩斯呢?那是不是就要斷言是受上海人影響?反正我是無法認同這樣的有罪推斷。況且黃鼎張在新版本是寫作福而摩司,寫法上和現在流傳的福爾摩斯還是有所區別的。所以後面的譯作受黃鼎張在新影響估計並不大。最多屬於一個參考。

還有一個證據可以說明這事和林紓無關。準確地說,可以說明不是林紓一個人造成的。

林紓不懂英語,他翻譯作品是從別人那了解了故事後再自己用自己的語言進行演繹。而他翻譯的《歇洛克奇案開場》其實是和魏易合譯的。這一點完全被網友們忽略了,將林紓版本視為林紓自己單獨翻譯,進而推斷出定名為福爾摩斯是受林紓所影響。在林紓和魏易第一次合譯的《黑奴籲天錄》(這也是第一部被翻譯成中文的美國小說,向兩位大師致敬,他們的翻譯的版本或許因為林紓的不懂英語而有些不準確,但其貢獻和成就則是無法否認的一件事)的魏易的譯序里,魏易提到說「易口述,先生筆譯」,所以他們分工是明確的,很明顯是精通英語的魏易進行口譯,不懂英語的林紓聽完口譯後再進行後期加工整理,用自己的語言整理重新演繹。以漫畫漢化來類比的話,魏易是負責前期的漢化,林紓是負責後期的修圖和潤色。估計最後還會有共同校對。魏易的女兒魏惟儀曾在《我的父親——魏易》一文中提到:「林先生(林紓)不太了解譯書必須忠於原文,不可隨意竄改,往往要把自己的意思加進去,自然不免有時會與父親發生爭執;結果林先生總是順從了父親的意見,僅將自己的想法寫在眉批里。」可以看出,魏易還承擔著監督的職責,並不是單純的口譯了事,林紓和魏易的譯本兩人都在其中傾注了心血,是林紓和魏易不斷討論過程中完成的。並且在許多意見相衝突時,林紓是選擇了尊重魏易。林紓雖然是主筆,但不代表譯本里就沒有魏易的意見。所以就算說是因為林紓版本而定名的,也應該是分功給杭州的魏易,而不單是福州的林紓。至少林紓是從魏易那聽來的發音。退一步說,也該是林紓和魏易共同商量敲定,畢竟是主角名字也是書名,不會輕率地選擇一個名字就定下來,必然是經過深思熟慮和商討後所作的最優決定。至少,魏易也是認可了這個譯名。可以說是受兩人影響,但無法說是單獨受林紓影響。

另外,科普下經常被認錯的兩點:林紓是閩縣人不是閩南人。閩縣人其實也就是福州人。而福州說的方言是福州話,不是閩南話。兩者相差甚遠。這兩點在網上屢屢被誤解,把閩縣當閩南,把林紓的方言說成閩南話,更有甚至說成福建話——壓根沒這個,福州也是蠻心酸。

對了,福建省會也是福州,不要再說是廈門了...見過太多人把廈門當做省會了...福州啊福州你怎麼就這麼心酸...

其次,f、h不分的福建人不會把Holmes翻譯成福爾摩斯。

一個個都在嘲笑福建人f、h不分,也許我們普通話不標準,但請明白一件事:我們會把番(f)茄醬說成歡(h)茄醬,但不會把狐(h)狸讀成福(f)狸。

明白區別在哪嗎?福建人f、h不分,但那是說f會讀成h,而h不會讀成f

所以如果真按福建口音來翻譯Holmes,是不會翻譯成福爾摩斯,最多就是後爾摩斯。(後面自己打臉,僅作為一個科普...不作對本文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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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新增修改

再三思慮後,發現一個問題:在普通話推廣之前,福建應該還是以方言交流居多吧,所以福在以前應該不讀作fu,而是不同地方有不同讀法。

從福州話角度來發音福,應為hu,寫作福爾摩斯,讀作胡爾摩斯,感覺還是與原來英語的發音相去甚遠。而林紓和魏易是在杭州相遇的,我僅做一個大膽猜想與推測,是否翻譯為福爾摩斯與杭州方言語系有所關聯?希望有杭州的知友共同探討這個可能性。畢竟林紓用福州話來翻譯的解釋感覺依然是難以服眾。又或者其實這個翻譯並不是根據某地方言所作出的翻譯,而是林紓魏易參考之前的譯作而決定的譯名?

倒是黃鼎若用閩南語來發音福,應為hou,就是上面我觀點所提到的後爾摩斯發音。而在選擇的過程中,福無疑是hou發音的字里最討喜的一個字,所以倒是可以理解黃鼎的翻譯。所以黃鼎的翻譯雖然寫作福而摩司,卻是讀作後而摩司。這樣看來,倒與Holmes另一個譯名霍姆斯很接近了。推翻了我前面自己的觀點,但那不是因為f、h不分,是因為古今發音不同。這裡僅作為一個我自己的猜測。同樣希望有和張作新同樣上海老鄉的知友來探討下滬語發音的可能性。僅從一個角度考慮畢竟是不夠的,會犯了我一開所說的有罪推斷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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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無證據表明譯作福爾摩斯是完全受福建人影響,也無證據證明福建人完全沒有影響...

當然,以上僅屬個人推斷。還望在這方面有所研究的人能來探討這個問題,給出一個較為符合實際情況的說法。

個人看法,現在會定為福爾摩斯,主要受四個版本所影響:

1.1916年程小青等人用文言文翻譯的《福爾摩斯偵探案全集》,此系該書最早的中譯本。之後還推出了白話文版。對人民群眾了解福爾摩斯提供了較好較完善的版本。之前的版本經常都是單獨篇章發表(因為那時候還在連載),想想也知道,整理後出版的系列合集和三不五時出現在不同地方的單獨篇章影響力是不一樣的,正如同正規軍隊和單打獨鬥的士兵相比,誰影響力大一目了然(當然不排除有某些單獨篇章比合集更具知名度,比如林紓魏易版,但終究屬於單獨篇章,加上林紓魏易版也是褒貶不一,有所錯漏,所以長遠影響力來看應是遜於合集);

2.1957年-1958年,群眾出版社約請翻譯家劉樹瀛(筆名倏瑩)先生、嚴仁曾先生、丁鍾華先生、袁棣華女士直接從英文翻譯、出版了「福爾摩斯探案系列」中的三部長篇小說《巴斯克維爾的獵犬》(劉樹瀛譯)、《四簽名》(嚴仁曾譯)、《血字的研究》(丁鍾華、袁棣華譯)。這是新中國成立後最早出版的關於福爾摩斯探案故事的圖書。建國後的一個版本,其領頭作用所帶來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

3.一九七八年,剛剛恢復成立的群眾出版社即對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出版的「福爾摩斯探案系列」的三部長篇小說進行了全面校訂並內部發行,不想這套書一炮打響,十分搶手。在此情況下,群眾出版社決定翻譯出版《福爾摩斯探案全集》並爭取公開發行。經過兩年多的認真翻譯和精心編校,群眾出版社於一九八一年八月出版了《福爾摩斯探案全集》。該書一經推出,即以其譯本精良深受廣大讀者好評,獲得了巨大的成功,並於一九九一年榮獲第一屆全國優秀外國文學圖書獎。自一九八一年問世以來,該書多次重印,成為全國銷量最大的《福爾摩斯探案全集》,成為中國讀者最為熟悉和推重的版本。之後各出版社所出版的福爾摩斯基本上都是借鑒了群眾出版社的版本,所以譯名均為福爾摩斯也不足為奇。現在百度下哪個版本的福爾摩斯最好,大多數網友都是傾向於群眾版的福爾摩斯。2014年,群眾出版社甚至再一次修訂出版了81版福爾摩斯。剛建社就出版福爾摩斯,恢復建社後第一件事也是翻譯福爾摩斯,到現在還在修訂出版,且其譯本質量可靠,其影響力不可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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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經考慮,新增林紓魏易版(原來我只提了前三條):

4.1907年林紓魏易合譯《歇洛克奇案開場》,初版為1914年。雖然在程小青版本之前翻譯福爾摩斯的,大多數前輩譯作影響力遜於合集,但林紓作為一名翻譯家的影響力卻是不可忽視的(應該是這些前輩里最有影響力的一位了吧?),雖然影響力可能仍不及程小青版本,但其影響力同樣不能忽視,故將其加入對後世譯名最有影響的版本之一。但如果排個順序,我會將其排在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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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福爾摩斯這個譯名會一直流傳下來,並且成為專屬的一個正統名字,與這四個版本所帶來的影響分不開。而不只是因為誰首先翻譯成福爾摩斯。其中,私以為,群眾出版社的重視功不可沒,若當初群眾出版社採用了其他譯名,並且同樣重視和大力推廣福爾摩斯,現在估計很可能就沒有福爾摩斯這個譯名了。我認為Holmes之所以會翻譯為福爾摩斯與版本影響力和推廣有關,而不單是誰最早翻譯,畢竟當初尚無統一譯名,不同人有不同的譯法。即使相同發音,也有不同寫法,暫無一個讓眾人統一的譯名。如果按最早翻譯為正統,那反而要翻譯成張坤德的歇洛克·呵爾唔斯了,而不是福爾摩斯。而在群眾出版社出現後,受其版本的暢銷和認可,福爾摩斯這個譯名顯然已經被讀者視為正統和流傳開來。並且因為其他出版社也同樣採用了這個譯名,使得福爾摩斯這個譯名影響力進一步擴大和奠定在讀者心中的位置。最後就成為不可撼動的一個專屬名字,只有這位名偵探譯名才是福爾摩斯,其他Holmes都是霍姆斯或其他。但群眾出版社是自己翻譯為福爾摩斯,還是根據程小青或者其他版本而沿用的譯名則不得而知,不知是否有知友能聯繫到群眾出版社詢問?這裡值得進一步探討,得到一個更準確的說法。

個人拙見,拋磚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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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2 年黃鼎和張在新合譯的《議探案》中,福爾摩斯的名字譯作「休洛克福而摩司」。

1903 年文明書局出版了《續包探案》,福爾摩斯的譯名已經和現在的標準譯名完全相同。這本小說的譯者用的是筆名「警察學生」,具體是誰已不可考。

林紓翻譯的《歇洛克奇案開場》比以上兩部都要晚得多,「福爾摩斯」這個譯名並非林紓首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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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這是有名的「翻譯」林紓譯的,他是福建人。福爾摩斯就是林紓的福州話

via@豆瓣


黃鼎是福建人,「福爾摩斯」也是因為閩南話「湖「、「福」同音的關係。

黃鼎的籍貫有不同的說法:上海人,湖北人,福建人。一手資料欠缺,只好採用論文偵探對比相關文獻。我的結論是黃鼎來自福建。

1. 郭延禮在《中國近代文學翻譯概論》中說黃鼎是上海人(修訂本,湖北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115頁)。但是黃的籍貫並不是文章關鍵信息,作者並沒有給出具體索引。

2. 行龍(山西大學副校長)在《山西大學校史三題》(《山西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2年2期)列舉山西大學堂譯書院早期譯員時,寫黃鼎是「湖北同安」人。但是有趣的是,我查遍資料,近代湖北並沒有叫「同安」的縣級行政單位。反而是福建歷史上有個「同安縣」(今天廈門的同安區)。我傾向於認為是作者將「福建同安」錯作「湖北同安」。(或許這位副校長也是「湖」、「福」不分?)

3. 而在Wiki中查到一則宣統三年(1911年)的大清外務部公文顯示,被推薦擔任「留美學生監督」的黃鼎是福建人。該文同時顯示黃鼎曾任職於出版的山西大學堂(出版了《泰西說部叢書之一》),大致年代也吻合。應該可以認為就是翻譯家黃鼎(廷佐)。此文是政府公文性質,籍貫信息可信度較高。這位留學監督黃鼎(廷佐)在胡適留美日記中也出現過,應該是同一人。

綜合以上,如果認定#2為是一處謬誤的話,那麼關於黃鼎籍貫的有效證據只有#1和#3,即上海或者福建。

合理解釋之一就是黃鼎祖籍福建,但遷居上海。就像好像今天很多人在戶口本上的「籍貫」可能是父輩祖輩的居住地而不是本人目前的居住地一樣。上海開埠之後成為移民城市,居民多來自南方,閩人入滬很多。而彼時並沒有「國語」教育,即便是知識分子,使用方言化的口語並不奇怪(康有為,梁啟超兩位的廣東官話到了北京成為了一大溝通障礙)。因此黃鼎因為閩南方言而創造了「 福而摩司」是可以解釋得通的。

關於另外一位譯者張在新的籍貫,南洋公學1897年的入學資料顯示張在新,字惕銘,來自上海(對比其他學員的入學資料,此處上海應該是籍貫)。這位張在新參與創作了著名的南洋公學師範學院《警醒歌》。而南洋公學則是今天上海交通大學的前身。

張在新的上海籍貫同時得到了行龍一文的支持。

一般認為Holmes從最早的「呵爾唔斯」到今日的「福爾摩斯」是由於譯者使用的目標語言從吳語轉變成閩南方言的緣故。在北京方言成為當代通用的普通話之後,「福爾摩斯」的簡體字譯名因為閱讀習慣而得到了保留,成為了專門指代柯南道爾小說人物Sherlock Holmes的名稱。

資料:

1. Wiki: 《游美學務處為請由黃鼎專司留美學生監督一職事致外務部呈文》

2. 西安交通大學檔案館:《南洋公學—交通大學年譜》—1897年—丁酉年(光緒二十三年)

如何看待工行如意積存詐騙問題?

3. 行龍的《山西大學校史三題》【論文】山西大學校史三題

部分在百度貼吧可以讀到:山西大學校史三題


知乎、豆瓣上,沒見一個說到點子上的。

フームズ,ha行u段的フ不念hu,念fu,就是這樣。

東洋先譯,再入中國的效應。


Smith為什麼翻譯成史密斯,我摔!欺負我十四不分!


因為最早的譯者是湖建人啊


我也有這個疑問,為什麼不是荷爾蒙?


你們看,這樣會不會很有道理:

福建人把「福」讀成「hu」,所以就覺得發音是「hu」的字挑哪個字呢?那就選「福」(發音hu)這個字吧,因為「hu」——&>「福」。

所以holmes的hol也這樣選「福」(發音hu)作為音譯了,但是其他人看的時候就把「福」讀成fu了。


誰說翻譯成福爾摩斯了?

美國女星

Katie Holmes就翻成的

凱蒂 赫爾姆斯

英語里姓氏的翻譯存在性別不同,翻譯不同的情況。


謝邀。(怎樣裝作經常被邀請的樣子,在線等挺急的)

林紓老鄉怒答一發。

已經有幾個高票回復,澄清了翻譯成「福爾摩斯」和林紓無關,甚至和福建人無關;那我再詳細說一下福建人認知中的f和h。

首先福建方言的多樣化在全國名列前茅,不保證所有地區都會混淆f和h,我僅知道閩東地區有這一現象。

閩東方言里沒有f這個音,所以這裡的人在說普通話時,通常把f發成h,例如「發生」變成「花生」,「非常」變成「灰常」。

但僅適用於字音以母音結尾時,入上面的a和ei。例如我沒聽過把「分數」說成「昏數」的,也少有把「我好慌」說成「我好方」的(故意除外)。

fo又是例外,說得還算比較准。我猜可能因為這一讀音的常用字只有「佛」,近乎專有名詞,受到特殊關注。

只會把f發成h,而不會反過來。所以有個抖機靈的說把「哈」讀成「FA」,我也就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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