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音樂人通過網路推廣原創音樂,版權應當如何保護?

若通過豆瓣音樂人、微博音樂人、網易雲音樂等途徑發行音樂,版權歸誰,並如何受到保護?


無論在哪裡發布,版權都是你自己的。

版權細分有好多好多,你先要搞明白你保護的是啥。然後回來再細說。

每一個平台條款都不一樣,可以仔細看看以區別。

版權保護,在中國是這樣的:

你首先要能證明作品是你自己的,最好的辦法是去版權管理部門做自願登記。這個幾乎是唯一有效的法律證據,特別是在一旦發生的版權糾紛中。

如果你特別在意的話, 還可以通過微博等甚至登報聲明音著協不可以代理你的作品,這也是一份法律有效的證據。

然後其他的就可以通過法律來維權了。


最省事就是去主動備案,但音著協備案會自動入會,以後就代你收費而且他們真不幹活。我給你個大概的方法你在初期階段足夠用了:

1/保留好製作時的分軌文件,這個能留多詳細就多詳細。

2/找個比較靠譜的代理機構簽個代理協議,如果想自己操作找個律師事務所也行,保留好協議。這樣你就有足夠的存件可以用了。

3/ 好好做好自己的音樂,讓內容升值,你的曝光度越高越好,免費給人用也要寫授權給對方。堅持一式兩份,自己存好。

我再嘮叨兩句:我可以很負責的告訴你,音樂版權可以保護的很好。但最重要的是歌曲要有價值,這是根本。發揮歌曲價值才是版權保護的目的。版權保護是有效的使用而不是單純的控制給誰用或不給誰用。所以不要因為有人盜版就放棄保護動作,盜版也是一種價值的證明,只是要選擇時機去解決盜版的問題,不是你把盜版都打死了他們那些錢你就能賺走這麼簡單。


必須指出:現有的大部分答案,給出的方法過於複雜,有畫蛇添足的味道,且不適合初期經濟狀況較差的獨立音樂人。

首先要明確,你要證明的是什麼:

著作權需要被證明嗎?

答案是不需要

當作品被創作出來的時候,著作權便自動賦予作者。

我們要證明的,以及後期維權的焦點是創作時間。

既:這件作品 最早 存在 於某個時間節點 之後。

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是:創作出新的作品,即使只有demo,也要立刻上傳到各大原創音樂網站。

這樣做的目的是:獲取公開發布時間。用上傳時間點,去驗證這件作品為你優先創作

當侵權情況出現時,如果你的證據具有足夠的法律效力,那麼對方必須證明他的創作時間比你早

顯然這對於非原創者來說很難,除非提供偽證。

公開發布還有另外一個好處:

比如你的作品於1月28日創作並上傳demo,剛好你的人氣較高,你於1月28日得到了十幾網友個評論。這些評論也可以作為證據鏈的一環

舉例:

與音樂相比,短篇文字作品同樣是「著作權侵權行為」的重災區。

幾乎每一篇人氣較高的短篇文章,都有被各種營銷號,公號,非法使用,抄襲,剽竊的風險。

就拿知乎來說,

我個人認為,大部分人不會拿著在知乎創作,發表的短篇文章,去相關部門申請版權,至少我不會。

但任何一篇文章上傳後,均可以選擇著作權授權方法

如:是否允有償轉載,或不得轉載等。

如果被轉載,知乎首發內容是具備證據效力的,至少三方維權機構已有大量維權成功的案例了。


說個笨辦法吧

你把做好的音樂刻錄成光碟,然後郵遞給自己。切記要中國郵政,因為會有郵戳(這個有法律價值)。然後保存好,不要開封。

若是以後真的出現了版權糾紛,這個可以作為你最先擁有該音樂版權證據的。

如果把編曲、混音的素材文件一起刻錄進去當然更好。

其實也可以申請音樂著作權的,之前好像是400塊的費用。要提交材料審批,網上可以找到方法,自己查吧。但意義真不大,並不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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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到這種題目就很悲傷,對於普通作者而言,版權之爭非常弱勢。我自己的原創歌被各大音樂網站收錄,有的還被收錄進了2008十大金曲專輯,用戶隨意下載,部分網站甚至各種收費試聽了數百萬次,還有其他盈利方式。但這一切與我並無關係,甚至我是在2010年才知道這些。

我想過打官司,後來放棄了,水太深,心累


我來講一個好方法吧,如果覺得好可以用,不好別說我打廣告,只不過恰好最近了解了,私以為不錯,過來安利一下。

因為我也是幫朋友做過音樂往平台上申請版權之類的事兒的。知道這其中不起作用的部分。

http://www.51baoquan.com

這個東西比較牛逼的一點是,可以直接實時的發布到雲端,然後並且加蓋一個時間戳,證明你的作品發布時間。原理基本和樓上說的 郵寄方法,然後用郵戳的道理類似。因為真要是到了法院里,時間是最有力的證據之一不能忽視。要搶佔先機就要有一個最早的時間證明

因為是放在金融級別的雲端,不能更改,所以出來的證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還是蠻牛逼的。


正如大家所說,國內在音樂版權保護方面存在諸多不足,但是你要保護的話,相對來說也就音著協靠譜些了,尤其對一些音樂工作室或者獨立音樂人來說,音著協有個MORP音樂版權註冊平台,倒是很實用。


sad but true,國內的版權保護基本就是很弱。

現在大部分音樂網站所謂的音樂人推廣就是取巧的免費版權索取。就像李俊和mr1900所說的那樣。

像音著協這種機構在國外是幫助著作權人維護版權的,當使用者通過各種渠道找不到版權所人時,可以向音著協繳費,獲取「無主」版權作品的使用。在國內呢,只是通過後者這種「說法」變成侵權的代理而已。

我就過往經驗說幾點:

1、你還是可以通過網路宣傳你的歌曲。

原因是:我們在以前做音樂網站的時候,諮詢過律師,像網路這種註冊說明(代理許可)其實是無效的……問題很多,不展開了,否則還要線下籤署授權文件幹嘛呢?

2、如果發現歌曲不能刪除或被侵權,怎麼辦

先發信至其管理員,要求刪除,或在微博上尋求道德幫助。

如果不靈,還可以求助外國乾爹——外國版權機構,如Apple...

如果其有iOS版app,直接向iTunes投訴,說明在其應用里有侵權歌曲,並在投訴文件中籤署自己的姓名,並附律師的代理文件等。iTunes或下線其app,至你們之間糾紛結束。這是一損招,好在還挺靈……

3、選擇有道德感的音樂版權平台

像iTunes music store,soundcloud這些……

什麼國內的?

嗯,蝦米、豆瓣、網易孕音樂之類的吧,誰侵權,我能幫你在微博上羞辱它……也就這樣了……


很遺憾的告訴你,在中國你幾乎沒有任何辦法保護你所謂的版權。唯一一種辦法就是像龐麥郎這樣的,極短時間內讓一大批人都注意到你的音樂。讓版權管理部門知道這是你的作品是沒用的,讓全中國人民知道那時你的作品才是有用的,否則騰訊現在不會這麼囂張。我可以負責任的告訴你中國能有一半的音樂(這裡特指流行樂)都是抄襲於國外不知名的小音樂人,或者國外多年之前流行過的音樂片段,甚至是截選古典交響樂中的片段。100%原創的玩意可以說少的可憐。

中國就不是一個靠創造力生存的國家,不要指望版權能給你多大效益,真正能給你帶來效益的是知名度,真要想推廣你的原創音樂的話,去找國外的公司吧,人家才是業界良心。


大膽地在互聯網上宣傳你的作品吧!

1.有價值的音樂作品才涉及到版權問題。

2.發表了的音樂作品才能證明版權歸屬。

3.只要你的音樂是能賺錢的,自然有人會用盡各種方法聯繫到你。

4.簽互聯網推廣協議或者授權的時候要特別注意,別賣斷給人家,別讓人家永久免費使用,一定要是非獨家授權。


原創音樂需要全國統一的讚賞網路平台

隨著國家政府對於音樂原創版權保護力度的加強,網上音樂收費日益發展擴大範圍,許多音樂人受益匪淺。不過由於目前受制於居民消費觀念、個人收入水平等因素,許多人還是不願意為音樂付費,收費音樂的盛行恐怕還需要許多時間!而且收費音樂的收益又是受制於銷量,若非著名音樂人,數字音樂銷量有限也就賺不了多少錢,反而因為收費而難以擴散音樂影響力,影響音樂人知名度的擴大,最終也就沒辦法賺錢!因此有些原本收過費的音樂人,之後又不收費了。許多未成名的音樂人還是難以從收費音樂政策中受益!

因此國家對於原創音樂的扶持,只是加強版權保護、推動音樂收費等是還不夠的!可能還需要建立全國統一的原創音樂讚賞網路平台。

讚賞機制目前在直播行業,網路文學等方面是比較盛行的,而音樂方面也有一些平台在做,比如網易雲音樂的「石頭計劃」等,不過這些平台能幫助的音樂人相對有限,而且讚賞收入也需要以音樂人的知名度為支撐的。因此這些平台對原創音樂的促進作用還相對有限!因此筆者認為,國家可以結合版權保護政策,為註冊了原創音樂作品版權的音樂人建立一個統一的讚賞網路平台。

一方面,有了這樣統一的平台,就能方便國家政府進一步扶持原創音樂的發展!比如當音樂人未成名,得到的讚賞金額很少時,政府財政可以給這些音樂人一定金額的保底讚賞,具體數額還可根據其註冊的音樂作品質量、數量等而有所不同!同時政府也可鼓勵企業民眾把對音樂的扶持作為公益事業的一部分,捐款作為保底讚賞基金等等;畢竟較高收入者多捐款,多讚賞,就可以讓低收入者聽到更多更好的音樂,也算是一種精神文明上的善事。另外還可通過政府政策,要求各搜索公司、音樂平台、社交網路等向民眾展示這個平台的鏈接通道,讓更多聽眾在搜索,欣賞音樂作品等時都能知道其原創作者,並能方便地向原創作者讚賞!

另一方面,對於音樂聽眾來說,雖然現在許多人不願意付費聽音樂!但是將來隨著個人消費觀念的升級,收入水平的提高,那麼或許就會願意付費聽音樂了,甚至可能願意為聽過的免費音樂「補交費用」式地讚賞相關音樂人!比如在電影方面有一個說法是,「周星馳,我們還欠他一張電影票」。而若有了上述平台、保底讚賞等扶持,或許就能讓許多音樂人能夠繼續創作,等到未來更加美好時代的到來!不至於現在因為個人生存問題而停止創作,以致國家民眾少了一些可能十分美好的音樂作品!


豆瓣音樂人、網易音樂人、蝦米音樂人等均有不同的音樂審核標準。音樂的入庫並沒有明確的原創音樂版權,需要下載該平台的原創歌曲授權書(按手印、蓋章)和音樂平台的歌曲使用權利書(需送該平台的音樂事業部審核)獲得歌曲著作權之後才受著作保護。

歌曲的入庫並不代表你有單曲和專輯原創版權,原創音樂人申請在各大平台門檻也是較低的,這也是音樂大眾化的一種,即使你是平民歌手也可以申請音樂人來上傳作品。原創歌曲的製作大致分為作詞、作曲、編曲、混音和演唱。作詞就不必多說了,作曲是靠自己對歌曲的整體把握和分析,進行創作性的唱法,編曲就是用軟體或樂器演奏錄出來的伴奏了,不管是MIDI工程文件還是別的格式,自己的原工程文件別人是不可能盜取的,演唱也不細說了。

一首原創歌曲的版權目前標準是要提交編曲著作權,就是你的伴奏原工程文件。作詞作曲和演唱並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畢竟音樂文化版權這個東西以前就沒有,現在只不過關注的人多了所以才逐漸完善。小眾歌手的歌曲發行途徑大部分是靠網路音樂平台來推廣,保護版權的重要性跟不上你的人氣,只有歌曲和人火了之後才有公司把你的版權上升到法律這個層次。


如果想在網上推廣,可以找一個靠譜點的平台上傳。Royalty Free Music amp; Audio from 100Audio|Free Sound Effect 商用出售可以試試看這個,專門做版權音樂的網站,幫你賣音樂拿提成,在國外也是比較成熟的獨立音樂人音樂商用模式了。商用出售,一次付款獲得一次授權音樂,很少會有侵權濫用的情況。


發布的時候應該有個條款吧


謝謝邀請。。

在中國這種版權意識慢慢在覺醒的地方,原創的話我覺得你要留有所謂的首發時間啊。。我也不懂,不能回答。反正這種問題在國內是老大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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