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窗到底算不算流氓行為?

比如360彈窗瀏覽器推薦,殺毒軟體推薦還有一些其他資訊彈窗來推廣自己的產品;QQ客戶端彈窗有新聞,有廣告;搜狗輸入法也彈窗;這些彈窗貌似輿論上認為比較流氓。

而門戶網站也有彈窗,輿論看法卻不一樣。

同樣是我們用別人免費的東西,別人植入廣告推廣。

這樣的行為是不是流氓行為?


我贊同其他幾位同學的觀點:彈窗和流氓行為是兩回事。

互聯網產品(桌面應用或者網站)的流氓行為,貌似周鴻禕老師曾經定義過,我說說我的判斷標準吧——

  • 用戶不能退出或關閉彈出的窗口。

  • 用戶不能通過設置來選擇不再彈出窗口。

  • 用戶已經停止了使用行為,但仍然無法阻止彈窗,比如在離開了一個頁面的時候,還會再彈一次窗。

也有人會說,那麼是否可以一開始就給用戶選擇是否接受彈窗?我的看法是,這不算流氓,因為,如果用戶不爽,可以直接卸載這個應用,或者不再打開這個網頁。這是市場機制,用腳投票。

而流氓則是,你用腳也不能投票,想走都走不脫。


騰訊靠彈窗和登陸新聞硬生生的做活了一個騰訊網,其他的公司敢小視這樣的好東東嗎?個人感覺360得其真傳,並有青出於藍而勝於藍之勢。

但是你免費用別人的軟體,彈窗你也管不了,不喜歡就別用他的軟體。

這種事情不能靠法律,而要靠市場,如果知道有一天,彈窗泛濫的讓用戶不能再忍了,而突然有個軟體冒出來聲稱:「承諾永久無彈窗!」,馬上獲得巨量的用戶支持,其他公司也就紛紛效仿,這時,桌面就清靜了。


彈框已經算是一個標準的教科書式的流氓行為,在不允許關閉,那就是流氓中的王者,大流氓


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有人反感有人不反感,QQ的彈窗個人還是比較喜歡的,能快速瀏覽新聞,能在第一時間知道發生的大事。


你愛的人摸你,是愛情;誰都來摸你,就是流氓。


人在意了,不能容忍了,就流氓了,這事跟道德類似,包含太多,什麼才是有道德呢?

強姦比流氓嚴重?要是被強姦的不在乎就連屁都不如了。


每天我開啟電腦時,收到的彈窗:

1:QQ新聞

2:暴風影音新聞

3:Skype新聞

4:MSN新聞

以前覺得後面3個是流氓,現在覺得都是流氓...

如果我用這些免費產品,而要求它們不彈窗的話,我也覺得我是流氓。

到底誰才是真的流氓?


如果是不能關閉的,那就算是流氓.如果可以由用戶選擇開啟或者關閉.那就不流氓.流氓就是不跟你講道理.


不能讓用戶選擇是關還是開的功能都是流氓功能,起碼給我來個會員無彈窗也好啊。


首先這個問題問法就是不對的,就好比問:「這個人是好人嗎?電視機是好東西嗎?」這樣的問題。彈窗是中國人的思維方式解決軟體的盈利問題。相對於軟體收費這種模式中國人不是更喜歡彈窗么?


那要看彈窗是推什麼內容,推的次數和質量了。


他們也不是做慈善啊,彈窗推廣也是一筆收入


QQ不彈窗了會不會不習慣,哈哈


流氓不說,定義很清晰。

現在的困擾在於彈窗的合理性。唯一的標準就是取決與用戶是否想要,想要就覺得合理,不想要就覺得不合理,不論是QQ彈框還是什麼彈框。

彈窗的討厭之處在於用戶的不可預期性,用戶不曉得它什麼時候出來,以及需要用戶去操作,干擾用戶,浪費用戶的時間。而互聯網廣告用戶只要忽略就行了,不會浪費用戶時間,所以用戶可以忍受。所以我覺得友好的彈窗,首先要解決後面的問題。怎麼不去浪費用戶時間,不讓用戶討厭。比如彈出幾秒關閉,並且讓用戶知道幾秒就關閉,比如顯示倒計時。而彈窗的不可預期性,誰有好的辦法呢?


如果是自己不需要的即會認為是種被迫行為,現在其實面對網路很少有主動性


流氓不流氓是相對而言,相對於你個人,你討厭的 或是給您帶來不便的或是你無法掌控的都是流氓,從另一個層面講,給用戶帶來困擾,並且用戶無法做出干預不尊重用戶選擇權的都是流氓行為,


我覺得大部分彈窗都是比較流氓的行為,用戶沒有選擇關閉的權利。


想當年這種廣告形式是多麼的流行與效果甚佳,但對於信息爆炸的今天,或多或少會對用戶產生厭煩心理


需要就是服務,不需要就是流氓!


肯定是不喜歡彈窗,但凡有替代的無彈窗的就替代了,比如tm等等。 不過免費嘛,適量的彈窗可以接受,但是如果要是一個消息彈幾次或者彈窗區域很大,強制點擊,包括點擊關閉,這種影響正常使用的就應該算流氓行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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