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明明知道人人平等卻又禁不住看不起某些人?
我比較通俗 覺得人人平等就是一種權利平等 你有看不起別人的權利 別人也有看不起你的權利 就叫平等
正因為人人平等,所以看不起人。
人人平等受九年義務教育,同樣的老師同樣的教材,有時候哪怕大家都不補課,你會發現——還是有人學得差。這種情況下,人就會推理「因為他笨」「因為他不努力」。外界條件似乎越來越平等,這反而導致人們把事情原因歸結於個人因素。
只要人開始注意人和人現狀的差別,看不起的基礎就已經建立。其實和是否人人平等沒有關係。
有一種視角可以相對避免看不起人,那就是團體的視角。在團體的視角下,一個人的表現不是因為他的個人特質,而是被團體賦予,更是團體的一部分。
比如,不是「他怎麼那麼蠢」「他怎麼那麼懶」而是「我們人類有些蠢」。或者說是「已經有人努力了,他就只好不努力」。平等跟看不起不矛盾。不是一個維度的東西。所謂「人人平等」,只是指某一個方面或者幾個方面平等,從來不存在所有方面都平等的。 而且平等很多時候只是個初始狀態,每個人都有價值觀,人的所作所為會被各自的價值觀所評判,不同的作為自然有高下之別。
謝謝靈兒 的邀請!
我們所知道的事情,並不會直接轉化為我們對自己的了解,所以不會成為我們指導自己行為的準則,自相矛盾是人類心理的特點,我們往往是憑感受行事的,感受有很多不確定性,體現在行為上,就會那麼有規則了,就象你知道罵人不對,但還是會罵他媽的。
人人生而平等,同時人人生而不平等。
前者是人格層面的應然,後者是物質層面的實然。
有人生來腰纏萬貫,有人生來家徒四壁;
有人生來健康美麗,有人生來醜陋殘疾;有人生來智慧聰敏,有人生來愚笨不堪。在這些有著雲泥之別的個體面前,有的只是命運做出的殘酷抉擇,沒有平等可言。
人類生而不平等,這是源於人類群體本身的多樣化。
有不平等就必然會有地位的劃分,處於優越地位的人不可能完全平視劣等地位的人,這是源於人類作為群居性哺乳動物的本能。只有在凌駕於人類個體之上的絕對力量面前,人們才能真正實現平等。比如戰爭,比如災難。在子彈面前,在洪水面前,所有的人都是賤命一條,沒有什麼區別。
所以,對於一個正常人來說,明明知道應該人人平等,卻又禁不住看不起某些人,這種心理實在是太正常了。那些偉人、聖人與普通人的區別就在於,他們對於普羅大眾要麼手中有槍,要麼心中有愛,要麼兩者都有,這使他們能夠克服這種心理。
此所謂"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
因為人人平等不是前提。
正是因為人們受到的不平等待遇的事實先存在,所以我們才呼籲人人平等。
而人人平等又只是個道德共識,既不能約束想法,也不能約束行為。瞧不起人可能出自情緒,出自本能。它更加原始,也更加直接。
而人人平等,即"這種想法不好",來自後天教化。發現沒有,你在瞧不起人時,是先瞧不起它,之後才意識過來,哎呀,明明人人平等,這種行為不好。雖然我看不起你,但是我捍衛你作為人的所有權利。人的思維和感覺是兩回事。看不起是一種感覺,人人平等是思維,是一種認知。
因為「人人平等」是弱勢群體的追求而不是現實,現實存在的是正好相反的「不平等」,而且很多弱勢群體追求的也不只是「人人平等」而是「人上人」。
人人平等是一種唯物的狀態,看不起別人是自己內心的表達,這個並無矛盾我覺得。
平等包含 寬容 尊重 自由 。又分為法律平等,精神平等。然後你自己去演繹人在三歲,七歲,十歲,十五歲.......然後就有答案了
其實根本就沒學到心裡,如果真的做得到你是不會有看不起人的,但是真正能做到的人都是經歷過某些東西的,所以還是多在社會這種最容易看不起人的地方混幾年吧,你就會懂得了的
不知道題主說的是哪些人? 反正對我來講,我是社會最底層普通人一個。我看不起的人有這麼幾種,我列舉一下:
地痞流氓;不孝虐待老人;賭徒,賭的拋妻棄子;處處糊弄人的商人;唯恐天下不亂的長舌婦;極端自私且混蛋;雞鳴狗盜之徒…………剩下的想起來再補充我知道沒有鬼,可是我到了晚上還是害怕。
當一個人自身遭受到不平等對待時才會呼籲人人平等。因為(似乎)有助於擺脫此刻所處的劣勢境地。
當一個人享有某種特權和優勢時,是不會大喊人人平等的,甚至覺得這種特權和優勢是理所應當的,是合理的。這時候歧視別人就可以依仗「我憑本事xxx,憑什麼xxx」這種邏輯了。
舉個栗子。現在有很多女性群體打呼男女平等,實為女權癌。在求職面試中遭到歧視時憤憤不平,大乎不公平,說用人單位歧視女性;轉而遇到一些「公平對待性別」的公司,成功加入公司,然後每個月大姨媽來請假,小孩生病了請假,出個差扭扭捏捏半天,加個班怨氣衝天我還要回家看劇刷淘寶做指甲購物練瑜伽,上班時間吃水果堅果紅棗枸杞泡各種茶女人嘛要保養,泡完喝完一上午過去一半了。跟男同事相處時,處處女士優先,心安理得的插隊接開水/用微波爐/用印表機/用電梯/……
平等不只是享受權利時的平等,還包括承擔義務時的平等。
看不慣一個人的時候就要告訴自己,你的修為還不夠。
"人人平等「是一種理想狀態,它之所以會被人們普遍認可應該是因為大部分人處於比較低的階層,受壓迫,心理不平衡。因為這種不平衡,所以得有」平等「來讓大家心理更好受些。而瞧不起人則是站在另一個角度看問題,位置相對較高,所以認為他人比自己低一個層次是應該的。其實人性本來就是自私的,在位置低時,要求」人人平等「,位置高時,又瞧不起人。不僅是人類,動物也是如此,這是一些本性的東西。
高喊民主的人也還有打倒反對派的時候呢。 或許可以看成理論和實踐間的差異。
天賦人權,人人生而平等,這一點毋庸置疑,在現代文明高度發達的時代,我們更不應以人的種族,膚色,職業,家庭出身等來把人分為三六九等。在這個世界上,每個人都有他存在的價值,只要他遵紀守法,明理篤信,靠自己的雙手養活自己,即使他潦倒如乞丐,也不應該成為你瞧不起的對象。你真正應該看不起的是那些目無法律,誠信缺失,道德滑坡的人,或是那些因不思進取,好逸惡勞而至貧窮潦倒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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