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有哪些精緻的女子?
盡量多列舉些
單純羅列名單的話:孟小冬、 陸小曼、阮玲玉、 胡蝶、周旋、 張愛玲、林桂生、唐 瑛 、陳燕燕、 宋美齡、王人美、林徽因 、張充和。都是民國時代的才女,明星,可謂亂世佳人,秀外慧中,有內在精緻的,也有外在精緻的,也有內外兼修的精緻的。
就這些名字而言,本人有些也只是略知一二。下面我就其中談談我比較欣賞的民國女子:
1、張充和——「最後的閨秀」這個名字或許並不怎麼為人所知,我也是在一本書(《故人風清--文化名人的背影》張昌華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上面所看到。但是一眼,便覺驚艷「不折不從 亦慈亦讓
星斗其文 赤字其人」
才女充和文筆也是極好,當時章士釗一代名士,譽和為才女蔡文姬;戲劇家焦菊隱稱她為當代李清照。她的代表詩詞代表作有《桃花魚》
記取武陵溪畔路,春風何限根芽。人間裝點自由他,願為波底蝶,隨意到天涯。 描就春痕無著處,最憐泡影身家。試講飛蓋約殘花,輕綃(xiao)都是淚,和霧落平沙。(百度一時沒找到這首,於是就手打了T_T)
個人覺得這個詞填的還是很好的,即便有點華而不實,但是詩詞很多時候就是意境吧,也有李清照《如夢令》的清韻
張充和也通崑劇「像她當年那樣既有江南小家碧玉的容姿又有大家閨秀的風範者實在不多;更何況她工詩詞、善書法、會丹青、通音律、尤長崑曲」
而她為人低調淡泊。「十分冷淡存知己,一曲微茫度此生」老年仍保持著優雅姿態,04年與曲友歡聚,她面容清秀,儀態萬方,人嘆:這是活脫脫的最後的大家閨秀。
最後附上她的一首小詩,作為總結
當年還勝到天涯
近日隨緣遣歲華
雅俗但求生意足
鄰翁來賞隔籬瓜
2、潘素——民國四公子張伯駒夫人
潘素這個名字可能也是比較少聽到,但是她的丈夫,張伯駒,或許名氣會比較大些,張伯駒博學多才,潘素亦非俗物一代美人,精緻的五官隔著褪色的黑白照片也是如此驚艷。也明白了當時張伯駒為何千方百計要得到她了。她父親潘智合,是遜清名流潘世恩的後人。與張伯駒先生結婚
時,潘素剛20歲。她自幼酷愛繪畫,21歲時正式拜師學畫。初從朱德箐習作花卉,後與老畫家陶心如、祁景西、張夢嘉合作繪畫。婚後,她潛心觀摩張府珍貴書畫真跡,悉心鑽研隋唐兩宋工筆重彩畫法,並陪伯駒遊歷名山大川,進行實地寫生。功夫不負有心人,40年代已嶄露頭角,尤擅長工筆重彩山水畫,承繼了細密嚴謹,金碧緋映的一派,成為我國著名的青綠山水畫家。
張伯駒自比明末四公子「冒辟疆」,所以自然要把潘素培養為董小宛。張伯駒請了當時的各位名士,教授潘素古文,山水畫。造詣極高。
張大千評說「神韻高古,直逼唐人」 可見一斑。題外話:關注張愛玲,其實跟我高二時候的一個語文老師關係挺大的,他是班主任,一個鬍子拉渣的大叔,長相滿分10分給5分吧,就是看起來很粗魯的一個漢子,當時被他教語文就覺得有點不太對勁,沒有語文老師應有的氣質吧。
可是,後來,學校每周六要補課,別人的補課都是做卷子,但是 他,卻用每周一節的課來講張愛玲的作品,是那種朗誦作品的方式,現在看來,有點像荔枝FM的有聲書頻道,一開始是《金鎖記》後來又是《琉璃瓦》,又是各種張的小說。讀到動情處,真TM忘情,有時候會在PPT上突然點開琉璃瓦中的一句名句,或者是一些張描寫人物細膩的語句,讓全班都抄寫,抄完之後才繼續講。聽完課之後,全班每個人都要寫讀後感,上交之後他會打分,我每次都是80多,宗是不到90(後來才知道全班都沒有90頁就釋然了哈哈)就這樣,聽著大叔的張愛玲FM電台,了解了張的大部分作品。越讀越喜歡,結合張的身世際遇,又添幾分唏噓。(大叔大部分早讀課都坐在教室的台階看著一本翻了不知道多少遍的張愛玲的某小說,從小到大這是我看過的唯一一個那麼痴迷張愛玲的人,老男人)----一不小心就變成回憶了----繼續答題,後來看了多一些張愛玲的傳記之類,對她作品外的個人有了更多的了解。比如民國時尚界,張也算一代可人。設計的旗袍現在看來還是很有范的,會設計的女子真的挺精緻的,無須嫵媚,胸中自有慧心巧思。
其實說到現在,其實「精緻」二字我已經沒有繼續跟進了,說的只是心中所想,我所欣賞的民國女子,以及女子背後的民國氣概,民國的精氣神。這是我的三姑婆婆(奶奶的姑姑),老人家現在已經103歲了,思維清晰,身體也還硬朗。前些日子上了報,我便取幾張報上現成的照片,其餘下次拜訪老人時作補。
三姑婆婆姓名黃需,是其父依據八卦取的。她出生於官宦之家,爺爺是位翰林,清朝時在酒泉做過官,姥爺也是官員。父親在學校里教過英文,後來進入國民黨山東省政府民政廳做事。母親上私塾多年,能背誦唐詩三百首,寫一手好字。叔父黃二南,是一位畫家,與徐悲鴻交好。三姑婆婆小時候家裡條件好,有傭人,穿旗袍。(下圖右上一)七七事變後,三姑婆婆跟著父母逃難,後來到青島成為一位老師。抗日勝利後她回到濟南,成為一名幼教,曾經照看過張海迪。從一位官宦人家的大小姐,到新中國的普通百姓,幾十年,一晃而過了。
時過境遷。退休後,老人在老年大學學習書畫,小有成就。1998年長江洪水,她在英雄山下揮毫作畫,將義賣收入全部捐獻災區,前幾年的汶川地震和玉樹地震,老人家也都捐了款。
三姑婆婆身體很好,心態很好,自己寫過一首詩,「古稀老人像青松,志在千里終成功。精研書畫技藝高,揮筆蘸彩頌太平。」老人熱愛生活,很喜歡打扮自己。外出時喜歡帶墨鏡。幾年前一次家庭聚會,三姑婆婆姍姍來遲,後來才知是老人家出門前沒有新衣服不願出門,叫家人買了新衣服才趕來。我過生日時,老人特意畫了扇面送給我。對於家裡的晚輩,她總是很喜歡的。
去年三姑婆婆生病住了院,我們都很惦記她。令人高興的是,她很有精神,在醫院裡依舊閑不下來,和保姆一塊包包子,還會自己找點樂子,畫畫寫字。
三姑婆婆在過去103年間,歷經滄海桑田的變更,她始終保持著大家閨秀的姿態和風骨,活得精緻而瀟洒。人生不在初相逢,洗盡鉛華也從容。翻開那些曾經或遺忘會封存的歷史,在某個時代總有那些風情萬種的女子,撥動著一代又一代男人心弦。或幽周於褒姒;或唐皇於玉環;或陸遊於唐婉。不學無數的年紀總是讀不進經史自集,以下便是那些在風雲民國給我們留下無數傳奇的女子
「書名則傳奇,目的是在傳奇里尋找普通人,在普通人里尋找傳奇」
愛玲也許不是那時候最美麗最誘惑的,但她所留下的文字被無數女性推崇;她所穿著的服飾永遠是潮流;她的小資品味至今還在被模仿;也許因為如此,這位心口硃砂痣,床邊的明月光終究成不了哪位男人的專寵。令人惋惜的同時有種慶幸,畢竟白紙塗鴉的快感僅限於自己。男人未研究過張愛玲便讀不懂女人,研究後發現,會更不懂女人。
傳奇不需解釋——————————————————————————————————————————「西施怎樣,誰也沒見過,但我想和夏夢那樣才名不虛傳」
金老心中的小龍女,港人心中赫本。外媚而內賢,嫵媚不失端莊,可愛混合誘惑。當青春不在,容顏漸衰,歲月沉澱下的珍釀依舊香醇。
襄王有夢,神女無心 ——————————————————————————————————————————「洛陽親友如相問,一片冰心在玉壺」
擁有童心的女人是可愛的,擁有母性的女人是溫柔,我想世間男子極少有不喜歡這兩樣的。看過冰心姑娘的幾張照片,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擔得起聖人眼中的美女形象。
看遍星空未發現比母親更璀璨的容顏——————————————————————————————————————————
「如果沒有阮玲玉,我們活著還有什麼意思」。
這是在阮玲玉去世那天一位追星族的遺囑。作為民國時期無可爭議的電影皇后,她的容貌上至政界大佬下至販夫走卒傾倒了太多人。彷彿當今一位台灣著名花瓶所言:「就算我是花瓶,我也要當最昂貴的那種」。
本人認為民國最有風韻的女藝人,沒有之一——————————————————————————————————————————
「 恭備薄酒一杯,不言盡在酒中」
這是宋美齡在百歲壽宴所說。對於這位女性,註定有太多的修辭和榮譽。「中國空軍之母」「全世界十大美人之一」「第一位在美國國會發表演說的中國人」這位民國時期政治舞台上風雲人物,集智慧;美貌;權利;財富於一身的女人註定載入史冊。
母儀天下,王佐之才——————————————————————————————————————————
「蒹葭蒼蒼,白露為霜,所謂伊人,在水一方」
對於江南水鄉的美女古往今來被無數騷客吹捧,那麼作為民國的江南第一美人的王映霞。當中的風流綺麗自然為人稱道。她與才子郁達夫的愛情被稱為「現代文學史上最著名的情事」當得到上帝過分寵幸,撒旦也將伸出爪子。風流才子俏佳人的故事註定只該在小說里。這段完美戀情也最終悲劇落幕。
當中懷歸日,是妾斷腸時——————————————————————————————————————————
「一身詩意千尋瀑,萬古人間四月天」
作為民國的最佳配偶,徽因無疑才女典範。出自大家名門長得小家碧玉。在天真的年紀遇到了完美情人,當時想想若徽因學的是文學,結局也許比較詩意但註定凄美。才女去掉戀情開始的忐忑割捨了分手的痛苦,選擇了戀情中間的浪漫。也為清華學府里的姑娘留下了自豪,當然,更多的是男子的幻想。鑄造豐碑的女子——————————————————————————————————————————
本欲寫滿十位,但阿神走後總覺得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何必盡善盡美。將軍白髮;美人遲暮。這塵世炊煙飄起,天空被烏雲遮住。起風時;我們在笑,聽雨處;我們在悲。若沒有那次雨夜教堂,我和雪狐該散落何方。知己不死,怎可安生,知己若死,怎可安生。一如既往的王顧左右而言他宋子文的夫人張樂怡真是個大美人。美人還是要看動態,有一次看紀錄片張樂怡出鏡了幾秒鐘,當時就驚為天人!畢竟身材氣質好又時尚。
…………………再補充幾個沒提到的那個時候的美女明星徐來,喜歡這種俏麗又透著溫婉的美,這就是我心目中林黛玉的樣子,再帶幾分病氣就像及林妹妹了。她人生挺傳奇的,還做過打入汪偽政府的軍統女特務,然而最終死於73年。一對母女真養眼。葉秋心,多年吸食鴉片,情路坎坷,人生波折。
(後排左起:葉秋心 黎明輝 胡蝶 阮玲玉 徐來 前排左起:袁美雲 陳燕燕 王人美)
黎莉莉。黎莉莉和她的父親都是中共特務,她父親還在執行任務中犧牲了,是位革命先烈。黎莉莉是當年那代女星中少有的情路順暢,壽終正寢的。高曉松在曉說里提到過她,說她性格爽朗大方。從照片也能看出來,非常健康的美。
馬上想到外婆。從外婆和媽媽那裡零星的聽來一些往事碎片。外婆的爸爸與哥哥當時是另外一個party的官員,外婆是大小姐,從小錦衣玉食,後來時局變動,
爸爸「意外」身亡,哥哥躲在大橋下躲過了追捕去了台灣,外婆本有機會與哥哥一起走,因為捨不得外公,決定留下。好在外公是我黨官員,外婆與之結婚後並沒有
因為之前的身份受到太多批鬥,只是也需要參加勞動,媽媽說外婆幾乎就是什麼都不會,連燒開水都不行,導致我媽這個大女兒勤勞賢慧。我從小就是外婆帶著,上
學後寒假暑假都是與外婆一起,外婆從來不與人說是非,不打麻將,做菜永遠一個味道,愛好種花草與葡萄,外公酷愛看書,外婆就在旁邊刺繡,偶爾與外公兩人打
橋牌。他們與我其他朋友的外公外婆非常不同,他們在自己的世界裡自得其樂,優雅高貴。外公外婆去世時我都在美國,直到現在,每次去掃墓,眼淚總會止不住,
想起媽媽說外婆臨終前叫了我。很神奇的是,外婆去世時家裡怕我傷心沒告訴我,但是那時我突然連續三天都夢到外婆,我在睡覺,外婆坐在椅子上不說話,只是看
著我,我打電話家裡問起外婆,開始家裡還瞞著我,過了一星期我預感越來越強烈直到我問哭了,媽媽才告訴我。那時我就開始相信佛說的萬事萬物都是相連的,外
婆那時候一定是過來看我才去輪迴。PS:不知道人大限將至是什麼感受,記得外婆去世前半年,突然很想見去台灣的哥哥(已去世)的孩子,在我小的時候,她哥
哥帶孩子回來過一次,之後就再也沒見。其中一個孩子叫殷正洋,是台灣當時與費玉清齊名的歌手,後來退出隱居美國。為了外婆,我在美國的時候多方寫信給他以
前的唱片公司,以及各種蛛絲馬跡去尋找,都沒有找到他,沒能讓外婆見上他一面,很遺憾。更遺憾的是,外公外婆的四個孩子,包括我媽,雖然都很好,但是沒有
一個完全繼承了他們的高貴,可能是成長的大環境所致吧。我最羨慕外婆的是,到老都很美,永遠溫柔微笑,儘力做家務總是搞的一團亂,外公卻寵愛了她一輩子。
心理學上說,一個人的成年不過是童年的複製,外婆從小極好的環境與教養讓她之後在苦難中都保持了童真,而保持童真是對苦難最好的告別。
安利一本書吧 。寫的儘是民國女子的韻彩:
「每一個精彩的女子,都在努力地生活」一眼看到這種自序的時候不經覺得矯情,但是看著作者寫張幼儀,寫宋美齡,寫許廣平,普通女子向女神的發展確實就是這樣的努力生活過來的。婉容氣質太好辣
1.林徽因
萬古人間四月天。
能賦情作詩一首首,也能設計畫圖千遍遍
很多人不知道,最初想學建築學的不是梁思成,而是林徽因。
他動容於她眼裡所散發的光芒,放棄父親為他選擇的西方政治。
所以才有了後來一個設計潤稿,一個畫圖描線的最佳搭檔。
所以才有了後來清華大學建築學系的崛起和輝煌。
所以,一句「林先生」,她是當之無愧的
但人們更津津樂道的是,她的生命里出現過三個重要的男人。徐志摩是她的初戀,金岳霖是她的知己,而梁思成是她理想的伴侶。
她標誌了一個時代的顏色。
出眾的才,傾城的貌,都讓她整個人生都充滿傳奇色彩。
2.蕭紅
她比煙花寂寞。
魯迅曾說,蕭紅是當今中國最有前途的女作家,很可能成為丁玲的後繼者,而且她接替丁玲的時間,要比丁玲接替冰心的時間早得多。
她的《呼蘭河傳》和《生死場》,為中國大地立傳,其深厚的悲劇內容,以及富於天才創造的自由的詩性風格,可以說是唯一的。
她筆下的主角經常是生活困窘的女性。她自己本身也生活困苦,更能體會到處於社會中弱勢群體的艱難和不易。她一生坎坷顛肺流離,最後客死異鄉,尤為可憐!
3.張愛玲
空夢一場,涼薄一生。
從不寂寞,卻很孤獨。
說張愛玲是中國文學史上的一個「異數」當不為過 。文字在她的筆下,才真正的有了生命,直鑽進你的心裡去。
她年少成名,一枝獨秀。她是不出世的天才。她的文字宛若金針,貌似漫不經心地描龍綉鳳,實際上卻將字字句句都刺在了讀者的心頭。她的小說語言更純粹,更正宗,文化造詣極深。
她的小說,無論結局是好是壞,都給人以一種悲涼的感覺。
她和胡蘭成剪不斷理還亂的愛情,讓多少人悲嘆不已。
她的一生,糾結著時代和命運、東方和西方、人生和文學、真實與虛幻,從不寂寞卻很孤獨。
4.阮玲玉
自古紅顏多薄命。
中國無聲電影時期影星之一,代表中國無聲電影時期表演藝術最高水平,被譽為「中國的英格麗·褒曼」,在民國時期的影壇地位僅次於影后胡蝶。
阮玲玉端莊大方,清麗脫俗。對待表演藝術,勤奮刻苦,傾注了全部的熱情,不懈追求。她成了那個時代最高的審美標準,她的明星氣質在那個時代有了強烈的示範意義。
於是,名妓花魁時代日益衰落,代之興起的是一代上海灘上具有摩登色彩的名媛貴婦,也帶領上海進入交際花時代。只可惜25歲的她卻自殺了!只留下「人言可畏」四個字。可悲可嘆!
5.陸小曼
飛蛾撲火繁花盡。
她是一個多才多藝的女人,亦個命運多舛的女人,一個備受爭議卻從不願為自己辯白的女人。
她是一道不可不看的風景。她是不顧一切選擇徐志摩的傳奇女子,得到了愛情卻守不住婚姻,摯愛的兩個人被命運開了場玩笑。
她不是煙花,卻比煙花寂寞三分;
她不是玫瑰,卻比玫瑰美艷動人。
她是一汪碧海,澄凈透明卻又深不可測。她可以在任何一個時代興風作浪,
她可以挑起所有男性潛藏的熱情與慾望。
6.孟小冬
絕世名伶,傾世佳人。
在陳凱歌的電影《梅蘭芳》問世之前,很少有人知道她。她的名字只有在那些關於《梅蘭芳》或者《杜月笙》的傳記中偶爾出現。
但現在,通過陳凱歌的那部電影,全中國甚至全世界的人都開始注意到這個閃耀著奇異光輝的名字。
她的絕世唱腔,她與梅蘭芳、杜月笙纏綿悱惻的動人愛情,她的真性情與絕世的美貌,讓她註定為世人所注目。她是梨園的「冬皇」,她就是絕世名伶——孟小冬!
7.冰心
一片冰心在玉壺。
她是久負盛名的散文作家。她的文學作品中所體現的寬廣人性是她的生命力。
雖然作品數量很少,而且沒有長篇,但她那富有聲音的作品,以及對人性的一種側面的仔細的洞察,就像《小桔燈》一樣,賦予我們以溫暖心房的光芒。
一代代青年讀到冰心的書,懂得了愛:愛星星、愛大海、愛祖國,愛一切美好的事物。她的出現,讓我們懂得了什麼叫真誠的愛心。
8.周璇
民國好聲音。
她的一生經歷了太多情感與心靈的磨難。在銀幕上她可以遊刃有餘地塑造角色,在舞台上她可以光芒四射地放歌。
此外,她還具有天才藝人特有的敏感和多疑。她是國語流行曲史上的一個金字招牌號稱「金嗓子」。
她不僅音色細嫩、音質甜美,而且吐字清晰,委婉動人。就是不愛聽國語流行曲的人,也會對她那燕語鶯聲一般的歌喉留下難忘的印象。
9.楊絳
最賢的妻,最才的女。
她是最賢的妻,最才的女,絕無僅有地又巧妙地結合了各不相容的三者:妻子、情人和朋友。
她堅忍於知識分子的良知與操守,她堅貞於偉大女性的關懷與慈愛,她固守於中國傳統文化的淡泊與堅韌。
她的內心是堅硬的,又是柔軟的。這位可敬可愛的老人,我分明看見她在細心地為自己的靈魂清點行囊,帶著全部最寶貴的收穫平靜地上路。
16年5月25日,她離開人世,我們仨從此再無生離死別。
10.小鳳仙
從來俠女出風塵。
小鳳仙成名於上海,走紅於北平,無疑是民國初年的風雲人物。適革命英雄蔡鍔為袁世凱所困,與小鳳仙兩情相綣,仗義巧施脫逃之計,蔡旋與革命黨結合,起義反袁,促成二次革命成功。關於她的傳說,在民間廣泛流傳,膾炙人口。
11.趙一荻
無怨無悔生死相隨。
如果說,20世紀除了戰爭之外還曾留下玫瑰的話,那麼,「少帥」張學良與「趙四小姐」趙一荻無疑是其中最絢麗的一對。
很多女人都會愛上張少帥,但能沒名沒份地陪伴一個失意的男人度過幾十年寂寞幽禁生涯的,只有趙四小姐。
張學良與趙一荻延續70多年的真摯愛情,堪稱中國20世紀的愛情神話。
如果不遇到張學良,趙一荻會有一個什麼樣完全不同的人生,如果沒有趙一荻始終陪伴左右、相濡以沫,張學良將怎樣度過那孤寂的軟禁歲月?當然,歷史不能假設事實是他們相遇了,相識了,相愛了,共同走過了漫長的人生歲月。
12.唐瑛
曼妙名媛沉於世。
六十年前的上海百樂門舞廳(Paramount)號稱「遠東第一樂府」。而有一個曼妙女子時常來此跳舞、消閑、揮灑青春,她就是唐瑛。
當時,在交際場上風頭最足的她與陸小曼被並稱為「南唐北陸」。
但現在,陸小曼因詩人徐志摩而被世人熟知,而唐瑛的面目漸漸隱匿於浮世風霜。造成這種結果的一個重要的原因便是,唐瑛雖美,但畢竟沒有轟動性太強的故事。
13.凌叔華
人如字畫皆溫和。
如今,知道凌叔華其名其人的並不多了,但她卻是上世紀二十年代與冰心、林徽因齊名的「文壇三才女」之一。
凌叔華學養豐厚、文才畫稟皆長。在寫文作畫與處世待人上,凌叔華都以平和、溫婉、淡雅著稱。她用女性特有寬厚與溫潤看世界,也用這樣的心態對待她周圍的人們。
14.王映霞
西子湖畔俏佳人。
沒有郁達夫,就沒有王映霞。王映霞一生的是非功過,都和那位文學才子緊密地聯繫在一起。
幸福是因郁達夫,不幸也是因為郁達夫。這麼說或許有點偏執,但事實的確如此。王映霞與郁達夫的傳奇戀情,在民國時期已被傳為佳話,被譽為「現代文學史中最著名的情事」,但這段才子與江南美人的轟烈愛情卻最終以悲劇草草謝幕。
15.殷明珠
俏麗明艷電影人。
自小就容貌出眾、洋氣十足的殷明珠,被中學同學們稱為「FF(following fashion)小姐」,意為緊跟時髦的女士。
從此以後,「FF女士」成為殷明珠的代名詞,並且聞名上海。後來,這位時髦洋氣的美人又成為上海灘女明星第一人,改變了當時電影多男扮女裝的局面,中國電影也由此開始了由女性擔任女主角的歷史。
16.盛愛頤
尖銳大氣兩相宜。
民國期間, 上海灘有兩個很出名的七小姐,一個是孫寶琦的七小姐孫用蕃,她就是張愛玲的後母;而另一個七小姐就是盛宣懷的第七個女兒,聞名整個上海灘的盛愛頤。
盛愛頤以「盛七」聞名,她在與宋子文的恩恩怨怨中盡展個性,在中國第一樁女權案中大顯風采。這樣一個出生在盛世豪門的女子,竟然還擁有著如此大氣勇敢的性情,這不得不算是舊上海的一個傳奇。
17.史良
巾幗不讓鬚眉。
她是大律師,也是著名法學家,是中國第一個女部長。是民國才女中領導職務最高的女性。
章詒和曾撰文評價她:「她是我小時候崇拜的美麗女性。只要父親說上一句:今天史大姐要來。我聽了,頓時就血液沸騰,興奮不已。」
18.吳健雄
風華睿智壓群芳。
她是中國近代鮮有的女科學家。核物理學家。是民國才女中唯一的科學家。素有「東方居里夫人」之稱。
在β衰變研究領域具有世界性的貢獻,曾獲美國最高科學榮譽國家科學勳章,其丈夫是華裔美國物理學家袁家騮(袁世凱孫子)。
潘素。
如果說精緻,民國女人各有各的精緻,那是一個博大的時代,但如果說再過一百年,民國女人里還能被拿出來說的,除了宋家三姐妹。恐怕也只有張愛玲和陸小曼算得上一代風流。張愛玲靠的是文才。陸小曼靠得是對於戀愛的突破。
談民國,戀愛是一個繞不過的話題,民國的戀愛具有反封建的性質。儘管現在很多人認為陸小曼出軌徐志摩,那是姦夫淫婦,罪無可恕,但在當時,陸和徐具有先鋒作用,陸小曼和王賡離婚,徐志摩和張幼儀離婚,都是開天闢地的事情。儘管最後兩人的戀愛是失敗了,因為婚姻和戀愛畢竟不同,但對於後世的垂範作用,依舊不可忽視。
看過關於陸小曼的一本傳記叫《半生素衣》。素衣比喻清白的操守。 前蜀 韋莊 《酬吳秀才霅川相送》詩:「夫君別我應惆悵,十五年來識素衣。」 金 元好問 《自鄧州幕府暫歸秋林》詩:「歸來應被青山笑,可惜緇塵染素衣。」這是作家伊北「民國傳記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全書從不同角度為切入點,敘寫了陸小曼的一生傳奇。素衣比喻清白的操守。有趣的是,陸小曼在徐志摩去世之後,卻和翁瑞午在一起,肉體上談不上清白,但在精神上,她卻始終堅持自己的位置——那就是徐志摩的前妻。她和翁瑞午也說明過這一點。
在放浪與單純之間,陸小曼沒有選擇中間道路,而是走在兩個極端,她的信仰,曾經是愛情。這是她偉大的地方。她的痛苦,恰恰因為信仰的破滅——愛情的失落。伊北的這部陸小曼的傳記《半生素衣》,可貴就可貴在有態度,是一個文人寫的傳記。他後來寫《蚤滿華袍》,寫張愛玲的後半生,避開了前半生,也是著力於張愛玲對於文學的執著,立意巧妙。
更值得探究的,是陸小曼和翁瑞午的私生女的關係。這個私生女是翁瑞午和一個跟他學戲曲的女學生生的,生下來之後,沒有名分,最後是陸小曼撫養她,一直到陸小曼去世。這個私生女現在應該還在世,她的故事,又是一段傳奇。所以說伊北寫的民國故事都有趣,因為你可以從中看到一個不一樣的視角,不一樣的民國,不一樣的民國女性。他只寫過一本虛構題材的民國故事,叫《素手紅塵》,題記很有意思,叫「最美不過,憑一雙素手,劈開那紅塵」。素手劈紅塵,多麼有趣的比擬。民國,真是一個混沌的時代。紅塵的提法也特別好,旖旎有味道,人間如果有情,就應該是紅色的煙塵。徐志摩的原配,張幼儀
陳燕燕:一位讓張愛玲有所好感的民國演員
陳燕燕:一位讓張愛玲有所好感的民國演員
張愛玲在她的小說《多少恨》的序言部分,提到了一位民國電影明星——陳燕燕。
在她眼裡,退隱多年的陳燕燕,面貌依舊美麗年輕,身上特有一種甜味,只是胖了。陳燕燕所扮演的角色,是一個有著圓柔臉龐、「小而秀的眼睛裡便露出一種執著的悲苦的神氣」的虞氏女子。
《多少恨》是根據劇本《不了情》而寫。1947年,上海依然處於淪陷之中。現世不得安穩,歲月無法靜好,倒是從中成就出一批追求自由之精神獨立之人格的民國文人、奇人、偉人。
到底是怎樣一位民國女子,讓素來冷傲、不願與冰心、白薇等同行者為伍的張愛玲,有所好感?
陳燕燕,倒是一個平常稀鬆的名字,似乎每一個人學生時代,班裡總有一個女同學叫燕燕。
這位陳燕燕,是孤島時期的上海最大的電影公司——聯華影業四大名旦之一。因為善於演繹悲劇人物,所以被稱為「悲旦」。又因其在不同的劇中擅長扮演純情少女、天真爛漫的小女兒,人們都親昵的稱她為「美麗的小鳥」,又或者「南國乳燕」。
應該說,屬於當時的國民美少女。
單論長相,陳燕燕在同一時期的眾多女星中數一數二,甚至就連她的偶像阮玲玉,都曾將她視為自己的假想敵。
在電影《阮玲玉》中,有一個橋段,當時的阮玲玉已經是個炙手可熱的大明星。
有一天,一位顯得瘦弱的女子,倚靠在化妝間門口,望著阮玲玉,用細聲細氣的聲音自我介紹說,她叫陳燕燕,之前阮玲玉等人在北平拍攝《故都春夢》時,她在裡面扮演了一個小角色。
除此之外,電影中有一段是陳燕燕本人被採訪時的錄像資料,黑白錄像中的陳燕燕已經帶上老花眼鏡,面對鏡頭,用一種略帶自豪的口氣告訴大家一段往事:當年,阮玲玉跟當時的著名導演黎偉民說,叫他不要把一口標準普通話的陳燕燕帶到上海去,因為她怕這位小姑娘到時會搶了自己的半壁江山。(這是陳燕燕自己說辭)
查看了陳燕燕很多照片,人如其名,第一眼看上去就給人輕盈靈動的吸引。
不管哪個時期,幾乎每一張照片上的她,都是笑意盈盈,猶如明媚春色下波光瀲灧的河面。嘴角那顆痣,更是增添幾許嫵媚與個性。
真的很美,甜甜的,看一眼,像是嘗了一塊水晶糖果。
她有主見,有自我追求,在民國時期屬於有所覺醒的進步女子。
她想當演員,一意孤行,衝破滿族正黃旗這一貴族身份的桎梏,並且全然接受了封建思想的父親所定的不近人情的條約——不準用家裡的姓;不準說家裡的事;不準繼承財產;不準敗壞門風。
為了演員之夢,她掙扎了,飛了,自由了,像一隻小鳥。
從北京飛到上海,又從上海飛到香港。
在黎偉民等貴人的提攜下,這隻美麗的小鳥,在上海這座戰亂不斷的孤島,經歷了她事業的黃金時代。最受歡迎的作品,要屬桑弧執導、張愛玲編劇的《不了情》,由她和劉瓊這對當時最紅的熒屏情人攜手演繹,一個悲歡離合的情愛故事。
關於陳燕燕的銀色之路,能夠走得順風順水,平步青雲,除了天生麗質和努力用工之外,還應歸結為她一個得天獨厚的優勢。
當時,電影正從默聲慢慢轉為有聲時代,為此,很多演員成為銀幕上的「啞巴」,甚至連當紅影星阮玲玉也遭遇這樣的尷尬。從小在北京長大的陳燕燕,卻因為一口標準的國語,讓她超越他人,更勝一籌。
陳燕燕還是一位難能可貴的有骨氣的民國女子。
上海淪陷期間,日本人創辦的電影公司曾以高片酬邀請她出演電影《楊貴妃》。她以自己形象與楊貴妃氣質不相匹配為由推掉這個出演機會(兩人氣質的確不同,一個是豐腴華貴,一個是嬌俏柔美)。而真正的的理由,她是這樣說的:在國難深重的時候,骨氣比黃金可貴。
陳燕燕先後結了兩次婚,最終都勞燕分飛。人生後半部分,孑然一身,跟女兒生活在一起。
相比起當時同一領域的張織雲、阮玲玉等大紅大紫並且有著悱惻故事的女明星,陳燕燕算是平淡的。一如她的雅稱,美麗的小鳥,終究沒有涅槃為鳳凰,或者天鵝。
但,這就是人生,更為平常的、帶著種種小故事的人生。
像泰戈爾的一句話——天空沒有留下鳥的痕迹,但我已飛過。
不僅陳燕燕,你,我,每一個更為平凡之人,不都如此么?
除了蔣夫人美齡沒誰了
民國政府到底腐敗到什麼程度? - 雅赫維的回答以下是方舟子推薦的文章:《初夜權血淚史:江蘇山東新媳婦先給地主睡三天》文:馬俊亞原文地址:初夜權血淚史:江蘇山東新媳婦先給地主睡三天
20世紀40年代中期,據蘇北土地改革工作者調查,「地主對佃戶的妻女,可以隨意侮辱、霸佔。……甚至有若干地區如宿遷北部,還保留『初夜權』制度,佃戶娶妻,首先要讓地主睏過,然後可以同房」。
世界各地的初夜權敘述,絕大多數存在於文學作品或口頭傳說中①,缺乏過硬的史料證據②。蘇魯地區的初夜權資料則極為豐富可靠,充分反映了這一地區的社會狀況。蘇北漣水籍的嚴中平先生生前多次指出,由於中國地區之間差別極大,蘇北就存在著初夜權的現象③。應該說,這一現象源於蘇北特殊的社會結構。
一
華夏(漢)民族地區,初夜權多為民間傳說,並且存在較大爭議④。郭沫若認為,《詩經》時代,公子們對平民女子擁有初夜權⑤。有些學者則認為,周代、乃至中國傳統社會不可能存在初夜權⑥。上述對中國初夜權的看法,均是臆測。近代蘇魯地區的初夜權有著充分的依據。
與歐洲相似,中國文學作品中不乏初夜權記述。一部晚明作品描寫的主佃關係,包含明顯的初夜權成分。
壽山寺,田良五百石,分為十二房,僧皆富足,都錦衣肉食,飲酒宿娼,更甚俗家。……或有畏受家累,不思歸俗者,輒擇村中愚善佃客,有無妻者,出銀與代娶。僧先宿一個月,後付與佃客共,不時往宿。⑦
魯人蒲松齡的《聊齋志異》中,有許多郭沫若所說的「公子」形象。如韋公子「放縱好淫,婢婦有色,無不私者」。懷慶潞王,「時行民間,窺有好女子,輒奪之」⑧。
一部清末作品中,魯南俠盜雁高翔酬謝蘇北世家子沈筠時,儘管沈非常中意一「尤妙麗」之姬,但雁認為:「此皆非貞軀,不足以辱長者。昨得一全璧,臂上守宮砂未退,謹當奉獻。」⑨後使沈獲得了青州賈太守之女的初夜權。這部作品的作者為泗州人宣鼎,同治(1862—1874)、光緒(1875—1908)年間在濟寧、淮安等地游幕,熟悉蘇魯的風土人情與社會心理。從中可以看出蘇魯社會上層非常看重初夜權。
現實中更不乏這類人與事。晚清儀征學者程守謙記載,淮安府鹽城縣的富室商人,多利用財勢姦淫未婚女子⑩。同治年間(1862—1874),沭陽(現屬宿遷市)一名施恩於貧者的寺僧,明確提出初夜權的要求,並得到了對方的認可。
甲者……棲身廟中,為香火道人。甲父在日,為甲聘同邑某氏女。甲財產既竭,貧不能娶。 僧故饒於資,性尤險僻,嘗奢甲值而輕其事,甲頗惑之。一日置酒密室,召甲飲。半酣,謂甲曰:「聞子已論婚,胡久不娶?」甲以貧對。……僧曰:「今有一策,不知子能俯從否?若能與共之,當先為子謀百金,入門後衣食悉取給於我,併當增子值。」甲本非人類,欣然從之。合巹之夕,賓客既散,甲出,易僧入房,女不之知,聽其所為。(11)
蘇北的初夜權更多地發生在主佃之間。儀征學者劉師培指出:「禾麥初熟,則田主向農民索租,居佃民之舍,食佃民之粟。……或淫其妻女。」(12)據1928年的一份報告,徐海地區地主下鄉,佃戶們要獻上妻女供其淫樂(13)。蘇北地主看中佃戶的妻女,常以服役為名,召至家中隨意姦淫(14)。沭水、臨沭一帶地主對佃戶「打、罵、姦淫的事情也是層出不窮的」(15)。《申報》載,號稱「沭陽程震泰之半」的顧七斤,「墾良田七萬有餘畝,姬妾百。……此人好淫,遠近婦人受其污者,莫點其數」(16)。曹縣朱庄大地主朱凱臣擁有土地數千畝,任五方局團總,他看中的佃戶女性均為其所姦淫(17)。蘇北宿遷極樂庵與壽山寺相似,和尚往往有妻妾多人(18)。宿遷邵店聖壽寺的和尚「幾乎個個尋花問柳」。當地俚語:「廟前廟後十八家,都是和尚丈人家。」(19)
由於蘇北魯南是古代的魯地,儒家傳統影響較深,普通百姓往往羞於談論涉性話題,加上初夜權本身存在著隱秘性,當事人多不願對此加以張揚(20)。並且,「初夜權」一詞20世紀以後才成為漢語辭彙。因此,對初夜權的準確敘述,多為新式知識分子。
20世紀40年代中期,據蘇北土地改革工作者調查,「地主對佃戶的妻女,可以隨意侮辱、霸佔。……甚至有若干地區如宿遷北部,還保留『初夜權』制度,佃戶娶妻,首先要讓地主睏過,然後可以同房」(21)。1942年4月,蘇北新四軍領導人鄧子恢指出:貴族地主階級的思想意識,包括「可以自由姦淫以至霸佔人家的妻女,可以享受初晚的權利」(22)。香港報人潘朗寫道:「農奴的新婚妻子,第一夜必須先陪地主睡,讓地主老爺『破瓜』。」「這風俗,在中國,在號稱文風甚盛的蘇北,也是存在。」反之,佃農「如果討老婆而在新婚第一夜不把妻子送到地主老爺的床上,倒是『大逆不道』,是『不道德』了」(23)。
據20世紀40年代擔任沭陽農會會長、錢集區委書記的徐士善敘述:「有次在沭陽張圩鬥地主,晚上讓他的佃戶看管他。結果,夜裡佃戶用棍子把地主打死了。後來調查知道,原來佃戶的媳婦,娶過來的頭夜,被這位地主睡了。」(24)沭陽有的佃戶向地主借貸娶親,地主則以得到初夜權作為條件:
沭陽胡集北老單圩地主單旭東佃戶某某,兒子大了要帶媳婦,因沒有錢,向地主商量。地主說:「不要愁,我替你想辦法。但你要允許我一件事。」佃戶問他什麼事,他說:「你新兒媳帶來,頭一晚上我去,這你也賺便宜。你不允許,我只要想你兒媳,還能不給我嗎?」佃戶經過思考,沒辦法,答應了。地主借了三石小麥。(25)
值得注意的是地主所說的「我只要想你兒媳,還能不給我嗎?」表明地主對佃戶妻女擁有常規的性權力。對這種權力略有不滿的佃戶自然會受到地主的嚴懲。沭陽宋山區河東鄉小宋庄地主徐香太姦淫佃戶田二的兒媳,被田二發覺,田僅責罵兒媳幾句。次日,徐執牛鞭將田痛打。田問:「你為什麼要打我?」徐答:「你自己知道。」(26)1936年,沭陽湯溝鄉鄉長、大地主湯宜遜的佃戶王某娶妻,湯闖進王宅,姦淫王妻。王母勸阻,被其槍殺(27)。
類似於郭沫若所說的「嘗新」(28),在蘇北廣泛存在。沐陽程震泰家族的程廉泉,家中的女性僱工「差不多都受過他的蹂躪。老的也好,丑的也好,俊的也好,甚至於滿臉是疤和麻的,他也要糟蹋他[她]。他說這是『嘗新』」(29)。淮陰孫圩孫大琨,家有田地26頃多,「聽到溝南佃戶陳兆臻有個美貌的姑娘,他就馬上叫幾個自衛團[丁],挑了被子,拿著氈毯,提著尿壺,他自己捧著水煙袋跟在後面,一步三幌(晃),三步九搖,到了陳兆臻的家裡,是話未講,只說:『把你姑娘帶來睡睡看,好才要,不好兩便。』」(30)
更有許多地主獲得了初夜權後,長期霸佔佃戶的妻女不予歸還。泗沭縣裴圩地主周繼叔家的僱工朱尚隊兄弟兩人,積蓄多年替弟娶媳,入門頭晚被周奸占,後被周長期霸作「小婆子」(31)。宿遷北部窯灣區王樓鄉地主馬知非(又名馬如元),有地60餘頃、佃戶200餘家。他46歲時看中佃戶孫廣禮17歲女兒,在孫氏嫁果場張姓的當晚,用花轎把孫氏抬到自己家中,後長期予以霸佔。「因他有錢有勢,張姓也只好啞吧吃黃蓮,有苦無處說。」另被他長期霸佔的還有佃戶王懷仁的女兒與佃戶張九清的妻子(32)。
地主厭膩了佃戶的妻女後,可隨時拋棄,無需負任何責任。沭陽曙紅區崔溝村崔家莊丁傑三,父輩有80頃地,本人在上海讀過大學。他曾將佃戶王春保女兒霸佔一年多,王女懷孕後,丁即予拋棄。佃戶黃德安一個15歲的妹妹,亦被丁霸佔年余後拋棄。後又將佃戶崔振露之妻霸佔(33)。
與歐洲中世紀不同的是,蘇北從外地遷入的佃戶妻女同樣要被當地地主行使初夜權。沭陽縣耀南區長安鄉地主袁席山,有地9頃,有位佃戶搬來的第一夜,他去佃戶家姦淫其妻,「地主及門勇一夜去打幾次門,小笆門都被打壞了」(34)。
在《費加羅的婚禮》中,法國伯爵為了取得女僕蘇珊娜的初夜權,採取的是「溫情」引誘的方式。相比而言,蘇北初夜權的實施極為野蠻。有的新婚婦女因不順從,竟被逼死。1945年春末(當地人稱「麥頭」),沭陽龍廟鄉長兼大地主徐士流在一鄉民娶親時,欲姦淫新婦,新婦不從,被迫跳井自殺(35)。宿遷順河區日偽區長張少桐與義子曹壽才強姦祁某之婦不遂,竟槍殺了祁氏夫婦(36)。宿遷姚湖北高圩地主高永年姦淫佃戶陸某17歲孫女,陸女兩次喝鹽滷相拒,仍迭次被奸(37)。
與蘇北類似,抗戰和土改時期的調查均表明,山東不少地方,地主對其佃戶享有初夜權,直到1945年山東省戰時行動委員會制定了《婚姻法暫行條例》後才真正廢除(38)。
抗戰時任豐縣、魚台等地婦女部部長的張令儀寫道:抗戰初,在魯南,「我第一次聽說有這樣的事:佃貧家的人新婚之夜,新娘要被地主享有初夜權」(39)。據她敘述,1938年她在單縣任縣委委員時,中共縣委書記張子敬(40)親口對她說,因佃種了單縣辛羊區張寨地主的田地,張新婚時,妻子被張寨的地主施行了初夜權。她認為:「魯西南的初夜權不是潛規則,而是一種比較普遍的不成文法規。農民根本無力抗拒。地主實施初夜權主要是為了滿足其荒淫的肉慾。」(41)
抗戰期間,山東救國團體為了發動民眾,把取消魯南地區的初夜權作為改善僱工待遇的一項內容。1940年8月11日,山東省各界救國聯合總會會長霍士廉在山東職工聯合大會上報告:「魯南許多落後的地區,仍存在著超經濟的剝削和殘(慘)無人道的野蠻行為,如初夜權。」(42)由此可知,初夜權在魯南是比較顯著的社會問題。1943年12月,陳毅經過魯西南,他的《曹南行》詩稱:「毫邑湯都史所傳,至今豪霸圈莊園。蜀客多情問遺事,居停首說初夜權。」(43)其時,地主尚是中共的統戰對象,山東的中共高層反覆強調「照顧地主利益」(44),陳毅等人不會刻意醜化地主。據一位「老戰士親身經歷」所寫的作品同樣記述了魯南的初夜權:臨沂張庄有400多戶人家,莊主族長張大富,擁有全庄土地,還享有初夜權,「誰家娶新娘子,先要被他睡三晚」(45)。
即使在普遍存在過初夜權的西方,「真正的性交權力是很難證實的,目前並無確鑿的證據證明其真的發生過」(46)。但蘇魯地區的初夜權是確切無疑的。近代蘇魯地區的初夜權與少數民族地區的初夜權有著較大的區別。
中國少數民族地區也存在著形式不一的初夜權。據記述,在西藏,「這些地區的民眾不願與年青的處女結婚,而是要求她們必須與其他許多人發生過性關係。他們相信這樣才能為神所悅,並認為一個沒有男伴的女人是極為低賤的。因此,當商隊到來,搭好帳篷過夜時,那些有女兒待嫁的母親們會領著她們來到這裡,請求這些陌生人接受自己的女兒」(47)。在新疆,「回俗女子至十歲左右,即送請阿渾誦經,為之破瓜,彼俗稱為開窟窿,否則無人承配。幼女舉行此典,恆數日不能起,甚有下部潰爛至成廢疾者」(48)。為此,民國新疆省長楊增新專門下令,女子「非至十四歲,不得開窟窿」(49)。改土歸流前,鄂西土家族女子婚期的前三天,土王享有初夜權,凡與土王異姓成親,新娘在婚前必須和土王同住三宿後,方能與新郎結婚(50)。四川酉陽土司所屬的大江里、小江里一帶,不僅居於特權地位的土司享有初夜權,就是封建氏族長,也在本(氏)家族內享有初夜權(51)。湖南永順、保靖、永綏的土司,除同宗外,對於任何人新婚都享有初夜權(52)。貴州畢節的土司享有初夜權(53)。該省安龍,農民婦女出嫁當晚,即遷往兵目附近,為兵目服役三年,才可落夫家,這種習俗「可能是『初夜權』的殘存形式」(54)。
這種權力是基於習俗或信仰的「神權」。某些漢人地區流傳著類似的傳說,不少與神權有關。郁達夫所述的浙江諸暨避水嶺西山腳下的石和尚,「從前近村人家娶媳婦,這和尚總要先來享受初夜權」(55)。宋之的所說的山西冀城東山,「相傳那山裡有一個東山大王,是要享受初夜權的」(56)。在這些傳說中,石和尚和東山大王都非現實中的人,而是具有神性,至少擁有某些神通。
蘇魯地區享受初夜權者均是活生生的人,一般是富者通過財產關係對貧者性權利的統治,多見於地主對佃農的妻子施行這一特權。由於地主身兼官僚、寨主等多種身份,處於極為強勢的地位,作為弱勢一方的佃農無力抗拒其要求。這一關係的本質是人身依附的表現。
二
性權力的不平等是由社會階層和社會結構決定的(57)。近代蘇魯鄉村嚴重分化,大地主是極為強勢的利益集團,他們幾乎佔據所有的政治、軍事、經濟等各種社會資源,把鄉村社會變成了自己的獨立王國,視普通平民為農奴。而平民群體不但在經濟上被剝奪殆盡,而且連基本的公民權利也從未擁有過。這是初夜權這種惡俗得以普遍存在的社會經濟性土壤。
一般認為,中國近代各階層構成了一個金字塔形的社會結構。佔地500畝以上的大地主約32萬人,小地主200萬人;自耕農1.2億,其中有「余錢剩米」者達1200萬人;半自耕農和貧農約1.5億—1.7億人(58)。與此估計不同,近來的研究表明:土改前,宿遷、沭陽、淮陰、邳縣、新沂等縣的富農數量不但遠少於中農、貧農,而且遠少於地主!富農數量僅相當於地主的66%,事實上,中產者的數量最少。近代蘇北社會系由少數極富者和絕大多數極貧者構成的啞鈴型結構(59)。
魯南與蘇北差堪相似。據1943年統計,莒南、贛榆(時屬山東濱海專署)3個區13個典型村中,「地主」人數最少,戶均佔地僅50.50畝(60)。應該說,除去個別佔地特別大的地主,魯南一般地主戶均佔地面積顯然不足50畝,而山東全省有3個縣農民戶均佔地超過了50畝(61)。也就是說,魯南的不少「地主」佔地不到山東許多地區的一般農民佔地的平均數。蘇北土改時富農戶均被沒收的土地為56.3畝(62),實際佔地數不會少於60畝。即使佔地達60畝的農戶,「生活仍很困難」(63)。因此,魯南的「地主」充其量相當於蘇北的富農,是各階層中人數最少的。魯南同樣缺乏中產者。近年來,有學者強調:「99%的地主佔地充其量也就在人均10畝上下。」(64)但不論近代魯南還是蘇北,鄉村大地主佔地數量均極為驚人。唐守中在銅山、沛縣、滕縣、嶧縣等處佔地數百萬畝(65)。魯南竇家擁有土地8萬畝(66)。嶧縣王海槎、鮑大安分別佔地7萬和10餘萬畝(67)。魯南的社會實態是「地主統治佔優勢。富者田連阡陌,地以頃計,貧者縱有土地,亦漸荒蕪,地主操有政治經濟大權,以政府為支持……橫占土地,魚肉人民。非特中貧農不能上升,富農多數降為佃戶」(68)。這說明社會一直處於兩極分化之中。
嘉慶、道光年間(1796—1850),沭陽程震泰家族佔地16萬餘畝(69),被譽為「江蘇第一家」(70)。蘇北陳、楊兩氏各占田40萬與30萬畝,而占田4萬至7萬畝的地主「為數不知凡幾」(71)。民國年間,地主佔地的勢頭不減反增。1929年,中共徐海特委報告:「東海、宿遷、邳縣、泗州等處,則地主土地,有二十萬畝以上、十萬畝以上的,幾千畝以上的非常之多。」(72)睢寧有地主占田10萬多畝(73)。蕭縣「大官僚地主」段氏在徐州佔地,方圓達幾十里;僅在蕭縣即有18個莊園(74)。據民國學者調查,邳縣、阜寧、灌雲等縣均有占田五六萬畝的地主(75)。宿遷極樂庵及下院佔地20萬多畝(76)。大地主謝應恭有田數十萬畝(77)。據國民政府地政學院抽查的蘇、浙、皖、贛、湘、鄂、冀、晉、豫、陝、閩大地主情況比較,江蘇省的地主佔地數量最大(78)。
當然,大地產本身並非原罪。大地產形成過程中所表現的社會不公,才是值得譴責的。蘇魯地區的大地主從來都不是單純的土地所有者,他們的主要成分是國家的軍政人員(79),是國家各種恩寵的獨佔者,他們掌握國家賦予的各種權力。國民政府內政部地政司司長鄭震宇認為:「官紳世家較多的地方,土地分配易於集中。」(80)陳翰笙指出,蘇北「大部地主,都以官吏為職業」。蘇北一帶,身兼軍政職位的地主佔地主總數的57.28%(81)。像唐守中,乃沛縣團練首領(82)。民國年間,海州鎮守使白寶山,「佔有海州多數鹽田官田」(83)。其他大地主也多有軍政方面的背景(84)。沭陽王洪章任官田游擊隊長,原有地百餘畝,通過敲詐霸佔,增加到560畝(85)。灌雲縣大地主徐繼泰,原任國民黨常備第二旅長,佔地20餘頃。團長蒲開喜,在短時間裡佔地300餘頃,「這裡包括了脅迫欺騙、利誘各種方式的」(86)。阜東圩寨寨主顧豹成,其弟乃阜寧縣長兼保安團長,本人則是悍匪,佔有土地四五千畝(87)。
山東莒南縣大店、筵賓、溝頭的地主,「大都做過官」。庄陔蘭曾任清翰林院編修,民國山東省議會會長,庄德孚原系舉人,庄明遠曾任國民黨軍隊的軍長等職(88)。臨沭甄家溝地主甄安樂擔任鄉長,佔地7000餘畝。「他們是這一帶的土皇帝。」(89)1930年後,韓復榘實行軍墾,沒有所有權的土地全部沒收,連排長每人分得1頃,士兵50畝,連長以上無限制(90)。造成有權者大肆霸佔土地的局面。
近代蘇魯鄉村普遍軍事化,大地主全部擁有強大的武裝,更強化了強勢集團的權力,使他們成了名副其實的土皇帝。
從《水滸傳》中的「祝家莊」,到《施公案》中的「殷家堡」等,蘇魯地區早就出現了圩寨。捻軍戰亂髮生後,蘇魯鄉村全面圩寨化。圩寨的寨主通常是當地最大的地主。如沭陽地區,有民國學者指出:「都像部落式的各個土圩子分成了村莊,等級森嚴[的]一個莊主,都是這庄的首富地主。一般農民都是仰仗著他們的。」(91)新四軍領導人同樣意識到長江南北地主之間的區別。管文蔚寫道:「蘇北的地主與江南的地主有很大的不同。蘇北的地主主要靠土地剝削生活,終日閑在家裡享清福,不事勞動,婢女成群。出門收租時,保鏢人員,前護後擁,完全是封建社會的一種景象。」(92)黃克誠回憶:蘇北鹽阜地區「地主本身有武裝。大地主住地周圍住著他的佃戶,有點像封建時代的莊園一樣」(93)。
蘇北圩寨類似「小小部落」,經濟是「自足」型的。大地主本質上是暴富的小農,這些利用權勢致富的利益集團,是建立在對平民的超經濟剝奪的基礎之上的,他們沒有任何公民意識,沒有社會責任感。蘇北圩寨中儘管沒有法庭,但作為寨主的地主可以處理任何糾紛,可以隨意殺死平民。是以卜凱(J. L. Buck)指出:「北江蘇宿遷那些居留的地主,使我們想起歐洲諸國古代的封建主。」當然,這種情形並不限於宿遷,整個蘇北地區差堪相似(94)。
鄭震宇認為:官僚地主較多的地區「自然要使佃耕制度盛行」(95)。光緒前期,江蘇北部除沿江30英里內,自耕農很少,農民自耕地僅佔全部耕地的20%—30%(96)。據國民政府所作的調查,20世紀30年代,嶧縣的自耕農僅佔2.6%,佃農佔24.1%,半自耕農佔51.9%,僱農為21.4%(97)。蘇魯社會截然分裂為極富與極貧兩個階層。鄭震宇指出,上下階層之間地位懸殊,使得上層「對於農民,可以頤指氣使,奴隸待之」。江蘇江北各縣「大都是地主與農民身份懸殊的地方,也都是業佃關係最惡劣的地方」(98)。
處於社會下層的佃農,從未獲得過近代意義上的公民權利。他們根本無力抵禦作為強勢集團的大地主的欺壓。民國學者指出,蘇北農民,「對於一般的地主、老爺們,總是順從的。他們能忍受毫無理由的、強迫的、很明顯的地主和劣紳的虐待,他們能甘心受地主和劣紳的敲詐」(99)。這與《費加羅的婚禮》中為了取消初夜權而與伯爵勇敢鬥爭的僕人費加羅的形象判若雲泥。
國民黨中央委員藍渭濱主辦的刊物稱沭陽地區,「一般無智識的農民,差不多一無所知,只有惟命是從的特殊現象」(100)。據《中外經濟周刊》1927年的調查,東海、沭陽、灌雲地區佃戶與田主所訂的契約,「須聲明永遠服從田主指揮」(101)。1928年徐海蚌特委報告,海州等地的農民、鹽民,看見地主均要叩頭,「地主對於農民任意侮辱,有生殺之權」(102)。據山東省民政廳長對嶧縣的視察,「地主對於佃農極其苛刻,每屆農忙,不出男差即出女差。佃農只得放下犁鋤去為地主傭工,無論時日,多不給工資」(103)。
中世紀歐洲的初夜權通常以法律形式加以規定。孟德斯鳩寫道:羅馬窩爾西年人地區的法律,「使脫離奴籍的人取得對於同自由民結婚的少女的初夜權」(104)。恩格斯寫道:在卡斯蒂利亞,直到1486年天主教徒斐迪南作出裁決,才廢除了初夜權(105)。法國作品《夜深沉》中,巴朗森對弗朗西斯說:「您是不是要向我承認,您常常去對我們的佃婦施行初夜權?這可是已被1789年的革命連同其他特權廢除了的。」(106)
蘇魯地區的初夜權不見於法律規定。事實上,在近代蘇魯鄉村社會中,法律的影響力極小,社會生活中最具影響力的是個人權勢。
初夜權並非蘇魯鄉村孤立的怪俗異習,而是社會經濟結構畸變所造成的強勢集團人格裂變的必然結果。權力巨大、缺乏程式化監督的田主,是不可能成為「仁義」地主的,他們利用國家的庇護縱容,肆意對平民進行慘無人道的欺壓。因此,相對這一利益集團的其他暴行,初夜權竟成了相對「人道」的行為。
在蘇北,地主的名字,是平民必須避諱的。沭陽十字耿卓如,其父擁有二三十頃地,佃戶見了他要喊「我三太爺」,如不帶「我」字,耿就會將人痛罵一頓(107)。灌雲李集杜養禾,家有100多頃土地,1939年冬,魚牢庄富農張鴻如無意說了「杜養禾」三個字,杜知道後派出一連兵丁到張家,將張逮捕,搜走全部衣物及槍5支,把張關入牢房,張多方行賄才予保釋(108)。
在地主面前,佃戶沒有任何人格尊嚴。1940年,漣水縣葛溝區佃戶王四在地主鄭介仁田裡割草,鄭誣王割苜蓿,將王捆起跪在門前,用「毛廁括屁棒」括嘴。佃戶馬如祥因缺差一次,地主趙某見他正做飯,「用屎糞勺放里去攪」(109)。漣水塘西區地主井瑞五,佃戶替他家挑水,不能換肩,前一桶水他會留下,後一桶拒收,因他認為「佃戶會放屁,有臭味」(110)。漣水西鄉奮官莊地主朱子龍,有3個客庄、2000多畝地、50多家佃戶、4個大炮樓,「他門前的馬樁上,經常吊著佃戶打得皮開肉綻」。佃戶徐兆標因拿他家一個饅頭給乞丐,一家13口被罰跪半天,並被罰洋200元。最後把徐逐出庄,沒收所有財物。從此連乞丐都不許上他家門。馬樹本替他當差,解手時間稍長,他令人打得馬樹本大小便失禁。胡廣才因探親,誤了一天庄差,回來後他拿槍就打。經多人求情,最終打了40皮鞭。「他打人時,要叫人向他笑,否則認為你被打不願意,打得更厲害。」(111)
在地主的威權下,平民沒有生命權。漣水塘西區鄉長井泉五,有12頃地,庄丁孫培倫妻替他做飯時糊鍋,井令孫將妻打死,孫因妻懷孕,不忍下手。井喝道:「三爹命令,非打不可。」孫被逼殺妻(112)。嶧縣王海槎之子王致平因一名16歲使女答話「犯上」,先用烙鐵烙,後用皮鞭抽,再活活打死(113)。
潘正芳回憶:
得有一次,我從古邳上縣城,途經魏集北門,曾目睹一樁慘事:夏××的狗腿子,向農民魏樹德要租糧沒有要到手,竟然把魏的年輕妻子帶走抵租,魏妻有兩歲多的小男孩跟著哭喊,兇殘的狗腿子一刺刀戳死小孩,把孩子扔多遠。還說:「去狗肚裡喝湯吧!」(114)
連汪偽政府也認為,徐海地區,「七八年來除直接受到軍隊的災害外,更有著地方上惡勢力的壓榨,他們唯一的借口是『通八路』,如果敲詐不遂,便聯絡官方實行那最慘酷的『活埋』,在七八年中也不知被活埋了多少人,有時更把被活埋人底家屬叫他們在旁看著受刑」(115)。東海南崗區日偽區長(下同)劉海如等,殺死人命29條。沭陽韓山鄉楊士同等殺死人命19條。宿遷北部沂河區土樓鄉王洪波殺死8人,維持會長王守巡殺死9人,最奇的連律師王維英也殺死4人。沭陽章集區葛子玉僅1941年8月27日在仲灣就打死仲兆奎、仲兆彬、仲兆喜、仲兆佑、石廣仁及仲躋昌之妻、葛明俊之母、趙廉(後被勒死)等(116)。沭陽小店區朱開富殺害人命28條,薛棣西殺害人命15條(117)。沭城某區長張晉民殺害的百姓超過10人(118)。宿遷北部蔣記臨陵鄉長陸永禹,僅於陸溝、西歐棋盤一帶,即活埋33人,死者妻子,大都被出賣、姦淫(119)。張敬軒在博愛,先後殺死130多人,以致該村多年很少看到男人。劉村一婦女拒奸,被擲入水井,因井中屍骨太多,未被淹死,爬出來二三年不敢露面(120)。
在封閉的鄉村社會中,集各種權力於一身的大地主,既然把自己土地上的佃戶視為農奴,就理所當然地認為自己對其土地上的婦女擁有性權力。20世紀20年代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的一項決議案指出:「地主又在批耕約中時常規定:如欠租的時候,地主得直接沒收其家產。……甚者雖其妻兒,亦把來抵租。」(121)一位無政府主義者指出:豪紳「在和平的民眾們間,他可以任所欲為。人民的財產就是他的財產,人民的妻子,就是他的妻子」(122)。狄超白寫道:「地主惡霸強奪人妻,強姦農民閨女,也算不得希[稀]奇。」(123)蘇北豪紳勢力之大,甚至可以強佔縣長的女兒。盱眙縣日偽縣長郭濟川只有一女,「非常疼愛」,「長大供其讀書」(124)。1939年,郭女竟「被仇集豪紳宋振中仗勢強娶為妾。該女備受宋妻虐待,過著傭人生活」(125)。郭濟川終也無可奈何。一般平民妻女的遭遇也就可想而知了。
綜上所述,近代蘇魯社會掌握政治、經濟、行政等權力的大地主,構成了社會的上層,他們掌握的絕對權力導致了絕對腐敗。經濟與人格相對獨立的中間階層極為弱小,在蘇魯社會中基本上沒有影響力。因而,這種啞鈴型社會經濟結構中,弱勢群體無法抗拒強勢集團的種種侵權行為,自然無法抗拒強勢集團的初夜權要求。
地主本身並不意味著罪惡。但利用權勢故意製造社會不公正,從而使自己成為利益集團的大地主,則是罪惡的象徵。
三
大地主是鄉村權力的集中佔有者,事實上是國家的寵兒和依恃的精英。如中國傳統法規就明確禁止「奴訐其主」(126)。由於國家政策的偏誤,大地主勢力膨脹,成為蘇魯社會甚少受到制衡的強勢群體。至元十九年(1282)十二月,楊少中陳奏:「切見江南富戶,止靠田土。因買田土,方有地客。所謂地客,即系良民。主家科派其害,甚於官司差發。若地客生男,便供奴役;若有子女,便為婢使,或為妻妾。」(127)應該說,蘇北的地主早就對農民擁有領主式的奴役權,這種情形一直持續到20世紀40年代。與中世紀的歐洲相似,農民須向領主或保護者購贖初夜權(128),無力承購者,連婚姻權都被剝奪。楊少中奏:「又有佃客,男女婚姻,主戶常行攔當,需求鈔貫布帛禮數,方許成親。其貧寒之人,力所不及,以致男女怨曠失時,淫奔傷俗。」(129)
隨著近代中央政府威權的下降,既無法像傳統「盛世」那樣,利用國家權力抑制豪強,更不能建立起真正意義上的公民政府,使平民享有公民權,利用程序化的法律規範限制這一強勢集團的違法越權行為。
近年來,學界對中國的大地主階層有較多的質疑(130)。文學作品中「沒有見利忘義、貪戀錢財;沒有霸佔民女、貪戀女色」的地主形象(131),備受某些學者的讚賞。事實上,由於沒有法治環境,大地主腐敗的程度實乃駭人聽聞。一些地主豪紳的勢力遠在縣政府之上。有些縣長必須聽命寨主才能履職(132),有的還被豪紳公然殺死(133)。
由於大地主本身多是軍政官員,並由於教育背景、經濟資源、人際關係等因素,大地主本人、親屬及子嗣顯然比貧民更容易躋身官場。據國民黨學者調查,「一般農民都是無智識的,子弟小的時候,都任他們去遊盪,略大的就干著割算[草]等工作,都是不給子弟們去受教育,所以往往受一班劣根性的人欺弄的。沭陽的農村學校,還沒有普及,學校里的學生,多數都是富農的子弟」(134)。此處的富農系指富裕家庭。滕縣大地主申憲武的家訓是:「能交遊官場,花錢再多也得花。」(135)應該說,不論是古代、還是近代國家,國家的公權力總是被逐漸私有化。各級政權總是逐漸被大地主所利用和把持。正如亞當·斯密所說:「有時候,所謂的國家的憲法代表政府的利益,有時是代表左右政府的某些特殊階層的人們的利益。」(136)
在沒有法律規範的環境里,滿足了物質需要的大地主們,沒有任何動力和動機去追求更高層次的精神需要,只能沉湎於低層次的肉慾享受。在治世時,他們充其量是西門慶、韋公子式的人物,雖然不斷地腐化社會,但不會危及國家政權。因此,大地主通常利用國家賦予的各種權力,牢牢控制著在經濟上依賴他們的下層民眾,進一步破壞國家體制,破壞社會的各種規範,甚至直接起而推翻予他們以各種恩寵的國家政權,就如宿遷人項羽所言:「彼可取而代也」,由自己充當可以享受更大肉慾的封建君主,而不滿足於當「土皇帝」。晚清名臣潘祖蔭對蘇北魯南一帶地主豪紳的軍事化深感憂慮:「山東郯城至江南宿遷一帶土匪蜂起,道路為梗。現聞紅花埠一帶,俱築土城,挖濠溝,雖為防土匪起見,究莫知意之所在。團練鄉勇愈聚愈多。原其初心,未必即懷叵測,而勢由積漸,實恐浸成禍端。」(137)這種擔憂是有相當的根據的。
在蘇魯地區,豪紳反叛不勝枚舉。大地主平時擁有的君主般的權力,促使他們頻繁地「叛君」。明熹宗天啟二年(1622),巨野徐鴻儒,「以妖術煽眾,為聞香教。設盆水照人頭面,自見帝王將相衣冠」。從者達數萬人,攻佔了鄆城縣城(138)。清順治年間(1644—1661),成武人李化鯨,「糾黨謀逆,奉偽主,僭忠義王,遂發兵反」(139)。咸豐十一年(1861)四月,定陶縣賈由彪等謀反,聚集兩千餘人攻打定陶縣城(140)。1927—1928年,漣水大地主朱溫領導紅會暴動,目標是打下南京稱帝(141)。1929年2月12日,山東馬士偉稱帝,國號「黃天」(142)。同年4月11日晨,宿遷薛干臣稱帝,建立「大同」國(143)。1938年以後,侵華日軍攻佔了蘇魯部分地區,以大地主為首的利益集團更紛紛叛國。「當初徐州淪陷時的地方情景,真是所謂:『十八路反王,七十二路煙塵。』敵騎縱橫,匪偽遍地。」(144)宿遷某鄉鄉長王斗山投日後,搖身變成了偽軍區團長(145)。灌雲縣大地主徐繼泰,原任國民黨常備第二旅長,1943年投日,歷任71旅、11旅旅長(146)。嶧縣南古邵大荒村大地主孫茂墀,1940年投日,被任命為嶧縣警備第六大隊隊長(147)。前文所述的徐士流、張少桐、顧豹成、朱子龍、井泉五、郭濟川無不投降了日軍,擔任各種官職或軍職。蘇魯地區大地主階層的頻繁「叛君」與普遍叛國表明,在近代民族國家的構建中,這一利益集團不是正面的建設力量,更不可能成為積極的中堅因素。
因此,蘇魯地區的初夜權,是鄉村法制毀壞、地主權力失控的結果,而不是源於法律規定或宗教習俗。豪紳大地主在社會生活中的優勢地位以及掌握的較多資源,主要用於維護其私益和滿足其私慾,而不是把這些資源用於追求更高成就的動機,實現人格的進一步升華。他們沒有脫離本能需要的追求,使其在近代社會中始終淪為負面的因素。
掌握國家權力的軍政人員,極易成為鄉村大地主,進而成為一個強勢的利益集團。因此,本文所說的大地主,如其說是土地佔有者,更不如說是鄉村權力的佔有者,且這種權力基本不受程序化法規的制約。這個集團享受了國家政策的種種優渥,成為國家在鄉村的化身,但他們卻不是國家利益的維護者。也正因為這個集團集國家萬千寵愛於一身,造成了對平民最大程度的剝奪,使蘇魯社會除了這個集團外,幾乎所有的平民群體都成為依附於他們的貧困階層,社會結構發展成兩頭大、中間小的啞鈴型。顯然,與金字塔型結構相比,啞鈴型結構更加體現了社會不公,也更加脆弱,更容易崩潰。由於缺乏經濟與人格相對獨立的中間階層,一方面,社會上層極易通過經濟手段對下層進行控制。另一方面,社會上層可以輕易地控制社會的話語權,通過思想精神層面對社會進行操縱,成為具有巨大社會動員能量的集團。
表面上看,初夜權是強勢集團剝奪貧民性權利,滿足個人肉慾的陋俗。進言之,通過剝奪貧民的人格尊嚴,樹立強者在社會中的獨尊地位。從深層次看,由於其權力極少受到程式化法制的制約,強勢集團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以自己的利益為中心,肆意制定鄉村規範,任意創造低俗「文化」,恣意發展陋劣「傳統」,對平民從物質與精神兩方面進行統治。由於性權利被剝奪者的長子與剝奪者之間可能存在的血緣關係,初夜權還有助於強化貧民對豪強的君父認同,更有利於對其加以控制。
在嚴重缺失法治的環境下,一方面,強勢集團絕不會成為近代國家的建設力量和鄉村社會的穩定因素,他們無所不用其極地把自由民變為農奴、甚至奴隸,使依靠不合理、不公正原則建立的社會關係無以變革,固化為徹底的人身依附關係。另一方面,強勢集團本身的人格升華受到了極大的束縛,使他們異變為僅能追求肉體享受的低層次人格,始終處於動物本能的狀態。
在大地主階層的操縱下,本應代表最廣大人民利益的近代國家,成了強勢集團的代言人和最忠實的保護者。而強勢集團卻往往以叛「君」和叛國來作為回報。這一悖謬現象表明,要建設真正的近代民族國家,必須對強勢集團進行程式化的監督和法制制約。
附記:本文初稿曾獲曹樹基、胡永恆、劉克祥、胡英澤、張佩國諸位教授的批評,深表感謝!
注釋:
①Jrg Wettlaufer, 「The jus primae noctis as a male power display: A review of historic sources with evolutionary interpretation, 」Evolution and Human Behavior, 2000(21), pp. 111-123; S. MacPhillb, 「Jus primae noctis and the sexual image of Irish landlords in folk tradition and in contemporary accounts. Bealoideas」, The Journal of the Folklore of Ireland Society, 1988(56), pp. 97-140; Voltalre, Le Droit du seigneur, ou l』écueil du sage, comédie, 1762-1779, Vijan: Lampsaque, 2002; 二階堂招久:《初夜權》,汪馥泉譯,上海:上海文藝出版社,1989年,第4—7頁。
②學界目前對初夜權通常有三種解釋:(一)原始習俗。恩格斯指出:「在另一些民族中,新郎的朋友和親屬或請來參加婚禮的客人,在舉行婚禮時,都可以提出古代遺傳下來的對新娘的權利,新郎按次序是最後的一個。……在另一些民族中,則由一個有公職的人,一部落或氏族的頭目、酋長、薩滿、祭司、諸侯或其他不管是什麼頭銜的人,代表公社行使對新娘的初夜權。」(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9頁)拉法格認為:「在父權社會的初期,這種公公與兒媳通姦的事是一種很自然的實踐。……丈夫的兄長也僭妄地對於新媳婦保留初夜權」([法]拉法格:《拉法格文學論文選》,羅大岡譯,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62年,第45頁)。持類似看法的還有周作人(少侯:《周作人文選》,上海:啟智書局,1936年,第199頁)、二階堂招久(《初夜權》,第41—54頁),等等。(二)宗教信仰。8世紀天竺、唐、吐蕃等王朝密教盛行的時候,阿利僧擁有信徒的初夜權(杜繼文主編:《佛教史》,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394頁)。對西藏的類似看法還有Komroff(Manuel Komroff ed., The Travels of Marco Polo, 1271-1295, v. 2. NewYork: The Limited Editions Club. 1934, pp. 252—253),對新疆的類似記載有謝彬《新疆遊記》(上海:中華書局,1929年,第134頁)。(三)封建領主特權說。倍倍爾指出:「地主對於他們的家臣和農奴差不多有無限的支配權。……臣下們的主人,自承有使用女農奴和家臣的性的權利——『初夜權』就是這種權力的表現」([德]倍倍爾:《婦人與社會》,沈端先譯,上海:開明書店,1927年,第89頁)。持類似看法的還有蔡和森(蔡和森:《社會進化史》,《蔡和森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464頁)及Pfannenschmid(H.Pfannenschmid, 「jus primae noctis」, Das Ausland, 1883[56], pp. 141—150)、Hanauer(C. A. Hanauer, 「Coutumes matrtmonlal du moyen-age」,mémoires de l』Aac-demie Stanislas, 1893[2], 253—312)。另有男性權力展示說(Jrg Wettlaufer, 「The jus primae noctis as a male power display:A review of historic sources with evolutionary interpretation,」Evolution and Human Behavior,2000[21],p.111)、強姦說(Vern L. Bullough, 「Jus primae noctis or drolt du seigneur」, The Journal of Sex Research, 1991, 28(1), pp. 163—166),等。
③據劉克祥先生2011年7月9日在河南大學召開的「中國近代鄉村研究的理論與實證研討會」上對拙文評論時所談。
④各地流傳最廣的是元代蒙古人對漢人施行的初夜權。參見張紫晨:《中國古代傳說》,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年,第317頁;中國民間文藝研究會上海分會等編:《中國民間文學論文選(1949—1979)》上冊,上海:上海文藝出版社,1980年,第174頁;荀德麟等:《運河之都——淮安》,北京:方誌出版社,2006年,第174頁,等等。
⑤郭沫若著作編輯出版委員會編:《郭沫若全集·歷史編》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14頁。
⑥金性堯:《爐邊詩話》,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3頁;何滿子:《何滿子學術論文集》(下),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38頁。
⑦林鯉主編:《中國歷代珍稀小說》(1),北京:九州圖書出版社,1998年,第103頁。
⑧蒲松齡:《聊齋志異》,長春:春風文藝出版社,1998年,第806、423頁。
⑨宣鼎:《正續夜雨秋燈錄》(下),長春:時代文藝出版社,1987年,第221頁。
⑩程守謙:《退谷文存》卷一,光緒二年(1876)刻本,第31頁下。
(11)《沭陽奇案》,《申報》第649號,同治甲戌四月二十七日(1874年6月11日),第3版。
(12)李妙根編:《國粹與西化——劉師培文選》,上海:上海遠東出版社,1996年,第288頁。
(13)蕭縣黨史辦、蕭縣檔案局(館)編:《蕭縣黨史資料》(1),蕭縣,1985年,第44頁。
(14)華東軍政委員會土地改革委員會編:《江蘇省農村調查》(內部資料),1952年,第438頁。
(15)華東軍政委員會土地改革委員會編:《山東省農村調查/華東各大中城市郊區農村調查》(內部資料),1952年,第63頁。
(16)虞山棣花庵主人稿:《黑蟲傷人致命》,《申報》第428號,清同治癸酉七月二十七日(1873年9月18日),第3頁。
(17)章有義編:《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2輯,北京:三聯書店,1957年,第125頁。
(18)中島權:《江北農村社會の構造に就て》,《滿鐵支那月志》1930年第9期。
(19)唐文明:《宿北大戰》,北京:解放軍文藝出版社,1997年,第82頁。
(20)如棲霞縣,「事情[初夜權]確實有」,但「群眾不肯談自己事情」。見棲霞縣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等合編:《牟墨林地主莊園》,濟南:山東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16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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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皮定均在回憶文章「鐵流千里」里就揭露說解放前少林寺的有些和尚對周圍的佃戶進行要挾「有閨女的種水澆地,有好媳婦的種好地,有爛媳婦的種爛地,沒有女人的開荒地!」,結果「少林寺佃戶的閨女沒人家願娶,小夥子沒有人家願嫁,家家都有一篇慘痛的血淚史」。
萬冰如
「高陶事件」中,陶希聖的愛人。
「我把全家的生命帶來住在上海替你,你走。如果走不出去,我夫婦一同死在這裡。如果你簽字,我就打死你。」面對萬丈懸冰,面對汪偽政權賣國行徑,這是何等氣魄!
以勸丈夫回上海為由,帶兩個小孩子同去香港,毅然將三個大孩子留在汪偽上海作為人質。面對國讎大恨,面對骨肉分離憤而不悔,這是何等堅毅!
香港淪陷,毅然讓丈夫跟隨九龍難民回鄉隊逃回內地,自己帶著孩子顛沛流離,危難艱辛,五月跋涉,方抵重慶,這又是這樣一種偉大的母愛!
這是真正詮釋了:
已是懸崖「萬」丈「冰」,「如」有花枝俏。
說一個不精緻,但是奇絕的民國女子——鄭毓秀。
刺殺袁世凱的民國奇女子
作者:楊翼飛律師
民國元年,公元1912年1月15日,一位鍾靈毓秀的女子遊走於王府井大街左右。她是來逛街的嗎?當然不是!她是來勘察地形的,因為第二天,她要在這裡投下一顆炸彈去炸死一個人——袁世凱。
如你所知,袁世凱並沒有死。那是因為這個女子接到通知,停止了刺殺袁世凱的行動。
這位膽識過人的奇女子,名叫鄭毓秀。
一 叛逆少女
提到民國時的女子,你最先想到的恐怕是諸多人心目中的民國女神——林徽因。
但實際上,在民國這個多姿多彩的傳奇時代,除了林徽因這樣溫婉賢淑的女神外,還有鄭毓秀這樣英氣逼人的女中豪傑。
鄭毓秀,1891年生人,別名蘇梅,廣東省廣州府新安縣人。
鄭毓秀出身名門望族,祖父鄭姚於香港發跡後,成為大商人,曾賑濟黃河水災,財力可想而知。父親鄭文治則是清朝戶部官員。
晚清時期,出生在這樣的家庭,鄭毓秀本應出落成大家閨秀,從毓秀這個名字,也可以看出父母對她的寄望。
但是,她偏偏個性叛逆。
十三歲那年,她得知祖母在她很小的時候,就為她訂了娃娃親,而且對方是當時兩廣總督的兒子。對此,她非常不滿,竟然親自給男方寫信,要求解除這個未經她同意的婚約。這讓兩廣總督非常惱火,她也不得不離家遠走天津。
二 革命之路
1907年,年僅18歲的鄭毓秀從天津崇實女子中學畢業,前往日本留學。
第二年,經革命元老廖仲愷介紹,她加入了同盟會。
同盟會是什麼組織?那是推翻清政府的革命組織,是要真刀實槍造反的。但鄭毓秀就要參加,這可真是跟她的叛逆性格很契合。
她可不是口呼革命的嘴炮黨,而是直接回國參與革命,負責暗殺清廷高官。
她的第一個目標是末代皇帝溥儀的父親,攝政王載灃。
1909年,因她從天津將用於暗殺的炸藥偷運至北京,博得了「炸彈女郎」的美譽。而直接出面暗殺載灃的,則是那位「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的汪精衛。
雖然這次暗殺並沒有成功,但絲毫未動搖鄭毓秀的決心。
1912年,南京臨時政府剛剛成立,她又接受了革命黨的指派,負責親自出手暗殺袁世凱。於是,才有了文章開頭那一幕。
隨後,她又按照革命黨的指示,負責策劃刺殺宗社黨頭目、晚清保守派高官良弼。這一次,她終於成功了。
三 中國首位法學女博士
如果你以為鄭毓秀僅僅是一個只會搞革命的武夫,那你就錯了。
刺殺袁世凱後,由於受到通緝,1914年,她不得不逃亡海外。
逃亡期間,她在法國索邦大學(現巴黎大學前身)隨手讀了一個法學學位,然後在1917年和1924年先後獲得法學碩士和法學博士,成為民國第一位女法學博士。
隨後,她還加入了法國法律協會,成為加入該學會的第一位中國人。
但是,僅僅讀書怎麼能滿足鄭毓秀的凌雲壯志。
1919年,巴黎和會期間,聽聞中國政府打算簽署喪權辱國的《巴黎和約》,她組織留學生到中國代表團駐地遊行請願。
在巴黎和會簽字的前一天,1919年6月27日晚上,鄭毓秀被推舉為代表與中國代表團團長陸征祥談判。急切之中,她在花園裡折了一支玫瑰,藏在衣袖裡,頂住陸征祥,恐嚇他說:「你要簽字,我這支槍可不會放過你。」
經多方考量,中國代表最終沒有在《巴黎和約》簽字。
後來,鄭毓秀將這根玫瑰帶回祖國,在客廳里懸掛多年。
《我們的法蘭西歲月》劇照,柯藍飾演鄭毓秀
四 縱是女俠也多情
頗具膽略的革命家,才華橫溢的法學博士,這只是鄭毓秀的諸多面相中的兩個。在這背後,還有一個柔情似水的鄭毓秀。
1912年1月25日,革命青年彭家珍刺殺前文提到的良弼前,前往鄭毓秀家中與鄭毓秀姐姐告別。
其時,彭家珍與鄭毓秀姐姐正在熱戀中,她姐姐得知彭家珍要去刺殺良弼的消息,當場昏過去。鄭毓秀也是淚如雨下,無語凝噎,可見她柔情的一面。
留學巴黎期間,她熱烈追求民國著名法學家,曾經擔任南京臨時政府外交部部長、北京政府國務總理的王寵惠。
王寵惠其時已經喪偶,並結識了第二任妻子朱學勤,但兩人尚未結婚。
後來,王寵惠回國,鄭毓秀也追蹤回國。直至王寵惠與朱學勤完婚,她才傷心離去。真是兒女情長面前,縱是英雌也氣短。
1926年,她與巴黎大學師弟、法學博士魏道明一同工作,並於次年結婚。這位具有雌才大略的女俠終於找到了自己的終身伴侶,並成就了民國司法史上「法學博士伉儷」的佳話。
兩人的婚姻一直延續到她去世,真正是白頭偕老。
五 中國首位女律師、女法官
1926年,鄭毓秀回國後,與後來的丈夫魏道明在上海開辦了魏鄭聯合律師事務所,這位昔日的革命幹將一躍成為民國時期第一位女律師。
她主打維護婦女權益類的訴訟,在上海灘頗有名氣。尤其是在代理京劇大師梅蘭芳和女伶孟小冬的離婚案件後,更是名聲大造,一時律所門庭若市,律師費動輒數萬。兩人均成為上海灘紅極一時的人物。
1927年,因為鄭毓秀出色的專業功底,她被任命為上海審判廳廳長,又成為民國第一位女法官、女廳長。
1928年,她和傅秉常、焦易堂、史尚寬、林彬五人被民國南京政府任命為民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參與起草《中華民國民法典》,成為民法起草委員會裡唯一的一位女性。
後來,她又出任了江蘇地方檢察廳廳長。
六 參與教育事業,普及憲政法治
這位牛炸天的奇女子並沒有止步於司法界。
1925年,她剛回國的時候,就被聘為北京女子師範大學校長。
到滬後,她又被聘擔任了上海法政學院第一位女校長,並大力推動法學教育,普及憲政。
抗戰期間,她積极參与宋美齡發起的新生活運動促進總會婦女指導委員會,並且當選為常務委員,設立文化事業、兒童保育、生產事業等部門,支援抗戰。
抗戰勝利後,她又參與到推動行憲的活動中,並撰文呼籲:「民主固可貴,然真要收民主之效,實非循法治之途徑不可……我們向來是一個人治的國家,今後欲奠定民主,必須宣揚法治……中國才能成為一個民有、民治、民享的國家。」
七 曲終人散,魂留他鄉
1947年,丈夫魏道明被任命為台灣省主席,鄭毓秀也跟隨去台。
1949年,國民黨敗退台灣。
究其後半生,鄭毓秀再也沒能回到為之革命、為之奮鬥也為之犧牲的故國。
也許,她也該享受一下自己的生活了。
1959年,創造了多個中國第一,集法檢律於一身的一代奇女子鄭毓秀在美國黯然離世,那個她牽掛一生的祖國,此刻,正陷入狂熱之中,早已將她遺忘。
參考文獻:
祝曙光:《法官外交家王寵惠》,福建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
劉典、宋修鳴:《民國女俠鄭毓秀的愛恨情仇》,載《名人傳記:上半月》2014年第1期
程騫:《槍與玫瑰:鄭毓秀的沉浮人生》,載《法治周末林微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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