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是如何沒落的?

最近正在看黃仁宇先生的《萬曆十五年》,其中主要的觀點就是當時明朝以道德教義約束官員和民眾,而忽視了法律的作用,導致統治病入膏肓,也為其中的一些歷史人物扼腕嘆息。之前看過的一本《論語》中有篇小序中有一句話」和道家的無為治國、法家的以法治國不同,孔子強調以仁義來治國「,漢朝以後,君主均已儒家作為治國之本,那麼曾經在秦朝時風行一時的法家為什麼會被儒家所代替?是秦朝殘暴統治的反彈,還是董仲舒獨尊儒術的宣傳?雖然法家所主張的」以法治國「和我們國家現在致力於的」依法治國「有根本的不同,但也應該有很多我們值得借鑒的地方,我覺得古人也應該能夠看到法家思想的可鑒之處,那麼結合明朝的統治悲劇來看,法家思想在封建社會後期為什麼越來越難發揮作用?

第一次發問,多多指教。


因為中國是個熟人社會,熟人社會需要的是溫情,而法家太過赤裸裸的以利害相要挾驅使沒點人情味,不合中國人的胃口,雖然有效,但感情上無法接受,所以才被改以陽儒陰法。法家並不是消失了,而是融合進了整個的中國政治學,而這個東東還是被叫做了儒學,但和夫子所提出的儒學也早就不是一回事了。

至於說到明,我認為是因為自漢唐中華文明成熟後周邊缺少具有同等高度的文明進行競爭,所以開始僵化、退化,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強化內部控制上了,法家也不成

而且,法家的術法勢中,比較有運用技巧的術和勢都被吸收進帝王術中作為統治哲學了,法則因為不太符合中國的統治術,雖然一方面有唐的永徽律這樣的集大成之作然後作為法典之王向後傳臻至嚴密、繁複,但另一方面則並不向西方那樣重視,科舉都不考了,法官也不在一線的親民官中獨立設置。所以法家並不是沒落了,而是該吸收的都已經吸收了,該揚棄的都已經揚棄了,他已經在中國政治中實際運用並發揚光大了,只不說而已


法家從未沒落。

在明處,它披上了一層叫儒家的外衣。

在實際各個領域中,它變身為帝王術、後宮術、厚黑學、潛規則、辦公室政治。。。


法家和儒家的爭鋒在魏晉。

政治上,曹操是寒門法家,司馬懿屬於豪門儒家(這個寒門、豪門;法家、儒家的定義見陳寅恪魏晉南北朝講演錄)

曹操曹丕很牛,但是最後曹家敗給了王馬為代表的豪門儒家聯盟。

思想上,法家和儒家爭鋒的焦點是四本論,即「才」「性」的合離。

用現代話說,就是人的能力和人的(儒家觀點下)德行是否一致。

爭論決定了選拔人才,除了考慮其能力,是否要考慮其儒家道德上的評價。

最出名的例子就是嵇康和鍾會的四本論爭端。

嵇康,廣陵散的最後一個演奏者,曹操的孫女婿,主張「越名教而任自然」。這個名教即儒家思想。他強調的是才性離異。

鍾會,司馬家奴,主張才性同合,即道德好即能力佳。

總之這個爭端,司馬殺了曹髦,獲取了政權, 鍾會用嵇康的不孝的名頭殺了嵇康。

自此儒家豪門戰勝了法家寒門,開啟了從魏晉到盛唐的豪門時代。

儒家戰勝法家的最根本原因,是依託血緣的儒家思想有利於形成一個穩定,強大的封建統治階級。

法家雖然在一代人的空間上可以做出很強的事業,但是在一旦皇帝候選人能力不強,則這份事業在法家體系下無法傳承。


法家從來沒有沒落

儒表法里 到 毛 開始的馬錶法里

你怎麼說 法家沒落了

去看看商軍書和韓非子吧


純粹的用法家來維繫社會,如果不是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成本未免太高


第一,董仲舒沒有獨尊儒術,這個已經被證偽了,是宋朝儒家才上位,明朝才開始八股取士的。二,法家分為兩個部分,一個是法一個是術,術在中國歷代統治階級和官場都有體現。而法一直被認為是亂世才用的東西,所謂亂世法家,盛世儒家,所以大多法家統治都體現在亂世,比如戰國,比如三國,比如南北朝。


我覺得主要有兩點

一,政權主要是世族建立的,法家不能維護世族的利益,儒家思想本質上是維護封建統治的,商鞅本人也被統治階級殺了,我朝至今還有黨大還是法大的爭論

二,法治成本太高,古人的執政能力達不到建立法治社會的能力,法律需要不斷修訂,法律需要考慮所有可能存在的情況,不然很容易落後於時代,立法執法成本都高,修法需要非常高水平的專業人才,繼而尋求其它低成本的統治方式


從來就沒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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