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黃毅清在微博上爆料pgone父母有關信息的行為?
01-07
如題,自從pgone和李小璐的事情出來以後,黃毅清對此事持續關注並且爆了許多猛料,吃瓜群眾也紛紛稱大快人心,並戲稱他是新一任紀檢委.但今天黃毅清在微博上爆出了pgone父母的部分信息,言語間有上樑不正下樑歪的意思,且不說他的料是真是假,pgone的所作所為他父母並未參與,就算這一切都是pgone自己咎由自取那也該他自己承擔,為何要遷怒於家人?但微博下的評論竟然全是一邊倒支持他的。這一行為難道沒有不妥之處嗎?以及他是否觸犯了法律?
不撕也不是他的粉也不是黑
我已經拒絕吃瓜 只是放在其他人身上我也很想知道其他人對於這類事的看法。我就覺得,爆出他父母的信息這已經牽扯到了除了他以外的其他人。我不懂權威的法律,但是這樣已經偏離了pgone事件風波的事,為什麼一群人鼓掌拍手叫好說爆的好。
殺人犯有罪,那殺人犯的女兒也有罪嗎?假設殺人犯的女兒也做出了犯法的事,那這事也要拿來側面證明這個殺人犯又要罪加一等嗎?他應該是把自己當成了正義的化身吧。
我覺得他最多只是在裡面推波助瀾而已。
李小璐pgone不是個好人,可是他黃毅清就是個好貨色了?網友還真是年齡大了,健忘症都出來了。黃毅清的料也蠻多的,理智冷靜看事。看清楚 黃說 他父母知道他吸毒 卻放縱不管 。 這已經達到了容留他人吸毒得罪名 這比吸毒還嚴重得罪名 如果實錘確實這樣 那隻不過是一個擁有特殊身份的罪犯而已 黃也說了 假如 他要是沒吸毒,黃他自己就是造謠+誹謗 這罪名也夠大了
黃毅清現在的行為,已經超出了他關心此次事件的範圍了。他的做法真的是令人作嘔,他利用力自己強大的號召力,來隨意詆毀別人的父母,這種做法讓我想起了株連九族這個成語。說白了就是煽風點火!
這種行為屬於「侵權行為」,具體侵犯的是公民的「隱私權」(但要求造成一定的影響)。可以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即精神損害賠償等。
這種行為可能涉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但要求情節嚴重)。可以向公安機關控告,要求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依據:《刑法》253條我看到之後很懵,底下的叫好聲也讓我覺得奇怪,從事情一開始,到現在,是不是叫好的人最想看到的是不好的那一面?
我不清楚為什麼把人家父母也給爆出來了,跟原本那件事有什麼關係?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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