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法盲,你有哪些體驗?
在艷照門時我還在讀初二,那時候的心理活動就是
真TM活該 誰讓他們拍裸照 活該被罵坐牢都不為過
傳傳傳我把那照片給你看看……在優衣庫事件時我已經讀了一年多的法律雙學位,這時候的心理活動就是
我靠這誰幹的啊侵犯人隱私權啊不知道是違法犯罪行為啊輕則追究民事責任重則追究刑事責任啊怎麼所有人都在罵那女的傳播者呢?然後我匿名發了一條動態,大意就是人人都在譴責這個女的卻忽略了她本應受到保護的權利和追究違法者的必要性。
然後一群人在樓下開罵別在這裝逼啦,你媽讓你回家吃飯樓主傻逼SB 鑒定完畢之類之類很難聽的話當時還很生氣,和他們理論過,被他們繼續罵是小肚雞腸的人。但是現在想想覺得很沒必要,法盲很難意識到自己是法盲,大多數法盲在沒有有意識去了解法律相關知識時,他們總是以常識或者經驗來判斷事情並很輕易地下一個結論。遇到法盲就更遇到不講理的家長一樣,不要企圖和他們講法,在他們心裡你說什麼都是錯。最好的方法就是一笑置之,你隨意,你開心就好。1沒學法學之前,覺得那些法律人都有神經病,他們的思維怎麼跟我們大眾有那麼大的差別。學了法學之後,再跟別人交流,我變成了他們眼中的神經病。
2大眾普遍缺乏契約精神,尊法守法意識……呵呵(民眾哄搶側翻車輛貨物的情況,同時還有"法不責眾心理"),民間俠義精神泛濫,無條件同情弱者(造成諸如執法難,執行難,上訪多的情況),沒有保留證據的意識,民粹主義,只想享受權利、不願承擔義務(沒有意識到權利與義務的關係),對自由的理解停於字面含義,不懂的什麼叫程序爭議(民意裹脅司法公正、獨立)。
3以個人的理解,中國法治建設最根本的出路不是自上而下的框架、政策的構建,而是民眾法律意識的提升。暫時只想到這些,有點答不對題,見諒8月20日4(對2的補充)民刑不分(嚴重的話民、刑、行政不分,典型代表:《包青天》中所體現的思想);偽·重刑主義(不懂「窮寇莫追」,動輒喊打喊殺,例:這種人不判他死刑?、「拐賣一律死刑」);同態復仇(以眼還眼以牙還牙);職業相關,談一下教師與新聞從業者,不是說他們法律素養不高或是法盲,而是作為特殊行業,社會發展要求他們必須具備比一般人稍高的水準,教師教書育人,重要性不必多說,以新聞從業者為例(此處僅舉出不足之處):跟風報道、歧義化的新聞標題,部分媒體對社會現象的報道缺乏客觀態度(沒有或很少有建設性意見、建議),以吸引讀者眼球為「己任」,客觀上增加了社會的戾氣;搶奪不等於搶劫;正當防衛不是字面理解的那樣;看守所和拘留所不是一回事;死刑立即執行不是「立刻拖出去斃了」......答得越來越跑題了......其實最可怕的法盲莫過於某些自以為懂法的答主了為什麼調查優衣庫女豬腳?她被合理的懷疑是傳播淫穢物品罪的共犯你不知道!@ 昕昕向萌 公民缺乏契約精神?民意裹脅司法公正、獨立? 額,公民只是想發表自己的聲音,是否影響那是司法者的問題,別忘了他們也是契約制定者!以為全國只有學法才能說話嗎! @匿名用戶 難道沒有人販子被判處死刑嗎?去翻法條! @我要想一個好名字
另外看了題主的一些回答後才明白:
他才是最大的法盲!在我關上手機打開民事訴訟法的課本之前, 我是處於法學家與法盲的疊加狀態之下的。
就是在知乎看到【我能看懂的】法律類高票答案,感覺像被一列高速列車來回碾過十幾遍以後再晃悠悠站起來:我怎麼不知道是這樣的呢。法盲沒啥好驕傲的,但是不匿了。
作為一個法盲,當看到知乎還有比我更法盲的時候我就很欣慰:一個個口口聲聲說人家【非法同居】的人,居然還敢和人辯論法律體系?
背景:題主93年,結婚快4年,疑似【20歲之前就和現在的老公舉行結婚儀式】,然後這位【唐長老】知友就斷定【題主和她老公未辦理結婚證之前】屬於【非法同居】——就這,還和人家說法律體系←_←
你們學法律的居然不叫法師
女孩被一個男的強姦了,這男的有自首情節,法院還從輕判了。這人做了這麼傷天害理的事,怎麼不去死,法院應該槍斃啊。當時不知道是如果強姦就從重判極刑的話,那麼從強姦犯犯罪之後能逃生的受害人就會變少了。罪犯心裡就會想如果留她一條活路以後被發現了是死刑,乾脆不留活口。
大一上婚姻法,聽剛離婚的男博士講戀愛婚姻可以理解為一種合同關係。當時情竇初開熱戀中的我,對此嗤之以鼻。如今和法律打交道七八年,深以為然。思維的改變不知不覺。當然如果法律人碰巧又對經濟、金融感興趣,這個世界在眼中就略冰冷了。直接後果就是————絕壁單身
我不是法律專業的。但是我一直覺得中國的法律條文是很多漏洞的,而且判例和條文判決都有,讓人摸不清頭腦。另外我真的覺得法官權力很大。她是按照判例還是按照條文來,結果就不一樣。如果對同一條文,不同地方法官判決解釋不一樣,結果還是不一樣。比如以前看的保險法,很多人吹噓人壽保險可以保障在家庭主要勞動力死後,家庭生活質量可以得到補償。壽險對受益人的補償是不作為遺產的。當被保險人身亡後,這筆錢不必用來還債的。但是有些地方還是把保費用來強制還債。純壽險也是這樣。
不是我,是我同學事情是這樣的,還在初中的我們,暑假跑去網吧打遊戲
新來的網管小妹和我們不熟,一開始不讓我們進去
於是我同學指著網吧門上貼的公安部告示:除法定節假日外,未成年人不得入內對小妹說:今天不是法定節假日么,未成年人也可以進的啊小妹問道:今天是什麼法定節假日我同學答曰:暑假小妹想了想,恍然大悟般的點了點頭,讓我們進了======================================================================這是兩個法盲的故事大家都匿名了我也要匿!
1.凡是殺了人都該死!
2.搶奪搶劫傻傻分不清!
3.行政訴訟沒有用!法官會護著被告的!
4.並不知道公證機構有什麼用!
5.律師都是昧著良心做代理的!幫壞人沒有好下場!
6.不要給我說理論!我要實踐!理論無用!理論無用!
7.數據!數據!你說虐待罪刑罰輕了就輕了?你是誰?!你拿出數據來!
8.國家不給解決方法!警察不作為!只知道讓我起訴!打官司耗時耗工知道么!
。。。。。暫時這些。。。。作為一個法盲常常覺得困惑,
一開始拆遷問題很嚴重,我就想難道沒有拆遷補償法嗎?嚴格按法律來不行嗎?拆遷也要按照基本法啊,
後來又討論人販子,如何處理人販子沒有法律法規嗎?定罪也要按照基本法啊,
在後來又說醫鬧,沒有嚴格的賠償法律嗎?為什麼不報警啊,警察不能處理嗎?醫鬧也要按照基本法啊
還有微博,每天都有人為了某個事件撕逼,給這個定個死罪,給那個帶個帽子的,民眾要求嚴懲某某某,某某某必須死,卻很少有人提及按照法律該怎麼做,撕逼也要按照基本法啊
作為一個法盲,我依然困惑著啊,到底有沒有基本法啊作為一名非法盲,可以說一下體驗。有時候從自己的專業角度出發,討論一些社會問題,尤其是道德和法律存在一定衝突的問題時,感覺沒有得到與知乎上其他專業人士的專業答案同等的尊重。久而久之,就只看別人回答,自己不回答了。
某個人要強行裝逼的時候說我國國法律有連坐_(:з」∠)_
對熱點事件的思考只停留在道德層面,尤其是優衣庫、各路艷照門等等。矛頭指向女方,而不是利用法律保護女方。 不經思考的到處轉發人販子死刑,跟他理論基本也就懲罰不高怎麼制止這種行為。其實碰到其他熱點事件,基本上都是一片死刑大法好。。
唉,根本不想吐槽。普法路漫漫啊。大多數法盲並沒有認識到自己是法盲。在他們的觀念里,犯罪應該被嚴懲,最好是復活肉刑,大多數罪名應該直接死刑(前段時間很火的呼籲販賣兒童死刑可見一斑)。然而一旦有報道被害人平時如何如何作惡,或者犯罪嫌疑人如何如何可憐,立刻就呼籲減免罪責、此案是社會不公造成云云。民事糾紛也停留在誰對誰錯的階段。對法院一律不相信,判決大都存在黑幕。對律師一律評是惡評,吃完原告吃被告,訟棍。每每在公共場合發表以上言論總有一種自己是社會正義的捍衛者之姿態。一方面羨慕發達國家的民主法治,一方面在自己的祖國拚命抹黑攻擊民主法治。答得有點沒有邏輯,但在我看來差不多是這樣的。
體驗就是我不懂你說什麼都對。
第一次看到楊帆講三國時…我以為我的淘寶串屏了…
寫一個身邊朋友的事。朋友是做遊戲設計的,買了房準備落實買車的事,平時無證駕駛個無牌的摩托車上班,距離也就2.3公里。由於駕照還沒拿到,於是邊看車邊考駕照。誰知道選車太容易了,沒幾天就選到合適的車,這邊駕校名都還沒報上。以上是前提,提了車自然想開出去溜溜,我默默地截了關於無證駕駛如何處理的法條(罰款200-2000,並可拘留15日)給他,他表示嚇尿了,說我嚇唬他,周末照樣開著車溜達。就在昨天,騎著摩托車過來送報考駕校的資料,半路給我打電話說被交警攔下來了。我想著去看看,接到簡訊:幫我帶一千塊。原來第一時間是想賄賂交警……結果我還沒走到就說被交警拉走了。於是我又準備去交警隊,期間聯繫他女朋友一起去。還沒走到,他就打電話說出來了,十五日內來處理車,讓我們去接他。感覺受到了驚嚇,估計這才意識到法律不是擺設。一起在路邊擼了串,壓壓驚,就回去了。這還沒完,還有驚喜。第二天教練建議先去把違章處理了再報名,去了之後,因為車輛無牌照,也沒有行駛證,沒有發票,無法證明車輛是他合法所有,取不出來,需要找個派出所蓋章證明車輛是他的。沒法,又沒熟人,自己去派出所,誰敢蓋。過了一天他特別得意的告訴我:我想到了一個絕好的方法。我說找到熟人啦?他:你忘了我是做什麼的?我是靠PS吃飯噠,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已經對他徹底無語了,法盲!絕對的法盲!
某些評論,怎麼能亂花納稅人的錢。下面評論,你工資連3000都不到,你算啥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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