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策辯中,如何理解「錢」的問題?

是一個比較大的疑惑想聽一聽大家的理解。

個人在政策辯中,考慮政策施行面臨的問題時,經常會考慮到國家有沒有足夠的經費去實施這一政策。

但是又會有點疑惑「錢不夠」到底能不能當成論點……

請問各位是怎麼看待這個問題的?

(po個覺得無法反駁的圖)

如有表述不當,還請海涵_(:з」∠)_


我的理解,題主問的「但是又會有點疑惑「錢不夠」到底能不能當成論點」,實際上是在問:政策性辯論中關於某項政策的施行成本是否屬於正方的舉證責任?

回答是:在政策施行需要較多資金的情況下,正方有計算資金多少及說明資金來源的責任。但要使資金議題成為場上的決勝議題(voting issue),則主要需反方進行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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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來看「錢」在正方框架中的位置。

政策性辯論中,正方的辯論框架包含:I. 理由(Case)II. 計劃(Plan)兩部分,其完整的結構是如下:

I. 理由 Case:

A. 需求性 Harm

B. 根屬性 Inherency

C. 解決力 Solvency

II.計劃 Plan:

A. 核心條款/ 實施細節 Mandates

B. 機構/ 實施主體 Administration

C. 資金及來源 Funding

D. 強制力 Enforcement

E. 附加防禦條款 Spikes

F. 解釋權 Intent

之所以要分成這兩部分,是由於理由需要論證,而計劃只需提出,無需論證;計劃的有效性需要論證,但這不屬於計劃本身,而屬於解決力的部分。正方一辯只需要給出具體的資金數量及來源相關的計劃即可。

換言之,交代「所需資金及來源」,是為了使評委相信計划具有可行性,而可行性則是計划具有解決力的前提。有的政策乍看之下並不需要太多花費,例如「同性婚姻合法化」;而有的政策則一想就覺得會產生很多花銷,例如「購買航空母艦」。如果一項政策需要極大量的資金,而正方的計劃並沒有很好地交代資金來源,則不免使評委對計劃的可行性產生懷疑。

從這點上講,僅僅因為正方沒有主動交代資金數量及來源,或正方在被反訪問及時答不上來,就判正方初步不成立的做法在評委來說雖然是極不恰當的;但作為辯手在拿到每一個政策性辯題的正方時最好都估算一下成本,避免這種極端狀況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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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看,為什麼說「要使資金議題成為場上的決勝議題,主要是反方的論證義務」。

反方框架的完整結構包括:

I. 案內攻擊 On-case / Case Attacks:

A. 攻擊需求性 Harm Attacks

B. 攻擊根屬性 Inherency Attacks

C. 攻擊解決力 Solvency Attacks

II.案外攻擊 Off-case / Plan Attacks:

A. 合題性 Topicality

B. 劣勢點 Disadvantage(即損益比中的「損」)

C. 相抗計劃 Counter Plan

D. 哲學批判 Kritik

案內和案外的分類方法,主要是因為,案內議題只能削減對方政策能帶來的好處,而案外議題則可以證明對方計劃會帶來的壞處。「錢」的問題在反方的架構中,主要是和「解決力」以及「劣勢點」有關。解決力屬於案內議題,而劣勢點屬於案外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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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攻擊解決力的方法,是告訴評委我們國家拿不出這麼多錢來。例如證明國家連年赤字,軍費比例根本承受不起一下子買5艘航母,所以正方計劃不可行。這種攻擊的專業術語叫PMN需解不一致點,即Plan-Meet-Need Arguments,證明計劃無法滿足需求。

PMN的論證結構如下:

A.正方的要有效需要提供「XXXX」

B.「XXXX」無法獲得

1.獲得xxx需要a、b、c…

2.解釋原因

3.而a、b、c…無法取得

C.由於缺乏XXXX,因而正方的計劃實際上缺乏解決力

舉例而言,辯題是: 「中國應使安樂死合法化」

PMN : 缺少醫師資源使實際獲得安樂死的人數遠低於正方計算出的優勢

A.正方計劃需要經三名在三甲醫院工作10年以上的主任醫師進行鑒定

B.缺乏足夠數量的醫師資源

1.我國三甲醫院工作十年以上的醫生數量奇缺

2.我國三甲醫院工作十年以上的醫生工作量已經超負荷

3.絕大多數三甲醫院工作十年以上的醫生拒絕參與為病人安樂死的診斷

C.由於不經醫生鑒定就無法實施安樂死,因此正方的計劃解決需求的能力銳減,具體有多大解決力需要對方進一步證明

反方如果攻擊正方沒有錢,屬於PMN中的一類:缺乏金錢、技術或基礎設施(INADEQUATE MONEY/ TECHNOLOGY/ INFRASTRUCTURE)

需要注意的是,PMN的攻擊需要反方主動證明,並且其往往只能證明正方的計劃無法滿足全部需求,但只要能滿足部分需求的正方相對於現狀也會產生「優勢」,因此僅通過PMN往往不足以打敗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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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要確保獲勝,除了打PMN等削弱正方政策優勢的打法,最為關鍵的是要提出正方政策將會導致的劣勢,即損益比中的損。

同樣是關於「錢」,如果反方不僅僅是證明我們國家拿不出這筆錢,而是換一條路證明「我國強行拿出這筆錢的話會帶來什麼惡果」的話,威力就更大了。這就是證明劣勢點,Disadvantage,又叫DA

劣勢點的證明強度,和正方的優勢點(需、根、解)證明強度必須一致,結構如下:

A. Uniqueness 獨有性(反方劣勢的獨有性和正方需求的根屬性正好是相對應的)

獨有性的意思是,該劣勢點在為什麼現狀之下不會產生最終影響,換言之該潛在的不良最終影響是「正方計劃所獨有的」。

B. Link 關聯點

關聯點也叫「外部關聯點」。反方必須指出是正方計劃導致了劣勢的產生。如果反方提出正方的計劃加大了政府財政負擔,而正方卻能證明期計劃不會額外增加政府財政支出,那麼這一劣勢點的論證是不成立的,因為關聯點證明失敗。

C. Internal Link 內部關聯點

內部關聯點連接了(外部)關聯點與最終影響,換言之它指明了從關聯點到最終影響的路徑。並非所有劣勢點都需要論證內部關聯點,而一些劣勢點則具有多個內部關聯點。在剛才的例子中,內部關聯點是增加政府開支會導致經濟崩潰。

D. Impact 最終影響

最終影響是指政策行動所導致的具體不良結果,這些結果是劣勢點論證因果鏈的末端。該因果鏈始於關聯性,經過內部關聯,再到獨有性,最終導致最終影響產生。同樣以剛才的例子為例,最終影響可能是經濟崩潰所導致的核戰爭。最終影響是劣勢點具有殺傷力的關鍵,它通常是一個極其顯著的弊端。

因此,經濟花費劣勢點(Economy/Spending DA)是政策辯中最常見的劣勢點。反方可以證明正方計劃導致經濟崩潰、不景氣,或損害商業環境,或帶來貨幣貶值,從而甚至引發戰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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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證明「缺錢不可行」的PMN還是證明「亂花錢有害」的DA,最終都需要辯手對我國財政狀況、世界經濟狀況有一定的了解,具體方法 @木川的答案說得很贊。

我想強調的是,通過詳盡地準備經濟有關的劣勢點,可以用一套證據打許多個政策性的辯題,這個功夫是不會白花的。強烈推薦認真積累,認真準備。

最後,想提醒大家注意兩種錯誤的觀念:「打到損益比反方差不多就輸了」、「反方採取維持現狀的態度就意味著他們不承認正方的需求成立」。這些說法的來源與傳辯圈長期習慣打純拆,不認真準備證據有關:好像正方的需求成立了天就塌下來了一樣。實際上靠譜的正方需求多多少少總會成立的,這時不要慌,因為對反方來說證明劣勢點才是重頭戲。

損益比中的損,即DA,劣勢點,是反方獲勝最可以依靠的武器,是反方論證的重中之重。如果正方不是腦殘的話,想要靠純拆拆爆對方自己選的需求性,往往是自欺欺人。正方需求成立,反方哪怕是維持現狀,只要能證明弊大於利就能贏。因此損益比(優劣比)的準備和論證,在政策性辯論或政策性辯題的反方立論中,要尤為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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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晚 更新]

感謝@桃子 在評論區提了一個很棒的問題。

她問道:「想請教一下,[亂花錢有害]這個害,比如說正方主張通過財政轉移支付補貼大學取消收門票這件事,反方主張這屬於亂花錢,原本這筆轉移支付可用於扶貧或者教育,錢花得更有效,反方的主張駁算作正方計劃中的損嗎?」

首先,損益比的原文不是Cost / Benifit,而是Advantage / Disadvantage。兩者的區別在於我們談到「損」時一般會認為是正方政策的「壞處」,但實質上還可以指正方政策雖然有好處,但比不過反方的政策(相抗計劃)帶來的好處,從而形成相對劣勢。所以現在大陸有時會用「優劣比」這個提法來代替損益比,而其中的「劣」就是上文提到的劣勢點(DA)。

桃子提到的這種打法,作為劣勢點的一種是可以存在的。術語叫「叫爭奪資源劣勢點」,Tradeoff DA( plan takes money or resource from more important things)。但一般而言Tradeoff DA的使用需注意幾個事項:

1.僅針對資金耗費很大的項目有效。

如果花費很少,一般認為國家相應的財政撥款是有餘力承擔少量花費的,所以很難構成損害。你的案例中,大學門票在一般人的認識里和國家巨額財政收入比起來實在是九牛一毛。因此反方如果要打這個點,就要主動輪證補貼大學收取門票的費用花銷極大。

2.倘若反方認為更重要的花錢點,需要建立專項計劃才能產生效果,則將被視之為「相抗計劃」。

這意味著反方除了要詳細設計他們的相抗計劃外(參看正方計劃的A-F),還得證明他們所謂更重要的事的「需求性」、「根屬性」並證明相抗計劃的「解決力」,如果證明失敗同樣會被判初步不成立的。你的案例中,反方就要著重論證他們的教育或者扶貧的需求性、根屬性,以及出台詳細計劃並證明解決力。

3.反方如果不採取相抗計劃而是維持現狀,也可以打出Tradeoff DA,但需要通過質詢進行配合。

這裡需要一定的技巧。反方在質詢時需要先搞清我國政府財政支出的結構,包括大類和基本明細。然後質問對方,如此一大筆錢從哪個大類里劃撥,然後再問從哪個小項中出錢,最後在場上論證該小項的重要性超過正方要證明的需求,或是通過量化的方式計算出投入該小項的產出大於投入正方需求的產出。

你的案例中,就需要在質詢時和對方確認錢是從社會服務—社會救助費用中出。然後你在告訴場下今年社會救助支出總額(城市、農村低保,農村集中、分散供養五保,農村傳統救濟之和),而正方的計劃將取走多少資金,導致多少人次得不到救濟。鑒於貧困人群的生活基本需求比逛大學的需求重要得多,因此正方計劃弊大於利。

如果事先不經質詢確認,哪怕你算出來對方的花費相當於我國社會救助全年支出的90%,正方也能輕而易舉地回應:我們的錢又不從社會救助資金里出,反方一整套論證不就白忙活了。進一步,正方在質詢的時候逼問反方,你們準備把這筆錢投入到扶貧當中去的相抗計劃是什麼?扶貧的需求、根屬、解決力證據在哪裡?如果反方準備不充分就很有可能被評判視作採取初步不成的相抗計劃,從而直接判負。因此,這就是為什麼說質詢在政策性辯論中極其重要的一個功能是「確認」,只有確認或者說「鎖定」了對方的某些立場和做法,在接下來的比賽中才能基於此提出相應的劣勢點。

總之,無論採取何種途徑證明「爭奪資源劣勢點」,都需要對DA花大力氣去論證才行。在場上簡單地宣稱「原本這筆轉移支付可用於扶貧或者教育,錢花得更有效」往往是起不了作用的。


謝邀。

首先,請各位辯手學會使用國家數據。

找到 年度數據-財政,看一看「中央和地方財政支出及比重」、「中央和地方財政支出主要項目」兩個大類,仔細研究研究。沒事幹的時候,打完遊戲空虛的時候,自己利用歷年數據做一做圖表分析、比重分析,每一個指標都去查一查是什麼意思、包含哪些內容。

碰到辯題的時候,要想一想,你的辯題的這個政策,可以套到哪裡去?是不是本來就是一個主要支出項目?近十年、五年、三年是怎麼個增長速度?以此為線索去找一找,這個項目國家近期有沒有出台什麼新的文件或政策或講話?是什麼態度?這些都是公開可以檢索的信息,有了這些信息,是可以做相當的推論了。

其次,請大家學會使用國家部門網站。

比如你登錄財政部網站看看,搜索一下,可以看到有 財政數據、財政文告、政策解讀等等專欄。在這些專欄里你點進去好好看看,好好研究研究,仔細看看決算表。財政部網站裡面啊,什麼錢怎麼給、怎麼算、怎麼分配,講得清清楚楚。當然了,你也可以節約成本,學會在財政部網頁怎麼搜索文件內容。

而你打的辯題如果涉及農村資金問題,那麼請去農業部、農辦這些地方看看,行不行?先搞搞明白,我國涉農資金有哪些口子里在給錢,分別是怎麼個給法。你要去看一看,農業開發銀行在高些什麼項目,和你所要辯論的政策有沒有關係,那些錢是不是可以用,以前是不是有過和你有關係的項目,那些錢是怎麼用的。你要去看一看,國家有沒有設立相關的基金,基金是怎麼個管理辦法,用於什麼東西,是不是和你辯論的政策相關。這些也都是可以檢索得到的信息。

同理,涉及交通的就去交通部,涉及計劃生育的去衛計委,涉及工業的去工信部,涉及民族的去民委……

第三,請大家明白什麼叫分稅制、什麼叫地方配套、什麼叫引導基金、什麼叫中央預算內支出、什麼叫財政補助、什麼叫轉移支付……概念要弄弄清楚,每一種形式給的錢數量、方法、對象、範圍,都是不一樣的。最好還是別弄錯了。你要是打什麼產業扶持政策,來一個「錢可以通過轉移支付給」,碰到我這樣的評委,搞不好會直接判負的——準備得太沒誠意了!

大概先說這些吧。

錢的事情,豈是張口就來的?

當然了,事實上,大部分比賽,是張口就來的。


額……政策成本,以我淺薄的理解開看,錢的成本是必須要解釋的。

下面的答案是基於我傳辯的一點經驗,奧瑞剛和BP賽制我不是很熟悉,所以可能很多地方有問題,見諒……

說的簡單一點的話,每年國家能用的錢,政府工作報告裡面有,每年的軍事開支,教育開支,這些都是有跡可循的。很多類似的辯題裡面,不是我們今天說擴大就能擴大的,為什麼今天題主那個圖裡面覺得無法回答……很大程度上,當你提出國家到底有多少錢,花在什麼地方的時候,對面的解釋是不是就很無力。

至於上面的反駁

轉移支付誰來負

配套機制到底是啥

強行倒逼成本多少

倒逼機制在什麼地方起作用

不是我方論證義務……這我就無話可說了

有機會我去找幾個例子……


謝邀,一點淺見——

我覺得在政策辯中,「錢「的內涵是很豐富的。財政有限的情況下,對某一領域應不應該有資源傾斜?在資源配比本就不平均的情況下,可不可以對某一領域加大投入,有沒有範圍幅度的限制?在現有的政策框架中,各項財政開支的浮動範圍,有哪些是在待討論政策中可以調整的,而哪些才是該政策面臨的現實阻礙?

因此,雖然我們常常把「錢」作為政策的變動成本來討論,但這筆資金不是想有就有、說沒就沒的。

在價值層面上,可能「錢夠不夠」和政策要不要實施沒有必然關聯,在國家存在大量貧困縣市的情況下我們依然要發展高鐵,許多普通高校科研經費短缺我們還是會把資源往985211高校傾斜——因為經濟成本並非國家政策所要考慮的唯一價值,很多基於國家戰略、契合發展價值取向的政策往往短期內需要巨大的消耗。

在現實操作中,國家及地方財政的設置也是一門大學問,不是說某處開支冗餘就必然可以劃來填補另一項支出。其合理與否需要賽前認真鑽研討論。(感謝木川學長的指點,自愧不夠努力)

因此我認為,政策辯中錢可以是一塊很精細、很有趣的戰場,如果正反雙方都能對一項政策的意義、成本等有很全面的準備,好好談錢也可以談出一場深刻的比賽。

但如果僅僅是「錢不夠怎麼辦」「總有辦法來錢啊,不是我們今天要討論的」之間的辯論,就略失誠意、徒爭口舌了。


首先經濟問題必須優先得到解決,哪怕你說這筆經費可以由賦稅來解決。辛巴威有再好的政策也沒用,連年赤字的國家外債都還不完,怎麼發展。

其次,所謂配套政策最好還是解釋一下。最簡單就是從今天我們討論的政策入手。比如,我們先闡述今天推行這個政策會解決什麼問題,節約了哪些預算,那麼節約的預算一部分可以拿來做推行這個政策的運營成本。又或者是這個政策帶來了哪些收益,這些收益的一部分可以拿來做運營成本。


沒錢造牆沒關係,聯邦可以把科研經費拿去轉移支付。僅僅這個手段不合理沒關係,我們有配套措施。墨西哥不願意出錢,我們只要先強制加高墨西哥的關稅,就會倒逼墨西哥。民主黨辯友,這不是我方論證義務啊。

by 川普


不才結合自己的理解回答一下吧,若有問題歡迎指正。

首先,經費這個問題確實是可以打的,但他正確的用途是作為一個游標。很少會有一個國家真的會沒錢,當你的正當性或者利益足夠高的時候,他就算加稅都會湊夠那個錢。也就是說,當你提出的錢越緊迫的時候,對方對於需的正當性證明和對於損益比的要求就更高,但他應該不能作為一個直接的理由來反駁正方。

歡迎各位大神指正


政治是騙人,經濟是騙錢,雙管齊下,妥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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