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特勒當政時有沒有屠殺過殘疾人和一些先天疾病患者?

聽他人說希特勒當政時干過這類事,原因是種族優劣,


有的。

本國精神病人、殘疾人和同性戀者等雖然也應該是「優秀民族雅利安人」,但是被定義為劣等人。從公開的史料看,德國政府曾經對德國精神病人、殘疾人(生理和智力)、同性戀者有過大規模、有組織、有計劃的屠殺,而且開始得很早。臭名昭著的在法律上正式排斥猶太人的「紐倫堡種族法」在1935年9月才頒布,而針對本國公民,早在1933年7月納粹政府頒布了《防止具有遺傳性疾病後代法》,即絕育法,主張對患有各類精神和肉體疾病的病人實行強制絕育;1933年11月則頒布了《反危險慣犯法》和《安全和改革措施法》,授權將反社會者關進國營醫院,對性犯罪者實行閹割手術。1871年德國頒布的刑法第175條規定,同性戀是一種犯罪行為。但當時,這項法律並沒有真正得到實施。在納粹統治時期,約10萬男性因違反刑法第175條被逮捕,這些人中80%是在1936年—1939年被捕的。這都是納粹德國政府公然從法律上允許對本國居民實施迫害的證據。在這些法律之外,希特勒亦曾經下令進行過針對殘疾嬰幼兒、成年人的屠殺。

「大屠殺」中,600萬猶太人以及成千上萬的政治反對派、殘疾人、吉普賽人(羅姆人)、同性戀者和「反社會的」人被屠殺。(Peter Carrier,《回憶德國納粹時期的大屠殺》,伍迅翻譯,回憶德國納粹時期的大屠殺)。

文沛和邁克爾·伯利在《發生在德國國內的納粹暴行——1939年納粹醫生開始從肉體上消滅國內的殘疾人以磨礪其殺人技藝》記載,1939年10月15日,納粹德國入侵波蘭後的六個星期,當時正值所謂「保持健康是你的天職」這一口號在德國流行的年代,阿道夫·希特勒口授了一條秘密的備忘錄,准許德國醫生處死德國醫院中的殘疾人。截至戰爭結束時,大約有20萬男人、女人及兒童被殺害。受害者中約有三分之一是在德國六所歷史最悠久的精神病院中偽裝成淋浴室的毒氣室中熏死的,其餘大多數是被槍殺,毒害致死。(發生在德國國內的納粹暴行——1939年納粹醫生開始從肉體上消滅國內的殘疾人以磨礪其殺人技藝--《大學英語》1995年10期)

李樂曾在《戰後對納粹罪行的審判與德國反省歷史的自覺意識》中指出,納粹執政時期德國國家和個人在國內外犯下的罪行包括,第一,對歐洲猶太人及吉普賽人進行大規模種族屠殺;第二,肆無忌憚地壓榨和奴役佔領區居民,包括在戰
前和戰爭中、在德國國內和佔領區系統地實行種族隔離和恐怖政策;第三,嚴重違反戰爭法,包括以犯罪手段對待俄羅斯戰俘,致使其中約330萬人因受飢餓和虐
待而死亡;第四,謀殺弱智及殘疾人;第五,通過警察和司法機構以恐怖方式消滅政治反對派。(戰後納粹罪行的審判與德國反省歷史自覺意識)

秦川則在《希特勒消滅殘疾人事件始末》中提及,1933年,希特勒下令,為造就優秀的日耳曼後代,凡患有嚴重疾病的夫婦,須接受絕育手術。1933至1939年,有37.5萬人被迫絕育,但其中多數人的疾病屬於非遺傳性。(希特勒消滅殘疾人事件始末--《軍事歷史》1993年03期)

納粹宣傳材料聲稱每個精神病患者要消耗60000帝國馬克的資源,最好的方法是將其消滅。僅僅從1939年到1941年,就有大約10萬名弱智人和精神病患者被殺害,其中大部分是德國人。

納粹對殘疾人士、精神病人、同性戀者的屠殺,是在「安樂死」和「為德國節省資源」的遮羞布下進行的。「希特勒大批屠殺精神病及慢性病病人甚至「劣等」民族的法西斯行為均歸入到安樂死範圍。」(方能御,《安樂死問題國外文獻述評(上)》,安樂死問題國外文獻述評(上)--《醫院管理》1983年01期)。

這可以說是人類歷史上最為沉重、黑暗的一段歷史。希特勒和納粹德國犯下的罪行並非是僅僅用「歐洲普遍反猶」、」爭取生存土地「之類的借口可以洗刷的。

文中未列出的參考文獻:

納粹大屠殺_百度百科

納粹的種族滅絕政策:由優生運動引發的大屠殺

謝邀。


美國也有類似法律, 甚至比納粹德國執行得更早

美國處女州1936年通過優生法, 授權政府剝奪與優生學不符人群的生育能力. 到1960年代為止時, 已經有30多人被執行了絕育. 第一例手術就在戰前進行, 此時納粹德國甚至還沒有開始集中營試驗


德國歷史學家格茨·海達·阿利主要研究方向是納粹期間德國的安樂死、大屠殺和經濟政策。看完這本他寫的《累贅》,才明白過來,二戰期間,除了屠殺猶太人的奧斯維辛集中營外,還有德國國內的屠殺患有殘疾和精神疾病的德國人。1939-1945年之間,大約有20萬患者不幸成為安樂死的冤魂。更令人震驚的是,實施這一具體行動的醫生、護士,並不是真正的納粹分子,但是在當時特殊的政治背景下,這些原本是救死扶傷的白衣天使,卻借著政治的外衣,對毫無反抗能力的病患者,人為殘忍地屠殺。

這些病態的屠殺,令人髮指。看著阿利考察的數據和文字,看著被毒害的患者所寫的遺信。我開始在想,到底如何區分真善惡?如何區分一個人的好壞?撇掉歷史原因,其實這些沾滿鮮血的手,原本就不是醫者仁心。歷史和政治只是一個推動的工具而已,想必他們本身對於醫學研究的病態狂熱,正好有了當時的機遇,給他們提供了實施犯罪的機會。借著科學研究的名義,借著所謂的「優勝劣汰」的名號,對無辜的病殘者舉起屠刀,醫者到底是醫人還是劊子手?

同樣是醫生,美國的死於癌症的神經外科醫生保羅·卡拉尼什的著作《當呼吸化為空氣》,他對於生和死,對於病患的態度和這些謀殺者截然不同。記得之前看過保羅說有個實習生因為某個新生兒瀕臨死亡,這樣她會有機會做一些研究。她一開始是興奮的,爾後突然想到這個孩子是個生命,又開始失聲痛苦。這裡面的糾結,裹挾著人性和道德範疇。

而格茨·阿利的《累贅》裡面提到了更令人深思的問題,為什麼在這些大屠殺出現之後,病人的親屬並沒有提出太多的異議和反抗?為什麼醫生暗示最終治療會導致95%的死亡率,但是家屬依然願意治療?為什麼這些骨灰盒最終會落放在公墓保存處,卻沒有親屬前來認領?家屬冷漠和遺棄的態度,也驅使了醫生的謀殺決心。記得之前看過一則新聞報道,一位母親有著不幸腦癱的雙胞胎兒子,她不願意送走,也沒有再生育。和老公離婚的狀態下,一個人獨自撫育兩個孩子,直到兩個無法獨自生活的孩子長到18歲,她卻親手毒殺了兩個兒子。最後全村的村民去法院替她寫減輕法律的情願書。。。當然也有孤寡老人被子女遺棄,最後病死在床上一周後才被人發現家中發臭的遺體。殘疾和精神病患者,無疑會給一個家庭帶來沉重的經濟和心理負擔,但這是就是應該被強制安樂死的理由嗎?手無寸鐵的無辜患者,在被趕上大車之前,他們開始惶恐不安,開始四處逃竄,還有一些原本有勞動和生活能力的人,也被毒氣殺害。

如今真相一層層付出水面,我們是應該譴責制度的制定者?還是應該譴責具體實施謀殺的醫生們?或者去譴責那些沉默的親屬?不要試圖沉默,歷史總有驚人的相似。一旦屠刀揮向那些無辜的病殘和精神病患者,也有一天會揮向四肢健全的健康人。如果說累贅就是被殺害的理由,那麼這些病態的統治者、變態的醫生和護士,存在人世也不算是高尚的借口。沒有立場沒有原則的人們,在時代的背景下,沉默的大多數和魯迅先生筆下吃人血的饅頭者,阿利不僅僅是還原歷史的真相,更是提出深刻的反省和深思。在時代的洪流中,怎麼明辨是非,怎麼獨善其身,怎麼無愧於心,除了後悔和反省,也許需要更多的信心和勇氣,抵抗這些罪惡。


推薦閱讀:

如何正確評價美軍二戰時的謝爾曼坦克?
希特勒是民選出來的元首么?
如果二戰的日本大本營的陸軍北戰派壓過海軍的南下派,二戰的進程是怎樣?
二戰時哪種坦克的火炮理論上可以擊穿「鼠」式重型坦克正面裝甲?

TAG:阿道夫·希特勒AdolfHitler | 第二次世界大戰 | 德國歷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