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購買自己的股票問題?
1、會計如何做賬?
2、對股價有何影響?3、假設能夠把股票全部購買到手,意味著什麼?公司自己成了自己的股東嗎?4、還是說上市公司壓根就不能購買自己的股票,以上問題純屬無聊。。。。。。。
一、什麼情況下公司可以回購本公司股份,按《公司法》規定
- 減少公司註冊資本;
- 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併;
- 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 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合併、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關於第一點,公司發行股票本來就是為了擴大企業規模,需要資金。而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就是「成熟期」的時候,企業的盈餘資金沒有擴展經營的需要,放在企業也是多餘,那麼可以通過現金股利的形式發放給股東,而股票回購可以代替現金股利。相當於錢多了在我這也用不到了,不如還給你們,你們找其他投資渠道去,總比放在我這裡派不上用場好。
那公司能長時間持有自己的股票嗎?不行。 公司法規定,上面第1種情況,應該再收購日起10日內註銷;第2、4種情況,應該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註銷;第3種情況,獎勵職工回購股票不得超過公司總股本的5%,並且應該在一年內轉讓給職工。二、回購股票的賬務處理
回購股票借:庫存股 XXX 貸:銀行存款等 XXXX註銷股票借:股本 XXX資本公積 XXX
盈餘公積 XXX未分配利潤 XXX 貸:庫存股 XXX註銷股票時,減少股本數,並按差額依次沖減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
三、對公司股價的影響 一般來說,公司只有在公司股價被低估的情況下才會進行股票回購,反向思考,股價被高估公司幹嘛要多花錢回購股票?所以回購相當於向市場發出股價被低估的信號,之後公司股價會上升。腦洞大開,僅從實務操作說第三點,
無論出於什麼目的的回購股份(包括註銷資本),上市公司都應披露回購報告書並向證監會提交回購股份申請。吶,說說你回購的目的吧~證監會不給你發異議函你我喊你大爺...
好,假設你說你回購股份用於註銷,證監會手抖眼瞎,這樣通過的可能性稍微比零大那麼一丟丟,根據滬深兩市《股票上市規則》,《證券法》: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當公司回購流通股達到一定比例,不具備上市資格將被實行退市.....
退市後剩餘的流通股,沒收完的話就去三板繼續收吧收完了等限售股那批股東解禁,繼!續!收!等等!之前在回購報告書里回購目的不是說了要用於註銷嗎!
上市公司的承諾事項哪怕你退市了也有法律效力喔!那隻能註銷股份...然後低於500w註冊資本的時候...喪失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格..接下來會變成什麼樣子我也不知道了..
嘗試回答一下,錯誤了請大家指正1.假定現金回購股票,應該是貸銀行存款,借註冊資本。(會計不會,錯了請指正)2.很複雜,以下因素相互作用(1)回購股票當然會拉高股價,就和搶購iphone會拉高iphone一樣;(2)回購股票會降低股票的流動性,低流動性會造成股票折價;(3)最重要的,回購股票被認為是公司認為股票低估,因為公司掌握外界不了解的內幕信息,所以外界會認為公司股票低估。——至於這是否構成內幕交易,實證法來說不構成,應不應該構成有待討論;(4)回購股票是分紅行為,也就是公司自己認為錢在自己手裡沒用了,所以這是一個公司認為公司高成長期已經消失的信號。3.理論上講不可能。隨著公司大規模回購股票,公司現金流會日益枯竭, 會危害公司存續,純理論上講,公司正常經營需要一定的working capital 和 net fixed capital投入,這都需要消耗現金,大規模回購股票極有可能危害公司存續,譬如你的account payable付不了了,那就是不能償還正當的商業過程的債務,在美國法上這樣的回購會被宣布無效,在中國法上可能被判抽逃出資罪,而且可能進入破產程序,債權人行使破產撤銷權。4.當然可以,在美國,上市公司定期回購股票以完成包括給員工分紅在內的多個任務
這個是股票回購。
一般情況下,只有
1.公司覺得自己股票價格被低估了;2.公司股價已經太低,管理層希望以此提振股價在這種情況下,公司購回的股票是要註銷掉的,公司的註冊資本會減少。公司購回自己的股票後,理論上如果該公司還有非流通股份,那麼該公司應該退市,成為一個非上市公司,否則整個公司應該被註銷,所以,不允許全部購回自己的股票〔並且公司財力上也做不到啊〕
至於對股價的影響,市場一般認為是利好消息,原因上面已經說了。
PS. 股票的回購是一種合股,與送股,轉增股本是反向的股利政策。但此舉會影響到公司基本面。
至於會計處理,還是專業人士 @貓大叔 來說一下唄。之前所在的公司做過一次回購,原以為很簡單的事情其實做起來還是有很多盲區的,主要是做的公司太少了,連券商也不很了解,各家情況又不同,很難向別人取經,因此摘抄當時的一部分資料即作為答案也作為分享。
一、回購的現實情況 對於上市公司來說,回購就是將自己原先發出去的股票重新買回來,回購既可以是手段,也可以是目的。作為手段,可以將回購的股份用於股權激勵,分給管理層或員工;作為目的,回購的股票只能註銷,沒有任何別的處理辦法。如果說IPO、再融資是圈錢,那麼回購註銷就是上市公司在燒錢,做的公司非常少。 但和樓上答案里說的不同,證監會非常鼓勵上市公司回購,將回購的金額視同於分紅。為了鼓勵回購,證監會只要求公司披露《回購報告書》後在證監會備案就行,不需要審批。要問為什麼,主要還是出於保護投資者的考慮,上市公司自願用真金白銀換投資者手上的股票,再穩妥不過了。 即使監管部門鼓勵回購,上市公司做回購的還是很少,2014年A股市場有485家公司再融資,但僅有5家回購,包括金融街、京東方A、傑瑞股份、雙鷺葯業、廣州發展。究其原因,千辛萬苦層層審批才融來的錢,誰願意還回去?尤其對民企來說,更加肉痛,所以5家回購的公司里,4家是國企,畢竟不是自家的錢嘛,還是要好些的。 二、回購的原因一是為了提升股價,股價高了既穩定市場情緒也提高了大股東的股權融資額,二是回報投資者,間接增厚投資者所持股票的每股收益;三是傳遞信心,告訴大家現在公司正處於股價低位,等於是公司成本價了。其實以上幾點有點不痛不癢,而且通過股權激勵也能實現,還肥水不流外人田呢,只是國有企業限制太多,股權激勵審批太過複雜,這也是回購的公司中,國有企業佔大多數的另一個原因。
綜上,回購的公司一般都有幾個特點,股價處於歷史低點、大股東融資需求大、有一定資金實力、國企偏多。 三、回購的實施(陷阱) 其實回購操作很簡單,就是買買買,會計處理上是記「庫存股」,但是操作中有很多陷阱,上市公司各種被坑,舉幾個栗子。債權人絕對是大坑,連環套後放棄回購: A企業披露回購方案,擬用不超過6億元資金回購股份並註銷,董事會也過了,股東大會也過了。但是突然發現之前發過兩次公司債共計34億元,按規定債權人有權提前索債,也就是說,如果想掏6億元回購還得做好準備還34億元的債,40個億的現金簡直可怕。 這種情況下,除非債權人開會同意不提前索債才行,公司又鬆了一口氣,覺得債權人同意應該是走過場的事情,就發出了債券持有人會議通知。一個月以後,開會時來了幾個債權人,人雖不多,還是多數同意通過了方案。以為大功告成時,突然發現會議規則里有坑爹的一條「需有半數以上債權人蔘會方可形成決議」,這幾乎是不可能達成的好么?!去哪找那麼多債權人來開會?!公司趕緊登出更正公告,告訴大家昨天的會議決議是無效的,回購方案即時放棄。 回購虐我千百遍,我待回購如初戀 B企業的情況和A一樣,披露了回購方案後才發現陷入了債券人大坑,更可怕的是,B企業還未開債權人會議前就先進行了回購,更加沒有退路,回購的股份一旦註銷就將直面還債。召集1次債權人會議,人數不夠,未形成決議,再召集一次,還是人數不夠。一個多月以後,公司終於熬不住了,召開董事會停止股份回購,臨時推出股權激勵方案,將回購的股份用於激勵。公司怎麼也沒想到原本打算小小回購一下,結果大動干戈弄成了股權激勵…… 公司債絕對是大坑啊同志們!!!!做債券持有人會議的議事規則時千萬千萬不要規定參會人數啊同志們!!!!大股東可以買。上市公司本身買自己的股票,我知道的有兩種情況:1購買後用於股權激勵,2回購股份然後註銷。總之上市公司不能持有自己的股份(情況1下可以短暫持有)。
本科如果是學會計的,老師上課都講過吧… 1.百度庫存股的會計處理方法(面值法,成本法),注意資產負債表所有者權益部分要減去庫存股 2.一般來說公司以市場價格來收購股票,有時會略高一些,記得以前做過一個Case,有段時期米國的大公司在經濟危機的時候大量收購自己的股票,為了穩定市場信心和股價,此外,根據供求理論,公司收購庫存股,市場上流通的股票數就少了,股價相應的會上升。3.庫存股沒有投票表決權。公司收購庫存股不外乎三種目的,再發行,註銷,職工股權激勵計劃,但我記得有個Case講IBM資產重組時收購股票,但最終好像不是銷毀就是再發行。4.題主還是少刷紙糊多看書吧…
借,庫存股 貸,銀行存款 用於支付職工福利或者回購註銷反向稀釋股本 下面的 證券投資沒學好坐等大神
設置庫存股賬戶確認計量,一般用來穩定股價,回購股票的沒表決權,中國上市公司基本不搞這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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