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原聲鋼琴作為樂器之王在流行音樂中的地位沒有吉他那麼重要?

這裡的鋼琴僅僅指古典和爵士中的原聲鋼琴聲音,不包括合成器。合成器當然是和電吉他一樣重要的樂器。為什麼鋼琴作為樂器之王在各種音樂風格中的地位處於可有可無的狀態。原聲鋼琴只是在50年代的早期搖滾中Boogie woogie和現在的各種芭拉歌曲ballad中很重要。

早期的狹義布魯斯(Robert Johnson,bbking之類),貓王的50年代早期快歌基本和鋼琴沒關係,60年代樂評差的要死的濫俗情歌倒是和鋼琴有關係了,60年代早期的英倫入侵,中後期的迷幻搖滾,70年代的funk,punk,disco,雷鬼,藝搖實搖前搖,80年代的新浪潮,重金屬,世界音樂,到現在的電子音樂基本上原聲鋼琴都處於一個可有可無的狀態,沒有吉他和合成器就不可能有這些音樂風格,就連folk和鄉村音樂也是木吉他為主。

能從樂理和歷史角度分析一下這個問題嗎?(是不是鋼琴在演奏節奏感要求比較高的音樂上有天生劣勢還是流行音樂起源的黑人都彈吉他為主?)


鋼琴被稱之為樂器之王是因為它27.5Hz至4.86KHz 的頻率是主流樂器里最寬的,它能跟所有樂器都有很好的融合度,且不需要ensemble,一台鋼琴足以hold住各種編制的演出,但是鋼琴的構造導致發聲方式的單一,發聲方式的單一又導致演奏手法的單一,進而導致鋼琴音色的變化並不大,這個是客觀存在的事實~~

吉他首先就比鋼琴便宜,大家都買得起,還比鋼琴便攜,讓人隨時隨地都可以進行創作,只掃和弦的話,也不需要童子功,多大歲數學都可以,門檻就大大降低了,電聲樂器是一個劃時代的發明,發聲原理就不同於依賴腔體共鳴的傳統樂器,而且電吉他效果器的出現讓吉他的音色效果無比豐富,進而催生了各種新的演奏技法,誕生出新的音樂風格~~

現在流行樂隊里需要的是「鍵盤手」而不是「鋼琴手」,正是鋼琴尋求進化以便適應新時代中的位置的表現,無論是鋼琴還是電吉他都會成為各自那個年代重要的代表樂器被銘記,人們對於新音色的探索慾是無窮盡的,電吉他並不是終點~~


很奇怪的問題。為什麼談論流行音樂中的鋼琴卻要把電鋼琴、合成器等等排除在外?整個樂隊都電子化了一個原聲鋼琴放裡頭當然不合適。另外為什麼原聲鋼琴在古典音樂、爵士樂中重要就必須也在別的音樂中重要?這是什麼邏輯?交響樂團里鋼琴也可有可無,那又怎麼解釋。


我認為這個問題,很難說清楚到底是因為什麼原因。首先導致這種結果本身就是多種因素共同發揮的作用;其次鋼琴出現在流行音樂中的比例還是不低。如果分析為什麼圓號在流行音樂中很少出現(然而在jazz band里,是吧),理由還比較清晰。所以以下只是大概補充分析一下可能的原因,泛泛而談。

鋼琴能成為樂器之王,跟它和別的樂器合奏沒有關係,恰恰是它不太能和其他樂器融合,卻可以獨當一面。在古典音樂領域,鋼琴不屬於管弦樂的常規編製;即便有,也是更多出現在20世紀的作品中,擔當戲份很輕的角色。室內樂中最常見的弦樂四重奏也沒有鋼琴什麼事兒,倒是有鋼琴五重奏這種編製存在。可能統計下來,鋼琴出現的頻率會比我說得要多一些;但真正的重點在於,鋼琴更多更多地是作為獨奏,伴奏(為聲樂、獨奏樂器等)和鋼琴協奏曲中的絕對主角而存在的。相比於和其他樂器的音色融合,它更多的時候是以和其他樂器產生對比而存在的。

不同樂器的音色融合與否,標準還是比較明顯的。不是說不融合,放一起就很難聽了;而是融合後的樂器們你靠耳朵不太好分辨(除非一個特別響一個特別輕,你撥一個豎琴低音的同時猛敲大鼓我也確實聽不見豎琴)。以及發聲方式相同相近的樂器,音色當然是融合的,譬如小提琴和中提琴,電吉他和電貝斯(差不多的效果器),小號和長號等等。而鋼琴發聲方式太特殊,它的發聲方式靠的是擊弦,很像打擊樂器,但其精密的機械和踏板又具有更完整的共鳴以及延續性強,這樣鋼琴就具備了無比穩定、力度範圍廣、音色變化豐富的聲音。

所以鋼琴其實和任何樂器都不太融合。相比之下,由於貝斯和鼓是流行音樂最不可或缺的兩個部分,而吉他更能和貝斯融合,那麼吉他出現的頻率自然也就比鋼琴要高了。

除此之外,鋼琴本身是演奏方式和音色非常豐富的樂器,但是這種豐富建立在非常細微的差別上,我可以負澤任地說大多數人是分辨不出來的。所以鋼琴其實是非常嚴肅的樂器,它是用來追求極致的聲音的,在古典音樂界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就此可以延伸一下,在古典音樂領域,使用頻率最多的樂器就是鋼琴和弦樂器,因為它們表達空間自由度高(這包括音域力度範圍和音色的多變),還有很重要的一點,那就是聲音狀態相對容易穩定,這樣音色的多變才有意義。

但是鋼琴的這些優點,放到流行音樂中就不適用了。流行音樂所需要的是追求個性的聲音,強調具有更大量級的音色變化,不追求極致的穩定,是更加粗放的音樂審美。這就好比嚴肅的5v5籃球運動有著無數戰術和動作細節,但是在街球裡面要的就是動作的炫酷。所以鋼琴的那些精密的音色變化,在吉他能靠效果器變化出很多種聲音面前就不行了。更何況鼓那麼吵,一敲起來你鋼琴有些什麼精細的音色變化都沒用了。

流行音樂本身是比古典音樂更加強調群舞性節奏感的音樂類型(簡單來說也就是流行音樂更容易讓一群人跳起來),這也是鼓為什麼如此重要的原因。顯然那種(粗暴簡單地說)剛一敲下去就是最響的狀態的噪音最能調動起一群人跳起舞的情緒。所以總體來說,其他樂器和音色如果也具有類似的這種聲音,那麼就自然會更受到重視。比如dubstep中的wobble bass, 核類重型音樂里的break down. 像吉他所演奏出的這種bkd的效果,就是依靠特別演奏法彈出來的,你換鋼琴你覺得能有那麼震撼的效果么?

說白了,鋼琴的「噪音太少」。雖然噪音也有,但是不如吉他那樣明顯,吉他還有專門的,放大了噪音的悶弦效果。就更別說吉他加上效果器噪音也會增加了。這一點也可以和電吉他單音頻段更寬聯繫在一起,具體這些樂器使用中的樂音噪音是什麼表現沒有專門觀察研究過,但在長期的實踐中鋼琴和吉他已經對比出了差距。


謝邀。

流行音樂本身的性質包含易於模仿和演奏(或傳唱),吉他在便攜和成本方面都遠勝於鋼琴。

另外從聲學上而言,吉他的頻率覆蓋範圍相比鋼琴略廣(尤其是箱體共振的低頻和泛音部分),所以在單樂器演奏時的聽覺感受更佳。

以及,用原聲鋼琴和整個吉他類樂器來對比是不公平的。原聲鋼琴成本高昂,並且在流行樂中配合人聲的表現力相對吉他更有局限性(吉他大部分常規演奏都富含伴奏最需要的中低頻,而鋼琴想要實現類似效果只能靠柱式和弦+延音踏板堆疊)。但後來的電鋼琴明顯改善了這一點,比如fender rhodes在許多jazz類音樂中都有良好表現。

相對應地,吉他若是只有原聲木吉他而不包括各種型號繁多的電箱,電吉他及效果器,表現力也要大打折扣。題主所述的迷幻,重金屬那些,已經不是原聲木吉他能表現的範疇了。


吉他表示…現在用的電吉他,原聲吉他其實就相當於鋼琴界的樂隊鍵盤,古典吉他不是照樣在流行裡面很少用到。

樂隊裡面吉他手和鍵盤手都是不能缺的啊。


事實上,鋼琴即使在古典音樂里,也不太常用在交響樂隊中。四五個樂器的小型編製會見得多一些。另外爵士樂中鋼琴用得比較多。

鋼琴本身的音色特點,表現力很豐富,適合獨奏,但流行樂這種大動態樂器合奏的狀態下往往發揮不出優勢,因此也就很容易被別的樂器替代了。


(不知道為什麼會邀請我這個渣渣,還是謝邀先)

1. 首先,是有一些是因為歷史原因

可以參考我在這個問題下的回答中的部分內容

為什麼演繹藍調音樂的多是吉他而很少用鋼琴?

早期的狹義布魯斯(Robert Johnson,bbking之類),貓王的50年代早期快歌基本和鋼琴沒關係,60年代樂評差的要死的濫俗情歌倒是和鋼琴有關係了,60年代早期的英倫入侵,中後期的迷幻搖滾,70年代的funk,punk,disco,雷鬼,藝搖實搖前搖,80年代的新浪潮,重金屬,世界音樂,到現在的電子音樂基本上原聲鋼琴都處於一個可有可無的狀態

blues是你後面說的那一堆的始祖,從blues時代開始,鋼琴其實就沒有那麼重要的地位了。從它衍生出來的,像貓王也好,英倫也好。blues中鋼琴就很受到限制,從從它開始,同樣是以簡單粗暴、「低俗」(如果說古典樂是高雅的話)的音樂,沒有太多鋼琴包括在裡面應該也不難理解。

鄉村音樂的歷史傳統就更好理解了。都鄉村了,都游吟歌者了,洗衣板和jar可以有,鋼琴是不存在的。

2. 另一個是因為音樂風格的原因

不同的音樂風格需要不同的音色和表現方式,電吉他配合效果器,鼓配合不同的組合,適應性比較廣泛,所以可以在各種音樂中都登場。

無論怎麼說,鋼琴的音色總是沒辦法出現本質的改變的吧

鋼琴都不能過載,怎麼在重型搖滾裡面出場。。

e.g. 和貓王很像的一個,鄉村搖滾節奏布魯斯之王:chuck berry

網上能查到的最早期的作品裡面,他的樂隊已經有鋼琴了,而且幾乎是每首都有。chuck berry作為一個真正的鄉村搖滾樂手,一定程度上說明,其實還是有沒有鋼琴還是根據不同的音樂不同想法配器的問題。

3.歷史因素補充

其實從古典樂到現代流行音樂,整個的趨勢就是從高端大氣變道所謂的「通俗」、「下里巴人」,

無論是整個音樂的樂理和體系還是使用的樂器都是這樣。

鋼琴這麼貴,這麼高檔的樂器想必不是幾個在車庫搞樂隊的小年輕用得起的吧

小樂隊去巡演,少個鋼琴手,不用準備琴不說,也少一個人分錢吧

你總不能不要吉他貝斯鼓和主唱吧,鋼琴算是唯一可有可無的吧

從另一方面論證這個觀點的話,有些藝人早期的東西能簡單就簡單,恨不得一個吉他一個人就完事。等出名之後,後期的生涯里,不要說鋼琴,發唱片、巡演的時候大編製的管弦樂隊都可能有,錢還是很能說明問題的。

(e.g. 芝加哥藍調之王,muddy waters,從早期的專輯裡,過載都幾乎聽不出來的吉他,到後來,真的是要啥有啥了。)

------------------------------------- 正經回答專用 ——————————————————

4. 樂理角度的原因是不存在的。

樂理大概只能用來解釋為什麼中國那麼多偽爵士樂,偽爵士樂手,偽爵士樂迷和 真民謠歌手,真民謠粉,真搖滾青年

5. 世界音樂里沒有什麼樂器是必須的,拿世界音樂來說事,我實名反對

雖然我只聽過一張世界音樂的專輯(裡面有6首曲子),但是一句大實話告訴你,我聽過的世界音樂里除了蘇格蘭框鼓,什麼樂器都不用

以上


「早期的狹義布魯斯(Robert Johnson,bbking之類),貓王的50年代早期快歌基本和鋼琴沒關係,60年代樂評差的要死的濫俗情歌倒是和鋼琴有關係了,60年代早期的英倫入侵,中後期的迷幻搖滾,70年代的funk,punk,disco,雷鬼,藝搖實搖前搖,80年代的新浪潮,重金屬,世界音樂,到現在的電子音樂基本上原聲鋼琴都處於一個可有可無的狀態」。

你自己已經說了,一路過來鋼琴就不太受待見。

我覺得原因很簡單,音樂幾百年來是越來越簡化的——從古典的龐大編製到爵士的小隊伍再到樂隊形式再到個人,音樂的形式就是一直在簡化,這是必然的。

流行就意味著簡化,弄七八十個人演奏對聽眾是種折磨,幾個人或者一個人跳跳唱唱多方便。形式自然影響到內容,形式簡單了、內容就跟著簡化,從一大堆無法移動的傢伙什到簡簡單單幾件可以背在身上的樂器多好。而吉他是最符合的了。

形式的變化,跟生產力提高有關。


因為原聲鋼琴並不符合流行音樂中對於音色的要求。

既然說了是原聲鋼琴,那無論斯坦威、雅馬哈、珠江,聽起來其實都差不太多。鋼琴之王確實音程夠廣,伴奏或solo皆能,且在一場演唱會或一張專輯裡,忽然來一首純鋼琴伴奏的曲目,也是很有氣質的。

可是,流行音樂是一種快速消費型的音樂。它不會像古典音樂那樣,給你這麼多的空間去鋪墊,它也不希望給消費者設立太多的門檻。怎麼樣快速地抓住聽眾的耳朵呢?音色的變化是最方便的。通過爵士鼓提供節奏,貝斯連接節奏與和聲,然後再用吉他作為和聲與solo的部分,這是最經濟實惠的辦法。且到了間奏部分,把失真扭打,讓吉他聽起來飛揚跋扈,情緒馬上就出來了。

在現代流行音樂里,電吉他的種種技巧,都是為了得到更響亮、更多表情的音色而開發的。那弦一推,吉他手臉部肌肉一扭曲,整首歌就high了,大概只需要幾個小節就能辦到,鋼琴……要這樣hold住全場,貌似很難。

不是說鋼琴不好,而是在相同的時間和空間里,它無法和插了電的吉他比。


其實很簡單。流行,就是很普及很大眾。吉他體積小,樂手背著到處演奏,普及大眾,傳播音樂。你見駕一輛拖著鋼琴傳播音樂的藝人么?


謝邀,吉他外形也太討喜了,有一個曲線畢露的下體,上面則是棍狀的琴頸,直接就是雌雄合體,男女通吃的造型。在強調本能,感覺的大眾音樂中,鋼琴直接沒法比。

邊彈邊唱還能跳起來,也能拿著滿舞台竄,激動時可以用牙彈,可以拿火燒了,或者當場高舉摔爛,那現場氣氛還得了嗎。吉他輕巧便攜是一個很大的優勢。

吉他的掃弦節奏型不得了,掃一下就duang duang的,變化多端,效果強烈。奔跑中也不容易彈錯。

曾經有合成器也掛在脖子里,做的造型其實很像吉他了,只是長方形,不如吉他玲瓏,用的也不太多。


  • 一兩萬的吉他算是相當好的,一兩萬的鋼琴算是不入流的。
  • 吉他幾公斤重,鋼琴幾百公斤重。

你看哪個容易流行?


樂器和風格之間往往是互相影響的關係,不能割裂來看。

鋼弦吉他是由以C.F.Martin(也就是馬丁吉他的創始人)為首的德國制琴師在十九世紀帶到美國去的。彼時的羊腸弦古典吉他屬於貴族樂器(一個主要原因是弦太貴),為了滿足廣大中低收入的美洲開拓者對文化生活的需要,Martin們開始使用廉價的鋼絲弦製作吉他,開啟了一個嶄新的時代。除了便宜,吉他還易學、好聽,適合伴奏,並且具有強大的社交屬性,很快在美國人民中間流行開來。鋼琴是有的,但遠遠達不到吉他的普及程度,甚至很多教堂里唱詩都是使用吉他伴奏。

這一時期在美國流行的音樂,從民謠到鄉村,從布魯斯到後來的古典搖滾,都是自下而上的窮人音樂,都處於完全被鋼弦吉他支配的地位。

布魯斯是其中一個有趣的例子。鋼弦吉他一般使用X型音梁,但有些廉價吉他上會使用梯形音梁以進一步節約成本。貧窮的音樂家使用這種吉他演奏的布魯斯音樂,到後來反而成為了布魯斯標誌性的音色。

1930年代,電吉他發明了出來,並立刻風靡整個美國。爵士樂手喜歡它,因為有了擴音系統,吉他的音量終於可以跟鼓號一拼了;布魯斯樂手喜歡它,因為它甜美而陰鬱的清音似乎更能抒發他們的悲傷。電吉他迅速在各種音樂流派中都找到了一席之地,更不提由它直接催生出來的搖滾樂和金屬樂了。脫胎自搖滾樂,並從這些各種音樂中汲取養分的流行樂如此倚重吉他也就不足為奇了。流行音樂選擇了吉他,而更多的是吉他塑造了流行音樂。


為什麼原聲吉他作為演奏樂器,沒有古典吉他和原聲鋼琴地位高?各方面的沒有

歪?


因為流行音樂到底是啥誰都說不清,樂器之王具體什麼概念也沒有學術家來論證,所以你這個為什麼就好像問為什麼你喜歡吃檸檬卻喜歡睡前玩手機一樣毫無邏輯可言


只有一個角度,可移動性。

現在都是到處拉活,上真鋼,談情懷,親,一個人是扛不動最小的真鋼的。

那麼就是電鋼/合成器了。

然後,來點詭異音色,來點弦樂,一下,真鋼的作用就下去了。

就如卡片和手機,拍照是卡片機強點,但手機方便太多了。

所以,不談歷史,情感,大家用腳投票,真鋼已經是小眾玩法了。


鋼琴pk原聲吉他,鋼琴勝。爵士、Soul、成人抒情裡面鋼琴都很多,原聲吉他只剩民謠和鄉村吧還動不動就上電箱琴甚至直接電琴。

鍵盤pk電吉他,商業流行鍵盤略勝,搖滾電吉他勝,獨立流行電吉他勝。

看領域。

原聲鋼琴、木吉他作為擊弦樂器,優點都是可以做和聲樂器可以做旋律樂器,缺點也一樣。

但是,吉他多便攜,多便宜。

吉他類似的班卓琴,在民謠起源年代,都是拿桌子、洗衣板改的…

班卓琴後來因為表現力不如吉他,便攜差不多,也就退出歷史了。

電鋼和電吉他,電吉他多了揉弦點弦搖桿等多種技巧(這些技巧在木吉他上是細節,在電吉他上是特徵),電鋼/合成器則徹底拋棄了擊弦發聲原理,各有勝場。(不討論吉他合成器,這貨沒多少人用)。

這時候,傳統的力量、偶像的力量,是各自領域發展的主因。

所以拿原聲鋼琴和電吉他比本就不公平。和木吉他比,主要是便攜性和偶像傳統力量。

Size dose matter


看著你們答題都急,流行音樂是年輕人的音樂。

年輕人沒錢,買不起鋼琴,只能買吉他。

年輕人喜歡背著吉他到處走,隨時編曲隨時彈唱隨時冒靈感,感覺自己特文藝。

你見過背個鋼琴到女生宿舍樓下唱歌求偶的嗎?沒有吧。

所以吉他很重要啊。


我覺得是這樣的,除去便於攜帶,造型風騷等原因

以下為個人想法,水平有限,歡迎大家指正

首先吉他/電吉他本身是一個非常好的節奏/和聲樂器,這點鋼琴/鍵盤也很棒,但總的來說吉他刷弦的音色和各種效果的配合會更能帶出節奏的感覺(不管是擦擦擦蹭蹭蹭還是djentdjentdjent)

其次就是電吉他也是個非常強力的旋律樂器。電吉他的歌唱性非常非常好,各種小技巧(擊鉤,滑音,推弦,刷弦的打擊樂效果,泛音撥片泛音,搖把等)使得樂手在演奏思路大體相似的樂句時有非常豐富的phrasing手段,一個樂句可能可以有100種不同演奏法。相比之下鍵盤類樂器作為旋律樂器一般歌唱性上都有所欠缺,因為你的手與直接發聲的部分並不接觸,沒有那種很intimate很subtle的控制,而可控元素越多,樂器的旋律表現力就會越強。可控的小技巧(比如推弦,滑音)每多一個,一個樂器的表現力就會上升一整個層次。

鋼琴/鍵盤最牛逼的是音域寬廣,然後可以分腦兩線並行。吉他有一定的分腦操作能力但還是局限性很大的,哪怕是雙手點弦也不會有鋼琴那麼牛逼的分腦效果。然而在現代音樂體系下,尤其是流行樂,你樂隊里總是可以多一個樂手的嗎,並不需要太多的分腦秀。

事實上也是吉他,尤其是電吉他基本在現代音樂的所有分支都既能當主角又能當配角,因為作為節奏/和聲樂器和作為旋律樂器都很強力的緣故。相比之下鍵盤類樂器在一些風格里(比如搖滾)是當不了主角的(其實少數情況也可以,比如mouse on the key,但有人會argue說那不是搖滾...),甚至在金屬這樣的風格里連配角也無法承擔...(朗朗和Metallica的演奏很有趣但是效果真的很不怎麼樣)

綜上所述我覺得樓主對於吉他在流行樂里運用範圍更廣這個印象是正確的,原因大致就是吉他在和聲和旋律雙向強力的緣故。有這樣的特點的樂器即使不是吉他(及類吉他樂器)獨家,也是很少見的,我一下還想不到第二個..


想起來之前老師說的一句話,吉他演奏的發展史其實就是搖滾樂的發展史,可見吉他對於搖滾樂的重要性。

而對於爵士樂,鋼琴自然重要

而對於現代的電子樂,融合的很多風格,一個鍵盤也是必不可少的。

搖滾樂在全世界風行,無疑是為吉他打了一個大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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