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多人不守交規,感覺都是在送死。為什麼啊?

開車上班,遇見個大媽騎自行車,帶著倆小孩,最內側車道逆行……大媽看見迎面過來這麼多車,沒一丁點恐懼?自己不要命孩子也不要了?

各種不要命的司機也一把,進高速入口速度賊快,路上超速還亂變道超車。

損人不利己的愚蠢行為簡直不要太多:

晚上跟車開遠光,

在快車道慢悠悠的開,

慢速道沒車也要拚命併到快車道,後車只好剎車

對比下來,搶道、插隊簡直是良心啊,至少對一方有利……

見到主動讓道的小車、自覺慢車道行使的貨車,淚流滿面,還是有人守規矩的!

這麼多愚蠢的行為,這些司機到底是怎麼想的?怎麼控制自己的憤怒情緒?


我印象中大概一二十年前,交通法規試行了這麼一條,事故中行人和非機動車全責的話,機動車無責,就是「撞了白撞」。

那個時候這條法規一出來,立馬被噴成狗啊,什麼漠視生命了,道德淪喪了,社會各屆口誅筆伐,每天見諸報端,就這樣被罵了一段時間,這條法規果然被罵回去了,廢除了。

那個時候掌握話語權的,能跳出來噴人的,還都不是車主,出行時基本上都靠兩條腿或蹬自行車。到了現在呢,估計也都開上車了,那自然是要換陣營了…

所謂民意,就是這麼可笑


交通工具現在更多的是一種自然淘汰的工具:我一直相信不遵守規則的人遲早是要被撞死的,這也是大自然自然淘汰的一種方式,誰讓他們是傻逼呢?


不開車,很多人不知道危險在哪。


因為這些人完全不知道自己發生事故後的慘狀是什麼樣的


因為長久以來機動車無過錯也有三分責任啊。什麼時候行人,非機動車全責是真的全責了,撞死白撞了,情況就大為改觀了。人都是逼出來的,有的時候都挺賤的,你我都一樣。

我最不能理解的是老頭老太帶著孫子孫女在路上到處亂竄,騎個車闖紅燈看都不看兩邊,要是覺得自己活夠了也別搭上孩子啊。


傍晚帶父母去附近商場買東西,準備停車在商場附近的公園,剛好看見一個車位,在側後方,剎車,準備側方位停車,剛掛了倒檔,360環影還沒出來,旁邊後視鏡看沒有車輛,準備往後倒,嘣,我媽說車輪掉啦?怎麼可能呢,下車看一個摩托車撞後備箱,一個婦女還帶著小孩,第一次處理這種事,叫了交警現場劃分責任,交警來了態度很差,登記完後說把車都拖走,聽說不是現場劃分責任嗎,旁觀者都說建議私了,對方摩托車主並沒有說私了方案,警察一味強調讓帶小孩去檢查,當時下車的時候我就問事主,小孩有沒事,需要打120嗎,對方說沒事,現在警察來了,又說小孩胸悶,簡直了。警察的態度很明確,要不然私了,你們簽子,要不然把車拖走,考慮到車後部損失不大,不知走程序需要多久,而且在這種環境下,我真不知如何處理。後來同事過來幫我看了下情況,跟我說做個漆用不了多少錢,走程序至少需要半個月時間,後來就這樣,各修各的車!話說車提回來還不到1個月時間,而且整個處理過程中,感覺我是責任方,很鬱悶!這就是法制社會?警察在處理交通事故就是這種方式?

最後得出來的結論是,真的需要懂法,至少交通法是必須懂得,晚上馬上買了一本法律書籍,不為別的,只想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20幾年沒跟警察打過交道,有車後真的是見識到人民好警察!


受到教訓的人非死即殘


一方面是不知道危險

但我覺得最主要的,是很多人認準了司機不敢撞他

這種想法其實是對的,除了部分癲狂狀態的司機,大部分司機確實不敢撞。

然而事實是,機動車不撞你,前提是

1司機已經注意到你的位置

2汽車的速度狀態和道路狀態允許司機避讓

3司機有能力避讓

然而開過車的都知道,事故的發生,絕大多數都不是故意的。

我低頭兩秒調一下空調,很正常的舉動吧?40㎞/h的速度,可以走出20多米,這段距離內,出現任何障礙司機都不可能作出判斷,如果加上司機抬頭後發現行人,到作出判斷,實施剎車或者避讓,可能40米就過去了。

諸如此類的司機「正常」「常見」的分神情況太多了,真的發生了,大家都倒霉。


進化論


即使它闖紅燈, 它橫穿馬路, 它飛躍護欄, 你撞到它了你還是要負責任要賠錢要賠精力, 因為你"車速過快", "疏於觀察". 你有車你"強勢"它是"弱勢群體". 再碰到胡攪蠻纏的賴子, 能把你搞掉半條命, 這時候沒人會來幫助你維護你應有的權利, 你要麼賠錢息事寧人, 要麼比它更狠. 所以它們認為你不敢撞, 也不怕你撞.

瞎開車的司機收到處罰的幾率也不大, 亂用遠光燈, 亂變道, 限速80的路開30這些行為處罰的幾率更小, 而且即使處罰了, 罰的那點錢也是毛毛雨.


正在學車中..不開真的不知道,一上路才發現遵守交規的人真的很少..不管是司機還是行人..


咱們國家對這方面太不重視了,應該從娃娃抓起,培養良好的素質


說一個現象,實在是忍不住了:我坐公交車去上課,前面有個人行道,當時已經亮了綠燈(車輛通行的那個)但還是有些行人闖紅燈,我不知道他們是怎麼想的,也許,只是也許,也許是仗著【我是行人,無論什麼時候我過人行道機動車必須讓我,不管當時是紅燈還是綠燈】的想法,就不管規矩闖紅燈。簡直。。。。


就是反正你也不敢撞我加上應該沒有事吧的僥倖心理了


晚上剛看到個翻車的,人沒事車廢了

專門去看了下撞擊點,路到那個地方自然彎曲,角度還是挺大的,但是這個車印直直的幹上馬路牙子了,連根拔了一個路燈一棵樹,車翻在七八十米以外…

右前輪在撞擊點附近離車幾十米選,路上全是渣子…

沒有剎車印,這段路灰比較大可以看到車轍

不知道有沒有酒駕

後來警察叫圍觀群眾散場的時候有個人不走,說是他的車借給別人撞了,後來給警察帶去問話了


所以我即便是從不違章的駕駛,照樣買了100萬三者和不計免賠


其實吧。

超過2/3開車的司機,對很多交規是不懂的。

駕照考試的警察,是目前交通環境紊亂無序的最大因素。

駕照考試的警察,是目前交通環境紊亂無序的最大因素。

駕照考試的警察,是目前交通環境紊亂無序的最大因素。

另外,在一個混亂無序的環境里,按照執行規矩的司機會極端痛苦,進而逐漸淪陷為周圍平均水平。


對於我這種開車聊微信的,我每年都買50萬的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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