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遊客試戴 30 萬玉鐲不慎摔碎」及後續的新聞報道?

有能力的評估人員可否詳細說明這種裝飾品的估價細則?

相關問題:「雲南遊客摔斷 30 萬玉鐲」的新聞里標價 30 萬的鐲子實際價格大約是多少?


身為前法律人,從法律的角度分析一下吧。

這次的事情其實最核心的問題在於玉石的價格體系不透明。

假如你摔壞別人手機,這款手機多少錢,網上可以查到。

開車撞壞了別人的賓利,維修費多少,有發票。

弄壞別人金項鏈,金價每克多少錢,一查便知。

這些都沒什麼爭議性。

但是玉石這玩意,一沒發票二沒標準價,所以誰都不服氣。

店家說,你特么不懂不要瞎逼逼,這玩意就這個價,你自己買不起就說我敲竹杠?買不起你戴個JB!

顧客說,你給的價根本就沒個譜好嗎!一開始張口就是30萬,然後瞬間又降價到18萬,分分鐘12萬的差價,你還好意思說「就是這個價」,就是哪個價?當我SB呢?你們這行水太TM深了,我咋知道你這18萬還有多少水分?我不賠!有本事你告我去!

就連我們這些吃瓜看客,也沒辦法搞明白哪邊更有理。

所以這場撕逼永遠不會有結果。

私下協商不出結果怎麼辦?那就只好尋求法律途徑。

但法律能解決所有問題嗎?

顯然是不行的。

在很多具體的事情上,法律根本就沒辦法貫徹下去。

1. 店家沒有明碼標價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0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明碼標價

《價格法》第13條:經營者銷售、收購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明碼標價

《價格法》第42條: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顯然,玉石賣家沒有明碼標價,違法了。

但那又如何?這類產品一直就是這麼賣的啊。

玉石批發市場,本身就是利用價格不透明、信息不對稱來賺你錢的啊。

「看人喊價」是圈內常識,你去北京的動物園服裝批發市場、成都的九龍廣場買衣服,也是這樣。

比如這塊玉,你外行來,我喊價30萬,要是你還價還得少,我就多賺點。

要是內行來,可能我直接就喊價18萬了。

遇到外行多賺點,遇到內行少賺點,這叫「行規」。

假如一定要明碼標價,就打破了這種「行規」,就侵犯了許多商家的利益和既定銷售模式。

所以商家自然是抵觸的。

那怎麼辦?全部拖出來罰款?全部停業整頓?

不可能的,除非工商局長不想幹了。

所以法律歸法律,很多法律在實踐中不可能真的那麼一板一眼。

別說瑞麗這種四線城市,就算是北上廣深的菜市場,也沒見每個菜都明碼標價不是?

難道北京的工商局可以跑到菜市場去,每家菜販罰5000么?

呵呵,那這個工商局長是真的不想幹了。

2. 價格認定

那份18萬的價格鑒定,從法律上講是否有效?

無效。

因為「瑞麗市珠寶玉石協會評估專業委員會」沒有資質。

我說的資質是司法鑒定資質。

只有法院認可的鑒定機構才有司法鑒定資質。

具體來講,一般就是當地物價局。

其實人家在鑒定書上已經承認了自己沒有資質。

注意劃線部分,「此意見僅供參考」

這句話翻譯過來啥意思?

「將來案子判下來,要是出了偏差,我可是不負責的,識得唔識得噶?」

那麼好,假如找物價局來定價,物價局又怎麼定呢?

物價局也不懂玉啊!物價局也很絕望啊!

但物價局要是說「無可奉告」,你們又要不高興……

以前我們經辦過很多案子(不是玉,雜七雜八啥產品都有),需要找物價局做價,一般是這樣的流程:

物價局會先讓我們(相當於原告)給一個參考銷售價。

最終物價局給出的價格認定,一般就和我們給的參考價一模一樣。

物價局不生產價格,物價局只是價格的搬運工。(哈哈有點一竿子打死了,也不全是這樣,但是很多冷門商品、專業性商品比如珠寶之類,物價局真的也是有心無力啊)

所以這案子如果真要讓物價局來做價,最終很可能還是會參考那份18萬的鑒定。

但,這是程序問題。

既然你要用司法途徑找我賠錢,那就請拿著蓋了物價局紅章的價格證明來找我,否則我不認。

你也別怪顧客耍流氓,誰知道你這個「瑞麗市珠寶玉石協會評估專業委員會」是幹嘛的?官辦還是民辦?和商家有沒有利益勾結?

要是物價局跟著耍流氓,那我認了,但你隨便找一個所謂的協會出個價格就讓我認,我不認。

還是那句話,不透明,就怪不得別人懷疑

我的確不懂玉,但你目前所提供的所有證據,也並沒有足夠的說服力。

至少,並不合法。

那我憑什麼信你?

況且,一開始喊價30萬的是你,後來協會鑒定18萬,你也沒意見,你這個樣子我真的很沒有安全感好嗎!

總之目前的18萬鑒定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顧客有權不認可。

至於顧客不認可就直接跑路了,當然也是不對的。一碼歸一碼。

3. 玉石的進貨價

很多人說,賣家應該提供玉石的進貨價。

這也是缺乏法律依據的。

《侵權責任法》第19條: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注意是「市場價格」,而不是「成本價格」。

說通俗點就是「市場上的一般賣價」,而不是「進貨價」。

這也很好理解。

時間差異:

比如你20年前買了一條金鏈子,那時候金價是100塊錢每克。

20年後我非要試戴你的鏈子,結果掉海里去了,現在金價是300塊錢每克。

請問我是該按進貨價100元/克賠你還是市場價300元/克來賠?

空間差異:

緬甸那邊玉石便宜,我在緬甸進貨的時候這塊玉10萬。

帶到中國,中國這邊玉要貴一些,這塊玉值18萬。

你說只賠10萬,我可不幹。

同一件東西,在不同的地方價格也不一樣,這很正常。你在緬甸弄壞我這塊玉,賠10萬我認,你在中國弄壞,就要按照中國這邊的價錢來賠。

就好比你跑到日本去,打爛別人一個西瓜,你說一個西瓜在中國最多值20人民幣,你給他20人民幣你看他放不放你走?

再說我跑一趟緬甸來回不要路費么?

所以,總結一下就是:

1)打壞了東西就要賠

2)跑路是不對滴

3)18萬的價格鑒定不具備法律效力,顧客有權不認可

4)商家沒有明碼標價,顧客可以向當地工商局或者物價局投訴,進行行政處罰

那現在顧客已經跑路了,店家能怎麼辦呢?

他可以到法院起訴,但是怎麼遞傳票是個問題,就算查到對方的地址,寄過去,萬一對方不收,也沒法開庭。

就算公示開庭了,被告缺席審判,判店家勝訴了,但又怎麼執行呢?

當然,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但異地執行起來,並不是那麼容易。

所以在這件事上,店家也很絕望啊。

所以,法律也有它的局限性。

最後我想說的是。

國家在兩部法律中都強調商家要明碼標價,不是沒有道理的。

你非說顧客窮逼不懂行,但你也不懂法。

要是你標價30萬,買不起的顧客自然就不會去碰這塊玉了,不是么?

(注意,我沒說打壞玉不該賠錢,我是說店家如果依法明碼標價,可以大大降低發生這類問題的幾率)

店家和顧客,一個不守法,一個耍流氓,你要問我誰有理,我只能說

這西瓜挺甜的,你們繼續 0_0


前業內人士,透露點行業內幕,然後給大家普及一下基本知識,利益牽扯太多先匿了

首先,噴什麼值不值的可以省省了,覺得不值的一百萬進價的東西一百塊也覺得不值。就像你一個大男人,衛生巾再便宜你也不會去買,不在自己消費範圍的東西亂噴也是沒有意義的。況且這東西本身不是快消品。夏蟲不可語於冰,井蛙不可語于海,跟工資連個稅起征點都不到的人聊進出口貿易政策,聊千萬資產,在他們看來都是傳銷,不用繼續往下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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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說為什麼要轉行,確實翡翠看起來價格高利潤大,但是畢竟不是快銷品,資金回籠慢,行情好的時候還可以,行情不好的時候壓5,600萬的貨,一年賣個五十萬,除去成本能有個十來萬的利潤,我他媽還不如去買基金啊。。

另外就是,這個行業入門門檻太低,早期我還在做珠寶檢測的時候,賣翡翠的來檢測連個貨品清單都不會寫,平均文化水平小學畢業初中肄業,還有不識字的。。早期在風口豬都能飛,他們可能做生意很厲害,但是靠他們拯救目前翡翠行業我看是不行了。本來指望著老的那批原始資本積累者慢慢的退出,他們的孩子那輩稍微可以期待一下。可是,仍然是沒有幾個考上大學的。考上大學的都不想回來做翡翠,這他媽就尷尬了。。我只說瑞麗的情況。現在08年以後進來的人靠著互聯網做起了微商,但是互聯網一來,信息渠道的不平等就被打破了,就更沒有利潤了。從業者水平低,所以就只能打造性價比,互相壓價,互相惡意競爭,本來市場還沒打開,自己先亂成一團,目光短淺,完全不能推動這個行業的發展。特別是11年左右看見市場好,一點基礎都沒有的賣菜老大爺都開始變賣家產投入翡翠行業,更加加劇了這種亂象,這不僅僅是價格亂,把瑞麗本身的定位都搞亂了,想想真正能消費得起翡翠的都是非富即貴的,跟這批人做生意根本說不通,不知好歹,搞性價就好好做性價比,把握區位優勢做渠道,你一個小學肄業的文化水平的跟人家談什麼玉文化,自己都沒有文化想讓別人信文化,瑞麗就應該好好的做好一手貨源的渠道就行了,文化什麼的讓內地知識分子去做,然後這批人14年以後開始大面積倒閉。11年最高峰期進的貨成本太高根本賣不動,全部壓在手裡。

30萬在價格區間上來說確實是中等價位,廢他媽話,價格從幾十塊到幾千萬的區間內,我說30萬是低檔貨都可以。問題是你們好好看清事實,30以上的東西的數量在整個市場里能佔到1%不能?整個市場幾百萬件貨,30萬以上的東西能有一萬件不能?做了這麼久,別說新聞,親眼見過的上百萬的東西有幾個?整個市場可是有幾百萬件貨啊,高貨幾乎都掌握在少數人手裡,真正消費者這些高貨的人非權即貴,根本不願意被人知道,只是剛好這次是林氏,而且看人家處理問題的態度和方法十分大氣,配得上這麼大的生意。但是其他99%以上全是一般價位的東西,瑞麗市5000多家做翡翠的,能夠排得上號的也不過是十幾家,所以我說賣翡翠的很多沒文化,目光短淺就在這裡。大部分也都是08年左右才入市的翡翠商家,沒有什麼渠道優勢,資金也不雄厚,一般能屯個小几百,幾十來萬的貨吧,價格也就在幾千到小几萬,這樣看起來是不是就正常多了,跟做煙酒的沒本質上的區別,有些還不如做煙酒的,這些人才是佔了真正翡翠市場從業者的90%以上,瑞麗平時這種砸壞東西扯皮的事情也不少,都私下解決了,只是這次太誇張的暈過去,而且30萬戳中了某些人的G點,這個事情才被炒得這麼熱。大多數人都是就真的只靠早上姐告,下午珠寶街這兩個攤位支撐全家的收入了,確實不容易。

先來說說瑞麗是什麼地方。然後在科普翡翠的價格一般是怎麼定的。

翡翠真正被當作商品盛行起來也就這2,30年的時間。瑞麗本身在邊境,80年代末改革開放初期,就會有緬甸人帶著一下粗糙的片料過來賣,那個時候冰種也就幾塊錢就能買很大一片放現在都是五位數起。也正是那個時候,瑞麗人真正開始進入到緬甸翡翠這個行業來。說是瑞麗人,其實也就只是依靠地區優勢的外地人,瑞麗人土著都是傣族景頗族,沒什麼文化,更沒有經濟頭腦,傣族住在田窪里,景頗族住在山裡都與世無爭的。首先說當地都是億萬富豪的,還真不少。最早來瑞麗做一些日用品,什麼絲巾啊,服裝的,後來開始做翡翠的,也是當地最早的做翡翠,比較有威望的一個家族,整個大家族幾個億的身家是肯定有的,但是在瑞麗這個身價只是算是第三梯隊的富豪。因為邊境潛規則比較多,大隱於市的有錢人真的很多。

另外要強調,姐告的攤位只是早上展示櫃檯,差不多中午十二點開始收攤,回市裡的店裡。而真正的百萬元以上的大客戶都在各位印象里的那樣帶著手套,鋪著地毯的貴賓室里交易,別看見擺攤的就真覺得人家是擺攤的。不光是做翡翠,紅木,進出口機械器材,出口摩托車,電瓶車的,瑞麗這地方在菜市場跟人扯著脖子喊那兩三塊菜錢的,身家也可能是幾千萬了。在他們的業務里,這點靠攤位上成交的錢的利潤不夠他們給員工發工資。所以他們零售的業務基本就是用來培養接班人磨鍊做生意技巧用的,年輕的一輩做小業務,大頭還是掌握在父母手裡,真正的收入在於給內地商場批發貨物,還有當初積累下來的最貴的土地。高端貨品百萬以上的東西,大多數掌握在福建人和浙江人手裡。

這是姐告的一種特色,入市越早發家機會越大,所有的行業都一樣,你先入市佔市場,後來者都只能乘著風口飛一會兒,不建立起自己和核心競爭力,馬上就會被淘汰了。平時一千到兩三萬的價位的東西姐告走的最多,這個價位主要是被河南人和廣東人控制,河南的雕工,廣東的鑲嵌都是業內知名的,做半成品的很多。瑞麗還有另一個跟翡翠齊名的產業,緬甸紅木。各種高端的木材傢具,這方面涉獵不深,就不多贅述。另外說一下,玉成大門口就是派出所,商場攤位里有巡邏和攝像頭,所以很安全,說什麼吸毒的打架的都可以省省了。另外說什麼沒人偷的請自行百度 瑞麗翡翠被盜 今日說法都報道過。真的在瑞麗熟人朋友借個幾百萬的貨出去給客戶看,真的只用憑一張嘴就行了,當然也分人,所以信譽真的特別重要。但是正因為這種信任,有人鑽空子,借走了金額過億翡翠詐騙的大案。還有就是脫手很難,脫手難不光是變現難,瑞麗5000家做翡翠的,誰家東西丟了馬上就所有人都知道了,就連當地的當鋪都自己也在做翡翠生意,所以根本沒辦法迅速脫手,敢在當地直接典當偷來的貨物絕對是自投羅網,還真有這樣的案例。帶出省外的話可能還有點難追查,但是有攝像頭嫌疑人很快就能鎖定了。

瑞麗對於這兩個支柱產業,石頭和木頭的稅收一直都是空白。因為邊境情況複雜,中國政府也一直在試驗,2000年由國務院特批了國內第一個的"境內關外"海關特殊監管模式下的自由貿易區,就在姐告。

http://www.baike.com/gwiki/境內關外

這種模式獲得了成功之後開始在全國推行,剛好找到了一篇類似的關於上海境內關外自貿區的新聞例子。

這還只是個人,若是正經做進出口生意的優惠政策更多,在這個貿易區內的交易不僅免稅,出口還能退稅。境內關外獲得成功後,瑞麗又成了中央政策試點,什麼黃金橋頭堡啊,開放開發試驗區,一帶一路等,對瑞麗都有政策優惠。

那邊境貿易主要複雜在什麼地方呢,中國商人去緬甸進了一批貨物,緬甸那破地方窮山惡水的,國家四分五裂,隔三差五就打戰,都是莽夫沒有那麼多規矩,講的就是誠信二字。那邊的東西用緬幣結算,國家近兩年才開通官方正規的緬幣兌換業務,但是一個人一年上限才5萬美金夠搞個屁啊。所以只能通過緬甸方面的地下錢莊兌換,進行翡翠貿易。所以,你說收稅?怎麼收?另外,因為是陸地口岸,出入境通道太多了,根本堵不住,有興趣可以到姐告的邊境線繞一圈,那些防護網都被剪斷又補了幾百次,偷渡十分嚴重,真要強制上稅,進出口一掐死20萬瑞麗人民都只能喝西北風,那麼走私偷渡問題就會更加嚴重,與其堵,不如引,開放渠道,提供優惠政策,大家看有利可圖,有沒必要冒走私風險了。如果強制上稅,緬甸方面都會受到牽連,這不單單是稅不稅的問題,這是國際貿易,中國為了進入,啊不,扶持緬甸做了多少努力,最開始的電站被西方煽動不得不停工,損失十幾個億,開通輸油氣管道也歷經艱難,你說嚴查就嚴查?真是可以鍵盤治國了。緬甸這地方真的地下什麼都有,石油,珠寶,天然氣,木材,各種礦這麼好的資源不撒丫子趕緊敞開大門往回拉還要卡死,要上稅?你腦子沒病吧?但是就是人窮,因為,90年代緬甸民盟大選獲勝,但是軍政府不承認,引發內亂然後被西方國家經濟制裁,斷了貿易往來。這些年都靠中國活著,近兩年西方解除了制裁,日本給緬甸做股市,西方國家虎視眈眈的盯著緬甸這個中國的後庭花,這時候你他媽說上稅監管貿易,不是逼著人緬甸投敵嗎?

對了,中國跟緬甸的關係十分有意思。翡翠礦區的實際控制勢力是克欽邦,跟中國關係還不錯,跟境內的景頗族傈僳族是同根同源,一直想脫離緬甸建立獨立政權。而緬政府新上任的昂山素季是親美派,所以中緬之間的貿易很多都是不能放在檯面上來講的,緬政府非常想掌握翡翠礦區的控制權,一直限制資源出口,但是克欽和緬政府表面談和,實際陽奉陰違,克欽邦反政府武裝的軍費幾乎全部來自翡翠出口,而翡翠幾乎都是輸入了中國。中國打著進行人道主義的援助的大旗,在克欽境內修水電站,鋪油氣管道,建立醫院和學校,明面上支援鄰國經濟建設,促成友好統一。這個姿勢是不是很熟悉?所以邊境的灰色地帶真的不是想像中那麼簡單。中美大國之間的博弈,緬甸被夾在中間,跟現實的複雜程度比起來,好萊塢拍的那些諜戰片簡直就是喜羊羊灰太狼水平。

跟緬甸人做生意基本沒有什麼進貨憑證,更沒有什麼發票,拿了幹嘛?單據寫緬文還是中文?寫中文人家看不懂,寫緬文你看不懂。還上稅?稅找緬甸上還是找中國上?根本沒有法律約束力和執行力,這種破紙就算真的貨出了問題也只能自己背著,指望緬甸政府給你出頭?問問軍閥們的鋼槍再說。所以翡翠的價格真的只是憑貨主的進價成本,跟翡翠的品質關係不大,但是進貨成本太高競爭力小就更賣不掉,所以十分考驗從業者的經驗和判斷,所以互相都有制約,而且你以次充好,做了幾次絕對名聲就臭了。

我非常想強調,現在人普遍不怎麼關心政策,大學裡真的應該開一門專門講政策的,但是估計會被人噴洗腦,但是這東西了解的越多,越有好處,政策的傾斜能直接給你帶來60%以上的利潤收益,並且你會發現,TG真他媽是人才,不要總覺得中國特色是句空話,很多問題跟歷史聯繫起來看,橫向比較,我就舉個例子,工業革命結束以後歐美國家開始幹啥?擴張,走哪裡?開啟大航海時代,燒殺搶掠。現在中國改革開放以後,當了三十多年世界工廠,現在開始幹啥?走出去,怎麼走?到處給人修鐵路,那邊沒錢修怎麼辦,借錢給他們,還不上怎麼辦,超低價進口他們的礦產資源,一帶一路,惠及全球,恩。。。即使是這樣,還是會有噴子噴說給非洲到處修東西不顧中國窮人的,真傻。。能根據歷史進行橫向比較,你看到了這一步,你會發現很多規律能指導的事業,大學生更應該去了解政治,了解政策,可惜的是政府對於自身政策的宣傳渠道不夠,太多官話民眾不愛聽,一般人都直接忽略了,忽略也好,政治覺悟高的人自然懂深意,這種官話也不容易被人抓到把柄,西方渲染中國威脅論,當然我們一直是和平崛起,也是這麼做的,比西方那批野蠻人不知道高到哪裡去了。當然政策制定到地方執行都會有偏差,但是還好因為緬甸的戰略位置比較重要,所以中央對這邊也比較重視。

另外瑞麗政府對翡翠管理實行連帶責任,就是如果你在瑞麗指定的商場買到假貨,個體商家,商場,鑒定機構,工商局都有連帶責任,個體,商場,鑒定機構各賠3倍,政府賠1,一共假一賠十。經過了20年努力才有了現在規範的市場。結果被一些鍵盤俠噴的不行。用腦子想想,人家壓著幾百萬的貨,為了買個假貨賺這麼一筆,那剩下的幾百萬的生意還做不做了?瑞麗不是景區,雖然流動人口多,但是正規商家買的東西,都會經過這三家的監管。還有什麼鑒定機構能隨便出證書的,真他媽智障。證書長什麼樣都沒見過吧,我也跟朋友合開了檢測機構,當然我只出錢,資格認定什麼都是我合伙人去做的,每件檢測10塊錢,可以沖會員7塊,大件毛料可以上門服務,費用另算。為了給你10塊錢的證書造假,責任怪下來,人家10萬的東西我們要賠30萬啊,而且吊銷資格,珠寶鑒定的幾百萬的器材怎麼辦,我們他媽會為了10塊錢丟掉事業嗎?另外提醒一下,街邊流動小販別買,進了商場範圍就放心,緬甸人做翡翠有很強的等級意識,做假貨的那些根本不敢靠近做真正翡翠的緬甸人,這個事情很有趣,有空可以單獨開一篇來說。

有人提到翡翠的假貨問題,我估計說只值十幾塊的可能是在不規範的市場上過當。翡翠有說法是有A,B,C貨之分,但是除了A貨,BC都是假貨確實就幾十塊錢,那種東西在瑞麗是不能進入市場的,被發現就會被沒收,而在街邊遊盪的緬甸人,不能進入市場的都是背著包兜售這種假貨,沒有辦法修追查,絕對不能買。之前有一陣子有種叫冰翠的東西在瑞麗市場出現過幾天,但是也馬上被取締了。還有拋光粉,蠟之類的問題。這種情況有一個統一的最高標準。根據鑒定機構而異,有的機構是不能出證書的,有的依然出證書,但是會標明有蠟或者拋光粉殘留。

翡翠到底是怎麼定價的。翡翠價格標準問題真的非常難解決,

下面我先舉幾個例子來說明翡翠的價格到底怎麼來的。

成本

玉石商A,花50萬從緬甸買了一塊原石,回來切了5條手鐲。按道理來說應該是均價10萬一條,但實際上因為石頭的裂紋,顏色不均勻,同一塊石頭切出來的手鐲價格也不同。扣除切工,車旅費,等成本大概底價定到20%左右是合理的,可以分成最好的:20萬1條,中等的:15萬的2條,下等的:10萬的2條,總價70萬這是成本,賣到這個價格可以保證不虧本。

零售和批發的概念完全不同,這同一批貨,為了分攤風險,最好的那一隻手鐲承擔了收回成本的最大希望,這20萬的一隻能多賣就多賣,後面的壓力就會小很多,我們稱之為貨頭。假如這隻手鐲最後成交價是30萬,那接下來的四隻只要賣到40萬就可以保證不虧。假設中等的2隻賣了40萬,那剩下的2條低等的隨便買多少都可以,但是市場價控制,並不能幾千塊錢就打發,這樣是擾亂市場的行為,但是可以有很大的還價餘地。

但是:

假設被打爛的手鐲是貨頭,原本承擔收回成本的重任,原本計劃30萬的,結果以18萬出售,那麼這批貨物的壓力就會變得非常大,這不單單只是12萬這麼簡單的問題。期間有任何一隻手鐲的成交價低於預期,中等的手鐲可能就需要賣到18萬一條,下等的要賣到12萬一條,價格高就意味著性價比低,競爭力低,所以貨物積壓在手上的周轉周期就更慢,成本就更高。

但是絕對不是旅遊景點那種情況,更不會有以次充好,但是最主要是各個商家本身實力不同,進價成本不同,所以決定翡翠價格真的就是成本,說什麼種水色值多少的真是看個人,有的人覺得值就買,有的人覺得不值就不買,很正常。瑞麗的零售價格不是優勢,但是批發的話價格就真的低得多,很多貨一般都不單走,要走就一起。但是中國又能有多少能批發翡翠的呢?當年我做這個的時候這樣一批貨正常的零售周轉周期是1到2年(看行情)。所以翡翠價格的不確定性就在這裡,零售成本很難很快周轉過來,所以零售單價利潤一般40%以上算是比較安全的,在往上就看個人本事了,每一個環節的成本回收率都會影響剩下的幾隻的價格,但是如果這批貨全部一起的話,成本70萬,75萬全部賣給你也是可以的。

這只是最常見的一種方式,如果剛好撿到貨尾的大便宜,前面幾隻賣得好的商家已經收回了成本,最後這幾隻原來可以賣10萬的,你7萬8萬拿都是沒問題的,當然這些都需要看個人經驗,關係和威望,遊客的話一般撿不到這種便宜。


再打三遍:利益相關:非保險行業人士!

利益相關:非保險行業人士!

利益相關:非保險行業人士!

不是賣保險的!沒有推銷保險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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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評論遊客試戴30萬玉鐲不慎摔碎? 一句話,大家要是擔心以後這種事也發生在自己身上,買份責任險相當的重要…你要再摔碎了鐲子,保險公司沒準能幫你全賠了。

你如果要問,這樣的保險該由珠寶商來買啊,管我們什麼事?請記住 ,珠寶商購買珠寶商綜合險,一旦發生事故,保險只是保障珠寶商的損失,不是你的。珠寶商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後,保險公司仍然會向你索償。所以,這種情況下,想分擔自己的賠償風險,仍是自己投保責任險比較好。《保險法》第六十條 :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通俗一點就是,如果出了車禍,A被B撞了,A有保險,B無保險,保險公司會賠給A,但是仍然會找B要錢。

國內絕大部分人都沒有購買除了車險第三者責任險之外的責任險的意識,這一點從責任險的慘淡銷售數字就可以看出來了。國外的責任險,其實蠻普及了,但其實,在中國買一范責任險非常的重要。它的賠償範圍是:非故意導致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而責任險的價格也很便宜:每年幾十,或幾百塊錢(包含在意外險計劃中)。

自己不小心打碎了商家的翡翠鐲子?

孩子比較調皮,划了別家的車或者是遊戲時弄傷了小朋友?

踢球打球時一推,不小心把人家弄骨折了?

你家房子漏水把別人家淹了?

朋友到你家吃火鍋,結果被燙了,要求你出錢?

你不小心碎裂了朋友IPAD的屏?

這些賠償都可以用責任險來解決。

所以知友們,當你為你的手機上了碎屏險時,要不要考慮把你的意外險也升級成責有個人責任賠償的險種呢?別不相信幾十塊幾百塊就能賠幾十萬,這種金額的意外險理賠多的是。

普通民人比較方便能買到的責任險(除車險的第三者責任險,和職業責任險之外)一般分為這幾種大類:

1、普通責任險:

什麼時間的責任都保,目前市面上單獨有售的責任險是「中國人壽財險無憂個人責任保險 」,10萬的責任,可買2份,但是請注意,每次事故只賠2.5萬元,帶500免賠。

安聯個人保障計劃(意外險)附帶的責任險, 以青年計劃為例,10萬意外險,10萬的短期重疾,5000的醫外醫療,10萬的個人責任險,共410元一年.

如果你說這個鐲子16萬,10萬不夠賠,可以加買安聯的豪華版,個人責任加到20萬,當然其他的保障也加多了,售價就要一千多一年。但我個人認為,普通人碰到摔16萬的鐲子的機會還是比較少的,所以一般買10萬、5萬的責任就夠了。

如果沒有發票證明你損壞的東西到底值多少,對方可以起訴,保險公司會按法院判決的賠償額賠償(一般參照司法鑒定結果)。

2、旅行責任險

只保旅行途中,大地保險的「眾行天下-游神州」境內旅遊保障,意外險意外醫療帶8萬元的個人旅遊責任。不計免賠。沒看到限制購買多份。一份5天40塊

境外旅遊提供個人責任保險的,就太多了,在這不一一列舉。一般境外責任險可以買到比較高的,如20-30萬,不象國內的那樣體。具體自己購買的時候看條款,都會列出這一條。

3、監護人責任或家財責任

僅限於家庭所在的房屋範圍內出現的,你的孩子,以及家庭寵物造成的傷害。

有人保財險的家財險中的附加險,平安家財險中的附加險。

安聯個人保障計劃(少兒版) 中帶的個人責任附加險,一年10萬。不限免賠,10萬意外險,10萬的短期重疾,1萬元的醫療(非意外意外皆可),共400元一年

人保的熊孩子單獨監護人責任險 。10萬責任,一年38塊,財產損失每次最高賠5萬。人身損失10萬。

…………

其餘帶有個人責任的保險還有很多,在這不一一列舉。

請注意,責任險一定只理賠非故意的、非刑事責任(但這種是否故意很難判斷,比如說老太太往飛機發動機里扔硬幣,是故意還是非故意?)不同的個人責任險有不同的免責條款,比如給親屬造 成的損害不賠,商業、職務行為也是不賠的,購買時請注意。(翡翠店的店員摔壞了翡翠,就不能賠)

(免責條款:本回答沒有任何推薦、勸導意圖,觀看此回答後的個人消費行為及其造成的後果,與本人無關)


說實話,那些說這個翡翠就是騙人其實是便宜貨幾千搞定的人也不用在知乎瞎打嘴炮了,那阿婆已經說過了,她能出3萬,只要你低於這個價,給阿婆買一個成色一致的,甚至你就花多點,1萬買個比這個成色好的,讓阿婆2萬收了賠給店主,你做了好事還賺了錢,阿婆也被救了一命,店主也避免了損失,皆大歡喜,多好啊。

問題是你tm花3萬你買得到嗎!!!!


我覺得可以給本回答起一個標題《評論比答案精彩系列》。

想撕的人不好意思了,我這個人呢,從來就不喜歡和人撕呢,何況是隔著屏幕一個毫不相干的人。

噴子非要說我洗白,你看吧,我這個答案不是都說了么:可以不信,但請不要揣測加以攻擊。有些人怎麼還是改不了亂揣測他人內心的毛病呢??你說我幫雲南說話,你都開罵了我還不允許說上幾句真實想法了??是有些人先地域黑的,我不幫自己家鄉說話還幫誰說話??如果不帶上「雲南」「雲南人」,而是就事論事,不就皆大歡喜了??做人不要太自私吧。

何必來找架吵,其實無論是誰被坑在哪裡被坑大家都會感覺氣憤啊,像之前麗江的事,我敢說沒有人比雲南人更氣憤的了,因為這麼一群無良的人,把自己家鄉的名譽弄的敗壞,我們普通人也是事情的受害者。然而像我一樣什麼都不算的小人物能做什麼呢?我們什麼也做不了啊。我們只能一遍遍耐心解釋,換來的卻是一盆盆冷水。

好多人都是成年人了,說點話對事不對人這個道理總該懂吧。評論里對我人身攻擊的人還是洗洗睡吧,畢竟你攻擊的是「兇殘」的雲南人哦,很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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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說實話評論里討論的一些問題我還真答不上來也不敢亂答,不懂這些東西。就像一個評論說的,砸了東西要賠,店家也要整改。沒毛病。我沒有責怪顧客,畢竟來旅個游碰上這種事也是很倒霉了。對於大家說的這行騙人的多我確實相信,因為總會有人利用外行不懂來為自己謀取利益,對於這種行為我既無奈又無力,還是希望能有改善。我只是希望網路環境能和氣一點,理性一點,對自己說的話負責,而不是我現在看到這麼妖魔化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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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看到有回答說很多答案替商家洗白的。。首先聲明一下,我並沒有替雙方的任何一方說話,只是對於網友在沒弄清事情以前就開噴,把老闆想的那麼惡毒,還扯到地域問題感到十分心寒。再說了,我一個學生平常又不接觸這些奢飾品,我幫忙洗白也沒啥好處。

不管最後結果怎麼樣,那都是當事人之間的事了。

另外,大家在外旅遊還是得有安全意識。雲南還是有很多淳樸的居民的。如果實在擔心怕被坑的話建議來這邊享受美食,因為挨著東南亞還有很多少數民族,這邊美食真的really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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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答案:

我是當地人,比起這件事,令我更震驚的是網友們的評論。

一上來就地域黑,沒懂明白事情來由就開始噴,說店家訛人,說這麼貴重怎麼會擺在地攤上。

可是,

他們不知道的是,我們這裡就是靠著玉石翡翠產業發展起來的,比這個更貴的也有擺在地攤上的,這就是一直以來的銷售模式,也從來沒有見過出什麼事。

他們不知道的是,是顧客戴到手上後,店家報價後她取下來才摔碎的。並且當時顧客左臂夾著包,右臂夾著傘試戴,這本身就是個很危險的動作。

他們不知道的是,事發的時候老闆正在外,聽說這件事馬上趕回來,看到一直冒冷汗的顧客,安慰她不要慌別著急,事情已經發生了,可以慢慢商量。顧客暈倒後,周圍的人都上前救助。

對於這種貴重商品,沒有確定要買之前就不要去碰。心疼商家,虧了錢還被誣陷訛人,做錯事打碎的人卻好像最無辜。

心寒。

最後只想說一句:可以不信,但請不要隨意揣測加以攻擊。無論是商家還是顧客。


先問一個問題。

下邊這東西有四個價格,分別是

拍賣報價98逸。

成交價38800。

同批次產品售價1200。

以及絕不超過三百的成本。

那麼問題來了,把2017號手辦砸了,要賠多少錢?

如果是賣出去之前砸了呢?

日常黑b戰(1/1)

以下原答案。

部分人關注點不對。

如果姐告是國內主要的玉石集散地,那麼它的主要客戶就是全國各大玉石賣家而非事件中的消費者。

那麼它不是主要面對消費者的交易市場,也就不受輿論的任何影響。

你說它再心黑,把它的名聲搞臭了,它也不會虧一分錢。更不會鳥網民。

這也能解釋它為何顯得那麼low——它的客戶都是行家,不需要任何外在的營銷手段。

這和青島大蝦有本質的不同。青島大蝦名聲臭了,飯店就要虧錢。而集散中心無論名聲如何,下家都是要來這進貨的,而且因其處於壟斷地位,絕不會有任何損失。

【此處應該查查偷漏稅現象,一個奢侈品國家級集散地,GDP才八十多億,糊弄鬼呢?】

當然,如果姐告的本質是宰遊客掙錢,那就另當別論了。下場青島大蝦已有前車之鑒。

個人更傾向於前者。

如果你在珠寶店買鑽石,你會發現鑽石一個個都襯在絲絨布上,燈光照著,防彈玻璃擋著。

如果你去南非礦買鑽石,你會發現,不僅鑽石醜地要命(沒加工過)而且都很隨意地裝在各種low的盒子里。然而那一盒值上億。

你猜這隻臟手裡拿了多少錢的東西?

你敢拿個鎚子去這種地攤砸「玻璃」玩嗎?


有些人挺讓人無語的。

手辦一個塑料小人能賣好幾千?絕版的能賣好幾萬。

樂高這種積木正版的能賣好幾千?絕版的能賣好幾萬。

什麼,一張遊戲王卡牌也能賣個幾千上萬的?我告訴你,一張鋼版的混沌戰士能賣上8000萬人民幣。

……

這些玩意製作的時候不過是在工廠里,經過很多道普通工人的手出來的而已。

擺著賣的時候可能也就是普通的秋葉原小店子,甚至是不懂行賣家手裡倒騰來的。

你說它們不值這個價?對不起,就是有人買。

哪個知名畫家一幅畫就擱在爛閣樓,人家自己是無所謂,你去損毀一下試試看?

玉石這個東西,它天然確實只是塊石頭。

開採是一次成本,賭石的人花錢開石頭是第二次成本,店家買原石是第三次成本,做成鐲子呢?要知道一般只有滿綠滿紅的原石,還要挺大才能做鐲子。這是第四次成本。

每一個環節都需要錢,到消費者手裡你覺得不值是正常的。

翡翠玉石我反正不會去買,我覺得不值。

但是這個行業就是三年不開張開張吃三年。這是別人的生存法則,不爽可以不來。

熙熙攘攘的那些人來來回回有幾個是強買強賣?還不都是你情我願。

遊客挺可憐,要賠這麼多錢。

但是她在不知道行情,不問清楚的情況下,就不該隨意上手試戴。

30萬這個定價,有標籤,不是在打碎了之後定的。

有鑒定中心鑒定過以後。雖然沒有30萬,但是也有18萬了。

遊客自己失手打壞。

老闆沒有強買強賣。

砸壞了東西肯定得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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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行業水很深,普通人不要去沾是真的。

大部分人看不懂,容易被坑是真的。

但是它市場就這樣。

一塊玉或者是翡翠價高價低也不是隨口說,綠到什麼程度,是不是滿綠,有沒有綿,是什麼種,什麼硬度……

這些東西都是可以量化,可以儀器測量評定的。相關行業的人覺得它值,它也有買家,它就是那個價,和我舉的手辦、樂高、遊戲王卡的價格是一個意思。

一個小孩子跑你家來,呱唧給你拼了半天的獨角獸rx-0給打爛了。

然後他家長說,誒呀,就一個塑料小人嘛,賠你200塊不得了,七大姑八大姨還上來說,就是就是,這麼一個塑料的小人,你就放在家裡柜子,小孩子哪知道,他又不是故意打爛了。你這個人真是不講理啊,居然要別人賠1500(1500都買不來其實,還不算人工)。

自己想想這個事情里,誰是熊孩子,誰是七大姑八大姨吧。

敢情不在你們價值觀里的東西,統統價格都是0。

那說到底一句話,總不能我賣東西,然後我東西被人打爛了,還得我自己貼錢吧?


註冊信息為美國律師的長島律師Kevin 稱:顧客摔壞30萬玉鐲這事兒,在美國不是事兒:因為在絕大多數州,凡經營珠寶/名表的店鋪,必須強制購買意外商業保險(不要把潛在的風險轉移給他人),防止不可以遇見的情況發生時給店鋪或顧客帶來損失。

關於這事兒吃瓜群眾也各有各的觀點:

說起來,早年間的珠寶古玩行業,在店裡商家和顧客交付珠寶古玩都是有規矩的,不能以手傳遞,都得放到桌上再讓對方拿,防的就是交接過程中失手摔壞了,說不清楚誰的責任,也有專門用這手段碰瓷訛不懂行的人的。

過去講規矩,現在應該講法律。而且這事件協商不成,也該進入法律程序了。這事件的最新進展是經鑒定玉鐲價值18萬,雙方協商不成,準備通過訴訟途徑解決。在中國的法院該如何處理這事兒呢?

楊律師認為按現在的法律,不能因為是顧客「不小心」摔壞了東西,就肯定是顧客承擔全部責任,也不能是商家標價多少錢就賠償多少錢!還要看具體情況。這案子的關鍵有兩點:

1、玉鐲到底值多少錢可經鑒定確認。但18萬的鑒定結論未必是最終結論。

網上流傳「瑞麗市寶玉石協會評估意見」鑒定為18萬,對這個評估意見的專業性、公平性楊律師不評價,但這並非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的鑒定,。這個結論,如果當事雙方不認可,在訴訟過程中還是可以通過法院委託專業機構進行鑒定的。而且,即使玉鐲價值18萬,也不代表玉鐲斷了損失數額是18萬,比如通過修復手段能恢復多少價值?

2、玉鐲是顧客不小心摔壞的,不代表顧客就要承擔全部責任,店方責任不能忽視。不管玉鐲價值多少錢,畢竟不是顧客故意損壞的,價值30萬的玉鐲在試戴過程中被摔壞,那麼從法律角度還要考慮店方在設置、服務方面是否盡到提示和注意義務,是否該承擔一定責任?

店方對玉鐲是否有明碼標價?在顧客試戴前是否告知玉鐲價值?

店方將玉鐲交付給顧客時,是否有提示安全試用方法?在顧客試戴過程中,是否有一定安全防護措施?

這些都是商家可能要承擔責任的法律點,誰的責任多,誰的責任小,就要看這些細節了,相信法律會給我們一個讓人信服的結論!願法律越來越完善


澄清一個觀念——「翡翠價格都是近年爆炒出來的」——近年爆炒出來的是中低端翡翠,不包括高端翡翠,以前不值錢的東西,甚至不稱之為翡翠的東西,以白地青和無色玻璃種翡翠為代表,確實是突然暴漲——但是高端翡翠,從來沒有便宜過。所謂的前些年幾千幾百買的東西,突然幾百萬,這種事情基本是沒有的。而高檔翡翠——重要的話說三遍,高檔翡翠高檔翡翠高檔翡翠,從來就沒有便宜過,慈禧宋美齡都有珍愛的著名翡翠藏品,是最明顯的例證。

翡翠也並不像有些人以為那樣出了國就沒有人認。在整個大中華文化圈內,台灣香港到日韓,翡翠都是重要珠寶品類。另外,歐美也是很早就認翡翠。趙元任老婆有本《雜記趙家》,寫他們夫妻二三十年代在歐洲留學的事情,金岳霖來借錢,嫌他們給的太少,跟他們要了一對翡翠印章去法國的當鋪里當了。

不過到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後,處理翡翠盛行,嚴重擾亂了市場,歐美消費者覺得真假難辯(現在技術上完全可以鑒別了。但是一度很難鑒別,前陣子鄧麗君的遺產拍賣,翡翠幾乎全部是處理的),加上東亞經濟崛起,優質翡翠貨源流向認同度更高的亞洲市場,翡翠的影響力開始在歐美市場減褪。——但是絕非不認,前兩年美國貴婦芭芭拉赫頓的舊藏拍賣,有一條翡翠項鏈。如下圖

這是1934年, 芭芭拉?赫頓父親為其在卡地亞定製的翡翠項鏈,2014年由卡地亞3千萬美元回購,收進其典藏珠寶庫成為非賣品。


昨天就看見邀請,因為最近身體狀況不好,本不打算寫了,剛才在朋友圈看到玉城的老闆阿江發的這個最新消息,想還是發出來讓大家看一下。

6月27日上午,江西籍女士費某自行前往瑞麗市姐告玉城觀光。期間,在試戴手鐲的時候,不慎將賣家林某叫價30萬元的手鐲摔斷。因過度緊張,費女士當場暈厥,商家和周邊群眾立即撥打了120,迅速對費女士採取了積極有效的救護措施。事發後,當事雙方選擇自行協商解決,未向有關部門投訴或申請調解。

當事雙方自行協商無果後,選擇報警處理,姐告公安分局國門派出所隨即受理,並調解雙方當事人解決此事。期間,公安、市場監督管理、姐告工管委、旅遊等部門及時進行調解處理。

經調查了解,此事為意外事件,事發現場並未發生強買強賣、欺詐、脅迫、誘導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調解期間,賣家林某提供了由雲南省珠寶玉石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出具的《天然翡翠飾品合格證書》。瑞麗市寶玉石協會評估專業委員會的專家也到調解現場對手鐲進行價值評估。

經多次調解,當事雙方就賠償條件無法達成一致,雙方在簽訂了《調解協議書》後,決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提請民事訴訟。※

阿江的玉城集團是我在瑞麗姐告工作期間進入姐告最早的一批企業之一,從他的一期工程到後期的建設發展我都是親眼目睹,可以說玉城的從無到有我是見證者之一,玉城一開始是以翡翠毛料經營為主,玉城內商鋪所有的店主都是緬甸翡翠商人。

因為姐告的特殊區位優勢,也因為玉城另闢蹊徑的經營理念,玉城逐漸成為國內馳名的翡翠經營市場,到玉城的不僅僅有專業的翡翠從業者,很多到瑞麗旅遊的遊客也會到玉城去轉轉,去看看所謂的「一刀窮一刀富」是怎樣的一種刺激。

懂的人都知道,看翡翠一般都是上午12點之前,下午是不看貨的,所以每天早上天剛亮,玉城已是人聲鼎沸。

隨著玉城的蓬勃發展,瑞麗的很多珠寶店主都會在上午時段到玉城擺攤,中午客商散去,這些攤主就會回到自己的珠寶店繼續經營。

因為到玉城租攤位的商人越來越多,玉城不得不將自己公司的售賣大廳拆掉,全部改建成可出租的櫃檯。

在網上看到有人說看背景像是地攤,不禁啞然失笑,如果說這話的人知道玉城是什麼情況,玉城的攤位又是多少錢一米恐怕就不敢說什麼地攤了。

雙方選擇協商解決,無果,後報警,姐告公安分局國門派出所接警後,瑞麗珠寶協會給打碎的手鐲出具了評估價報告,在珠寶協會評估價18萬的基礎上,店主又讓了一步,同意對方賠付17萬,打碎手鐲的費某說她只有一萬(只揣著一萬敢試戴這麼好的手鐲,服氣),雙方依然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因此決定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不管怎樣,現在店主與打碎手鐲的遊客雙方正在通過正常法律途徑尋求解決辦法,那麼就等看結果就行了,不懂裝懂是很丟人的,雖然是在網上,發表一些莫名其妙的言論也是很可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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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告玉城公司關於「6.27玉城市場摔斷手鐲」事件的回應

原創 2017-06-30 玉城 姐告玉城

關於6.27姐告玉城市場內,江西籍費女士摔斷「林氏翡翠」商戶手鐲一事,姐告玉城公司特作出以下回應:

我公司留意到,廣大網友的討論焦點,在於質疑玉城市場環境簡陋,為何會有如此高檔翡翠隨意擺放銷售?並有旅遊賣場、專門宰客、碰瓷、訛詐等謠言,有這種質疑的人,您可能沒到過瑞麗,沒來過玉城。玉城公司自2001年市場投入運營以來,一直本著自由交易、買賣公平、服務至上、價格合理的原則,深受國內外翡翠從業者、愛好者、收藏者、觀光旅遊者的一致好評,是一個有著良好口碑、專業的自由交易珠寶市場。

截止目前,玉城市場經營的商戶達1800餘戶,櫃檯2300多米,商鋪480間,榮獲「省工商局五星級誠信市場」、「德宏州人民政府質量管理獎」、「全省十大誠信市場」等榮譽稱號,也是雲南省內唯一獲此殊榮的珠寶市場,玉城市場是國內四大翡翠集散地之一,在全國珠寶業界赫赫有名,年接待量不低於30餘萬人次。每個櫃檯幾百萬、上千萬價值的珠寶很普遍,到玉城市場觀光購物,隨便挑、隨便選,讓您感覺不到購物壓力,如同上街買菜般的自由隨意,這正是我們市場的特色與亮點,玉城市場堅決不允許翡翠B貨、C貨出現在銷售櫃檯,一經查實,堅決清除出市場,如接到投訴,我們給顧客假一賠十!給顧客營造了一個放心、輕鬆的購物環境。

玉城市場成立至今已17年,從未與任何一家旅行社或導遊簽訂過購貨合同,到玉城購買珠寶、玉器,從未有過提成、返點的現象。

還有很多朋友質疑叫價30萬的手鐲怎麼一下子評估為18萬,中間有這麼大的利潤空間,令人咋舌。首先,對於這份評估報告,專業人士給出18萬是相對保守的,經得起考量的,翡翠本身屬於特殊商品,沒有絕對的衡量標準,但有相對的評價標準,是議價商品。你買個世界名牌的包都會叫店主打個折,更不可能你買件翡翠,店主叫價多少,你就多少錢買下來,買賣雙方必定會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吧!這也是買賣過程中的樂趣感和成就感所在。所以請不要人云亦云的跟風,胡亂抹黑瑞麗。

發生這件事,固然買賣雙方都有一定的過失,我們公司「消費者維權服務站」第一時間對雙方進行調解,但費女士一方一直堅持只能賠付1.5萬,直到27日18點,調解失敗,選擇報警處理,在政府各部門介入協調下,最終費女士願意賠付3萬,雙方就賠償條件未達成一致,只有走司法途徑解決。

換位思考,如果有人把你30萬的車不小心給損毀了,賠你1.5萬,你願意接受嗎?整個事件從發生到現在,我們看到的都是一片罵聲,可有人為商家鳴冤報不平的?人家好端端的一條手鐲打碎了,到現在一分錢沒賠到,心裡憋屈,還要應對多方面的壓力,自認倒霉。到目前為止,費女士不知所蹤,電話失聯,不正面的出來解決事情,導致事件一拖再拖。

我司建議,如果她對之前的評估報告存在質疑,可以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找一家雙方都認可、具有說服力的第三方權威評估機構,重新作出評估,儘快解決這次事件,給大家一個交代,給全國關注此事件的朋友一個交代。

在此我代表全體玉城商戶衷心感謝全國廣大熱心朋友,特別是一如既往支持我們的朋友。熱烈歡迎你們到玉城觀光、旅遊、淘寶、指正,我們會做得更好!


這事兒鬧大了。如果賠付價太低就會暴露玉石行業的暴利,以後玉石行業損失更大;太高,當事人肯定不接受,越扯皮這事兒越難處理,玉石行業會被扒皮,後面損失更大。所以只可能出現一個結果,商家和該女士協商假裝賠付了十幾萬,實際可能不會超過兩三萬,甚至一分錢都沒賠由政府出錢息事寧人,但一定要承認鑒定結果,同時跟外界說賠了十幾萬。這事兒結束……

轉自網易新聞客戶端

不過我感覺經這次一炒作,什麼玉器啊翡翠的又要漲價了。

大家可以看看這個回答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1703532/answer/191313696 看起來是業內人士,寫的很好,大家可以看看。


恰好有空,從法律實務角度說一下。

本事件屬於財產損害賠償事件。核心點在於定責和賠償標準,我們逐步做分析,看看能得出什麼結論。

1.對該遊客摔碎玉鐲這一行為大家應該無異議,對這一行為該如何界定,又該承擔什麼責任?

我們應該知道,摔碎玉鐲的行為可以歸結於侵害財產的行為,該遊客從法律上來看,無疑是侵權行為人,而該商家則是被侵權人。

作為侵權行為人,一般背後的損害承擔責任有兩種責任,一種是刑事責任,一種是民事責任。

如果侵權人是出於故意的主觀意願的話,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是過失的話,原則上一般只需要承擔民事責任。適用的法律則為《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等相關法律。

在這裡,我們傾向於認為該遊客沒有損壞玉鐲的故意,故而談論刑事責任或許不甚恰當,那麼我們就從民事侵權責任切入此事件。

而如果是民事侵權責任,那麼就不可避免的要說到侵權人和被侵權人的責任劃分,筆者在這裡傾向於該遊客應當負大部分責任。

2.如果承擔民事責任,該遊客如果賠償又該基於什麼標準?

實際上我國法律早有規定,我們翻閱《侵權責任法》其第19條,可以發現:

這裡發生侵權行為,行為人如果賠償,則需要基於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我們會發現這裡的「財產損害賠償的計算」優先適用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

從法律實務上而言,就是雙方可以找第三方權威機構進行鑒定,經過評估之後,以鑒定結果作為賠償依據。

那麼歸結於本事件,玉鐲是否有市場價格呢?

瑞麗市寶玉石協會倒是給出了一個評估意見:

這裡給出的參考市場價格是18萬元左右,如果瑞麗市寶玉石協會作為鑒定評估機構沒有問題,那麼雙方私下解決,在這個18萬左右基礎上去協商,於法有據,自然是合情合理的。

要是對這個18感覺有疑慮,最好的解決方案就是通過司法途徑,去法院起訴吧。

所以這一類事件的思路就是,先去鑒定,然後協商賠償,協商不成再去法院起訴就好了。

但是如果起訴到法院,可能情況就會更為複雜。法官可能會考慮更多方面,譬如過程中原被告雙方的過錯情形,各自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原因力大小等因素,從而作出判決。

當然,之前曾讀《2014年鎮江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有一案例,與這次事件特為相似,就姑且先做個參考(請記住這個案子法官考慮到的因素)。

參見:案件與法――江蘇省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


這事吧,不好說。

這手鐲到底值多少錢,不好定義。嚴格點說還是要以商家標價為主要參考。

有道是「黃金有價,玉無價!」

好多人誤以為這句話是在訴說美玉珍貴。

實際上誤會了

這句話翻譯過來是「這慫玩意不好定價!」

一千個人看到一千個哈姆雷特

古人云 美石為玉

所以你說呢

昨天我同事看到這個新聞還在發表意見。

30萬的鐲子就這麼放在店裡隨便看?

一個來自彩雲之南的同事說的

在我們老家,上千萬的玉石交易都是在地攤上交易的。

後來找雲南的夥計問了問,還特么真是這樣。

所以,我說大姐,雖然國人自古同情弱者,但是你這事也實在。。。。。。

畢竟價錢都不問就敢往手上套也說明你太勇敢了。

或者你就根本沒想到在這裡30萬的手鐲就隨便擺著。

現在有些輿論同情這大姐

我覺得還有個原因就是

你們被土鱉旅遊景區的特殊風氣給嚇怕了!

當我還是個孩子的時候,我爹就告訴我

出去旅遊別特么不問價錢就摸,不然你勞資這點工資不夠給你擦屁股!

所以這事我既不站隊,也不站對。

畢竟我也沒在現場

不過就目前新聞里看的老闆處理事情的前後順序跟態度。。。。。。。

我覺得這老闆最起碼做了自己該做的。


來自 @葛巾 的補充(見早上的回答的評論 這條新聞里標價30萬的鐲子實際價格大約是多少? - 知乎):

提供真實判例:2011年,有家拍賣行在拍照時不小心摔壞了人家的翡翠,主人索價600萬,拍賣行只願意出200萬,最後南京法院判決是600萬。

補充一下,那個判決書是(2012)鼓民初字第180號。有心者可以去查一查。對,就是彭宇案的那個鼓樓區人民法院。

這個法院還判過很多有趣的案子,比如,新華書店地上濕滑,導致顧客摔倒,跌碎了手上的翡翠鐲子。在出示收據(非發票)1萬2的情況下,最扣判新華書店賠了70%。

-----------------原答案-----------------

早上已經寫過一個回答了,被網路暴力噴得夠嗆。

再次表達一下觀點:

  1. 費女士是在沒有問價格得情況下,未經商家協助試戴的,在詢問價格後才發生摔壞的事件,整個過程沒有強買強賣、欺詐和脅迫,和青島大蝦事件完全兩回事;
  2. 賣家林某提供了由雲南省珠寶玉石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出具的《天然翡翠飾品合格證書》;
  3. 瑞麗市寶玉石協會評估專業委員會的專家也到調解現場對手鐲進行價值評估;
  4. 每個商家的貨和錢都不是天上掉下來的,都是靠自己的勞動賺來的;
  5. 大家都是成年人,做錯了事就該承擔責任;
  6. 和《80歲老太向飛機發動機內扔硬幣致航班延誤》這條新聞對照著看,覺得「老人家不懂事,就想圖個平安,怎麼就不能寬容一下呢?」,很有趣。

另:幾件佳士得成交的翡翠手鐲 - 知乎專欄


這件事吧,只能說挺悲催的。

兩邊的當事人應該都沒有什麼大錯,可又都遭受了巨大的損失,幾乎可以說是無妄之災。真要解決,按現在的市場規則,恐怕也很難拿出一個既合理又滿意的結果來。

店家有責任嗎?有的。價值30萬的貴重商品,這麼輕易就被遊客隨手拿起來,也沒有在顯著的位置事先標明價格,試戴後也沒有幫顧客安全的取下,是有過失的。

可是反過來說,店家的這個過失,跟顧客意外損壞商品之間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造成玉鐲破碎的主要責任,還是要算顧客的。

但對顧客來說,在不了解商品價值的情況下隨手試戴,並因此損壞後要承擔數以十萬計的損失,這個「過錯行為」和需要付出的代價之間,也的確不成正比。

那究竟誰該為這30萬的損失真正負責呢?

「倒霉」、意外、風險,客觀存在的這些小概率事件本身。

我們往往很容易陷入一個誤區,即:有損失必有過錯,不作死就不會死。所以一旦有不幸發生,往往第一時間就要問:這是誰的錯?

然而現實是,小概率的意外風險隨時都有可能發生。很多時候,不幸就僅僅是概率而已,就是倒霉,誰也不怪。

好好的開著party喝著酒,被天上的隕石砸死,這是誰的錯?(《一千種死法》中看到的例子)怪自己不該恰好在那個時刻站在那個位置?

走在大街上結果油庫爆炸,一命嗚呼,又是誰的錯?還是怪不該恰好在那一瞬間走過油庫邊?

誰都不怪,就是倒霉的事恰好砸了下來,某個人攤上了。

拿到這件事上:

店家在這兒開了這麼多年店了,玉鐲經常就這麼放在顧客隨手能拿到的地方,經常因為這樣那樣的特殊情況沒有標註價格,而且搞不好當地還有非常多的類似店面。在玉鐲被摔碎之前,有人會天天想著,擔心這鐲子被某個手賤的遊客不經意摔壞嗎?

可能有人知道有這個風險,但通常都會認為這個風險近乎於零。

同樣的,顧客逛店時看到一件鐲子挺喜歡,隨手試戴,就跟看到漂亮衣服隨手取下來試穿一樣,在事發前,我們沒有人會認為自己穿一下就會把這件衣服扯壞,更不會意識到這件隨意掛在窗邊的衣服是某個大師的孤品,扯壞了袖子就要賠掉一輛寶馬。

很多年前,電視劇《五月槐花香》里,和珅和紀曉嵐,不對,王剛和張國立在古玩圈鬥法,就提到過瓷器行當里的一條規矩(大意):

凡是貴重瓷器,買家想要賞玩、鑒別,必須先由賣家將瓷器從貨架上取下,顯示完整,然後放在小案桌之上;

落定後,買家從桌上拿起賞玩,賞玩之後,再同樣顯示完整,然後放回小桌,落定示意;

最後由賣家從桌上取回,放回櫃檯原處。

整個過程中,絕對杜絕買賣雙方直接用手交接。原因無他:

瓷器貴重卻易滑、易碎,若交接時失手摔碎,到底該怪我沒拿穩還是怪你沒接住?巨額損失的責任難以劃分。避開直接交接,如有意外,誰的責任一目了然,也可以有效避免「碰瓷」。

責任提前劃分清楚了,才能「買賣不成仁義在」。

當然,這是以前老輩人的規矩了,也是一個僅限於小圈子內默認的規矩(真實性姑且存疑),不適用於今天的案例。

因為在今天,我們有一條默認的市場規則:除非商家提前告知,否則消費者有權「無知」。

遊客不是珠寶圈裡的人,就是按大多數外行的眼光,把店裡隨意擺放的漂亮鐲子戴了試試,是手賤,但也沒啥大錯。而事後得知鐲子昂貴驚嚇緊張之下摔碎,既非故意,也有店家沒有及時穩住、幫助取下的關係。

這也是為什麼明顯是遊客的主要過失,輿論中卻會存在大量同情他的聲音。這合情合理。

但我們也不能因為同情遊客,就把責任扣到店家頭上。

最終,羅里吧嗦完了,到底該誰負責呢?

其實,按照現代社會的一般規則,這件事原本,顯然應該由保險公司負責。

應對小概率、難分過錯、一旦發生又損失巨大的風險,顯然事先投保才是最好的。

如果珠寶行業里,店家普遍將貴重物品事先投保,一件售價30萬的玉鐲,一年保費幾千、幾百甚至更少,其實就足以彌補這種風險了,也不太影響商品的最終零售價。

或者遊客們事先投保,旅遊期間發生的此類意外財產損失,付一定的保費就可全額賠償。

可是為什麼店家、遊客不事先投保呢?

第一,因為在我們目前的中國,社會上大多數人仍然會選擇無視這類極小概率的風險,不願意出這筆保費;

第二,因為在我們目前的中國,社會上大多數保險公司提供的險種,算了,不提也罷。


一,關於賠償:店家提供進貨價格依據和銀行流水等信息,參照可類比玉鐲實際成交價格,確定該玉鐲實際價格。在此基礎上適當打折作為賠償標準。以上流程和打壞了商場的電視機是一樣的,必須先證明物品實際價格,且該價格是相對客觀的(而不是所謂專家、協會等民間個人或團體作出的主觀判斷)。

二,關於玉:商品價格由供求關係決定,所以對玉「值不值錢」這個問題沒有討論必要。但是必須指出,這一市場目前無客觀標準、缺少管理規範,炒作泛濫到成為圈內人的博傻遊戲。特別是,玉完全沒有成規模的變現渠道,金融機構不接受抵押,脫離這個小圈子談玉的價格完全沒有有意思(這個層面上說,許多回答說值幾百幾千的,完全沒有問題,因為這些價格鑒定和回答里那些專家沒有本質區別,都是靠觀察定價)。

三,關於本案後續影響:持續發酵後抱著隨便看看的心理去雲南逛玉器市場的人會大減;而普通遊客其實才是玉器這個市場的基礎——所謂大商家其烘托玉器整體價格靠的就是普通遊客幾百幾千塊的消費。一旦市場規模減小追漲變成了自娛自樂,炒作的遊戲遲早會玩不下去。


這麼說吧,國家法律是有規定的,做這種玉器珠寶生意是要保留原始憑證,交稅憑證,並且要明碼標價,不然你們看所有的正規玉器店和金店怎麼都用鋼化玻璃保護的好好的,這個商家本來就不正規 連價格都沒有標出來,人家試戴的時候才指出是不合規的,很多人在這洗地他們家鄉都是這樣,這和這商家不正規的經營有關係嗎,只能說你們家鄉都不符合法律程序而已。

我舅家就做這種玉器生意的,說實話這玩意成本價低至售價一折,也就是這玉鐲最多三萬,典型的三年不開張,開張吃三年。要真能賣這麼多有錢人不是傻子,這東西又不保值,拿出大量現金流來買個玉,還不如買房 買海外資產呢。

有些人別洗了,什麼你弱你有理,這件事絕不是這個邏輯,我弱也不代表我沒理啊,一切看法律,那位大媽可以申請異地評估,更加公證。

行業內互相吹捧而已,真以為多牛逼呢。


高票關於推薦路人買責任險讓我想起來似乎各家正規珠寶店都會給自己的商品上保險吧?

不知道這些隨便一鋪每個價值瑞麗小半套房子的翡翠有沒有上過?如果上了,鋪天蓋地的新聞里也沒保險公司任何消息?

如果不上,是這一家特殊情況還是保險公司對翡翠避而遠之呢?

不是說上了保險客戶就不用賠,完全沒這意思,只是疑問是不是翡翠市場水太深了,連專業保險公司都不敢涉入,那普通人又該如何呢?

或許不能隨隨便便拿出十幾萬的人根本就不是目標群體吧…


更新:評論太多回不來,據說買家大姐跑路了,一堆人來打我的臉,我就有點想笑。

我發現很多人都不愛看寫的內容直接站隊開轟啊,請仔細看看,我寫的全部是圍繞確定玉的價值合理賠償為中心寫的,我個人偏向這個價格高,但以有資質的第三方鑒定機構結果為準。我有對買家大姐這個人討論么?她人品怎麼樣,對我說的玉的價值鑒定和賠償金額有和關係?

難道你從我寫的內容中,看到我支持她跑路,我支持她賴賬之類的東西么?

就事論事而已,如果明天忽然發現店家老闆其實是逃犯(假設啊),難道也能說明這個玉價格應該一折起或者十塊錢拿下么?

人歸人,事歸事,玉石是玉石,一碼是一碼,這急忙過來要打臉打的我也尷尬。

另外,還有人在糾結說我匿名咋咋滴,我本來很少摻和這種話題,所以匿名。

非得糾結,那我兩個答案都取匿,我看你又能如何高論,又想私信罵的趕緊,晚點我就關掉私信了。

PS:再次提醒,讀完再評論好吧,很多意思說過了,我不想反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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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相當多的都不用腦子思考,一口一個弄壞就要賠、你窮你有理、不要手賤、我的手辦blabla、黃金有價玉無價等等,都可以稱為知乎小將了。

下面的一些事,多想想:

1、有幾個人說那個大姐不要賠?大家爭論的是要賠多少的問題。老覺得其他人都在支持她賴賬一樣,這靶子打的!

2、賠多少的第一個問題是那個玉值多少的問題,商家開價三十萬就是三十萬,你正常買不砍價么?如果正常購買十萬拿下,那這個玉是值三十萬還是十萬?

目前局面詭譎的之一就是,因為碎了,所以沒有砍價機會,只有這個商家的開價。

3、賠多少的第二個問題是商家和買家的責任如何劃分,這就是賠錢的比例問題。商家的責任很多人也都提出了,參見其他答案。

4、那個協會的價值鑒定是不夠的,原因有三,第一,它不屬於正規的鑒定機構;第二,它跟此事有很強的利益關聯(這個很明顯);第三,鑒定人可能與當事人有關聯,比如可能就是他隔壁的韓老六。這種鑒定報告可能有失公允,需要無利益相關的第三方才可以。

5、從報道上看,那個玉不是明碼標價,而是在試戴之後才被告知是三十萬,然後買家驚慌出事的。說買不起不要手賤的注意這個順序。對於一般消費者來講,三十萬的玉超乎常規認識。

6、黃金有價玉無價,扯吧,那你的價錢咋定出來的?那麼多無價之寶,自己留著多好,何必拿出來賣呢?

7、神特么你的手辦,你的手辦再貴,不是當世獨一份吧?弄壞了賣個相同的就行了。

這個玉呢,如果買個相同的賠給賣家當然是最好的解決方案。

但是,那麼多從業者不是說每個都不一樣么~也就是說這特么是獨一無二的。

那好么,這價錢還沒法說了!

8、你窮你有理都快成了知乎神句了,啥事都用,也不想想中間的情節和道理。

9、喊著有多少收多少也省省吧,明知道不可能,吹這大話有啥用。

走法院程序,第三方重新鑒定價值是對的,就恐怕第三方也不給鑒定價格,就恐怕鑒定結果一把戳穿玉石市場的窗戶紙,就怕社會影響太大。


普及個事實吧,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優質翡翠」——注意是優質——都產於緬甸,瑞麗口岸靠近緬甸,瑞麗屬於德宏。

德宏一帶(還有保山騰衝)因為歷史原因和地理位置優勢成為了珠寶玉石集散地。所以在這樣的地方貴重的玉器賣的很普遍。

值不值30萬需要鑒定,但價值不菲的玉器真的在當地到處都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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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新聞,我覺得懟噴子懟的好。鐲子是不是這個價不重要。你想想你去別的地方弄壞幾百塊的東西人家饒的過你么。而這位賣鐲子的老闆在得知鐲子碎了之後也沒得理不饒人啊,還好言相勸不要擔心有事好商量。

事實上遊客是知道了是三十萬後,害怕了脫下的過程中才弄碎的。自己把自己嚇暈的啊。老闆還打電話叫救護車。你見過這麼好的人么,這是會黑人的商家么。

所以那些噴子上來就把一個良心人噴成黑心人你說氣不氣?所以,就只能跟這些噴子講清楚咯,還要給他們普及珠寶知識。

有些人還是想把玉貶得不值錢。我們不是想告訴你這鐲子值錢、玉也很值錢。你要有心有資本,什麼東西你炒不上來。普洱茶怎麼貴的知道么,近幾年還不是在炒石化玉,有空去芒市珍奇園看看啊。

這件事遊客值得同情,商家也很倒霉啊,人家還願意跟你協商呢。你去別的地干碎幾百塊的東西試試,不得當場陪啊,不陪你走的掉么?

我們只想告訴你一個道理,出去玩不管到了什麼地方,不懂的東西多問問別人,別上來就碰。別人的東西,尤其商品,謹慎些,輕拿輕放(你還兩個胳膊都夾東西!)。哪怕那只是幾百塊幾十塊的東西也請尊重商家,保護好自己,君子不立危牆之下,省去自己的麻煩也別給商家添亂。

所以那些還在在意鐲子值不值錢的人,你並不是不懂玉,你是不懂做人的簡單道理罷了。我想那些噴子,你今天不打碎這玉,你明天照樣因為無知卻魯莽而打碎別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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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的視頻大家看看吧……

https://view.inews.qq.com/a/NEW2017062902771805?cur_vid=x051959jx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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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觀點並不是讓顧客照價賠償。我的關注點在於反對有些網友對玉石行業的貶低。

玉石行業有玉石行業的規矩。玉石不是生活必需品,不要拿其他行業的價值規則來貶低這個行業。你覺得不想賠這麼多可以,那我們協商或者請彼此認可的人來公正,怎麼陪商量好就行。但請不要上來就懷疑別人碰瓷,別人想宰你。

價格貴的東西他的消費者通常也是承受能力強的消費者。而且玉石本不是日常消費產品,更不乏價值不菲者。它在自己的領域裡按照行業的規矩賣給潛在的客戶好好的,招你惹你你非要把它貶成白菜價來論公道?

你想想,歐洲那些奢侈品牌,包包、服裝,真的就值嗎?有的還丑的一逼。那他還不是有自己的市場,中國還是主要消費市場呢。還有中國那麼多名人字畫,這些東西的價格你不覺得離譜么。你怎麼不去質疑。最簡單的你手上用的蘋果手機,真的值這麼多人民幣嗎。

怎麼賠確實需要考慮消費者的情況,承受不起可另圖他法。商場也確實保護不好。但玉石行業沒錯好嗎,這只是個意外,不是誰坑誰,兩方都要吃虧,商家進貨不得砸成本啊。但重點是你不在玉石行業里混,請別肆意揣測和抹黑。

你嫌貴可以不買,可以買便宜的,玉石有等次,但沒假貨。我經濟落後不是一線城市,但我佔了個地理位置的優勢,行業歷史傳承的優勢怎麼了。

就算當地人也不是每個人都做這個生意啊,賣也不一定賣給當地人啊。你覺得貴不合理那你進來攪這個行業嘛,幾十萬賣個幾千塊幾百塊大家都喜歡啊。學雷軍啊,做行業的銳意開拓者,把手機價格降了下來,實惠了大家。但玉呢,實惠誰?到時候還有沒有人戴玉不知道還有沒有了。不是必需品的東西,幹嘛要買對吧。所以玉石貴不是簡簡單單能不能吃能不能用的問題。玉石有玉石的文化,奢侈品也有奢侈品的市場。

你可以站在消費者一方幫忙呼籲完善交易的規則,以及其他保障。但別以看客的心態來惡意揣測別人,抹黑別人。人家是貴了但也沒貴在你手上,請互相尊重。另外中國的貧富差距的擴大,也為奢侈品的存在提供的基礎呢。

在此也希望砸手鐲這個市場完善下的硬體設施,保護好自己和消費者。

另外我真的覺得玉石這個東西物價局真的很難給你定,也不敢定,動輒得罪人啊。高價就是炒起來的,但真的能像賣大米一樣的去壓價么。

你壓玉石,那故宮裡的文物怎麼辦,大英博物館的文物怎麼辦。齊白石這傢伙生平極其摳門,賣畫按尺算。你求他的畫作,他給你左下角畫一小人放風箏,手裡拿著風箏線扯對角線似的扯到右上角,為啥,畫布長,能多掙錢啊,按尺算。出的價不一樣畫的蝦的腳的數量也不一致。那他的畫憑啥值真的多錢啊?!

炒出來的啊。有人也願意買啊。

我舉的例子不一定合適,但是在告訴你我。買不起別怪別人別怪行業,努力掙錢日後咱買它個300萬的,30萬的買一打,沒事摔著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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