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怎樣避免犯罪?

基督徒犯罪,怎樣才能懸崖勒馬,回到主的懷抱,我也真是無能為力了。我也是受過洗的人,曾經進過讚美團,現在遠離上帝了,經常犯罪,不知道上帝還還會要我嗎?心裡好難受


單刀直入,基督徒不可能避免犯罪。

如果題主把題目改成「基督徒如何盡量避免犯罪?」,這個題目可以有五花八門的回答。但是,根據題主的描述,以及我個人相似的經歷,我想這不是題主真正要問的問題。題主真正的問題應該在最後一句,「上帝還會要我嗎?」

對於這個問題,我想簡單回答「是」或「否」是幫助不到題主的,所以分享一下自己類似的掙扎經歷,希望有共鳴之處。

在信仰和靈性的上升期時,我在很好的教會環境中,得到了很多的關懷,有能力去對付許多的罪,這時我在教會服事中日漸火熱,信心也大大增長…如此喜樂的環境里,我壓根不會想到要問「上帝還要我嗎?」這種問題。遇到軟弱的弟兄姊妹時,我便分享自己得勝的經歷,勸他們更加信靠神,交託神,因為我以為他們和自己處在同樣的光景,軟弱不過是一個小小的門檻,只要加一把力就可以輕鬆越過。

然而,信心的道路從來不會一帆風順。每當我對付完一個罪,還沒來得及消化其中的喜悅,就發現自己更多的罪;通讀新約後,我將精力集中在舊約上,看到神對罪的態度如此嚴厲,心裡戰戰兢兢,心裡對聖潔的標準也越來越高;到新教會後,肢體間沒有原來那麼多愛心,更是讓我感到雪上加霜。信仰危機就這樣帶著令人窒息的絕望到來,壓得我透不過氣。

這個時候,我終於遭到報應,前來鼓勵我的弟兄姊妹,給我帶來的壓抑多過安慰。他們就像我以前一樣,以為我的軟弱不過是一個小門檻,只要勸我多讀經,多禱告,多聚會交通,交託給神,一切就會重新步入正軌。我在與罪的爭戰中感到極其軟弱時,他們不厭其煩地宣講聖經的教訓,成了壓垮我的最後一根稻草。

我何曾不知道他們所說?我心裡又如何不願意像他們說的一樣有信心?只是我越讀經,越發感到自己的罪深重。越禱告,越覺得沒有資格到神面前。我害怕教會,因為他們期望見到一個火熱的基督徒,而非一個軟弱的基督徒。

現在回頭看看,聖經中的一段話,恰好可以解釋我當時的軟弱。

「我的朋友,我對你們說,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做什麼的,不要怕他們。 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裡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正要怕他。 (路加福音 12:4-5 和合本)

從前我不認識神時,害怕的是沒有錢,沒有人認可,以及種種屬世界的缺乏;當我信主後,原先的懼怕變少了,卻又因為認識到神的可畏,開始害怕自己犯罪,害怕靈命停滯不前,甚至倒退,害怕遭遇信仰的滑鐵盧,害怕被神遺棄,被神審判……

當時我雖然聽了福音,也信白白的救恩,但對福音的認識仍停留在表面。我被加爾文主義救恩論和阿民念主義的激辯弄得無所適從,對信心和行為的關係也覺得越想越繞。以至於弄不清上帝所要求的信究竟是怎樣的,行為表現到什麼程度才是有真信心,救恩究竟如何抓住……

如果我是可以自我催眠的人,就不會有這種煩惱,只要自我催眠「我已經信了已經得救了」就行了。若是我不知道因信稱義的道理,在表面行為上裝飾自己,也會覺得有「平安」。但我偏偏是內省型的性格,做不到這麼簡單的自欺,這就逼得我非得去找到答案了。

其實在路加福音12:4-5 後面,剛說完要懼怕神,便強調了神的恩典。在約翰一書里,更是明明地說明了:

愛里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里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里未得完全。 (約翰一書 4:18 和合本)

當我思想這段經文時,終於明白自己的問題所在。我只曉得神的聖潔,神對罪惡的憎恨,卻不曉得祂對罪人的愛與容忍到了何等的程度。換句話說,就是對福音的理解太膚淺。

我在久未聯繫的啟蒙牧者梁志勇牧師聯繫,聽了他近年的網路講道後,發現他極力在信徒中宣揚福音。他尖銳指出現在教會對福音的教導太少,甚至出現沒有福音上的教導,只講律法的現象。他也指出不是只有對外邦人才需要講福音,信徒中也需要福音的傳講來堅固。

這之後我開始重視學習福音,並以福音為核心去重新解讀聖經經文,驚訝地發現因為視角過於律法主義出現理解偏差的地方不計其數。

要將福音講完全,一來我能力不足,二來這裡也寫不下。我只能簡略講講自己在福音上努力紮根後的變化。

首先,我深信神的拯救大能,知道他不會因為我不完全,會軟弱,會跌倒,會犯罪,會後退,會懷疑,信心小等等原因撇棄我,也不再以為自己的行為至少要達到某種保底的程度,才能得到拯救。當我軟弱時,不再懼怕到神的面前,因為我相信祂不但不嫌棄我,反而更願意因我軟弱而幫助我。

每當我軟弱時,想到有一位不撇棄我的神,我的心便因此得安慰,很快便會振奮起來,並終於明白為何在患難中能喜樂,就像聖經上所說:

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 (哥林多後書 12:10 和合本)

若是對基督福音的大能不夠理解和堅信,不曉得神非常樂意向軟弱的人施恩,在患難中我又如何能喜樂得起來呢?

如今我不再有類似的愁煩,但對福音的學習沒有止境,因為人無法完全理解神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最後為題主提出一些學習福音的建議,若喜歡看書,我推薦楊腓力的&<恩典多奇異&>,若喜歡聽,推薦梁志勇牧師在喜馬拉雅FM上的講道。

(因為記憶不準確以及為使心路歷程更加有條理,經歷比較概括,且不完全按時間順序,具體經歷的反覆搖擺要複雜得多,請自行腦補)


李耘鋒的回答特別好,就他的回答引申如下:

有一個問題是,究竟是你先悔改了上帝才接納你,還是上帝接納你了你才能悔改?

所以,你不犯罪是上帝接納你的前提,還是上帝已經接納你的結果。

知道這點的差別,我們就可以確定的說,上帝已經接納你了,因為耶穌的死而復活,你的罪已經被赦免了,正如經上所說:

【羅3:23-28】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藉著在基督耶穌里的救贖,就白白地得稱為義。 神設立耶穌作贖罪祭,是憑耶穌的血,藉著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前所犯的罪,好使今時顯明他的義,讓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既是這樣,哪裡可誇口呢?沒有可誇的。是藉什麼法呢?功德嗎?不是!是藉信主之法。 所以我們認定,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於律法的行為。

什麼叫白白的稱義,就是你什麼都沒做,耶穌就為你死了,你什麼都做不到,上帝就赦免你了。你說「不知道上帝還會要我嗎?」,親愛的弟兄啊,這個問題本身就是個偽問題,上帝從來沒有不要你,你的不信和不義並不能廢掉上帝對你的憐憫和愛,因為耶穌應許你說:我總不撇下你們如孤兒。

所有,弟兄啊,你遠離了上帝,但上帝從來沒有遠離你,他一直在你心裡敲門,你感到無能為力,但在神凡事都能,所以,你可以來,領受上帝白白的赦免。

而神的赦免,一定會在你心裡湧出活水的江河。


應邀。

看過耶穌說的浪子回頭的比喻嗎?記載在路加福音15章11-24節。

還有哥林多前書15:9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 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10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 神的國。11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 神的靈,已經洗凈、成聖、稱義了。

哥林多的基督徒有人從前有「不能承受神的國」的大罪,可他們也得以洗凈成聖稱義了。

只要悔改,棄絕上帝不悅納的行為,就能稱義。

但是怎樣才能知道上帝悅納怎樣的行為呢?提摩太後書3:16、17告訴我們得研究聖經。

供參考。


看一段唐崇榮牧師的信仰問題解答。

一個有追求的人,在追求的過程中,魔鬼常常用各樣的辦法混亂他。第一個混亂,是使你有不成熟穩定的感覺,給你過份敏感的感情,讓你因一點小錯就很害怕,結果你大小分不清,活在懼怕中,接受魔鬼的控告,振作不起來,太敏感的感情原是好的,因為對小罪有大敏感是聖人的記號,對大罪不敏感的人是臟人,一個聖徒對小錯會敏感,但是那個敏感如果過度。例如一個青年怕結婚,因為覺得婚後的男女關係不聖潔,不榮耀上帝,這樣的想法是太過敏感了。因為神創造了性,也叫人可以享受之,所以不可把性當作污穢的,私情邪欲是不對的,但是婚姻內的情慾是可以的。魔鬼時而會令人太敏感而被它控制。一個人在追求的過程中,魔鬼會讓他把沒有犯的罪當作是犯上的罪。把影子當作實體,這是很多追求的人常有的錯覺,這不是他要或故意的,乃是過份敏感的負面結果。

剛信耶穌的容易過分敏感,多讀經多禱告,求上帝用耶穌的血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厚厚遮蓋你和你的子孫,求上帝滅絕所有攻擊你們的仇敵魔鬼,更重要的是把自己和子孫以及全家獻給上帝作為活祭,求上帝改變你們使你們成為能做大事的人,並使你們一件惡事也不做,一件惡事也做不成。


推薦幾本書特別有幫助,論述系統全面:

約翰歐文 《試探治死罪》《聖靈論》

萊爾 《聖潔》

湯姆華森《悔改真義》

藍嘉德 《攻克己身》

良好的屬靈生活和習慣也是非常重要,比如早晨的靈修,每天隨時的禱告與定時的,定時定量的讀經,正常的查經,團契生活,敬拜,每一天靠著恩典去活出神的話,成為身邊人的流淌祝福的管道,簡單說這些


慾望滿足就不會犯罪。當你發現上帝創造的一切都是潔凈的,你就應該和耶穌一樣。

馬太福音11:19 人子來了,也吃也喝,人又說他是貪食好酒的人,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但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有古卷作「但智慧在行為上就顯為是」)。」

罪人在聖經里就是妓女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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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是這樣避免犯罪的,當然不是絕對的避免。首先,神還會接納你的,因為: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憂傷痛悔的心,他必不輕看——《詩篇》51章17節。還因為: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饒恕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1章9節。以後,既然知道無法自勝己罪,恆切禱告,靠著聖靈治死肉體的邪情私慾。


謝邀 首先基督徒也是人,也帶有人生來的罪性:眼目的情慾,肉體的私慾和今生的驕傲。所以基督徒偶爾犯罪並不可怕,連被稱為合神心意的大衛都曾犯下大罪,馬丁路德曾經說過:你不能阻止飛鳥從頭上飛過,但你可以阻止他們在你的頭上築巢。 我們靠自己卻難以勝過罪惡的試探,但是在人不能再神凡事都能。你可以把你的軟弱向神多禱告,向神悔改,盡量不要把自己置身在試探的誘惑下,不要因為經常犯罪而疏遠上帝,不敢來到上帝面前,神愛我們,並不是因為我們有好行為才愛的,耶穌來也是來拯救失散的人的,所以你不要怕上帝不要你,但不能把神的恩典當做犯罪的借口:反正神是愛我的,所以我可以隨便犯罪。 願你能早日掙脫罪的束縛,在耶穌基督里得自由,希望我的回答幫到你。


你爸喊你回家吃飯,不要因為衣服弄髒了就迷路在外面,被罵也要回去,因為是你阿爸父。

你心裡有他,也肯回去,他必赦免。人犯罪忘了他才沒救了。得不得救跟罪的量化指標沒關係,勿把天父當偶像。離神再近如猶大,背對神就被棄絕,離神再遠如曠野以色列的百姓,願意望摩西的銅蛇傷患就立時好了。秘訣就是說爛的那個理由,因著信跟隨他,因他說過:我來本不是為了救義人(自以為義),乃是為了救罪人。

不要絕了自己的信和盼望,早點回父家吃飯。

防備樓上重樓樓這種萬教歸一的假先知,耶和華是忌邪的神,除他以外,並無別神。


靠著聖靈,籍著禱告,還有團契,兄弟代禱,等等,「萬事都互相效力」。保羅在羅馬書8章講萬事彼此效力,針對之一就是講克服罪。「罪必不能作你的主,因為你裡面有聖靈」。若你真屬於基督的,裡面必有基督的靈。

我們曾經賣給罪,罪是我們的丈夫,這個壯士有權柄轄制我們,叫我們作我們所恨惡的罪;如今我們屬於基督,基督在聖靈里釋放了我們,使我們歸給他。我們若要真的屬於基督,必要讓前夫死掉,若嫁給新丈夫後,前夫還沒死,那個女人就是淫婦了。前夫死不死在於這個女人(就是我們,保羅在羅馬書的比喻就是這樣的),不可以前夫死掉封在棺材裡,還有機會讓他踢棺材蓋,把他放出來,與他行淫。

羅馬書6章7章和8章,就是講一個女人和兩任丈夫的關係,以及和他們所生的兒女。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也許是因為有點少兒不宜的味道。

然後勝過罪之後,大有喜樂和自由。羅馬書8章大大地講了這些新生命的喜樂和得勝。就是和新任丈夫的美好新生活。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約壹2:1)

參孫一生中的大多數時間都在為自己活,最後,他回到我面前,我就原諒了他。當你做錯事情,並且它讓你遠離我的時候,你只要來到我面前真心悔改,我就原諒你。因為你是我的孩子,我會原諒你!我希望你和我親近。

參孫的力氣到底有多大?他很強壯以至於可以舉起獅子,空手把鐵門撕開,或打敗一群壞人!不幸的是,這個力大無窮的以色列領袖更樂意服侍的是自己而不是上帝。參孫帶領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爭戰。非利士人非常恨參孫,都想殺掉他,只是都非常害怕他。他們商議說:「也許他的女朋友大利拉可以找出他強壯的秘密。」

大利拉是非利士人,所以就同意幫非利士人。

當大利拉和參孫單獨在一起時,她就問參孫:「是什麼讓你力氣這麼大?」參孫不告訴她。她就對參孫撒嬌:「親愛的,你就告訴我吧!」大利拉一直不停地問,直到參孫告訴她真相。

他不耐煩地說:「是因為我頭上的七條發綹。如果沒有它,我就沒有這麼大的力氣了。」說完,參孫就睡著了。

趁著參孫睡著,大利拉就找人剃了他的頭髮。之後,大利拉大叫:「非利士人來了!」參孫醒來,但很快就被敵人抓住了。參孫因為被剃了頭髮而沒了力氣,無法與非利士人爭戰。非利士人弄瞎參孫的眼睛,把他關在監獄裡。

非利士人拜一個假神叫大袞。他們在廟裡聚集敬拜他,並在那裡戲耍參孫。這時,參孫已經悔改,向上帝承認自己的錯誤。所以,上帝重新賜予參孫超自然的能力。成千上萬的非利士人看著參孫,他自言自語地說:「非利士人的領袖都在這裡,他們弄瞎我的眼睛,我知道當怎樣為此報仇。只是也要犧牲我自己的性命。」

參孫知道這是值得的。他站在廟中兩根柱子中間,向上帝禱告:「上帝啊,求你賜給我力量,好讓我在非利士人身上報了那仇。」他用力推倒柱子,並將它們粉碎。

於是,廟就倒塌了,壓住了參孫和所有的非利士人。

上帝再一次拯救了以色列人!這一次,他用了參孫—— 一個並不是很好的人,拯救他的百姓脫離敵人的手。


神的計劃是醫治拯救全人類,終極目的就是創造沒有罪的天國,那你說信上帝的人想進天國能不能犯罪呢? 只有神的兒子耶穌不犯罪,從死里復活,死在耶穌身上沒辦法掌權,復活升天。

所以如果真的信永生,就不能犯罪。

3:8 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 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He who sins is of the devil, for the devil has sinned from the beginning. For this purpose the Son of God was manifested, that He might destroy the works of the devil.

3:9 凡從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 神生的。

Whoever has been born of God does not sin, for His seed remains in him; and he cannot sin, because he has been born of God.The Imperative of Love

3:10 從此就顯出誰是 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 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In this the children of God and the children of the devil are manifest: Whoever does not practice righteousness is not of God, nor is he who does not love his brother.

自行斟酌。。。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

我們每天都需要主的救恩。

救我們脫離罪,也救我們脫離罪的權勢。不說什麼大道理,沒什麼用。每當察覺自己快要犯罪的時候,立即禱告求主幫助拯救,直到不想犯罪為止。


罪分為本罪與原罪。所謂本罪就是你今生違背天主十誡(摩西十誡),七罪宗,聖教四規的行為。原罪在你受洗時就已經赦免。而本罪在基督教中要誠心懺悔,在天主教,東正教和基督教普世聖公會中,要辦告解聖事,即通過反思,痛悔,告明,定改,補贖,最後由神父念「赦罪經」赦罪。這裡需要說明的是神父念赦罪經赦罪,並非神父赦罪,赦罪的是神父背後的天主(上帝),神父只是天主(上帝)的工具。希望可以幫到你。


仰望神吧~越愛神,越認識神,越厭惡罪,越能住在神裡面,越不被仇敵利用去犯罪。說白了,都是日積月累的經歷。靠著自己認可的讀經、禱告、聚會,傳福音來抵擋仇敵。這場耶穌建造聖殿的工作,就是做在我們身上。


只要誠心認罪悔改,就算是殺人犯上帝也會原諒你滴,和耶穌同釘十字架的罪犯就是最好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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