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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會經常被感動么?如果作家沒有被生活感動,又怎麼寫出這麼感人的文章呢?

比如說余華寫活著的生活,完全出自想像力么?


我有一位朋友,非常擅長寫煽情的橋段,但ta自己親口跟我說:「就是技巧而已,我很難被自己感動。」

(肯定有很多人要猜是框框,先說清楚不是他……)

我有一位編輯,認識明曉溪,後來跟我感嘆說:「真是很難見到明曉溪這樣的作者,全身心地相信自己在小說里傳遞的情感。」

所以,這種事因人而異,無法定論。而在我個人的判斷中,「感人」實在算不得衡量作家的標準,君不見知乎眾剛剛被流水賬雞湯感走了幾十萬……


余華寫作的時候是在逼迫自己。

他早期寫短篇,風格極殘酷血腥,是先鋒派的代表人物。後來是因為他的孩子出生,為賺更多錢而開始寫長篇。

而他的創作,實際上存在一種自我強迫的意味。如同很早之前一個問題,好像是問余華的《活著》存在故意堆砌悲劇的痕迹嗎。答案是,存在。

余華的父親是醫生,他本人也從醫,對於殘忍血腥的悲劇,他是存在一定的忍耐度的,就算是這樣,據他自己說,也還是有很多覺都睡不好的時候。

至於感動,情感的堆積,爆發。

倒是技巧占多數。

因為作家本身感動的時候寫出來的東西反而會不那麼情感豐滿。

至於具體的技巧,寶寶也不是個成熟的作家...我會嘗試著從故事結構,人物刻畫和對白這方面考慮。單純煽情的話可以試試拉片,就拉韓國的各種煽情片子就好,效果很好。要從內核的悲劇鍛造來看,我也是嫩啊。

唉。


敏感,自卑,多情,天馬行空。


問題略大,有些話我覺得還是有必要提一下。

題主你拿余華來舉例子。

那麼就暫時把問題的範圍縮小到中國當代的主流文學圈。

畢竟嚴肅文學和以網文為代表的通俗文學/網路文學截然不同。

這個問題還是分兩支討論比較好:

1、嚴肅文學的立足點是人類普遍的、共通的情感;

2、網路文學看重的是高屋建瓴式的安排,即起承轉合諸要素,終極目的是呈現精彩的故事;

這樣一看就稍稍明朗了。

嚴肅文學服務於什麼?——服務於人性,它總是側重於做縱向的剖析。

網路文學服務於什麼?——服務於情節,它總是側重於做橫向的展示。

《特種兵王》《殭屍戰神》《誅仙》《校花的貼身高手》《我欲擒天》... ...

你光是看這些網文的標題你就已經打了半瓶雞血了。就一個字:舒爽。

這批人更願意向你展示他們浩渺的架構,與奇妙的故事設定。

《邊城》《百年孤獨》《尤利西斯》《都柏林人》《看不見的城市》... ...

嚴肅文學的接收阻力更大,信息散而隱晦,更像原始森林。

——————————————

通過以上的例子我想表達的是:

不同種類的作品,側重點根本就不同,使命也不同。

題主所說的感動,嚴肅文學更為看重。

而通俗文學,更看重故事的精彩。

所以,各取所需。

寫嚴肅文學,你必須要有感動的能力。

寫通俗文學,你可以這方面的能力稍弱,因為可以用精彩的情節來補足。

情感流和技法流在創作中是水乳交融的,很難量化各自比重。

尤其是小說這種最為自由的文體。

你問一些作家,一部作品中用了多少情感,用了多少技巧,恐怕他們自己也無從答起。

作家會不會被自己的作品感動?

對一個合格的作家來說,很少不會。

余華寫《在細雨中呼喊》、《活著》、《許三觀賣血記》、《兄弟》、《第七天》。

這麼些虐死人的「苦難敘事」,他要不是在自己心裡先哭一遍,如何能寫出來。

南方都市報採訪過余華,關於自我表達他說過這樣一句話:

生活和命運,同情和憐憫,這些貫穿了我所有的小說。

作家也都是人啊,你但凡聽過余華莫言王安憶賈平凹蘇童等這些作家的近距離講座,你就會發現,不就是和我們一樣的人嗎?

誰都沒有一支能呼風喚雨的筆刷子,都得在心裡醞釀發酵數年,寫出來的東西才能叫人感動。

以下兩段摘錄結尾:

馬爾克斯寫完讓奧雷良諾?布恩地亞上校死掉的那章,渾身哆哆嗦嗦地走上三樓,梅塞德斯正在那兒。她一看作家的臉色就明白髮生了什麼事情。

「上校死了」她說。

馬爾克斯一頭倒在床上,整整哭了兩個鐘頭。

以下引自——張新穎《沈從文精讀》

沈從文的文學,也植根於過往的生命經驗。他在書信里多次提到他小說里的人物,他說到柏子和翠翠的時候,給人一種特別的感覺,覺得就是在說一個現實中的人,一個他生活和生命力的人。你聽聽他說話的口氣:「三三, 我已到了『柏子』的小河,而且快要走到『翠翠』的家鄉了!」「我的船昨天停泊的地方就是我十五年前在辰州看柏子停船的地方」,」柏子上岸胡鬧的那一天,正是飛毛毛雨的日子。「

這似乎有點把文學和現實」混淆「,但是從這親切的」混淆「當中,你不是能夠覺察到沈從文的文學和現實經驗之間的那種不一般的緊密性嗎?


我哭點很低,構思劇情時經常把自己感動的不行,第二天再看:這是不是有點過火了?

看劇看書也哭點低,大概也就是所謂的情緒會比一般人稍微敏感些。我哭是我get到主角的心理。

後來發現,其實只要情景給到位就可以了,角色的情緒反而越內斂越好。

角色越是憋著別哭,讀者越是哭得厲害。


這個答案是肯定的。

如果不是出自想像力,那這個世界也太可怕了。

以此往下延伸:

天下霸唱盜過墓,金庸肯定會武術。

孔二狗喋血街頭,羅琳戴斗篷耍酷。


曾聽過余華關於寫作的講座,他介紹這方面的知識。

余華的經驗是:作家可能是親身經歷,可能見證者,或者是通過看書等等手段。

關鍵的是:作家對這些的感受,余華認為這是最重要的。

我也聽過陳忠實老師的講座。

他覺得作家應該寫自己生活中最熟悉的題材,在技巧方面找類似的名著學習、模仿,慢慢寫出自己獨特的味道。


不停的閱人,獲得他人的經歷,體會他人的感情。


我老是被自己感動的寫不下去。


感動,不是個消費品,它是個奢侈品。

作家之所以能寫出感人的作品,很多僅僅是因為有過這樣的經歷。(請注意,我說的是經歷。)

而感動的次數越多,人就越難被生活,被自己筆下的人物,所感動。

你如果想判斷作家是不是經常感動,最好還是從年齡出發。雖然依舊不靠譜,但至少沾點邊。

PS:作家都是敏感的人,都是玻璃心。

所以,他們更容易被感動,但感動只是一種經歷,嗑多了就有抗藥性。

唉,不說了,我該給無知的小夥伴們燉心靈雞湯了。


會,每次都哭,下不了筆,寫不下去


外人眼中感動的故事,卻是當事人的切身經歷,從來只有悲傷和不幸,哪談的上什麼感動。


小時候喜歡發獃

所以我的主角都是愛發獃的

→_→


我不是作家,只能靠猜的。

我想大概不是的吧。

所謂感人,到底是要看人的。許多時候你的淚水流到可以穿石,方才驚覺身邊人眼睛仍是乾涸的。

所以我只能說是因人而異。仔細想想,我們大部分所謂的感動往往是因自己而起。沒有深切體會過某種情緒,沒有親身經歷過某種場景,作者描繪的未必能夠打動我們。就像兒時背詩,如今讀詩,天地雲泥之別。

理論上說,只要情節在合適的時間出現在合適的地方,總會有合適的人被感動。作家的閱歷和讀者必然不同,作家本人沒有被感動的情況我猜是常見的。

以及,我是大師兄的腦殘粉,很想問一句,有人知道大師兄寫他的小黃文(大霧)的時候會哭嗎?23333


世界上只有兩種作家:精心布置好的和假裝沒有精心布置的。

前者叫海明威式作家,後者叫曹雪芹式。

至於那些自己感動哭了的,哭得寫不下去的,不知道能不能感動讀者的,根本不配叫作家。

以上。


情至深處,胡言亂語。

竊以為站在激越的感情之外以冷靜客觀的態度描寫那些感情才能將其刻畫完美。


被自己感動 難道不是一種自戀


額,雖然我不是專業滴。但是以前作文題目

感動了自己,都只是個及格分。

我和老師的感動點不一樣。


你看,寫的時候需要鋪墊,然後你慢慢被自己編造出的越來越完善越豐滿的人生感動了。

因為分不清真假了,因為投入了太多精力在裡面。

然後看的人跟著你的腳步也一步步高潮了。

也有的人是有感而發,有個很高的意境,趕緊寫下來,已經有高潮的情節了,然後把其它部分慢慢補全。

以上純屬YY。


我認為作家可以經常被感動,也可以不經常被感動,這和能不能寫出讓人感動的故事沒有很大的聯繫。

當然,作家也只是普通人而已,平均來說,肯定不會比普通人更不容易感動。

反過來看,感動的故事是什麼呢?就是寫著會讓讀者感動的情節的故事(這不廢話么!),然而每個人會感動的點並不一樣。

作者如果把感動自己的內容寫成故事,自然也會成為一個感動部分人的故事(至少自己,至多和自己有共同感動點的那些人)。

有時候這就已經夠了,如果這個點有足夠的受眾,大概也許就能支撐這個故事在「評價」上成為一個「令人感動的故事」,就算也許只是小眾。

但顯然,我們一般所說的「令人感動的故事」,是受眾更加廣泛的,能讓大部分人觸動,甚至幾乎人人都會有感觸的故事。這就需要作者「了解大眾的感動」,每個人的感動點不一樣,但其中顯然可以找到共性。

只要能夠合理有效地把握規律,我相信不夠自己感不感動,都能找到讓人感動的故事。

但另一方面,這並不是說作家本身的感動不重要,因為人本身就難以相互理解,要是沒有自身感動的經歷,就更難理解別人在感動什麼。但與此同時,要明白自己的感動只是個人的,不一定完全在別人眼中通用,才能盡量讓自己不陷入「只能感動自己」的境地

當然,以上只提到了,如何尋找讓人感動的故事,答案很簡單,就是盡量多地了解大家被什麼感動,以及那些事具體是怎樣。

但實際上,做起來是無比艱難的。所以就算厲害的作家,基本也都只是通過不斷的積累,了解「自己擅長的領域」。

更何況,找到了讓人感動的故事,還得有足夠的水平寫出來,讓讀者也能感受到,否則不過是腦子裡的故事而已。

但在這裡,再反過來,我覺得普遍來說作家應該是比一般人更容易感動的。這並不是指對同一件事的同樣了解程度下作家容易感動,而是說作家需要對事物觀察仔細,思考深刻,yy過度,而且長期如此,這樣一來,就比一般人擁有多得多的,可以感動的「機會」。

於此同時,因為長期浸淫,對體系比一般人更加了解的情況下,按道理會比一般人更近容易覺得一部作品(或者一些情況)老套狗血,從而不容易感動。但實際上,生活中我們能遇到的情況實在比故事少太多了,而故事又很難出現優質作品,所以我想我們的「被感動的需要」,其實很大程度上是沒有得到滿足的。所以其實並不會因此變得多麼不容易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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