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殺案都是男殺女偏多嗎?如果是,為什麼會這樣?
說真的,從小到大新聞上看到很多男殺女的情殺,有沒交往的,有不認識的,還有已經結婚的。不僅如此,我父母那一輩還親眼目睹過,男方衝到女方辦公室捅了女方十幾刀…
好像我聽說的都是男殺女的故事,那麼事實上情殺案真的是男殺女偏多嗎?如果是的話,什麼因素導致了這樣的情況呢?還有,要改變這一現狀,政府和老百姓需要做些什麼呢?
瀉藥,單論個別犯罪類別上,題目中說的涉及到重暴力犯罪領域確實男性會比女性的佔比要高,主要原因的話也有很多變數,比如激素水平,生理結構,社會既定觀念,季節溫度差,晝夜差等等,因為暴力犯罪需要一定的生理基礎,而犯罪的發生本身和一個社會的各種觀念是相關的,當然還有其他的各種因素影響。
但是要說明的是,在整個大犯罪領域,性別差異並沒有帶來多大的佔比差異,基本男女是維持著平均的數據比的。
改變這一現狀的話,政府和老百姓其實可以做的比較少,從大範圍上面,你要預防單一類別犯罪行為的發生,只能通過立法,民間組織的積極介入預防,特別是情殺,民間組織可以起到的作用目前還沒有完全的被發展起來。
希望可以幫到你。
依然是孫志超:人類開始是亂交進行繁殖的嗎?這個回答中提到的橘玲那本書……
對於無法確認是否與孩子有血緣關係的男性而言,最大的進化損失,莫過於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養育別人的孩子,因而萌生稱為嫉妒的強烈情感。事實上,大部分社會對於妻子與人通姦一事都罰得很重 (反觀有些社會對於丈夫外遇一事卻不予究責)。
夫妻之間的兇殺案件,泰半都是因為丈夫出於嫉妒,妻子當然也會萌生妒意, 卻很少有以嫉妒為由下手殺夫的女人 。妻子殺夫的理由不外乎是出於正當防衛,或是為了保護孩子免遭父虐。
這種事不僅發生在現代社會,印度、烏干達、剛果等傳統社會也有不少丈夫出於嫉妒而殺害妻子,或是男人為了爭奪女人而殺人的兇案。人類學家瑪格麗特.米德 (Margaret Mead) 描述薩摩亞是一處「沒有嫉妒也沒有暴力的樂園」,但現實情況是,丈夫因為通姦一事暴力對待另一半的頻率非常高。根據加拿大的犯罪紀錄,夫妻間的殺人事件有以下幾個特徵。
(1) 慘遭殺害的通常是年輕妻子,尤其以丈夫殺害不滿二十歲妻子的案件特別多 (這裡沒有區分被害人是有婚姻關係的妻子、沒有入籍的妻子,還是同居對象)。
試著以進化論看來,就會覺得這是個很奇妙的現象。年紀愈輕的女性,生育力愈高,所以對於男人來說,年輕女人的價值較高;女人一旦上了年紀,隨著生育力愈低,價值也愈低。但這現象多半發生在另一半是嫩妻的年輕男性身上,因為年輕男性本來就比較暴力,而且女性的生育力愈高,他們的嫉妒也愈強烈 (因為珍貴的東西被奪走,所以惱羞成怒),這麼想就不難理解了。
(2) 丈夫殺害妻子的事件中,不少都是年齡差距很大的夫婦,年齡差距不大的夫婦發生這種憾事的比例較低。
比妻子年長十歲以上的丈夫,容易因為年輕、有魅力的妻子外遇而失去理性,但這項資料令人感興趣的是,年輕丈夫殺死比自己年長五歲以上的妻子,比例也很高。
那麼,為何會發生這種情形呢?這裡暗示著一件事,那就是「男人的本性就是喜歡嫩妻」,所以選擇比自己年長五歲以上的女人結婚,其中應該含有複雜因素。
像這樣做出違反「人類本性」選擇的男人算是特殊人物 (所以犯罪危險性也高),
但這種充滿歧視的假設還沒有任何可以佐證的根據。
(3)相較於有法定婚姻關係的夫妻,同居男女的情殺比例特別高 。其實這情形不難理解,因為同居男女大多是年輕人,就 (1) 看來,他們屬於高危人群。
再者,同居男女大多是都市中的貧困階層,以女性立場來看,生活在一起的男性光是養活自己就很困難,所以就算被發現劈腿,失去來自男方的經濟資助,影響也沒那麼大。 貧困男女的同居關係中,女性劈腿的比例很高,這也是引發男性嫉妒心而釀成憾事的原因。
(4) 同居關係的夫妻中 (沒有登記結婚),以四十幾歲到五十幾歲的女性被殺害的比例最高。
因為同居關係多是年輕男女,所以殺人案也以發生在二十幾歲到三十幾歲的年輕人身上居多,但是以每一百萬對的殺人案例看來,40~55歲妻子 (以及40出頭和50幾歲的丈夫) 的被害率最高。
年長的同居男女,因為妻子多會帶著與前夫生的孩子 (如同前述),所以被繼父虐待、殺害的孩子比親生孩子被殺的比例來得高,畢竟繼子女也是造成夫妻失和的一大原因,所以容易引發丈夫殺害妻子,或是妻子出於正當防衛殺害丈夫的憾事。
這項資料還有一點值得探討,那就是只有男人會動念殺害全家,也就是殺害妻子與孩子 (多是繼子女) 後再自殘的案例,反觀女性幾乎沒有這樣的案例。
就算妻子 (出於正當防衛) 殺害丈夫,也不會狠心殺害孩子 (或許因為多是自己的親生子女)。或是如果因為某種理由不得不殺害孩子,女性也會選擇自殺一途,不會連丈夫也殺害。
我沒有統計數據,以下僅為個人看法:
所有的犯罪都是男性多於女性,殺人無非是情殺,仇殺,財殺,激情犯罪,經濟犯罪,變態殺人犯等等,基本上在所有的犯罪領域,男性都比女性多許多。
近些年,女性犯罪率有上升的趨勢,尤其在經濟越發達的地區,女性犯罪就更多見一些。範圍一般包括侵犯財物,性犯罪,涉毒,暴力犯罪,其中暴力犯罪所佔的比例並不大。這和女性的生理特點,社會地位,女性的心理特徵有很大的關係:女性犯罪一般會避開體力上的劣勢,而利用自己性別和心理上的優勢。
至於你說的政府和老百姓能做點什麼,我個人觀點認為,老百姓多了解一些犯罪心理的知識,多防範,政府加強法律知識的普及以及心理學的普及,會在一定程度上減少犯罪的發生。但是,犯罪行為是永遠不可能杜絕的,並且隨著社會形態的不斷變化,犯罪形式也會千變萬化。
我覺得男殺女偏多跟案件性質沒關係,關鍵是女的除了投毒之類的方式,很難單挑男性啊!怎麼殺?
改變這一現狀最快捷的方式,就是題主這樣的人組織起來,多殺幾個男性,從自己身邊的開始。
謝邀,就我遇到的這類案件,的確是男殺女偏多,但這是男女性別的差異造成的,是生理構造造成的差異,不是社會和政府能夠解決的。社會和政府能做的就是創造和諧社會,讓人人平等幸福,減少這類案件。
佔有慾強和不甘心作祟,從人類文明歷史發展來看,女性在漫長的歲月里是作為男人的附屬品存在的,所以碰到不甘心的男人,糾纏不清或因愛生恨後容易產生我得不到就毀掉她的念頭。至於你想讓政府被這個鍋,那是不現實的,作為個體的人,我們既沒有辦法規範他的心理,更沒辦法約束他的行為。
瀉藥
暴力犯罪從普遍程度上來講男性偏多
生理基礎
但事實上,普通犯罪男女是沒有差別的
因為女的打不過男的
男人的性格決定的呢。。
因為力量懸殊罷了,你以為妻子在丈夫外遇時候不會歇斯底里嗎?
哭鬧、上吊、抓撓等暴力傾向行為頻繁爆發,只不過力量差別懸殊,以及女孩子因為荷爾蒙跟個人喜好原因沒有做打擊力上的訓練怎麼知乎上一到情感方面的回答知乎er都這麼繞。。。有趣的是,我看到這個問題,準確的說看到情殺案這三個字,腦海里第一個冒出來的是李莫愁
但仔細一想,很可能確實男性居多
有意思吧,現實情況是男殺女多,但我一個女的,第一反應想到的因愛生恨殺人的形象卻是一個虛擬女性
毒殺案兇手女的多,暴力殺人案兇手男的多,早有定論。
分手後,有些女孩子因為傷心 自殺挺多的,不會想到去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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