犧牲一個小孩換來城市裡其他人的幸福這麼做不對嗎?

這是一個倫理問題,在現實中並沒有發生。

假設有一個虛擬的城市,沒有任何的天災人禍,人們過得很幸福。

但有那麼1%的人知道,這個城市的繁榮,來自市中心的一個地下室中,一個被虐待的小孩。

正是因為這個小孩一直處於痛苦中,人們的生活才會一直如此的順豐如意。

一旦小孩不在感到痛苦,人們便會失去幸福的生活,甚至城市也會被毀滅。

小孩必須一直處於痛苦中,直至他的死亡。而到那時,人們有一定的時間尋找下一個受害者。

我們不知道這個儀式的規律,只知道有一個小孩在受苦。

求解。


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題主的描述有偏差,連帶著回答問題的人基本也走偏了。這個問題的核心是一個很古老的倫理問題,但原本的問題不包含「神恩」/「獻祭」這些元素。而且加入這些元素對深化這個問題毫無幫助,因為各主流宗教早就沒有靠獻祭換取神恩這麼原始、淺陋的套路了。之前許多答案關注、揭露宗教的荒誕性,對回答這個問題也沒什麼意義。相反,「是否可以犧牲一個無辜小女孩換取其他人的幸福」這個問題的最知名的一次反思出現在《卡拉馬佐夫兄弟》中,而阿廖沙的反對意見完全是根植於宗教的。

說回正題,在絕大多數場合,討論「是否可以犧牲一個無辜小女孩換取其他人的幸福」這個問題和宗教毫無關係。之所以虛構這麼一個情境是為了質疑功利主義。因為「犧牲一個無辜的小女孩換取其他人的幸福」看上去符合功利主義的計算公式,同時看上去又違背大多數人的道德直覺(且不論這種直覺的來源)。不過就我個人的觀點,這個問題的理論意義已經很微弱了。

一方面,功利主義理論已經高度複雜和精鍊了,遠不是「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這個兩百多年前的公式所能夠概括的。所以功利主義者可以毫不費力的同意不應該犧牲一個無辜小女孩換取其他人的幸福。事實上,任何具備政治哲學和倫理學知識的人,應該都會同意「一個人最基本的權利應該受到保護,不能受到肆意的侵犯」,儘管這條原則在不同理論中的表述和闡發可能存在差異。

另一方面,「不應該犧牲一個無辜的小女孩換取其他人的幸福」這個觀點本身也過於粗陋。這個訴諸道德直覺的斷言並不足以幫助我們處理真正疑難的問題。因為一個人的權利不能受到肆意的侵犯不等於一個人的權利不能收到任何形式的減損。我們相反會同意沒有一種權利是絕對的,總能找到一些特定場合下的例外情況。所以即使我們所有人都同意一個人的生命權不能受到肆意侵犯,我們同時也會認可存在一些比較無爭議的反例(比如面對生命威脅時的正當防衛,比如在死刑合法化的國家,根據法院判決執行死刑),和另一些爭議比較大或者非常複雜的反例(比如能否接受安樂死或者墮胎)。

話再說回來,儘管「是否可以犧牲一個無辜小女孩換取其他人的幸福」在理論上沒什麼困難,但是現實情況遠沒有那麼樂觀。至少我個人是相信,如果在知乎上發起一個投票「是否可以犧牲一個無辜小女孩換取其他所有人的幸福?」贊成會遠多於反對。當然,這是另外一個話題了。


突然想起了,那個按一次給500,死一個人的按鈕。

多少人能按到人類滅絕。

人類之所以沒滅絕,是因為,大自然不會愚蠢到像那些題主一樣,把生物的生存邏輯,與莫名其妙的考核標準,人性儀式掛鉤。

生物的生存基礎,不可能寄托在毫無邏輯,毫無理性的人性和情緒上。

大自然,不會蠢到設定出莫名其妙的考核按鈕,考核標準。

如果人類是依靠荒誕的按鈕,混亂的人性,來判定生物是否有存在資格,人類根本不可能存在超過一年。

根本用不著什麼給好處,才折磨其他人。

僅僅是秩序失控,失去暴力的約束,人類已經足以引發殺死90%人口的混亂。至於給500按死一個人的,我估計,全球有數億人,會按到人類要滅絕。

人類是演化生物,而不是設定生物。有什麼環境,就進化出什麼文化。

很多人缺乏基本常識,把自己搞得跟上帝一樣,莫名其妙的批判這個,批判那個。

如果真有折磨小女孩的例子,很顯然,小女孩會被人類文化,設定成惡魔。

人們折磨這種小女孩,根本不會有丁點道德壓力。

相反,折磨小女孩的,會成為世界上最光榮,偉大的任務,成為神的使者。人人崇拜的聖者。比現在的大明星高貴千百倍。

到時候根本不是什麼下不去手的問題,而是城市裡,最高貴,最美好的職業,最受人尊敬的職業,就是折磨小女孩。

不僅要折磨出花樣,折磨出藝術,還要折磨出美感,發展出以折磨小女孩為文化的人類文明。

其他類似的問題也一樣,環境變了,一切都變了。

地球全是大海,人類都沒了,還要啥道德優越感。


這一個討論現代性很核心的倫理問題,試著來解答一下。

這個問題最早被人公開提出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卡拉馬佐夫兄弟》里伊萬提出的假設,如果天國將降臨,但它是建立在一個嬰兒的眼淚上,這個天國我到底還要不要? 伊萬的答案是退回上帝的門票(高票答案也提到了,但是陀的思想不單單是只是東正思想。)

陀在後來的《普希金》大演講中再提到了這樣的問題,如果折磨死一個老實人,就可以讓所有人類都永生永世的生活的平等幸福快樂,再無殺戮,再無不公,你要不要折磨這個老實人?陀帝進一步說,而且這個老實人道德也不優秀,對社會毫無貢獻,而且你折磨死他後,天堂降臨,所有人都瞬間忘了這個折磨他的事實,毫無罪惡感之說,然後永世的快樂幸福,你要不要?

很多人看到這,大多會說:要。

就算有人說不要,我再加幾條,這個人出軌,愛佔小便宜,嫖妓,道德小毛病,折磨死他一個,人類全幸福,你要不要?

我想很多人的倫理駁論在這,都會選擇:要。

但是陀給出的答案卻是:「作為一個正直的俄羅斯人,絕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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陀帝不愧是現代性浸入以來人類的精神領袖,在這個看似聖母婊的回答下,實際上他是對20世紀人類發展做出了倫理規範。

這個問題的核心,並不是功利主義的得失計算問題,而是倫理問題:人是否有為實現理想社會而擁有殺人的權力?或者說,人是否可以為了達成一個崇高的理想而犧牲一些人?

對於在這個問題下說「要」的人來說,你一旦同意,你就在倫理上就定義了兩件事:第一,你(你們)有權力殺人。第二,你(你們)有權力定義其他人「幸福」的標準。

也就從倫理上,你認為自己有權力越俎代庖為整個人類(在這個問題里為這個城市裡的人)什麼叫「幸福生活」做定義了,而且有權力為了你定義下的「幸福」,去滅掉一些人。

二十世紀開始以後,人類當然是說「要」了,然後人類史就開始了。

為了天國的來到,我們必須暴力滅絕資本家,他們是邪惡,冷血,醜惡的化身,滅掉一小撮,人類永世幸福,來吧。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故土上古拉格無數,無數人灰飛煙滅...

為了雅利安人的永世幸福,我們必須消滅掉一小撮人,奧斯威幸里無數人灰飛煙滅...

為了把天堂帶到緬甸,我們必須消滅一小撮人,5年的時間1/3的人口灰飛煙滅....

為了....

二十一世紀,那些人肉炸彈就是為了天堂處女就去自殺?僅為想像中的肉慾之歡就丟失生命,這揣測也太屌絲了。在綠極端主義者的意識形態里,他們真心覺得西方文明是墮落的文明,在綠的道德標準里,那些被炸死在酒吧夜店的就是道德敗壞的人。他們也覺得,自己在為了把永世幸福帶到塵世做了偉大的貢獻,犧牲一小撮人而已...

綠極端就定義了你的「幸福」標準,他們認為伊斯蘭極端教法的全球綠化大帝國就是人類幸福的終極形態。你幸福不?

而且他們為了你的「幸福」,犧牲一小撮人而已。你要不?

同理,你或者任何人,有權力定義別的人類的幸福嗎?有權力為了你定義的幸福去犧牲一個小孩嗎?

無論一個思潮,運動,信仰的起點是多麼高尚,一旦在這個倫理問題上回答了「要」,那麼它最終一定結束於非人性的暴政。


要覺得對你就輸了,因為在現實中,主流永遠是用一城人的痛苦,換一個小女孩的安樂,你的故事只能發生在構想的極端情況,我的故事可以發生在任何王朝。


這是一個複雜的問題,不能單純用某一個範疇的觀點來解釋。

比如:

按倫理道德講,每個人都是同樣珍貴的,一個小女孩的命並不比其他很多人的命更值得放棄。

按社會學講,緊急避險就是把損失總量降到最低,為此放棄一些較小量的利益是正當的。

按戰爭邏輯,士兵在前線犧牲自己,就是為了保護後方更多人的生命財產。雖然士兵從普通百姓參軍變成戰士是他自己的意願,但決定他上前線還在在後方防衛支援,則是某些指揮員的決定,倘若這個決定不正當,軍隊就沒法打仗了。

這些人類社會生存法則,具體到題主的問題上來,就是一堆矛盾的命題:

1、小女孩不該犧牲;

2、小女孩應該犧牲;

3、現場指揮的人有權決定犧牲誰……

……

如果這麼扯,就什麼都別做了。

結論: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吧。

如果你是現場指揮,你做任何決定都不會讓所有人滿意,因此你乾脆誰的屁話都別聽,聽從自己內心的召喚即可,成佛成魔不要去考慮。


這簡直是最tmd理想化的城市了!別噴我,事實上,絕大多數城市,比這要殘酷的多。

不敢說絕大多數,每個城市至少四分之一的人口,都是那個小女孩。

只是小女孩們習慣了罷了。

人類歷史上所有的大都市皆由奴隸建造,也將地位低下的人,耗做城市的燃料。

拿北京來舉例子:全球怪獸級巨型都市之一,迄今為止仍有不少的玻璃幕牆大樓和造型別緻的小區在四五環外遍地開花。

坐車去六環學車的時候堵在路上了,偏偏趕上邊上工地的飯點兒。農民工兄弟們都裸著黑紅的脊背,最多搭著個背心,戴著澄黃的安全帽擠在綠化帶邊上,捧著搪瓷缸吃著什麼。

不遠處一輛三蹦子被改裝成可移動的簡易廚房,做出來的沒有一點油腥,地下倆保溫桶,一桶米飯一桶稀粥,桶也像車輪一樣風塵僕僕。

如果看那些未完工的建築,具有烏托邦科幻情懷的作家們一定會大書特書,描繪人工智慧們如何飛快的計算著角度與弧線,靈巧的搭建著建築;人們如何西裝革履,如何優雅的在這裡辦公休閑,甚至是在頂樓的旋轉餐廳點一杯熱量經過周密計算的咖啡……

可惜了了,農民工那皮膚皴裂骨節粗大的手,跟純白外殼的人工智慧畫風相差不少。

還有很多。其實不需要憐憫農民工兄弟們的,我們也差不多哦。

北上廣深一線城市,永遠在壓榨這他們絕大部分常住人口。這些巨獸型城市,貪得無厭的吞食著年輕人們的精力、熱情與青春——相比進城的務工人員,這些才是更高能的燃料。

你在加班加點,起早貪黑,擠地鐵,擠公交,拚命工作,找出租房,修那個該死的破水管,發現日子幾年如一日時,有想過類似的問題嗎?我的朋友?

這個問題問的很蠢。


這就是個屁股問題。

有人反對犧牲小女孩,是害怕自己變成小女孩

有人贊成犧牲小女孩,是以為自己不會變成小女孩。

實際上,所有人都是薛定諤的小女孩。

假定人類是團結的,我們就會一致對外,克服困難,但是現實就是,困難很可能暫時無法克服,於是我們選擇了互相傷害。

換句話說,贊同互相傷害者,不相信自己還有未來。


這不就是《碧之軌跡》的劇情嗎。

主角選擇保護小女孩,讓城市陷入戰亂,自己去解決問題。已經被很多人噴成篩子了。

我當年不理解,現在理解了。

萬一你我都是那個小女孩呢?

我不願意。

所以我不能代替那個小女孩做決定。

道德制高點誰都想站,只是因為大家都知道自己不是小女孩。

即使是小女孩,也只能代表自己,願意自己犧牲,而不能強迫別人犧牲。

什麼是最優選,和有沒有資格去替別人選擇最優選,是兩個問題。


我贊同 @姜源 的答案,他那麼好一個答案居然落在一堆無厘頭的答案中間,真是讓人覺得遺憾,我這最多只配是他的一個答案註腳:姜源:犧牲一個小女孩人換來城市裡其他人的幸福這麼做不對嗎?

另外,再怎麼黑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的「以撒的獻祭」,但是這三者就是沒有「人牲」或者「人祭」傳統,而這個故事可能脫胎於古代「人祭」異教神話,但是《舊約》把這個神話的結局改變了,並且又在先知書里明確強調了,不可將子女祭獻給神明,神是不喜歡這麼乾的。

我倒覺得,這其中的邏輯發展,非常像中國周代的祭祀理論替換商代祭祀理論,而商代可是搞人牲的。


我很遺憾的告訴題主,人類為了虛無的規律,折磨獻祭小女孩的這種事,已經幹了幾千年了,現在某些土著部落估計還在干。有一位答主提到的,《西遊記》中每年吃一對兒童男童女的靈感大王,實際上就是古代對農業神崇拜時搞的人祭的一種遠古記憶。

如果感興趣可以去讀《金枝》。裡面詳述了農業的一些遠古崇拜,將農業出產擬人化,神化等等行為,可以說是所有人類地區發展的一種共性,不管是歐洲美洲亞洲。每年用活人祭祀農業,也是一種成熟的規律和儀式。當然人牲在被祭祀之前,通常都是被用最好的食物供養的。一般不會受到折磨,因為人牲已經具備了神性。但祭祀過程是非常殘忍的。

我選一段截幾張圖僅供參考。

祭祀就是人類認識和回應世界的一種方式。如果這種方式被認為有效,那麼人類就會這麼干。如果這種方式被證明無效,那麼人類必然會放棄這種行為。所以也沒有什麼最優解,只有當前解。


我理解,這裡的核心問題在於一種認知:沒有任何天災人禍,就是幸福嗎?有被毀滅的風險,就是不幸福嗎?

幸福永遠不能借他人之手塑造。歷史上所有偉大的民族,都有一個特點:他們的前人都用自己的屍體為後代鋪就一條抵抗天災人禍的道路,他們的後代都會努力學習和銘記前人用生命傳承的經驗,並繼續義無反顧地為後面的人鋪就道路。

如果喪失了這種敢於承前啟後,繼往開來的精神,所有所謂的幸福都是一戳即破的謊言,經不起任何時間的考驗。題目中城市的人,和養豬場的豬無甚分別,它們養尊處優的生活建立在用幼崽的生命滿足「神靈」——也就是人類——口腹之慾的基礎上。它們沒想過人類今天吃小豬,明天就可能會吃老豬,今天吃一隻豬,明天就可能會吃兩隻豬。神靈今天的神恩是源於折磨小女孩,明天的神恩會不會是源於折磨老大爺?今天的神恩是源於折磨一個人,明天的神恩會不會是源於折磨十個人?

更諷刺的是,這些已經喪失了與「神靈」抗爭的所有勇氣和技能的豬,甚至會以為天下的豬都該如此,但它們不知道,在無數山林中還有一種豬,為了守衛自己的幼崽可以毫無顧忌地向手持武器的「神靈」們發起衝鋒。而正是在這一次次被鮮血染紅的衝鋒中,它們的皮糙肉厚進化到子彈都無法打穿,它們的尖齒獠牙進化到能幹翻任何獵人。它們踏遍三山五嶽,一輩子都活在天災人禍的風險中,卻自由自在地繁衍生息,甚至在「神靈」們自己的神話和文學中佔有一席之地,被很多「神靈」看做勇猛的代名詞。

至此,我們再次回頭審視這道題的假設,就會理解這座城市的人,其實活在巨大的不幸中,他們那1%的人的屈服,讓他們永遠成為了神靈們飼養的豬。


合理,人類一直都是這麼乾的。

現實和故事不同之處在於,歷史上做出犧牲的小孩是人類的大多數,享樂的才是人類中的一小部分。

所謂「三皇五帝神聖事,騙了無涯過客」。


有點類似雪國列車中的情境。

相比於「犧牲一個人換來其餘人的幸福值不值/對不對/應不應」的功利主義,「誰去做那個被犧牲的人」可能更有話題的挑戰性。


當然不對!

說實話,當我看到這個問題和其下的一系列回答時,我是出離的憤怒的。這並不是什麼聖母心泛濫,而是一個出身於三代工程師家庭的死理工男,最直接的疑惑:

憑什麼?憑什麼一整個城市的,有手有腳的健全人類,必須靠獻祭一個其他人才能獲得幸福?

我來告訴你最優解,那就是挺直了身體承受一切苦難,並且進步!

曾經土地的產出不堪人口的增長,一代代人類只能靠發動戰爭,消滅人口的治亂循環來苟活

後來我們發明了化肥,發明了三酸兩鹼的製取方法,發展了一整個龐大的現代化學工業

曾經小小的一個傷口感染就能要人命,黑死病更是能把整個城市化為死地

後來我們找到了抗生素,找到了鏈黴素,發展了現代醫療體系

竟然還有人吹宗教,可笑

上帝說,要有光,於是教徒們祈禱,教徒們歡呼

只有特斯拉們在皓首窮經,掀起了第三次工業革命,無數的電氣工程師們日以繼夜地點亮了萬家燈火!

遇見問題,就解決問題;自己的幸福,就應該是自己去把握

回到問題上,當然是放了那個小孩

於是人們就不幸福了,那麼,是哪裡不幸福了呢?

交通擁堵?養老?醫療?那就去研究社會科學,創造出更好的社會制度,經濟制度

食物不足?地震?旱澇?那就去研究農業,去研究水利建設和基礎建設

產品不足?物價過高?百物騰貴?那就去研究工業,去提高生產效率,去生產更多的產品

去生產,去工作,去研究!如果你覺得不幸福,那就想一想原因,並試著解決它;而不是獻上祭品然後等待什麼亂七八糟的玩意來施捨!!

從來都沒有什麼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創造人類的幸福,全靠我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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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有人說我迴避問題,我仔細看了一下,確實有點延伸出去了

那麼我們就來仔細說說這個問題

這個問題涉及兩個選項,也就是兩個矛盾

選項一:保持原狀

矛盾:為了多數人的幸福傷害了少數無辜的人基本權利。

選項二:解救小孩

矛盾:為了保護少數人的基本權利,犧牲了多數人既得的幸福。

我憤怒的原因:

即使知道矛盾1是不合理的,但是由於矛盾2涉及到了既得的幸福, 或者說既得的利益,很多人不願意選擇解決矛盾1,畢竟,努力啊,很苦的。

於是這個問題就簡化成了「面對輕易得手但是不那麼符合道義的既得利益,你是否會放棄?如果整個社會都是這樣,而你又擁有決策權,你是否會決定所有人集體放棄?」

你們摸著自己的良心說說看,怎麼選


救苦救難的是菩薩,受苦受難的是大菩薩。

舉凡聖賢,

無不以自身苦難為基,給世間愚昧昏庸的人奠定幸福。

「犧牲一個孩子換來整個城市的幸福」,

這無所謂對錯,這是一直發生著的事實。

有一種羊,

它出生就被關在羊圈裡,一步都不讓它挪動,以抱持肉質鮮嫩。

它此生第一次邁開腿,就走向屠宰。

所以它的第一步,是死亡之路。

這種羊,為城市的人,貢獻了幸福快樂。

大部分人,並不知道它的存在,也不知道它正在受苦。

但人們一直品嘗著它的悲哀。

有一些人,

就像這些羊一樣。

為城市的貢獻了幸福快樂。

大部分人,並不意識到他們的存在,也不知道他們的疾苦。

但人們一直品嘗著他們的悲傷。

對嗎?不對嗎?

這無所謂對錯,這是一直發生著的事實。

面對這些受苦受難的生靈,

請致以崇高的敬意。


「這麼做有什麼不對嗎?」—— 回答這個問題的前提就是,什麼是對錯的標準。

存在的即合理,合理的即存在。對錯的標準只能從現實中得到,任何假設的問題和假設的答案都沒有意義。

引用一段

盧梭說:「通過法律所獲得的並非一定就是正義的,法律不過是富人將最初剝奪來的財富合法化的外衣。」雖然這樣,但是法律依然有正面的價值,在法律制度之下,窮人的財產和自由同樣能夠得到保護,窮人因為看到了這樣的好處,所以也同意遵守法律。

這個是現實,現實的回答就是,這麼做沒有什麼不對。

評價一個回答

所以回到我們的問題,你是這個決定救不救小女孩的局外人嗎?錯!你是這個小女孩。拿起你能拿起的一切東西去反抗,不要再精神分裂到認為自己是坐在咖啡館裡看isis新聞的評判者,因為不知道哪天,被獻祭的就是你。

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說,他們的選擇早就回答了這個問題。

即便自己是被祭獻的小女孩,打破現有制度去反抗的成本更不可以被接受。


高票說「不能簡單的用獻祭回答」,對也不對。

首先確實活人獻祭已經不被允許了,但是「理應被獻祭」的人卻已經成了所謂赤裸裸的生命。

如何理解所謂赤裸生命?先從囚徒困境說起。

讓人多或人少的一方去送死,實際上均不符合高票所說的功利主義原則。所以大多數的回答往往是「我不選」,而救女朋友還是救媽的經典案例中,唯一正確的選項也是:我選擇死亡。

拒絕接納實際上體現的是把獻祭者從人世的法律推向神的律法的過程。

當駁斥了所有解決方案並且選擇拒絕以後,受害者的命運就是「聽天由命」,這樣的生命也就因此完全不受任何人間律法所保護。所以這個生命因此就變得「赤裸」。

這就是阿甘本的「神聖人理論」。每個人都可以殺死赤裸的生命而不受懲罰。

想像一下,如果一個堅持殺掉少數人拯救多數人的「兇手」站了出來,每個人都會說少數人的利益怎麼辦?(你怎麼能僭越人類的思考極限?),但卻又會想:也沒辦法,總是要死人的。

於是死亡就具備了合法性,無論死亡的到底是誰,任何候選者都是生命,都「可以」死亡。

所以阿甘本說必須承認所有宗教都是關於祭祀的文化實踐。

在阿甘本看來,人類的共同體恰恰是被如此建立的,必須排除那些影響共同體一般世俗原則的人群,才能維護共同體甚至識別共同體。

由此他說:祭祀通過將俗世與神聖分隔開來的方式,不只是確立了政治權威的神話,並且包含了確立政治權威所必需的暴力。

神聖性的基本內涵就是指代那些可以被共同體所排斥的東西,引用一段我認為非常到位的解釋就是這樣的:現代社會所賴以維繫的民族識別,種族識別,身份識別等等各種技術,無不是神聖人的世俗化實踐。而這一實踐最為極端而恐怖的應用,則體現在納粹大屠殺上。通過將一個種族從其他種族中區分出來,並在其上貼加各種標籤,再以最為高新的生物技術佐證,一個通過選舉上台的合法政府,就能名正言順地對一整個種族展開屠殺。這正是現代社會的恐怖之處。

當然,赤裸生命也可以通過「褻瀆」重新回歸人間。南方有一些很有趣的習慣是這樣的:給神的祭品只要象徵性的從廚房過一圈兒,就可以重歸人間被人所食用,而囚徒困境的問題其實也是一樣的,不管死的是誰,活下來的人都可以重歸人間的律法擁抱(黑人或者猶太人,誰是敗壞的根源?誰可以團結,誰必須殺死?)

所以這個問題,包括一系列以囚徒困境為藍本的延展問題真正應該被思考的不是哪一個赤裸生命應當死去,而是為什麼一個共同體擁有向神獻祭的權力?

整個20世紀,新興的抵抗者們都在重構抵抗的主體,從堅守馬克思的無產階級理論,到列寧的帝國主義下被剝削的邊緣(因為西方無產階級喪失革命性),再到毛主席的三個世界,實際上都是類似的嘗試。

奈格里和阿蘭巴丟也提出了極為相似的概念,奈格里認為所有被排斥的人(lgbt,租房者,受壓迫的女性甚至單純不願意氪金的遊戲玩家)構成了新的抵抗主體,這恰似阿甘本的神聖人。

他們沒有一般的屬性,是被共同體所識別的過程塑造了他們。

阿蘭巴丟非常形象的描述了這種識別:在路邊躺下的時候,你會發現每一顆胡楊樹都別有不同,但是在全速行駛的汽車上,你會發現每一顆胡楊樹都完全一樣。

因此齊澤克管汽車的識別叫結構性暴力,在(資本主義)體現的結構性暴力之中,那些isis和被isis所殺的人還有被僱傭去剿滅isis的人,都是受害者。

他總結性的回答:主觀暴力來源自結構性暴力,如果對邊緣的剝削和為了能源的代理人戰爭還在打,那麼實際上殺光了恐怖分子,土壤依舊會孕育出新的恐怖分子,對恐怖分子或者猶太人的識別就是維護共同體完整的關鍵之關鍵。

所以回到我們的問題,你是這個決定救不救小女孩的局外人嗎?錯!你是這個小女孩。拿起你能拿起的一切東西去反抗,不要再精神分裂到認為自己是坐在咖啡館裡看isis新聞的評判者,因為不知道哪天,被獻祭的就是你。


我突然明白

這個宇宙陰陽對立

魔對於眾生來說

是否扮演了這個小女孩的角色

讓人厭惡

恐懼

害怕

卻讓更多的人可以擁抱光明

當年創立魔界的那位前輩

或許真的沒有錯


可是現實不就是這樣嗎?富士康的小女孩給你帶來了方便快捷用來上知乎的蘋果手機。。


第一次手機改答案不知道有沒有出錯。

這句話來源主要有兩個,一說是米蘭昆德拉,一說為刀爾登的《中國好人》。

但是我沒有這本書,從瀏覽的盜版電子檔看,個人認為第二個說法是對的,一來沒有刀爾登引用米蘭話的證據,二來網頁所見後面引為------米蘭這樣的都是單獨成句,而出自刀爾登則接引上下行文。

竊以為有人又讓米蘭說了一句話,畢竟諾獎的名頭還是挺響亮的,拿來組個名人名言又有逼格。

---------------------------以下原答案

他們只有在安全的時候才是勇敢的,在免費的時候才是慷慨的,在淺薄的時候才是動情的,在愚蠢的時候才是真誠的。

原先見過的一個答案,具體鏈接已不可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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