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中罪的第一因是什麼?
被基督徒告知「世上的罪是由亞當夏娃造成的」,然後接著問他們「亞當夏娃為什麼會被引誘呢?」 「是因為不聽話吃了禁果」 「他們為什麼不聽話呢?」 「是因為蛇的引誘」 「那蛇是怎麼變壞的呢?」 「是魔鬼撒旦附在蛇的身上」 「魔鬼撒旦是怎麼出現的呢?」 「天使墮落」 「好好地天使為什麼會墮落呢?」 「天使驕傲」
好了,一般問到這,對方也答不上來了,我並不是單純刁難基督徒,而是確實很好奇:明明神一開始是完美的,為什麼會創造出一個「會墮落」的生物呢?如果一切都是好的,那麼連一點點「驕傲的潛在可能性」都不應該有才對,不僅一開始完美聖潔,而要永遠永遠完美聖潔,這才應該是全能上帝的創造。所以我發現:人類的罪——亞當夏娃——蛇——魔鬼撒旦——天使墮落,就沒法繼續推演了,所以罪的第一因不得而知。
這時候另一個概念出現:自由意志。那我們假定剛被創造的人犯罪的概率為0.00001%(這夠小了吧?),但是根據「無限猴子定理」,當人類的數量達到一定程度,存在的時間也達到一個程度,「人類犯罪」是個必然事件。那麼上帝不造人才是是對祂自己對我們都好的一種做法,但是上帝還是造人了!我只能想上帝是故意縱容讓我們犯罪以便實施他的「救贖大計」,讓我們更好的順服於祂?
原因很簡單,其實題主也提到了,即自由意志。上帝創造的東西里,並非如題主所說,都是不會墮落的,有一個東西就會墮落,那就是有自由意志的人。
所謂自由意志,就是可以自行選擇行善行惡,可以自行選擇遵守還是違背上帝的旨意,可以自行選擇與上帝同行還是墮落。
自由意志是一種更為高級的被造物,比石頭、花草這些更高級,而絕不是更糟糕。上帝更喜悅的是,當我們有行善行惡的自由以後,依然選擇行善,選擇與祂在一起。
我們在這個世界上的重要任務之一,就是要操練這一點。對於道德的理解,你認為的和上帝的看法有出入。一般認為上帝給人自由,行善的自由和行惡的自由,人勝過行惡選擇行善才是道德的得勝,完全不會犯罪的上帝已經造了很多,比如石頭。完全不會犯罪的其實也說不上有德性。
這個問題我也答不好,下面的僅供參考
恩,驕傲,是指離開神。
因為覺得自己不要依靠神,所以就離開了神。天使這樣的心墮落成為撒旦。
而撒旦讓亞當夏娃犯罪,內因也是讓他們離開神,這個也是驕傲。
而所有的罪的根本,也是因為離開了神,神是愛和良善的根源,離開這個,就會做惡。(有人比喻,沒有了光就是黑暗,冷是因為沒有熱量)
所以改變這一切,就是我們重新回到神的裡面。
不知道這個邏輯是否能接的通。
另外,上帝為何不創造不會犯罪的人。
因為前提是,神用絕對的愛創造了我們。
這個是創造者的動機,也就是被造的人存在的目的和意義(我設計一個程序,那麼設計者的動機就是這個程序存在的目的),我們成為神愛的對象,
因為絕對的愛,這個愛是不能強迫的,也就是說,這樣就會給人自由意志。
但自由意志有危險,你可以選擇成為神愛的對象,也可以拒絕神的愛,離開神
神為了使人失去自由意志而賦予了他自由意志, 這就是你的意思 ?
神是全能者,獨一的主宰,創造、預定了萬事萬物。
受造物(包括天使、人、魔鬼)的意志,不論善惡,都是神決定的。
受造物的邪惡,也是神創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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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JV 以賽亞書45:7 "I form the light, and create darkness: I make peace, and create evil: I the LORD do all these things."
1,這裡「peace」的原文是shalom,意思是「健全、和諧」(包括心靈平安、身體健康、人與人之間的和睦、人與神之間的和平)。
這裡「evil」的原文是ra,意思是「不良、邪惡、災禍」。
箴言16:4耶和華所造的、各適其用.就是惡人(rasha)、也為禍患(ra"ah)的日子所造。
2,「光」與「暗」的概念,在以賽亞書中也不局限於物質意義上的光與暗。以賽亞5:20禍哉、那些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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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是否如傳說中那樣,是墮落的天使長?我認為魔鬼是被造為邪惡的,而非墮落的。
約翰福音8:44 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
Alien Pebble:一個全能的神,為何不能造出完美的人?
【雅1:15】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約8:44】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
【約壹3:8】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 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加5:24】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罪的第一因是邪情私慾
人的私慾是罪之母 魔鬼是罪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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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猴子定律與 罪 的產生無關。
在問題中 你說「那我們假定剛被創造的人犯罪的概率為0.00001%(這夠小了吧?)」
無限猴子定律適用於隨機事,但是 罪 的產生並非隨機事件,不存在概率問題!!!件,
但是 罪 的產生並非隨機事件,不存在概率問題!!!
但是 罪 的產生並非隨機事件,不存在概率問題!!!
但是 罪 的產生並非隨機事件,不存在概率問題!!!
假如上帝沒有把不可吃分別善惡果的命令告知亞當,那麼亞當在那麼多種瓜果菜蔬中,無意中吃了禁果也算是罪的話,這樣子 罪 才是隨機事件,才能拿無限猴子定律來證明人類犯罪是必然事件。
但是,上帝明確告知亞當,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
亞當可選擇的至少有幾十種,不可選的只有一種,
亞當難道餓的沒有其他選擇,只能吃禁果嗎?
放著至少幾十種可選的不選,偏偏選那一種不可選的,難道是隨機事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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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切都是好的,那麼連一點點「驕傲的潛在可能性」都不應該有才對,不僅一開始完美聖潔,而要永遠永遠完美聖潔,這才應該是全能上帝的創造。」
這不叫創造,永遠永遠完美聖潔這就是上帝本身。
但是上帝可以叫自己有人的樣式
上帝有了人的樣式以後,就有了 「驕傲的潛在可能性」,
但是,成為人的上帝強調自己上帝同等的地位,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
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沒有絲毫的驕傲。
這是個好問題,同樣的問題還有,天使是從哪裡來的;天使墮落之後是以什麼形態存在在世界上的;跟諸多古文明的神有什麼關係;神在自言自語時為什麼用的複數「我們」;福音和未來神國的目的是什麼;神眼中的時間是怎麼樣的?神的奧秘,人始終不能參透
原罪,是一個很有意思的東西。剛生下來就欠了上帝一屁股債,還敢造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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