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玉案主犯已被抓獲,他們將面臨怎樣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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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講講此案背後的故事吧。
8月27日下午兩點左右,新京報記者找到陳文輝位於下鎮村的家。陳文輝的家是一幢3層高的紅磚樓房,還是一個毛坯房,屋內屋外都沒有裝修。屋前,10多人聚集。其中,陳文輝一家人都在,包括其父母以及前日剛剛趕回娘家外嫁的姐姐。
提及陳文輝涉嫌犯下的電信詐騙案,陳文輝的一家人哭出聲來。「真的非常非常對不起」,陳文輝的姐姐哽咽道,她低下頭,眼淚奪眶而出,「沒想到弟弟會犯下如此大錯,要知道他在外面搞詐騙,早把他拉回來了」。
陳的父母介紹,直到前日警察找到家中,才知道兒子「出事了」。陳家人表示,一點都不知道陳文輝在從事電信詐騙。「他跟我說,在廈門打工,搞裝修」,陳文輝今年50歲的父親說。
陳家人希望陳文輝早點去自首,「犯案了,躲肯定躲不過」,陳文輝的父親說。事發後,陳家人一直試圖聯繫陳文輝,「但電話一直打不通」。
一位自稱是陳文輝堂哥的中年男子說,陳文輝父母是庄稼人,老實本分。知道陳文輝尚未歸案,前天陳父曾組織十多個親友搜山,希望能將陳文輝找出,敦促其早點歸案。
陳文輝最近一次回家是一個月前。陳文輝家有好幾畝茶園,陳父當時將其叫回家幫忙。安溪是鐵觀音的原產地,茶葉是當地百姓的主要收入來源。但這次回家,陳文輝待了不到一個星期,然後又借口出門。陳家的一位親戚說,「估計是吃不了做茶的苦」。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陳文輝今年12月才滿22歲,初中沒畢業便輟學在家,其後一直在外打工。但據陳家人介紹,儘管多年在外打工,但陳文輝很少給家裡錢,反倒是經常找父母要錢。
▲聽說兒子涉嫌犯罪,陳文輝的父親失聲痛哭。 新京報記者 谷岳飛 攝緣何走上了電信詐騙之路?
村民推測:家境貧寒想發財
案發後,當地警方連續數日開展布控,但據一位知情人士介紹,陳文輝應該沒有回家鄉。
陳文輝緣何走上了電信詐騙之路?多位認識陳文輝的當地村民介紹,估計跟陳文輝貧寒的家境有關係,「他應該是想發財」。
一位村民介紹說,當地有早婚的傳統,雖然還不到22歲,但陳文輝已經是兩個孩子的父親。幾個月前,陳的小兒子剛剛出生,而大兒子也不過兩歲多,陳文輝身上的擔子不輕。
大約3年前,陳文輝結婚(沒有領結婚證)。結婚花了十多萬,也是陳文輝的父母掏的。陳文輝的母親說,因為建房和兒子結婚,他們家至今尚欠幾萬元的外債。
因為經濟不寬裕,陳文輝的房子至今沒有裝修。這幢3層高的樓房斷斷續續蓋了將近10年,至今沒有完工。「當地都是這樣,有點錢了就蓋一層」,陳文輝的一位親戚介紹。
新京報記者進到陳文輝家中見到,家中布置確實較為簡陋,只有2樓貼了瓷磚,簡單裝修了下,其餘房屋都還是毛坯。「2樓當時是因為陳文輝結婚,要用作婚房,陳父借錢簡單裝修了下」。
陳文輝上述親戚指著陳家沒有扶手的原始樓梯說,「要是有錢的話,怎麼會連個幾千塊錢的樓梯都裝不起」。為了防止2歲的孫子從樓梯上跌倒,陳文輝的父親用竹子自製了一個簡易扶手。
陳家主要的經濟來源是茶葉。但陳文輝的父親介紹,近幾年當地茶葉行情一直往下走,以前每斤茶葉能賣到300多元,但現在只有30元,茶價跌得太厲害,收入因此大量減少,以前每年還能夠掙個十萬元左右,現在每年能有兩三萬的收入就不錯了。
「欠了一屁股債,文化程度又不高,聽人說電信詐騙來錢快,估計他就鋌而走險了」,一位村民說。
6名嫌犯5名來自福建泉州
當地人痛恨騙子讓家鄉蒙羞
陳力(化名)的家位於犯罪嫌疑人陳文輝家對面,他說,不論是誰搞詐騙,都應該受到法律的嚴懲,「換做受害者是你呢?誰不痛恨?」
8月26日,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官方微博通報了山東臨沂徐玉玉「被騙死」案,公布的6名嫌犯信息顯示,其中5名嫌犯均來自福建省泉州市。犯罪嫌疑人陳文輝、陳福地、黃進春3人來自安溪縣白瀨鄉和湖頭鎮。
公開報道顯示,安溪縣系電信詐騙高發地。徐玉玉案引發了輿論的強關注,位於福建閩西南地區的安溪縣再次成為關注的焦點。
公安部發布的消息,在安溪人的微信圈和朋友圈瘋傳。90後,幼教老師唐方(化名)最早是從微信中得知准大學生被騙死的。27日上午,在泉州市開往安溪縣的中巴車上,她拿著手機中打量嫌犯照片。
唐方認為,「主要說為了謀財吧。他們法律意識淡薄,靠這種方式賺錢。」
「我父母在外面做生意,如果有人問我是哪裡人,我說是福建人,如果別人問福建哪裡,我會回答是泉州人,問泉州哪裡,我說自己是泉州周邊的。」安溪籍大四學生郭為(化名)表示,他不願意承認自己是安溪人,這樣會引起大家誤會,說我是騙子。
安溪縣城的司機郭亮(化名)的兒子今年19歲,目前在4s店做汽車銷售,郭亮說,兒子剛剛步入社會,缺乏生活經驗,「我偶爾也會提醒他」。只要是400或17打頭的電話我都不接。
▲中間那幢3層高的紅磚樓房是陳文輝家,還是毛坯房沒有裝修過。 新京報記者 谷岳飛 攝安溪一直在打擊電信詐騙
今年4月還成立反詐騙中心
「徐玉玉那個我看新聞了,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湯」,安溪籍大二學生王晨(化名)看來,電信詐騙哪裡都有。王晨介紹,學校每年都會在開學期間提醒大家防範詐騙。
新京報記者發現,從白瀨鄉至下鎮村沿途公路兩側的電線杆上,多處可見如「打擊電信詐騙」等宣傳標語,落款為「白瀨鄉委員會,白瀨鄉人民政府,白瀨派出所」。
據媒體報道,打擊和整治電信詐騙犯罪,一直是安溪縣公安機關的重要任務。今年4月26日上午,安溪縣還成立了反詐騙中心,由當地公安、銀行、通信運營商攜手合作,最大限度擠壓電信詐騙違法犯罪空間。
安溪縣委、縣政府政府相關人士受訪時表示:打擊整治電信詐騙犯罪,事關安溪發展大局。
▲陳文輝家所在的福建省安溪縣白瀨鄉下鎮村。新京報記者 谷岳飛 攝至於為何「屢打不絕」。當地公安機關負責人接受媒體採訪時解釋,源於安溪的電信詐騙犯罪手段出現了升級、變化,不法分子通過收集受害者信息資料,有針對性地設計騙局,使用他人身份證開設銀行卡轉賬,利用無記名上網卡實施詐騙等,犯罪更加隱蔽,打擊難度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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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w0123鏈接:徐玉玉這件事情,騙子如果抓住了,會怎麼判? - 知乎用戶的回答來源:知乎著作權歸作者所有,轉載請聯繫作者獲得授權。找到了個類似的案例:網路詐騙萬元 致人死亡獲刑
福建省一對青年男女蘇某、王某不務正業,貪不義之財,利用網路詐騙獲得9580元,卻不料被害人因此抑鬱自殺,日前舒城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兩被告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2014年8月份,被告人蘇某、王某在某網站上發布虛假招聘兼職信息,以購買移動充值卡刷銷量再返點為由騙取他人。被害人鮑某通過QQ先後與被告人蘇某、王某聊天,鮑某立即中了二人早已設計的圈套,因鮑某不熟悉操作,蘇某便遠程協助鮑某教其操作,鮑某先後多次在網上購買了價值9580元人民幣的移動充值卡。後蘇某將騙取的移動充值卡低價出售給充值卡寄售網站「名臣福利」獲取利益。8月18日,鮑某察覺被騙後在QQ上留言要求退錢,並以死相逼,二被告人均未作回復。次日早晨,鮑某被發現死於舒城縣自家門前。經法醫鑒定:鮑某符合高墜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蘇某、王某的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成立,予以支持。二被告人在實施共同犯罪中,相互配合,積極追求犯罪結果的實現,均系主犯,應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被害人鮑某平時生活少言寡語,性格內向,二被告人的詐騙雖非系導致其死亡的直接原因,但造成被害人心理壓力,情緒紊亂,對其死亡起到誘發作用,在量刑情節上應予考慮。二被告人歸案後,如實交代其罪行,當庭自願認罪,構成坦白。二被告人積極退賠違法所得,並補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具有悔罪表現,取得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綜上,法院遂作出以上判決。(王林)
這個案子與徐玉玉案的涉案金額相似,且同樣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結果(只不過這個被害人是自殺,而不是猝死)。
只判八個月,去掉判決前呆在看守所的時間,很快就能出來了。由此可見在中國,騙死人是一種代價很低的殺人方式。
吐槽一句啊,詐騙的不是主犯,在教育系統盜賣信息的才是主犯!
己判決,請看新聞. 感覺判的重了.
另外至少有兩個沒有被判罰:
1. 出售 徐玉玉 信息的人
2. 不受理 徐玉玉 報案的公安人員.
說點題外話 很快就告破了啊,看來拿出抓嫖的勁頭來抓詐騙,什麼騙子抓不到。
肯定判無期 不信等新聞
說真的,這次主犯判了無期……感覺有點重啊。頂多是個過失致人死亡…?有沒有懂法的解釋一下有什麼從重處理的情節?
說個不一樣的吧。不是學法律的。不知道是否量刑得當,但是我在其中看到了很多主觀的東西。
深感憂慮。
很多時候,大家覺得,對待這種「產生嚴重後果」的罪犯,應該嚴懲。
可事實上,大家往往忽略了一個問題。
哎,我就是說了兩句,司法要公正,不要因為媒體的關注而輕判或者重判,從而讓一個簡單的案件變成政治左右,媒體左右,群眾左右。
被罵了,聖母婊。我是男的OK?被罵只關注罪犯,不關心受害者。
知乎現在是這個氣氛,不同觀點便是辱罵?
簡單點說,詐騙的事實,很清楚。
但是對於何為嚴重後果。
這一點讓我很驚悚。
判決書,沒有完整的可以看。但是有一點是這麼說的。
詐騙與死亡存在因果關係。
就是這個因果關係。很恐怖。
給大家舉兩個例子。
彭宇案。大家不是在意到底撞了沒有,無論事實怎麼樣。關注下它的判決。
大家戲稱為:不是你撞的,你扶什麼?
恩,換句話說,判決大致是這麼說的,XXXX和XXXX存在因果關係。
沒有直接證據。
第二個例子。
按喇叭鳴笛交通事故。不是很有名,網上可查。
判決,後車司機鳴笛與前車三輪車翻車存在因果關係,付30%責任。
大家繼續調侃,大家的智慧:以後碰瓷根本不用往車上撞了,喇叭響起順勢倒下就可以了。
不知道誰判的。
反正我存在著巨大質疑。
那問題是:
證據在辦案中,到底算什麼?
什麼樣行為,才不會犯錯?
為什麼大家 總是在就事論事。
拐賣的時候說,拐賣人口的都得死刑,買主也是。
還拿出了動物保護的旗號。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
詐騙有些人覺得離自己很遠,總在說,騙子要重判。
有沒有考慮過自己成為「騙子」的可能?
例如,那個按了下喇叭,被因果的司機。
說個老師的事情。
現在的老師難,對學生不能打不能罵不能說。
按照徐玉玉案件判罰。
因為學生上課被老師批評。
學生覺得丟人。
心情低落。
猝死了。(有點極端了,自殺是有可能的。)
算什麼?
重大後果?過失殺人?
反正這個老師一輩子是應該是毀了(鬧)。
再說個你我都可能遇到的例子。
可能對老年人不是很尊敬,先說對不起。
萬一碰到壞老年人。
跳廣場舞搶球場。
你罵它一句。
它氣不過,高血壓上來了。死了。傷了。殘疾了。
怎麼算?
你算過失傷人?故意傷害。
按照車禍案,這肯定存在因果關係啊~~~
按照徐玉玉案,你這就是嚴重後果。
你打算怎麼做?
遇見老人怎麼辦?
且不說徐玉玉案件中,這個「嚴重後果」是個人為判定因素。
連決定這個「嚴重後果」的證據,所謂的因果關係,也是一個非常主觀的東西。
用主觀推定代替客觀證據。
這對於司法公正是個非常大的妨礙。
總結下吧。
擔憂,其實只是因為擔憂。
通過「因果關係」認定的罪行。
很可能會造成因為一個小惡。
而付出大過的責任。
不服怎麼辦~~
我也不知道怎麼辦~~~
總不能氣死了,然後找法官說,這個判決和被氣死存在因果關係,然後給法官判刑吧。
法律是用來維護正義的,而不是保護弱者的。
其實類似這樣的事也不是沒有,事情本來沒那麼悲劇。人有時候真的想開一點,不要把身外之物看得重與生命,這才是關鍵。騙子永遠不可能消失,這隻能儘力去打擊,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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