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人與人之間的爭吵?

人與人無休止的爭辯,卻往往引入對於對方的人身攻擊,成為一場沒有贏家的較量。

如何理解這種爭吵背後的心理和人性?


情感不守恆定律。

燃燒一公斤汽油會產生相應的能量,但是你為姑娘燃燒整個青春也不一定能點燃一次愛情。任何活著的人都知道,我們能越來越幸福的活著通常是因為大自然守恆,一顆蔬菜能讓人活一天,手機充電一次能用一天,一個人可以挑選與自己互補守恆的APP滿足自己的性格。但是人的情感是不守恆的,你挑選的朋友可能三觀與你相距甚遠,他可能粗暴,可能囂張,傲慢。情感不在你的期望值以內。女朋友期望你帶她去富士山下看櫻花,你卻帶她去青島吃龍蝦,一路上都在吵。你祈望女朋友純潔溫柔校服可愛,而你女朋友性感絲襪高跟鞋口紅。你的父母期望你有份安定的工作結婚生子成家立業,你卻夢想做畫家流浪遠方。

情感、意志、慾望都不可控。人,是多元的。我們期望手機充電一次能用一天,它可能真的就能用一天,半天用完可以再沖,一顆蔬菜吃不飽可以再吃,喬布斯為了你可以扁平化、為了你可以增加內存、為你變得光滑。人就不行,喬布斯不會為你量身定做一個男朋友(我可以),你喜歡一個暖男,相處久了才發現對方是個娘炮,有時候為了一份早餐而吵架。去菜市場會吵架,坐公交會吵架,吃飯會吵架,戀愛會吵架,工作會吵架。身邊的那些人,都不是喬布斯為你生產的,有時候完全不在一個頻道。

一個物質可以達到你的期望值,一個人不能。當我知道手機充一次電只能使用一天,這是無法改變的事實,所以就不再向手機索取更多電量,因為無法改變。但人與人之間的情感博弈是靈活的,可以通過多種方式進行索取,「說服 矛盾 虛偽 貪婪 欺騙 幻想 疑惑 簡單 善變 好強 脆弱 忍讓 氣憤 複雜 討厭 嫉妒 陰險 爭奪 埋怨」所以人與人之間學會了利用各種方式奪取更多的符合自己想像的利益。爭吵是最簡單直接粗暴的一種。所以,當一個人發現結果是無法改變的時候就會放棄爭吵,這個手機只能待機一天,商場都標價了所以不用討價還價,人不會訓斥一條狗不會下蛋。但是情感是靈活的,人希望通過爭吵來獲得更多的補償,罵對方几句希望對方作出退步來滿足自己,你罵手機沒用。人與人的情感很少有人自己做出退步來達成妥協。

大自然守恆真的太重要了,也太龐大了,天氣冷了,我們只能自己多穿衣服來達成妥協,天氣熱了就脫衣服,哪天天氣不高興了,直接降到零下100°或者升到100°,跟它吵架的機會都沒有了。看過《三體》的人都知道,三體人永遠活在一個不守恆的環境中,有時候沒有太陽,有時候兩個太陽,他們只能把自己風乾,疊起來放進倉庫里,等適合的天氣再拿出來泡進水裡還原人形。大自然守恆太不容易了,所以情感不守恆簡直就是屁大點事。

也有比較讓人接受的一種,比如:我愛你,我願意為你改變我自己,我知道改變一個人是多麼不容易。(我不和你吵,我把自己變成你想要的那種人)

也有比較大自然規律的一種,比如:簽合同。我們都不要吵了,你答應我滿足一天的電量,現在你滿足不了,就把錢退我。

…………等等很多種避免爭執的方式。

人研究了許多方式來避免爭執,這是人類進步的體現,然而愚蠢的人還是為一些小事情爭執。聰明人更樂於討論,討論不是爭吵,討論是是為了避免爭吵。所以你很難跟一個聰明人吵起來。聰明人有一百種方式讓你爽。

梁邊妖說如果現在有人莫名其妙打我一耳光我不會生氣。你們見到他可以試一試。


上了大學之後,我發現,一個人很難說服另外一個人。然而同時,很多人都有教訓他人的衝動。包括我。其實自己並不怎麼高明,就急著給人指點。

觀點不同的爭吵是若為了產生一個還算折衷觀點,還算是「理不辯不明」。

但日常生活中,大多數爭吵其實是不合自己心意、看不慣對方,拿一些事當突破口,把不滿的情緒一股腦全發射出來的爭執(我覺得撕逼這個詞挺難聽的)。普通人掌握的知識有限,辯來辯去就那麼幾個論題,說不過就開始人身攻擊,你矮啊,你胖啊,八杆子打不著的東西都能扯上。目的就是激怒對方,噁心對方,讓人家生氣不如意,目的達到了。人從原始社會到現在,知道了羞恥,沒有什麼能比讓他人惱羞成怒我都經歷過這種場面:罵街。一個人罵沒意思,要唱對台戲。你來我往,指桑罵槐,我從沒想像過原來生活中還有這麼多辭彙可以形容性交和褲襠里的東西。

其實人吶,無意義的爭吵比無意義的發獃更沒意義。口舌之利又怎麼樣。嘴巴上贏了又有什麼用。人在爭吵時言語上高人一等沒什麼了不起的,人有笨嘴拙舌的,那又怎麼樣。


1.爭吵的一個主因是分歧,而分歧往往極難消除,所以爭辯同理。

2.爭辯的第一個表徵是對立(對面),爭辯的雙方無法面朝同一個方向。第二個表徵是異於平常的分貝,表情,動作(冷戰也是爭吵的一種)。這兩個辨識標準也幾乎全球通用,甚至適用於其他物種。

3.能夠避免爭吵的情況之一是對立的一方選擇退讓(迴避),但在退無可退的時候,爭吵就無法避免。並且,有天生迴避對立的人格,也有天生偏好對立的人格。

4.argue除了爭辯以外,還有辯論的用法。而且爭辯是一種交流方式,也存在質量高低的區分。

5.陷入人身攻擊的爭辯就如問題描述所說,沒有贏家,loselose的局面。

6.爭吵能引來關注,卻往往只是圍觀。

7.有不想被人看到的爭吵,也有想被人看到的。

8.無休止的爭辯大多是想引起關注。剩下極少情況為,雙方是水火不容的冤家。

9.看過一個記不清名字的科幻片,裡面設定了一個外星族群,它們把微笑理解成進攻,用齜牙咧嘴代表友好,最後,它們在入侵的地球人面前到死也沒能瞑目。

10.有句創作圈的話叫做「文似看山不喜平」,其實在現實中同樣也需要對立。當和平多了,人們就開始懷念對立;當對立多了,又會嚮往和平。不得不承認,這是人類的一個特質。

帶著自己的理解去面對,既不畏高質量的爭吵,也不陷低質量的爭吵。

===========萬物都有正能量===================

吃慣了清淡,偶爾來頓麻辣燙不是也很有趣。

就算吃到流淚,至少會更懂得清淡的好。


爭吵大致可以分為兩種。

第一種是撕逼。

互相厭惡並不認可對方的觀點。

起因多半是兩人(或集團)利益有衝突,過程是各種諷刺挖苦辱罵讓對方在公眾面前出醜,目的是打敗對方。

第二種是相愛相殺。

起因多半是相處中有摩擦或者觀點行為的差異,常發生於情侶或子女之間,過程也是各種諷刺挖苦辱罵有那麼點希望對方能夠改變,目的多半是所謂的『為你好』

也許我的理解還是比較片面,如有不足後續會更新。



會辯不如會忍。


爭吵的意義並不大,但是卻可以較好的宣洩不滿情緒,其中一方比較理智的話,有時可以推動事情的解決。兩方都不理智的話,則往往兩敗俱傷,並無實際意義。


一,

傻逼!你看我剛叫你傻逼你是不是很不爽?所以罵人是不對的。

你說誰是傻逼?

我只是想告訴你罵人是不對的。

我說你他媽的說誰是傻逼?

你他媽的說誰他媽的?

二,

傻逼!你看我剛叫你傻逼你是不是很不爽?所以罵人是不對的。

不,不,不!你繼續罵,我覺得好爽啊。

冷靜點,我錯了,你別說反話行嗎?

你他媽的說什麼呢?你難道不覺得罵人很爽嗎?你個傻逼。

你在這樣我生氣了啊。

操,你每去一個地方難道首先學會的不是罵人的話嗎?裝什麼裝?

……………

三,

傻逼………

啪!一耳光

我還沒說完「捂臉」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啊。


很簡單,因為這是我們生而為人的本能。

我們出生,環境,教育,階級等諸多因素使我們的

正在上英語課,下課了再。


Arguments are extremely vulgar, for everyone in good society holds exactly the same opinion.


看美劇有的couple吵架,把自己的想法立場說清楚,很好啊,我覺得是種積極溝通的方法……兩個想走下去的人會找到更好的途徑走下去更了解彼此。動不動人身攻擊的吵架就算了吧……


爭吵也是一種愛的表達,

吵得多深,

愛的就多深……

瘋了一樣的吵那是瘋了一樣的愛,

應該珍惜,

我剛剛就和別人吵架了,

驚喜的發現我還挺能說的,

辭彙量杠杠的,

那模樣很嚇人,

很享受吵架時的妙語連珠,

口若懸河,

氣勢洶洶,

這一關遲早要過的,

我在學生時代從來沒跟人打過架,

是真正意義上的吵架打架,

受欺負時只是悶在心裡,

躲起來那種,

一直持續28年,

你們看過一個小孩從小到大從來不罵人不打架不闖禍嗎,

沒想到現在來補這一關,

誰勸都沒用,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成長曆程,

我知道自己在經歷什麼,

等我吵夠了累了,

也就好了。

這個過程是自然規律,

我必須走一遍……

其實我很開心,

你們不理解的那種開心……

你們看著可憐只是你們個人的看法,

我的開心還不是咧開嘴笑的那種開心,

時刻記住千萬不要心慈手軟,

狠毒有時是好詞,

人性複雜,

千萬不要相信除了錢以外的任何東西,

動情的都是傻瓜,

去看看新聞就知道了,

某人被騙幾百萬,

最後還對騙他的人有感情,

死活要人家的愛,

遲早有一天我會變得面冷心硬,

還有一點,

小孩子之間一定要吵架打架,

有矛盾立即和平解決是最蠢的,

不然我就是你們孩子的下場,

28歲了才把人性的惡放出來,

我對人性很悲觀,

我認為善良是不存在的,

所有都是偽裝,

拋開世俗看,

把所有都說透了,

誰敢赤裸裸的說出真相?

這是我的本性,

我就敢說,

所以我沒什麼朋友,

我需要的朋友一定很特殊

人群比例很少,

所以我沒什麼朋友,

當然這沒什麼了不起的,

誰要是在我面前現優越感,

我會笑掉大牙,

你可真天真呀,

我的生存狀態可能和別人不太一樣,

我認為團結在一起共同做一件人類的大事也無意義,

我可能從本質上屬於叔本華一派的,

你強行叫我相信也無意義……

塵世間也許就有像我這樣一群人,

像人世間的局外人,

感覺好恐怖,

我發現我一直在向後倒,

現在已經到了七年前了,

嗯,還差一點點,

我也該燃燒完了,

嗯,很好,

我也快解脫了。

我一個人承擔的。

從此以後恐怕再也不會了……

我會在下個路口等你。

不見不散

是一種表演


第一:一個人在解決問題時會有自己的方法。

第二:不同的人的方法往往不同。

第三:大多數人都希望用正確的方法來解決問題。

第四:大多數人往往都認為自己是正確的。

第五:言語攻擊在社會環境下可代替武力攻擊。

由以上可得,爭吵的本質是人類期望他人與自己解決問題的方法一致無效時的脅迫手段。


最開始想贏嘛,後來的互揭老底憤怒了,更想贏了。結果發現真相了


覺得貶低了對方就能連帶著證明自己的觀點是正確地, 這樣的人很多, 有時候甚至不是故意的, 吵架吵不過了或者進入膠著就開始轉向人身攻擊。

比如, 和前男友吵架, 我有理有據和他說一個小時, 他就用一句"有病"或者"矯情"或者"算了, 懶得和你說"來回復我。然後我就和他說, 你有本事就反駁我, 沒本事罵人算什麼。後來發現...有些人是不經意, 有些人就是靠這些模式來給自己攢尊嚴的, 辯論辯不過至少可以在罵人這一項上佔據上風。

在國外久了, 有時候自己或者別人經常會用在國外待的年數來證明一些事, 我盡量避免, 一般都是別人誇我語言好或者知道的多的時候我會說我呆了這麼多年了也該知道了。而其他有些人就是你不用說了, 這個我待了這麼多年了肯定沒錯。

也許就是覺得一旦從根本上證明了自己的強大就能連帶著自己的觀點也證明了, 當然, 有時候對方太死纏爛打了而答案又太明顯, 自己又不想浪費時間和他爭辯, 或者說其實答案本身很容易證明我也會用這樣的論調。

有一次我爸不相信我說的關於一個成語的解釋和大家理解的不一樣, 愣是和我吵了一路, 他也是用"這個我們都在用, 一直都是這個意思, 你肯定搞錯了"來反駁我, 我說地口乾舌燥, 實在是要和他拼年齡沒有本錢於是最後就說, 我們不吵了, 家裡有詞典, 翻一下就知道了, 這個成語我剛看到過肯定不會錯。我爸也算是有探索精神的,回家就自己主動去找詞典, 後來翻出來證明我是對的。

其實有時候是真覺得自己的觀點肯定是對的, 但是又抓不住確實的證據, 或者給不出。像我爸這樣, 他堅信對用了幾十年的成語理解肯定是對的, 電視上也都是這麼用的, 現在自己女兒跑過來說你錯啦, 他首先不相信這種人身閱歷對比下自己會佔下風, 但是成語定義這種事情在當時沒有詞典沒有智能手機的情況下又無法證明, 然後就自然而然擺出了, 哎呀你不用說了我吃的鹽比你吃的飯還多肯定是對的, 這樣的論調, 也是對自己的自信。

其實這種論調的出現也是判定一場辯論是否已經轉向吵架的決定因素。


爭吵是人生觀世界觀不同而導致心靈不通,不了解,不理解造成的。但是兩個人之間又有很多不舍的美好回憶想挽回,所以就很生氣,人在生氣的時候,即使二個人離的很近,但心的距離卻變得很遠,為了掩蓋這種距離,人就會會大聲說話,但大聲說話的結果會使人更加生氣,心的距離越來越遠,因此說話的聲音會越來越大聲。說話聲音就很大,結果就更糟


己所不欲 卻施於人


1.正常。一生「沒吵過架」的不正常

2.舒服。吵完我就順氣了,頭也不疼脖子也不酸咯。不順氣的我們round2

3.感情。咱們越吵吵關係越好。我倆一次撕逼咱就小學生絕交。

呵呵,這個社會。吵的大多是利益。

俞敏洪說過,他小時候打不過別人又想當小大王,就把幾個小大王喊到家裡,一人一把糖。

喲,你這個人還有點意思有點利可圖,先不弄你了


因為貪婪。

想通過爭吵申述自己的權利,宣揚自己的情緒,逼迫對方妥協。

或者僅僅是虛張聲勢。

或者是為了吵架而吵架,畢竟,人類是很容易無聊的動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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