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引戰)人類的原罪如果是因為吃了善惡果的話,那分辨善惡,做善事,羞恥之心是否反而是不應當的?

再說一遍,非引戰,純粹是想知道從聖經出發做善事的一致性和意義。人類被懲罰是否是因為違約了呢?


平安,好問題,終於有人不把人犯罪歸因於吃了蘋果了。

這個問題其實是一個很困擾人的問題,彷彿上帝就是希望人無知,什麼都不懂,彷彿上帝不希望人分辨善惡,以至於人吃了分辨善惡樹的果子,就讓上帝大大的發怒。甚至以為上帝生氣,就是因為人吃了分辨善惡樹的果子後,可以不聽他的話了。

為了搞清這個問題,我們思考另一個問題,在人類吃了分辨善惡樹的果子,並且能夠「分辨善惡」的今天,人是怎麼分辨善惡的?

想像一下,你和你的朋友吵架了,你會認為你做錯了嗎?還是認為都是你的朋友的問題,你對他這麼好,他憑什麼對你不好。再想像一下,一個丈夫偷情了,他是怎麼說的呢?他會覺得他們是真愛。一個貪官被抓住了,會自然的抱怨:誰誰貪的更多你怎麼不去抓他,我被抓只是運氣不好。這些人是否有善惡的標準呢?顯然他們是有的,但他們的標準,是基於他們自己的立場:我是善的,別人才是惡的。

其實你說的羞恥之心是一個很好的詞,但羞恥之心這個詞,本身就證明了一個問題,我們在違背我們的善惡觀。我們認為欺騙是惡的,但我們自己就在欺騙;我們認為貪婪是惡的,但我們自己就很貪婪;我們認為淫亂是惡的,但每個男人都想三妻四妾。我們認為饒恕和愛是好的,但這個東西,我TM怎麼就是饒恕不了也愛不起來。

並且,我們不僅自己在做違背善惡的事,我們還假裝我們沒有,假裝我們情有可原,事出有因。因此,我們習慣於罵別人不知羞恥,卻經常忘了,我們自己常常也不知羞恥。

所以,分辨善惡其實是個很諷刺的詞,你說,亞當和夏娃在吃這個果子之前,他們不知道善惡嗎?他們顯然知道,他們知道吃果子是錯的,不吃果子是對的,這是上帝清清楚楚告訴他們的。他們一直在做「善事」,因為他們沒有做過一件惡事,他們沒有對他們所做的任何事感到過羞恥,不是因為他們不知道什麼是對什麼是錯,而是因為他們根本沒做錯任何事。但當他們吃了分辨善惡樹的果子後,他們馬上就感到羞恥了。

我們現在常說的一句話叫,屁股決定腦袋,這是什麼意思呢?一個人的利益決定一個人的想法,一個人根據自己的利益而不是根據上帝的道和良心去判斷一件事是好的還是壞的,就像魯迅說的:滿口的仁義道德,一肚子男盜女娼。這是人吃了分辨善惡樹後真實的可悲的處境,所以你看,人吃了分辨善惡樹的果子,反倒失去了真正的知道善惡的能力。


我還是先聲明一下吧,請各位開噴之前先看看文獻。基督宗教多少年歷史啊,期間受到來自多少勢力多少的噴啊,各位的觀點早在幾百年前就有討論了,無論正方反方都有超乎你想像的詳細論證。如果各位真的對如何理解經文有興趣,就多逛逛圖書館少在知乎上吵架,無論你贊同誰的觀點,多了解一下不同的想法,尤其是論證過程,對你都是有幫助的。這之後,如果你仍無法接受我的理解也沒關係,歡迎理性討論,但拒絕各類強盜邏輯和偷換概念。如果你只是為了讓我認輸,好吧,那我輸了,祝你平安。

以下是原答案。

謝邀。首先,聖經不是一本歷史書,不能只看表面意思,一個字一個字去摳,而是要作為一個整體去理解他要表達的是什麼(我並沒有否認聖經的真實性,請不要誤解)。"亞當夏娃"並不是兩個具體的人名,亞當的原意是"人類","智慧果"也並不是大家想像的紅紅的像蘋果一樣的果子,而"罪"也並不是一般人所理解的那個"罪",其原意是指偏離靶心,真正的意思是背離天主。所以亞當夏娃並不是因為偷吃了一個果子就有罪,而是因為背棄了天主,想要自己掌管評判一切,通俗一點講,就是要謀朝篡位。所以當時的情況是,原本"亞當夏娃"與天主親密無間,天主滿足了他們一切所需,一切井然有序,如初見般美好; 然而人類並不滿足於此,想要更多,想要變得跟天主一樣,想自己做裁判者,"罪"就由此產生。然而人類雖有野心,卻能力有限,他們並不能像天主一樣掌控這種"智慧果"所帶來的能力,而又偏偏要去用,所以世界就變得亂七八糟。所以並不是說人分辨善惡知羞恥不對,而是這所謂的"分辨能力"其本質並不是真的"分辨",而是"裁判"。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原罪不是因為吃分辨善惡樹的果子,相反,違背誡命而吃分辨善惡果的行為不過是人在原罪這個規律之下的一個很普通的必然的行為。

明白原罪是什麼的關鍵在於蛇的話的最後一句,看似沒多大必要的那句「像神一樣」。就是這一句話把原罪和吃果子這毫不相關的兩件事聯繫起來,使人吃果子成了必然。

「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能因行律法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分辨善惡樹的果實最有可能的效果是:

達成或激活羞恥感。(間接使良知成立,作為自己心中審判自己的律法。)


謝邀,我只能按我的一點理解來回答,希望對你有幫助。不對的地方求主赦免。

善惡果其實並不能簡單的說成是能使人知道善惡的果子。這就好比說,沒有苦我們怎能知道甜?沒有愛我們怎能知道惡?如果人本身是處於一個至善的環境中的話,那麼就不能知道自己這是「善」,除非「惡」出現了。那麼吃善惡果,其實是一個將「惡」引如至善的過程,在吃的那一刻,惡就進入了人的生命,因為惡的出現才使人知道了善惡,而在神的世界裡,只有神是唯一評判善惡的標準,因為神是至善的他明白惡但他的裡面沒有惡,他用至善的標準來評判善惡,用他的善創造了萬物,當惡進入人的生命的時候,人不再是至善的,不能完全明白善惡的標準,但是人卻想要像神一樣,用自己的主權去評判善惡,就是和神平等。一個生命里本身就帶著惡的人,如何能看清惡的本質呢?所以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套標準,這個標準就帶來嫉妒紛爭等等惡果,這就是人的罪。

哲學總是很燒腦,仔細去想想下面這段話:

「永恆」這個詞從何而來呢?如果沒有「永恆」,這個詞也就不會出現。那如果有「永恆」,永恆又在哪裡呢?

感謝神,榮耀歸給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他開啟更多人智慧的眼睛,可以看見永恆。阿們!


神造的都是好的,當然也包括分別善惡樹的果子。 但問題是神說不能吃,神的話就是律法。犯了律法當然就是罪了。神完全可以說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吃了沒事,只是蘋果樹的果子不能吃。如果吃了就和吃了分別善惡樹果子的後果是一樣的。

要知道他倆在伊甸園裡除了這句話幹什麼都沒關係。 要知道神這條律法是很好謹守的。所以說就是沒把神的話當回事。

我還有佐證,就是有沒有發現該隱犯的罪好像比亞當犯的更大,但是當神看似公平的做判決時該隱還能不要臉的申述成功。我認為就是因為當時沒有律法。就比如俗語說不知者無罪。

聖經中創世紀應該是最深奧的,沒有人敢說都懂。只能通過這裡一點哪裡一點發現一點什麼。

還有點......

有沒有發現他倆在伊甸園裡沒生孩子,而神造他倆時就說了要多生。說明他倆在伊甸園裡沒呆多久。

後來犯罪後神還說怕他倆回頭吃生命樹的果子。可能他倆連生命樹的果子還沒輪到吃。要知道神從來沒有提到過生命樹的果子。還是說明呆的時間不長。

我這裡想像了一個故事情節。蛇過來試探他倆,結果他倆勝過了試探。神突然顯現說,因著你們謹守遵行我的話,所以我要將生命樹的果子給你們常做食物要你們有永生。不但如此從今日起,我不在向你們禁止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它要做你們的食物,使你們眼睛明亮,判斷是非。

這裡補充一點,雖然聖經明文說是因為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後發現對方赤身摟體了,但是要知道他倆是夫妻呀。誰見過老公看到老婆裸體,老婆喊流氓的! 因著他倆吃了神吩咐不許吃的果子,罪就臨到了他們。再加上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看到了醜惡的罪人。看到了自己和對方的羞恥就拿無花果葉子遮蔽自己。

在某方面講,夫妻關係在那時候被拆毀了。


人類被趕出伊甸園是因為傲慢背離主,吃分別善惡果後以自己為正確判是非善惡。人的愛與能力若不是順服主的,就會出錯,錯誤的行為會導致惡果。

以上是我自己的理解,僅供參考。


不懂《聖經》,只在我個人的理解說。吃了後能分辨善惡了,也就是從此就有了分別的心,有了我喜歡這個我討厭那個,有了這個是我的,有了得到會高興,就有了失去會傷心。如果說伊甸園是那最初的平靜安然之處,那麼當有了上述那些後,不用上帝趕,亞當夏娃也已經不在那了。


因為這裡的善,是偽善。就像傳道書裡面說的utterly meaningless, everything is meaningless,你如果只從經文上讀的話,會產生疑惑,既然meaningless,信上帝幹嘛?

233,因為那也是偽智。


謝謝邀請。人類在分別善惡時是以上帝自居的,彷彿整個世界都要圍繞著他轉,這種自私和貪婪,這種「貪嗔痴」無人能免。但,要做到愛人,首先要愛自己,要有確定的是非標準。像教宗本篤十六世所說的,一個人要愛自己,才能「承擔自我」,不承擔自我的「愛」只是膽怯和懦弱,這種人「不能幫自己,更不能幫別人」。至於如何平衡這兩者的關係,就需要人「先死後生」,有「重生得救」的經驗吧。這樣的以基督心為心,這樣的效法祂十字架的榜樣,踐行祂教導的真福八端,才有可能「既有堅定的是非心,又能愛人如己」,其實,分別善惡首先是因為不能愛了,所以,「提升愛的能力」,成為基督那樣成熟的人,才是當務之急。


聖經創世記3章7節:他們二人的眼睛就開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他們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編在一起,為自己編作裙子。

原罪(犯罪)的第一個結果就是感到【羞恥】和恐懼。利用無花果樹的葉子編作裙子說明人的宗教嘗試以不用流血贖罪,只須做善事來挽救自己。

聖經羅馬書2章13~15節:(原來在 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的良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雖然外邦人(非猶太民族)沒有獲賜神的律法(猶太律法),但他們對是非有一種天然的認識(內心律法或稱道德良知)。他們憑本能就知道,說謊、偷竊、姦淫、兇殺都是不對的。他們憑自己的道德本能制訂一套是與非的行為守則。

結論:【行善】就是順著本性行內心的律法(道德良知)上的事,和原罪(犯罪)引起的【羞恥心】沒有關係,因為沒有一個人能夠一生完全遵行道德律法,而違背律法就是罪,所以,想要靠行善而不是靠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捨命流血成就的救贖來挽救自己,是不可能的。


如果完全客觀的來看,拋去價值判斷,

那麼罪就是與神隔離的狀態。

因此「從聖經出發做善事」這個就不存在了,如果把聖經上的話當成教條,那就是在宗教的罪裡面了。

比如說,若是有姊妹來問,被家暴了可不可以離婚,若是有人照著聖經上的話說 「不可以」。那麼隔天被家暴打死了的話,那麼就是用聖經的話殺人了。

因此,善就是回到神面前與神同在。

罪不是神對人的懲罰,是人主動與神隔離後的狀態,而且導致受造物都落到敗壞的轄制中了。

人要想迴轉到神的面前,需要經過耶穌基督,用「信」作為進入的門。

因著信而來的善行,才是好的。

罪從一人進入世界,但是人不是被懲罰了,而是被保護了。男人必須汗流滿面才能糊口,就防止了人在罪中被敗壞。

所以,明智的家長會給孩子很好的教育,但是不要輕易給他太多家產,免得他不勞而獲就敗壞了,由此,有些人會把自己的財富捐出去。


看著上面的回答,都沒答到點子上,完全沒有理解人類和上帝之間的關係,所以無論如何分辨,都是牽強附會的。

人類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如果你認清楚了,這個問題迎刃而解。

一位老闆,辦了個養殖場,養豬,他希望理想中的豬是愚蠢的,完全聽他的話,埋頭吃飼料,好好睡覺,這樣就能快點長肥,好殺掉吃肉。忽然有一天,某一頭豬吃了一種能增加智慧的食物,豬開始懷疑自己到底是怎麼回事,想去外面世界看看。老闆生氣了,因為豬不聽話了,需要管理了,於是老闆僱傭人來看管,放牧。他把看管的人稱呼「牧師」,讓牧師繼續放牧,處理一些不聽話的豬。如果發現太聰明的豬,立即想辦法用各種方式殺死。

後來,不聽話的豬越來越多,其他愚蠢的豬稱呼這些不聽話的豬叫「科學家」,老闆急壞了,成立了專門用來殺死「科學家」的組織,叫「宗教裁判所」。

好了,我不繼續描述了,大家慢慢就知道為什麼人類開始分別事物,上帝會生氣了。

不清楚的人,可以去看看道德經,上面早就說了,天地不仁,聖人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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