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規則中,哪些封蓋算犯規,哪些不算?

下面這些圖中,哪些封蓋算犯規?


謝邀。

按著圖片一張一張說:

第一張:好冒,但是有疑問的就是防守者的右手有沒有推人動作,單從封蓋角度來說還是很乾凈的

第二張也目測很乾凈,手完全壓在了球上,身子也沒什麼接觸,好球

第三張這張照片也顯得很清楚,好冒,而且特科格魯身體控制得真好,在後面冒渣科還如此的乾淨

第四張這球犯規球,既可以吹石佛蓋帽的時候打手,又可以吹石佛侵犯了進攻隊員的上升圓柱體阻擋犯規

第五張,裁判入門老師說過,兩種情況是基本肯定不可能的:1、用手臂乾乾淨淨的蓋帽2、在運球運動員後面乾淨把球拍掉 這球吹打手

最後一張目測是個好球,雖然說斯澤比亞克防守姿勢很不規範,但這個球算他賭對了

其實不僅是看圖片很難判斷,真正臨場的時候,蓋帽也是很難吹的,現在進攻運動員護球的動作越來越好,個都很高,在前導位置上的時候很難看清到底碰沒碰到手,身子上的接觸很容易判斷,但是手上確實得很集中注意力

看一個防守是不是好冒:

1、身體上沒有侵犯,有的時候蓋帽的手過於吸引注意力,反而造成對另一隻手的忽視

2、防守者的手是否沒有乾淨的只接觸籃球

3、在落地的時候,有沒有故意的一些違反規則的動作

有幾個吹罰是否好冒的小竅門:

1、聽聲

2、看進攻運動員有沒有什麼突然地被動的身體變形

3、起跳之前多觀察身體上是否侵犯,這樣有侵犯的話判罰能讓運動員更心服口服一些

現在裁判越來越難當,隊員們給裁判施加的壓力也會越來越大,在一些模稜兩可的時候,一定要咬住哨(我本人是鼓勵防守的,能好冒都好冒 )


謝邀。

單放圖略難判斷啊...

硬要說的話,

獃子那張因為拉弗倫茨左手有格擋動作,可能造成獃子犯規;

土姚拿小臂帽馬努拿球估計會擦到左手;

特考帽渣科那球是唯一有印象的,很乾凈的帽。

剩下幾個也應該是好帽。

以上。


這些應該一個被吹犯規的都沒有吧?

是這樣的,重申籃球規則之外很重要的一點,進攻比防守好才有犯規。如果大家攻守都在很低的層面上那麼規則不看這個,沒有考慮的層面。

如果雙方球員都有了足夠的技術支撐,那麼裁判首先是對球員有一個評估的,什麼意思?繞開防守,頂開防守。通常來講前一個更容易吃到犯規,後一個倒不是說大個子需要被懲罰如何如何,是這樣,當我在防守站到位置之後是有權呆在自己位置上的。如果單純的從規則角度出發,注意啊,單純從紙面出發,坐著打把防守推開是犯規的。

進攻犯規什麼意思?我就不把生硬的規則拿出來了,總結一下,防守佔位了進攻要從防守圓柱體中間穿過去,如果造成了防守disadvantage,rsbq,displacement,隨便那一套修辭,這就是一個進攻犯規。之所以正常情況下坐著打不犯規就是因為沒碰到這個線。如果把奧尼爾拿到七十年代advantage引進之前的年代他多數進攻都是進攻犯規。

但是拿進advantage之後我們會發現一個問題,我們允許了進攻在不觸一個級別的前提下做犯規動作。(紙面意義不是籃球意義的。)所以,我們要給防守一點補償。

鄧肯這個球,無論之前有沒有坐著打製造空間的動作,注意啊,這個球進攻在躲帽,他的無球手並不是投籃動作的一部分,是護球動作的一部分,這個在advantage里是不被保護的,換句話說這隻手是用來推開蓋帽手的,他沒有達到預期目的,這鍋不能丟給防守。防守並沒有在出手必要動作裡面影響進攻球員除了起跳高度之外的任何東西。

起跳高度影響其實是可以聊一聊的,問題是當進攻選擇把這隻手從投籃的作用轉化為對抗防守的作用時,籃球角度上這隻手就不受保護了,因為我們保護的是「出手」,其他不影響這個大前提的東西,有樣東西叫做「意外接觸」。裁判保護的重點,出手和控球,出了這個範圍是球員自己解決和看尺度的問題,這個球明顯沒達到NBA尺度。


關於球場犯規界定的問題適合我回答。

封蓋必須手先觸球且身體完全無接觸。這個是表面規定,實際判罰中注意幾個問題。

容易被誤認為犯規的情況,

從後面蓋帽。如果其他方面合法,單純從身後蓋帽本身沒問題。

蓋帽中觸到攻方的手。這個複雜,在先碰到球或者大部分碰到球時,根據球手一體的原則,是不犯規的。

看上去有身體接觸。上籃時如果球出手以後的身體接觸不算犯規。投籃時如果這個身體接觸沒有對之前的投籃產生影響不犯規。

容易被誤認為不犯規的情況。

垂直起跳。只要起跳且在上籃中有輕微接觸也是犯規的。

身體完全不動但是雙臂有哪怕輕微下壓也是犯規的。

身體向後移動。如果有身體接觸也是犯規的。

側移頂胯之類就不用說了都是犯規。

在比賽中,很多情況會比較模糊,難以界定是否犯規。那麼我們一般根據哪一方佔據優勢判罰。


上籃的時候有球手一體的說法,注意投籃並沒有。一般防守球員蓋帽的時候手掌肯定是向下的趨勢,因此在防上籃的時候先打到球後打到手或者大部分打在球上都不應該被吹犯規,前提是沒有身體其他部位侵人的嫌疑。

防投籃的時候,一般多用圓柱體原則,需要注意的是一次投籃從起跳作出投籃動作到落地之前都屬於投籃動作。舉個例子,即使球已經出手並且飛行軌跡不可能再改變,但是倘若此時投籃人雙腳仍然沒有落地,那麼防守球員打到手或者手臂,仍然會被判犯規。單純的討論什麼樣的封蓋是好冒,什麼樣的是犯規沒有太大意義,需要在不同場合區別對待。


理論上來說,籃球運動是不允許有身體接觸的,接觸就是犯規。但是現在比賽要求越來越有對抗性,這條理論可以略過(這裡是廢話,正題在下面)

好的蓋帽有兩種:

1. 純粹只接觸到球而不接觸到身體其他部位(這條不用解釋了吧,都懂得)

2. 按照「球手一體」的原則,先接觸球,再「附帶」接觸到手腕以上的手的部分【注意是附帶打到手】

此外,好的裁判要有出色的比賽掌控能力,其中一點就是熟悉隊員的打球方式和身體素質,了解什麼樣的接觸和衝擊是可以忽略的。

當然我們在大學時候執裁四年所被教育的,學生比賽出現上述兩者之外的都吹。


籃球講究球手一體,就算打到手上也不算犯規,打小臂和胳膊不行。如果有身體接觸關鍵在於你是否在你的園柱體內起跳,自己相當於一個園柱體,垂直著跳一般都不會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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