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分別多久議事一次?英美的上下兩院和參眾兩院又分別多久議事一次?

英國下議院每個星期都有不止一次會議,

每周三,議員們可以向首相及其內閣進行質詢監督例行問答。

這裡想問一下我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分別多久議事一次?

其他國家比如美國參眾兩院和英國上下兩院,俄羅斯國家杜馬,日本國會的這方面具體情況又是怎樣的?


題主提出的這幾個立法主體的可比性其實並不在一個平台上。

英美日這三個議會政治發達的國家裡,議會既是代議機關又是立法機關,同時兼具代表性和專業性,因此這些國家的議會都具有較長的會期和專門的議員保障,來確保其國家職能的確實履行。

在這一點之外,議會政治發達的國家體制,決定了他們的立法機關還具有另一個重要職能是制衡其他的國家機關,因此辯論和質詢在議會運行中有著極其重要的地位。如果議會國家的議會顯得和諧完滿,一定是這個國家處在非常情況,要麼是外敵入侵要麼是獨裁威壓。

同時,議會的代表同時也是社會不同階層不同利益集團在政治層面的代言人,所以衝突是常態,合作是變態,追求的核心便是妥協的藝術。

在以上前提下,英美日三國的議會開會時間都較長,而且充滿著對抗和詰難,也充盈著妥協和談判。而中國的立法機關實際上有表裡兩層,表層是各級人大,裡層則是各級人大常委會(鄉級人大沒有常委會除外)。

表層代表著代議性,所以來源廣泛人數眾多,但基本上不具有立法的專業素養,也因此多數都是兼職代表,作用不在於立法而更多得是政治合法性的確保。

裡層的人大常委會才真正是和前述所提的各國議會處在同一平台上的立法機關,其組成人員一律是專職委員(不得具有其他行政、司法職務),而人大代表可以是黨政官員,他們多數具有較強的各領域業務能力和專業性。人大常委會專門負責立法工作,同時還履行著更為常用的人事任免權,常委會下的法工委是各種法律規章的起草與審議主要委員會。因此大部分法律文件的通過或者修改是在人大常委會進行的,只有少數基本法律甚至憲法因其重要地位才會被提交人大全體會議審議,但實質內容的審議早就在常委會裡面完成了。

所以,人大常委會的人員相較規模龐大的人大顯得十分精幹。全國人大共有代表近3000人,而全國人大常委會不過200人。全國人大每年3月份開會,會期一般兩周;而全國人大常委會每兩個星期開一次會,會期累計可達30天以上。


英國議會的上、下兩院絕對是政壇內極其活躍的力量。兩院都擁有超過150天的年均會期,很少有他國的立法機構能與其匹敵。

英國議會有歷次會議的詳細記錄,在每個會期結束後,兩院辦公室都會分別發布報告,總結該院在過去的會期內的工作情況,公眾可自行上網查閱。

以上個年度會期(2016年5月18日~2017年5月3日)為例,下議院召開會議的天數為142天,會議總時長為1068.34小時,平均每天會議時長為7小時32分鐘。期間有7次長時間休會。上議院召開會議的天數為141天,會議總時長為934小時11分鐘,平均每天會議時長為6小時38分鐘。而在過去的幾次會期,這個數字更加巨大。不僅如此,除了上、下兩院的全院會議外,還有各專門委員會的會議,每天的日程都是排得滿滿的。

上、下兩院除了長時間休會外,基本每周星期一到星期四都會召開會議,威斯敏斯特廳辯論在周二到周三的固定時間召開,且會議大多都是昏昏欲睡型,當然除了PMQs (滑稽) 。

其實還有私底下的茶話會、座談會、研討會、系列講話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

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經過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每次會議舉行預備會議,選舉本次會議的主席團和秘書長,通過本次會議的議程和其他準備事項的決定。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最低限度每年都要召開一次會議,討論和決定本行政區域內的重大問題。從目前實際情況看,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大會議,一般都是一年開一次。鄉級人大會議一般一年開一次,有的一年開兩次,個別的一年開三次、四次,有的如遇鄉、鎮長變動,還臨時召開會議。

根據地方人大制定的議事規則的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日期,同全國人大會議基本一樣,大都也是在每年第一季度。但理論上來講會錯後一段時間。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時間長短不一,一般來說,鄉鎮人大的會期為1至2天,縣級人大的會期為3至5天,省市人大的會期為7至10天。總的看來,層級越高,需要討論和決定的問題越多,會期也就相對長些。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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