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H48絲芭運營為何允許成員拉黑粉絲,聚聚?
剛才無聊,看了知乎很久,突然有個思考性提問,本人不推任何成員!問題內容是絲芭文化運營允許成員拉黑粉絲,聚聚的是出於哪方面原因呢?剛才有的知友說有的成員任性,調皮,淘氣,以前發生灣灣拉黑自家應援會的事,後來放出小黑屋可以理解是絲芭運營為SNH48設計的一種特殊的互動環節嗎?
把粉絲定義成消費者是可以的,是100%正確的。但是,這不代表供應商要滿足所有的消費者。消費者市場是良莠不齊的。
一項消費的產生是建立在雙方自願的前提下的。
但是,拉黑這種行為首先要我們要給它下一個定義。
拉黑不是消費行為。只是單方面由生產者、供應商(小偶像)表示了拒絕交流、拒絕合作的意向,並且由於微博機制的保護,使得被拉黑者無法繼續評論、轉發、私信等互動行為。
所以,拉黑的本質是「請你不要繼續飯我了。」
絲芭允許這種行為的存在是因為:
這就像跑業務的銷售,老闆其實無法甚至沒精力去管你主動放棄了潛在客戶這種事情。上層對下層的期望只存在於你給公司最後展現出的利益報酬,達到上層預期的指標與否。還有,通過績效考核從而了解你的工作能力。絲芭的績效考核就是年度總選。人氣火爆的成員自然有恃無恐。而不管是高人氣還是人氣一般的成員的拉黑行為就都是與被拉黑者和自身原因相關聯。一、被拉黑者1、玩笑程度2、是否有辱罵髒話詞語3、是否涵蓋人身攻擊4、是否煩人、騷擾
二、成員1、個人性格2、當天的心情3、自尊心層面一般而言,拉黑行為的發生都是雙重作用產生的。
如果覺得不公平,去申訴唄~
握手會上道個歉,原諒與否取決於小偶像。至於運營,我覺得人家應該無所謂。你看,郡主說不總選就不總選,那麼多票不是都視之如無物了嗎?最後再說一下關於和偶像開的玩笑這種事。
想到了之前的「柳岩」事件。包貝爾的說辭也是「熟人開玩笑」。受到網友的口誅筆伐。不同的是,柳岩選擇自己道歉原諒。
你要知道,當你無法為你的小偶像創造到足以逆天的利益的時候,你的玩笑就是騷擾。況且,不要覺得自己和偶像很熟。成員和成員說「你就是個智障!」就沒事。
你說:「你就是個智障!」還不加個doge臉。拉黑拜拜不送。再來說一下怎麼正確地開玩笑。
1、用梗(誰誰又出去玩了。)悄悄地來到隱秘之地,接下來做什麼事情。2、製造宏大的願景
都別攔著我,我要給皂粵生一堆小企鵝!3、無形吹捧
擼原康正,不要因為自己漂亮就有恃無恐~!4、移情大哥,你和朵朵你儂我儂。辣寶正哭暈在宿舍。總之,別說什麼
「好像你皮膚變差了耶(陰險臉)(陰險臉)」「你怎麼沒以前好看了(疑問)(疑問)」這就是作死。
哎呀,忘了說謝邀了!大失策,裝逼失敗。這是一道送分題。絲芭沒允許你們這些聚聚私信成員焦作人,握手會教成員做人,劇場毒瘤call成員,非法獲取成員私人聯繫方式對成員進行騷擾,你們就沒做嗎?每次爆出sl醜聞,倒霉的是成員,你們這些聚聚拍拍屁股就走人了。哦,難道每次出這種破事全是成員主動聯繫聚聚?你們這些sl成員的聚聚絲芭一樣沒允許,你們難道沒做嗎?
成員不能拉黑某些毒瘤聚聚估計早就被逼退團了。另外,對於總喜歡以教成員做人的anti粉們,我就一句話,祝全家上天給子傑吃餃子助個興,嗯,就這樣!書林聚聚,你這麼正經的吹牛逼我很不習慣
沒有任何條例規定不允許成員拉黑粉絲。白金瓜和鑽瓜有被關注權,但是沒申請的成員也完全可以拉黑。要不然這樣,咱們團也就不到二百人,你就花點兒錢一人買個關注如何?當然,我們不排除由於聚聚您太過名聲顯赫,有些成員又比較任性,你買了關注之後依然不關注你並保持拉黑的情況發生,這確實就不太好了,我建議您要是遇到這種情況就走正規的法律途徑,我一定會關注案情發展並發出「看這廝給法院送錢呢嘿」等感慨,並且作為一個資深成熟粉絲,我會去撕吧主頁君下回復「良心運營,幹掉毒瘤」等言論譴責,並去當事成員wb下回復「硬剛毒瘤,有氣節的偶像,我佩服你」等言論教育該成員的。
聚聚加油。你交了錢就可以罵護士嗎給醫院投訴也最多換個人給你打針罷了同理,不還有很多沒有拉黑你的妹子嗎
無所謂啦,開店的話也有趕客人的權利不是
從來不發私信,回復也是清一色的誇獎,就算有的並不特喜歡的我也會使勁誇幾句。
只是覺得大家都挺辛苦的,希望小偶像也都能開心點。
這種時候就這麼自我安慰。
拉黑你說明注意到你了。有些人還莫名興奮呢。@李春旺
顧客有選擇店家的權利,店家也有選擇招待哪類顧客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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