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最高級別的文學獎項是諾貝爾文學獎嗎?
是否有和諾貝爾文學獎同一級別甚至更高級別的文學獎項呢?
在歐美,作家們是否也對諾貝爾文學獎如此重視呢?
諾貝爾文學獎,是獎給世界範圍內的作家、考量其整體文學成就的文學獎,這種歷史悠久、獎金極巨的文學獎如今其實並不多,同時諾貝爾文學獎還依借諾貝爾獎這個大類獎有著極高影響力(想想物理/化學領域的最高獎是哪個?),其他同類有名的文學大獎有耶路撒冷文學獎/塞萬提斯獎/歌德獎等,無論頒獎範圍還是獎項歷史還是獎金都沒法和其相比。
如今的文學獎更多是基於作家的某一部作品頒獎的,比如有名的有英國的曼布克獎/惠特布萊德獎/柑橘獎、美國的普利策獎/全國圖書獎/福克納獎、法國的龔古爾獎/勒諾多獎/費米娜獎/美第奇獎、西班牙的行星獎/豐泉獎、拉美的羅慕洛·加列戈斯獎、愛爾蘭的都柏林IMPAC獎、加拿大的吉勒獎/總督獎、日本的芥川獎/直木獎/谷崎潤一郎獎,這些知名大獎,都是獎給作品的。雖然可能也因為有傳媒/評選過程等原因,擁有著不亞於諾貝爾文學獎的關注度,但是單就初始考量來說,就要輸卻前一類獎項一籌了,獎金也不是一個級別的(除了西班牙行星獎那貨,一年一評,居然獎給單部作品60.1萬歐元!咱們都學西班牙語寫小說去評獎吧XD)。
再者,諾貝爾文學獎100多名獲獎者,不說100%,起碼有一半在世界文學史上的地位都是很重要的吧,不是因為他們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才重要的,而是靠他們依憑以獲諾獎的作品。因為有這些人,諾貝爾文學獎的眼光還是相當不錯的,某種程度構建了其權威性。當然這種眼光其實在不同年代還是有好壞的,遺漏了不少理應夠格得獎的大作家(比如托爾斯泰、納博科夫、羅伯-格里耶),選入了不少三流作家(比如第一屆得主普呂多姆)。
以上,諾貝爾文學獎是世界最高級別的文學獎,雖然它經常引起爭議和飽受質疑,比如近些年被美國人和中國人都貶得很厲害(什麼把獎頒給勒克萊齊奧/赫塔米勒這些三流作家啊,近十幾年只有頒給奈保爾、庫切、帕慕克和略薩是正確的選擇啦,有「歐洲文學中心」的偏見不頒給美國的菲利普·羅斯、唐·德里羅、托馬斯·品欽和科馬克·麥卡錫這些當代美國文壇巨擘啦)。
至於題主所問的歐美作家對獲諾獎的重視與否問題,單從獲獎作家的反應和表態來看,多種多樣各不相同,不過就總體來看,作家和民眾都是沒有太強的「諾獎情結」的。就是天朝,莫言去年得獎後,這個時候,關於今年諾獎的歸屬討論不也淡了許多麼,而往年此刻,嘖嘖···這是歐洲人的世界最高級別的文學家。
三年前兔主席寫的:《諾貝爾文學獎——歐洲人的遊戲》
從歷史得獎情況看,諾貝爾文學獎基本上是個歐洲人的游,尤其是西/北歐人的遊戲。稍加了解。我們知道這絕非偶然。本文並無意從人文、藝術、價值觀等角度展開更深入的聯想,僅技術性的統計諾貝爾得獎者的語言。
在眾多諾貝爾獎項中,拋開和平獎,其他皆為科學類獎(包括「最科學」的社會科學——經濟學),得獎者的成就大致都能採用客觀標準進行論斷,而唯有文學獎屬純粹的人文領域,基本完全依賴價值判斷,而價值判斷從根本上是主觀的,也不可能超脫文化的影響。
我們知道,文學(包括散文、詩歌、小說等形式)與其他藝術形式的最大不同,乃在於其完全基於文字。而文字又是表現人類情感、邏輯、價值、文化最直接的工具。不同的語言文字,辭彙、句法、結構、形式、風格,均有極大差別,而兩種語言的距離越遠,隔閡也就愈大。譬如,同漢文詩歌或日文詩歌相比,英國人或瑞典人肯定相對更容易接受德國詩歌。原因是詩歌寫作的文化背景更相似,更易理解,而從翻譯中丟失的文字價值也更少。如果將一個中文古代詩歌翻譯成英文,除了意味保留,大部分文字價值都會丟失,且如希望保持文字上的美感,譯者還需使用新語言對原作進行詮釋乃至重新創造。
因此,文學有不可譯的部分。有上層建築的(文化、價值觀等)部分,更有文學的骨肉——語言文字的部分。以下,我們基於語言學中隊不同民族語言的歸類,對1901-2010年諾貝爾文學獎得獎情況進行一個簡單的統計(參見附圖),很容易將會發現極其明顯的規律:
(1)日耳曼語族使用群體是最大的得獎群體;使用日耳曼語族(包括英語、德語、挪威語、瑞典語等)的作家合計有52位,佔全部107名得獎者的48.6%,即將近一般數目。這完全是可以預測的,因為諾貝爾文學獎頒獎單位就是使用瑞典語—而德語、英語、挪威語,丹麥語、冰島語,這些都是全世界所有語言中與瑞典與最相似的。許多北歐語言相當於我們的地方方言差異,不同語言使用者經過幾周的訓練就可以互懂。
(2)羅曼語族是第二大得獎群體:羅曼語即拉丁語的日常方言,後來演化成義大利語、法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等。秘魯作家略薩即使用西班牙語。羅曼語得獎人數33人,佔全體得獎者30.8%。
(3)西歐語言佔全部得獎者合計85人,佔全部得獎者的79.4%。這裡的西歐語言即羅曼語族+日耳曼語族。兩者雖非同一語族,但同地理區域較近,過去數百上千年有大量文化交流和語言接觸,相比其他語言群體而言,這兩個文化群體從語言文字、生活方式到價值觀都是最相近的。實際上,許多文明都有豐富的文學遺產和傳統,西歐幾個國家,佔據諾貝爾文學獎壓倒性的大多數,並非偶然。
(4)斯拉夫語族構成第三大得獎群體:得獎人數11人,佔全部得獎者10.3%。斯拉夫語族的使用者位於東歐,過去數百上千年受到大量西歐文化的影響,同屬歐洲基督教文化,其中擁有4名得獎者的波蘭語更是長期處在德國影響之下。相比其他主要語言群體,距離歐洲文化都更相近。因此,斯拉夫語族排名第三完全可以預料。
(5)印歐語使用者占獲獎者中的壓倒性大多數::除了上述語言外,還有其他兩種印歐語。希臘文化是西歐文化的一部分而且希臘語在語彙上對西歐語言有極大影響。希臘國家很小,人口不多,但有兩位得獎者;另外孟加拉語使用者一位,即泰戈爾,他在英殖民文化下成大,在英國本土接受過教育,使用孟加拉語寫作。語言角度,孟加拉語為古代梵文衍生而成,與歐洲語言同源,同屬印歐語系。最後統計得出,文學獎得獎者中,印歐語使用者共計99位,佔全部得獎人數的92.5%
綜上可見,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集中在歐洲,且主要集中在與瑞典的語言文化比較接近的北歐。所以可以說基本就是個北歐國家的遊戲。
上面的數據是我臨時統計的,或還有不準確之處,但大趨勢如此。而據此規律,僅從得獎者使用語言分布的歷史情況,我們在不去讀略薩和村上春樹兩位作家的作品時,就應該可以推測,由於存在語言及文化的先天優勢,使用西班牙語的略薩擊敗使用日語的村上春樹,取得諾貝爾文學獎的概率更高。
並不是說使用日耳曼語族/西歐語言之外的人就無法得獎,而是說,寫作者可能需要更精彩的內容、更深刻的內涵,更華麗且能夠傳譯的文字,更大的影響力,來克服語言隔閡。所以,如果想提升得獎機率,最直接的辦法是使用北歐人熟悉的語言寫作。而在其他條件相等的情況下,你使用的語言與北歐/西歐語言距離越遠,得獎的機率越低。
另外,我們還可以進一步分析:諾貝爾文學獎得獎主的國家分布與這些國家的人均GDP也應當呈正相關關係。人均GDP越高的國家,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幾率越高。大家可以嘗試統計一下。如果是這個情況,也極其容易給出解釋:先不談文學內涵或價值觀層面的主觀因素,只談客觀因素——你所處的國家的經濟實力越強,對內而言國內讀者基礎更多,出版業更發達,影響越大,對外而言文化影響力、輻射力也越強,受到國際關注的可能性也更高。
因此,,諾貝爾文學獎,文學內涵固然是一個因素,但文學使用的語言平台及所處國家經濟水平、文化影響力都是很關鍵的因素,其作用不亞於,甚至可能顯著高於文學作品本身價值與內涵的作用。因此,出於可以理解的結構性因素,諾貝爾文學獎是有相當局限性的。中國作家能夠取得這個獎項固然好,但即便取不得,也可以這樣理解,就是漢語作家可能要付出加倍的努力和更多的運氣,才可能克服各種結構性障礙,取得這一成就。(當然,政治也是一個因素,就不在本文的討論範圍中了)。
不是,是雨果獎和星雲獎
老舍被打跳河的那個還去讀,法國宮古爾文學獎你不報道
不存在所謂最高級別,偉大的文學存在於時間的深度里。
如果諾貝爾文學獎有追贈功能,恐怕每年的得主都不是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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