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跟一個德才兼備的朋友但要控制權,性格也有衝突的朋友合作?
我搭建了一個項目(經過兩年的測試,已經非常完善。)一年大概一百萬收入。
現在邀請了2個朋友 A.B合夥。三個人出同樣多的啟動資金。合夥A,他社會資源豐富 德才兼備,執行能力強。能對公司平台有非常大的提升。
如果有他加入 可能提高3.-5倍的利潤。1. 性格衝突:經過幾次交談之中發現了性格比較衝突,感覺是個驕傲的人(我也是非常驕傲)。導致我產生負面情緒(我因為小時候經歷過一些精神創傷,一旦有負面情緒產生,就會連鎖反應,整個精神崩潰,不想干任何事情)2. 個人陰影:以前有過一次跟人合作,所有東西都完善了,能直接有很多收入了,但是因為負面情緒,我就不幹了。所以擔心再次發生這樣的情況。3. 控制權:他擬定了一份合同,對與細節我比較同意,但是我覺得會失去控制權。股份是每個人都百分之三十,百分之十作為股份池。他提議,後面誰做的好,就擁有決策權。但是我心底覺得不滿,因為他把我看低了。(重新補充,決策權我可以讓出來)4發展方向:制定的目標要發展得很大,要很努力工作學習技能。而我只想做到經濟自由,時間自由,然後從事公益事業。
5.信任感:我比較缺乏安全感,因為按照他的想法 ,優秀的留下,差的離開。 我能力比他差很多 我不知道在公司的位置會怎麼樣。可能因為這樣產生了不信任感。6.合伙人B:合伙人B我是非常信任的,也是個德才兼備的人,能夠負責財務,一部分運營,開發。能力也在我之上。最重要的一點是能讓我消除負面情緒,讓我心情平靜下來思考。以前不管事業還是情感都給了我很大的支持。她是兼職。我打算是她 不用付出太多就可以拿到拿到百分之10-15的股份。(她有提議要不退出,把股份給我。)我覺得這樣做讓A覺得不公平。因為這個是A提出的是 誰的功勞大,誰就多得利益。(個人認同,但是我還是希望回報B)我個人情況是,能力一般,社會資源也少,溝通能力比較弱。但是解決了最核心的問題。這個是A解決不了的。現在很矛盾,希望得到A,但是同時又擔心出現分裂。我現在有點像做個賭博。這幾天有想出另外一個 合作方案,跟A 建立初步合作,他在外圍他擅長的工作,不算團隊成員,但是如果全面合作了。保留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內部的工作我和B一起做,做個磨合期,再看看以後是否要全面合作。不知道這樣好不好。 希望大家能給我指點一下,非常感謝!
不清楚你運作的是什麼類型的項目,也不清楚你想要什麼類型的答案,所以比較難回答。我揣摩了一下,根據自己早年創業經驗,給一點個人建議:
1,初創公司股權分配的問題
作為公司創始人,對自己的孩子當然有很深厚的感情,想要有主導權是正常的,不過要引入強援,我們可以看作一個接受風險投資的過程。
團隊組成的重點是取長補短,互相能夠幫助對方的弱項,這個應該不需要我再過多的說了。按你的描述,比起A,你一無是處,主要是發現了一個機會並且快速的實現了,A不管哪方面都比你牛逼,B是你的精神保姆,這是個比較奇葩的組合。
A加入,公司就一下子翻5倍市值,你自己算一下,你自己的價值也就佔個20%左右而已,給你30%就不錯了。
你們設計的公司股權結構是ABC各佔30%,這樣就是一個三方均等條款,董事會由ABC三個人決策決定,任意兩人同時同意就可以制衡第三方,那麼你對B這個精神保姆有多大的信任度,B如果能堅定的一直站在你背後,A說啥也沒用——但這樣A會繼續留在這個公司嗎?不會的,他那麼驕傲,他會允許一個比他差而且不肯努力的人一直當CEO嗎?要麼他離開,要麼你把決策權交給他,一開始就決定了。
我們考慮一下你想給B一些回報的問題,把公司股權給B是你作為CEO的個人自由,在引入A之前就可以干,你和B各50%,然後引入A,把股權稀釋給他。問題是你幹嘛要給股權,如果是兼職,引入B作為高級顧問,給錢不行嗎?
解決了B以後,居然你這麼想得到A,我們考慮一下引入A的方式問題:
一,A是現金入股嗎?那麼很好衡量他的股權價值。股權比例就可以確定了。然後你設計一個創始人股權1:20投票權之類的股權結構,把決策權放在自己手裡。
二,A是人脈資源入股嗎?能不能用職業經理人制度?你聘請他作為CEO,你自己當董事長,把公司決策權給他,他可以擁有大量的員工股,但設計一個對賭條款,如果他自己設計的收入增長在N年內做不到,你有權解聘,在他離開的時候你通過一個底價方式優先回購這些股權。
三,A現在已經通過他的魅力折服你了,讓你相信跟著他混有肉吃,他也不用付出什麼錢和前期投資,就是告訴你他有人脈,讓你交出公司控制權嗎?你把公司解散了跟他混吧,或者直接公司賣給他,你就財務自由了。(現在看起來就是這麼回事呢)
四,A的能力也沒得到驗證靠嘴就要拿30%股權嗎?你自己那個計劃也是可以的,但A不會同意的。
2,你標題問的問題,如何跟比你強又強勢的人合作呢?
一山難容二虎,性格上不合很難合作,你既然這麼驕傲這麼優秀又這麼萎靡這麼陰影這麼脆弱又這麼優柔寡斷猶豫不決又這麼小富即安胸無大志,感覺不管是誰要跟你合作都困難啊,你們還是掰了算了吧。
這種草創期的合作不是看誰強,誰資源有優勢,而是看你們是不是有互相信任的基礎,沒有這個就不要談合作。
實在一定要合作,找一下他的弱點是什麼,比如他資源多人脈廣,市場商務肯定比你強,但是做個基本的平台產品概念都費勁,你就在產品技術這方面樹立你自己的威信好了。
你是老闆想要引進一個人才,結果人家覺得你才是小弟,你們合作個毛線。- 我因為小時候經歷過一些精神創傷,一旦有負面情緒產生,就會連鎖反應,整個精神崩潰,不想干任何事情。
- 以前有過一次跟人合作,所有東西都完善了,能直接有很多收入了,但是因為負面情緒,我就不幹了。
- 而我只想做到經濟自由,時間自由,然後從事公益事業。
- 最重要的一點是能讓我消除負面情緒,讓我心情平靜下來思考。(公司要為你個人買單?)
真的還堅持要決策權?
僵局模式或許可以
合伙人之間要設立僵局規則:合伙人之間首先不要做太完美的預期,其次要事先設立僵局規則。如果雙方在經營方面發生分歧,且誰也說不服誰那麼就採用僵局規則,每人做一次主---這次聽你的,下次聽我的。但前提是,如果這次聽了你的,那麼下次無論對你多麼不利,都要聽我的。有這一條制約,誰也不敢先用自己的那一次優先權,因為誰也不敢保證下一次會發生多麼嚴重的事兒。一點兒小建議。曾經由馮侖提出人才難得,1997年,蘋果的董事會主席馬庫拉為了蘋果公司能夠請回喬布斯回來當CEO,毅然的離開了蘋果公司,退出了董事會。在這方面我更喜歡國外公司的管理體制,能者上。項目就像你的一個孩子一樣,哪位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身強體壯的?每個人都有缺點,都有你所不能接受的地方,關鍵還是你要有一種宰相肚裡能撐船的氣度。你明明知道自己身上存在的缺點,卻沒有想要去改掉它,這難道不讓人覺得惋惜嗎?與其一直讓A牽著你的鼻子走,為什麼不去嘗試反將一軍?你牽著他走?商務談判的最高境界莫過於對方輸了,你卻能讓對方覺得他自己是贏了,彼此和氣,這樣才是最好的。如果你沒有表現出足夠的誠意,A未必誠心誠意為你做事!最大的矛盾解決了,其它的就好辦了。
我注意到一句話:而我只想做到經濟自由,時間自由,然後從事公益事業。
你認真想一下,這個真的是你的追求嗎?
如果是,那麼你最好的選擇難道不是把公司交給更有能力的人管理,自己拿著股份去做公益事業嗎?
而且做公益事業看中的是你的發心,不是看你有多少錢吧。如果你真的想從事公益事業,你可以先去公益機構學習,之後自己出來做。先把公司做成功了,有錢了後再去做公益這種想法很危險,因為不管你賺多少錢,你都會發現你好沒錢啊。
如果題主想通了,自己還是更喜歡經營這個項目,我給幾個自己的參考建議。1、他既然敢說誰能力強誰拿大頭,就說明他認為你比他能力弱。我從你的介紹里看到你確實也不自信,你可以從這一點入手打擊一下他,讓他限時去做他不能做但你能做的事情,他如果不願意,你可以強勢點告訴他:「這是我的項目,我的目標是把項目做大,你願意和我組成團隊,我保證有我的肯定有你的,如果你想代替我,那請你自己做吧。」你們若想要合作,你又不想失去權利,必定有此競逐,捨不得孩子套不著狼,要有領導力。2、不要和他比貢獻。項目都是你的,團隊也是你的,你才最懂項目經營,他就算有貢獻也是屬於團隊的,和你也有關係。3、做運營體系。諸葛亮相當劉備的話,你覺得劉備還會用他么?劉備託孤的時候,借他一個膽子他都不敢。你需要一套制度,讓牛人成為你的夥伴,但卻不會威脅到你的位置。這方面外國案例很多,可以學習一下。4、告訴他你有些厭倦了運營這個項目了,但又不敢一下子交給他,因為你更能做核心的東西,只要好好乾,把公司做大了,我就退居二線,你就是CEO。這個題目難就難在 理性的事兒 要摻著感性去做
我的感覺是,樓主得培養培養自信。
自信不是狂妄驕傲自大,也不是只有那些能力超群、天下無敵的人才能有自信。自信是對自己有清晰的認識,這種認識包括自己能做到的和不能做到的、自己的長處和缺憾,而不是把自己的自我認知、態度和情緒拴在其他人對自己的態度表現上。誒,「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我感覺八成就是這麼個意思了。否則的話,人很容易把身邊大多數其他人單純劃為兩類:一類覺得不如自己,安心留在身邊給自己當小弟,比如在樓主的認識里的B;一類能力很強,會威脅到自己的權威和地位,不想讓對方進入自己的「領地」(這在心理上應該是自我保護的本能吧,不懂瞎猜,求心理學牛人解釋解釋),比如在樓主的認識里的A。
每個合伙人都應該有其他合伙人所「不能取代的能力」,就是說「有」是應該的,但單純「有」是不夠的。作為牽頭人,不應該是說你1,2,3,4...每方面都「有能力」做得比其他人好,只是你時間精力寶貴不能一一親力親為於是找一堆小弟幫你幹活。情況應該是,你有能力、魅力和手腕去服眾,讓那些在1,2,3,4...方面做得比你好的人,也看到你的閃光點,甘願為你所用或說甘願與你合作,並且願意在你的帶領下與團隊里其他人通力合作。當然,前提是你使用決策權做出的每一次決策都要能有理有據地服眾。這才是真正的leadership。
真正牛逼的人多多少少都驕傲,但驕傲不代表不能合作。樓主也應該是個有能力所以也有些驕傲的人,你只是在其他牛逼的人面前感覺到了危機感而已,你覺得其他牛逼的人會無由地挑戰你的權威、你的決定,看不到你的能力和價值,你覺得對方要決策權之類都是因為對方這樣想,而且會帶動團隊里其他人(比如B)不服你——這有點假想敵的感覺了。
針對樓主給出的6點理由分別說一下:
個人陰影、缺安全感、有心理創傷:這些說到底都是自己的事兒(雖然聽起來不近人情但的確如此),要其他人為此買單實在說不過去。樓主要找方法自己解決問題,儘管可能過程很痛苦。決策權:難道不是團隊里誰能高瞻遠矚、把握正確發展方向,誰就應該比較能服眾,然後自然就能話事么?不論決策權寫明給了誰,長遠來看都得是能服眾才行。性格衝突、缺乏信任感:我覺得是樓主不自信而感到的危機感。發展方向:既然是大家合作,說到底即使沒有A出現,你也不能說自己就把握方向了呢吧?就算你不考慮A,你又把B放在什麼位置呢?別太把B當小弟了。合伙人B:如果B真是個德才兼備的人,那B也一定有自己的判斷,如果樓主不能服眾,B也不會一直擔任安撫你情緒的角色。最後,不能信任的人很難合作,這大抵是不會有錯的。不信任的人不建議合作。
至於不信任感來自什麼原因、是否有道理,這是另一碼事兒。PS 這篇回答可能有點兒不客氣,但我不認識樓主,也沒有針對個人的意思,只是希望樓主能認清問題所在,然後努力解決。
既然是樓主提問,那關鍵還是在於指出如何解決樓主的問題。所以沒針對A 寫什麼。解散得了,如果A有能力你有限制他發揮你覺得他會留在你這裡嗎?憑什麼啊!
在這個合作中,你搭建的平台,a可以提供資源,b能提供什麼?好像並不是很清楚,按照你的說法是,可以消除你的負面情緒,也就是說她的存在其實是為了讓你能夠做得更好,那她的股份應該從你的股份中出。
這樣一來,如果你和a對公司的貢獻是相同的話,那麼你們應該按五五分股份,考慮到a對公司的貢獻有可能在未來才能夠體現出來,而你對公司貢獻已經體現出來了,那麼,a的股份可以帶有一些先決條件,例如當公司盈利增長到什麼程度,或者是一年以後兌現。
b的股份,應該從你的50%中切分出來,因為她對公司的發展沒有直接的貢獻,她的貢獻其實是通過你體現出來的。
企業發展目標a與你不相同,他希望做大做強,你希望小富即安。我覺得大家可以協商解決,你沒有必要一定要拿那個決策權和控制權。你可以負責內部運營或者是技術,然後用a來負責對外協調和發展。恕我直言,如果你的追求只是小富即安,那麼公司的發展其實是很讓人擔心的,取乎上而得乎中 ,取乎中而得乎下。你不如把這個決策權壓寶壓在a身上,如果A能夠讓企業快速發展,你也可以早一點達到你想要達到的財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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