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John」要譯成「約翰」?

相關問題:

為什麼 John 被翻譯成約翰而不是音譯?

為什麼要把John翻譯成約翰? - 歷史 - 知乎


John 起源於《新約聖經》里的人物 John the Baptist(基督教和合本譯為施洗約翰,天主教譯為聖若翰洗者)。施洗約翰在約旦河中為人施洗禮,勸人悔改,是基督教的先行者,為耶穌宣講教義打下了基礎。

施洗約翰的名字在希伯來語中讀作「約翰南」(????????, Y??anan)。我猜測,今世漢譯「約翰」即由此來。

Yohanan 演化到 John 的過程是——

  • 因為施洗約翰的緣故,「約翰南」成為後世猶太人最喜歡給小孩取的名字之一。

  • 後在希臘語(新約聖經最早以希臘語寫成)中,此名轉寫作「約安尼斯」(?ω?ννη?, Iōánnēs);
  • 公元 6 世紀,羅馬帝國時期,此名轉寫作拉丁語「Iohannes」(讀音仍同希臘語)。
  • 隨著羅馬帝國疆域的擴大,此名被各地方人改成了適應當地語言的版本,我們比較熟知的變體包括:

    - Ivan(伊萬),斯拉夫語系

    - Giovanni(喬萬尼),義大利語

    - Johann(約翰),日耳曼語

    - Juan(胡安),西班牙語

    - Jo?o(若奧),葡萄牙語

    - Jean(讓),法語
  • 11 世紀,隨著法國諾曼底的威廉二世征服英格蘭,Jean 這個法國名字傳入英語。由於法語成為英格蘭皇室和貴族使用的語言,英語只被底層民眾使用,而這些販夫走卒接受教育程度不高(這也正是後來英語在語法上比同系的法語德語極大簡化的原因),英格蘭老百姓就把優雅的法語名字「讓」讀成了今天的「醬」(John)。
  • 15 世紀,英法百年戰爭終於結束,英格蘭皇室記恨法國人,讓皇室和貴族重新說英語,於是從底層民眾和政府低級官吏那裡把被極大簡化過了的英語拿了回來。John 這個版本也跟著回到了英國人的名字里,這個拼法最後於 17 世紀正式進入英格蘭的教科書中。

題外話:Evan 這個英語名字也是 John 的變種,威爾士語將 John 變成了 Ifan,後來威爾士名字 Ifan 又變成了英語名字 Evan。

參考資料——

維基百科詞條:John (given name) http://goo.gl/ICEy2

維基百科詞條:聖若翰洗者 http://goo.gl/mXc6R


翻譯是以一個詞語的來源語言為準,而不是基於一個翻譯成另外一種語言的翻譯版再行翻譯。

John 實際上相當於英語系對這個辭彙的翻譯。漢語的翻譯是基於來源的希伯來語,而希伯來語中這個詞應翻譯為約翰。


另外,Ian(伊安)、 Sean(音同 Shawn,演變自 Jean)和 Shane 也是 John 的變種。


莫非是日耳曼語族的Johann(德語)Johannes,(荷蘭語)和Johan (瑞典語)?

感覺這樣讀起來和普通話的約翰挺像的。約翰這種讀法應該是來源於古羅馬的iohannes。英語的瓊是簡化版。

有答主提到了粵語的強和英語的John很像?難道我學了假的粵語喵喵喵?!


我的猜想是。「約翰」這個音譯儘管與英語的發音不相近;但與德語很像。同例還有Jesus按照德語讀,也就是「耶穌絲」了。 當然John在德語里就德化成Johan了,不過也差不多,而且更「約翰」。在下只是一直這麼認為,未嘗考證過,聊備一說~


多數北歐語言里「J"的發音都是「伊」,比如德文裡面"John"的變體是「Johan", 我有個朋友名字就這麼拼,名字發音類似」悠汗」。因此原因可能非常簡單:最早期的作品翻譯時不是從英文來的。

相對照,香港一直受英國影響,廣東話里「強」的發音就和「John"一樣。

這類似為什麼 Greece 是"希臘」,因為用希臘文拼寫,國家名字是「Hellas"。


在唐朝的時候,基督教已經由波斯傳到西安了,當時的「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碑文上就把John翻譯成"曜輪"。

最早的聖經譯本大概是十三十四世紀的《若望孟高維諾譯本》,當時John翻譯成若望,現在新教好像還沿用這種譯名。

十九世紀初,對後來聖經翻譯有巨大影響的Marshman譯本中,John還是翻譯成若翰。十九世紀中葉,美國浸禮會對Marshman譯本進行修訂,才把John翻譯成約翰。

至於你問的為什麼叫做約翰,我覺得一方面是讀音相似,另外也因為翰字在文言文中也比較文雅,也不是什麼生僻字。

更新:

有人說讀音不相似,要知道當初來中國的傳教士有各個地方的人,John的德語發音就像是約翰。

http://zh.forvo.com/word/john/


像「喬丹」這樣的譯名肯定來自以吳語,閩語等方言為母語的譯者。這兩種方言裡面,「喬」字發音和「嬌」差不多一樣,只不過聲調是二聲。所以,對於這些譯者來說,用「喬丹」來對應 Jordan,從語音上來說是非常貼切的。


【寫在前面】這個問題的核心邏輯是:英語的John無論如何也無法發音為「約翰」。這正是這個問題獨特而有魅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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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版《聖經》是希伯來語,英語版的聖經也是由希伯來語翻譯而成。而在希伯來語中,John是Yohanan,所以當時教會在翻(qin)譯(ding)中文版《聖經》時凡是講到John的,都以「約翰」(Yohanan)為準而不是英語里的John。然後就會發現一個對應關係,John和約翰就掛上鉤了,但凡英語里叫John的,對照中文版《聖經》一看,就是約翰,從此翻譯界乾脆把John都譯為約翰了。其實,英語里的John乾脆就是來自Yohanan的,這點前面高票回答已經說得很明白了。(這裡有一個待解決的問題:為什麼之前John的各種翻譯都沒有成為主流,直到19世紀美國浸禮會修訂中文《聖經》時改為「約翰」?我暫時的猜想是自鴉片戰爭開始,基督教在華活動才真正開始活躍起來,《聖經》的影響力才與日俱增,所以從前的譯本都很落寞。)

當然,這麼說看似有點牽強,實則不然。因為John本來就是一個很宗教的名字,我記得一般人都不能亂起的,所以根據教會的譯本來准沒錯。

說來源於日語的大概是受《Monster》這部動漫的影響,但實際上日語里的John是ジョン(羅馬音:jon),發音跟英語差不多,可以參考《JOJO的奇妙冒險》中JOJO的日語發音,可見並沒有什麼原因非要把John的Jo讀作Yo。那為什麼《Monster》里的John都發作「約翰」呢?其實,主人公名字根本不是John,而是Johan,因為《Monster》的背景設定在德國,所以主人公的名字Johan其實是一個德語名字,而在德語中,Johan發音為「Yohan」,所以你就會聽到動漫里的人「Yohan Yohan」地喊了。在imbd的《Monster》的配音表中(http://www.imdb.com/title/tt0434706/fullcredits?ref_=tt_cl_sm#cast),赫然寫著男主人公的名字是Johan Liebert,至此,真相大白。當然,德語里的Johan也是來自於希伯來語,跟英語的John同宗同門,故漢譯一致為「約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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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為何「John」要譯成「約翰」? - 黃繼新的回答

德語男名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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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為何「John」要譯成「約翰」? - 周岩的回答中的問題很不錯,我覺得是這樣的:其實人名翻譯本來就是一個習慣問題,而中國的漢文字情況又不同。在英語中,一般直接把外語(非英語)的名字的字母以原文寫出,這是因為大家都是字母文字,寫法上很好處理,但是在讀音上會有出入。舉個簡單的例子,Nike在美國還是寫作Nike,但是美國人會讀作/"na?ki/,但正確的讀法應該是按照德語讀作「耐克」,中國人反而讀對了。(Pronunciations for nike in Catalan,「Nike」的發音為什麼是 /"na?ki/? - 英語)而在漢語人名翻譯這塊,保留字母的情況很少,基本上必須翻譯為漢字,那麼到底是音譯還是根據歷史習慣,這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其道理就和前面所說的英語國家儘管保留了字面但發音一樣會發生改變一樣。以前Amazon翻譯為亞馬遜,現在標準翻譯是亞馬孫,那麼,前幾代的人聽亞馬遜順口,而後幾代的人都會覺得亞馬孫順口,這就是習慣的力量。實際上,人名地名的翻譯是不斷變化的,叫什麼,什麼順口,都是會變的,現在大家管John叫約翰比較順口,以後保不準也得改成「瓊恩」。類似的還有David叫做大衛,按照現在的讀法應該叫做「戴維德」,但是老一輩人就覺得發音為「大衛」(其實應該是「戴維」,典型的中國式英語)更順,但是大家都習慣這種叫法,也就沒人去深究為什麼這麼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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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篇最新的文章,因為需要FQ,所以原文貼出,希望作者不要怪罪於我。侵刪。

加粗部分為原文樣式,未作任何改動。

特朗普還是川普?希拉里還是希拉莉希拉蕊?看中文譯名選擇的背後

http://hk01.com/美國大選2016/52000/特朗普還是川普-希拉里還是希拉莉希拉蕊-看中文譯名選擇的背後

撰文: 余偉邦

發佈日期: 2016-11-02 13:20

最後更新日期: 2016-11-03 11:42

回顧近屆多位美國總統,兩岸三地譯名都有所不同。John F. Kennedy,香港和台灣慣稱甘迺迪,大陸則稱肯尼迪; Richard Nixon,大陸稱尼克松、台灣稱尼克森,香港是尼克遜;Ronald Reagan,大陸是里根、台灣是雷根,香港是列根;George H. W. Bush,大陸稱布希,台灣稱布希、香港稱布希;Bill Clinton,大陸香港譯柯林頓,台灣譯柯林頓;George W. Bush,大陸稱布希,台灣稱布希,香港則慣稱喬治布希,又或直接稱呼布希;Barack Obama,大陸香港稱奧巴馬,台灣則稱歐巴馬。

至於今次大選,香港和大陸均用特朗普,台灣則用川普;大陸稱呼希拉里,台灣則稱希拉蕊,至於香港,有媒體用希拉里,也有媒體用希拉莉。

各處鄉村各處例,兩岸三地對美國總統譯名有不同處理,其實也平常不過,也毋須爭辯高下。事實上,有時一些譯名,與其說是很有邏輯,還不如說是社會上一些人的習慣,其中一個例子,就是一些香港媒體慣用的喬治布希。

如要深究,人們大可以問,在上述一眾總統中,為何只有George W. Bush的中文譯名,在香港會是名與姓均作音譯,稱作喬治布希而不是直接叫做布希?若說那是為了區分老布希與小布希,可是老布希的姓與名,難道不也是喬治布希?兩人的區別,只在於父親是George H. W. Bush,而兒子則是George W. Bush已而。

回說港人稱呼了近八年的奧巴馬總統。Obama,無論是以粵音或普通話來說,譯作奧巴馬似乎很合理,那麼台灣方面譯作歐巴馬,原因又何在呢?台灣媒體一般的說法是,2008年歐巴馬當選後,美國駐華使館方面有人員表示,歐巴馬的音譯,比奧巴馬更接近英語發音。

的確,在2009年11月奧巴馬訪華前,美國駐北京大使館曾嘗試「正名」運動,在訪華紀念海報中,把奧巴馬的中文譯名「更正」為歐巴馬。然而必須指出的是,據當時台灣中央社的報道,美國駐香港總領事館沒有更改慣用的「奧巴馬」譯名,無論是港媒還是大陸媒體也未有給奧巴馬「改名」,結果改名一事也就不了了之。

大陸知名外交家兼翻譯家過家鼎(曾任外交部翻譯室主任)就認為,奧巴馬是一個準確的音譯。他指出,奧巴馬姓名Barack Hussein Obama應該讀作[b′ra:k hu:′sein ou′ba:ma],如果讓他來翻譯,也會翻譯成奧巴馬。

事實上,「美國駐華使館認為歐巴馬譯音更準確」之說,其實並沒有回答一個最基本的問題:為何台灣媒體從一開始(遠在奧巴馬當選之前),就選擇用歐巴馬這譯名?其中一個廣泛流傳的說法,其實是跟台語有關。台灣東森新聞曾提到,在台語中,「奧」字是鄙劣之意,如「奧步」即卑鄙下流手段,不是好話,所以應該使用「較佳」的譯法,也就是「歐巴馬」。然而對香港和大陸媒體來說,字眼在台語中帶有貶意,當然不會是翻譯人名時的一個考慮。

至於今屆大選兩位主角的譯名,其實也反映了兩岸三地之間一些想法和理念的不同。先談Donald Trump,撇開坊間一些搞笑嘲諷的普通話音譯,諸如「床破」、「床鋪」等稱謂,大陸和香港媒體普遍譯作特朗普,台灣則叫川普。台灣方面認為,川普這個普通話譯音最為靠近英文音譯。至於大陸譯作特朗普,則是按照官方專家所制訂的人名翻譯處理原則(見下文),根據一音一節地譯出來。當然,從港人來看,無論是特朗普和川普都離粵音很遠。不過若真要按粵音來譯,一旦他當選,莫非大家要叫他做「侵」總統?

至於Hillary Clinton,台媒譯希拉蕊,一些港媒譯希拉莉,一大原因是考慮到她是女性,所以用名稱上用了一個較女性化的字眼。至於大陸的希拉里,則是一個沒有考慮性別的中性譯名。然而「希拉莉」或「希拉蕊」是否因此就是一個「更佳」的譯名?答案恐怕也未必如此簡單。在此必須先了解兩岸三地一些處理譯名的準則。

大陸官方處理外國人名翻譯上套嚴格準則,首先要嚴格遵循音譯為主,人名翻譯是一個音節一個音的去翻譯,即使人名中所包含的單詞有通常的其他含義(例如Bill Gates),也只用音譯,蓋茨不會譯成「閘門」。另外人名注重「中外之分」,讓人一看就知道是外國人(例子之一是譯斯大林而非史太林)。同時,人名翻譯也會考慮性別,有部音節按男女性別分用不同漢字(例如譯蘇珊不會譯蘇山)

換言之,用字考慮性別在大陸譯名中也是有的。然則何解不給Hillary Clinton取個女性化名字?原因之一是大陸的譯名系統相當強調一致性。以Hillary為例,它本身並不只是一個專用於女性的名字,它更是一個姓,首位登上珠峰的人就是Edmund Hillary,譯作艾德蒙·希拉里。所以對於Hillary Clinton的音譯,也就一視同仁。

當然,為女性採用一個女性化的譯名,也有一定道理,不過這卻可能衍生其他問題,例如應當選用什麼同音字或近音字作為替代。以Hillary為例,可能就有人會爭辯,為何要叫希拉莉,不叫希拉妮、希拉梨、希拉蕊甚至希拉俐等等的爭拗,令人名翻譯又再變得人言人殊。

自19世紀清末至民國政府時期(1949年前),中國長時間都沒有一套譯名準則,同一個人名地名,往往造出多個中文譯名,造成混亂,在社會上引起了統一譯名的討論。雖然民初學者嚴復提倡以信、達、雅為「原則」來翻譯,然而信達雅嚴格來說只是一個精神和方向,不足以對譯名處理形成有效規範。中共當政後,嘗試建立一套較為科學化和一致性較強的翻譯系統,目標就是避免人言人殊。不過追求標準化,有時難免也會犧牲了彈性,令譯名有點生硬。

到底是希拉里,還是希拉莉、希拉蕊較佳?也許兩岸三地各有主張,但更重要的,可能是了解一下對方為何會有這樣的選擇。


翻譯成我的名字是不是更好


直接音譯的話貌似應該是喬恩

咦,所以那個誰應該叫陳約翰是么


翻譯,挺不喜歡音譯的。

史密斯,有什麼意思?

所以,John 應該翻譯為「狗蛋」


因為直譯為「解手」不好聽


應該翻譯成 趙


總不能直接音譯成「囧恩」吧?


在楓葉國培訓的時候,遇到一位南非白人,名字是Johan。

一開始我是按照下面讀的

但是叫了幾次之後,他告訴我,其實我把他名字叫錯了。他的名字是下面這個

因為某字典裡面沒有音標,我自己寫的可能不準確,大家意會,讀音是

/yo an/

讀快一點,很容易聽成「yuehan約翰」,讀慢一點就聽成「yuan元」。所以我覺得John翻譯成「約翰」,可能是最初譯者把John和Johan弄混淆了。純粹猜測,無依據,博君一笑,請勿爭論


很簡單。變給你看。前提條件是懂拼音。好了,我要變形了。

John可以分解成,Jo hn,進一步,根據漢語習慣,替換成,yo han,其實已成。喲漢,不信你拼音輸入試試。容易被誤解成語氣詞,進一步美化成約翰。看起來比較中文名了。翰給人感覺學問高的翰林。約嘛,就是個姓的趕腳。


簡單來說就是,

那邊不一定以英語發音翻譯的,

這邊也不一定是翻譯成普通話。


設若一個傳教士以武加大拉丁文聖經(Vulgata)為底本進行翻譯,那麼這個傳教士必然是以拉丁語為「官方語言」的羅馬天主教會的傳教士,從而其音譯後的漢語名字後來也該是天主教的術語。不過,「約翰」如今是新教所採用的譯名,而羅馬天主教會使用的譯名是「若望」或「若翰」


難道譯成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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