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香港和台灣喜歡叫大陸的警察為公安?
很多香港的電影都叫大陸的警察為公安,但是我們知道大陸人還是一樣叫警察的,從來不叫公安,只有對警察局叫公安局。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相關的文件,也叫人民警察,他們是公安局領導下的人民警察,警服的臂章也是寫著警察的。可現在很多香港的,還是叫公安,不解。
相關問題為什麼香港影視作品仍然稱呼大陸警察為公安? - 知乎
謝邀。 說說公安的正式淵源吧:
1920年11月孫中山在廣州重組政府後,孫科任廣州市政廳長兼治河督辦,不久廣州改省轄為特別市,他任首屆市長。他精心制訂《廣州市組織條例》57條,規定市政府設公安、工務、財政、教育、衛生、公用六局,並一一明確職責。其中「公安」、「公用」兩局名稱是孫科首創,後來廣為各地沿用。公安包括警察、自衛、消防等,公用包括公車、交通、電燈、自來水等事業,即今天的市政公共事業。
——摘自李永銘、范小芳著《43位戰犯的後半生》---孫科篇我倒覺得叫公安比叫警察更科學也更準確。
首先,很多人都不清楚。在大陸,警察是一個大的概念,國安局,公安局,司法局,法院里都有警察,法院里有法警,司法局有獄警。武警部隊以及武警消防實質上也叫武裝警察和消防警察,他們所屬的部門不一樣,承擔的職能不一樣,但是他們都被認為是警察的一種。
而在香港則不然,香港的警察僅限於香港特別行政區保安局下轄的警務處里的警察。監獄裡的是香港懲教署(HKCS)里的懲教人員,他們的職級用的不是警銜。制服,稱謂,都和警察一點關係沒有。同理,消防員隸屬消防處,同樣擁有自己的制服,職級,稱謂。至於香港法院里的法警,是警務處派至法院工作的警察,所以法警在香港算是警察。獄警,消防不算。
我們一般所指的警察,是指承擔維護公共秩序和預防、打擊犯罪的公安警察,在香港當然能直接稱呼為警察因為香港只有這一種警察。而在大陸如果把警察和公安划上等號就有點以偏概全了。同理一般把澳門司法警察局的警察稱作司警而不直接稱做警察,因為澳門還有個治安警察局呢…
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了這麼多,實際上港澳台同胞哪懂那麼多啊。要說真正的原因,應該只是為了區分吧,沒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百度百科:公安部為主管全國公安工作的國務院組成部門,是全國公安工作的最高領導機關和指揮機關。
機構設置: 公安部設有辦公廳、警務督察、人事訓練、宣傳、經濟犯罪偵查、治安管理、邊防管理、刑事偵查、出入境管理、消防、警衛、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監所管理、交通管理、法制、國際合作、裝備財務、禁毒、科技、反恐怖、信息通信等局級機構,分別承擔有關業務工作。鐵道部、交通運輸部、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林業局的公安局和海關總署緝私局列入公安部序列,接受主管部門和公安部雙重領導。
「警察」與「公安」並沒有任何實質意義上的區別,之所以造成兩名稱並行的情況有著歷史和現實的各種因素。 我黨歷史上第一次出現「公安」的名稱是在1939年2月,為了從名稱上與偽政權警察機關有所區別,在中央書記處發布的《關於成立社會部的決定》中,要求各邊區行署設公安局或保安處,在各縣設公安局。建國後,1949年10月15日召開的第一次全國公安會議確定了使用「公安」的名稱。改革開放以後,由於有關機構職能調整、國際交流、交往等各方面的原因,「警察」的稱呼開始在一些場合恢復使用,並得到迅速推廣,直至1995年頒布的《人民警察法》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確認。由於法律的明確規定,「公安」僅僅被用於機構的名稱,對公安機關個體成員準確的稱呼應為「警察」,「公安」、「公安人員」等都是不規範的。 即使是機構的名稱,單從字面的含義上去理解,「警察局」的叫法似乎要比「公安局」等更直觀、易理解一些,能夠避免在交流尤其是國際交流時的辭彙障礙;同時也更符合邏輯。
公安都叫了幾十年了,都習慣了。就象我還是習慣叫「漢城」一樣。
香港也是啊,警務處隸屬於保安局,歷史上也叫過公安局,維基裡面查得到
警察的含義比公安大啊,警察不僅僅有在公安局上班的,而且還有監獄警察,司法警察等等,所謂公安就是負責保障公共安全的一部分警察。
請允許我答非所問一下。為什麼看了幾個答案都說警察這個詞和公安這個詞沒什麼區別呢?誰說沒區別?涵蓋的群體都不一樣啊。警校認真學過公安基礎知識理論的應該都知道,簡單的說吧 在中國,不是所有警察都是公安的警察,法院有警察,檢察院有警察,鐵路也有警察,但他們都不屬於公安。你可以看制服的臂章,上面都寫警察 但除了警察兩個字上面還有字 有的寫的公安有的寫的法院,森林、鐵路等專業警察按照要求統一佩戴寫有公安字樣的臂章 但胸徽不是公安 … 公安機關的民警是人民警察隊伍的一部分 從內涵上來說也是不一樣的 警察一詞更多強調的是維護統治階級的暴力機器 所以說 這兩詞是有區別的
「警察」與「公安」並不是完全等同的。根據《人民警察法》我國警察可分為四大類,分屬五個業務主管機關。作為主體的是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即通常說的「公安」,其最高業務主管機關為公安部;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人數最多,與人民群眾關係也最為密切,所以人們往往把「警察」與「公安」劃等號;森警,空警,鐵警,水警,海警等特殊警種也屬於公安序列,但同時受行業主管部門(國家林業局、交通運輸部、國家鐵路總公司、國家海洋局暨中國海警局等)領導,就像各地公安機關要同時受上級公安機關和當地政府領導一樣。
但是除此之外還有完全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的警察,例如國家安全機關的人民警察,即「國安」,最高業務主管機關為國家安全部;人民法院、人民警察院的司法警察,即「法警」,最高業務主管機關為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警務局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警務局;監獄、勞教機關的人民警察,即「獄警」,最高主管機關為司法部監獄管理局。
ps:秦城監獄和大多數看守所(國家安全機關也有看守所)屬公安機關管轄,其警察不是獄警;獄警臂章是「司法」,警車也塗有「司法」字樣,但他們並不叫司法警察;真正的司法警察根據隸屬機關的不同臂章分別是「法院」或「檢察」。
廣東這邊,90年代前一直叫公安。
我們這老人叫公安,基本沒聽他們叫過警察
別代表其他人,我是大陸人,我就叫他們公安,我為自己代言。
本人認為港台將大陸警察稱做公安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由於過去對大陸的負面印象。港台都認為過去的大陸是專制國家。而在現代文明時代,警察的作用是為了維護國家機器,維護法紀的,是用來抓壞人的。而港台都認為大陸的警察是用來維穩的,維護政黨統治的,大陸的警察起不到真正作為警察的作用,而大陸也稱警察為公安,所以港台就用公安來稱大陸警察,用來區分真正的警察。加上公安一詞有維護公安安全的意思,具體怎麼維護,為什麼維護,自己理解。總之,他們認為公安是用來維穩的,是貶義詞;警察是用來維護社會法紀的,是褒義詞。
是香港人民對大陸的不了解,香港人經常聽到大陸人說「公安局」,那他們也跟著叫公安局唄,那在公安局裡工作的不就是公安嘛。現在這種情況少了很多了……在警察的官方文件或者內部文件裡面都是寫「大陸警方」、「內地警方」…口頭上圖方便就叫「公安」,反正只要大家聽得懂就行,又沒有規定說不能這樣叫。再一個,香港遊客來到大陸旅遊,看到警車上寫著「公安」兩個字,那他就這麼叫唄………反正大家都聽得懂
早年的港片,比如賭神2,把內地的警察統統叫公安,以那個年代的片子來說,也沒多大錯,那時候在內地,公安警察用得頻率也就一半一半吧。而台灣人,又是看著這些港片長大的,對大陸的印象很多是來自於香港這些二手貨。
到90年代中後期,大陸這邊基本都叫警察了,很少有人把執法的人叫「公安」,而港台的思維還是沒有更新,活在那個港片最巔峰的年代。
因為以前就是叫公安
首先說一下背景,大陸這邊的警察分布在以下幾個部門,上面有人已經作了回答,這裡簡單歸納一下。
公安:這個範圍最廣,和民眾接觸最多。另含鐵路、交通、民航、林業、海關五個共管警種,以及邊防、消防、警衛三個現役警種。
檢察:法警。
法院:法警。
司法:主要是監獄警察,不含秦城。
國安:80年代成立的,和民眾接觸較少。他們似乎不屑於「警察」這一稱號,「國安戰士」要高大上一些。
簡言之,公安是警察中最有代表性,和民眾接觸最多的一部分,所以國內這些年來很多體制外的人已經用警察來代指公安了。
回到問題本身,港台還是用公安這個詞來指代公安人員,雖然本質上是最正確的,但是反映了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對大陸的認知滯後,沒有跟上我們的語境變化。第二可能是以前一些香港電影對大陸公安多有調侃,所以「大陸公安」一詞在港台有了特殊的含義,容易讓人想起穿著明顯小了一號的老式草綠色警服,急沖沖地跑到現場,先朝天開幾槍,然後大喊「我們是公安」的一類人。
公安局英文叫Public Security Bureau,而警察局英文叫Police。Public Security Bureau這個詞聽起來就比較像美國FBI,NSA,俄羅斯FSB(聯邦安全局),英國Security Service(軍情五處)之類的比警察還牛逼的部門
因為有公安局
簡述之便。
兩岸三地的警察都叫警察,叫公安可比叫大陸警方少了兩個字。不過現在香港方面也叫大陸警方了。香港電視劇的台詞幾十年都沒進步過,最近在播的巨輪,劇裡面還不是左一句司警,右一句司警地叫,我一聽到叫司警,就知道他們這劇又是濃濃的TVB套路,棄劇了。。。。這是他們製作不講究,不貼近現實的表現
關鍵好像真的是公安局,像澳門,完全可以叫治安警察,就好像法警,什麼的.
其實我決定名次不用換,就是縮寫叫法的問題,叫全稱最好:公共安全局,馬上就高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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