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奧卡姆剃刀與鎚子虛假宣傳案原告midqiu的爭執?

如何看待剃刀對midqiu的指控,以及其邏輯標準是否存在衝突?

剃刀維護羅永浩的觀點是否客觀公正?

截圖來源:http://weibo.com/occamsrazor?profile_ftype=1is_all=1#_rnd1466949254103


奧卡姆剃刀與鎚子虛假宣傳案原告midqiu的爭執 非常無恥

垂死手機這點事很難描述,對於原告midqiu來說,羅永浩把垂死手機吹成世界領先,又處處不達標,甚至存在很多問題,告羅永浩理所應當。對於羅永浩來說,忽悠你怎麼了,手機又不是不能用,誰家產品不忽悠人啊。

奧卡姆剃刀就是插進來給羅永浩助威的,而且還是在詆毀原告midqiu而不是講道理。

midqiu的訴訟對象應該是鎚子科技,羅永浩是形象代表,所以midqiu的說法不是沒道理的。但是奧卡姆剃刀過去幾年裡與羅永浩的微博互動對自己的微博形象有一定的助長,他的插足因此更多的是要維護自己的微博形象,亦即過去幾年裡為垂死科技的辯護言論。這種插足就很沒道理,最糟糕的是奧卡姆剃刀的實際言辭更多的是對midqiu的人身攻擊,而非講道理。這使得奧卡姆剃刀與鎚子虛假宣傳案原告midqiu的爭執 非常無恥

左小祖咒等鎚子手機產婆都沒有跳出來,奧卡姆剃刀熱乎個什麼勁啊。就算他和羅永浩、垂死科技真的沒有PY交易,沒有經濟牟利,現在這一出明顯也證明了他並非不看重這幾年裡通過與羅永浩的互動獲得的虛名。


別的懶得說,就那句「他就是在欺負羅永浩」把我看吐了..

姑且不論欺負人的事誰有羅永浩做的多,就說他欺負羅永浩有你啥事?

更別說那個辯論滿篇的屁話...


以下內容轉載老羅微博最新文章《44 歲的羅永浩站在被告席上》

近?有 Smartisan T1 ?戶起訴錘?科技「商業欺詐」。媒體就此做了很多含糊的報道和轉載,與之相關的各種評論也引起了很多誤解。作為?個「販賣情懷和理想主義」的公司,我們?常?常在意那些?貫?持我們的?可能產?的誤解,加上這件事我個?也有責任,所以在這?公開回應?下。

起訴?李中秋先?於2014年10?購買了?部 Smartisan T1,使?約?年後,2015年10?聯繫錘?科技客服,對我們提出了?些質疑和要求,因為雙?沒能達成?致意?,李中秋先?隨後去了?商部?投訴,經?商部?調解?果之後,李中秋先?於2015年12?,在深圳南?區法院?案起訴錘?科技「商業欺詐」,要求退還購機款2480元,並賠償7440元,共計9920元。

為避免轉述可能產生誤導,我將此案的民事訴訟狀原帖地址附在下面,

起訴?的博客?址:?2016年01月04日_Midqiu_新浪博客

起訴人的微博網址?《民事起訴狀》起訴鎚子科技。@羅永浩@鎚子... 來自Midqiu

關於李中秋先?訴狀中的問題,我回應如下:

?、關於「預裝應??法刪除」的問題:

我在2014年5?20?的 Smartisan T1 發布會上說過 T1 預裝的應?均可卸載,這是指 T1 中預先安裝的微博、微信、陌陌、優酷、?德地圖、OfficeSuite、AirDroid 這類?錘?科技官?開發的第三?應?都可以刪除,不是指系統內建的應?。??眾所周知,之前?機?業?對預裝的第三?應?的通?做法是不可卸載的(2015年工信部有新規定草案,有望禁?廠商做不可卸載的第三方預裝,但?前該規定還沒有實施。不過?些?商這兩年已開始陸續?發地「改邪歸正」了,這是很好的?業趨勢)。和很多消費者?樣,我們錘?科技的同事過去也深受其擾,所以錘?科技創業之初,我們就決定?論預裝?商開出什麼樣的條件和價碼,都不會考慮做不可卸載的預裝。

如果你看過 Smartisan T1 發布會的那?段介紹( 羅永浩演講集 ?約140分40秒處),聯繫上下?語境,應該不難發現我談及的預裝軟體,明顯是指和其他?商合作預裝的第三?應?。當然了,普通?戶不能區分哪些是內建的系統應?,哪些是預裝的第三?應?,也是正常的。畢竟是我本人在發布會上講得不嚴謹,當時說的是「預裝的軟體」,?不是「預裝的第三?軟體」,這是我的?誤。對於因此可能受了誤導的?,我在這?正式道歉。並承諾以後的發布會我會儘可能每?句都格外??,並且開場前做相應的解釋以及免責聲明。

李中秋先?因為我的?誤,認為 Smartisan OS 系統內建的應?也都應該可以刪除,當他發現不能刪除時,就認為這是「商業欺詐」?為。對於這樣的指控,我即便對?誤和疏忽滿懷歉意,也是不能認同的。就好像如果我在 T1 發布會上不??把前置攝像頭的像素數(500萬)說成了後置攝像頭的像素數(1300萬),或者把富士通做的某項技術支持說成是富士康做的,但官??站和包裝盒及宣傳品等等都做了正確標?,這時候你盡可以批評諷刺嘲笑我演講?誤多,但指控我們「商業欺詐」是不成?的。

我們和第三??商的軟體合作?致分兩種,?種是簡單地預裝應?到桌?,?如微博、微信、陌陌、優酷、?德地圖這些,這些應?可以在桌?上通過[?按]+[拖動?垃圾桶]來刪除。另外?種是和我們的系統內建應?深度整合的,?如觸寶科技提供了免費打電話、垃圾簡訊和騷擾電話攔截、??和定製版的中?輸?法等多項應?,有道詞典的整合使得我們可以在全系統的任何?處選擇字或詞後通過點擊「詞典」來獲得釋義,訊?在全系統範圍內提供了訊?語?引擎的調?(包括在線的接?和離線的數據包)等等。第?種方案的合作?,本來在初期溝通時也?都跟我們要求過預裝?個獨?版本到桌?,但後經協商,都在 Smartisan OS 1.0 當中放棄了這個要求,所以最後上市的、內建了 1.0 版本的 T1,雖然集成了這些應?和功能,但在桌?上是刪除了這些應?的,所以看不到圖標。

這些系統整合內建的應?,因為按安卓系統的默認機制放在了系統分區(system),所以不能刪除。雖然其中的?些功能放到?系統分區也可能沒有問題,但整體上,多數?商都會把跟系統結合緊密的應?放在系統分區以避免出現其他意外。以李中秋先?指控的觸寶中?輸?法錘?定製版為例,這是觸寶科技按我們的要求專?定製的?個輸?法,我們?它取代了較為簡陋的安卓原?輸?法。除了放在了系統分區這?理由之外,觸寶輸?法設置為不能刪除的另?個原因是,如果?戶不??刪除了它,再到軟體商店?試圖搜索某個中?輸?法裝上的時候,會?臨甚至不能輸?「輸?法」這三個中文字的尷尬。?

Smartisan OS 後續的升級版本中,?集成了搜狗輸?法錘?定製版,因為我們的用戶調研顯?,很多人希望能在我們的?機上使?他們更習慣的搜狗輸?法的布局,同時也希望它是能跟系統的 UI 設計匹配更和諧、結合更緊密的定製版本。再?次,由於定製版的搜狗輸?法也是放在了系統分區,所以同樣是不能刪除的。這些定製版的集成軟體,都是為了改善?戶體驗所做的努?。迄今為止,我們跟觸寶輸?法和搜狗輸?法之間並?收費預裝之類的商業交易。稍後我們也會內建更多的定製版輸?法以?便?戶,如果越來越多的定製輸入法對存儲空間的占?有明顯影響,我們也會考慮只保留其中的?個輸?法在系統分區。

另外,按照我們的《軟體最終?戶許可協議》(?機開機設置時必須同意後才能進?系統)的第5條:「更新後的版本可能增添新功能,在少數情況下,也可能刪除原有功能」。綜上所述,我們的這種做法並?不妥。何況今年5月升級新的系統安全加密演算法之前,長達近兩年的時間裡,我們的維修網點甚?針對升級後後悔的用戶,一直有提供軟體版本降級的妥善服務。

?、關於「缺少語?識別和電源鍵?動解鎖」的問題:

2013年3?份的 Smartisan OS ROM 發布會上,我介紹的 alpha 測試版中的這兩個功能,並沒有正式承諾?定會在2014年的 Smartisan T1 ?機中提供,?且 Smartisan T1 ?機的包裝盒、說明書、宣傳品和官??站的所有信息,也沒有表?會提供?年多以前的某個測試版中的兩項功能。由於後期的語??案和解鎖?案在設計上有了很?的改變,所以之前 alpha 測試版中的原設計?案被推翻了。

軟體產品在開發迭代的過程中,增減和修改前期的功能設計,是再正常不過的合理情況,這是常識。即使是完全不懂軟體的「數碼???戶」,也不會因為?機升級軟體後,僅僅是發現功能設計有所改變就指控開發該軟體的公司「商業欺詐」。順便說一下,李中秋先?還是軟體行業的專業人士,他的知乎賬號顯示他曾是某知名軟體公司的?程師。?

如果這種軟體升級過程中的正常修改和調整也能構成「商業欺詐」,並讓用戶在使??機?年後據此要求法院?持以?機售價的3倍賠償,那「維權者」們都可以拿著最近這?年?舊了的 iPhone,和2007年的 iOS 軟體發布時的視頻,要求蘋果做3倍賠償了。??為了避免可能的、不必要的糾紛,企業不得不寫?份冗?的最終?戶協議來?保。但對於那些試圖通過「找茬」來「維權」的?來說,仍然是欲加之罪,何患?辭。

三、關於「沒有提供 bootloader」 的問題:

因為?度確有提供 bootloader 的計劃,所以我在個?的微博上表?過我們會提供該功能(bootloader 可?於取得?機系統的最?許可權,可以任意修改?機系統內的各種原?設置),但這個計劃在公司後來的產品討論中被?程部?以安全理由否決掉了。多數?商都會因為安全??的考量不提供該功能,我之前由於對此了解不充分,在?上說錯了話,在此向所有期待我們提供 bootloader 的?戶道歉,也為之前語帶輕浮地諷刺過不提供該項功能的友商魅族道歉。但因此指控我們「商業欺詐」的主張,我們是完全不能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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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感想:

很多媒體?起鬨和看熱鬧的標題或引語對訴訟事件做了報道,導致很多?持我們的?感到憤憤不平,覺得他們?是在「?」我們。我倒不這麼覺得,從?般傳媒?員的?度,新聞的故事性、戲劇性總是有利於傳播的,因而也是他們樂於報道和刊發的。?個對抗邪惡企業的著名維權??後來也做了?個「邪惡的企業」,多年後,?個「受他感召」的年輕?也「勇敢」地?上了同樣的「維權」道路,去對抗這個「曾經的維權??」、如今的「邪惡企業主」......在沒有朝陽群眾檢舉明星吸毒的平淡日子裡,這樣的新聞故事顯然要比「朝陽區xx中學附近亂擺攤的現象經有關部門多次治理已基本解決」好看得多。?於真相,「沒有?會在意真相」,除了受害者。不對這個世界的公正期待過多,這很容易做到,難的是同時又不因此變得犬儒,反覆被干後仍然對這個世界保持友善,這還是需要一點修鍊的。這種困難的本質,一定程度上解釋了為什麼企業家大都是犬儒主義者,尤其是做大眾消費品的企業家。??

學會?法律?段維權,本質上肯定是好事;腦?不清楚的?也用法律手段維權,並且法院也受理,這是時代的進步;?於不講道理的?也用法律手段「維權」……這是進步的代價。

?眾消費品企業遇到不正常的「維權者」的時候,即便對?的主張多數都是胡攪蠻纏,也要剋制對抗情緒,嚴肅和耐心地對待那不算胡攪蠻纏的?部分主張,這是我們的同事(也包括我)時不時會犯的錯。要做到這?點,其實很?程度上是違背?性的,但對?眾消費品企業,這是從業人員的必修課,跟我錘全體同事共勉。

??因為我們可能是較早做預裝第三?應?可刪除的?商,因為我們是一家有所不為的商業公司,公司的同事們(也包括我)偶爾會有些下意識的、不自覺的道德優越感,「啊?不會吧?錘?已經是業界做事最不流氓,最體?的?商了,他們還想怎麼樣?」這種愚蠢的態度是需要集體反省的,再次共勉。

??感謝奧卡姆剃??師,最近事情多,總出差,?常累,睡前看到你說公道話的帖?,很感動。連累你成了?個「為邪惡?商洗地的?恥??」,很過意不去。

之前某網紅轉發並諷刺時,我雖然沒有與之爭吵,但忍不住語帶陰損地問候了他全家的生意,使得一些支持者們表示對我的失望,現在想起來還是很慚愧的。向那些希望我成為一個「更好的、更靠譜的企業家」的人們表示我的歉意,我會繼續在工作崗位上帶髮修行的^_^??

九?年代初,我看到進?的洗髮?包裝瓶上寫著「注意:勿吞服」,只感到震驚和滑稽。這些年做了大眾消費品後再看,覺得百感交集。如果將來我們在汽?上看到廠商的警告標誌「注意:勿碾軋?類和寵物」,我也不會感到奇怪了。我希望做汽?的?商不?這樣,但如果?定要這樣,我也不怕做汽?。??

前幾天「?個受羅永浩精神感召的年輕?勇敢地?上了對羅永浩維權的道路」這一「發人深省的故事」到處傳來貼去時,有個寫評論的煽情說,「44 歲的羅永浩站在被告席上,深情的目光望過去,四處都是自己 34 歲時候的影子」。??

呵呵,髒話。從來沒?過這麼假、這麼糟糕的「羅永浩」。??

從不會跟人「碰瓷」討便宜,也從不會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學會了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然後也就學會了用法律手段耍流氓。這兩種不健康的做法,好像是庸眾的常態。雖然無論從那個層面來看,既不讓別人跟自己耍流氓,也不去跟別人耍流氓,才是正常的。??

感謝互聯網,可以讓我們今天還能聽到三十多歲的正版羅永浩對維權和「維權」,打官司和「打官司」,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健康態度:點擊這裡:【地板濕-勿吞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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