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耶穌的好人會下地獄嗎?反之信耶穌的壞人會上天堂嗎?

好人就指不那麼壞的人吧,是不是叫義人?不太清楚反正明白我的意思就行。別糾結好人這個詞了


天主教傳統認為天主給予所有人足夠他們得救的恩寵,嚴格來說信仰耶穌並不是得救的必須條件(這個問題就像天主教是否允許離婚一樣,天主教確實是允許兩種離婚的,既未發生性行為的婚姻和一方改信天主教後有信仰危險而需要解除的自然婚姻,然而所有人,包括天主教本身,都說自己絕對不允許離婚),而這個恩寵對每個人來說都是不一樣的,對一個天主教主教來說,他必須完整的相信天主教所有的道格瑪才能得救,如果他認為耶穌實際上沒行奇蹟,也沒復活,那麼按照天主教神學,他是要下地獄的,而對一個唐朝的中國人來說,只要他相信有個揚善懲惡的「老天爺」,又按照自己的良心生活,他就能得救。

這並不代表所有「聽過福音」之後不信的人都肯定要下地獄,如果聽的是被歪曲的福音,比如由帝國主義幫凶傳教士蠻橫的傳給中國人的,比如管理集中營的克羅埃西亞方濟會士以屠殺相威脅強迫塞爾維亞人信的,比如崇洋媚外恨國的現代中國天主教徒所宣揚的-聽了這些福音之後而不信的人,按照天主教神學也許有一定的自己的責任,但是傳給他們的人的責任是無限更大的,也是更應該下地獄的。

按照天主教神學,信耶穌的但死不悔改的壞人必定要下地獄,而且受到的懲罰比不信耶穌的壞人還要慘,因為他們明白了耶穌的教導還故意違反耶穌的教導。


那些綁炸彈的伊斯蘭原教旨主義教徒肯定是下地獄的。

那些認為自己是好人的教徒其實也上不了天堂,天堂沒有那麼容易去。

我信上帝不是因為我奢求這輩子離開世界後可以上天堂,其實天堂是better place的意思,更好的世界。

我們人身上確實都或多或少有原生的罪孽。生在地球做一次試煉和考驗,也有任務要完成。

我信上帝是因為我把握了這個緣分,其實我本人更容易接受佛教的理念。

只去行善,不要去想自己能做到什麼樣,也不要奔著所謂的天堂去做本應該最自然去行的道。

靈魂是一層層的進化,從最小的事做起吧,但求問心無愧。不要太功利的去追求一些事。

能最後讓你感受到神的偉大和自己的天命所在就已經是收穫。


發現這麼多答案竟然沒有一個答到點上的,關於這個問題耶穌有明確的回答:

【太7:21】「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太7:22】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

【太7:23】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壞人——我們換一個聖經里的稱謂『罪人』,耶穌說他來到世間不是為了召義人,乃是為了召罪人

【路15:1】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他講道。

【路15:2】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

【路15:3】耶穌就用比喻說:

【路15:4】「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不把這九十九隻撇在曠野,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著呢?

【路15:5】找著了,就歡歡喜喜地扛在肩上,回到家裡,

【路15:6】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去的羊已經找著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

【路15:7】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

所以如果罪人悔改了,還被稱為罪人嗎?

如果一個人聲稱自己信耶穌是基督,仍然是一個壞人,他還能進天國,那真是見了鬼。所謂天國,就是神掌權的地方,神如果在你的生命掌權,你就必須有公義、聖潔這些素質,就無法同時還是一個壞人、惡人。

不了解基督教的人如果你們不相信神是公平的,使徒彼得也曾經說過一句話:

【彼前4:17】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 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 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這裡彼得所說不信從神的人,應是指當時的以色列人,也就是有一神宗教背景的人,他們自稱信神,卻不信耶穌是基督,還把他釘死。)

將來的審判是從所謂基督徒開始的,那些從來沒聽過福音的人,就好像不懂法律而犯法的人,對他的懲罰也輕,反而那些知法犯法的人,受到的審判才是重的,而他有基督徒的頭銜只會讓他受到的懲罰更大,所以你說壞人信了耶穌他能上天堂么?

還有答案里有些『因信稱義』的論調,看起來旁徵博引,其實根本一塌糊塗。聖經里從來沒有隻強調信心而沒有行為,行為是信心發出的光,基督徒是世上的光世上的鹽,鹽失了味有什麼用處呢?這些你沒讀過么?

有些人寧願相信只要承認耶穌是主就可以上天堂了,為什麼呢?因為這樣省事啊,不用做什麼改變,只要假意承認一下就有好處撈,為什麼不幹?其實這種人今後才是受到審判最大的一類人,因為他們假冒為善,去看看四福音里耶穌怎麼斥責那些假冒為善的人吧,事實就是這些人過了兩千年活在所謂基督教的文化里,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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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什麼樣的人能上天堂,或下地獄,聖經是提供了依據的,讀聖經的時候,可能也會想,保羅肯定夠上天堂吧,彼得約翰和很多聖徒也肯定夠資格吧,但我們看到,越是生命好的人越是謙卑,保羅只是說,神要他守的道他守住了,有公義的冠冕為他存留,他相信神是絕對公義,他已經做了他的部分,至於能不能上天堂,那是神的決定,完全交在神手裡。謙卑不是謙虛,不是平時別人誇獎你的時候,你跟對方客氣:不,您過獎了。謙卑是不把自己的意思放在首位,去尋求別人的好處和神的意思。

所以耶穌所說八福中第一條就是,虛心的人有福了,天國是他們的。虛心原義是心靈貧窮,自己承認自己心靈貧窮就是指謙卑。

所以耶穌專門說過一個比喻

【路18:9】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

【路18:10】說:「有兩個人上殿里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

【路18:11】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地禱告說:『 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

【路18:12】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路18:13】那稅吏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 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路18:14】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所以誰是義人誰是罪人呢?

可能很出人的預料,罪人得到神的喜悅,義人反而被審判。

讀過聖經的人往往都會看不起法力賽人,覺得他們是假冒為善的人,但法力賽人不容易做,他們嚴格遵守律法,遠離不敬虔的事情,又有知識,但就是這樣的人最後被關在天國門外,因為他們追求自己的義,看他們的傳統高於神的道。

所以所謂進天堂,首要條件是謙卑,而不是他是好人還是壞人,謙卑的人自然會悔改,活出好行為,否則的話就是虛情假意了。另外不要判斷誰能進天堂,這些事本來就不是人能決定的,但神給你自由意志,是讓你可以選擇,到底是轉向神的方向生活,還是偏行己路,所以人也是有主動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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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耶穌的好人能上天堂嗎?

不信的人分幾種

1.從來沒聽過福音的,比如我們的祖先,基督教最早到中國也就是唐朝,再之前的人是沒有機會聽到的,但我相信仍然有人可以『上天堂』,孟子雖然沒聽過聖經,但他知道天地間有浩然正氣,這也是他的良心啟示他的,王陽明沒聽過聖經,但他看重人的良知,『隨時就事上致其良知,便是格物。』這樣的人,雖然沒聽過聖經,但一樣有神的啟示。當然不止這些『偉人』『學者』還有很多歷史上沒有留下任何名姓的老百姓,只要他是順著自己良心生存的,不是作惡的,從這個角度說,這樣的好人,神是喜愛的,他的審判公正,每個人都會根據自己的思想和行為被審判,這並不是人類世界的法庭一刀切的法律可以做到的。

2.耶穌出生前的人。耶穌的時代之後才是新約時代,舊約時代的人有好人,但不認識耶穌,他們怎麼辦呢?猶太人傳統里,雖然舊約時代耶穌還沒有出生,但他們也一直盼望有一位救主,開始他們以為是摩西,後來以為是大衛,但摩西和大衛也都承認有一位主是他們的主,雖然他們不知道耶穌,但他們是信有基督的(基督是希臘語的說法,即希伯來語彌賽亞,意思就是神的受膏者)。其實他們是信基督的。雖然表面上看舊約和新約的教導很不同,但舊約和新約不是替換關係,舊約是包含在新約里的,真正在舊約里遵行神的話的人,他們一樣得到祝福。

3.第三種是聽了但是不信的人,是自以為義的人,這種『好人』,說到底,是以為自己是神,不需要依靠任何人或神,依靠自己可以做一切,這雖是有氣概的,但不過是自欺欺人自吹自擂,人沒有不死的。這種人是聖經上所說,依靠血氣生活的,他們的指望就是在今生的,所以他們根本不盼望有永生或者天國,所以你覺得他們會進天國么?

【路13:29】從東、從西、從南、從北將有人來,在 神的國里坐席。

這是耶穌說的,神並不偏待人,他也用他的公義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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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評論里關於和耶穌同釘十字架的強盜能否上天堂的回答。

首先,那兩個強盜能不能上天堂不在乎他死的地方離基督有多麼近,從古至今有很多基督徒去到耶路撒冷朝聖,希望自己死後能葬在哪裡,因為據說耶路撒冷的死人將來會最先復活,這有沒有根據先不說,就算是真的但也僅僅是審判時先復活而已,並不能保證上天堂。耶穌再來審判世界的時候,無論信還是不信,是好人還是惡人,都要復活,接受審判,復活後會決定是有永遠的生命還是永遠的死,這是聖經給的信息。所以強盜能不能進天堂不在乎他是和誰一起死的。

天堂,在四福音里稱為天國或神的國,(我的答案里提到過)是神掌權的地方。所謂做某一國的公民,就生活在那個國家的法律下,天國的法律就是神的法律,進入天國並不是一張通行證的問題,而是人要承認神在他生命中有完全的權柄,願意悔改,按照神的意思做一個新人,這樣的素質的人才有可能進天國。

所以,天國是否是指死後,審判復活,然後才能去的地方呢?顯然不是。我們從小看過一些神話或者動畫片,以為天堂就是一個在雲里霧裡金碧輝煌的地方,但天堂的意義不在於在什麼地方,而在於那裡有沒有神掌權,所以如果在今生,一個人完全順著神的話語生活,他就已經在天堂了,無需等到將來才能體會。意思就是說,人其實是有機會在今生就體驗天國的感覺的,當然將來的天國更加真實,也會超過人自己想像的。

所以強盜將來能進天國嗎?是不是可以認為這個問題是在問,人如果在生命最後一刻承認自己是得罪神的願意悔改,就也能進天國呢?先看聖經里怎麼記載的,四本福音書里都記載了有兩個罪犯和耶穌同釘十字架,而且他們像其他觀眾一樣也嘲諷耶穌,只有路加福音多了這個細節:

【路23:39】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他說:「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

【路23:40】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 神嗎?

【路23:41】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

【路23:42】就說:「耶穌啊,你的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

【路23:43】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耶穌跟強盜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英文翻譯paradise,即天堂)里了,他的意思就是此時此刻,那個強盜是在天國里的,為什麼是這樣,因為這個強盜當時是悔罪認耶穌為主的,他也求耶穌在審判的時候記念他,這種態度是進入天國的關鍵。

所以究竟是一輩子行善的人有資格進天國呢,還是只要聲稱自己悔改了就有資格呢?聖經的看法是,悔改是第一的,悔改神就接納你,但至於能不能承受天國這個產業(聖經里一直把兒子繼承家業的繼承權和承受天國類比),就好像浪子比喻里小兒子回家,父親擺設宴席歡迎他,並不代表他具備了承受產業的資格,這只是一個開始,因為聖經里也說行為要與悔改的心相稱。

但如果是生命最後一刻,沒有機會做任何更多的證明自己悔改的真實了,但如果這個人當時是全心歸向神的,認他所犯的罪的話,他仍然有這個機會。

所以有些自作聰明的人就會想,我不如繼續按自己喜歡的方式生活,到最後一刻再信神豈不是又享受世界又有天堂,但這種自欺欺人的態度自己都騙不了,更無法騙神。

有些人也會擔心,對於秉持信仰多年的人,這些人只是最後一刻迴轉了,就一樣同進天國,這是否公平。首先,神是絕對公平的,天國里不是平均主義人人都一樣,還是會有身份的不同,得到的賞賜也不同,耶穌告訴他的門徒,天國里地位高的人是服事地位低的人的,這樣的國你願意去嗎?另外可以去看看馬太20:1-16葡萄園做工的比喻,也是解釋類似的情況。

我想說的核心就是神是愛,願意悔改的人都得救,但神的愛不是溺愛,不是不加區分的濫情,神的愛包含公平和正義,一個人如果自以為感覺良好,全無過失,認為自己是配得進天堂的,這種態度他反而進不去,一個人如果承認自己是犯罪的,願意悔改,過一個全新的生活,他也肯定得到赦免。而那些真正罪大惡極的人,悔改所付出的代價也必然更大,所以你說公平不公平?


謝謝邀請。

不信耶穌的好人會下地獄嗎?反之信耶穌的壞人會上天堂嗎?

回答:

無論你我對天堂和地獄有任何不一樣的認識和認知。我只想分享一些你我都認同的思想和理念。

對於人死後是天堂和地獄,這個只是死後的事情,天堂只會收納配待在天堂的人,地獄僅收納配待在地獄的人。

有的人活著,將天堂帶在地上,活著的時候,活在地上,行事為人卻散發著人活在天堂才會有的美德。

有的人活著,將地獄帶到地上,活著的時候,活在地上,行事為人卻使活人有生之年承受地獄的痛苦。

前者死後必然歸回到他所應當回去的地方,後者死後必然回到他本配得地方。

耶穌傳講的是什麼呢? 耶穌傳講的是生命,是神是活人的神。耶穌傳講的是活人在天地之間,承受天地之間萬有為產業所應有的活人的狀態。耶穌傳講的是,賜人生命氣息的上帝,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降雨給不義的人。

歹人和不義的人,活著只圖自己的利益,自高自大,活著即便是行在錯謬的道路之中,也一樣在活著的日子承受陽光雨水的滋潤,一樣享用生命的恩典,但是他們的人生卻生長出蒺藜荊棘,處處帶著刺,接觸的人都會被他們刺傷,如同將地獄的痛苦帶到人間一樣。行惡的惡人若不離棄罪惡,只會將更多屬於地獄的罪惡帶到我們生活的環境之中。

好人和義人,活著要麼是行善,要麼是行義行,當自己的利益和思想和善行,義行相衝突的時候,情願捨棄自己的利益,付代價甚至捨棄性命來恆久行善與行義,他們活著與惡人同意享用生命的恩典,享用陽光與雨露,卻結出來的是生命的果實,供應給與他們相處的人享用,這樣的人處處使接觸他們的人得安慰,得幫助,得平安,他們如同是將天堂帶到人間的人,也是這個世上所不配有的人。他們為天堂,天國作見證,也傳講天國的道理,這是好人義人的見證。這樣的人處處如調味的鹽巴,也如同光明為人帶來溫暖和愛。

在後者之間,還有一類人,就是假冒偽善的人。這些人有善人的外表,義人的外貌,卻是口裡不一的演員。以行善為名實質卻是行的惡道。即便是表裡如一行善的義人,若是離棄義道,從了惡道,也難逃其偽善和離棄正道的結局,就是其將地獄的惡,偽善帶到地面的實質。

所以,無論你是一個心存至善的人還是一個憑己意心思居無定的人。我只想使用同樣的話語講給我自己也講給你自己聽。

你若自高,行在惡道和偽善的道路之上就不要自欺,更加不要自恃於你已經頭腦上接受某一個讓你感覺著自己可以上天堂的信仰,你若所相信的是一個將天國帶到地上的信仰,就必須行出你所披戴的義的外袍所應有的生命的果實。一個自欺的人最可悲的不是你將別人都欺騙了,你自己還認識自己的本相,一個最可悲的人可悲之處是你將所有人都欺騙了,而且你將你自己也都欺騙了。這樣的偽善的人至終成為「地獄」之子走遍洋海陸地傳揚假冒偽善的宗教,使人既成為他們中間的一員,其結果卻是比這偽善之人還要壞上許多倍。(請讀馬太福音23章耶穌基督的教導)

人啊! 你被賜予生命氣息和在地上的年日,為人子女,夫妻和父母,你知道自己一生一切的情形和瞬間。你若是自詡自己的結局是走向黑暗,豈不應該現在就聽從這勸你棄絕惡道而跟從生命之道的責備的聲音嗎?

一個赤裸裸的事實就是 一個行惡的惡人若離棄惡道,尚可得著生命為冠冕,一個行義的義人若是從了惡道也必逃脫不了對罪惡的審判。

你若死後要進入天國,豈不本應該從現在開始離棄惡道,聽從遵行那使人降卑,使人喪失生命而又得著生命的道理嗎?

天國近了,聽到的人都要悔改!


信耶穌的壞人,若是真的「壞」,完全可以認為沒有得救,因為沒有看到他(她)身上「內在的轉變」,而這一點就是成義之本質。(脫利騰大公會議所斷定)

不信耶穌的好人,我們只能把他們託付給基督的仁慈,這一點尚存爭論。人們耳熟能詳的《神曲》把他們放在了「靈薄獄」,雖是地獄但靈魂不會受苦;梵二會議卡爾?拉納的「無名基督徒」理論卻認為他們能夠一樣得救。

若是你說的那種無罪的「義人」,連煉獄都不用去,死後靈魂直升天堂。


謝邀。如果你提問是依照基督教教義的價值體系的話,是的,信者得救,而非依據個人行為。

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就像很多答主說到的那樣,沒有一個人是完美的,我相信這世界上沒有一個人能完全守住神的律法,一個也沒有。

所以神會差遣衪的獨生愛子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為的就是擔當補贖無法完美的我們的罪,姦淫,污穢,邪盪,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瀆,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凶暴,不愛良善,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神。諸如此類,誰又能做到完全心清手潔。

但是值得我們高興的是,哪怕以上所列的,你全部都做過了,只要你信耶穌,並悔改,不再犯,也比一條沒做過的(說一條沒做過是因為以上並不能囊括人所犯的罪的全部),在神面前更潔凈。

韋敏斯德公認信條第十六章第七條:未重生之人所行的善事,雖然事情本身可能是神所吩咐的,對己對人都有益處,但因為行這些事並非從「被信心潔凈過的心」所發出的,而且也不是按照神的道、以正當的方法行,也不是正確的目的,為了榮耀神而做的;因此仍是罪行,不能討神的喜悅,也不能使人因此就配得領受神的恩典。然而,未重生的人他們如果忽視善行,就更加有罪,更不討神喜悅。


不信耶穌的好人會下地獄嗎?

回答:會的。神是聖潔的,按照神的標準,心裡罪也算罪,他容不得罪。每個人按行為看在神面前都是罪人,經上說,沒有一個義人。就是我們眼裡所謂的好人,在神眼裡,按照神的標準,也是不及格不聖潔的惡人。

反之信耶穌的壞人會上天堂嗎?

回答:壞人信了主以後,會有相應的行為上的改變,他也有神的保守,提醒他聽神的話,該做什麼,避開什麼。他要堅持這樣的信到底,生活里處處遵守神的話,以神的話語為餵養自己生命的糧食。如果他不堅持起初的信,回到了壞人的行為,即不聽從主的話,跟隨自己的情慾私心或是別人的,,主會給他機會悔改,如果不悔改,就回到了先前罪人的生命里,那就仍舊是滅亡。沒有第三條路,要麼屬神,要麼屬魔鬼。魔鬼在地獄裡,屬他的人也是。


好人?

【賽64:6】我們都像不潔凈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我們都像葉子漸漸枯乾,我們的罪孽好像風把我們吹去,

【詩14:2】耶和華從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沒有,有尋求 神的沒有。

【詩14:3】他們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污穢;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羅3:2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

【賽53:6】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聖經說的很清楚了,好人,不存在的。


這個問題讓人困惑之處在於,若是一個品行較為低劣的人,可以通過信耶穌進天國,為何一個品行較之更為高尚的人,卻要落入地獄?

若是按聖經所說,這種情況是會出現的。至少以新教「因信稱義」(不明白詞意的可以姑且理解為因信上帝有資格進天堂)的解讀,品行的相對好壞與進天國沒有必然或絕對的聯繫。

這個回答里,我不再多談「是不是」,著重解讀「為什麼」,其中會涉及到大量關於因信稱義概念的解釋。

一個球星拿不到諾貝爾獎,我們不會覺得困惑,也不會覺得詫異,因為「足球踢得好」與「拿諾貝爾獎」之間,本就沒什麼關係。

但「好人下地獄」、「壞人上天堂」,會讓很多人理解不能。因為在他們看來,道德上的高尚與低劣,應該與一個人死後的結局好壞有對應關係。

我猜測,這種觀點,可能受到了佛教「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和「輪迴」的影響,但我想,這更多是起源於人內心對道德的一種本能認同。

我的意思是,人心裡,其實是認同「高尚的行為配得善報,低劣的行為配得惡報」的。佛教的觀念由此而出,而非在此之前。

在解讀聖經上關於「因信稱義」的道理時,若是太過急躁,容易給人一種將聖經與直覺認知對立的感覺,產生不必要的誤會。我覺得我們可以從共同點出發,再細究其中的差異。

聖經上,也有關於「報應」的觀點。一些細節與現代人的觀念有所衝突(有一定程度上的「父債子償」和「連坐」現象存在),但若結合時代背景,我覺得這些做法其實是受限於人類的文明和思想局限,「不得已而為之」。

拋開對於「道德行為的定義」以及「報應方式」這些細節上的差異,聖經對於「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觀念,總體上是認同的。尤其是舊約中雅威的形象,便是一位按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的神。

然而,「因信稱義」並非新約時代的新發明。舊約中「獻祭」的出現,便暗示著上帝在「施行報應」的同時,為人預留了一條「法外開恩」的道路。

說是「法外開恩」,有些不恰當,因為上帝認為罪惡是不能被姑息的,必須付出代價。人要逃脫罪責的刑罰,必須由祭品為他擔當這些刑罰。在新約里,「祭品」的身份,才被指明為神的兒子耶穌基督。

這個「祭品」的觀念,生活在法制社會的現代人或許不好理解。我犯了罪,難道可以讓另一個人替我去坐牢嗎?一個人做了好事,難道可以把他應得的名聲,送給我嗎?

有些東西,是不可轉讓的,但另一些則不然。我欠了債,若有人為我清償債務,我就可以免於牢獄之災。有人有了好名聲,他以他的名聲為我擔保,我就得到了他的信用。

聖經中「因信稱義」的觀念,若從這個角度去看,其實包含了以下幾個觀念。

一、按照「報應說」,所有人都要下地獄,無一能倖免,因為天國的主人是上帝,祂對天國有極高的道德標準,當今人類無人能及。

二、「神的兒子耶穌的死」與「我死後應得的報應」,存在一個轉讓關係,我若相信這一點,並願意簽下這一轉讓關係,就能免於下地獄的「正常」結局,獲得「進天國」的額外恩典。

三、「耶穌的死」,是一個極重的代價,足以為每個信靠祂的人擔當罪責,並且綽綽有餘。

不同意第一點的人而言,通常是不明白「人的生命是被賦予的」,覺得「擁有的就是應得的,無人有權力奪去」,未曾想過一個造物主是有制定審判標準的權力的,所以不認同這種權力。我不求他們認同,只求他們能明白自己為何不認同。

所以我不會在第一點上做爭論,而會著重剖析第二點和第三點。

先看第二點,為何我們會覺得,一些罪責無法被轉讓呢?

法律的制定,是具有多重目的的,比如說,作為對罪行的懲罰,給予應有報應,使其補償受害人,還有對犯罪行為的威懾,使人不敢犯罪,另外,還能隔離罪犯,以保護社會其他人。

判斷一個罪責能否被其他人承擔,需要考慮一旦這樣做了,這些目的是否能達到。

張三非常暴力,他惡意把我打傷,我控告他,結果張三的一個朋友李四齣現,賠償了醫藥費,代替了張三坐牢,我肯定不幹了。

因為在這個案件里,上面列出的一系列法律目的,沒有一個達到的。我雖然獲賠了醫藥費,但沒有看到罪魁禍首遭受懲罰,心中不平,覺得正義沒有得到伸張;張三知道李四會代他受罰,繼續猖狂行事,沒有受到威懾;張三沒被抓捕,使周圍的其他人受到了威脅。

如果耶穌的死,與李四代張三受罰是同一性質的,我們不承認這種罪責的轉讓,也是符合直覺的。究竟這兩者有何不同,我會一一進行分析。

首先,耶穌代信徒承受罪責,耶穌與其信徒的關係,與張三和李四的朋友關係不同。雖說神也作為人的朋友,但在救贖問題上,祂扮演的角色是「救主」。

我們知道,兒童犯罪,其父母承擔民事責任,這在我們看來是合理的。耶穌作為主人,承擔其僕人的責任也是合理的。控告信徒,相當於控告耶穌這個為信徒負責的人,所以耶穌擔當信徒的罪責,在公義上沒有問題。

其次,耶穌擔當罪責,雖然不能起到威懾犯罪行為的作用,看似使罪惡得到放縱,但卻從另一個方向達到了制止罪惡的效果,那便是使人不想犯罪。

據我所知,很多家長主張打罵孩子,也鼓勵學校老師、培訓機構的老師對孩子嚴厲責罵,原話是,「打(罵)的好,我家孩子你不凶他他就不聽話」。

但是,也有懂得教育的家長,對孩子更有耐心,知道年齡稍微大點的孩子,是不宜輕易打罵的,讓他們明白道理,心甘情願的順從才是正途。

暴力對制止罪惡有立竿見影的效果,但卻不是長久之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從長期來看,暴力威懾只會使罪惡變得更加隱蔽和姦詐。使人心甘情願回歸正途,享受正直行事的喜樂,才是徹底杜絕罪惡的做法。

耶穌在十字架上代替罪人承受刑罰,表現出了祂的愛,感動人主動回歸正道,不是要放縱人去作惡。關於這個問題,比起研究理論,我們可以去觀察相信因信稱義的教會,看看這救恩的道理是滋生了罪惡還是遏制了罪惡。

最後,如果惡人沒有被囚禁和隔離,會不會對其他人造成危害呢?

若我們把眼光放到審判後的新天新地(這個新造的天地更接近我們通俗意義的天堂)上,人會有新的身體,可以不再隨從情慾犯罪,所以這個擔心應該是不存在的。不過聖經對新天新地的描述很少,這個問題我難以深入回答了。

最後一點,耶穌付上的代價足夠嗎?

表面上看,耶穌的死算不得什麼。我們有成語叫「萬死猶輕」,一個人罪孽深重,死一萬次也不足以承擔罪責。心裡有仇恨的人,會覺得將仇人碎屍萬段、抄家滅族也不足以泄憤。耶穌僅僅是一個人,也只死了一次,雖然受了鞭刑,但又不是滿清十大酷刑,何以承擔數以億計的信徒罪責?

我們會有這樣的感覺,是因為我們從微觀角度去看待罪行。但聖經給的答案,卻是以宏觀角度去看待罪的根源。

經上也是這樣記著說:「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靈(靈:或譯血氣) 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 但屬靈的不在先,屬血氣的在先,以後才有屬靈的。 頭一個人是出於地,乃屬土;第二個人是出於天。 那屬土的怎樣,凡屬土的也就怎樣;屬天的怎樣,凡屬天的也就怎樣。 (哥林多前書 15:45-48 和合本)

亞當犯罪,意義重大,並非單因他開了罪惡的先河,而是他顯明了人類的本質。亞當是按神形象所造的,有極大的榮耀和權力,但亞當觸及了底線,他本是人,被引誘上「與神同等」的道路,在亞當之後的人,也會與他一樣,走上這條以自我為中心的道路。

耶穌不犯罪,比亞當犯罪意義更重大,他本是神,卻甘心像人一樣生活,他雖然行了很多神跡,卻沒有一件是為自己行的。祂甘心順服天父,承擔人類的罪,以至於死。這相當於將罪惡的源頭給堵住了,另起了一個公義的源頭。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 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 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嗎?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 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羅馬書 5:12-21 和合本)

如果衣服出現一個洞,一塊比洞小的補丁是無法將它堵上的。換言之,假如一件衣服被補上了,說明這塊補丁比洞要大。

耶穌道成肉身,成了人類的一員,他承受了人類犯罪的壓力,但他並不犯罪,說明他堵上人類不斷犯罪的破口,開啟一個潔凈生命的源頭。既然如此,祂的義行,是比罪惡要大的。祂若願意承擔人類的罪惡,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所以,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有著雙重意義,第一,祂成為人類的生命里,由始至終沒有犯罪,連上十字架這件最為難的事,祂也順從了天父,沒有隨從肉體的情慾而犯罪。第二,祂願意用祂的死付上人類罪惡的代價,使信祂的人得生命,使這罪責的轉讓可以成立。

若從這個角度看,我們不能說耶穌的死無足輕重,不足以擔當他人的罪孽。

好人下地獄,壞人上天堂,看似荒謬,但卻是合理的。你可以不同意這篇文章,以及聖經中的許多預設。但在這些預設成立的情況下,出現這樣的結果並不荒謬。


其實這是一場誤會。基督教所信仰的上帝可能是這個宇宙比較早的一些眾生。相當於一些超越了咱們觀察範圍內的存在。他們因為不知道自己是從哪兒來的。所以就以為是自己創造的這個世界。這是他們搞錯了,沒有弄明白。所以他們在介紹自己的時候,也會說出一些非常不清晰的概念。比如他們說自己是無始無終的。還比如他們說自己是全能的。如果他們是全能的,他們就可以讓人們很,容易的明白,他們到底是怎麼樣的存在。可是他們做不到呀。所以在我看來,不信耶穌是不會下地獄的。耶穌只是被某個比較高存在的眾生影響他的思想。他可能真的創造了一個有形的地獄。但這個地獄並不能容納下所有人。只要多行善事。心存善念,就不會去這種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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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告訴你一個肯定的答案:好人一定上天堂。

再告訴你一個模糊的答案:壞人不一定上不了天堂。

能不能上天堂,不是人說的算,而是上帝說的算。既然如此,就不可以拿人的標準來判斷好人和壞人,應該以上帝的標準。

按照上帝的標準,世界上的人沒有一個是好人,都是罪人。

如果題主能明白這個問題,就應該明白你的問題其實是一個偽命題。根本沒有信耶穌的好人和不信耶穌的好人,只有不信耶穌的壞人和信耶穌的壞人。

信耶穌的壞人可以上天堂,因為耶穌擔當了了這些壞人的罪,壞人在上帝面前就被視為好人的身份來看待。


我想說不存在一個義人,一個也沒有。這是參照聖經的標準說的。上帝看你的意念如同行為。比如你看到一個女的很漂亮,心裡動了心思,在上帝看來你已經犯了姦淫了。這麼高的標準你覺得有人達得到嗎?所以上帝眼裡真的沒有一個完全人。你看聖經里的那些人物,哪怕是亞伯拉罕,做的事情也並非無可指摘。上帝要求人是潔白無瑕的,你做得到嗎?

所以不要再問這種其實有點愚蠢的問題了。


要看好人的評判標準是什麼,如果評判標準夠嚴,大家都不算好人。評判標準夠松,大家都可以是好人。上帝對於不同的人評判標準確實也是不一樣的。信耶穌和不信耶穌的人,上帝有不一樣的評判標準,知道了不去做,罪更大。憐憫人的人受審判的時候會被憐憫,不憐憫人的受審判的時候就不會被憐憫。

信耶穌是認罪悔改,認罪就是老我的生命向罪死,悔改就是得耶穌不犯罪的生命。所以重點在於人是否願意讓自己的老我死去,達到無我的狀態,然後獲得可以進天堂承受永生的那種生命。

光是嘴巴信耶穌不認罪悔改其實也上不了天堂。


可以,完全完美的人不需要基督,只要你完,全,完,美就可以。


沒錯!就是這樣的。因為根據基督教的教義,每個人都是罪大惡極都是應該下地獄的。信耶穌的「因信稱義」,因為信,被算作是「義人」,可以上天堂了。

我反對基督教,倒不是因為這些。稍微認真一點研究基督教就可以看出基督教的本質是邪惡的。請花十分鐘看看我經過多年認真研究的總結就知道了。我引用的經文,中英文對照,白紙黑字,上下文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如果有人說我「斷章取義」,你就請他拿出上下文出來分析一下,他就無話可說了。

很多人之所以信基督教,原因在於他們沒有認真閱讀過「聖經」!我曾經懷著虔誠的追求真理的心認真學習「聖經」。經過九年的反覆閱讀思考,我終於可以斷言基督教是騙人的。下面是我總結出來的我反對基督教的幾個主要起原因。請思考:

【知乎管理員閣下:我引用的經文,白紙黑字,中英文對照,上下文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具體的章節號也給出來了,大家都可以查證。內容本身比較尖銳,不代表內容違規,盼您明察!又或者知乎只允許對基督教唱讚歌?】

我試圖幫助人們認清楚基督教(包括所有基督教教派)的真相,方法是從「聖經」出發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我引用的經文,中英文對照,上下文清清楚楚,歡迎大家查證!!!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大家看看耶和華/耶穌十分的行為是什麼「愛」?什麼「公義」?

------------------------------------------------

===〉 基督教的「上帝」耶和華/耶穌 使 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

  耶利米書

  19:9 我必使他們在圍困窘迫之中,就是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窘迫他們的時候,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和朋友的肉。

  I will make them eat the flesh of their sons and daughters, and they will eat one another"s flesh during the stress of the siege imposed on them by the enemies who seek their lives."

中文:「我必使......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和朋友的肉。」

英文:「I will make them eat the flesh of their sons and daughters」

中英文對照,上下文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耶和華/耶穌完全是__主動地__有意地__使__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

===〉 基督教的「上帝」耶和華/耶穌屠殺還在吃奶的嬰兒!!!

撒母耳記上

15:2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在路上亞瑪力人怎樣待他們,怎樣抵擋他們,我都沒忘。

15:3 現在你要去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將男女,孩童,吃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

===〉基督徒們會辯解說,不要斷章取義,看看上下文,那些人作惡,所以「上帝」懲罰他們。但是,關鍵問題是:

耶和華/耶穌用屠殺無辜嬰兒的方式來懲罰人,這是什麼「愛」?這是什麼「公義」?

耶和華/耶穌用「 使 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這樣令人髮指的方式來懲罰人,這是什麼「愛」?這是什麼「公義」?

2)耶穌的許多大話都吹破了。舉例:

-------------------------------

按照「聖經」「新約」,耶穌說「信的人」「手按病人,病人就__必__好了」,基督徒們真的相信耶穌的這種話嗎?全世界上能不能找出一個「信的人」能夠「手按病人,病人就__必__好了」???能「按」好艾滋病嗎?

按照「聖經」,耶穌說「信的人」喝了毒藥也「__必__不受害」。基督徒們會引用「聖經」說:「不可試探你的主」。我的問題是:如果你不小心喝了氰化鉀,你真相信你「必不受害」嗎?

相關經文:

馬可

16:15 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萬民原文作凡受造的)

16: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16:17 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

And these signs will accompany those who believe: In my name they will drive out demons; they will speak in new tongues;

16:18 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基督徒們會說:你這是斷章取義。這幾句話是對使徒們說的。是的,這幾句話是對使徒們說的。上面引用的幾節經文,15節中的「他們」「你們」都是指使徒們。但是,16節的主語就已經變了「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這裡的主語已經分別變成「信兒受洗的」和「不信的」。到了17節,中英文對照,「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主語是「信的人」,對應的英文是「those who believe」,顯然指的是所有的「信的人」。

3)「聖經」和基本事實矛盾。舉例:

--------------------------------

a)根據「聖經」,號稱「全知全能」的「基督教的上帝」安排獅子吃草,

b)根據「聖經」,「基督教的上帝」說過的話是不改變的。

c)前面兩條加起來,獅子應該還是吃草的。

但事實是:獅子吃肉。「聖經」和基本事實矛盾,這就證明了基督教的「上帝」不存在。

再舉一個例子:根據「聖經」「創世」的順序,先有地球和地上的植物蔬菜水果,後有太陽月亮和宇宙中的億萬星辰。稍微有點科學常識的人都知道這和科學矛盾了。

4)「聖經」上有很多根本無法繞過去的自相矛盾。舉例:

-------------------------------------------------

這個說起來有點長。比如我這篇分析:

漏洞百出充滿自相矛盾:所謂耶穌的「復活」是個謊言

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18976303/

5)「聖經」「新約」裡面對基督徒們提出了很多荒謬的要求。舉例:

---------------------------------------------------------

先說一句,基督徒們會說我斷章取義。但是實際上,我多年前懷著虔誠的追求真理的心學習「聖經」。經過長達九年的反覆閱讀思考以及和牧師們的討論,我終於敢斷定基督教是虛假不實的。我當年學習「聖經」,中英文對照,上下文反覆推敲,自信沒有「斷章取義」的地方。反倒是基督徒們「解經」的時候經常使用這樣的絕招:「黑」在這裡是「白」的意思。。。。。。

如果有基督徒說我「斷章取義」,我只要回一句:哪裡「斷章取義」了?請拿出上下文出來分析一下!

好,言歸正傳,大家看看「聖經」「新約」隊基督徒們提出的種種荒謬的要求:

「聖經」「新約」明確要求女基督徒們在教會要「閉口不言」,女基督徒們遵守嗎?

「聖經」「新約」明確要求基督徒們生病的時候要請人來抹油/禱告,基督徒們遵守嗎?

再比如,「聖經」「新約」對婚姻和性生活的教導也非常清楚:

a)「聖經」「新約」明確鼓勵基督徒們獨身!這一點,清清楚楚,毫不含糊。

b)為什麼「聖經」「新約」鼓勵基們獨身?「聖經」說得很清楚:因為結婚之後,基們就不能用全部的身體全部的思想全部的靈魂去愛基們的主子了。這一條理由,顯然對所有的基們都成立!

c)「聖經」沒有要求基們都獨身。「聖經」說得很清楚:結婚不是「罪」,如果「慾火燒心」,與其犯罪,不如結婚。可見,婚姻是「慾火燒心」之後迫不得已的選擇。

d) 為什麼「聖經」「新約」要求基督徒們儘可能減少性生活的次數呢?其實邏輯上也很清楚:耶穌給基督徒們「最大的誡命」是要用「全部的心全部的靈魂全部的思想」去愛「主」,那麼請思考一下:基督徒們過性生活的時候心裡還想得起「主」嗎?我猜早就把「主」丟到爪哇國去了吧!

相關的「聖經」經文和分析請參考:

「聖經」「新約」對婚姻和性生活的教導!(新版)

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99164940/

等等等等。如果您還需要了解基督教的知識,或者感覺基督徒給您的「解釋」似乎有道理,請您務必聯繫我。謝謝!


不信耶穌的好人會下地獄嗎?反之信耶穌的壞人會上天堂嗎?

回答(個人理解,僅供參考):

不信耶穌的罪人離世靈魂會下地獄有知覺的受苦等候末日身體復活受審判,反之悔改信耶穌(接受祂作救主)的壞人(曾經的)離世靈魂會上天堂(被接到第三層天上的樂園天家)。

那麼,為什麼當一個好人不足以讓你進天堂?

解釋:

如果你問大多數人你必須做些什麼來進入天堂(假設他們相信天堂或來生),壓倒性的回應將是「做一個好人」。如果不是全部,大多數宗教和世俗的哲學以倫理為基礎。無論是伊斯蘭教、猶太教或世俗人文主義,很常見的教導是,進天堂是做一個好人的事——遵守十誡或可蘭經的規則或黃金法則。但這是基督教教導的內容嗎?基督教只是眾多世界宗教中的一個嗎,它們都教導做一個好人能讓我們進天堂嗎?讓我們看看馬太福音19:16~26節中的一些答案;它是年輕財主的故事。

在這個故事中我們注意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年輕財主正在問正確的問題:「我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在問這個問題時,他承認了這一事實,儘管他到目前為止不斷努力,仍然有缺乏的東西,他想知道還有什麼必須完成才能獲得永生。然而,儘管他是在問正確的問題,但他提問的出發點是錯誤的世界觀——配得的世界觀(「我該做什麼善事…」);他未能把握律法的真正含義,正如耶穌會向他指出的那樣,即作為師傅來服侍直等到基督再來(加拉太書3:26)。

要注意的第二件事是耶穌對他問題的回答。耶穌反問了一個問題: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換句話說,耶穌是試圖找到問題的核心,即沒有一個人是善的,除了上帝沒有一個人行善。正如前面提到的,這個人是在一個錯誤的前提下提問的:人能做善事,並且獲得進入天堂的道路。為闡明他的觀點,耶穌說,如果他想要永生,他應該遵守誡命。說這些話的時候,耶穌不是在提倡基於行為的公義。相反,耶穌通過展示這個人對律法和人類能力的淺薄理解,在挑戰年輕人的設想。

這個年輕人的反應很能說明問題。當被告知遵守誡命,他問耶穌:「哪一個?」耶穌繼續溫柔地向這個人表明他方法的錯誤,耶穌給出了律法的第二條,即處理我們與他人人際關係的誡命。你幾乎可以感覺到年輕人反應中的沮喪,當他告訴耶穌說,他自年幼一直以來就遵守了所有的誡命。這裡指出兩件事:第一,年輕人反應中的諷刺意味。當他說他自幼一直以來遵守所有的誡命時,他違背了關於假見證的戒律。如果他真的是誠實的,他本應該說,他試圖努力遵守誡命,但天天他在失敗。他對律法有淺薄的理解但卻高估自己的能力。第二,他仍然知道他不夠好;他問耶穌,「我還缺少什麼呢?」

耶穌正在面對年輕人的自以為義。他告訴他,如果他希望成為完美的(即完全),他必須賣掉他的所有,跟隨他。耶穌已經完全診斷出了這個人的「缺乏」——他對他財富的依戀。這個人的巨大財富在他的生活中已經成為一個偶像。他聲稱已經遵守了所有的誡命,但在現實中他甚至無法遵守第一條,在主耶和華面前不可有別的神!這個少年人拒絕了耶穌,然後離開了。他的神是他的財富,他選擇它超過了耶穌。

耶穌轉向他的門徒教導他們這個法則:「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這令門徒震驚,他們共同認為財富是上帝祝福的象徵。但耶穌指出,在他們自給自足之時,財富通常是障礙。他的門徒問:「這樣誰能得救呢?」耶穌通過提醒門徒救恩是來自神,做出回答,「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

誰能得救?如果僅由人來決定,沒有一個人能得救!為什麼做一個好人不足以讓你進天堂呢?因為沒有人是好人,只有一位是善的,這就是上帝。聖經上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聖經還說,我們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6:23)。幸運的是,上帝並沒有等到我們學會成為「善」;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基督就為不義之人死了(羅馬書5:8)。

救恩不是基於我們的善而是基於耶穌的善。如果我們口裡承認耶穌是主,並且心裡相信上帝讓他從死里復活,我們就會得救(羅馬書10:9)。在基督里的這個救恩是一個珍貴的禮物,像所有真實的禮物一樣,它不是賺得的(羅馬書6:23;以弗所書2:8~9)。福音的消息是,我們永遠不可能足夠好能去天堂。我們必須認識到,我們是罪人,虧缺了上帝的榮耀,而且我們必須遵守命令為自己的罪悔改並信靠耶穌基督。唯獨基督足夠善能夠進入天堂,而且他賜下他的公義給那些相信他名的人(羅馬書1:17)。


誰把信耶穌的人標準弄這麼低?

不是說,信耶穌之後,之前作為壞人傷害過的人,都要努力去和解么?

【太5:23】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

【太5:24】 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太5:25】 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里了。

【太5:26】 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

之前做過的壞事太多,那就信耶穌之後,就要加倍努力去和傷害的人和解,而且會常常被良心譴責(如果他真的信耶穌的)。

但如果之前是好人,那豈不更加自由一些?內心的自由應該挺重要吧……

相信上帝是公義,又公平啊,別弄的和《密陽》裡面的殺人犯那麼沒良心,

如果這樣,你確定他信的是這個耶穌?


對原答案做了修改。

之前就這個問題問過我的牧師

私以為回答最直接

先澄清一個概念:

下地獄不是因為單單不信耶穌,

而是因為罪,罪是人的病,而耶穌是解藥,罪帶來的病只有耶穌能治

所以正確的邏輯是,人有罪,地獄就是收容罪人的地方。就像人的病,都要受苦,都要死是一樣的。

但是,神憐憫人,知道這世上沒有不犯罪的人,沒有不得病的人,沒有不受苦的人,沒有不死的人。所以,按照得病必死,犯罪必死的律來說:必須有人得死,這個人還得是沒有犯罪的人,這樣他的死才能是替別人而死,而不是為自己而死,所以,神親自來完成這件事,道成肉身來到世間,死在十字架上,三日後復活,完成的整個救恩計劃。

所以,人要想得救,被醫治,出罪,就要死一次,所以

人在耶穌基督里,與基督同死,同埋,同復活,才能出罪,入義

好了,回到問題

不信耶穌基督,就一定會下地獄嗎?那就要問你有罪嗎?沒有得病的人,幹嘛要吃藥?

有罪了,得病了,結果就是只能這樣了

因為 神不偏待人。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羅馬書 2:11-12 和合本)

第二個問題

信了之後又犯罪了,或者本身信的時候是罪大惡極的人,因為信耶穌也能上天堂嗎?

能,但是

要悔改,悔改就是要在靈性上與基督同死,把自己生命中所有的罪過,一一認下,並在神面前一一改過

若不悔改,那比不信的人還慘,很多基督徒都做不到,我也做不到,所以成為基督徒就要常常認罪

經文如下:

你同告你的對頭去見官,還在路上,務要儘力地和他了結;恐怕他拉你到官面前,官交付差役,差役把你下在監里。我告訴你,若有半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

(路加福音 12:58-59 和合本)

至於犯了世俗的律法,一樣要受世俗法律的審判,再受神的審判。


好人不是你定義的,是按 神的標準。按照 神的十誡條誡命,沒有人能做到。即使不是猶太人, 神沒有賜給他們律法,但他們自己的良心就是自己的律法,可見 神造人的時候早把律法刻在了人的心上,這是羅馬書寫的。普天之下除了 神的兒子基督,有哪個人能完全遵守 神的律法呢?所以但凡要得蒙拯救的人,必須要靠著沒有犯罪的主基督,把罪都歸咎在主身上,因著他的替代性的救贖才能得救。這就是為什麼主耶穌要替自己的百姓死在十字架上的原因。所以,只有基督代贖的人,才能得救,其他的人都永遠的離開了 神的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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