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戴綠帽怒而殺人會被如何判刑?
被帶綠帽怒而殺人會被如何量刑,有什麼歷史案例。
一般都是如何處置的。
因為被戴綠帽子殺妻,分屍,拋屍。這例案子的終審判決是死緩兩年。
具體案情:從小教我畫,直到高三藝考的美術老師,案發時六十歲,家裡的老婆比他年輕十來歲,一直存在出軌行為,我們這些學生都知道。曾經有女人到畫室來鬧過,說自己老公被怎樣怎樣。
終於有一天老師喝了酒,忍受不了,在爭吵中扼死了她,藏匿好屍體後,早上依然非常冷靜地和兒子出去釣魚,中途找借口返回,用工具在四樓家中將其分成幾大塊。夜裡將分好的幾塊,分批拖去距離家步行距離100米的畫室進行更細緻的分割,一部分沖入畫室廁所,待凌晨,騎摩托車將其餘部分扔到江里去。(本段內容轉述自於法院判決書)。這一天的下午和晚上還很冷靜地給我們指導志願。我們後來回憶,填志願那天他沒什麼反常,依然帶著微笑,但是屋子裡空氣凈化劑的味道,比往常濃的多。被發現還是因為現場沒有處理乾淨,血流到樓下鄰居家裡去了,他妻子的家裡人也發覺了不對勁。
他已經60歲了,死緩轉無期,出來的時候或許都80歲了。最令人傷心的是,他的獨子,一個985211研究生剛剛畢業的年輕人,被警方調查後洗清了同案犯的嫌疑,但是人言最可畏,加上家裡這樣的刺激,他選擇了跳樓自殺。
他的妻子還有一位老母親,之前和我聊過很多次,念叨她的外孫,事發之後,我卻連想一想老人家的痛苦都不敢想。一個富足,或許並不幸福的家庭,就這樣煙消雲散了,也許原本的結局並不好,但是比現在的結局好一萬倍。兄弟,但願你只是因為好奇而問這個問題。————————————
老師是一個非常有趣和懂得生活的人,美術世家出身,青年時期才華橫溢,師從徐悲鴻先生關門弟子,艱苦年代靠自己一手畫畫功夫掙錢,養蘭,釣魚,都是內行高手,從教多年依然保持美術創作,平時和我們也常常開玩笑,大家畫著畫,他喝著茶,說著話,有時都會笑出聲來。如果說他會發脾氣,大概就是面對他老婆了,可是這種時候在十年里也只有幾次,只是非常冷淡而已。非常難以想像他一個如此樂天派的人,會去殺人,分屍。我永不能忘記,並不高大的他,要微微抬頭,才能拍拍我的肩膀,說聲「臭小子,長這麼高。」許多學設計專業的人不再需要炭筆,我至今愛畫素描,每次畫的時候,都會覺得他還在我身後,對我說「這裡還要改一改」。案發之後,畫室停辦,我重返現場,在一地狼藉之中,撿出他平日喝茶的那個不鏽鋼保溫杯,拿回家刷洗乾淨,藏在書櫃的最深處。二十年後他若是回來了,還能見到這個杯子,也是樁寬慰事。他若是忍的一時,下定決心離了婚,孩子已經二十多歲,即使分割些財產,他從事的是美術教育,可以教到八十歲,又有一大群學生敬愛,釣友蘭友佩服,兒子又爭氣,畫幾張畫,沒事前呼後擁垂釣吃飯,把酒言歡,晚年何愁不樂?所以,我在這兒也要再次勸告諸位,和伴侶有這事兒,嘗試著去解決,協議離婚,分手。死撐著不離婚,平時冷戰不休,孩子生活在這樣的家庭里十幾年,心理問題未必就比因此離婚而導致的單親家庭少到哪裡去了。(我老師的獨子就是個例子)
還啰嗦一句,如果真是有這種情況,請放棄殺人這種念頭吧,即使是因為生理問題或者某些不能開口的原因,可是有什麼問題是不能坐下來好好談一談的呢,別把事兒憋在心裡,擺明車馬說出來,不然真的會憋出大問題。無期徒刑。
我以前也干過類似的傻事,
我去找她姘頭干架,打到一半時,我實在控制不住了,想殺了他。附近沒有人。正好,我兜里有一隻筆。於是,我抽出筆,準備往他眼睛裡扎,扎瞎了以後,再把他扔到2米遠外的水溝里。筆隨心動,
一筆紮下去,
卻沒扎到眼睛,直接扎他腦袋上了,咔嚓,筆碎了。又扎幾下,扎得他滿臉黑線,皮都沒破,他急了,把我腦袋往草地上撞。沒想到,草地上有塊小石頭,我腦袋正好撞在石頭上,他看到血以後就愣了,我也愣了,卧槽,我可能要死了,
趕快停手了,打車看病。……多年以後,
再想起來,我要感謝他,他讓我看清了她。其次,我要感謝後勤部經理,他買的筆太好了,救了我一命。眾所周知,自由是無價之寶,是全世界絕大多數人奮鬥的終極目標。
題主,千萬別動手,直接分了吧。
失去一個臭B,換來自由。這筆交易不虧。最後,再說一句,
題主,我們愛你。
謝謝你耐心地聽我嘮叨。
.我知道一個案子,兇手懷疑被戴綠帽、孩子也不是親生的,怒而連殺10人。當他被抓到時,檢查結果卻出人意料:那孩子沒問題,的確是他親生的。
2006年7月14日,陝西漢陰縣的鳳凰山著了場山火,山下的村民報了警。
第二天早上6點,六個護林員爬了4小時山,滅火後渴得受不了,到附近的道觀鐵瓦殿,討口水喝。
山路挺難走,他們爬到殿門口時,已經十一點多了。
這幾個哥們都渴懵了,趕緊敲門,結果半天沒人開——他們感覺有點不對,觀里的道士不能全出門吧?
可能實在太渴,他們推門進了道觀,然後差點被嚇尿了:地上全是血,兩間房被燒毀,到處都是蒼蠅和飛蟲。
10具屍體,蓋著紅布和草席,散落在道觀的各處,發出一股味道——整個道觀里的人,上到63歲的女廚師,下到來上香的12歲男孩,裸死在各個地方。
道觀住持熊萬成死得最慘——肚子被剖開,四肢被截斷,倆眼珠子被挖,腳筋被挑,心、肺也都被掏出來,切成塊下鍋炒熟。
被炒後的心臟,放在盤子里,還加了一個眼珠子擺盤裝飾,除此外,還有一部分被餵了狗。
在真武祖師的供桌上,有隻死雞和一個紙盒,紙盒上寫了兩行血字:「古先帝不淫亂違者殺,聖不許將姦夫淫婦以……」
六個人都嚇傻了,連報警都沒想起來——直到有個人哆嗦著給老婆打了個電話,他老婆才幫打了110,告訴警方 「鐵瓦殿里出大事了。」
當地警方迅速上了山,對現場進行偵查。
除了熊萬成外,其他9人屍體很完整,但身上都有不同的傷痕,來自兩種不同的兇器,看起來像被殺過兩遍。
現場有件事很詭異——兇手雖然拿錢了,但沒都拿走。
死去的香客身上,現金還在,大殿的功德箱完好無缺,裡面有一千多塊香火錢。
那怎麼能判斷兇手拿錢了呢?
慘死的熊萬成,有個塑料皮的記事本,警方在正殿前的空地上發現了這個本,裡面有張血字寫的欠條: 「今借到各位精仙的現金柒佰貳拾貳元貳角正,借款人:邱金髮。」
經過比對,欠條和功德箱上的血字,是同一人寫的。
警方在山上調查時,事情傳到了山下。
滅觀慘案唯一的倖存者,鐵瓦殿的出納,廖德生,意識到自己是道觀唯一的活人了。
案發前一天,他陪幾個縣裡的領導上山看道觀,商量著搞點旅遊開發,本來應該住在道觀里,但他老婆一直打電話,催他回家辦事。
本來他還不願意,卻因此撿了條命。
那天晚上七點多,廖德生下山往家趕,在路上,他遇到了牽著一條小花狗的邱興華。這個黑瘦矮小的中年男人,是鐵瓦殿的香客之一。
邱興華第一次入住道觀時,用的是個化名,叫「邱金髮」。
廖德生和他聊天時,發現邱興華拿了件大毛衣,問他大熱天拿毛衣幹嘛。
邱興華說這東西好:「在哪都可以睡覺。」
廖德生沒多問,他想不到,這件毛衣,是邱興華為了殺人後在大山裡逃亡準備的。
說到這兒,你可能覺得這人精神不正常:殺人前就做了逃跑準備,為什麼又在殺人現場留下欠條?
兇手是不是個精神病呢?
犯罪學家想得卻完全相反——半年後,這個細節成了認定邱興華有刑事責任的證據:沒哪個發作的精神病人,會在殺人前準備跑路。
警方調查發現,邱興華是唯一的嫌疑人,馬上發了通緝令,但在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山裡,許多村民直到8月2日,警方地毯式搜山時,才知道邱興華犯了事兒。
案發後十多天,邱興華還出現了好幾次,牽著小花狗,笑嘻嘻地向人索要衣物。
狗是作案前兩天,他在一朋友家領養的。
朋友撿到這條狗,但不想自己養,邱興華覺得狗可憐: 「如果你不想養,就給我養吧。」
犯罪現場,炒熟的熊萬成內臟,就是給小花狗的夜宵。
7月28日,土生土長的邱興華,憑著對大山的熟悉,逃出了警方的圍堵線,並坐火車到了湖北隨州。
三天後的早上8點,住在隨州國道旁的魏義凱,正坐在家門口收拾魚蝦,一個矮瘦的男人走過來,說自己是附近修鐵路的民工,姓王,想和他合夥做腌魚販運的生意。
魏義凱很高興,留他在家裡吃飯——假裝成民工的邱興華趁機偷偷觀察,發現這家人條件不錯,起了歹心。
當晚十點多, 邱興華衝進魏義凱家,用彎刀對著一家三口的頭部猛砍,魏義凱被直接砍死,他的老婆和女兒身受重傷——砍完後,邱興華翻出一疊現金後離開。
在湖南幹了一票後,他又溜達回了陝西。
8月2日,一名婦女上山打豬草時看到了邱興華,邱興華向她討東西吃。這名婦女看過通緝令,回家後趕緊報了警。
半小時後,警方趕過來時,邱興華已經跑了。
這段時間,邱興華一直在警方的包圍圈裡,他天天吃野果和玉米,從不敢在一個地方呆半天以上。
8月5日,在鳳凰山6公里外,兩名漆匠回到臨時工棚,發現鍋里燒著飯,桌上的碗里,還有點飯沒吃完,想到可能是邱興華,急忙下山報警,警察趕到後,仍然沒找到邱興華。
8月18日晚,邱興華在山裡呆的煩了,非常想家,連夜走了幾十公里,跑回了家。
在他家裡,四名刑警已經蹲了22天,他們聽見敲門聲,開門衝出去,在院子里控制住了邱興華。
被控制後,邱興華一邊拚命掙扎,一邊對媳婦孩子狂喊:「快把菜刀拿來!」
看著他這幅模樣,老婆、女兒和兒子流著淚,沒一個人動身。
10分鐘後,邱興華被徹底制服。情緒穩定後,他說的第一句話是:「我知道早晚有這一天,可惜我的仇人還沒殺完。」
他的老婆,就是「仇人」之一。
邱興華說,回家是有兩件事要辦。一是看眼自己疼愛的兒子,二是把老婆宰了。
「我被抓是我走錯了一步棋,我應該先去殺了老舅哥家(老婆娘家兄弟)幾個人,他們在我娶媳婦時難為我,還和我打官司,然後再回家殺老婆,她現在老罵我,得罪我了,這些人我都要殺了!然後跳崖或者投湖。結果我先回了家,走錯了。」
被捕後,邱興華被銬坐在板凳上。家人問他有沒有吃晚飯,他說沒有。抓他的警察同意他吃頓飯再上路。
邱興華想殺他老婆,他老婆卻很關心他:「他黑瘦黑瘦的,我想著他回不來了,可能已經死在外面了。因為山上沒有什麼吃的,也沒有人敢給他做飯吃,餓都餓死了。」
邱興華老婆跟警察借了一盒速食麵,給他泡上了。
在吃過「仇人」泡的面後,邱興華被警方帶走了。
邱興華和他的「仇人」老婆,應該是真愛,起碼曾經是——邱興華身高一米六五、家裡窮得吃不上飯、他媽精神不太正常。他老婆家境在村子算不錯的,長得也俊,是公認的村花。
但倆人硬是走到了一起。
1985年,邱興華26歲,老婆家裡看不上他,倆人一起私奔——被老婆家裡人找到後,邱興華挨了一頓暴打,被送進了派出所。
他不服,用婚姻法維護自己權利,寫好了 「狀紙」,告到鄉法庭與司法所——老婆的娘家,因為「干涉婚姻自由」受到了批評,邱興華這才結了婚。
婚後,邱興華努力想跟老婆娘家人「證明自己」,但日子始終沒起色。
在他看來,自己是個能幹大事兒的人,和周圍那些只會種地的村民不一樣,他會修柴油機和家電,把韓信當成人生榜樣——老覺得自己會像韓信一樣,干出番大事業。
因為韓信36歲死的,他總結出一句「人生格言」:不怕36歲死,就怕死後無名。
但幾年過去,這哥們沒幹成啥大事:
他柴油機修得好,但為了多點「回頭客」,總在器械上留點小毛病;他承包過工地、打過魚、挖過草藥,但每次都干不長,還欠了一屁股債。
在此期間,他跟媳婦還生了仨孩子,為躲超生罰款,七年搬了五次家。
就這樣,每次「努力」後,生活就變得更困難,據邱興華的老婆回憶,在「改變命運的一天」降臨前,家裡已經窮得揭不開鍋了。
「改變命運的一天」,不是邱興華殺人的那天。
慘案發生的兩個月前,邱興華和媳婦兒在石泉縣逛街,一白鬍子老頭叫住他,說要給他算一卦。
老頭算完,告訴邱興華,說他只要到鳳凰山上,找到兩塊刻有姓邱祖先的石碑,多燒點香火,就能改變命運。
我最開始以為,這是邱興華精神出了問題,自己幻想出來的,但他老婆也能證明,這是真事。
最扯的是,他真在山上找到了兩塊石碑,刻著邱字——這倆石碑就在鐵瓦殿邊上。
我估計是,算卦老頭在山上見過石碑,恰好又問到邱興華姓邱,於是就給聯繫在一起了。
邱興華不想讓兩塊石碑風吹雨淋,就把石碑挪到了屋檐下,還想給裝個塑料棚子。管理員不讓,雙方吵了一架,最後他沒招,又把石碑搬回了原來的地方。
山上的道觀也讓他看不慣:他想求籤,問兒子的前途,女兒是不是親生的。在山下買了三十塊錢香火帶上了,卻發現別人求籤都是給現金——他覺得因為沒給錢,熊萬成看著不太高興。
他覺得熊萬成是個假道士:比他高,比他帥,整天穿著西服。
更可惡的是,他想算清女兒是不是親生的,熊萬成卻告訴他,這事兒算不明白,建議他回家處理好夫妻感情。
而且,「命運」讓他看到了熊萬成勾搭自己老婆,他堅稱看到兩人調情(檢方還原現場時發現,以邱興華供述的「捉姦視角」,根本看不到人),並順帶著再次覺得,倆女兒是老婆跟別人生的。
從這裡就可以看出來,邱興華精神有問題,他非常偏執,對問題反應過激,有道德潔癖,只相信自己想像到的東西——這都是偏執性精神病的特徵。
下山時,邱興華氣急敗壞的反應,也完全異於常人,他逼迫老婆脫下衣服「檢查身體「,然後再次逼問,兩個女兒到底是誰的。
他老婆沒辦法,表示下山就去做親子鑒定,邱興華這才恢復平靜,和老婆言歸於好,沒再提親子鑒定的事兒,彷彿就這麼過去了。
邱興華的老婆當然想不到後面會發生的事——她早被生活限制了想像力。
在她一生當中,只做過兩件「叛逆」的事,第一件是和邱興華私奔,第二件是邱興華第一次質疑,女兒不是親生的時,她氣得沒做晚飯。
邱興華被捕後,還在監獄裡跟人嘮叨,說自己老婆不行,有天沒給自己做飯。
不僅如此,邱興華覺著自己有很多苦說不出:「我一直在等新的法律,能制裁第三者……可是沒有。我一直在想,可惡的第三者,破壞幸福家庭和社會,可惡的第三者對社會危害影響極大極深……我也愛我的家,我也更愛今天的社會,我也更愛我那聰明的兒子……難道我願意拋棄我的兒女嗎?」
可能就是帶著這樣的心情,2006年7月15日,邱興華做好準備,來到了鐵瓦殿。
那天夜裡,等到所有人都睡著了,邱興華從屋裡翻出一把砍柴的彎刀,依次向十名受害者的頭部砍去。
砍過一遍後,他怕死不實,又找來一把斧子,在每人頭上補了幾下。
這是法院宣判時的作案經過,事實上殿里發生了什麼,邱興華自己有好幾種說法。
有記者問他,為什麼殺這麼多無辜的人,邱興華說,他殺熊萬成之前,把其他人的房門都打開了,這樣其他人聽到他殺人的聲音,就可以跑掉。
「但他們一個都沒有跑,聽到聲音的人起來和我搏鬥,那個小孩我本想放他一條生路,但他和我搏鬥,我只有把他也殺了。」
這當然不可能是真的——殺人非常耗費體力,身高只有1米65的邱興華,面對8個成年男性,只有被制服的份。
據警方對現場的勘查,當晚邱興華殺人速度非常快,總共時間可能只有三十分鐘。他回來時發現那個孩子和他爸爸沒有死,他們爬到了門口,邱興華又拿起一隻木棒將他們打死。
我估計邱興華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在他心裡,無法接受自己殺的人都在睡覺:這聽起來太不英雄了。
因為前半生都很狼狽,他很在意自己作為殺人犯的形象:「我不想殺了那個12歲的孩子,殺他的時候我難過得都哭了,因為我的兒子和他年紀差不多。」
殺死十個人後,他把殺人用的彎刀、斧頭和木棒收拾起來,又翻出來了些柴火和易燃的毛氈布,放了把火,在晚上七點多逃走。
10月19日,安康中院審理後做出判決:故意殺人罪和搶劫罪數罪併罰,判處邱興華死刑。
一審宣判後,邱興華不服,表示要上訴。
他對證據、對死刑都沒什麼意見,但他不服判決書中「後又無端懷疑殿內主持熊萬成調戲其妻」中「無端」兩個字,堅持認為熊萬成調戲了他老婆——他認為這事就像牛吃了他的莊稼,沒人管,他把牛殺了,於是有人來抓他了。
邱興華堅信,殺熊萬成,是堅守自己心中的正義 —— 他這輩子做得最漂亮的事,就是運用法律武器,把老婆娶回了家,但如果法律沒把媳婦兒拴在身邊,他就要用自己的「法」。
在寫給辯護律師的信中,邱興華說,他找了很多法律的書看,想把第三者告上法庭。因為沒有這方面法律來保護他,導致慘案的發生,法律工作者,對第三者在中國製造的血案,難道不在意么?
法律工作者對這件事是在意的,但不是他幻想的「第三者」,而是邱興華的精神問題。
2006年12月11日,北大法學教授賀衛方、中國政法教授何兵、清華教授何海波,等五位法學專家發表公開信,請求司法部門為邱興華進行司法精神病鑒定。
他們認為,邱興華有家族精神病史,而且行為反常,如不進行司法精神病鑒定,將損害被告人的權利和司法權威。
法庭內部,圍繞著是否要做 「司法精神病鑒定」,也展開了一場辯論。
犯罪學專家李玫瑾,從幾個細節上,確認邱興華犯罪時,是擁有辨認和控制能力的:
1、邱興華作案前準備了逃亡的毛衣,下午上山又趁人們熟睡時作案,這說明他有等待和準備的過程。
2、他作案後放了把火,這說明他故意破壞犯罪現場。3、他作案後逃離現場,在追捕期間遇見熟人,還威脅對方不許報警。4、他自己還有一點點後悔,那就是殺了一名讓他想起自己兒子的12歲孩子。每次想到這個孩子,他都很不安。
與此同時,邱興華本人,堅決否認自己有精神病,拒絕司法鑒定:「我的人格自尊是應受到法律保護的,可是哪條法律能把熊萬成和我老婆告上法庭,來賠償我的人格自尊?我被判死刑認命,但老婆與熊萬成不應逍遙法外。」
在獄中,他還在寫一本自傳,《轟動全國的7·16特大殺人犯邱興華一生的寫真》,他擔心一旦自己被鑒定成了精神病後,自己的書怕是沒有人看了:誰會去看一個精神病寫的書呢?
在二審判決前,警方為他和兩個女兒做了親子鑒定——兩個女兒都是他親生。當人透過監獄的鐵欄,將檢測結果告訴邱興華時,他十分驚訝。
長時間的沉默後,邱興華開口:「那我老婆還有其他不道德的行為。」
2006年12月28日上午9點,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判,維持一審判決,判邱興華死刑。
9點50分,邱興華被押出法庭。一名在刑車旁守候的記者突然大聲問:「邱興華,你後悔嗎?」
邱興華笑著說:「不後悔!」然後就被押上了刑車。
刑場在漢江北岸的沙灘上,47歲的邱興華,不擇手段地想擁有一段不狼狽的人生,但他死得很狼狽。
最後,推薦一下我的專欄「魔宙」。我會在上面寫一些案子,都是我基於社會新聞或都市傳說所寫的犯罪故事。
別亂住民宿:你短租了別人的房間,別人把你拍成短片——來自知乎專欄【魔宙】
註:部分圖來自網路
參考資料:
1.《殺人狂邱興華心路解剖:愛孩子動物卻對人兇殘》 騰訊新聞
2.《邱興華特大殺人案》 新浪專題
3.《邱興華殺人案公訴意見書》
4.《邱興華案一審判決書》 陝西省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
5.《「殺人惡魔」邱興華仍不悔罪,他是怎麼想的》 新華每日電訊
6.《逃亡途中邱興華再釀血案》《人民公安》2006年(18)
7.《心理學教授李玫瑾解讀_鐵瓦殿緣何成為發泄口》《人民公安》2006年(18)
8.《邱興華的悲劇人生》《人民公安》 , 2006 (18)
9. 《當前中國個人極端暴力犯罪個案研究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學報
10.《何冉鳳 邱興華毀了我清白》 新京報
英國最典型的判例是前幾年的英女王訴柯林頓案(R. v Clinton),該案被告柯林頓先生自從發現妻子出軌後不想活了,開始瀏覽有關自殺的網站,他妻子發現他電腦的瀏覽記錄後挑釁地告訴他「I had sexual relationships with FIVE different men and I believe you did not have the balls to commit suicide」,於是柯林頓先生也不言語,直接殺了他妻子。
一審法院雷丁刑事法院認為構成謀殺,處以無期徒刑(英國只要預謀殺人一律無期,不存在從輕處罰)
但後來上訴法院推翻了原審判決,認為sexual infidelity 可以作為loss of control的一個理由,因此判決發回重審。重審的結果很可能由謀殺改判為激情殺人(voluntary manslaughter )。這兩個罪名雖然都屬於故意殺人罪,但後者在量刑幅度上有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間。反對最高票答案
更改答案如下
犯罪嫌疑人不是因為懷疑妻子和道長通姦兒女不是親生的而殺人,當時殺人就是因為精神問題,後來看到道長不尊重自己的妻子,走到山下毆打妻子,問妻子真相,後來怒火中燒,又回去報復道長。
我實在佩服這些所謂大v,為了集個贊,在網上隨便找新聞就胡亂拼湊出故事。我別的答案里也提到過這個事情,實在是服了有些人。答主開始就說他知道一個案子,兇手因為被戴帽子殺人,被抓到的時候知道孩子是親生的,驚了。我反對就反對這個
希望有些人,不要無聊尋求存在感。有人diss我沒看過卷宗,知道的也是警局同事閑聊的小消息而已,我就很好奇了,就算是小消息,警察為什麼要偏袒誰故意掩蓋邱妻子出軌的事實。說新聞準確我也沒辦法反駁您,畢竟我隨手一搜,找不到任何新聞說他妻子出軌,更找不到任何新聞說他被捕之後就做了鑒定然後驚了。我反對的原因很簡單,我不希望有人這麼抹黑學弟的母親,如果她真的出軌,她完全不會屢次請求重審。一個人做的惡,另一個人承受,如果還要這麼抹黑她,您,是不是,有些過份了。大學剛畢業那陣,經常看一個微博博主,它叫作變態火姐,現在被封禁了。它發的很多視頻,是關於捉姦的。
比如丈夫出軌,妻子帶親戚去捉姦;
比如妻子出軌,丈夫帶哥們去捉姦。基本都會有打架,基本都有人受傷。
上百段視頻,其中有好幾個視頻很變態:
出軌的男女被打得血肉模糊。
評論區點開,三觀盡毀:
「打死這對狗男女。」
「要是老子在現場,絕對殺了他們。」
「打得太輕了,往死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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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很失望,想看這些被打的所謂的狗男女是否有報警,警方會如何處理。
情殺,一直是一個居高不下的殺人因素,因為被戴綠帽而殺人、傷人不在少數。
從那時候起,我明白中國的法制建設任重而道遠。
題主想問的是被戴綠帽了殺了人,會不會從輕發落?
上面的懂法的答主回答得很好了,題主可以看看他們對於故意殺人罪和衝動殺人的解讀,以及對於量刑的預測。我不太懂法,我說說個人的感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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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歷史孕育的恥文化中,男人被女人戴綠帽子是一件大事兒,甚至是很多男人此生心中揮之不去的大事兒,會有陰影,有重有輕。
有的男人尚且為此自殺,那就有男人會走極端,殺了所謂的狗男女。
我從不避諱自己被戴過綠帽子,當然,我只知道這是我個人的價值觀範疇看起來很輕鬆的一件事兒。對於我這種心大的人來說,對於我這種心死過一次的人來說,對於我這種天天看別人出軌的人來說,出軌,並不能激起我個人的殺人慾望。
當然,第一次知道自己被出軌的時候,的確有過想要打對方的念頭,還約了架。
不過轉念一想,我錢沒對方多,權沒對方大,朋友沒有對方強勢,也就忍了,面對牆壁哭哭,打打牆壁發泄情緒。
如果當時,我拿一把刀,跟蹤他,把他殺了,下半輩子,我將在監獄裡度過,憑什麼要傷害自己的大好前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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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過被戴綠帽子,也就對這些事兒看淡了,無所謂了,合則聚,不合則散,看淡了兒女情長,她開心就好。
面對心愛的人跟別的男人啪啪啪,絕大多數男人都是忍受不了的,且想要報復。
報復的方式,目前集中在武鬥。
我崇尚文斗,更崇尚拉長戰線。
如果一些朋友放不下報復的心理,那就:
1:動腦子,首先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法律是最基礎的底線,不要搭上自己的身家性命
2:一年不行,我們來兩年,兩年不行;我們來三年,三年不行,我們一輩子
怎麼報復?
方式太厚黑了,如果有機會,私下聊,不方便公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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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呢,比起布局長久的花費大量時間、精力的報復計劃,倒不如用這些東西去提升自己,找到更好的更優秀的女人。
一些被出軌的男性問我:
「哥,我應該怎麼辦?」
我的綜合意見主流一直是:
「學會放下,好好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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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男人,把女人看作所有,女人出軌之後,那當然傷心欲絕,寧願同歸於盡,也不要活著苟且偷生,像行屍走肉般難受。
既然明白人都有出軌的可能,倒不如提前給自己打好預防針,做好女朋友、妻子出軌的應對措施。
哎,也是可憐很多現在看別人被戴綠帽子笑話的男人,他們自己的伴侶,也許正在出軌,只是他們未曾發覺。
我接觸的人群中,我知道很多被綠了之後,但是完全不知道實情的男人,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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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軌很可恥,我們應該譴責、反對。
但是我們能怎麼辦?殺人嗎?傷人嗎?
被戴綠帽子,很多男人都有可能經歷,未來的事兒,沒人能精確預測。
提高自己的心理防禦能力和對出軌的耐受度,才是解決這個問題的最好辦法。
當然,這個耐受度也是因人而異的。
有的男人火氣大、衝動,動手將狗男女打死、打殘、打傷;
有的男人智囊團多,有財富,讓狗男女背負一世罵名,甚至用法律手段制裁對方,例如王寶強;有的男人,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例如我自己。------
被戴綠帽子,會傷心,會難過,還會痛不欲生,需要時間,需要經歷。
熬過去了,回頭看看,不過也就那麼回事。
很多朋友說我沒有放下,其實我在如此輕描淡寫地回憶自己的不堪過往的時候,真是完全放下了,並慶幸有了那一出。
也許是現在很如意吧。
願好運常相伴,願自己能遵守法律,愛惜自己的羽毛,不為別人的錯誤買單。
比起將人殺死,不如讓人生不如死,這就要看個人能耐了。
報復與否,是個人自由,能不能成功報復讓對方生不如死,看個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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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總比愛容易放下。
因為如果你好好愛自己,不久的將來,你就會有心愛的新愛。
祝各位被綠男同胞快快恢復,找到更好的伴侶。要案例?那太多太多了。我來給個終極標答吧 :)
裁判文書網:http://wenshu.court.gov.cn/
能搜到的幹嘛來知乎問。法律是最基礎的道德
沒有借口兄弟要冷靜啊 法大殺師案知道嗎?那哥們至今沒出來,綠了他的前女友據說成了公務員。
這樣的案例非常多,我都能給你說七八個。
我給大家講一個我們辦理過得一個案件。在一個偏遠山區,一個村裡的年輕人突然把一個遠房叔叔給殺了,下邊也割掉了。那個時候,按照一般情況,這個年輕人應該判處死刑,後來判了無期徒刑。
什麼原因呢,是因為這個遠房叔叔和這個年輕人的媳婦有一腿,並且生了一個兒子。
正是因為被害人有一定過錯,所以在量刑時,會酌定從輕。
一般不判死刑。
綠帽子不會成為例外,故意殺人罪是一定的。量刑上如果是一時激憤殺人會輕一些,如果是有預謀的那死刑怕是跑不了。
並不是武斷,就我所擁有的資料來看,十起命案,至少有七起是因為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引發造成的。
時間多集中在夏冬兩季,夏季好解釋,天一熱頭腦發漲,外加擼串喝酒容易情緒激化。冬季呢?年終歲末,打工的男人們回來了……發現一些端倪,然後就出事了。嫌疑人只要不碎屍,主動自首,基本死不了,因為這種事大部分都是激情殺人,而非預謀殺人。但還是令人痛心,兩個家庭就這麼毀了,最大的受害者是孩子和老人,最大的受益者呢?我覺得是那個女人。姘頭和老公一死一入獄,她可以繼續浪下去了,而且浪的無牽無掛。而且,女性婚姻出軌殺害配偶的幾率遠遠大於男性。男性殺害女方姘頭很常見,但是為了姘頭殺害自己配偶的卻很少。男人外遇大都屬於一時「性」起,「性」之所致,追求一時的「性福」,只圖一晌貪歡,不求天長地久,有點像打一槍換一地兒的「游擊隊」。而女性則不同,許多女性嫌疑人都坦言說之所以殺害丈夫就是想和第三者長久下去。
這可能是因為,女性比男性更看重感情,而不是性吧。看到這種問題簡直像吃了蒼蠅一樣。總有人,總有那種「頂天立地的男人」,認為某些屁事,就是不能容忍的,為此殺人都是情非得已不得不殺。其情可憫所以認為,別人都會理解,可以法外開恩。而事實就是,這樣的人,就只是自卑,可悲,沒有為人的基本是非觀罷了。一個女人綠了他,他怕被人戳脊梁骨,怕就這麼離婚了自己會過的窮困潦倒,怕他這種屌絲一輩子就走一次大運找到一個女人,放過了就要悲慘一輩子了,再加持一些傳統文化的糟粕,在這裡自我感動式的履行這種他眼中被別人逼著的犯罪。沒人逼,就只是,這種男人是個垃圾而已。更無法理解的是,事發之後,一堆不要臉推波助瀾的兄弟姐妹,對著我說,你還小,你長大就懂了。懂尼瑪逼,老子過了這麼多年,只懂了你們一家都是垃圾而已。我長大就懂了被綠帽就必須殺人??沒錯,我說的就是我爸。而且也不算被綠帽,協議離婚兩年,藏戶口本拒絕出席各種不同意離婚。分居兩年後撞見了我媽和別人然後就去殺人了。一條人命,判了十五年,不到十一年就出來了,有這麼一個例子,開心不?
是否有自首情節,能否得到受害者家屬原諒,這兩點對量刑結果很重要。
如果受害者家屬一心要你償命,你又沒有自首情節……這東西叫衝動殺人,但是一定要按住屁股才算,兩千年前天朝就規定捉姦要「校上」了。
印象以前在英國捉姦捉雙不算謀殺,後來改了。
別亂來,沒什麼過不去的坎兒。
殺人就是殺人。不管是因為什麼。
建議不要在任何回答和評論下表述同情殺人者,如果真有想不開的,很可能會把同情當鼓勵。
不要殺人,不要殺人,不要殺人!因戴綠帽殺人的主觀故意合乎邏輯,非常不好辯護!尤其聽信事前鼓勵,還上網搜了關鍵詞,證實了事先就有殺人故意,而非「只是想教訓他她」,「一時氣頭上」,更傾向重判。不要殺人,不要殺人,不要殺人!
感情背叛完全可以離婚,多分點財產好好生活。你說我就是覺得沒面子,就是想不開……建議按如下步驟消氣:1.讓對方名譽受損可以發真實視頻音頻(真實的不算誹謗,最多侵犯肖像權隱私權,走不到刑法流程)2.實在氣不過可以約架,按行政拘留那程度打。別觸犯刑法!對自己不好都算了,還影響子女!不說自己孩子以後結婚見家長,在我國直接影響子女當公務員,參軍,入黨……3.最後還是想不開的,那只有看娛樂新聞才能緩解了。全國人民都罵的馬蓉,王寶強打了嗎?一指擎天的白百何,陳羽凡主動出來解釋感情破裂正走程序。更別提一眾男星出軌,家裡人幾乎全是---當然選擇原諒他,「共度難關」,「且行且珍惜」……還有為了利益搶著往自己腦袋上戴綠帽的,前幾天何潔離婚案子,男方自爆自己戴綠帽多主動,女方到處找證據就是為了證明自己也戴了綠帽。戴綠帽就想到殺人,多半還是面子過不去,多想想明星吧,這酸爽!最後還是那句:不要殺人,不要殺人,不要殺人!重要的事說九遍。殺人還是不要了……不管你被戴綠帽戴的有多綠,殺人都虧
但是呢,不弄回去肯定也不行啊,陪陪錢就能裝作什麼都沒發生嗎?所以給你一個損招吧把男的二弟砍了判3年後面我就不說啦……(補)我之前評論開選擇後顯示(後面估計也不會改,畢竟不能讓你們的評論慫恿題主啊╭( ?_?)╮等下真的害死題主就不好了)首先呢,把一些講了實在話的老鐵放出評論啦,確實是操作難度很大,而且容易出大麻煩。最低三年最高十年啊容易出血過多身亡啊還可以接上啊(你可能需要開水……)可能會被報復家人!!這個是重點……所以請務必慎重考慮然後就是抱歉了題主,沒考慮到那麼多,謝謝各位評論(二補)卧槽……居然有人比我還損……戴綠帽子是男人的專屬名詞嘛?女人被出軌的咋辦?這社會新聞里一堆堆的打小三視頻,也沒多少拿刀殺LG或小三的。男人被綠了,怎麼就得殺人泄憤呢?能過就過,不能就分。這年頭,誰離不開誰。小老百姓,認真的把日子過好就好了。溫飽解決奔小康,小康過後奔中產,賺錢養家,享受生活,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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