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和我觀念不合適說分手?

是這樣的,我和我的女友高中處的對象,考到了一所大學,然而最近他突然與我說我媽媽看不上她,不然我的生活費不可能只有1500,(我倆都是1500)我的媽媽客觀來講對她非常的好,高三的時候,就給我倆做中午飯叫我們回家去吃,也都很融洽。可是到了大學,回家吃飯,因為已經相識很久了,我的媽媽就讓我的女朋友搬了一下凳子,當時客人多,搭了一把手。可我的女朋友回頭跟我說,她還沒有過門,就讓她干這干那的。是不是我家裡要求太苛刻,條件一般。我的媽媽沒有把她當作外人,她自己在心裡默默的劃分了你我她。最後說我們的家庭觀念不一樣 選擇了分手。請各位大神看一看,我媽媽這麼做真的那麼過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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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為大學生一個月1500的生活費不算少。你的父母沒有養你女朋友的義務,正如你女朋友說的,還沒過門你家不應該要求她做這做那,你的父母也沒有義務提高你的生活費好讓你養女朋友,你女朋友不管是否過門了都沒有權力要求你的父母給你漲生活費。正確的姿勢是讓你女朋友找自己家裡要錢,或者你去打工掙錢,或者你們倆一起去打工掙錢。

第二,還沒過門,在未來的婆家過年非常的不合適。才高三就去未來婆家吃午飯也不合適。建議你趕緊讓你女朋友回家。還有過年人多事多,你媽忙不過來,作為兒子,你在幹什麼?你幫忙了嗎?如果你沒有主動幫忙,也是不合適的行為。如果你媽叫了你女朋友幫忙卻沒有叫你,那也是不合適的行為。這麼多不合適的行為,趁現在趕緊糾正,還為時不晚。

第三,你們的觀念確實不合適。

綜上,不管是觀點還是行為,都不合適,分手,下一題。


謝邀。

又是個破乎名句留著過年的例子。

先就事論事,說說搬凳子這碼事兒。

即便不是你女朋友,作為一個晚輩,去朋友家裡玩,給長輩搭把手不是應該的么?更別說還有這男女朋友這個關係在裡面。男朋友媽媽讓她搬東西,那是真當自己人,這算是入了未來婆婆法眼了,開心都來不及,還叫屈?話說回來,搬個凳子就叫做讓她干這干那的,得虧還沒過門,真要過了門,那就上天了。

再說觀念不合適的問題。

沒什麼觀念不合適的,如果你們三觀完全吻合,她會說你身高不合適。你身高185,她會說你學歷不合適。你985畢業,她會說你睡覺打呼嚕不習慣。

總之,要分手了,理由總是一大堆,你不吃咸豆腐腦都有可能成為理由,因為真正的理由基本都是一個,不愛了,或者不夠愛了。


分手,下一題


這圖可以用到知乎倒閉


分不分,都可以,畢竟是戀愛又不是結婚。

不過,我覺得你內心是不想分的,你若想分就不會來知乎問了。

但是呢,人家要跟你分你不分也沒辦法。

若是我,我會選擇分。

因為,這個女孩沒教養。

有教養的人,即使不是你女朋友,哪怕是普通同學,到別人家裡做客,別人特別是長輩幹活時給搭把手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根本不用人家喊。人家就喊著拉個凳子這麼個小事還耿耿於懷的,可見不僅是沒教養,而且是公主病玻璃心,將來結婚在一起有你小子好受的。

她可能說對了,你媽媽讓她拉凳子或許就是一個簡單的試探,試探結果也出來了,你媽媽或許真看不上她。

至於養女友的費用,沒有什麼對不對,只看能力夠不夠。

如果你父母不是權貴富豪,只是一般百姓的話,養著你應該也不算輕鬆了,你好意思跟父母開口要養女友的錢?想養,自個兒掙去!

話說回來,有教養的女孩也不會隨便要求一個還是消費者的你過分的去向父母要求漲生活費養活她。

這種女孩,不僅沒教養,而且臉皮很厚,不僅臉皮厚,而且很自私(不為他人著想)。

沒教養說明什麼呢?

說明她媽媽也不怎麼樣。

你現在的丈母娘是什麼樣,你未來的媳婦兒就會是什麼樣。

一個真正愛你的人,是不會隨便提分手的,更不會用分手做要挾條件。

戀愛,好女人壞女人無所謂。遇到好女人是幸運,遇到壞女人是成長。隨緣,走到哪裡算哪裡。

將來要結婚,請相信你媽媽的眼光和經驗!

男人要疼愛女人,但是也不要沒任何底線的一味遷就退讓瞎寵。


看到這個問題我忍不住來怒答一波了。我相信樓上很多都是男生,看問題不夠全面,所以還請你認真看看我的回復。

在說事情之前必須標明一件事,就是我非常愛我的男朋友,所以你女朋友那樣做並不代表就不愛你知道了嗎?

我和你們的年齡是比較相近的,福建人,今年大三,和男朋友在一起三年了。認識他們家裡人也有兩年多了,慢慢地也會改變一些自己的觀點,但不可否認的是,我原來其實也有過和你女朋友類似的看法的。

我去男朋友家,基本也是什麼事情都不做的。雖然他們家裡人什麼也沒說,但是我男朋友曾經一度嫌棄我,覺得我沒有在他家裡人面前盡量表現得勤勞一些。

而在我的觀點來說我是很委屈的,從小我受到的教育是這樣的:女孩子沒有嫁人之前不能太快地把自己當做這家的人來看待,要矜持穩重。而且我媽媽告訴我,沒嫁人之前要是去別人家裡幹活兒,這也是不夠聰明的表現。因為如果對方家裡在婚前就這樣指使你的話,婚後會更加苛責地對待你。

雖然這些話不一定有道理,可是在長輩看來,女生去男生家裡被指使就是件蠢事。在長輩們從小到大的熏陶之下,我們會理所應當地覺得這是正確的。所以我去男朋友家裡是沒做過什麼事情的。

我相信你女朋友不舒服也是覺得她在婚前就被你家裡人指示著幹活,從而感到你家裡人不夠尊重她。這是個觀念問題,你和她立場不同,也不好說是哪一邊的問題。相反,現在你們畢竟還沒有到談婚論嫁的時候,她要是這麼早就把你家當成她自己家那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意識到這個問題是因為我還有一個印尼華僑的乾媽,這個乾媽和我的親戚圈子是毫不相關的。當我和她談論這個問題的時候,她就告訴我,這種觀念是錯誤的,我們去別人家做客,理所應當要幫忙做事,這不是什麼尊重不尊重的問題,勤勞應該是我們去別人家做客應有的品質。

這個道理,是我在原來的生活圈子裡從未得到的。也是從那以後,我才慢慢改變了我一些看法。

至於生活費的事情,我覺得你應該和你女朋友好好說說。

我和我男票在一起三年來,除了開始的半年我媽不知道他的存在有給我生活費以外,剩下的兩年半,我父母再也沒給我除了大學學費以外的錢。因為男票家裡沒車沒房,我父母不同意我和他的事情。

我爸媽是這樣說的:你說他愛你,那就讓他養你啊!

於是我們兩個人只能靠著他微薄的1000元/月來生活。這中間我們也干過很多的兼職,但是隨著課程越來越多,很多時候錢還是很不夠用,所以他向他家裡人要了1200/月。慢慢地,他家裡人估計也比較明白他的錢都花到哪裡去了吧,於是給他的生活費漲到了1500/月。不算多,但是夠我們倆基本的生活需求。

你女朋友會產生這樣的想法並不稀奇,因為我曾經很缺錢的時候也有思考過這個問題。可是你應該告訴她,大人還是比較忙的,你的生活費也不算少了,一個男孩子,除了吃飯以外剩下七八百塊給女朋友買禮物足夠了。如果你沒有對家裡人說,他們也不會覺得你缺錢,而且從你的話來看,你們不像是缺錢的樣子。

綜上所述,女孩子心思細膩,會有這些亂七八糟的想法很正常。而你們男生通常會犯直男癌,完全不懂換個角度多理解一下自己的伴侶。遇到這種情況應該理解並且解釋,而不是抱怨懷疑和誤解,懂了嗎兄弟?


謝邀。別人的私事,我不喜歡指手畫腳,因為並不了解真實情況。個人的小原則。沒有幫助,見諒了。


必須分。她的理由是觀念不合適,而不是你對他不好。可見,她嫌棄你了。


所以你並不遺憾分手,而是疑惑你媽媽做得對不對

估計你投入也不多,所以分手沒什麼可惜

所以只回答你媽媽這樣做對不對:對,你女友以為自己還新鮮,她應該主動幫忙才是


行行趕緊分。

人家這明顯是已經看不上你了。


既然已經很熟了干點活也沒什麼呀

別把自己看的太重,誰還不是爹生娘養的

這女朋友,有點嬌氣了


分了吧 你們不合適 手動滑稽


所以你和你女朋友是誰傻?

分手!下一題!


估計你女朋友軟文看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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