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賽中有哪些不易發現但是其實很常見的邏輯謬誤?

補充一下。

「不易發現」與「常見」其實並不矛盾,因為我最近留意到在很多辯論不太發達的地區,辯手們的邏輯知識其實十分匱乏,在賽場上很容易犯一些邏輯學中常見的謬誤,而且大多數時候對面也無法很快抓住這個漏洞,甚至連評委也一時無法反應過來……

同時也想問問,除了多讀書多學習之外,有沒有什麼技巧來避免這些邏輯謬誤和如何在場上迅速發現對面的邏輯謬誤。


本小透明強答一下,如果有什麼錯誤的地方請麻煩指正,謝謝~

ps.暫時還有一些例子沒來得及補充,這幾天一定補上。

pps.我對我的隊友們很是欣慰,大晚上的請他們來一起討論都沒有人理我,看來都是有夜生活的人了呢。

———————————正文———————————

(例子已補完)

1.雙重標準

雙重標準是指在同一問題上對不同對象採取不同的是非標準和取捨標準,以混淆是非達到有利於自己的目的。

辯論場上經常遇到對面要求你們論證XXOO,但是自己遇到XXOO都選擇迴避不去涉及,這就是在執行雙重標準。

舉例:我方舉的這個個例就是典型,具有代表性,你方舉的個例就不能說明問題。

2.稻草人謬誤

稻草人謬誤是指為了反駁對手,把對手的觀點歪曲誇大成一個荒誕不經說法。甚至還會有人完全不管對手說了什麼而是直接另樹一塊與對手觀點毫不相干的靶子來攻擊,以使對手在論辯中陷於不利局面。

這在辯論賽中也稱之為「扣帽子」,對面常常不管你的論點是什麼,而是按照自己預先準備的反駁點來反駁,完全沒有顧及你根本沒有說這個論點。

舉例:比方說在「貧窮/富有哪個更容易暴露人性之惡」這個辯題中,反方明明說的是「我們不是不倡導富有,而是倡導對富有的人進行一個道德和法律上的引導」,正方卻一直在質問「您方就是貶低富有,您方就是不倡導發展經濟……」

3.循環論證

循環論證是指論題的真實性是要靠論據來證明的,而論據的真實性又要靠論題去證明,這就是循環論證。說簡單點就是用結論證明結論。

辯論場上循環論證更為常見,對方一般會在前

提上進行一些偷換,讓你看起來這條邏輯很通順,其實前提壓根沒論證。

舉例:比如把「成大事者」的定義為不拘小節的人,

然後得出結論「因此,成大事者不拘小節。」

又或者是「長壽是福還是禍」這個辯題中,正方說長壽這件事他本身就是一種福。

4.滑坡論證

滑坡論證是指,通過闡述,只要允許事件A發生,那麼與事件A相關的極端事件B就一定會發生,來表明事件A不應該被允許。

在辯論場上表現為,對面常常會避開辯題的內容不談,而是大談跟這個辯題有著思維上的聯繫,但實際邏輯上很難給出聯繫的另一個內容,以此攻擊對面的論點。

舉例:最經典的就是在「當今中國應不應該將同性戀婚姻合法化這一題」中,反方會說,只要同意了同性戀婚姻合法,那麼亂倫婚姻、多人婚姻、人獸婚姻合法化也將合法化。

5.錯誤歸因

錯誤歸因指的是從兩個事物可能存在相關性,就得出一個事物是造成另一個事物的原因。

辯論場上常常出現的就是這兩者有時間上的先後關係,所以前者一定是造成後者的原因。

舉例:在台大亦恩杯初賽第五場的辯題,「台灣應該調高遺產稅嗎?」中,反方提到資金迴流歸因於遺產稅降低(可能因為調低,也可能因為其他,如兩岸關係變好,這兩者其實沒有必然關係)

或者在「金錢是不是萬惡之源」這個辯題中,正方說在金錢出現之前沒有惡,所以金錢就一定是萬惡之源。

6.舉證責任

舉證責任應該歸屬於提出觀點的人,而不是質疑觀點的人。簡單來說就是「誰提出,誰舉證」。

辯論場上經常在幾輪交鋒之後,提出論點的一方無法論證己方觀點,於是開始要求對面證偽。

舉例:在辯題「應不應該允許未成年人進入直播行業」中,反方說直播行業魚龍混雜,正方請反方給出論證,反方反說請正方給出網路環境不錯的證明。

7.非黑即白

非黑即白指的是使用了簡單粗暴的假二分法,來掩蓋其它可能性的存在。

辯論場上表現為,將有多種可能性的事件簡單的用「是」和「不是」來歸納。

舉例:在辯題「應不應該倡導年輕人為自己而活」這個辯題中,正方認為反方就是「倡導年輕人不為自己而活」,而忽略了還有「不倡導任何價值觀」這第三種情況存在。

8.倖存者偏差

倖存者偏差指的是只能看到經過某種篩選而產生的結果,而沒有意識到篩選的過程,因此忽略了被篩選掉的關鍵信息。

這在辯論場上的一些數據的處理中很常見,往往採用某種經過篩選的數據來論證己方立場。

舉例:比如說「統計數據表明,大多數汽車事故出在中等速度的行駛中,極少的事故是出在大於150公里/小時的行駛速度上的,這就意味著高速行駛比較安全」,這就是倖存者偏差。

9.偷換概念

偷換概念是將一些似乎一樣的概念進行偷換,實際上改變了概念的修飾語、適用範圍、所指對象等具體內涵。以此講對方的言論重新塑造成一個容易推翻的立場,然後再對這立場加以攻擊。

這在辯論場中很常見,常在確認共識的時候通過一些細微的用詞差別使對方一時無法反應過來兩者的區別,稀里糊塗的認同了本來和自己定義完全不同的東西。

舉例:在台大亦恩杯初賽第五場的辯題,「台灣應該調高遺產稅嗎?」,反方闡述維持遺產稅現狀會使資金迴流,從而增加財政收入,而正方將財政偷換為經濟,說資金越多對經濟不一定有好處。

10.互置因果

互置因果指的是顛倒因果關係,以達到攻擊對方或者確立己方的目的。

辯論場上也表現為對數據的處理和實例的歸因。

舉例:在辯題「應不應該限制明星天價片酬」中,正方說因為明星有天價片酬,所以容易產生流量明星,導致壞片爛片太多。而實際上,這兩者的因果應該是相反的。


不請自來。

覺得題主問的應該是:辯論欠發達地區的辯手最常犯什麼錯誤?

隨便說幾個個人最常見到的:

1.虛假相關:數據顯示,可口可樂的暢銷時期性侵犯高發,所以可口可樂會誘導人發生性侵犯。

2.循環論證:為什麼好馬不吃回頭草,因為吃了回頭草的馬不叫好馬。

為什麼大學生要廣泛社交,因為廣泛社交是成為大學生的必要條件。

3.滑坡論證:你今天偷了一根針,將來就會蹲監獄。

4.訴諸無知:沒人能證明轉基因食品無害,所以一定有害。

5.無故煽情:如果你現在還意識不到轉基因食品的危害,明天它就會毒害所有中國人。

6.數據樣本太小:我昨天開車被女司機刮到了,女生就是不能開車。

7.相對論謬誤:對你來說A觀點是對的,但是對我方不是這樣。

(還有好多,想到再加)


即使真正做到多讀書多學習,也不可避免在辯論場上出現邏輯錯誤;如果真正做到多讀書多學習,出現邏輯錯誤又如何?

不要太講究場上的「邏輯」和技巧,讀書和學習的過程離不開邏輯,其本身又能促進思考進一步熟練。

肚裡有真東西才是最重要的,剩下的無非是怎麼表現出來。

自以為邏輯好得一比,立論不如初中生,全靠常識和五分鐘百度瞎掰,靠嘴硬撐一整場還以為自己很帥的選手和隊伍在題主所謂的辯論發達地區也不少見。人不行,辯論發達不發達又有啥用,無非是一隻鴨子叫還是一群鴨子叫罷了。


謝邀……

首先吐槽一句:很常見+不容易被發現

我總覺得你這個問題就是個邏輯謬誤,非常常見就說明好多人會知道了,偏偏不容易發現,也就是不太能看到。

莫不是比賽的時候,辯手腦子抽看不到?

這個概率貌似不大,所以我嘗試努力理解下題主說的語境,儘可能把這個問題放在「新手可能會用,但是發現不了」的邏輯謬誤去做答。

我個人見到的一些新手我當評委不太能忍的邏輯謬誤。

1,滑坡論證。

「失了一顆鐵釘,
丟了一隻馬蹄鐵;
丟了一隻馬蹄鐵,
折了一匹戰馬;
折了一匹戰馬,
損了一位國王;
損了一位國王,
輸了一場戰爭;
輸了一場戰爭,
亡了一個帝國。」

這個英國的民謠通常會被我用來講滑坡論證,本身上,這很奇妙。

看嘛,事物之間聯繫真的是妙不可言。

然而有些小夥伴卻在這個故事中感受到了不一樣的東西,比如說「沒了鐵釘,於是帝國就滅了」

而用這種思維去論證辯題,通常就是滑坡論證。

比如:同性戀結婚是生不了孩子的,讓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大家都會同性戀結婚,於是我們就會斷子絕孫。

再比如:安樂死合法化的話肯定會有一些老人「被安樂死」,長此以往國家所有的老人都不存在了變成了公民到某個年齡就要去死的國家。

這種論證新手很容易做出,而另一方會覺得「詭辯」,但是指不出……實際只是一個簡單的邏輯謬誤。

2 稻草人

曾在比賽見到過這樣一個質詢。

「對方同學你說的是a嘛」

「是的」

「對……所以說b明顯大家都能看出來,是很荒謬的」

「wtf?」

這裡的a和b,其實提問者覺得是一個東西,但實際不是。

比如a是指賦予有生命的強人工智慧人權,b卻是給所有沒有生命的東西人權。

稻草人謬誤就是曲解對方的觀念,而在辯論賽中,這種曲解很多是無意中的。通常會被叫做「扣帽子」。

這兩個個人覺得比較常見,別的也可以討論。


嗯,辯論渣來答一波。

以我個人經驗來看,有以下幾種情況。

1.忽略中立立場

把不是xx等同於不xx(xx為形容詞時),比如你說「xxx不是一種正當的方法」,新手很容易理解為「xxx是一種不正當的方法」。

不是正當的方法包括不正當以及正當以及不正當之間的中立立場,而新生只注意不正當。

2.亂用類比來詭辯

以a情境來類比b情境,由a導出b,但實際上ab兩種情境在導出某個點上並沒有直接聯繫。

類比反駁的確是一個非常直觀的辯論技巧,但是大多數情況下新手的類比反駁之間的邏輯完全說不通。

比如說「a長得像b,a是個美女」不能導出「b一定是個美女」。「a長得像b」表明ab具有共同點,「a是個美女」是a的特質,但不代表這就是她們的共同點。

3.循環論證

用a證明b,然後再用b證明a,這就是循環論證。

比如:

什麼是蘋果樹?

結蘋果的一種樹。

那什麼是蘋果?

蘋果樹上的果子。

4.證無不證有

一般情況下的辯論思維是證有不證無。

證明有比證明沒有好證得多

比如:你無法證明世界上沒有鬼神。

而辯論時經常出現這樣的邏輯:從來沒有人見過鬼神,所以這個世界上沒有鬼神。

這並沒有完全排除沒有鬼神的可能性,也沒有辦法排除。所以,要跳出證無的邏輯怪圈。

5.莫名奇妙的煽情

這是我最討厭的一件事情。就是拿道德牌打邏輯,用情感來反駁理性。

比如「朋友圈應該不應該屏蔽父母」,你突然煽情給我講子欲養而親不待,什麼父母的養育之恩要報答。這就是道德綁架,而打辯論是理性的,少打感情牌來道德綁架。

暫時想到這麼多,以後想到再補。


打辯論賽可以培養思辨能力(逃


對了,還想到一些,所謂「包辯題」或者「霸道定義」不能算詭辯或者謬誤,認為包辯題直接判輸的人,是觀念太狹窄了,他們認為「你把對方的利益全部包含在你方,那辯個啥」,但不給對方留餘地,就能推斷出包辯題的操作不合理嗎?誰規定了辯論雙方一定要留給對方餘地的?恐怕這才是謬誤吧。

實際上,包辯題的操作也有很多精彩的看點,比如14年新國辯小組賽的台灣大學對清華大學的「成年人更應該看重利弊/對錯」,和16年世錦賽表演賽「理想/現實主導世界」也是用了包辯題的操作,這兩場也都是精彩的比賽。

那些認為包辯題不合理的人,不過是認為辯手沒打出「你想像中的辯題的意義」,實際他們給出了包辯題的理由和價值,只是與你不符,那又何錯之有呢?你想聽的、和辯題本來想討論的,就一定要遵從嗎?脫離辯題原意,別開生面,我認為也是可取的。

——————————————反對最高贊第5和第7點。

先看第七——亂用相對論:對你來說A觀點是對的,但是對我方不是這樣。

姑且不論什麼叫「亂用相對論」,就從具體解釋來看,這不過就是彼之蜜糖吾之砒霜而已,怎麼就成了邏輯謬誤了?

比如,在應不應該延遲退休的命題中,正當雙方其實代表著兩幅面孔,一方是政府,希望增加勞動力,於是增加勞動力對政府而言是利益,而另一方是老人,他們希望頤養天年,增加勞動量對他們而言反而是損害。

所以「對你來說a是對的,但對我方不是這樣」根本就不是邏輯謬誤,而是正反雙方的價值取向問題。而辯論打到最後,往往都是在對觀眾爭取價值取消——為什麼要相信我說的話。

第5點,無故煽情。如果認為煽情可以代替邏輯「證明」命題為真,那的確是謬誤。但是如果通過煽情讓觀眾「相信」我的命題為真,那就是可取的。辯論是邏輯和說服的競技,雙方訴諸邏輯都能自圓其說且不分上下時,採用煽情等說服技巧說服觀眾未嘗不是一種方法。

至於其他的我是比較認可的。

再補充一個好了,就是常聽到一個觀念叫「不要做缺失性比較」,如果所謂的「缺失性比較」是指提出全有全無的比較標準(為什麼麵包比愛情更重要,因為沒有麵包會死,沒有愛情不會),那麼缺失性比較則是可行的。

是的,缺失性比較不是洪水猛獸,而是一種乾淨利落的比較方法。很多人認為缺失性比較不可取,是因為他們認為所謂「更重要」,實際默認了「雙方都很重要」,但實際上一方重要一方不重要其實也是「更重要」。

拿上面那個例子,愛情麵包哪個更重要。所謂沒有麵包就會死,沒有愛情不會死,不過是將「生命」這一價值作為衡量標準,符合這個標準,便是重要,不符合便不重要,如此而已。

面對這種比較方式,正確的面對方法不是指著對方缺失性比較,而是你也拿出一個缺失性的標準(比如浪漫,沒有愛情就不浪漫,沒有麵包則不必然),然後比較哪個標準才是值得追求的價值(飛蛾撲火的大浪漫和苟延殘喘的生命那個才值得追求)。

當然,我不是說缺失性比較是唯一比較方法,你當然可以提出一個雙方都有的標準,然後證明自己在量上比對方更多。但據我所知,這樣的標準大多都是模糊不清無法量化的不如不提的(比如哪個更能讓人幸福,幸福要怎麼量化?如何證明愛情的幸福感比麵包帶來的更多,辯手往往無法精準回答)。所以還不如提出一個全有全無的標準比較實在。

最後說一句,辯手大多提的比較標準往往拘泥於形式而沒辦法具體量化。而一個嚴謹的論證命題,恰恰需要可供量化和檢驗的標準,無法量化和檢驗的標準,都是沒啥意義的。


突然想到一個。

辯題:拿起更難VS放下更難

反方:這世界上有太大我們不能夠割捨,放下的東西(愛情,親情,友情等),試問這些真摯,深厚的感情,我們如何能夠放下呢。

正方:對方辯友,放下很難,但拿去更難,為什麼?因為拿去是放下的前提,無所謂拿去當然就無所謂放下,因此,拿起比放下更難

(看上去很扯對吧,但我覺得這在辯論上經常出現且有的時候一下子還真就反應不過來)


辯論本來就是一種帶著各種邏輯錯誤互懟然後看誰能更多地找出對方邏輯錯誤的無聊過程。


四概念吧


二難推理,替換概念,周延性的改變等等可以自己百度邏輯學


1,辯論賽辯題和論證過程是按照科學研究方法來搞的。

2,辯論賽是有意義的。

3,辯論發達地區是值得揚揚自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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