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看懂了就不信了?
知乎上很多人說聖經看明白了就不會相信了,我對於這個論斷存在疑惑。請各位解惑。聖經真的是看懂了之後就不會相信嗎?
這是當然的,要不然為什麼一開始聖經是限量版,只有神職人員可以持有,一般人不準接觸?
聖經就不是一本書。
而且也不是兩本書。真要類比,你可以認為聖經體系可以等同於中國的《山海經》+《論語》即猶太民族古代神話集+教祖語錄。
在我另一個回答里,我簡單地介紹了為什麼會有基督教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3361233/answer/208416538?utm_source=qqutm_medium=social但是需要注意的一點是,不論是猶太教還是基督教,都不是靠大家一起讀經文傳播的,而是靠神職人員佈道。不是靠閱讀傳播,儘管首先是因為「抄不起那麼多書」「沒那麼多人識字」的現實原因,更重要的卻是「這書根本沒法直接讀」。先說舊約。首先舊約不是一個人寫的,時間跨度也很長,更重要的是猶太人在思想造詣上遠不如希臘人、印度人後中國人。所以直接造成了一個問題:不僅故事之間存在相互衝突相互矛盾的情形,甚至一些故事之內也邏輯混亂,因果衝突。就比如創世紀,亞威造了不能辯善惡的亞當夏娃,造了善惡樹,然後指責亞當夏娃作惡偷吃善惡果。儘管所有上過類似政治洗腦課程或者做過閱讀題的人都能讀出來這其實就是個關於服從和誠信的小寓言,但是毫無疑問這個故事本身並沒有論證出它的主旨。我們並不能從故事裡看出亞當錯在哪了因為這個故事在一開始就強調了亞當是個沒有分辨正確和錯誤的能力的人而且恰恰吃了善惡果才有能力分辨善惡。當然不能因為這一個就說亞威是智障——亞威的形象是整個聖經里所有故事共同構建起來的,這個低級錯誤指反映了摩西是智障。儘管我們說作品設定作者為王,但是聖經這種時間跨度長的系列,前面的作者死了後面的作者自己另搞一套,故事圓不起來了能怪誰?所以現實中的傳教,其實是作為猶太部落中的智者或者羅馬帝國希臘文化區的哲學家的神職人員在社區(即部落或者城市)中的大眾對生活感到困惑時,有選擇地講述聖經中有對應哲理的小故事開導人,從而消除社區成員的迷茫,也構建起了思想紐帶。但是正因為舊約的故事相互之間都不考慮思想的一貫性——這一點和希臘羅馬自己的神話一樣,也因此它存在一個致命弱點:你可以和佈道者抬杠。就像前些年紅極一時的禪師體一樣,禪師許多勸解聽起來似乎已經很有道理了,但是學富5TB的青年總是能找出一個證偽禪師觀點的例子來證明禪師那套沒用,然後被禪師一掌劈死。故事之間相互獨立,就不可能靠聯繫上下文消除歧義。那咋辦?只有一個辦法了。那當然是自己寫一本啦!
找幾個文學水平比較高的哲學家,建個QQ群。先把自己看到的這個瑜不掩瑕的書傳群里大家一起捏著鼻子讀一遍。然後商量下這新故事要宣揚什麼故事主旨。然後就開始寫設定集:捏個主角,編個希伯萊風格的名字,叫約書亞。人設很龍傲天:老爸被神綠了,老媽和神生了他(這幫希臘人的NTR梗是用不夠了)。然後一路要收哪些小弟,有啥特殊技能。以此為中心再建立一套力量體系,保證故事集的人物沒有太OP或者太鶸的。最後再給男主安排一個希臘悲劇式的命運:被自己人告密然後犧牲,留下未竟的偉大事業。大綱有了,主編把創作任務分發給不同人去落實,最後就有了以色列13廢的故事。這也就是為啥基督教會就不提舊約了。本來就是要傳教的,等著你去看舊約看到懷疑自己智商不夠用么?當然是直接說我們的約傲天已經把所有人的罪赦免了,你只要不再知法犯法就能上天堂嘿嘿嘿了,比巴爾幹和亞平寧那些權貴們要賄賂的神強多了。然而這還是有問題。儘管新約是羅馬帝國希臘哲學家們寫的,解決了許多設定上的問題,但是也正是因為他們只是把諾斯替信仰和新柏拉圖主義這種萬神歸一精神簡單套回了猶太教,實際上也就註定了這種宗教敘事的終結。我們先說為什麼腓尼基人(如迦太基人),多利安人(希臘人),伊特魯里亞人(羅馬人和北義大利土著)等地中海城邦文明都是多神教。實際上,最初它們都是一主神+泛靈模式。意思就是說類似祆教,實際上每個早期城邦(實際上就是初城市化的部落)都有一個主要信仰的對象,然後對其他城邦的神也有所耳聞。隨著城邦的發展壯大,逐漸把整個文化圈裡的神話整合在一起,形成多神神系。這個時候,每個城邦的主要信仰,實際上就構成了這個城邦的「性格」,即代表這個城邦的精神。當然,城邦的成就也反過來塑造了神的形象。比如雅典娜影響了雅典的學者氣質,雅典的學者又反過來鞏固了雅典娜的智慧形象。而色雷斯人這種早期的希臘化蠻族則被希臘人認為是被戰神阿瑞斯眷顧的子民。總之,希臘神話這種寓言體系,實際上是隨著整個城邦文明的發展而發展的。雅典娜作為智慧女神卻無所不能,本質上就是雅典這個城邦差一步就可以先羅馬而為帝國的歷史的映射。我們可以想像出,如果沒有斯巴達在伯羅奔尼薩戰爭中的逆襲,沒有底比斯和馬其頓的先後入主和最後羅馬的征服,希臘神話的故事是會繼續下去的,甚至像北歐神話和希臘神話裡面已經發生過的一樣,再來一次甚至多次諸神之黃昏(巴爾幹城邦文化再洗牌)。基督教的萬神歸一以後,實際上這個神話體系已經終結了。神只有一個而且萬物都為神所造,這樣一來實際上神是不和任何其他存在互動的。被人隨意解釋成任何氣質是不可避免的,被經院哲學一步步推回到柏拉圖的理性位置上是不可避免的。你說你信他(有jb所以是男的),你怎麼確定你信的是他?你並不能在到達彼岸世界以前確認這一點。發麵餅死麵餅該吃哪個?該端個盆拿水沖淋浴還是跳到澡盆里泡?羅馬城裡的倫巴第蠻子和君士坦丁堡里的kebab,這也都是他安排好的?最終,人的故事依然需要人自己來解讀,人的命運依然是由人自己掌控。神並沒有意義。你成功了,佈道者說是神的眷顧,你失敗了,佈道者說是神的考驗。你要死了,佈道者也不敢確定你是該上天堂還是下地獄,只能你自己下去看看。我要這信仰有何用?終究是每個人信自己所信的,一億個基督徒里有十億個雅威和十億個約傲天。為啥平均每個人會有二十個信仰的對象?因為在每個人人生境遇和思想不同的時候,對信仰的認識也不同,會把聖父和聖子看成不同的樣子。通讀完聖經,你心裡產生的肯定不是信仰,而是對弱小而流離失所的猶太民族渴望自由與平等的唏噓,以及希臘哲學家們面對廣闊而破碎的羅馬帝國費盡心機為文化和解做出的努力的尷尬。基督教改變了什麼?
猶太人的信仰好不容易逆襲了羅馬帝國,但是猶太人依然是罪人,依舊帶著種族歧度過了接下來的一千九百年。基督教形式上統合了整個普世羅馬的文化,卻又因為並不平等的羅馬各個地區的社會存在而分為了不同的派別。還好這一次大家都有哲學素養了,可以開會各自闡述觀點,然後儘可能地把那些不自洽的解釋注釋掉,只留下那些確實無法從一設里確定下來的爭議。要不然,連羅馬公教和希臘正教都得繼續按城市分化成不同的氣質。然而,這種信仰依舊是依靠東西羅馬的世俗法律維繫的。沒有東西羅馬各自的異端審判,沒有強大的羅馬軍團,信仰也就無從維繫。當倫巴第人闖進羅馬城作惡的時候,教皇是該斥責他們的野蠻行徑然後和他的信仰一起被蠻子切吧切吧剁了還是把惡人加冕為王然後和他的信仰一起苟且偷生?當kebab欽點新的普世牧首時,他是該盡自己的全力,像他的瓦西里烏斯那樣能多remove一個是一個,然後被塞進烏爾班大炮里射♂在狄奧多西城牆上,還是繼續保留他的傳教權,然後眼睜睜地看著斯拉夫蠻子自稱第三羅馬?哦,似乎,斯拉夫蠻子自稱第三羅馬是不以普世牧首做什麼為轉移的,反正雅威不會出面阻止kebab和毛子的。在此岸,別說在羅馬和君士坦丁堡作惡了,就是在各各地上拉屎也不會受到懲罰。哦,不,會被懲罰——然而是靠猶太人的梅卡瓦,而不是雅威。能捍衛信仰的,只有人的暴力和恐怖統治,而不是信仰本身。相反,暴力和恐怖統治能夠綁架信仰,把信仰解釋成維繫統治需要的樣子。自由解讀?那就像前面說了那樣,如果你不掌握暴力,那麼你是無法證明自己信仰了基督,並且比別人更信仰基督的。最終你信仰的也只是自己。實際上,基督教的歷史可以看做人類追求文化統一和文化自身多元化趨勢的表現。它揭示出一個並不符合某些理想主義者的圖景:就像基督教能從地中海多神神系中脫穎而出一樣,一切文化的誕生本身都是因為人的現實需求的存在。只要人類社會還會分出不同的群體,一切文化統一的運動都會是徒勞的,一切自證真理的行為也是毫無意義的。也正因為如此,相比追求自己認識不到的認識,統一自己都做不到的統一,反倒是不如腳踏實地一些:改造自己能改造的世界,團結自己可以團結的同志。-----------------------------------------------wow,這情況我也是今天才知道的哦。我也不知道這是強國人在裝台灣人還是這個問題本來就是從民國產生的,反正既然他自己禁評那我就只好自己在自己的回答里掛他嘍?
嗯是這樣子的:唯心主義這個詞呢,或者說idealism,實際上指的是理念論,也就是一種大而全的真理支配世界的哲學,而不是「心想事成」。這種「心想事成」的解釋原本應該是強國人自己哲學基礎不好望文生義做出的解釋。現在看來——難道是民國的鍋嘛?或者說其實這位也是個強國人,偽裝成台灣人的身份來彰顯自己的思想更自由一些,卻因為不懂哲學而弄巧成拙?不如這樣。那位基督徒,要不要來我家玩?我一個人住,房子蠻大的,裡面有空調吹,玩累了就直接睡沒關係的。我家裡還有很多好康的哲學書神學書,可以教你登dua郎哦?看來基督徒里有聰明人嘛,知道信仰和解釋都是苟屁,權力即一切。這個問題的答案主要取決於對問題本身、對「看懂」的定義;定義不同,答案就不同。
如果把「看懂」定義為「信教」或者委婉(假惺惺)一點的「認識神」等等,那麼標準答案肯定是相反的。
如果把「看懂」定義為能將原始的希伯來文本倒背如流,那答案大概也是否定的:在這個意義上說的話那些「看懂」的多半也是信教的——雖然他們大多信的是猶太教而不是基督教......
如果把「看懂」定義為了解當時其他古代文明的情況、猶太人與這些文明的關係以及這些關係對《聖經》的影響,或者是基督教和《聖經》本身的歷史,那麼答案就有很大概率是肯定的——畢竟,如果你知道那些早期抄本是怎麼修改的(具體怎麼修改的見這個答案:胖胖剋星:基督徒篡改《聖經》了嗎?為什麼?),你就不太可能相信「聖經無誤」;如果你知道諾亞方舟的故事和某金閃閃的故事的相似性,你就不太可能相信聖經來源於神的啟示(而非人的創作)。
如果把「看懂」定義為能認識和合本或者思高本抑或是英王欽定本中的文字...那麼在這種意義上,「看沒看懂」和「信不信教」基本沒有相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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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說我自己呢並不准備回答這個問題。
我之所以不回答,一是因為懶得和教徒們打定義戰,二是因為我自己也不認為有什麼絕對的標準來衡量一個人是否「看懂」了一本書。
確切來說,我反對的是「基督教」這個組織實體以及它宣稱的那一套東西。
至於你作為個人,看完《聖經》之後的感覺,和我並沒有什麼卵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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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個天主教徒又在拿解經說事了,而他也不是第一個這樣說的天主教徒了。
我也是挺奇怪的,為什麼你們一邊鄙視著基甸等「中華田園誓反教徒」,一邊又在使用和他沒有任何區別的護教方式呢?
但不管怎樣,我也可以接著用以前的答案反對他了:索薩·希爾:聖經上很多預言都實現了,是真的么?
我們無神論者的質疑是基於經文本身的,而你的反詰是基於某種解經方式的。
解經方式是很多的,其中有不少是有矛盾的(當然聖經的經文自相矛盾的地方也不少),而這些有矛盾的解經方式有一些還造成了教派分裂,比如「和子句」和「(唯獨)因信稱義」。不同的派別也都認為自己的解經方式是正確的。而我等是連聖經本身的「真理屬性」都不認可的,沒有義務也不可能去了解每一種解經方式並且作出相應的回應。所以,在用某種解經方式對他們的質疑進行反駁時,你才是有義務作出證明的那個——對「這種解經方式為唯一正確」作出一個有效證明。否則你就只能接受我們以不進行解經(只依靠字面意思)的方式分析經文而得出的結論。
如果看不明白,這裡還有簡略版:
基督教徒聲稱聖經是真理→無神論者表示反對→無神論者拿過聖經開始分析→無神論者對各種無法自證「更正確」的解經方式表示懵逼。
所以他們唯一的方式就是不進行解經,只按照字面意思。
最後我再舉一個例子:不信教者能夠看懂聖經嗎? - 知乎(有修改)
我想請問基督教徒(此處包括天主教、東正教、新教、東方正統教會和亞述東方教會),你們有多少人認為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摩門教)是異端?
可你們讀過《摩門經》嗎?你們讀懂《摩門經》嗎?你不按照後期聖徒教會的解讀方式是不可能讀懂《摩門經》的,所以你們有什麼理由指責《摩門經》?
我看過挺多章聖經,買過一大本學習版聖經,對亞伯拉罕宗教一直很有興趣,不過絕對只是聖經的門外漢,鑒於聖經和神學歷史上有多次大分裂,而且聖經是有嚴格解釋權的,所以你很難說你反駁的內容對於另一派是有意義的,也很難說歷史上的神學家沒有反駁過你。這個意義上,看懂聖經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不過跳開文本,有一種觀點很有趣:對於泛神論多神論而言,一神論就是一種無神論。現實也確實如此,比起中國人那種普遍的實用主義迷信,我覺得基督世界裡的無神論者才是真正的無神論者。
另一個有趣的觀點:信仰基督同時意味著抹殺基督。當信徒的目的被規定在天堂,那麼他們將容忍人間的惡行,反過來維護人間的反基督精神的社會。歷史也確實是這樣進行的。換言之,當你信仰基督的時候,就否定了作為一種高尚精神的人間基督,這就不難理解為什麼貞德會被處以刑法了。人間必須是一種煉獄,天堂才擁有價值。反過來說,基督徒將維護人間的煉獄性質以使得人間永遠不會是天堂。世界上有很多人自以為看懂了聖經,其實充其量不過斷章取義,拿著雞毛當令箭。挖空心思,從聖經中間抓出一句話,然後剝開前後文給你看,然後就覺得哎喲自己牛了,厲害了,發現聖經的錯誤了啊!
這樣的人,在各行各業都很多,一抓一大把。用一句通俗的話說,就是滿瓶水不響,半瓶水響叮噹。過去一年多,見識(面試)過很多連hashCode()和equals(),或者ArrayList和LinkedList的區別都搞不清楚的Android程序員,還自己覺得學習能力不錯,對Android有深入理解,就是這個道理。
來吧,舉個最近的栗子。比如說,某個自稱了解聖經的人挑釁道:
基督徒們真的相信人類曾經馴化過恐龍嗎?
雅各書 3:7 各類的走獸,飛禽,昆蟲,水族,本來都可以制伏,也已經被人制伏了。
All kinds of animals, birds, reptiles and creatures of the sea are being tamed and have been tamed by man,根據這節經文,所有的動物都被人馴服過!所以,如果基督教不是騙人的話,人類曾經馴化過恐龍!!!但是,根據科學,恐龍在人類出現之前的幾千萬年前就滅絕了。
你要真不看上下文呢,還真覺得是那麼回事。但你要真看看呢,就發現原來這哥們實在有點low啊,除了斷章取義還會什麼呢?
看看上下文,雅各書第三章1-12節是這麼說的:
3:1 我的弟兄們,不要多人作師傅,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著的判斷。
3:2 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3:3 我們若把嚼環放在馬嘴裡,叫它順服,就能調動它的全身。3:4 看哪,船隻雖然甚大,又被大風催逼,只用小小的舵,就隨著掌舵的意思轉動。3:5 這樣,舌頭在百體里也是最小的,卻能說大話。看哪,最小的火能點著最大的樹林;3:6 舌頭就是火,在我們百體中,舌頭是個罪惡的世界,能污穢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來,並且是從地獄裡點著的。3:7 各類的走獸、飛禽、昆蟲、水族,本來都可以制伏,也已經被人制伏了;3:8 惟獨舌頭沒有人能制伏,是不止息的惡物,滿了害死人的毒氣。3:9 我們用舌頭頌讚那為主、為父的,又用舌頭咒詛那照著神形像被造的人。
3:10 頌讚和咒詛從一個口裡出來,我的弟兄們,這是不應當的。3:11 泉源從一個眼裡能發出甜苦兩樣的水嗎?3:12 我的弟兄們,無花果樹能生橄欖嗎?葡萄樹能結無花果嗎?鹹水里也不能發出甜水來。
很明顯啊,這裡是用各樣的飛禽走獸做比喻,說人一方面好像蠻厲害的,但事實上卻不能制服自己的舌頭,不但不去說好話,反而去說各樣邪惡的話。
你非要按字面說「各種動物」,怎麼不說前面一節的,「舌頭就是火」?
放心,他會接著和你扯淡,但這種扯淡的邏輯呢,就好像是說,什麼,你居然敢說太陽升起來了?這不是赤裸裸的不科學么?!
詳情就參見我的回復咯:Xizhi Zhu:基督徒們真的相信人類曾經馴化過恐龍嗎?
看懂聖經=我以為我懂了。
題主大概不知道「解經」的歷史進程,以為光憑個人的努力就能比諸聖師教父高到不知道哪裡去了,還是too young, too simple。
人吶,總是依憑盲目自信崔紐碧。
跟看不看懂沒關係,甚至跟看不看都沒有關係。對於中世紀的人,他們還沒翻開聖經就已經信了。對於大部分知乎用戶,一輩子從沒翻過一頁聖經也不妨礙他不信
不需要問這個問題。因為你根本看不懂,也沒可能看得懂。任何說自己看得懂的人,都是自以為懂。自以為懂的人,不管信不信,都驕傲得要死。謙卑,承認人的有限,理性的有限,才是看聖經的基礎。信不信,都算另外個話題了。
我看過很多次,有一天突然看明白了,就信了。
如果你覺得能看懂舊約,但是看不懂新約,不知道耶穌在幹嘛,就是完全不懂。
如果能看懂新約,但是突然感覺看不懂舊約了,就算是入門了。
如果看新約舊約是一個完整的體系,都能懂,那就是真看懂了。
真看懂的人就會信了,而且永遠不會離開。
耶穌說:你們查考聖經,以為裡面有永生,但不肯到我這裡得生命。
如果能明白這句話的意思,再看聖經就很容易了。
不,看懂聖經和信上帝之間存在關聯,但不是簡單的對應關係。懂不懂和信不信是兩回事。
知乎上就有一些對聖經非常熟悉的非基督徒,也有很多人對聖經了解很少的基督徒。當然,懂聖經信上帝的,不懂聖經不信上帝的人就更多了。
聖經的核心是救贖的思想,這是勸人向善,克己犧牲的一本書。如果你是一個主張人的慾望應該無條件被滿足,推崇強權,喜歡暴力的人,你越看懂聖經你就會越不喜歡上帝。聖經勸人謙卑順服,如果你是一個極度高舉自己的人,你也不會喜歡聖經的信息,越懂越討厭。
由於有一部分國人,妄自尊大,極度排斥宗教信仰,還很自以為是,自作聰明。他們對聖經一知半解就以為自己掌握了精髓,然後就開始把聖經和信上帝的人批判一番。而且也會放出類似於『一切宗教都是邪教』,『越懂聖經越不信』的口號。這是非常無知的一種表現。
懂了不信的人,有。在知乎,就有一位我比較尊重的用戶,他的聖經知識非常多,但是他不信教。他的言辭是很有分寸的,而且他的很多想法都是理性思維的結果。所以,懂聖經就一定信上帝這種說法是不成立的。
但是,知乎上很多自詡『因為懂聖經,所以不信』的人,還是算了吧,他們什麼都不懂。他們連無神論講什麼都不懂。真正的因為無知,而以為自己無所不知。
一般情況下,信上帝的人對聖經了解更多,不信的人了解更少,畢竟不信的人沒有了解的動力和需要。信的人,如果缺乏最起碼的了解,那麼就很容易成為迷信。
有很多虔誠的信徒,很懂聖經,也很信。
對聖經理論的熟悉不一定能讓一個人更信上帝,也不會讓一個人不信上帝。關鍵在於,這個人為什麼去學習聖經。有些人本來就是來挑刺的,看得多了,鑽牛角尖的本事大了,然後大言不慚,說什麼『越懂聖經越不信』這樣子的鬼話,然後為駁倒幾個對聖經不熟悉的基督教人士而沾沾自喜。這樣的人,讓他們自己高潮去吧。還有些人,本來就堅信不疑,越懂聖經越信得深。還有一些人,本就抱著學術研究的目的去了解的,懂得多也只是作為一種知識,不會因此信或者不信。事實上,所謂「信心」和「理性」從本質上就是矛盾的,一個人可能是這兩者的混合體,但是兩者當中到底哪一個在這個人的意識中佔據主要位置才決定了他到底「信」還是「不信」。
因此,嘗試用理性來分析《聖經》,並通過這種理性的方式「讀懂」了這本書並不能從根本上決定這個人到底還不會不會繼續相信宗教,因為擁有能夠讀懂《聖經》理性能力的人,其意識中的理性可能並不佔上風。
讀懂《聖經》並不需要多麼高深的智慧,發現其中顯而易見的自相矛盾和謬誤也不是什麼困難的事情,真正的困難在於動搖信教者的信心,這並不是理性一定能夠做到的事情。所以所謂「看懂」或者「看不懂」都不是決定因素。很多把自己一生的精力和智慧投入到神學工作的人都宣稱他們的對基督的信心正是來自於《聖經》在理性上的荒謬本身,如果理性上《聖經》不夠荒謬,他們反而不會如此相信。
而一再將《聖經》內容過度詮釋的做法,或者將顯而易見的質疑歸結於複雜而事出有因的誤會的行為,歸根到底都是部分信教者不能調和信仰所要求的絕對信心和內心深處對理性的偏愛的矛盾心理作祟。
歸根結底,「信心」和「理性」到底哪一種更加值得依賴其實是很難講的。舉個例子,缺乏信心的民族,例如我族,和那些從一開始信心就佔據上風的民族相比,道德觀的來源就是不同的。忠孝節義作為道德標準都是為了維持社會運行和人際關係的理性博弈選擇,是手段而非目的,所以嫂溺叔援這種違背當時道德的事情才是可以容忍的;而另一方面,如果道德來自於對神的信心,那麼道德本身就是目的而非其他什麼東西,這也是為什麼即使在二十一世紀的第二個十年將要過去的時候,是否允許墮胎甚至是否允許避孕都能在某些社會引起巨大的爭辯。我族道德標準多變、功利且極容易出現滑坡,而部分其他民族道德嚴重脫離時代且有嚴重的「為道德而道德」傾向以至於變得「有道德沒人性」。這些固有的缺陷都在證明似乎兩者並沒有比對方高明多少的地方。
如果認為相信上帝是可笑的,那麼如何證明相信人類本身就不可笑?如果相信天堂荒謬,那麼相信地上天國或者烏托邦就不荒謬嗎?這種質疑反過來也是同樣的,你無法比較兩者的優劣。
事實上就是,如果對於一個人來說,信心如果是第一性的,那麼他的理性對於《聖經》無論給出了怎樣的評價,他的信心都是不會動搖的。而就其他人來說,完全理解《聖經》不過是加深了對宗教的質疑而已。而整個過程之中,是否在各種意義上讀「懂」這本書,反倒是最為次要的了。
人類的感情複雜而脆弱,而人類的理性遠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強大。
從來沒有一個人敢說真正完完全全地看懂過《聖經》,因為《聖經》是超越時間局限,超越人類已知知識,超越理性認知深度的一本書。
但是我認為,假設一個人真正看懂了《聖經》,他必然會完完全全相信耶穌基督。曾經年少無知的時候,囫圇吞棗地看了大半本聖經,然後就活活看不下去了,因為當時天真無知的我以為所有的神都是五講四美以德服人,明明是宣揚上帝威德的篇章硬生生讓我看出了黑社會老大的風範,然後就棄了。後來長大了才知道聖經不是這麼解的,要看佈道版的才算數,於是下了份電子版來看,才發現上帝一言一行皆有深意,可惜此時的我太過世故,明明高大上的解讀硬被我看出了生拉硬拽的傳銷味,按這種解讀方式某教聖典72處女妥妥的可以合理成為72葡萄乾啊?然後我就又棄了願上帝寬恕我這個冥頑不靈的異教徒。
有些小朋友好單純,他們以為理解和相信是同一件事,多可愛啊,我們小學畢業就不相信這種事了,哈哈哈哈
你看電視劇的時候,能不能理解?當然可以理解,但是你相不相信電視劇呢?我是不是知道大陸這邊啦,因為知乎上面的小朋友讓我沒信心,但是我們的小朋友都有能力分辨,理解和真實畢竟是有差距的,誰讓我們聰明呢!
相反的,我們有非常多的東西沒辦法理解,但是我們相信那是真的,好比愛情,我是不知道大陸這邊唯物主義教育之後,是不是對愛情失去信心,這種唯心主義的東西,可能比較不適合知乎上面的科學主義者,尤其是某些大陸人特別喜歡在婚禮談錢,我也知道知乎上面的小朋友很多都是單身狗,但是我們這邊還是相信愛情的,雖然我們不能理解愛情
至於有些讀了兩本落伍的哲學書的答主,就是那些認為自己可以對基督教指手畫腳的小朋友,我只能說,那些哲學書通通都是基督教和天主教國家的人寫的,他們連他們的同胞都忽悠不成,你以為你比作者還高明啊?中國最奇怪的地方是,老是拿被淘汰的東西自豪,我也不知道這是什麼心理?
所以信不信和理不理解沒有關係,信上帝的人有乞丐也有大學教授,不信的人也是這樣,所以沒有什麼懂聖經就不信這種事,只有一開始就沒有機會得救,和一開始就有機會得救這兩種人,不過大部分看起來有機會得救的人,不喜歡上知乎
結論是,看懂了聖經,就不會不信了。
聖經是神的話,是造物主要對我們說的話,用我們能接受的方式表達出來。因此,只有造物主才有最高解釋權。因此,要想真正讀懂聖經,也就是完全明白其中的精意,必須要聖靈親自在你心裡動工,為你正確的對聖經做出解釋。但是這樣被聖靈感動,被聖靈充滿的時候,是不可能不信的單純從閱讀來講,一萬個讀者有一萬個哈姆雷特,更何況聖經這樣繁雜的作品。你說你看懂了,那其他9999個人和你意見相左的都沒看懂咯?你真了不起。————————————第二個,還是從經典解讀的方面看,聖經它不但是文學作品,也是歷史、民俗、律法等等等等,集大成者的綜合作品。我從未聽說過解讀經典可以不用翻閱如山厚如海深的參考文獻,看一本原作就「解讀」了的。那叫讀後感,不叫解讀經典。可惜的是大多數得意忘形說自己讀懂了的就看過兩個東西,一本聖經,一個百度。這還是抬舉的說法,有的可能只看過百度。我這可不是從宗教的角度講哦,是從認真研究學術的角度講。——————————最後,恕我直言,說自己看懂聖經的人,基本上都是會(做出對未明自然現象加以否定)(說科學說了不是這樣)的(驕傲自大的)偽科學人士。然而科學只是說了「目前科學還無法知道xxxx」,巨冤。科學的態度是承認已知,尊重未知並時刻準備深入探索。決定他們行為的不是宗教也不是科學,是驕傲。————————至於信不信,你不看都可以不信啊,為什麼要費這個勁?我認為我也算不上懂聖經,只是熱衷於用比較文學的手法把聖經聯繫歷史、民俗、地理、民族、法律,還有單純從文學角度看,百看不厭。但我依然相信。
看了聖經不信耶穌的人說看懂了就不信了。因為他們自認為看懂了。他們沒有信。
看了聖經信耶穌的人說看聖經只理解一點點,聖經越看越覺得神是真的。覺得聖經充滿智慧。需要用一生學習。 知乎不信耶穌的人多。 有本事去教會問!你若心裡不接受基督,
讀多少遍《聖經》也不會信的;你要是心裡早已向基督傾斜,不用讀《聖經》,和教徒說說話,你已經墜入深淵了。選擇在人,一本書不能把你怎麼樣。有人說自己看懂了,所以不信了;
那有沒有人說自己看懂了,所以信了?如果有,哪個是真的懂了?
那些說「 懂了,所以不信」的人 真的是因為「懂了,所以不信」,還是因為 不信,才如此說
那些說「懂了,所以信」的人,就真的是信了么?
我見過的信的人,沒有說自己懂了的。
【林前8:2】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什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
知識自傲於學了許多,智慧自謙於所知極微
【賽6:8-10】我又聽見主的聲音說:「我可以差遣誰呢?誰肯為我們去呢?」我說:「我在這裡,請差遣我!」他說:「你去告訴這百姓說: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要使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發沉,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裡明白,迴轉過來,便得醫治。」
【林前1:21】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 神, 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 神的智慧了。
【林前1:22】猶太人是要神跡,希臘人是求智慧;
【林前1:23】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
【林前1:24】但在那蒙召的,無論是猶太人、希臘人,基督總為 神的能力, 神的智慧。
【林前1:25】因 神的愚拙總比人智慧, 神的軟弱總比人強壯。
看懂了哪一本聖經呢?
和合本(三版) 思高本 牧靈本
niv kjv rv esv如果只是看了上面這些英文中文譯本,那還是洗洗睡了吧。古老抄本上不勉強你,最起碼看一下近現代學者的成果,聯合聖經公會希臘文新約聖經,和斯圖加特希伯來文舊約吧。不看這些,就如同一個只看過白話文翻譯的論語的人自詡為國學大師。神秘主義也就靠神秘來忽悠人了,它的最高形式就是讓人學會自己忽悠自己。所謂信仰不過是對於階級壓迫和社會現實的一種逃避方式,還有就是某些神職人員剝削教徒的工具。所謂信仰得救只能作為一種心理上自我安慰的手段,要是真信那就買贖罪券吧。人傻錢多速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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