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有人當街行兇,受害者奔跑求救的情形,真正的警察會怎麼做?

晚上7點到8點,有人,但不是很多。你在街上走,有兩個人從背後朝你跑過來。跑在前面的人身上有血,呼吸急促,一直大喊著:「救命」;後面有拿著一把菜刀的人在追,身上也有血,但是沒有前面的人多,看樣子是雙方有過搏鬥的痕迹。後面的人喊著:「大家小心,他有兇器,他殺了我的家人!」他們越跑越近,你是個警察,你朝天上鳴槍後,他們兩人都沒有停下。你會怎麼辦?

(睡前腦洞大開,好想知道真正的警察會怎麼樣?)


謝邀。

晚上7點到8點,有人,但不是很多。我在街上走,有兩個人從背後朝我跑過來。跑在前面的人身上有血,呼吸急促,一直大喊著:「救命」;後面有拿著一把菜刀的人在追,身上也有血,但是沒有前面的人多,看樣子是雙方有過搏鬥的痕迹。後面的人喊著:「大家小心,他有兇器,他殺了我的家人!」他們越跑越近……

我是一個警察,嗯,真正的。(我怎麼這麼倒霉,睡了一覺穿越到這麼個場景)

PART1:拔槍,向天,鳴槍。

兩個人被槍聲震懾,都是一愣,原地停了下來。

我不能給他們先出手的機會!

我率先發動了聲波攻擊!

我是警察!都停在原地別動!誰動打誰!

前面這個,雙手抱頭,面部朝下,趴在地上!

後面那個,把刀扔掉!跟他姿勢一樣,趴在地上!

黑洞洞的槍口和我的目光,盯在兩個人的身上。

周圍嚇傻了的圍觀群眾,終於想到了報警。

:「從現在開始,咱們三個人,誰也不動,誰先動誰是王八蛋!」

我們三個,在時間中凝固成了三座雕塑。

直到增援趕來。

PART2:拔槍 沒有(心中大喊一聲,卧槽!)

我抽出了我的警用甩棍,其長一尺,銀光燦燦。我把他緊緊地貼在大腿後側(不能被對方發現),向兩人奔來的路線靠近。

這一刻,我的人是冷(靜)的,我的心是冷(靜)的,我的棍,也是冷(他就是冷)的。

你們放心,我沒凍住。我只是在等待那一刻。

前面的人離我越來越近,十米,五米,三米……

一米!

這一棍,終於出手!迅捷無倫的一掃,帶起半闕月光,尖利的風聲響起,掃中前人的小腿。那人猝不及防,當場撲街,我迅速一步向前,單膝壓住對方的面部,力量之大,使他完全無法動彈,同時棍指後來那人,一聲大吼:「原地站住!我是警察!」

後來那人驚魂未定,舉起的菜刀緩緩放下。

:「把菜刀扔掉!不要過來,就站在那兒說,怎麼回事!」

:「他,他殺了我家人!」

:「你,馬上打電話報警!」

(就我個人來說,這個最有可能,我習慣隨身攜帶甩棍和手銬)

PART3:拔槍 沒有 摸棍 沒帶(敗家媳婦,爐鉤子又找不著了……)

我掃了一眼,七尺之外,有半塊兒磚頭。

但是,來不及了。

轉瞬之間,前面那人已經跑到了我的身前,這時,我毫不猶豫地使出了多年磨練的神技,掃堂腿!一腳掃到對方腳面,沒想到那小子只是被絆了個踉蹌,竟然沒有摔倒,所謂出其不意,攻其不備,立刻快上三步,左手執其右肩,右手控其右腕,右腳迅速勾其腳踝,借其前沖之勢,將其按倒在地,臉要著地之時,左手抓住頭髮(光頭算他倒霉),以免磕掉了鼻子。

然後回到PAR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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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都是假想,成功幾率應該在50%以上,實際上遇到這種突發情況,第一是控制局面,有距離武器,則同時控制兩人,使用武器威懾和言語命令,場面穩定後等待增援,只有近身武器,就只能先選擇一人加強控制,然後通過言語命令,控制第二人。如果赤手空拳,就只能硬著頭皮上了,但是總的原則不會變,控制局面,言語喝止,呼叫增援。


應該報警。

不是你執勤,你身上極有可能沒武器,跟群眾沒有區別。你能做的就是報警,記住他們的外貌特徵,逃跑方向,如果可以就跟著跑,防止發生命案。

警察只是個職業,自己犧牲了就什麼都沒了。歹徒有武器,你身上要是沒武器不要以身犯險,贏面太小。沒法控制住兩個,一時間又無從判斷到底哪個是壞人,沒辦法。要是有武器,參照一樓的回答。

但我不建議暴露警察身份,作為一個見義勇為的市民出手,也許有群眾受到感召也來幫忙,如果你喊了你是警察,群眾很可能看熱鬧,如果你沒控制住兩個人,群眾還覺得你沒用。我沒瞎扯,有真實案例的。


考慮到善惡不明的前提,我覺得這樣為好。

首先遠遠站在他們前面表露身份:「警察!別動!」有槍就掏出來嚇人(或者鳴槍),同時掏出警官證。

此時分情況考慮:

無論前者是受害者還是行兇者,在已被打傷,「身上有血、呼吸急促、大喊救命」的情況下,他應該會向你尋求幫助——你應對他大喊「不要動,站在原地,我會來幫助你」;如果他仍然向你走來,你應後退保持距離——畢竟還要防著他是帶兇器的壞人呢。

關鍵還在持刀的後者,你應當大聲向後者示威:「放下菜刀!站在原地!有什麼事警察會處理!」如果對方停下來,說明無論他是兇手還是受害人,都是暫時無威脅的;如果他仍然持刀向前者衝過去,無論他是什麼身份,都是失去理智可能造成命案的極度危險的嫌疑人!

總之,最理想狀況就是使兩人都停下來再進行調查,但假如後者真的持刀攻擊前者——或許槍擊也是最後的選擇了吧……


二十年老警察回答:如果正在值班,是有武器的,鳴槍警告後,呼叫增援,跟隨,逐步弄清基本情況。有機會再次鳴槍警告,極特殊情況對人射擊。

如果業餘時間,那警察就是普通人,報警,如果和家人在一起,及時躲避。如果自己,那麼用手機收集影像證據,如此而已


看我的頭像我應該有資格回答————————————

警校學生,明年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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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這種情況,如果你沒穿警服,或者已經下班了,就看個人品格了。是衝上去搏鬥還是記下體貌特徵報警,就看自己了。如果穿著警服,那麼有沒有武器都得衝上去!不一定和他搏鬥,但是都得救下群眾,擋在其他人的前面,盡量拖延時間,降低傷亡。有時候就是受傷也得上。

有武器那就不用說了,他持刀行兇,示警無效那就直接擊傷或擊斃。


鳴槍

如果被無視的話理論上可以開槍擊斃後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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