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做到推理嚴謹,不隨意想像?

根據已知走,但是推理不就是得出未知的結論嗎?不想像好像不可能啊?分析事情難道不能想像嗎?


怎麼說呢,我覺得有些時候其實恰好問題的關鍵就是我們的想像力不足,導致我們的分析不夠周密、詳盡。

首先考慮那種天馬行空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會得到一些看似荒謬的東西,但是我們需要注意到這種荒謬性是何種意義上的。肆意的想像導向的結果一般是現實上的無價值。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如果明天某個股票漲停,那麼你今天應該買入這個股票。這句話本身就一般情況來說是正確的,但是這句話的後半句本身沒有任何意義。因為這是一個假言句,我們不能直接通過假言句的後件來指導我們的行為。很多時候,我們說一個 妄想症患者有病,或許並不一定是因為這個人的邏輯是不自洽的:在他的體系裡面一切或許都很自洽,比如說他告訴你他被人追殺了,因此要做什麼事情,你會發現他的行為是很有道理的,如果你被追殺了,覺得周圍的人都不可信的話,那麼你也應該要這樣做。問題在於這個地方的前提是錯的。於是得到的結論從實際上來說沒有指導意義。也就是說,在天馬行空的情況下,我們看到的東西是一個這樣的形式:

  • 前提:A

  • 推理:A 蘊含 B

  • 結論:B

推理本身可能是沒有問題的,但是荒謬的前提導致了荒謬的結論。而混淆設想的東西和實際的東西非常容易導致我們得到一個在現實意義上來說錯誤的結論——雖然這個結論在想像力構建的前提成立的基礎上可能是非常恰當的。

另一種情況則是前提本身雖然對,但是實際上我們的推理是過不去的,使得我們的結論是錯的。這種推理的過不去可以很容易從哲學理論構建中找到例子。

考慮這樣一個簡單的例子:通過日常意義上的名詞(尤其是專名,或者你實際生活中接觸到的那些人和物的名字)都和一個實在的對象相關聯在一起這一個事實,一些人可能會抽象出一套錯誤的名稱理論,這套理論可能會認為,所有的名字所有所指,而由於「2」是一個名稱,因此數字 2 是一個實在的對象。這個地方的前提是正確的,「2」的確是 2 的名稱,但是這個推理所憑藉的規律是錯誤的。這種錯誤本身來源於考察時的不詳盡。的確,我們可以說「『2』和『1+1』有相同的所指」,但是這並不意味著「2」的所指和「羅心澄」的所指可以用同一套方式來理解。

在理論構建中,尤其是偉大的哲學家的理論構建中,錯誤很多時候來源於對於可能情況的考察的不詳盡。很多時候哲學家們得到了一些奇奇怪怪的理論,並不是因為他們是傻逼,而是他們在考察的時候,比方說有三種可能性,A、B、C,但是由於種種原因,未能發現第三種,而根據我們的常識,A 顯然是不能接受的,於是我們就選擇了 B,雖然 B 看上去也相當奇怪。當然,也有一些時候是他們出於一些別的什麼理由,一開始將 C 和某種 C『 混淆在了一起,而 C』 顯然是荒謬的,於是他們便將 C 當作 C『 排除掉了。無論如何,這也是某種考察不仔細的結果。至於詳盡與否嘛。可以認為這個地方的 C 和 C』 實際上是不同的東西,於是真正的 C 依舊沒有被這個哲學家考察——這也算是某種不詳盡。

需要注意的是,前提和推理之間的界線本身是含混的。一個假言句本身可以視作是一個前提,但是假言句的形式本身就是某種用於推理的形式(前件的真蘊含後件的真)。某種意義上來說,前面提到的哲學家的錯誤也可以視作一種用想像替代現實的情況,即,我們不再將「所有詞都指向一個實在」看作是一個推理模式(「如果 x 是一個詞,那麼 x 指向一個實在」),而將其單純看作一個關於客觀世界的,構想的錯誤陳述。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鍋也還是可以甩在想像力的身上。似乎真的很難把這個地方的界線劃清楚。但是我們依舊有指導我們思維的原則:以全稱判斷為例,我們在使用全稱判斷的時候,要仔細思考這個全稱判斷是如何得到的,其中使用的詞的含義是不是你現在使用的詞的含義;以假言式為例,在通過 MP 規則斷定後件成立的時候,我們需要仔細思考前件到底是不是事實。當然了,這個地方要把握度,否則就會成為如下這種懷疑論者:

甲:從「A」和「如果 A,那麼 B」,我們可以推得「B」

乙:你是不是還應該加上,「如果 A 且(如果 A,那麼 B)成立,那麼 B 成立」這個前提呢?

甲:行,那將其記作「C」,於是我們有:從「A」和「如果 A,那麼 B」和「C」,我們可以推得「B」。

乙:但是我覺得我們還需要一個 D:如果 A 和(如果 A,那麼 B)和 C,那麼 B。

甲:行,於是我們有:從「A」和「如果 A,那麼 B」和「C」和「D」,我們可以推得「B」。

事實上邏輯直覺這種東西本身就是領域依賴的,同一個邏輯形式的東西,如果是一個生物學陳述,那麼生物學相關的人士會更快反應出這個推理是不是好的,而別的人就要慢一些,甚至連其中有錯誤都察覺不出。所以與其練習純粹的邏輯能力,不如好好在自己所處的領域裡面多摸爬滾打。

那就這樣。


排除法,演繹法,根據條件推結論,完全沒有想當然,不明白的話下載個數獨感受一下,想到這就行了,再往下就是先有雞先有蛋了


1.對問題有高度的注意力

2.有對問題進行邏輯推理的習慣和趨勢

3.有對問題較為深入和全面的認識以及對問題評判邏輯的定義

4.有一個科學嚴密的思維繫統

---------要做到以上這些需要做到—

A.注意力能高度集中去處理問題

B.有意或無意間培養了分析問題的方法習慣

C.有一個較為發達的腦力和敏捷的思維

最重要的是— 你擁有一個優秀的基因以及受到了一個良好的教育!!!!


有理有據


福爾摩斯說過,「在所有證據還沒有收集齊全不要進行推理」,反正是這麼個意思。


感覺成本不高就做做實驗


推理的方法也有很多種的,但是要對一個事情完整地分析,用到的條件(已知)非常多,而方式也不僅僅是演繹。

這個和小說還是不同的,小說幫你解一個局,條件有限,現實生活中事情發生不可能受局限的條件影響,而且很多很多方面共同作用。所以我認為培養能力的基礎是觀察力,正常的邏輯思維是大部分人具備的,結論不同只是因為我們的角度,或者說,擁有的已知不同。


不想像當然不可能

大膽想像,小心求證就是了


可以假設。

因為很多現狀,條件並不充分,給你一道條件不充分的數學題,不可能解答出一個答案。

那麼,就假設那不充足的條件,這個,可能需要一點想像力,不過,更多需要的是經驗。

提高推理能力,看書的話,邏輯學這本書能通讀,就很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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