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生殖器的合法買賣嗎?
作為男的,孩童時懵懵懂懂的時候就對男女之事感到刺激,新鮮和好奇;青春期隨著荷爾蒙的井噴,更是對性和異性躁動不已,饑渴難耐。 想跟鄰家女孩愛愛怎麼了?不可以嗎?為什麼要被壓抑?為什麼會被視為早戀? 視為問題少年,不務正業?為什麼要好好學習?為什麼要等到長大事業有成?為什麼要等到結婚洞房那一天? 統統都是借口,不就是為了原始本能繁殖的衝動打一炮嗎? 一紙結婚證,9塊錢,就可以合法化了? 哪怕違背女生的意願?哪怕SM?哪怕家暴? 婚姻真是個合法的買賣和准強姦證,這是人的私慾的遺毒吧? 什麼時候,婚姻這個制度會徹底消亡?
看不下去了,必須幫你正一下三觀。
提示,很長。你以為只要你看上一個女人,對方就會立刻開好房洗好澡準備好皮鞭就等你虎撲過去讓她欲罷不能? 不客氣的說三個字,純屌絲。 你的問題很尖刻,可惜你的出發點low到爆,單純的荷爾蒙沒處發泄指責制度。聽我慢慢和你分析。 你也知道人有原始慾望,但這個慾望不是爽一下,而是繁衍。因為繁衍達到了原始慾望,才會爽,先後關係你要搞清楚。
在繁衍的前提下,男女生來不公平: 男人都優勢在於十五分鐘一下子,提褲子走人;劣勢在於孩紙生下來不一定是你的。 女人的優勢在於只要孩紙生出來了肯定是自己的;劣勢在於懷胎280天,還外帶一個每月流血7天的debuff。 如你所見,女人是很吃虧的,儘管如此,婚姻在很大程度上還是為男人服務。在母系社會時期,男人只負責發泄原始慾望,不負責後代的生養,(這恐怕就是題主所盼望的),後來轉向父系社會,男性成為主要勞動力,女性要求男性擔起撫養後代的責任,男人就說要我撫養可以啊,但是必須保證孩紙是我親生的,要不然我不就吃大虧了。於是各種針對女人貞潔的習俗就出台了,處女膜,包小腳,深閨不出閣,封建思想失貞如失命,上吊自殺咬舌自盡的橋段看少了嗎? 中國還算好的,頂多就是浸豬籠,中東就算被人看一眼摸一下就會被亂石砸死被自己親哥哥殺死是有多大仇?說回婚姻,這個時候的封建社會,婚姻絕大多數的本質有一個眾所周知的名字,叫做包辦婚姻。
摘自曹菁 《愛情信仰論》 婚姻的真正本質是管控男女關係的機制,婚姻與愛情,生活,家庭,生育都沒有必然的關係。婚姻指向的是管控型倫理,愛情指向的是自願型倫理。在古代幾乎全世界都在搞包辦婚姻,這是在強調婚姻倫理(管控型倫理)主導男女關係的一切。
你看到這裡可能會說,果然婚姻不是好東西,我要以此為論據反抗父母反抗社會,鄰家女孩你快開好房洗好澡準備好皮鞭等著我虎撲過去讓你欲罷不能咩哈哈哈哈。
少俠且慢!
現在是新社會的了好不好 我們來看一下新社會婚姻的定義也不急。
同性或異性結為配偶,已結婚的狀態。男人為女人而婚,女人為自己而嫁。婚姻的本質在於共同相愛、精彩的生活並延續自己的生命。
很高大上對不對,你也許說這是騙人的,是哄小孩的。
敢問少俠你知道半夜出去找藥店時的心急嗎?你知道早上第一眼看到她的甜蜜嗎?你知道海風同時吹向兩人的清新嗎?你知道內心中有了軟肋時的柔情嗎?你知道彼此分享與付出時的快樂嗎?你知道Yes,I do.的美麗嗎?
婚姻雖然不是最好的社會管束(在此不和你討論,因為你根本不會懂)。但也有它美麗的地方。
你說我假大空,不切實際,你說現在的社會現象就是約炮,就是干,就是假結婚,就是性交易。
你說你就是想要早戀,想要做,想要反抗父母學業有成事業第一成家立業的理論。可以啊,你去唄。可是我先在這裡問你幾個實際問題。你有錢開房嗎?自己賺的錢?
你確定拿著父母的錢去開房,不影響學習和生活,不枉費父母對你的期望和培育嗎?你確定爽完一下子以後就會努力人生就會一帆風順嗎?你確定鄰家女孩也和你一樣想來一發嗎?
你確定她想來一發是和你而不是和隔壁班的高富帥嗎?你確定你有約炮的魅力嗎?你確定你有談戀愛的資格嗎?你確定發生性關係後你有能力,哪怕是短期的,為對方負責嗎?你確定一夜情就不會有意外嗎?你確定你能應付懷孕嗎?你確定你應付的了檯面和流產手術費,也能應付對方的傷害嗎?你確定約炮來的恐龍妹你能接受?你確定女神天天都想著你很帥不和你做不行了?你確定解除婚姻的枷鎖社會不會亂套?
你確定解除婚姻的枷鎖你還有機會碰到女人?你確定你是客觀的討論問題而不是單純的為自己的性慾找到出口?
你確定你能理解婚姻?如果你不確定,
借你張圖,繼續擼吧。哦對了,燒死你們這些異性戀。同樓上,Sm,家暴可不行,玩過了就是犯罪。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我明白您的痛苦,因為我也曾擼的痛不欲生,若是取消強姦罪,沒有這些條條框框約束多好。但是,道德這種東西,規則這種東西就是有的時侯覺得煩,沒有的時侯覺得難。結婚證不僅代表生殖器之間摩擦的允許,還確立了一夫一妻制,夫妻之間相互扶助,相互忠誠的義務。沒有結婚證當然好,你出去買包煙,回來女友正被人草,你可以點根煙默默觀賞。你老了病倒在床上,女人把你扔到路邊臭水溝,便是天葬。不過最有可能的是,有權有錢的人三妻四妾,左擁右抱,你夜夜對牆擼到老。所以,結婚證不是生殖器的買賣,而是生殖器的保證書。保證一坑一樹。
是存在""婚內強姦""這一說法的,而且SM等如果傷害性大的話少說也是虐待罪,不同意樓主的說法
你要吃鹹的就去吃好了。世界上吃鹹的人也是很多的,而且越來越多了。
為什麼要跑到無錫說甜的東西僅僅是為了欺騙你們舌頭的假騙局?現是粗俗了,在路上遇見人類的迎娶儀仗,也不過當作性交的廣告看,不甚留心——魯迅《貓.鼠.狗》
雖然古往今來,名為婚姻,實為性交易的事情是有的。
儘管古今中外,名為婚姻,實為生殖器驅使也是有的。不過,絕大部分都是純潔的愛情,只求搭夥過日子,安靜地秀一生恩愛即可。大部分時候,是被逼無奈才領證的好嘛?
在咱們這個國家,不結婚,孩子戶口怎麼辦?計劃生育怎麼抓?房產過戶怎麼弄?份子錢怎麼回收?怎麼應對突然而來的掃黃打非?怎麼獲得老一輩領導的信任?婦女怎麼相信狂野不羈的丈夫不亂搞?孩子怎麼知道誰是自己的爸爸?醫院看病近親屬怎麼填?萬一掛了撫恤金保險金誰來領?
婚姻制度範圍之廣,讓社會秩序、法律、道德都紛紛出台了配套條款,結婚領個證而已,省去的麻煩太多了。別跟社會較勁,它太強大了。在約旦的時候,還聽說約旦未婚男女,即便已經訂婚了,沒結之前還是不能亂搞的。實在憋不住,可以去羞羞地領個臨時結婚證,奉旨滾床……
最後,題主,你狂野的心,心酸的擼,哥很同情。然而,這悲慘的命運跟婚姻制度沒有半泰銖、0.25便士,3.14髮廊,4分人民幣的關係。淡定,堅強,困難一起扛。只想告訴題主,婚內強姦一樣也是犯罪的,請題主謹慎而行~
不好意思……沒有婚姻制度你也打不到炮……除非強姦……
就「婚姻是合法的買賣和准強姦證」來說說。
一、准強姦證。法盲真可怕。婚內強姦也是強姦,參考刑法236條,另有判例參考,請自行搜索。婚後家暴也是違法甚至犯罪的,參考刑法260條,另,家暴和強姦,提離婚准離,你還是過錯方,損害賠償把你賠成窮光蛋,請參考婚姻法第46條。沒事,你強吧,出來就是有前科的,單位不敢用,錢也賠償了,又沒錢又沒前途又有前科,從此,你又回到自擼的光輝時代。
二、合法買賣性器官,拜託,器官不是物,無法構成民法上買賣的客體,我都不知道哪來合法一說,在我看來,這特么就是個病句。所謂買賣,動產交付,就取得物權。退一萬步來講,把你的性器官當作物,我和你結婚,就對你的性器官具有物權,那我是可以把JJ切絲兒爆炒的,加點辣椒。
三、以上兩點明確後,婚姻跟准強姦證和合法買賣性器官沒什麼關係,同理,其他傻逼問題就不細說了。相反,婚姻是一種保護。
四、如果我不幸遇到你這種男人,先把你打的性生活不能自理再跟你談法律。當然,我也不可能遇到題主這種人,題主遇不到女人的屬性自動把我排除在集合外了。那我喜歡你老婆,是不是可以把你按在地上一頓打,然後把你老婆按在地上摩擦?婚姻保護了你呀傻孩子。婚姻保護了你的合法權益,也保護了愛情、生活、良俗等等,而題主你就看到了性!(我不信問這種問題的人會是強勢的階級)
只能說確實有那樣的婚姻,比例非常小。以偏概全地說婚姻都是那個樣子就不對了。
題主很有慧根啊。說對了,婚姻卻是一種買賣,主要但並非僅關於生殖器。
婚姻真的在不於性。有試管,有人造子宮,沒性也可以的。重點是財產。留給後代的財產才是重點。沒有婚姻,性也不全是非法的。它一般只有年齡限制。未成年人受到更多的保護。成年人自願是合法的。性與婚姻的交集在許多實踐中有,但它不是必然的。
婚姻制度無關愛情,無關生殖器,它只是一種財產分配製度而已。所以你首先要有財產……
這個提問 沒品粗俗到讓人無力吐槽
越來越多的新一代喜歡把目光聚焦到生殖器上,方圓不超三寸,鼠目寸光已是古人云,今人應該說:猥瑣的目光一片兒片兒~
為什麼婚姻不是兩個人互相扶助呢?
為什麼婚姻不是兩家親戚對兩個初成家的孩子的支持呢?為什麼婚姻不是不離不棄地培養感情呢?為什麼婚姻不是生下後代愉悅父母盡孝呢?為什麼婚姻不是為下一代創造穩定安心的生長環境呢?為什麼婚姻不是相依為命呢?想約炮就約,後果自己承接就是了,別把婚姻拉下水。你多大了?躁動很正常,因此仇恨制度就不正常了。
你可以通過運動消耗精力,通過參與集體生活,讓自己忙起來,轉移注意力。做一個身心健康的人,從端正思想開始。法律就是為了束縛你這種人而存在的。。
如果你爸當年也是這樣想的,一個性衝動幹完就算了的話,你早就被你媽給打掉了,我就不用來回答這個有點不正常的問題了。 正文,有原始本能的人不算什麼,或者說,只靠原始本能行動和思考的人,根本算不上個人,人和動物最大的區別應該是在這裡了。「想和鄰家女孩愛愛怎麼了」,這個問題對男的來說或許還好,尤其對於你這種玩玩不想負責任的「渣男」,反正衝動發泄完了就算了,有了也不用你懷著,打胎也不關你的事,要是不小心生下來,你也不會去扶養,多大的事啊,玩玩算了唄。可是,你有沒有想過女生的感受?有沒有想過這種事對她所造成的身體傷害和心靈傷害?女的有些事真的不能和男的比,做愛這種事,處理不當的話對女生的傷害要遠遠大於男生的。你這種想法,不過是想發泄人的原始本能而已,你根本就不知道什麼是愛,別在這談什麼早戀的了,你所理解的不是戀愛,是性,你還是去努力重建東莞吧,免得你禍害人間。你可知道相對於愛來說,責任是多麼的重要?這點我挺認同後會無期裡面的一句話的,「喜歡就會放肆,但愛就是克制」,這個你可懂?我不知道你幾歲,如果是十五歲以下有這種想法還可以原諒,子不教父之過,這不完全是你的錯。但如果都上高中了,還有這種想法,你還是別去早戀了,我雖然不反對早戀,但我反對你這種人去早戀,禍害姑娘啊,你可以玩玩了事,但是別人不可以啊,不是每個人都像你這樣的。有空多讀點書,多看看別人是怎麼想的,幼稚沒罪,把幼稚到處炫耀就是你的錯了。少年,你不懂愛啊。
婚姻制度形成有著深刻的社會歷史背景。建議你買個充氣娃娃,對自己他人都好。
你說白了也就是你爸媽生殖器合法買賣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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