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科研經費放權」帶來的影響?

據新華社報道,中辦,國辦近日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一些久被詬病的政策,如勞務經費過低,類別管控過死,經費不允許結餘等問題都可能得到解決。

如何評論這一政策改變帶來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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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聞] 科研經費放權六大亮點:醬油錢可買醋

新華社記者 韓潔 郁瓊源 汪奧娜

近日,中辦、國辦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從經費比重、開支範圍、科目設置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鬆綁+激勵」的措施,激發科研人員創新創造活力。記者採訪財政部、科技部、教育部、發展改革委四部門負責人,詳解意見的六大亮點。

亮點1一些科目合併「同類項」

科研項目資金管理「過細過死」是困擾科研人員的一大難題。合肥工業大學數學系教授檀結慶說,預算編製要求提前幾年就把科研項目的各項開支列出來,在實際運行中發生了變化,再調整就很困難。

意見的一大亮點是簡化預算編製科目,下放調劑許可權,對一些科目合併「同類項」。意見指出,將直接費用中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合併為一個科目。

四部門有關負責人指出,如果合併後的總費用不超過直接費用的10%,就不用提供預算測算依據,科研人員在編製這部分預算時不用再具體到開會與出差次數。同時,下放科研項目預算調劑權,在項目總預算不變的情況下,直接費用中的多數科目預算都可以由項目承擔單位自主調劑,「打醬油的錢可以買醋」。

亮點2取消績效支出比例限制

科研項目資金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直接費用一般包括設備費、差旅費、會議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勞務費等10類左右的支出科目;間接費用主要用於項目承擔單位的成本耗費和對科研人員的績效激勵。

為進一步完善間接成本補償機制,意見提高了間接費用比重,核定比例可以提高到不超過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的一定比例:500萬元以下的部分為20%,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為15%,1000萬元以上的部分為13%。

四部門透露,為加大對科研人員的激勵力度,意見取消績效支出比例限制,明確項目承擔單位可以在核定的間接費用比例範圍內統籌安排績效支出,並與科研人員在項目工作中的實際貢獻掛鉤。

亮點3勞務費不設比例限制

一些科研人員反映,相對我國而言,美國等國家科研項目中「人員費」比例較高。

意見明確勞務費開支範圍和標準,重申勞務費不設比例限制。參與項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後、訪問學者以及項目聘用的研究人員、科研輔助人員等,都可以開支勞務費。四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在制度層面,勞務費沒有比例限制。但科研人員反映在項目實際申報過程中,勞務費仍存在「隱性」的比例限制。對此已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宣傳培訓力度,並要求相關評審機構進一步規範評審工作。

亮點4當年錢花不完不用收回

項目資金下半年才拿到,年底就必須花完,否則就要被收回——不少科研人員吐槽的科研項目結餘經費收回制度此次有了重大改革。

意見指出,科研項目實施期間,年度剩餘資金可以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當年的錢花不完不用收回。項目完成任務目標並通過驗收後,結餘資金按規定留歸項目承擔單位使用,在2年內可以統籌安排用於科研活動的直接支出;2年後未使用完的,按規定收回。

亮點5下放差旅會議費管理權

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項目經費中,一塊重要支出就是差旅和會議費。此次意見一大亮點就是明確下放差旅會議費管理許可權,給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大自主權。

四部門介紹,在差旅費方面,合理確定教學科研人員乘坐交通工具等級和住宿費標準;對於難以取得住宿費發票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在確保真實性的前提下,據實報銷城市間交通費,並按規定標準發放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解決無法取得發票但需要報銷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等問題。

亮點6建立科研財務助理制度

科研經費報銷手續繁雜、程序較多、時間過長,很多大學教授、科學家等科研人員在獲得項目經費的同時,也因報銷環節的諸多問題被逼成了「會計」,不能專心從事科研活動。

意見要求,項目承擔單位要建立健全科研財務助理制度,為科研人員在項目預算編製和調劑、經費支出、財務決算和驗收等方面提供專業化服務。這一要求意在「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把科研人員從繁瑣的事務中解放出來。

四部門介紹,根據意見要求,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改進服務,為科研人員簡除煩苛、鬆綁減負,著力讓經費為人的創造性活動服務。

(據新華社北京7月31日電)


我的理解:

1. 現在這只是「若干意見」。跟徐老師說的一樣,討論什麼都還早。

2. 很多人容易把討論重點放在報帳手續上。至少從這幾個「亮點」來看,沒有直接說要簡化報帳流程,基本上都是預算層面。

例如:合併科目,免去測算依據,是簡化預算工作量,不是簡化報帳。下放差旅費審核權,也許會導致一些報帳流程的簡化,但也需要理由。例如由你做財務處長,原來需要證明的,現在不需要了,你給個理由?難到原來是多餘的嗎?如果原來的規定是財政部制訂的,財政部不發話,沒有哪個中央財政單位會主動打領導臉。

又例如:勞務費比例限制,也是預算問題。有些重大經費國基委有可能是找第三方審計公司審的(當然這個做法只是一定時間和範圍存在過),這些審計不了解科研實際,根據自己的認識來提出反駁理由。一個申請書財務如果財務過不了,哪怕科學內容OK也會被刷。勞務費比例太顯眼,會被人刷的,說你怎麼勞務費這麼高。但是有規定不能這麼高么?也沒有。問題是你沒有反駁機會,只能別搞這麼顯眼的東西;又或者就不得不認認真真地寫好理由、測算標準等使其顯得合理化。這就是新聞中所謂的「隱性限制」。所以這都是預算層面問題。如果你有本事申請60萬經費有40萬是勞務費的還被批下來了,那你按照預算使用經費財務處不會卡你,所以這不是報帳層面的問題。現在所謂「已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宣傳培訓力度,並要求相關評審機構進一步規範評審工作」,就是說你們這些幫基金委審錢的外行機構,至少勞務費這塊兒就別糾結了。

3. 結題用不完的錢留兩年,也跟報帳流程沒關。這只是宣傳 說科研下撥經費要跟行政下撥經費區別對待。以前下撥經費用不完一律收回是把科研當行政管的結果。把科研當行政管本身就是個國家需要逐漸端正的做法。

4. 真正跟報帳流程有關的也就是最後一個亮點,也就是配備專門人員搞報帳。這個提法,恰恰是承認了現在報帳流程繁瑣的必然性、必要性。所以不是要簡化,而是給你配個人去搞這件事。這種需求也不是現在就有了,哪怕國家不提,各大課題組都有這種人員。但是難度在哪裡呢?你要放一個專職給你干這個的,得有五險一金吧?發達地區的話你得給職稱吧否則哪買得起房?晉陞機會呢?而且留校做這個至少是碩士吧?人家在你這個發達地區找個企業乾乾,不比在你這這兒搞報帳好得多?畢竟他是專職報帳的,不做實驗,不帶學生,不拿經費,不上課。

所以是「錢從哪兒出」的問題。意見的說法是「意見要求,項目承擔單位要建立健全科研財務助理制度,為科研人員在項目預算編製和調劑、經費支出、財務決算和驗收等方面提供專業化服務。」所以從字面上講這個鍋是推給「項目承擔單位」,也就是高校和科研院所。它們提供的所謂「財務專業化服務」,不就是財務處那幫人么。說白了就是叫學校的財務處的人進到課題組裡幫各個教授報帳。事實上我校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已經有類似的做法了,財務事務較大的幾個大的學院,有駐院財務。這幾個學院的老師報帳在駐院財務完成審核。駐院財務與院內老師關係也更近一些,出去玩也一起玩,溝通也方便很多,對財務規定的宣傳也到位很多。駐院財務也是每隔幾年輪換。但是,如果要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每個團隊都有一名財務人員,做到「解放教授」,人目前的財務編製規模來看是不可能的。至少要按現在財務處的規模增加三五倍。他們的工資福利從哪兒出?

如果說將來科研經費的勞務費比例不設上限,那申請經費總額高一點,每個經費除包括直接參与項目人員勞務費之外,還需包括報帳人員勞務費。然後由課題組僱人做報帳,那萬一你有兩年經費斷糧了呢?哪怕是錢花不完的國家重點實驗室也不敢用經費僱人。我想是否學校從經費中提取的管理費可以用於支付由學校僱傭的財務人員?這樣能使學校可以雇的人數增多。

還是那句話,現在還太早。有空可以開開腦動,沒空洗洗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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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忍不住想補充評論一下那個「朋友圈瘋轉」的文章。這文章幾個問題,一是小事當大事寫,忽悠外行,二是哪條你覺得不合理?如果都合理,只能怪你不預先學習好相關規定。你可以去吐槽學校相關部門沒有做好相關規定的宣傳工作。但如果辦事流程明明詳細貼在學校網站上,你沒看回去看看下次不就少跑幾次了?說你是新來的你就是新來的。如果你真覺得哪條規定不合理,那就說出它本身不合理之處。沒有哪條規定能夠純粹因為要你跑腿所以就不合理的。有人覺得不理解,我下樓買條蔥你還要我證明我已經買了魚?是,你下樓買蔥愛買幾條買幾條是因為那花的是你自個兒的錢。現在科研用錢花的是公家的錢。上市公司比這個更麻煩你取消一下試試?你覺得委屈只是因為你以前沒學過財務現在要你干這個。針對這個你可以去吐槽怎麼學校或國家不請專人給你干。這也要看你本人年均經費多少個億,貢獻多少科研成果,值不值得配專人給你報帳,是不是這個理兒?總之只能說那個朋友圈文章作者,段位太低。又或者說,有很多人心理上認為拿到經費的錢是自己的,這個想法就是錯的,哪怕將來勞務費比例真不設上限了,道理也不會變成這錢是你的。

我也覺得報帳繁瑣,但低段位吐槽推動不了改革。


1、現在評價為時過早

從大BOSS們在大會堂里放話,到國務院出台文件,到財政部,教育部與科技部,到科研院所的財務處與科研處,還有一大段路要走。走的過程不走樣,是很關鍵的。

2、經費管理放鬆,我是雙手雙腳贊成。但一個政策的出台肯定要有配套。例如在這種較為寬鬆的情況下,還違規怎麼辦?過去是個別犯病,全員吃藥;現在全員可能可以少吃點葯了,個別犯病了怎麼辦?是全員背鍋,進一步退兩步嗎?還是殺一儆百?


轉一個在朋友圈看到的帖子


作為一名曾經的高校教師,我來說說我的經歷。

一次,同事接了個活,和外面公司合作做研發,我也加入了團隊。其實他要是私下接活,這是完全可以的,很多人也是這麼做的。但是他走的是橫向項目,也就是上報到學校,然後以校企合作的形式進行。問題就來了,首先,研發費用學校要收一筆管理費,其次,所有的開銷必須從學校財務部門走,我們去申請報銷。

於是,且不說錢少了一部分,為了把自己的勞務報酬弄回來,我們還得編製各種東西,比如讓熟悉的學生簽字領款,比如把自己的各種私人費用(比如因私出行的機票火車票的士票等等)拿去報銷,反正是各種折騰,而且餐飲和採購設備還有限制比例,買點U盤移動硬碟還得從設備處走……項目做完兩年,才慢慢把錢都拿回來。這還好是因為橫向課題的時間限制比較寬鬆。

折騰這麼多,其實就是為了這個項目能夠合法地列入我們的工作統計,可以作為參評職稱和定職定崗的依據,這特么比做項目還要累。

還有一次,為了迎接教育部的教學評估(這該死的東西,據說現在還是五年一次),我們組織同志們加班給學生補課,加班要給加班費啊(課時費是高校明確規定的合法勞務報酬,絕非什麼亂髮錢)。系主任讓我幫忙去做單子領錢發錢。發完之後,過了五年,我要離職了,財務說,我還有一筆賬沒有結清,一查,五年前的單子沒有交回領款表。。。。我靠,雖然是我疏忽了,但是這五年,財務部門都沒有吱一聲,就這樣把欠款單子一直放在那邊??於是,又折騰了一通,到處查當年的記錄。還好我有保存檔案的習慣,雖然原始的紙質材料找不到了,但是我手頭的電子版還在,要不然都不知道要怎麼辦!

其實國家制定各種條條框框,目的也很清楚,為了監管,為了避免腐敗,為了讓經費花到位。可是實際效果如何呢,想貪污的人,願意為了弄到一筆大錢而去做各種手腳,因為他的付出是「值得」的。而大部分的科研人員(包括教師),卻不堪其擾,尤其是過於苛刻的預算,在實際執行的時候可能發生的各種變動,都得一線人員去承擔各種壓力,體力上的,心理上的,科研焦慮上的……最終導致沒有積極性,懶著做。起碼對於我來說,因為實在被這套煩透了,後果就是沒法評職稱,和我一起的都副教授、教授了,我還只是小講師。

順便說說,來到中科院之後,感覺中科院的制度還是很人性化的,尤其是在老闆罩著下,起碼在花錢上不用瞻前顧後,不用太過於操心各種制約。當然我說的是正規的科研開銷。至於非正規的嘛,想死早點說


我就針對一個「勞務費不設比例」說一說

以前限比例的時候我老闆一個月發650到我們卡上然後讓我們退200給他。。

現在是不是可以發65000到我們卡上再讓我們退64550給他了??


作為一個快被科研項目逼成「會計」的博士狗,表示簡化財務報銷流程簡直是一顆賽艇!取消助研的比例限制還是得看老闆大不大方,不過上限提高了總是好的。。


第一反應:退一步進兩步,仍是進步


我胡說幾句吧,畢竟身在科研崗位上,知道一些情況。

科研經費的管理十分重要,這關係到我國科技事業的成與敗。

為什麼會出現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就是因為科研經費的使用有許多開支在與科研無關的地方。這是由於科研經費中有不少的一部分是被一些從不進實驗室、不實踐操作、大多數時間從事社交工作的高人拿走了,真正鐵心從事科研工作的人大多數是拿不到多少科研經費的,原因是真正搞科研的一心在科研實驗和科研數據及科研成果上,而沒有心思和時間去從事公關,往往從事公關的都不是從事科研的,所以科研經費有不少一部分到了不真正做科研的人手上。這些人拿著科研經費若不加管理就很少花在科研上,從而導致科研經費花到了不該花的地方。

事實上,有些拿著的科研經費整天都以社交為主業的人,由於佔有著大批社會資源,善長社交,財務人員也會為這些人想法通關,其他部分也能為他們想辦法,所以這些人的報帳大都好報。而那些整天在實驗室從事科研實踐幻想著搞出大成果的人,十分不願意從科研過程中抽出時間來搞這些與科研無關的事情,也因為他們把精力都花在真正的科研上,沒有廣泛的社交網路和社會資源,相關財務所需手續就不好辦理。嚴格的財務制度可以使那些無關的開支減少,同時也為難了那些整天以科研為中心的人,因為嚴格複雜的手續而使科研時間浪費在辦理手續上了。

科研經費發放對象的評審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工作,發放科研經費一定要找准對象,一定要弄清到底哪些人是真正在從事科研,哪些人就是整天就以社交為主業。科研工作不是吃飯睡覺,是要有天奮的,不是說任何人都能做科研的,更不是說當了官就是科研高手,也不是有了高文憑就能搞科研出成果,整天從事社交公關就能得到科研成果,那成果大都是忽悠。把科研經費給那些既不具科研天奮又從不做實驗的人,給再多也都是浪費。

如果有一個完善的科研經費發放制度,使得科研經費都發放到了真正做科研,真正能且會做科研的人員手中,那時就需要有制度去幫助科研人員,而不是讓科研人員去花大量時間把開支報銷掉,真正搞科研的人的時間是十分寶貴的。

如果科研經費的發放體系不完善,財務報賬管理系統再嚴格所起的作用或許只是相反,因為那些每天無所事事,不需要進行實驗操作的人,有的是時間去完成報賬所需的煩瑣手續,他們正好利用閑置時間來賺錢,而那些整天在實驗室為數據和成果忙忙碌碌的人,則完全沒有時間去折騰,那些煩瑣的報賬手續只會浪費時間,影響科研進展速度。

但要改變現實是能難的,要想改變目前科研經費發放管理制度基本是不可能的,因為這涉及到許多既得利益集團的利益,為了使中國科技進步更快地得到發展,我建議國家出台適宜的機制去選拔有科研天賦人才,把比例極低且十分珍貴的真正科研人才收集起來,充分利用和發揮他們的天奮,那樣我國必將飛速超越任何一個發達國家。但是一定要注意嚴格監督,搞得不好就會變成部分高官親人的療養院。

我上面寫的內容是要得罪一大部分的利益既得者,而這些人都能夠致我於死地,所以我講了這些其實是很為自己擔心。當然,也是因為習主席和李克強總理力圖振興我國科技的精神給予我勇氣,但願我的估計是對的。我沒有其他目的,唯一目的是想中國的科技水平能夠真正快速得到提升,成為世界科技強國。


經費使用過程再繁瑣,熟練了就覺得沒啥大不了。關鍵審計工作要跟上,別再讓錢從學生手裡走一圈之後又……你懂的。


關鍵一點,科研人員收入過低,而在當今社會,收入低意味著沒法得到一些基本社會認同。而這些科研人員基本都是博士畢業,花了那麼多年學習,到頭來就這樣。


主要是科研人員高校老師工資太低吧,博士一個月兩千多,都快三十的人了一個月兩千多,本科一塊畢業的都年薪至少30w了好么,高校老師必須是海龜博士,海龜博士一個月就那麼點工資,這種改革只會讓本來就壓榨學生明目張胆,當然搞科研不為名利的也可以安心搞科研了,但是後者一個高校能找出幾個來? 不過可以設立舉報部門,一舉拿下高校中那些腐敗分子,這樣就可以安心給高校老師漲工資了,但是問題又來了,那些腐敗分子會在這時候動手么?


作為一個看夠了學術界云云的學術狗,覺得此舉是進步,僅對正經拿基金做科研的人而言。但是很多高校老師都是巧立名目地把科研基金划到自己口袋裡,最後課題做成什麼樣子是無人問津的。

科研強國科教興國政策是沒錯的,的確應該靈活體制,加大資金投入,有個好的學術氛圍和基礎是必須的。但是更應該加大對基金流向的審核力度,建立對科研成果的全面的考核制度,既然拿到基金就應該做出相應的成果,不應該讓國家對高等教育的投入和寬鬆政策成為某些教授謀取不法之財中飽私囊的腐敗土壤,否則這樣不尊重知識不尊重國家的行為只能讓中國科研界仍然充斥著造假剽竊欺騙的不良風氣。


人文社科的才是真慘,本來撥的錢就少,然後在花的時候呢,沒有什麼大型設備可買;出去農村蹲著做田野搞調查,很多時候沒有發票;查資料蹲圖書館花了大部分時間,勞務費也只有一點點,每個人超出800一個月還要收20%的稅。唉


真正做科研 和 真正來撈錢,都變得輕鬆了。

(因為後者弊端就反對改革嗎?那就真的是因噎廢食了。後邊的弊端不是靠科研政策,而應該靠法律來制約好不?!)


每一條都說在要點上,振奮人心,但問題是什麼時候實施?目前完全沒有感到實施的跡象,切身體會是報帳越來越難,越來越繁瑣,程序朝令夕改,常常干公家的活到最後發現不能報帳只能用私人的錢墊上。


作為長期管理科研經費的小財務發表看法:現在國家的錢卻是用比拿更難。

科研項目往往周期長、變化大,國家項目預算一般要求提前做,在項目開展中很多東西都是隨時改變的,往往在承擔國家項目的周期內一些材料、測試已經用不上了,這時如果你要用預算外的東西 你就要面臨各種說明。

不分科目預算是很好的,至少解放了後期驗收工作,但截至2017.05.03我還沒發現哪個項目在驗收時簡化了……


看療效吧。

一般來說,這種等級的政策的制定者多半是按行政管理的方式來搞的,行政管理的目標一般來說是不出岔子。


還有虛開的發票。


這消息去年就有風聲了吧~然而今年學校里的科研經費報銷還是更加嚴格了~政府採購也越來越扯淡了~非常懷疑這個政策能不能有效執行。畢竟基金委和各單位的行政部門給科研人員加緊箍咒都是杠杠的。


任何政策都不能完全剔除南郭先生們,甚至於可以利用黃金台。就像中國要快速城市化,不可能指望市委書記市長們挽起袖子干,只能用政策讓追隨政策的人充分享受政策紅利,賺到盤滿缽滿富得流油也無不可。那麼,返回到國家希望鼓勵科技創新這個命題,不要怕渾水摸魚,完全可以放開鐐銬,創造一個活潑的輕鬆的生態,再適當加以因勢利導,自然就鼓勵更多的有能力的人因不同目的而投入到科技創新洪流,最終形成合力,達到推動國家成為科技強國的目的。


這跟給現金有什麼區別?老師們巴不得基金委直接給現金算了,還報什麼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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