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多數人的利益而犧牲少數人的利益是否合理?為什麼?

希望各位能夠闡述一個標準原因,最近看到一些相關的理論,自己也很迷惑。

至少可以有三種情況,你是決定方,你是多數,你是少數。

說下我自己的想法,與大家探討。首先,我認為,道德和善是不同的。

道德:是帕累托改進,既在不損失他人利益的情況下使社會利益更大。

以此推論,犧牲少數人也好,或者是偷東西吃為活命也好,是不道德的。

善:是社會利益最大化,要戒除貪痴嗔後,方能做出選擇,既眾生平等,人與土狗沒有區別,都是生命而已(此處從佛家得到啟示)。

所以,我認為,上述情況,犧牲少數人,或者偷東西是為了活命,我認為是善的,但是不道德的。

這是我在看公正之前的思考。

看了之後,突然意識到如果自己是當事人呢?

我是多數人,少數人不願意被犧牲,我可以打著善的旗號去犧牲他們么?

========================================================================

在這裡又想和大家分享一個故事。

幾位高僧論道。

遇虎吃羊。

第一位高僧說,羊兒可憐,虎焉吃之,意圖制止。

第二位高僧說,阿彌陀佛,虎為生存而已,言罷割肉喂虎。

第三位高僧說,虎吃羊,羊吃草,生生不息,自然而已,無需干涉。

第四位高僧,不發一言,走上前去,扭斷了羊的脖子,遞到虎的面前,「吃吧,願天下罪業,盡歸吾身,此乃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真意」。


這句話從表面上看沒什麼問題:雖然犧牲少數人的利益很令人遺憾,但結果使得大多數人獲利,這難道不是能想到的最好的答案嗎?然而,當將這種選擇方法放入現實中檢驗時,在某些事上會得到完全不符合常倫的答案。

譬如,為了救活十個即將餓死的人,殺死一個毫無關聯的路人做食物,這樣做對不對?從結果上看,活下來的人數比死去的人多,因此按照上述價值觀就應該這麼做,但很顯然這不符合我們的常識。

類似上面的情境——雖然結果使整體利益最大化,但實在無法讓人接受——使得「選擇可使大多數人利益最大化的道路」這個方法不能完美解釋所有情況,也就是說這個理論存在漏洞,而這漏洞說明理論很可能不正確。

於是為了彌補這個漏洞,人們探究了兩個方向。

一種認為,「使群體利益最大化」這個立論仍然正確,但是存在某些基本權利,它們不能被侵犯,因為從長遠看,侵犯這些基本權利最終會使社會整體幸福度下降——即便短時內可使社會利益最大化。回到上面的例子,短時看,吃掉一個人救活十個人,好像白賺了九條人命,但從長遠看,若這種做法流行起來,社會將變得雞犬不寧人人惶惶不可終日,因此整體幸福度反而下降了,所以殺一救十的做法不對。

這有些自圓其說的味道,因為按照這種說法,假若從長遠來看社會幸福度不會下降,我們就可以隨便殺掉一個人以拯救大多數了嗎?

另一種思考方向則完全否定了「使社會利益最大化是正確的」這種立場。人存在絕對權利,高過任何外界利益總和。我們擁有我們自身,這權利是不能量化為金錢或者社會幸福度的,給再多錢都不行。因此政策制訂者必須優先保證每個人的基本權利,「使社會利益最大化」絕非始終正確的選擇。

這種說法看似沒問題,但其實是非常極端的。譬如,財產權是人的基本權利,那麼向富人多徵稅以給窮人買吃的這種做法難道不對嗎?難道應該被當作強盜嗎?然而按照這個理論,雖然救了很多窮人這很好,但向富人多徵稅確確實實地侵犯了富人的財產權。

當然,之後很多人繼續完善了第二種理論,使它能面對更多的問題,更經得起推敲。但我相信,這世上仍有無數會使第二種理論顯得快要坍塌的案例。

哲學能幫助我們行為自洽,但若想找到一個大一統的可解決世間一切問題的行為準則,不太可能。就事論事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恐怕是對這類問題的最好回答。


我來說說這個題目真正的破解之法。

立場,首先是你的立場決定了你的評價。

你是大多數人中的一員,你就支持大多數人活下去。

你是少數人中的一員,你就支持少數人活下去。

做為人,你只能是上述兩種的一種。你支持哪方,僅出於為自己的考慮。

因為你只能為自己做決定。別人的生命你怎麼能做決定。

道德問題是怎麼產生的?因為當你做完決定後,又轉換了立場,到另一邊去了,然後你發現你決定了別人的生命,真是不道德。

在這種情況下,你為自己考慮就是合理的。當然你願意捨身為他人,也是可以的,但這也是你為自己考慮的結果。

如果你是上帝,那麼這類事情就像你每天早餐吃饅頭還是吃油條好一樣。首先事情具有了可重複行,無限次發生類似的情況。其次人的生命可以作為一種比較的單位。

在這種情況下,隨機性就是合理的。

以下原答案

在非此即彼的情況下,如果說犧牲少數人保護多數人是一種不公平,那麼犧牲多數人以保護少數人又何嘗不是一種不公平?

社會一直犧牲少數以成全多數,再對少數進行補償。

因為公平並非至高唯一的原則。在公平之上是生存。

社會以其血腥的方式選擇了讓更有競爭力的大多數活下去,如此人類才得以生生不息。

如果每以公平論,犧牲多數而留下少數,大概人類早就滅絕了。


直接用桑德爾的語言回答你。

首先人權,是連你自己都不能侵犯、交易的。也就是說你的生育權、尊嚴,連你自己都不可以交換,因此別人就別說了。

在這個的假定條件下,無論是多數人贏,還是少數人贏,都是要在這個假設前提下。

換句話說,你說少數服從多數,違背這個假定,比如是違背了少數人的人權,那麼就是錯。

如果你說真理掌握在少數人手裡面,如果這種真理謀害了多數人的人權,那麼就是錯。


個人覺得 遵循「無知之幕」的原則比較合理http://baike.baidu.com/view/2091510.htm


不是不可以,不是全可以。中國文化喜歡哲理化,不喜歡操作性,但是法治一定要有操作性。

我覺的可以制定兩條基準線來操作:

第一、限制可犧牲的權利範圍,制定一些每個人基本權利不能由多數人投票犧牲,甚至不能由自己犧牲。

第二、對於公認的可以由投票決定的權利範圍,制定透明的、公正的程序來決策和操作。

老虎吃羊那個,如果這是自然規律,那就非善非惡,任何干涉行為都是違背倫理的。


在回答這個問題前我想先講兩個故事:

1.當納粹追殺共產主義者

——我不是共產主義者

當他們追殺社會民主主義者

我保持沉默

——我不是社會民主主義者

當他們追殺工會成員

我沒站出來說話

——我不是工會成員

當他們追殺猶太人

我保持沉默

——我不是猶太人

當他們要追殺我

再也沒有人為我說話了

2.昨天我在twitter上做了個小調查,徵求下面這個問題的答案:有十億人正在輕微頭痛,如果殺掉一個無辜的人,所有人頭痛立刻停止,否則繼續痛五小時。你認為這個人該不該殺?

在收到的我能明確辨別出「是否」的有效答案中,128人認為「不該殺」,5人認為「該殺」,不出意料一邊倒。

第一個故事是一首詩,但是它其實講了一個關於二戰的故事。事實上如果我們覺得應該按照大多數人的利益而使少數人的利益犧牲,總有一天你變成少數人,那麼你該如何抉擇。當這個問題變成生與死,變成自己的時候,才不會沉默么。。。但是我知道不管你沉默不沉默犧牲總在繼續。。。

戰爭才是這句話最好的註解,美國打的越南戰爭,死了五萬多人,為的是防止共產主義的擴張.借用

毛於軾的話說:國家號召人民去打仗,要用各種理由.有的說是為了翻身得解放.比如解放戰爭從農村招募幾百萬青壯年入伍,就是用的這個口號.到頭來大家知道,農民並沒有得到解放,他們至今還是最受欺侮的弱勢群體,更不用說三年災荒餓死兩三千萬人,其中大部分是農民.有的說是為了保家衛國.抗美援朝就是用的這個理由.但和前面所講的人民利益相去十萬八千里.中印戰爭為了幾萬平方公里基本上沒有多少人口的一片荒地而戰,有什麼價值?為了這樣一塊土地而戰,值得嗎?對我們每個百姓有什麼影響呢?值得為之犧牲生命嗎?

戰爭就是這樣為了大多數人的利益而開戰,犧牲了無數人的生命,少數人獲利。有沒有讓大多數讓人民變得更幸福的戰爭,我不知道,我也希望有。。

至於像這樣的道德博弈,三個小孩子在火車道上玩耍,這時駛來一列快速的火車。其中兩個小孩子在標有「此處危險,嚴禁逗留!」的火車道上,而第三個孩子則是在沒有任何標誌、廢棄的火車道上玩耍。而火車正在向第一個道上行駛,如果你可以用操縱桿把火車選擇變化軌道駛向那條廢棄的道,你會怎麼抉擇?

真的很無聊,只有到了自己面臨這個問題的時候,才有答案。相信我,現實永遠比做選擇題更有意思。

但是我們要警惕的是一種現象,多數人的暴政,托克維爾將這種以多數人名義行使的無限權力稱之為「多數人的暴政」。它是針對法國大革命教訓所提出的一個概念,雅各賓派曾經以革命和人民的名義實行恐怖統治。生活中,現實中,這種情況無處不在,相信我。

解決多數人暴政的方法,只有制度,但是是制度就總會有不完美,我們只能盡自己的一切讓制度變得最好,最適合,如果制度都不全,那就只有呵呵了。。。。

關於多數人暴政最好的註解是希特勒統治下的德國,民主制下的納粹罪行,當然他當時的口號也是為了大多數人的利益,於是呢 ?可憐的猶太人。。。。。。

這個問題太廣泛了,無法回答,根據情況的不同,有不同的答案。如果有人願意為了多數人的利益而犧牲自己的利益呢?而且多數人的利益真的是多數人的利益么?這些都是問題,所以只有開放性回答,而無標準答案。

最後,說一下我敬重題主所說的最後一名高僧,地藏王菩薩也是這樣想的,至於對不對是另一回事了。。。。。

------------------------------------------------------------------------------------------------------------------------------------------

感謝知友 @迥陌 評論,特此補充:

關於殺一人救十億人的性命,肯定投票結果是不一樣的。想要說明的是根據情況的不同多數人的利益和少數人的利益相比較是有輕重不同的程度,而且隨著環境的變化和不同的人和視角而變化。如果自己就是那個只要死了就能救十億人的人呢?

所以才有人認為這完全就是一個偽命題,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這種現象在我們的身邊不斷上演,甚至我們還可以看成是大集體利益和小集體利益的博弈,它提醒我們無論如何不要忽視弱者,尊重弱者的利益。。。。


這個問題沒什麼好爭論的,要看你的視野的寬度。

在一個封閉系統里的討論,可以用你的累帕托最優神馬神馬的,可以堅持多數人的暴政是不合法的。

但在一個開放的,有競爭的系統里,以上結論是不成立的,為了多數犧牲少數是天經地義的。

最簡單的例子,如果一個問題,涉及的是國內的問題,那麼,需要權衡效率與公平,犧牲部分人去滿足多數人會引起爭論,但如果涉及的是國與國,民族與民族之間的競爭,那麼沒啥好說的,國家利益永遠是高於個人利益的,這在任何國家都是這樣。。


你是多數人,難道你就可以為了你的利益犧牲掉我?憑什麼?多數人的利益和我沒關係,我只在意我!什麼叫善?什麼叫道德?什麼叫正義?這些統統不要和我談,我在意我的利益,同時不傷害別人的利益。

三個小孩子在火車道上玩耍,這時駛來一列快速的火車。其中兩個小孩子在標有「此處危險,嚴禁逗留!」的火車道上,而第三個孩子則是在沒有任何標誌、廢棄的火車道上玩耍。而火車正在向第一個道上行駛,如果你可以用操縱桿把火車選擇變化軌道駛向那條廢棄的道,你會怎麼抉擇?(難道你真的忍心為了多數人的利益損害少數人的利益?)

我是一個愛國者,小時候最大的理想就是台灣回歸。現在我仔細想了想:台灣人應該有權利選擇自己的幸福,雖然我們大陸是多數人,台灣人是少數人,難道我們因為是多數人就可以強迫台灣人回歸?

我只想說一點:尊重少數人,寬容多數人。


可參考的資料:

哈佛「正義課」: http://v.163.com/special/justice/

延伸關注《洞穴奇案》http://zh.wikipedia.org/wiki/%E6%B4%9E%E7%A9%B4%E5%A5%87%E6%A1%88

答案我給不出。等大神。


我是決定方:我會讓事情自然發展下去,不會幹涉,因為我沒有權力決定別人的生死

我是少數方:我會爭取自己活下去的機會

我是多數方:我不會參與決定事情的走向


Today you are a majority,

the day after tomorrow you may be a minority.


這問題半年前深思過好幾個晚上,民主的也不一定就是對的,專政的不向民心,畢竟決策一件事不能完全做到完全民主,每個人的意見都不一致,專政更做不到公平,事物都有兩面化,但是我是偏向專政的,真理掌握在少數人手裡,專政者必定是人類精英組成


不可以。

人有決定自身的權利,但沒有決定他人的權利。為了大多數人的利益,除非那少數人願意為之犧牲為之奉獻,否則,所做的一切便是剝奪,便是不道德不合法的。

雖然中國電視劇詬病諸多,然而每次到了大結局的時候,總有些人捨身成仁,為了多數人犧牲自己,此時還免不了來一些煽情的對白與最後的告別。當然這樣的畫面我並不喜歡看,但是我卻欣賞這樣的劇情架構——少數的人利益不該被無視,不該被踐踏。少數人有做決定的權利,他們可以選擇死,但是他們不該被拿去送死。


先問何謂「合理」?利益衝突面前,自然各有各的理。

哪個理最大?自己的理最強烈。

天理、情理、公理、法理、你的理、我的理,大家說的都有理,每換個角度就是一個理。

它至少會在某個角度是合理的,合它的理。不然它不會這樣存在。

維護自身利益是「小我」本能,主動犧牲自身利益保全大家利益,那是「超我」意識。

  • 拒絕犧牲,那是靈魂本能,合理。

  • 自覺奉獻,若是自主決定,自然也合理。
  • 而且即使不是自主決定的,被動奉獻,也是在遵循繁雜交錯的規則,它合它的理。

    這「被動奉獻」包含被人決策和被各種自然規律決策,當然人和社會也屬於自然。

    只是通常被未知事物決策,我們甘心認了;而被某人決策,人會心理不平衡,滿心都是「他憑什麼?」 殊不知,我們無時無刻不在被人決策,也無時無刻不在決策別人,只是有些我們看到了決策的影響,而更多時候我們沒覺察影響了什麼。用平常心看待吧。

當我在被動奉獻的時候,即使我表示反對,它也依然合理著。

當我在被動奉獻的時候,即使我認為合理,我也依然會繼續反對,我不傻的。

「合理」不代表我不會反對,我反對也不代表它不「合理」。

你可以反對世界的一切,而這個世界依然繼續它的合理。

因為這世界不是只有一個死理。

支持最多的就是公理嗎?公理就是判斷是否合理的標準嗎?

公理自身就沒有明確標準,它是在衝突矛盾中模糊存在的,本身就是矛盾體。

而公理也有它適用範圍,超出邊際,公理也有無理之處。

當你支持它,適用範圍里就多了一個你。當你反對它,它的適用範圍就缺了一個口。

同樣,你也可以對我說:「你說的理,在我這不適用,我不贊同」。OK,我說的「合理」適用範圍變小了一些,不過不妨礙它依然在它適用的範圍內繼續合理著。

理是多維度的,而且是動態的,當你讀到這裡,你發現它們又變了嗎?

其實,「維護自身利益的同時完全不損害別人利益」這種理想情況在現實中是不存在的,仔細想想。不知道損害了誰,算是沒有損害嗎?你知道你家鄰居討厭你們家什麼嗎?你問他他也不會說的,但沒有損害嗎?你每次使用電梯的時候,沒有人在用生命的時間來等待嗎?我們無時不刻的不在犧牲別人的利益,換取自己的利益。能夠犧牲小一些獲取多一些,已經是人類很大的智慧了。


有一句話叫做,多數人的暴政。


問這個問題其實已經不是在拷問道德,而是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的矛盾罷了。。。試問誰有權利來犧牲少數人的利益,犧牲了少數人的利益又是為了什麼,最終得益的是誰呢,只是兩方在較勁罷了

這問題里暗含三個角色

1.少數人,註定要被要被犧牲的倒霉蛋,後面會解釋為什麼註定要被犧牲

2.多數人,只能說是苟延殘喘,因為總是存在少數和多數的問題,所以總得有人要被犧牲,只能祈禱自己別站錯隊。。。

上面兩個角色都是被統治者,基本上都沒啥人權,只是被統治者利用的工具罷了

3.統治者,這才是有權利決定犧牲誰的大boss,其實大boss心裡想的是:我特么就是為了穩定局面,持續發展,我容易嗎我。。。

普通人爭論是因為被統治的苦逼角色里有人幻想自己不是被統治者。。。沒有人權,還不認命,就這類人特么能嗶嗶

對於統治者來說,這個問題還需要爭論嗎,呵呵

打個比方,我養了一群羊,養著養著發現草不夠吃了,那隻能限量供應了。。。為了羊群能繼續,當然先給婦女和孩子吃了。。。哦不,應該是母羊和小羊,到最後限量也不行了,那隻能殺羊了,先殺老弱病殘,然後殺公的,我覺的應該是這麼個順序的,反正羊是我的,我怎麼殺也不會有道德內疚,畢竟我是為了整個羊群能活下來,我不殺死少數,那就得餓死大多數啊

即使沒有草不夠吃的危機分化多數與少數,也會有各種奇奇怪怪的問題來分化,畢竟羊太多了,再加上養羊的有時候抽風,只喜歡胸大的,要麼就只喜歡有肉的。。。你懂的

基本就這麼個意思吧,身為一隻羊就要有羊的覺悟,別特么瞎嗶嗶


首先,我覺得這只是一個選擇的問題。與道德,正義無關。而什麼是正確的選擇,不帶任何情感的決對的理智做出的判斷。(這也是政治家必須具備的品質)

因為道德有自己的局限性,他只能告訴你做出新蛋糕時怎麼分配,而不能告訴你不夠分的時候怎麼辦。

既然不能做出新蛋糕,唯一能做的只有搶而已。這也是為什麼戰爭與和平循環交替用不停息。

一切只為生存。

--------------------------------------------------------------------------------------------------------------------------------------------

愚以為第一位高僧是好人。

第二位高僧是聖人。

第三位高僧是智者。

第四位高僧是英雄。


你不覺得道德就是為這個誕生的么。為了滿足更多人的自私。


如果少數人利益和大大多數人利益相衝突,我想,是不是應該先調查一下那一小部分人利益生成系統是否正規是否良好?我可以這樣說,在利益方面,很少能舉出少數人的利益和大多數人利益衝突,而少數人是正規的,大多數人是胡鬧的。比如反腐,官員之於納稅人。再比如保守派之於革新派。歷史不是靠少數人推動的,是靠人民群眾推動的。這哲學上早有回答。

這不是應不應該的問題,這是註定的事情。


everyone matters


推薦閱讀:

為什麼有些仙遊人不願意承認自己是莆田的?
這個時代需要憤青么?
犧牲一個小孩換來城市裡其他人的幸福這麼做不對嗎?
是否可能自己撞人卻假裝做好事扶老人?
可以把人類當寵物養么?

TAG:法律 | 心理學 | 哲學 | 社會學 | 倫理 | 社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