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韓國向WTO提出對中國的申訴?

外媒:韓國已於上周向WTO對中國提出申訴】據路透社報道,韓國政府已向世界貿易組織(WTO)投訴中國對其部署薩德反導系統進行報復。目前,中韓緊張關係擴散至民航業,兩國之間的部分航班遭暫停。http://t.cn/R62aRPJ


爆笑!真告的話我下半年指著這笑話過了。來來來,業內半吊子來做點科普。

首先,WTO管什麼?管的是一國「政府」違反入世承諾和WTO規則的行為。

其次,怎麼管。正式程序是由一個國家向另一國發起磋商,磋商不成,組建專家組,專家組搞不定,提交上訴機構,下裁決,執行。執行不滿意,重新走程序。仍不執行或執行不滿意,授權貿易報復。

所以,首先,要告中國違反入世承諾,違反最惠國待遇原則,前提必須是,這是中國「政府」行為。好了,中國「政府」違反WTO規則了嗎?韓國沒有我國「政府」違反入世承諾的證據,目前為止,都是民間行為,而民間行為在WTO不可訴。這一點大家已經說的很清楚了。順便,那些中國一抵制國外就如喪考妣的,張嘴文革閉嘴愛國賊的。打砸搶當然不好,但是我倒問一句,西班牙2004年,因為中國人搶了他們生意,煽動當地暴徒燒毀華人華商鞋類倉庫的賬怎麼算?不信的自行百度,西班牙燒鞋幾個字。知道中國當時為什麼沒把這宗案子訴至WTO么?因為那是「民間行為」。棒子知足吧!

其次,從程序上來講,WTO訴訟程序時間過長。所以一般WTO爭端是針對長效性行為,尤其是某國國內政策而發起的,以取得一勞永逸的效果。對方的政策要用個二三十年,咱們如果打下,就賺了。而針對具體行政行為,抱歉,WTO遠水救不了近火 。走到上訴機構這一步,最少最少,一年半近兩年。目前韓國既然急得是樂天和旅遊,兩年官司打下來,國內市場風雲變幻,到時候韓國旅遊和樂天死不透算我輸。

這招賤嗎?2002年3月5日,美國鋼鐵301就這麼乾的。單方面宣布將鋼鐵產品強行提高關稅到30%。當年歐盟,日本,韓國,中國簡直是群起而攻之。歐盟為首的八個國家把老美訴至了WTO,DS252,中國參與了,入世第一案。2003年11月,上訴機構終裁,當然美國違反世貿規則敗訴。可是,美國通過這種方法,把國內鋼鐵業保護了21個月!一任美國總統任期才多久?老美不知道自己違約嗎?不知道必輸嗎?不過就是打這個時間差。

還有更賤的,DS397,中國對歐盟鋼鐵緊固件反傾銷措施案。中國各個環節大勝,但是歐盟走完了整個程序,整個案件審判過程歷時七年。

這個新聞里,棒子只是提出抗議,沒有正式發起磋商,不能算正式狀告了中國。並且,「還在積極收集證據」。

行吧。來吧。。。棒子,你來告吧。中國在WTO摸爬滾打十五年,交了多少學費,吃了多少暗虧明虧,如今「我的兒,你也來試試新吧!」


堂下所跪何人,為何狀告本官。


告中國政府?笑話,消防工商等政府行為屬於依法行政,擱哪兒都說得過去。

你說我抵制?

證據呢?

啥,共青團?

共青團是我國的群眾政治組織啊,這是我國結社自由言論自由的體現啊。

告中國旅遊局?

嘿嘿,領導意圖只可意會不可言傳,領導顏色這種虛無縹緲的東西你告個毛


那我們是不是應該對韓劇韓星韓歐巴們也反傾銷啊?


簡單回答一下。

WTO脫胎於GATT,也就是關稅貿易總協定,旨在消除關稅壁壘。

主要針對兩個內容:1)關稅稅率和規則;2)貿易准入條件。

從其發展來看,多哈回合談判後,WTO在上述兩個方面的談判基本停滯(包括2013年簽署的巴里協議,既沒有超越多哈談判的內容,也沒有達到多哈談判的內容),已經簽署的框架協議(主要針對農產品和非農產品的准入條件,發達國家要打開發展中國家工業和服務產品市場,而發展中國家希望能夠減少發達國家對農產品的國內補貼),也在各國內部被非貿易關稅壁壘,技術性關稅壁壘之下名存實亡。

舉個例子,在我還在相關工作的時候,中國出口歐洲的紡織品(歐盟是中國紡織品進口大國,佔總市場的25%以上),需要配額許可證。也就是對於中國整個市場允許出口歐洲多少紡織品總量,然後商務部按照各個企業的申領,進行配額。持配額許可,紡織品才能夠按照一定低的稅率出口,超出的數量,就會被徵收高額進口關稅。

但是現在,各種原因,出口歐洲的紡織品不再設數量准入配額許可,而是「根據要求」的技術性認證,譬如oeko-Tex Standard 100。

從單純的關稅稅率的屏障,到現在比較隱蔽和複雜的技術性關稅壁壘,自由貿易是想也別想了。

總制度上看,其權力來自於大國協商,沒錯,就是「大國」協商,和聯合國一樣,有類似安理會的大國部長」秘密會議「,多哈回合談判也好,巴里協定也好,都是大國協商的產物。

至於,多哈回合以後所設立的」爭端解決機制,也就是這次韓國申述的對象,主要由總理事會負責,會有一系列常見的流程,包括秘密磋商,成立專家組,調查報告,決議,執行監督等等。而且,時間漫長的很,沒個幾年也別想弄清楚。

通常我遇到的國際貿易申述,不管是對象國法庭,還是國際法庭,在沒有結果前,都先採取報復性措施。拖拖拉拉好幾年,一個行業就此消亡。

因此,WTO不是一個具有強製法律權力的機構。作為一種國際機制,其大部分職能也已經被G7,G20, TPP等區域性國家組織所替代,普惠以後國家都單獨去搞FTA了。

萬一裁決出來了,請參考2017年,川普總統貿易政策協議和2016年年度報告,宣布WTO對美國的裁決,是有意冒犯美國主權,不尊重美國人民,美國國家,美國信仰的人,美國人民也不會尊重的。

就醬


維持了韓國人一向厚顏無恥的形象。


為國背鍋!這個鍋我背了!是我在反對韓國人!!就是我!!!


第一次聽說不買你家東西還去舉報我的

呵呵…


不好意思

這個只是個人的抵制而已,麻煩挨個起訴。不過人多了點,但是以他們的運動會比賽精神一定能告贏兩三個。

坐等律師函


大國,有沒有禮、有沒有理,不是關鍵點,關鍵是有沒有力。當下,中國政府尚未明顯得動什麼,韓國就一派哀嚎,足見我國之實力。

沒有在政府層面做什麼,其實就是給韓國留餘地,留緩和。韓國不思已過,卻搞什麼投訴,就是不知死活。至於向誰投訴,有什麼用呢?聯合國五常,哪個會真在乎這些個亂七八糟組織,哪個不是利則用不利則棄!


韓國去WTO告又如何,我們的政府完全沒有任何一份有效的文件要求國民抵制韓國,這是人民自發性的行為,是自由經濟的選擇,我們國家的旅行社與航空公司討厭韓國,所以自主取消了該項目。

如果韓國可以找到實質性的證據,我批了頭給你當凳坐。


想告人,首先得有證據。

證據什麼的,儘管找,找到算我輸。

你國不耍流氓,不存在的。


四個字,自取其辱

假設韓國真告贏了,你猜之後會怎樣?

自由貿易四個字終究不過是資本的遮羞布而已,曾經自由貿易的最大受益者美利堅合眾國現在在做什麼呢?規則是給弱者指定的,起碼到目前為止這個世界仍是這樣。


你罵我我還不能還手嗎?


外交部發言人:我們已多次表明中方的有關立場。我們支持中韓雙方開展正常的經貿往來,但這需要相應的民意基礎。與此同時,中方反對「薩德」的立場是一貫和明確的。

外交部發言人:我沒有聽說過所謂的「限韓令」

這意思難道還不夠清楚

這件事的結果必然是不了了之,所謂的限韓令完全是韓國單方面憑空捏造。WTO定然會明察秋毫的。

個人對韓方的無端指責和幼稚行為表示遺憾和不可思議。


WTO又沒有執行力


告出結果前你不破產算我輸


Wto 和其前身成立的最初也是最終目的之一就是讓國際政治、軍事糾紛用經濟貿易的方式來解決,即用經濟糾紛代替政治糾紛,否則後者一鬧動不動就要打一仗;

韓國如果抓不到實質的政府行為,如此舉報確實腦殘;而如果wto 的裁決機構敢以如此理由受理,那就是wto 它自掘墳墓,只會越發刺激中國這個多邊機制里的大戶去步歐美的後塵,走向遍開rta 的後門


韓國很難舉證......


親自教你一點人生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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