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通過戰爭獲得的賠款可以發展戰勝國經濟而自己用印鈔機印的錢不會?


比如吃披薩,本來一人一個,

戰爭賠款是搶別人的回來吃,

印鈔是把自己的一塊多切幾次吃。


這個問題真的很有意思。我一直就想不通,為什麼別人國家的錢拿來就可以,自己印錢就不行?又看到這個問題,仔細的想了想。自我感覺我的想法很有可能是錯的,不過還是提出來和大家討論下。

首先我覺得呢,在信用貨幣制度下,戰爭賠款和自己印錢沒什麼區別。為什麼這麼說呢?假設A和B兩國打仗,B輸了賠償給人家100萬B國貨幣,1A元=10B元,所以相當於賠給了10萬A元。我覺得這在收入上和自己印10萬A元沒什麼差,差別只是打仗死了人,花了錢。那麼在如此條件下,就是錢多了而已,根本原因是自己可以直接印。

但是在非信用貨幣制度下,或者說在我個人比較了解的鴉片戰爭時候及以前,戰爭賠款的計量單位都是白銀或者黃金。而這些貴金屬或者說硬通貨,或者說這些基於貨幣發行準備制發行的貨幣,不是信用貨幣制度下那樣能夠開印鈔機就可以獲得的。所以,這才需要去掠奪。比如所謂「西班牙殖民者從殖民掠奪了大量的黃金」,是因為黃金在當時有著貨幣職能,而黃金不是隨隨便便能夠獲得的——不同於單純依據所謂國家保證的信用貨幣。在這個情況下,倒也不是賠款和自己印有不同,而是自己沒法印。

簡單來說,我個人看到的賠款之所以和自己印鈔票不同,是因為我看到的賠款都是賠的貴金屬,是硬通貨,無法自己隨意創造,可以在很多地方流通。

而現代戰爭,比如一篇文章里提到伊拉克打仗輸了的賠款,我就不是很了解了。我不知道現代戰爭的賠款除了名義上的懲罰還有什麼用。想要錢可以自己印,想減少別國的財富也不能因為別的國家可以印鈔票來賠款而不影響國內的貨幣數量。

僅僅是個人理解,請多指教!


因為賠的是黃金白銀。


賠的是硬通貨或者資源,印再多鈔票又如何?你指著一塊石頭說值一千萬就會有人買嗎?


貨幣只是商品的一般等價物,徒增貨幣而沒有相對應的實際商品,這就是所謂的通貨膨脹。畢竟人們最終需要的是實際的商品而不是貨幣。


A國輸了,賠了B國政府1000萬a幣,然後B國政府拿這1000萬a幣,到A國市場上買回來同等價值的糧食、原料、產品等回國,再賣給全世界或本國國民。

所以,賠款本質上是A國將國內生產的資源免費陪送給B國。都是有貨真價實的商品的。

而自己印鈔票,本質是增加了1000萬的廢紙。各種糧食、原料、工業品沒有一絲一毫增加!


很簡單,自己國家發行自己的貨幣,發放貨幣(增加貨幣)的好處(刺激經濟,白拿資源)自己國家拿了,發放貨幣的壞處(貨幣貶值,通貨膨脹),發行貨幣有個限度,超過這個限度後壞處就很明顯了,當發行貨幣的好處少於發行貨幣的那麼發行貨幣會照成這個國家經濟的傷害。

反之如果是拿別的國家貨幣,那麼國家手上的貨幣多了(本身加其他國家),那麼好處(刺激經濟,白拿資源)最是自己的國家拿了,壞處由戰敗國承擔((貨幣貶值,通貨膨脹等不良因素)。。不同的地方在於此。


賠款相當於國民收入的轉移,印錢卻不產生實際收入,雖然名義收入會變多。


很簡單,印鈔票不會直接增加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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