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女人就不是男人所以你不對」與「打人所以你不對」相比,是否屬於對男女平等的不尊重?

我覺得打女人這個詞本身就是不對的,打人就是打人。說出「不能打女人」這幾個字的人,是不是從心理上就認為了女人天生比男人柔弱,所以不能打她們?既然說男女平等,為什麼要把「女人」放到一個比「男人」低的位置?

為什麼男人之間打架就是稀鬆平常,但是男人打女人好像就得接受天譴一樣。

認為男人不應該打女人,是對男女生理差異的認可,還是內化了的對「男女不平等」觀念的認可?


假設性別置換下 出軌的是男生 女生打了男生兩下

我猜沒有人會出來指責女生濫用暴力

然後引申出對暴力零容忍blablabla一堆政治正確的話

因為大家默認女生體能弱於男生 不太可能造成實際傷害 即使抽耳光了其意義也在於羞辱和宣洩

羞辱和宣洩是被視為和出軌較為對等的報復手段

但毆打不是

而樓主打女生的行徑該界定成毆打還是羞辱,是個非常麻煩和掰扯的過程,有被拽了衣角就哭鬧家暴的潑婦,也有致人重傷只說是推搡的渣男。吃瓜群眾怎麼想,全看他們的社會經驗和屁股位置。

所以,樓主下次請記得,不要給自己招惹這樣的麻煩。請使用行為方式很明確,不易被誤解的行動來表達羞辱。

比如

潑一杯低溫飲料

吐一口唾沫

或者摘下手套狠狠的甩在對方的臉上


也許我關注的點不對,但是一個男人被綠了,除非你平時吃喝嫖賭人神共憤,否則你甩兩個耳光走人,怎麼身邊的朋友都會說你不對,竟然連幾個拍拍你的肩說可以的兄弟,喝酒去的朋友都沒有。你的朋友對你的標準和網友一樣,那你怎麼混啊。

要分清網路和現實的區別啊。

比如說,網路上,一個天真的女同志被男人出軌拋棄了,或者一個女員工被老闆騷擾了怎麼樣的,一般回答標準是快離開他,快辭職,有尊嚴的離開吧你會成長的,類似這樣的雞湯(這個我也會寫的)。在網路上,我們主流觀點是在法律不能保護你的時候,認倒霉吧。

現實里有句話,叫做好漢不吃眼前虧,啥叫眼前虧,沒人幫你就是眼前虧,有人幫你就讓別人吃這個眼前虧。不說別的,就剛剛上面的兩個例子,遇上了不想就認倒霉,那麼劃個輪胎啊,做個仙人跳啊,這事。。。我也沒幹過,論壇里的警察叔叔別看我。

我只是說理論上,身邊應該有幾個幫親不幫理的朋友,彼此在自願並不被抓到把柄的前提下,通過一些辦法確保自己不會被人白欺負了。

明白么,在公共討論的領域裡,打人肯定事不對的,我堅決反對這種行為,但在私人領域裡,如果有個陌生人和我朋友必須要認倒霉一個,那總不能就這麼認了讓我朋友做那個倒霉蛋啊。

有句話說的好,你有道理的時候說道理,有事實的時候說事實,你要啥都沒有,就拍桌子把水攪混。如果你拍桌子的時候都沒人幫你,那你混什麼啊。

找愛人,找朋友,都是找搭檔,又不是做公知,我們彼此說說對方優點,討論一下社會的美好,那是互相客氣客氣的地步,我們一起干過,或者能一起干想干我們的人,那才叫搭檔啊。


兄台來,大哥陪你幹了這杯酒。

大哥知道你心裡有苦說不出:

憑什麼女人可以用其優勢(更易獲得性伴侶)傷害你於無形;結果你用男人的優勢(肢體暴力)回擊卻不僅心生愧疚,而且發到知乎上來還遭政治正確的攻訐?!

且看:

A 希拉里大戰川普,她以為揪住川普攻擊女人的言論後,再在輿論上天天搞大新聞就能贏。結果一人一票選舉她慘敗。

結論:所以兄台,首先想說的是,拋開政治正確,可能有不少保持沉默的人是支持你的。

B 美國有世界上最大的軍隊,近幾十年看誰不爽就揍誰,順便還聲稱「把民煮帶到各國」,掩蓋其狼子野心。

結論:兄台你使用暴力本身並不是重點,重點是使用的方式以及輿論攻勢沒做好。不急這個你可以慢慢來學習,咱們先看下面的C。

C 俄羅斯(不善於搞輿論戰的一方)吞併克里米亞,一夜之間搞定,沒瞎BB。自詡「政治正確」的北約也只瞎BB了一會兒便雷聲大、雨點小了。

結論:如果前面B選項對兄台來說很難做,那就使用暴力後心安理得,盡量別來貴乎求助

D 美國天天在全世界軍演炫耀武力,同時聲稱維護世界和平,奧觀海可是得了諾貝爾Peace Prize的。

結論:兄台以後您記住,比使用暴力更有效的是讓對方知道暴力的存在的同時而宣揚和平,這樣你面子里子都佔上風。因為人都是欺軟硬的,這個「怕」字是關鍵。畢竟你的目的不是讓她傷害而是讓她臣服。

E 老子曰:

挫銳解紛,和光同塵

兄台你哪天真正看淡男女之事,專註於眼前的任務,便是你強大的開始。另外,女人們嘴上不說,心裡(shen ti)卻是很誠實地臣服於這樣的男人(這點與男人不太會臣服女強人有所不同),這也是你樂於見到的。

F 毛姆曰:

A woman can forgive a man for the harm he does her...but she can never forgive him for the sacrifices he makes on her account.

一個女人可以原諒一個男人對她的傷害,卻永遠不能原諒他為她做出的犧牲。

————

W. Somerset Maugham, The Moon and Sixpence(《月亮和六便士》)

(此段落出現在家庭主婦Blanche Stroeve拋棄了老實、愛他、老好人先生丈夫Dirk Stroeve,而追隨固執自私體弱的窮畫家Strickland 並被Strickland拋棄(據Strickland說他無意於找Blanche做伴侶,而是只想找她當繪畫模特)而自殺後,作者毛姆借書中敘事者「我」之口對此事件的評價。)

兄台請反覆琢磨一下引言中粗體字部分。

G 筆者剛剛就此帖經歷了匿名、取匿,刺耳的留言評論的種種。現成的例子告訴你說實話也是需要小心翼翼地考慮輿論行情的,(更何況考慮動用武力呢?)。

H 筆者支持真女權主義,所以以上諸條也同樣建議女性參考(比如把「肢體暴力」換成對應的「其它傷害方式(例如精神暴力)」即可)。同時這也不僅限於針對異性,不僅限於個體。總之是針對一種具有性別/個體/群體優勢的,讓對方受傷害的行為——在使用之前的拿捏考慮,或者(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使用之後的自省

好,大哥談心到此結束。兄台你加油。

——

Ver. 1(2016-12-01)A~E

Ver. 2(2016-12-02)F

看到大家的熱情,特別是看到 @菠菜 姐言之有物,符合現實的回答,決定取匿。

謝謝諸位抬愛。

Ver. 3 G H

打個廣告 諸位明天(2016.12.03周六)歡迎來捧場筆者的知乎Live首秀啊。知乎專欄:Dan Pan 的 Live —— 一小時,對滑雪說Yes!


「男人不能打女人」這句話,確實是對「男女平等」的不尊重 !

01.

首先,申明自己的觀點:

我認為打人是不對的,但是如果到了必須打人的時候(自己受到了威脅,對方威脅到了他人的安全、嚴重損害了他人的利益等),無論對方是男是女,我都會上去揍他。

但我反對將「女性」單獨的拎出來,像「男人不能打女人」「好男不跟女斗」,看似是在照顧女性,但實際上是將女性放在了一個弱勢的位置。

這些看似有道理的話語,其實上默認了:女性相對男性弱小、女性與男性不一樣。

如果人們希望和平,提倡反對暴力,那麼只需要說「不許打人」就行了,完全沒有必要特地申明「男人不能打女人」。

02.

有人可能說:「男人不能打女人」是正確的,因為絕大多數女性打不過男性,因為女性的「平均值」小於男性的「平均值」。

我承認男女由於遺傳基因的差異,導致男女生理與思維上都有所差異。但憑藉「數量」、「比例」、「平均值」的概念,就說女性打不過男性,這其實是犯了以偏概全的邏輯錯誤。

如果「數量」、「比例」與「平均值」能夠說得通,那麼地域黑與種族歧視豈不是也能說通了?

03.

在過去幾十年,男人不能打女人已經成為了一種政治正確,它深入了人們的骨髓,潛移默化地改變了我們的思維。

如果在大街上,一個男性打了女性一巴掌,大多數人會認為:這個男的不是人,居然打女人。會說:「男人無論什麼理由都不能打女人!」

而如果是一個女性打了男性一巴掌,大多數人會覺得,這個男的可能是個渣男,他會不會是個色狼?

因為在我們潛意識裡,理所當然地認為女性是弱勢的一方,理所當然地以為女性打不過男性。

可現實真是如此嗎?

美國疾控中心(CDC)在2010年發布的數據顯示,美國有28.5%的男性曾在親密關係中遭受過強姦、肢體暴力或者盯梢,而女性為35.6%

另一份根據警察記錄整理的報告顯示:在英格蘭與威爾士,於2014~2015年,2.8%的男性和6.5%的女性遭受過不同類型的親密關係暴力這意味著每三個受害者中,兩個是女性,一個是男性。

在中國,社會學教授風笑天在對第三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數據(N=22025)的研究分析中發現,5.5%的女性在婚姻中(至少一次)遭受過肢體暴力,而男性為2.5%

雖然女性受到暴力的比例大於男性,但男性受到暴力的比例,遠超過你的想像。

而且,由於社會理所當然的認為女性是弱勢的一方,想當然的以為女性打不過男性。這導致,當暴力的受害者是男性時,他們會羞於啟齒。

因為告訴了別人,只會獲得嘲笑與諷刺 「一個大男人居然怕女人」、「你一大老爺們,居然打不過女人?」這使得男性被家暴的案件 很少出現在大眾的眼前。

但值得慶幸的是,越來越多男性被害者站出來訴諸法律,越來越多人開始關注這些「特殊的受害者」。同時,越來越多的國家,開始完善法律,逐漸出台了保護男性的法律。

這些對男性的保護,成為了國際平權運動中新的一股熱浪。

04.

我是平權主義的支持者

在電影《星河戰隊》中,男兵與女兵,一起玩耍、一起吃飯、混合居住、一起洗澡,而所有人對這些都習以為常。

我認為最理想的平權與這差不多,我認為最理想的平權是男性、女性、X性(葯娘、雙性人、無性人等)可以一起居住、洗澡,甚至你去公共廁所會發現沒有男女廁所之分。

但這十分的困難,因為它要求我們違背生物數百萬年的遺傳基因,要求我們明確區分性與愛,要求我們認清楚愛情(真正的愛情不是一個器官對另一個器官的反應,而是一個靈魂對另一個靈魂的吸引)

這十分的困難,就目前的社會背景與思想觀念而言,除了個別聖人,絕大多數人都無法做到。

但這並不是完全沒有可能!事實上,越來越多的國家向這一理想邁出了腳步。

澳大利亞為護照新增了第三種性別「X」,即「不確定」。這項新舉措實施後,雙性人可以在性別選項上勾選X。而變性人只要出具醫生證明,便可更改護照上的性別選項。

而在美國,只需檢附性向轉換的治療證明,就可改變性別欄的登載,不必先完成變性手術。

英國,準備在護照上不劃分性別。英國的自由民主黨承諾「絕對擁護平等的權利」,所有人的性別將全部改為「X」。

尼泊爾於2011年展開了人口普查,在人口普查欄目中出現了第三性(過去的人口普查,性別欄中只有男和女)

印度:選民性別可選「其他」

……

越來越多的國家都在朝「平權」邁出了步伐。

05.

我支持平權,但不支持現在的女權!

「女權主義」原先就是指「平權主義」,是「男女平等」的細節化。但隨著時間的流逝,女權主義已經越走越歪。一堆豬隊友帶歪了女權,更可怕的是:豬隊友的數量居然遠大於明眼人的數量!

她們一邊享受著性別紅利,而另一邊卻在自己吃不到性別紅利的地方要求男女平等。

在某些國家,甚至還有所謂的女權主義者倡導女性更適合當領導(按正常邏輯,應該是擁戴最有能力的人做領導,只要ta能力足夠,無論ta是什麼性別。但這些所謂的女權主義者,卻單純的認為女性更適合做領導)

我反感這種將男女對立起來的女權主義,但實際上,大部分所謂的女權主義者都將男女對立了起來。

「女權主義」這個名詞的含義,早已發生了本質上的改變。我們已經不知道這個詞具體是什麼意思了。既然不知道這個詞現在是什麼意思,那為什麼還要支持它?為什麼要支持一個自己都不知道是什麼的東西?

所以,我不支持現在所謂的「女權」,但我堅決擁護「平權」!

(??????) ?如果認同可以點一個贊同

(?????)如果喜歡,可以關注 @擇恩


呵呵,連職業格鬥拳擊這種,同性別之間的打架比賽,有嚴格規矩控制,避免重傷害的,都得有個量級之分。

在知乎,男人打女人,倒可以討論成男女平等問題了。

你乎牛b,呵呵。

撇開力量體力,同樣身高,男人平均體重比女人重10公斤,這打起來叫平等?

這道理你不明白,拳擊格鬥小眾,很多人不知道,總看過奧運舉重比賽吧,體重差10公斤差幾個級別?男子和女子同樣公斤級別,又差多少力量?

真要從這個層次上論平等,所有的體育比賽都該取消性別之分了吧。

男人不該打女人,這裡的性別之分,跟大人不該打小孩,強者不該欺負弱小一個概念,撇開性別,如果,潘長江打鄭海霞,沒人覺得不公平,還該稱讚他的勇氣。

為什麼搶劫犯愛搶女人,不是因為女人的性別,而是女人打不過男人。為什麼社會新聞都是男的殺女的,女的想殺男的,都得買兇下毒什麼的,是因為性別?不,是因為打不過。

為什麼家暴被譴責,因為家暴受害者基本都是相對弱小的一方,而且家庭這種相對封閉的社會關係,受害者無處躲藏。不止父母對兒女,老公對老婆,父母老邁被不孝兒女家暴,瘦小老公被高大強壯的老婆家暴的,也有先例。

男人女人的確都是人,但一個重要差別就是,前者能徒手打死後者。

「男人不該打女人」這種幾乎全世界,全人類,全歷史都基本認可的道理,在知乎上都能來一本正經的討論,還能上升到男女平等方面,用來映射貶低女人,還能高贊。。。。

可見現在的知乎,已被一群又壞又蠢的人佔據了。


以下是題主動用暴力之後的遭遇:

「後來。。。他們小區的警察來了說我在別人家暴力什麼什麼的。。。媽的第一次被戴手銬。本來要被送去警察局拘留的、可能她和那個男的也知道這樣事情鬧太大了就把暴力的事情給否認了。

當時我也是真的怕了、真的怕進警察局。然後三個人莫名其妙就說沒暴力。然後我就被放了。。。「

沒有一個人看見「人權」這個詞。沒有一個人同情題主被戴手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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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是一個需要科普的問題,而不是去講道理。

不知道你聽說過這句話否:對暴力零容忍。

這句話的背後的含義是,無論任何一種情形下的暴力都是不能接受的,暴力沒有理由。

在你的觀念中,打女朋友的理由很充分——因為她出軌了。如果她沒有做這種對不起你的事,你是不會對她動手。你的觀念和許多人的觀念不謀而合,因為對暴力知識的不了解,全憑個人的理解來行動,這是很典型的「受暴者有錯論」,而且這種觀點非常地流行。

「受暴者有害論」錯在哪裡呢?人權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打人是侵犯一個人的人權,你打女朋友,就是在侵犯她的人權,任何人都無權用暴力對她進行懲戒, 她不是你的一個物件,你打她就一定會遭受到他人的譴責。

親密關係的暴力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種,面對家庭暴力,有一條非常清晰的標準就是:向他人施暴就是錯誤的,暴力沒有任何理由,杜絕從受害者身上去尋找暴力原因、為暴力開脫的思維。

而男人的這種親密愛人「犯錯」了,挨打也不冤枉的思路又是怎麼來的呢?——「男子性別角色社會化的過程即是暴力傾向或行為的養成過程,這是眾多專家研究的結論。雖然不是每個男性都會現實的使用暴力,但是,在性別角色社會化的過程中,一種潛在的對女性的支配欲、控制欲,將身體力量作為工具,重視權力等,幾乎植根於每一個男性的潛意識。也許許多男性在理智上很贊成男女平等、甚至對性別歧視深惡痛絕,但在心理的深層,仍然很難擺脫對女性的支配、控制和利用身體力量的衝動。」

你給女朋友甩的那兩個耳光,就是你通過身體力量來給女朋友顏色看看的方式,表達你的憤怒的同時,也暴露了一個嚴重的問題——在親密關係中,你靠打人來快速地解決問題,結束關係,而不是用一個成熟的文明的方式來面對問題,並且在情緒上有自我控制的困難。

所以,很難想像你的女朋友如果在日常生活的其他方面有不合你心意的情況出現的時候,你是否能用合理的溝通方式來面對關係的矛盾衝突。

「不能打女人」,這種論斷,在暴力研究範疇內也是經不起推敲的,不是把女人放在柔弱的低等的位置,所以才要打女人,而是無論女人無論在什麼位置,都不能用暴力對待,我們還有比暴力更妥當的方式方法來解決問題,而不是打一頓說拜拜就了事了。

同理,如果你出了軌,你的女朋友如果打你罵你,也是不被允許的。難道會因為你「犯錯」,你的女朋友就能當仁不讓地侵犯你的人權,用打罵的方式來懲罰你嗎?

打女人不對,是因為有史以來,絕大多數情況下是男人向女人施暴,所以人們會更多地強調打女人不對,絕不意味著女人是柔弱的,所以不要打她。打人就是不對的,侵犯人權的事,無論男人、女人,都不應該隨便向他人動手,有事說事。

希望能夠為你解惑,也歡迎你加入白絲帶反性別暴力志願者行列,進一步理解親密關係中的暴力。步入下一段的親密關係的時候,能夠變得更加成熟。

請關注我的公眾號:tiangexia2016


我覺得說出不能打女人這幾個字的人、從心理上就認為了女人天生比男人柔弱、所以不能打她們。

這不廢話嗎?打架這事上女人本來就天生比男人柔弱,男人之間打架,對方能打回打倒你;男人打女人,對方几乎只能挨打。你這不能叫對打,應該叫欺凌。

暴力不對,欺凌弱小更可恥,所以男人打女人、成人打孩子、校霸欺負普通學生都為人所不齒。


因為:損著別人的牙眼,卻反對報復,主張寬容的人,萬勿和他接近。——魯迅

所以:題主朋友在做讓人不要和他靠近的蠢事。

因為:人通常只有利益相關的時候,智商會突然下線。

所以:做蠢事的時候,利益相關的概率非常高。

因為:做蠢事的時候,利益相關的概率非常高。

所以:題主的朋友如果不是平時就很蠢,那麼就利益相關。

別問我題主的朋友是在怎麼和他女友利益相關的。我們可以假設一點美好的事情,比如題主的朋友都是女權主義什麼的,別總是想到呼倫貝爾大草原。


As一個手賤皮緊腦熱的人,你做得挺好。

打了人還不跟人分手,雙膝跪地一把鼻涕一把尿把姑娘往回哄,什麼話都敢說什麼誓言張口就來的,才是人渣中的人渣。

打完人就跟人分手,只是普通人渣而已。


你說小孩子才分對錯,成年人只看利弊。可我只看到你在說打女人到底對不對,這問題問得就不成年人。那你說這件事中你哪裡得利了?不論被綠,還是事後動手,都是弊啊!你是哪一點覺得光榮?哪一天要是有人提了個問題「打女人是什麼樣的體驗?」,我可以@ 你去回答。你大方講出你的經歷,然後根據評論去統計對錯。越多人參與,統計的概率越準確。

這兩巴掌有讓你得利嗎?並沒有啊。我幫你算算你虧了什麼:1、情理虧,你也知道大多數人覺得打女人不對(我們姑且不爭論打女人對不對這個議題);2、道德虧,(PS:我是真覺得這種事上網來說是撕你傷疤,不如就此刪了它)你想是不是所有的狗血電視劇里出軌的女方總會抱著男方的大腿:"你不要不說話,你罵我一頓吧?要不打我吧?然後痛哭流涕……"你這動了手,豈不是滿足了她的愧疚感,她會不會從此換了個思路——「媽的,還好我把他綠了,不然我以後妥妥兒的被家暴啊!這波不虧…」因為你的兩巴掌,本末倒置,不僅沒讓她有所反省,還消除了她的愧疚感;3、心裡虧,你看你這兩巴掌不是引發了朋友對你的說道么?你心裡一定還不爽——媽的,是老子被綠了啊?你們就看到我打女人了,什麼雞毛朋友!因為他們感受不到被綠啊,他們無法感同身受,卻對道德高地情有獨鍾。

大晚上的,我冒著這麼大的風,我就想告訴你:這本來是個被綠的悲劇,被你這麼一說上升到打女人的高度,對你真是沒好處。因為這是你的私事,私事不宜對外說。恐怕你也知道會被黑,甚至被人肉的風險,於是你選擇匿名。那你何必要問這一遭?鐵甲小寶里金龜次郎經常說的:男人就該默默的……(不是被綠啊)。

這種事不管過得去過不去,總會過去。你該慶幸她不是你的the one,這樣聽著像雞湯。那我換個現實一點的例子:萬一你老婆把你綠了,還白養了個大胖小子,那才是人間慘劇!你這暴脾氣不搞個滅門慘案啊!多嚇人啊!《南方周末》專訪XXX殺妻案——《臨終一言:我沒有錯,錯的是世界》。

你要換個角度想問題,你看《盜火線》裡面,阿爾帕西諾被綠了,他是怎麼做的?告訴綠他的哥們:你可以在我的沙發上操我該死的老婆,但不要在我該死的沙發上看我該死的電視機。然後怒砸電視機,你以為當時阿爾帕西諾不想拔槍嗎?不想打人嗎?但是他沒這麼做,結果他得到了眾多粉絲追捧——純男人啊!這才叫利啊!《處刑人》裡面funny boy經典台詞:我出去買包煙,都能碰見9個操過你的男人!他也沒有打巴掌啊,最後讓大家嘲笑了那bitch多久,並留下永恆的名言。這不是更能給她教訓嗎?

我想告訴你,如果出於報復,打巴掌真的弱爆了。恨有一萬種方法可以發泄,暴力是最愚昧的一種。

另,對於你口中的朋友,有點不真誠。了解事情原委之後,好朋友關注的重點不會是你打了女人,而是:我操,是哪個不長眼的男人?想方設法地把那個男的弄出來,然後嘿嘿嘿……我就有這個自信,我身邊還是有這麼一兩個這樣的朋友,儘管我並沒有女朋友:)。

這事兒上你真沒必要上升到男女公平的高度,如果真按照《漢謨拉比法典》,你應該綠她一次,然後被她打兩耳光,你看看能接受嗎?

我想著安慰你幾句,但總覺得這是私事,作為一個有故事的男人,你總會想明白的。


因為政治正確啊。

這個地球上有一部人是靠標籤活著的,是靠道德的優越感活著的,是靠同類的認可活著的。

他們只是嘴上不支持你而已。

私底下不一定什麼樣子。

每個人都正義凜然的樣子。

說到底也就是給別人看的。

要是認同了你,不就是顯得自己同意打女人了嗎?

如果沒有她綠了你這個前提條件,你打人就是不對的,和她是男是女沒關係。

你要是莫名其妙甩你哥們兒倆耳光,你也是錯的。

我是覺得,你在和朋友描述的時候,會不會並沒有說自己被綠這件事情,而是換了一種說法呢。

還是說你的朋友其實全是女的?

我還有種錯覺,你的朋友全是熱心網友呢。

摸摸頭,別不開心了,現在不是關心倆耳光對不對的時候。

抓緊時間分手,才重要。


初中我就想過,如果有個女人殺了你全家你會打她嗎

我們先不說那麼極端,就說「有個女人正在打你的母親、子女,你僅僅只會上去制止而不還手嗎」

所以我挺討厭那些「打女人就應該去死」的言論

其實婉轉點,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 都有年老、弱勢、病患、殘疾的時候

我們不該說所有打女人的行為都是錯的,而所有持強凌弱的行為,都是錯的。

回到題目,兩巴掌,剛剛好,不過份。


大兄弟,只有一件事情你要知道,很多事情私底下做是沒問題的,但你拿上檯面來講就複雜了。

你這事擱私底下,壓根沒人指責你,得是你的那幾個朋友死心眼,站著說話不腰疼聽過吧,為什麼說旁觀者清呢,就是因為反正不是他們自己的事,張張嘴就能展現自己冷靜理性的一面,何樂而不為?反正自己佔據著道德高地,不怕別人戳他脊梁骨。想打臉,倒也簡單,題主魅力要是夠大,改天你把他們都綠了,再看看他們都是一副什麼樣子。

但是你現在把這事放到知乎上來了,這就牽扯到很多方面的利益了。比如,一些玻璃心聖母呢,看不得題主這樣的,要是有人這時候來一波「冷靜客觀的分析」輕鬆圈粉順便推廣一下自己,豈不妙哉?又或者,為了在自己的粉絲中樹立客觀公正形象而批判一下題主的呢?牽扯到的利益多了,問題就沒有題主想的那樣純粹了,這裡只是稍微指出來一下。

再然後回到題目本身的問題。其實被背叛的滋味不是當事人很難體會,更何況是曾經最親密的人。題主哪怕用因愛生恨來為自己辯護,這兩巴掌也是理所應當。現在反對題主的一方主要的觀點是認為題主欺軟怕硬,挑軟柿子捏,以及,反對一切暴力形式解決問題。

事實上呢?

題主兩巴掌把別人頭打沒了一半嗎?題主兩個巴掌送別人進搶救室了嗎?我姑且揣測題主這打在臉上的兩巴掌的力度和兩巴掌打在屁股上的力度是完全不一樣的——或許一樣,但意義完全不同。後者更多的是生理懲罰,而前者呢,我認為更多的是心理上的發泄吧。如果這就算暴力解決問題,那題主若是把他前女友一頓胖揍,打斷幾根肋骨,又或者是叫了一幫朋友去找綠題主的那漢子的麻煩,那又算什麼呢?

更何況,在題主這裡,問題是由最終果斷的分手解決的,而不是那兩巴掌就把兩人的關係隔斷了。那兩巴掌,更多表現的是一種形式,否則,一來,不會止於如此輕的程度,二來,不會止於如此簡單的程度。批判題主的人大多在這兩巴掌上大做文章,至少,就目前為止,我是沒有見到反對題主的任何人提出過面對女友劈腿具體應該怎麼做的。

越是高舉大旗的,越是底氣不足。底氣不足才要一邊給自己加油打氣,一邊堅信著自己所謂正確的信念,所以題主大可不必去理會旁人的觀點,權當麻雀,嘰嘰喳喳,若是其中有叫的好聽的,你也無妨聽聽它是怎麼唱的。如人飲水,冷暖自知。有人脾氣好,被綠了還能好聚好散,那是難能可貴的。有的人性子直,被綠了不能忍,回家拎了刀就殺出去了,這樣的事也是有的。從兩個巴掌為止到事後果斷的分手,可見題主並非意氣用事之人,相反,既沒有做綠毛龜,忍氣吞聲做個老實人,也沒有第二天上頭條,甚至,這兩巴掌在一些旁人看來都算的上是償還了出軌的情債了,不但沒有大肆宣揚,壞她名聲,還成功的為她爭取到了同情者,要我說,題主已經是仁至義盡,並且是心胸寬廣的人了。

不信你看,如果題主把題目中的兩巴掌去掉,改為「發現女友綠了我後我果斷分手,請問我做的對不對,現在我該怎麼辦,心裡難受想哭求安慰」,回答里九成都會是站在題主這邊的人。

哦,還有一成人,可能會跳出來說:

追求幸福是女人自己的權利題主你給不了別人幸福就該理所應當的放別人走賤人就是矯情/題主你錯在自己不夠有魅力關注我的公眾號blablabla立刻了解健身秘訣/題主你怎麼這麼小心眼不就是被綠嗎人不都有犯錯的時候嗎你連改正的機會都不給別人還是男人嗎/人權神聖不可侵犯人人都嚮往更加美好的生活願題主在將來努力提升自己在下一段感情中更加成熟

大概是這屆麻雀不行吧。殘次品太多了。


男朋友出軌,我打了他一巴掌。問題鏈接:zhihu.com/question/40210694

話說這兩個問題下的回答真是風格迥異啊hhh


題主啊,問題修改得好快。

男女平等,是權利上的平等,不是說非要在任何領域男女都一樣。即是追求男女在現實社會所能感受到的公平,而不是用一個標準去規定兩性都做一樣的事情。

現在的女權理論已經發展到強調「差異化」,就是說男女本來就是不一樣的,女人應該有女人的特點,男人也應該有男人的特點。舉個顛撲不破的例子吧,男人是沒有辦法生孩子的,女人卻可以。同樣,都是跑一百米,女人無論如何也不會破博爾特的記錄。女人比男人柔弱,這基本上就是事實。

要考慮到兩性差異,才能做到真正的公平,比如大家都要逃離一幢失火的大樓,女人先跑,男人後跑,才能讓跑得慢的女人獲得更多的逃生機會。而男人跑得快,即使火勢嚴重一些,他們也能有機會逃生。沒有人去把這個寫進法律,但是為什麼在人類社會中卻自發地產生了這樣的行為呢?因為男人不讓女人生存,物種就無法繁衍。

男人不能打女人,說穿了在本質上是符合這一公平原則的。暴力本來就是解決爭端的一種手段,而既然人類社會已經進步到文明社會,戰爭都要講善待俘虜。那麼男人不打女人,是文明解決爭端的一項原則。因為它考慮到了兩性差異,追求的是現實的公平,而不是絕對的平等。再往根源里挖,你打女人,打狠了就會讓女人喪失生育能力,那又影響繁衍。你見過公猴子打要交配的母猴子了嗎?這也是男人都要讓別的男人不打女人的原因,萬一你打的是將來人家的配偶呢?

你之所以會有這樣糾結的困惑,是因為當代的女權主義(不是發端時期的女權主義),既沒有統一的綱領,又沒有堅實的理論,還喜歡到處亂嚷嚷。和其他政治正確一起,把自由主義和人權搞得一團亂麻。

當然,任何原則都有例外,你非要和一個女柔道冠軍打架,誰也不能說你不能打女人,這又是追求現實的公平,而不去僵化的執行原則。

首先尊重個體,是我認為最重要的,具體到你扇人耳光,不是女人是男人就可以扇了嗎?萬一對方是殘疾是小孩是弱智呢?你首先要判斷的是你用以解決爭端的這種方式,對你實施的對象而言,是否公平?如果不公平,在道義上,別人是可以譴責你的。


站在法律的角度,你打人是錯的。

站在男人的角度,你打人是對的。

就是這樣,沒什麼要疑惑的,不要被哪句「男人不打女人」迷惑了,有些女人活該挨揍!

郭班主有些話還是有道理的。也適合這裡。


在美國讀書的時候,被綠了。把我女朋友推倒了(在草地上),結果群眾報警導致被抓,差點被遣返。(本段與全文無關)

政治正確真的害死人。

女權分為三個階段:one sex; two sex ; unisex

現代的女權不是指男女有別,而是強調男女無異;我是女人,但是我希望被當成男人一樣對待。例如:我是女生,我很強壯,我想當保安,但是被拒絕了,所以我抗議,因為我是女人所以沒人願意僱傭我當保安;而不是,我是女生,所以我可以打你,但是你不能打我.

我能打你,你不能打我。這樣的認識是女權的第二階段的一種畸形,其本質是與女權相悖的。由於生理上的差異性,更多的男人當保安,更多的女人當護士。我們女人那麼弱小,所以男人不能打我們。 EXO me? 你都承認你弱小了,你還有什麼資格強調平權啊?

很多女大學生,被銀行婉拒,因為她們不願意喝酒,故抗議,認為被歧視了。資本家都是理性人,誰願意去找嬌滴滴的大小姐去陪重要的客戶而滴酒不沾嗎?

國內的女權最大的問題在於,思想上還處在女權的第二階段,甚至如上文所說的畸形的狀態。卻操著第三階段的心-----享受著男人的寵愛,並渴望著畸形的平等。當然,美國現在也是這樣,沒國內這麼嚴重罷了。


問題都被你分析完了還答個兒毛

被綠了很痛苦

打了就打了

但不要忘記反省

誰沒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氣犯過錯

但千萬不要把打人當做理所應當

就算沒有更好的解決方式

打女人和打人的區別在於在人們的普遍認知里打女人是欺負弱者,畢竟女人很少有能力或勇氣還手對打的,所以咯,這就是不對嘛

但明明遇見糟心事被賣了的是你

還不準發泄,這算什麼理?

我知道,我理解

但是要用繼續與糟心事糾纏的方式解決問題還是用更為平和(很難啊)的方式離去取決於你

其實沒人能給你什麼真知灼見

有的只是每件糟心事給你的感悟

然後你將繼續選擇屬於你的選擇


現在的男權社會導致的對性別的刻板印象,以至於許多遭受家庭暴力的男性甚至不敢報警和尋求幫助。

暴力本身就不對,無關性別。


題主使用身體暴力,確實不對。

但是我發自內心地

厭惡

所有要題主寬容的人(認為題主不寬容的人)。

————————

羞辱出軌者不一定要用身體暴力,

有一個詞語叫--唾棄。

你可以含一口冰水(或各種飲料)啐她一臉。

這個答案說得好,@肖艾倫

http://www.zhihu.com/question/53165660/answer/133919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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