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看待兒童節婦女為患病女兒偷雞腿?

事件反轉:偷雞腿母親被曝是慣犯。那麼這個事件的性質有會有什麼變化?

媽媽偷雞腿給患病女兒當兒童節禮物,已收40萬捐款暫夠治療(組圖)_網易新聞


謝邀

這個問題我在微博也簡單講了。

就以我非常有限的法律知識,我也知道:

偷竊金額不足1000,不構成立案,拘留則要考慮社會危害性與動機,可以從輕,所以民警的處理本無過失,是在法律允許的框架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71次會議、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1次會議通過)規定:

第一條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 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第七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行為人認罪、悔罪,退贓、退賠,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輕微的,可以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必要時,由有關部門予以行政處罰:

  (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二)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諒解的;

  (四)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這些東西也不難找,網上都有,我們在舉起道德大棒之前,只要花上五分鐘時間,簡單了解一下,就不至於去責備警察「失職」「聖母病」。

很多人說獨立思考,我希望我們在面對輿論的時候,先去思考,去探究一下,不懂的可以查,可以問,而不是逞口舌之快。

有人認為網友們的感動不客觀,忽略了偷東西的本質。

那以上的法律就是最客觀的解決方法。

但我知道,很多人覺得不客觀,只是因為沒有像他們一樣「客觀」,或者他們覺得,自己更加「客觀」。

而還有些人揪著「偷就是偷」,「難道母親病了還可以去搶銀行嗎?」無非是舉著道德的大旗來打倒人,既不懂法律,也不重道德,而且還不會舉例。

偷東西是不對的?

是的,不對的。

這個道理是對的,但即便如此,是不是就妨礙我們生出一些「同情」?

我認為這並不是絕對的,維托里奧著名的電影《偷自行車的人》,講述了一位父親因為生活所迫,丟失了自行車,被人誤解,和他可憐的兒子流落街頭,最終去偷了別人的自行車,在終場時,兒子布魯諾拉著他的手,喊爸爸爸爸,安東留下了淚水。

觀眾們覺得同情,不是因為他們認為偷自行車是對的,而是他們發現,一個像安東這樣的老實人,卻被逼做了錯事。

這在戲劇里就叫悲劇。

人們因為悲劇而流淚,感到難過,憐憫,是再正常不過的感情。

而許多人抨擊這件事里的大眾「聖母心」,完全是攻擊錯了方向,因為大多數人從來沒有否認偷竊這件事情的「錯」,而也正因為偷竊是錯誤,卻讓一個母親不得不去犯這種錯,進而產生對這個人的一種同情和憐憫。

反過來想,如果沒錢都可以去偷,那這件事不就理所當然了么,何來的悲劇。

至於拿「偷手機是不是也可以原諒」此類例子來舉例的,大可不必。

這些事件本質上都是偷,但仍然是相對孤立的,就事論事,網友們對這件事本身產生同情,完全無可厚非,這也不代表,下次他們就對偷手機的表示寬容。

一個母親為了女兒偷雞腿。

一個母親為了女兒偷手機。

一個母親為了癌症女兒偷手機。

很可能大眾會有三種甚至三十種完全不同的態度。

拿其他兩種作為類比,進而抨擊網友們的同情廉價失當,其實是一個偽證明。

整件事我還是支持宣傳的。

有人說這個女人被捐款了三十萬,那以後窮人都這麼做好了,首先沒有理由認為窮人都會這麼做,人都不是聖人,別說往後看一百年,往後看一年,你都不知道自己會成什麼樣,所以做好眼前事,弘揚正能量,讓那個母親得到幫助,就目前看來,沒有問題。

這個道理也很簡單,如果有一個神,能知道未來的社會格局,從而調控現在所走的每一步,他說不要宣傳,以後會造成大禍,那好,就不宣傳。

如果他說,要宣傳,以後會有更多人向善,好的,那就宣傳。

但這傢伙根本不存在,我們該怎麼辦?

有句話就叫遵從本心,人的道德心,雖然人的眼界局限了視野,但跟著三觀走,總不至於犯大錯。

最後,我覺得不要動輒說別人「站在道德制高點上」,這句話自從發明出來,就被無數的人引用,不論場合,這件事本身不存在什麼制高點,只是人處於正常的三觀,生出的同理心。

當然有時候你可以說,確實有一些「聖母病」,確實站的很高,很厭惡。

但請不要忘了,還有一些時候,你看見別人站在「制高點上」,是因為你自己站的位置太低。

總之,一心向善,勿忘本心。

我一直喜歡講的,還是那句話,人不為聖,做好自己能做的。


法律上,數額不構成盜竊罪;

道德上,每個人心裡有桿秤,可以認為對、認為不對都沒問題。但是認為不對的進行人身攻擊、或者認為對的對反對者進行攻擊,那就越界了;

情感上,個人表示同情。


整件事很心酸

我覺得民警處理得很好 偷了點吃的也罰了 也號召募捐對得起自己的良知

假設新聞反饋的信息是真的,那麼房間只有2平米,小孩才7歲白天需要人照顧,每天掛水也要花銷,我很難想像她個農民帶個孩子能找到什麼像樣的小時工。

偷時只偷有限的東西,表明她還是有所不為的。兩個小孩7年的醫療費用拖下來,一般農民家庭破產也符合常理。但凡她目力所及的世界裡有其他方法,也必然不會到這種地步。

但就是這樣,她也沒有放棄孩子。有些人的回答散發著一種何不食肉糜的意味,高高在上,不如指出一條可行的道路或者提供一個可以讓她體面活下去的工作崗位。

二戰後日本有些母親失去丈夫,為了撫養孩子去賣淫,並不可恥。當然賣淫彼時彼地可能合法,偷東西此時此地必然非法,但也請少些上綱上線,多些理解和體諒


謝邀。

警方處理的沒什麼好指責的。

這才是真正的和諧執法。

比起那種一鬧、一炒作就降格處理的所謂的「和(hu)諧執法」和「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所謂的「文明執法」不知高到哪去了。


病房門內,正在打吊瓶的小姑娘看著探訪的人群,眉開眼笑,腫脹的眼睛彎成了一條線,因為媽媽告訴她,治病的錢有著落了。而病房門外,有著類似境遇的家庭正等待著媒體的到來,眉頭緊皺,神情宛若溺水之人,正亟尋救命稻草。

遵紀守法的人只能白白耗光自己的積蓄,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孩子步向死亡,

偷東西的人卻能獲得媒體的關注,從而得到拯救自己孩子命運的機會。

因病至貧卻因偷獲救,現實真的遠比小說更荒誕。

事件報道後,迅速就募集到了30w的善款,這充分說明了社會上願意做慈善的人是很多的,但為什麼這種荒誕劇卻一再上演呢?

荒誕的根源便源於某種不合理,不能正視這種不合理,這種荒誕就會持續上演。

我們的醫療保障跟慈善救助不科學,紅十字形同虛設,對民間NGO限制又多,導致現在事事都靠媒體,除了媒體根本找不到什麼求助的渠道,以至於類似的事件層出不窮,還記得那個老母跳樓騙保救子的新聞嗎?這種荒誕絕非孤例。媒體資源也是有限的,你不鬧個大新聞,你連上媒體求助的資格都沒有。

媒體的終究不是專業慈善的,媒體能夠代行一部分慈善的行為,但卻萬萬盡不到慈善的責任。

對於慈善而言,相比起媒體的熱點事件關注,更需要的是持續不斷的追蹤與投入、合理的資源配置以及公開透明的信息。每次媒體一報道,群眾一窩蜂的捐款,比如這次事件,募集額度是5W,卻迅速突破了40W,到最後這裡面又有多少被無端浪費的愛心呢?更不用提這過程中的不透明對於慈善的損害了,評論下列舉的一些事件簡直讓人寒心。而且慈善也不光光是錢的問題,專業的人才也很需要,這些都是媒體所無法提供的。顯然目前原生態的慈善顯然已經無法適應當代社會需求了。

因此,解決這種荒誕的唯一辦法, 就是讓專業的慈善不再缺位,希望政府能夠承擔起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儘快的建立完善的公開透明的政府救助體系,同時加大對民間NGO的幫助與培養,而不要再上演政府缺位又不讓民間頂上最後來怪人民不行的荒誕劇。


第一次有新聞事件離自己這麼近。

知道這個事是前天晚上和某個朋友*在游泳。朋友…姑且叫他橙子吧。

休息的時候,橙子突然說「我們再游半個小時,游完去看看這一對母女吧」。

打開他分享的朋友圈鏈接**,了解到了事情的大概。當時的情況是,微信捐款通道已經被關閉了。

游泳完喝茶的時候,橙子打通梅園新村派出所的電話,對方給了事發分派出所的電話,又通過分所找到了這對母女的住址。

我們去看一看實際情況,然後再決定怎麼辦吧。」他說。

我們兩人,提著一箱牛奶,到人家住處的時候,人家門口也站了兩個人。四個人都沒進得去,因為天色已晚,孩子要睡了。

那兩個人其實是山東電視台的記者,聽了這事趕到南京。但是其實這對母女第二天就要回山東了。

「那我們明早再來吧。」

回程的時候。

「涼宮,你是怎麼看待這件事的?」

「我們國家是《悲慘世界》嗎?」

我想起了冉阿讓要靠偷麵包才能養活孩子的情節。

「什麼意思?」

「在這種情況下窮人遇到困難了,沒有保障,自己控制不了自己的命運,只能靠別人好心才能維持小孩的生命。但是這世界上有好心的,就有壞心的,也就是那種靠坑害困難的人自肥的。」

就想《悲慘世界》裡面的冉阿讓,既會遇到莫里哀主教,也會遇到沙威警探。

如果這對母女碰到的不是好心的警察,而是其他什麼人,事情又會是什麼結果呢?

「對啊」橙子有點明白過來,「就像那對記者,人家可能也不是真心想幫助這對母女,就是賺點稿費罷了。」

「那些算是中立的吧」 可能最後還對事情有幫助。

「我覺得那女的倒沒關係,關鍵是孩子。」

我回去查了一下小孩得的病,是腎病綜合症,所以拍出來的照片臉都是浮腫的就能解釋的通了。

那天晚上我有點失眠,感覺自己第二天起不早,於是就通過微信打了一些錢給橙子,叫他代為轉交。

第二天橙子去看那對母女的時候,拍出來人家小孩房間的照片是這樣的。

橙子在朋友圈狀態感謝了我的幫助,這事兒就和我沒什麼關係了。

*(想說「發小」但是小時候沒那麼好)

**(https://view.inews.qq.com/a/NEW2016060103320203?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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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這件事的感悟

1)首先是我和橙子在執行力上的差別。

其實這種新聞平時看到了,我最多是想「哎呀,我們國家怎麼沒有社會保障體系啊,要是有像台灣的全民健保和美國的食品劵制度這種事情就不會發生了。」

但其實我就算把這種論調在腦子裡面想了,或者發到網上來,也不會促進社會的進步。

但是橙子這個人,看到了新聞第一時間轉發,兩個電話就問出了人家的地址,一趟順風車到人家,第一天關門了第二天再來,直到把善款交到人手裡。這種執行力真是讓我這個拖延症患者羨慕。

他在大學時代就經常去兒童福利院,給各種各樣的人籌集善款,所以一遇到這種事,習慣性地就從一個看客變成了參與者。

我覺得「參與」比任何意見都寶貴。

2)一個山東的農婦,丈夫堅持不下去跑掉了,遇到女兒生這麼大的病,按照知乎某些圈子的流行觀點對窮人的刻板印象,難道不應該放棄治療,讓女孩這種賠錢貨其自生自滅嗎?難道不應當想辦法讓女兒死在醫院,然後趁機糾集一幫親戚醫鬧訛一筆錢嗎?

但是她並沒有這麼做,反而是向親戚借錢,來到了南京治病。女兒的兒童節,一定要給她禮物。

至少是個有勇氣、有責任心的女人。

3)至於事情本身,可以quote一下橙子的評論

任何同情心不能和違反法律混為一談,希望有能力有時間的朋友能給予這個孩子幫助??希望社會的關心能讓這位母親知道自己的錯誤、羞於自己的錯誤。

另)橙子在微信上搞募捐是因為大家知根知底,還是不建議知友們在知乎上隨隨便便捐款。現在梅雨季節,我一點也不喜歡南京清晨的陽光。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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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4補充

感謝 知友 @楊東濤 的糾正,這對母女並非完全「沒有保障」,而是有每月900元的補貼和新農合對醫藥費部分報銷。

看來本團長還是陷入了黃仁宇先生說的「對西洋情事非常熟悉,對自己內部情形反而茫然」的俗套中。


我媽是公益記者。

她採訪過不下千名的救助者,策劃執行數十場公益活動,數千萬的善款經過她的報道流向需要的人手中。

每個受訪者的家庭都為病痛所累,悲慘曲折的遭遇令人落淚。但他們在走投無路的時候沒有偷竊,而是儘可能地尋找正確的方式來獲得社會的求助。大部分人獲助後,自發地在公益活動中做起志願者,向仍處在絕望中的其他求助者講述自己的經歷,互相鼓勵,彼此扶持。

相比之下這位偷竊的母親,真是令人失望。

但我仍希望她的生活得到改善,不要再去給孩子做反面教材。

即便是逼到絕境的無奈之舉,人這輩子還是要相信和堅守些什麼,不是嗎?

這世上溫暖善良的人有很多,只要你發聲,我們義不容辭。


我同情那些遭受苦難的人。

但我更尊敬那些在苦難中仍能恪守內心的道德準則的人。


很久以前,我在中國政法大學旁聽法理課。

那是5,6年前的事情,我記憶並不是太清楚了,但整個事情的主線是不會有錯的。

課上老師講了這麼一個故事:

一個女兒為父報仇,手刃了殺父仇人。現在被捉拿歸案,該如何判罰?

漢朝的官不會判,估計會棄官逃跑。

唐朝的話,判女子死刑抵命,然後樹碑立傳,大為傳誦其孝。

千年過去,雖然法系,時代,觀念已經完全不同,但我覺得,我們沒有理由比唐代的人傻。

你們說呢?


此人偷了半塊麵包,被關了10年

你猜後來的貴族怎麼樣了


首先,謝謝各位的關注。

我的評論區出現了人身攻擊現象,雖然我同大水姐姐意見相左,但我尊重她的見解。我們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觀點,倘若你說服不了同你相左就請你切勿人身攻擊別人,我們反對觀點但不能讓你更反對一個人,即便你再討厭一個人,他的價值觀正確你也不可以因為你討厭他便扭曲事實刻意反對!

14年,我們這邊有個媽媽患癌她7歲的女兒得了尿毒症,一家兩個病人。她沒錢借錢批發東西,白天帶女兒在醫院門口擺攤子做透析晚上夜市擺。我們都給她捐款她不要,後來都去買她東西,也被媒體(後來央視)報道。因此,她的事引來了眾多關注度當地機構和一些明星基金會也給了善款。他也接受了幫助,不幸的去年這位偉大的媽媽離開了,再後來媒體也沒繼續跟蹤報道,我也不大清楚了。我想表達的是,這位媽媽很會給女兒樹立榜樣,即便天塌了也沒去偷。反正看到孩子家地攤也會買點東西。希望評論區不要拿逝者女兒生死說話,

有些評論說我有看不起窮人又高高在上的優越感,我想可能是我措辭不恰當過分犀利吐槽吧?!我不是「富二代」!我的家庭也是天朝千千萬萬拮据家庭中的一個。我的確不太理解這位母親的行為。可能與我外公留下嚴苛的教條有觀(外公一生耿直對我媽媽影響很深,所以我媽媽對我和妹妹格外嚴格)媽媽常教導我們說,你得不到的就要努力去爭取就要把自己變得優秀,不要耍手段,不要搶,不要犯罪。

小的時候,外公的了癌症,家裡把錢都花了,房子也差點賣掉,媽媽說我想吃西瓜去撿別人的瓜皮吃,被鄰居看到送給我們家兩個吃,外公把口袋裡僅有的十塊錢拿出來給我買西瓜,全家人看我一個人吃西瓜!外公走後媽媽開始做生意,直到我5歲的時候得了急性腦炎,媽媽放棄了生意,再次把做生意的錢給我看病,我們家再次陷入了窘境,媽媽撿白菜葉子和人扔掉的壞菜吃,我過生日的時候跟媽媽說我想吃蛋糕,媽媽偷偷抹眼淚,說「生病吃蛋糕不好,小老鼠會咬你的小腦袋,病好了媽媽給你買」,生日那天隔壁床的阿姨塞給我媽媽錢給我買吃的,我媽媽都拒絕。我的爸爸為了給我看病出去蹬三輪車。收入很不理想。根本夠不上醫療費。這些都是我稍大的時候媽媽講給我的。

針對評論區里所說的夠不夠愛自己的孩子,我搬出我媽媽原來的說法,媽說她首先是個人其次才是個母親,他會在不違背道德法律原則上,哪怕賣器官賣血,給別人當奴隸也要治好我。因為辦法有好多種。所以,我不認同同一時糊塗犯錯偷東西的說辭,也無法理解。

我無比欽佩我們的媒體煽風點火高調的寫下了「兒童節禮物」這個梗!也很佩服這個媽媽撒謊說自己第一次偷一時糊塗之類的詞。連超市一個人都發現她三次,其他人呢?其他超市他有沒有偷過。

現在又換了說法。

我想說媒體越來越沒底線了,為了博眼球,不惜一切搞花邊,斷章取義不負責的報道,作為媒體連最起碼對新聞,對事實對公知負責的態度一點也沒有,是否我們的新聞媒體要接受大眾檢閱,摸著良心寫出事實為不是發揮想像力。

評論區說我沒同情心的08年地震我媽媽帶著我把家裡僅有的2500塊拿出來捐了2000塊。青海地震我和朋友組織去青海送物資,(因為郭美美關係不敢捐錢了)儘管很微薄,我也要儘力。我們這邊但凡有人生病啥的需要捐款我都會拿出自己能力範圍的錢去幫助需要幫助的善良的人。不是我沒同情心,我不同情媽媽,我同情孩子,這麼小就要面對病魔。

我們也許會陷入困境,可是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的我們要明白,也要懂得。「貧窮不是犯罪的理由!」

任何時候都不是你犯罪傷害和你一樣的人的理由,也許因為這位「雞腿媽媽」的盜竊別人丟了對自己很重要的工作呢?別人因為她罰款呢?我想說的是人家開超市的不是開濟善堂。有很多商家現在每個月都有慈善日,免費送餐給清潔工流浪漢還有貧困戶。

這就是善良!但是善良有些時候也需要底線。

我不希望拿這件事用冉阿讓做比較,人家那是沒有一口飯,也沒工作(了解法國歷史在說話),國外那個孩子幾天沒吃飯有麵包的女人不一樣,我們和他所處環境不一樣比較是,也毫無意義啊。就像我不理解「雞腿媽媽」。也是我們所處的環境不一樣。我們可以不認同她偷竊行為,也覺得偷竊與人格有關,但是在沒有看到她泯滅良知挪用善款之前不要急於拍死她。我相信她不會這麼做!(我發現我最近寫評論帶了情緒)

有人說是國家把人逼到了犯罪。不要把你犯罪殺人搶劫傷害無辜的人的行為歸咎給國家強塞給天朝,你對國家不滿意不服氣可以學習下「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的陳勝吳廣發起起義,傷害和你一樣的普通人算什麼本事。然後無恥地高呼「都是天朝逼得!」善良和道德與窮富無關。很多比偷雞腿這個女人還慘的善良的人的心怎麼撫慰,聖母同時用腦子想想這樣犯罪率會不會提高,還有孔子徒弟解救人質分文不要的時候孔子如何批評徒弟的。

善良也需要刻度,該幫助誰,並不是所有弱者都須要同情,因為有些人會把它當成利刃讓害他人,有些人會變成枷鎖捆綁別人,有些人會變成低值易耗品消耗你!

希望世界和平,附加一句,不是外國的月亮都是圓的,有的國家真心地獄一般比天朝還要無法想像水深火熱。我們需要的公平,很多都不公平,「不公平」的存在也是社會的不可少的一部分,我們要做的就是盡最大全力在遇到不公平的時候無法反擊抗辯的時候維護好自己,降低損失,因為一味的抱怨那樣你的損失會更大。

...................華麗的分割線........................

有答案放這張圖,我後來搜索了答案,馬雅可夫斯基對犯罪並不是持有鼓勵或者支持的態度,相反來說這句話只是他表達自己心中的一個觀點而已,和當時的社會結合起來就會發現,馬雅可夫斯基對犯罪並不是這種態度,他這樣說是為了打擊和諷刺當時的官僚和資本主義而已。後來這句話也成了一些國家制定刑法的相關基礎,馬雅可夫斯基對犯罪的理解讓日後的自衛有了紮實的基礎和依據。

請尊重偉人,不要扭曲意思,這句話是在一定意境下說的,斷章取義對么?希望不要亂貼標籤鬧笑話砸自己的腳。

其實真的想請國家進行醫療改革。醫改真的很重要!需要控制。


某些自認為中產的小資產階級網民們總有一種反政治正確的優越感,具體表現為你窮就是因為你懶,就算窮死也不應該偷一塊麵包。這種心態以前在傳統資本主義國家很常見,在經濟危機發生以前還可以裝十幾年逼。經濟危機來了以後嘛,有種的選擇跳樓,沒種的把自己說的話都吃下去了。當然還有第三種選擇是做昭和青年,對內天誅國賊,對外八紘一宇,然後全部埋在馬里亞納海溝和太平洋小島。

與傳統資本主義國家不同的是那些所謂中產除了經濟形勢還得面對趙老爺,趙老爺覺得你礙眼或者擋著他生財的路了可不會因為你幫他搖旗吶喊就對你心慈手軟。自以為中產的小資產階級年輕人剛剛喊完祖流放你窮你有理回家一看自己群租房被強拆,面對喊著群租活該的真?土著中產,支支吾吾解釋說以前英國留學一直住群租房,以為某市也沒問題。這種人間喜劇已經上演了不止一遍了。

人可以不玩政治正確,但不能沒有腦子,好好想想,我是誰,我將來會怎樣。


同情歸同情,但我絕不認可這種做法。

任何前置條件下,我都不會支持或者原諒別人去偷東西。

有人說何不食肉糜。

你說我都快餓死了,吃飽喝足的人懂什麼?

你都快餓死了所以那你就可以去吃人嗎?

我不認可這種做法,因為如果社會的主流思想一旦認可了「窮人這樣也是沒辦法呢也是情有可原呢」,是很可怕的。

有這種思想作擋箭牌,窮人群體的犯罪率會越來越高。越來越多的窮人選擇不勞而獲,也不會去努力。你看搞個新聞就會有幾十萬,偷東西只要說一句我很窮我走投無路就會有人同情不去追究,那無疑是是鼓勵窮人犯罪。

一旦窮人小偷小摸慣了,富人群體包括真正有權勢的人們就會歧視他們,帶有色眼鏡看他們。(比如在魔都會經常聽到,某某省的人經常偷東西的地域歧視。)

一旦歧視和偏見根深蒂固起來,窮人翻身的機會會越來越少。合作?沒人願意跟你合作,你誠信有問題。給你工作?人家覺得你不靠譜。交朋友?人家覺得沒面子。開放給窮人的路會越來越苛刻。

繼而,窮人群體一旦遭受這樣的對待,只會提升犯罪率。比如報復社會的行為……

於是歧視越來越重……

惡性循環。

光靠別人的同情過日子是很難改變自己的命運或者贏得他人尊重的。

一個窮人走投無路去偷,我只會同情。

一個窮人走投無路去拚命改變,我會尊重並鼓掌,甚至非常願意幫他一把。

可怕的不是同情。

可怕的是有人把同情當飯吃。

可怕的是有人把同情當飯吃。

可怕的是有人把同情當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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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很支持很支持這段話


我來說個故事吧——

1935年的冬天,是美國經濟最蕭條的一段日子。這天,在紐約市一個窮人居住區內的法庭上,正在開庭審理著一個案子。站在被告席上的是一 個年近六旬的老太太。她衣衫破舊,滿面愁容。愁苦中更多的是羞愧的神情。她因偷盜麵包房裡的麵包被麵包房的老闆告上了法庭。

法官審問道:「被告,你確實偷了麵包房的麵包嗎?」

老太太低著頭,囁嚅地回答:「是的,法官大人,我確實偷了。」

法官又問:「你偷麵包的動機是什麼,是因為飢餓嗎?」

「是的。」老太太抬起頭,兩眼看著法官,說道:「我是飢餓,但我更需要麵包來餵養我那三個失去父母的孫子,他們已經幾天沒吃東西了。我不能眼睜睜看著他們餓死。他們還是一些小孩子呀。」

聽了老太太的話,旁聽席上響起嘰嘰喳喳的低聲議論。

法官敲了一下木槌,嚴肅地說道:「肅靜。下面宣布判決?」說著,法官把臉轉向老太太,「被告,我必須秉公辦事,執行法律。你有兩種選擇,一種是處以10美元的罰金或者是10天的拘役。」

老太太一臉痛苦和悔過的表情,她面對法官,為難地說:「法官大人,我犯了法,願意接受處罰。如果我有10美元,我就不會去偷麵包。我願意拘役10天,可我那三個小孫子誰來照顧呢?」

這時候,從旁聽席上站起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他向老太太鞠了一躬,說道:「請你接受10美元的判決。」說著,他轉身面向旁聽席上的其他人,掏出10美元, 摘下帽子放進去,說:「各位,我是現任紐約市市長拉伊弗亞,現在,請諸位每人交50美分的罰金,這是為我們的冷漠付費,以處罰我們生活在一個要老祖母去偷麵包來餵養孫子的城市。」

法庭上,所有的人都驚訝了,都瞪大了眼睛望著市長拉伊弗亞。法庭上頓時靜得地上掉根針都聽得到。所有的旁聽者們,有的心臟病犯了,有的尿失禁了,有的直接昏古七了,過了片晌,每個努力保護了自己高貴心靈緩緩蘇醒過來的精神貴族,都對著老太太吼了起來:「他媽的你弱你還有理了?自己不努力還怪社會不公平?難道你不知道比你優秀的人比你還努力嗎?!你若光明,紐約就不黑暗!」


本來想說什麼,看到一個答案,我轉過來吧。我覺得說得很好了。

http://www.zhihu.com/question/46994218/answer/103952825

我覺得理想的社會是對那些在苦難面前不放棄,保持尊嚴的人更多關注和扶持。而不是對因為做錯事獲得關注的人過多的同情心。這才是老實人吃虧,劣幣淘汰良幣。王法不外人情,我們可以在法理人情的範圍內有點寬容,但因為你窮,做什麼事情就都不能譴責了?

已識乾坤大,猶憐草木青。說的不是你濫同情心。羅素說對人類苦難充滿悲憫,我覺得是同一個事情。這個事情最讓我悲憫的是這個小朋友。人窮志不短,終有出頭日。遇到難處第一反應就是去偷竊,這種沉淪是從惡如崩。你差的不是馬上就要使用的三五十萬的救命錢,只是三五塊錢的雞腿錢。很難獲得嗎?第一反應就是偷竊,這樣是不是來得太容易了?有的評論說沒時間。我就奇怪偷東西不需要時間,不需要精力,不需要謀劃?有這時間掙不來十塊錢?如果真不需要謀劃,那說明就是習以為常的慣犯。一個人遇到一點點困難,馬上訴諸偷竊,不可悲,不應譴責嗎?

什麼叫何不食肉糜?我看你們某些人才是何不食肉糜。我轉的那個答案才讓我更感動。父母愛子女,為之計深遠。吃飯穿衣看家當,不考慮具體情況有求必應,這是愛子還是害子?我看那些因為爹媽不給買新車不給買新手機就要大罵父母甚至打父母把父母逼哭逼瘋的新聞,我都沒有太多同情。這叫惡因惡果,這叫可憐人有可恨之處。這必然是從小教育的失敗造成的。讓我悲憫的,永遠都是在困境下保持尊嚴,自強不息的人。我非常尊敬佩服那位答主的母親。這樣培養出來的孩子,才是真正有益社會的人,才是人格心理健全的人。我們這個年紀見過的苦難比你們年輕人更多。我小學時候被人從兩三米高滑梯推下來頭朝地被摔暈了。整個一個學期感覺一動腦子就要掉出來。但是都沒跟家裡說。因為家裡條件普通,住醫院家裡更窘迫。窮人孩子理應早當家,懂事早。上個月去貴州見了一個老同學。他家裡兄弟姐妹好幾個。當時去北京的時候身上就幾百塊錢。每個月生活費就剛工作的哥哥給的150。2000年這也是完全活不下來的標準。但是我大學時候都不知道。君子自強不息。人家也沒偷竊。他說當時根本沒有心思學習,每天都有琢磨怎麼賺生活費。現在他在當地有房有車,還不止一部。我東北偏遠地區的同學,一回家手機就沒有信號。也是家裡老人身體不好,學費交不起,沒有生活費,全靠自己打工養活自己。這幾個同學朋友,以他們的家教,要是敢去偷東西都被打斷腿的。我接觸一個過億身家的企業家,小時候飯都吃不飽。每次別人家吃飯,他就跑出去聞味。小時候偷拿別人家東西,他母親罰他整天不許吃飯。他這就記住了。苦難是命運對強者的考驗。撐得過這樣的考驗你才有更完善人格。

這個為了一個雞腿都要去偷的母親,培養出來的孩子,基本上毀了。我在這個事情上只同情這個孩子。自強不息,終有出頭之日;自甘沉淪,永遠留在被同情的位置。習慣了來得太容易的生活,就是最劇烈的毒藥。把孩子一輩子都毀了。

某些人取關不必通知我,因為我根本沒有在乎過你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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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我就想知道「社會為類似現象買單」是什麼意思?如果是結果論,小偷偷東西損害了社會,這句話沒有錯。如果這句話的潛台詞是她偷東西是社會的錯,是社會造成的。我想說買你麻痹的單啊!

很多錯就是錯,不會因為你的身份而改變性質。殺人償命,不能因為殺人者父親就對你網開一面。你就是殺人者是爺爺,只要不是老年痴呆到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程度,你都要承擔法律後果。

當代社會,想賺一個雞腿的錢有多容易?非要去偷?上海的地鐵站出口每天都有搜集舊報紙賣錢的老人,風雨無阻。這是生存的尊嚴。我也見過大熱天在外面散傳單的的長腿妹子。這是人格的驕傲。我也見過雙手殘疾用嘴巴叼著毛筆在路邊寫字賣藝的殘疾人,這是自強不息的讚歌。偷竊是文明社會最令人不齒的行為。按古蘭經這麼干都剁手的。(希望某些喜愛偷竊且信仰伊斯蘭教的虔誠一些!)

想給患病子女改善一下生活,正常人都會有同情心。跟親戚朋友開個口,人家給你錢都不要你還。即使乞討這個事兒也不丟人。如果是我,寧願賣血甚至賣腎換錢,我也不會拿偷來的東西換錢。我實在是無法面對我子女被這種行為玷污。君子渴不飲盜泉之水,這不是一種迂腐,是一種態度和底線。

我讀過很多英雄豪傑的童年故事,再慈愛的母親對子女人情是非的錯誤也不會姑息。小時一顆針大時一頭牛。對孩子不從小樹立正確是非觀,對錯事習以為常,人生就毀了一半。說個小說人物,郭靖冒著生命危險窩藏哲別。郭媽媽說孩子做得對!信守諾言,不出賣朋友,這就是做人的根本。其實郭靖楊康之爭,從媽上楊康就註定輸了。偷雞腿給孩子吃。呵呵。齷齪下作的行為,不會因為編個好借口就就能洗的白的。什麼樣的母親,培養出什麼樣的孩子。正所謂言傳身教。有這媽媽,真他媽是倒霉的社會最後去買單,去承擔後果。


有些窮人雖然是窮,但是他們還要臉。

雖然他們偷東西滿足了自己一時的溫飽,但是他們受到良心上的譴責一年也不會結束。

法律也是平等的,但是人是要正義的


男人因貧困而道德敗壞,女人因飢餓而生活墮落。來自《悲慘世界》作者序——雨果。

孩子爹跑了,孩子媽只得變成男人了,道德敗壞。

這次,誰會寫一本傳世巨作呢?


「偷東西」和「受捐助」是兩回事 偷了東西就該受罰 但不影響我對她的同情


忍不住想對那些鄙視這位母親的知友們提個醒:

衣食無憂的城市工薪階層生活的確可算是很美好,但是一場曠日持久的重病,足夠將這一切完全摧毀。

無論患病的是至親還是自己,工作怕是都很難繼續,家底也不知還能支撐幾日。倘若是如題中的母親那樣再遇上家庭破裂,淪為赤貧實在是分分鐘的事情。

什麼,包包?旅遊?學區房?

你開什麼玩笑。

做出以上假設的前提是你得是個工薪階層。

當然對尚未邁進這道的門檻的人來說,完全可以免去這份困擾。

回家等吧。

實際上這位母親的小女兒也的確就是在家裡等。如果這件事情沒有得到大家的關注,恐怕她大女兒的治療也很難繼續下去了。

我說這些並不是在詛咒誰,只是想說在目前來看,疾病還算是比較平等的一類東西。設若是理中客們到了這般處境,不知道會不會依舊大義凜然地把重要的事情說三遍,偷東西就是不對就是不對就是不對?

繼續說下去就更不中聽了。

你這個月還在為八分熟的牛排感到尷尬,然而下個月或許只能吃土了。畢竟引發階級下墜的可遠遠不止疾病一項。

我真心希望知友們都能永遠開開心心活著,但是萬一,萬一真到了活不下去的那一天,務必多動腦筋弄點吃的。偷也好,搶也好,當反賊也好,至少不要乖乖餓死。

夾帶一點私貨。

引用自 @秋明·阿爾罕布拉

作為共產者這樣回復罵我們的人:

鄙人說一句不中聽不吉利的話…當然你可以人身攻擊我。當你找不到工作時,在經濟危機中恐懼於未來時,辛苦一輩子卻沒有階級上升的希望時,看不起病買不起房結不起婚生不起娃上不起學養不起老時,別忘了我們——共產主義的幽靈,達摩克勒斯之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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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知道,原來兩個孩子都不是劉女士的親生女兒。唉。

我也更新一下自己的看法吧。之前覺得在這個問題之下還在刷什麼偷竊值得同情但就是不對的人,一定是又蠢又壞;但是現在覺得,他們可能只是沒有見過貧窮,也沒有經歷過貧窮,也有自信絕對到不了貧窮的那一天。夏蟲不可與於冰,我怎麼和你去強調說這婦人的錢真的沒法支撐起一家人的命,都是沒用的。評論區里說,在南京車站站上半天,就能賺十個雞腿的錢,偷多沒意思。我只有苦笑,看來中國那兩億貧困人口都是又傻又懶都該死啊,你讓他們都去南京車站站著,不就天天有雞腿吃了嗎。

還什麼避免給孩子留下不好印象,以免孩子建立起不正的三觀。哈哈,這可真是本月最佳笑話,說難聽一點,孩子都快死的人了,你對她講做人要正氣還不如請個和尚念經超度一下。

他們說得多對啊,劉女士有雙手雙腳,去找個賺錢多的活不行嗎,撿垃圾才賺幾個。況且兜里還有三四百塊錢呢,何必要去偷雞腿吃了。好像內戰時的地主們也在說,窮鬼有手有腳,去客棧打工不行嗎,去礦上當苦力也可以啊,實在不行還能吃觀音土,怎麼就非得造反呢。


母親要為違反法律買單,

社會要為類似現象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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