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多人不守交規,感覺都是在送死。為什麼啊?
01-06
開車上班,遇見個大媽騎自行車,帶著倆小孩,最內側車道逆行……大媽看見迎面過來這麼多車,沒一丁點恐懼?自己不要命孩子也不要了?
各種不要命的司機也一把,進高速入口速度賊快,路上超速還亂變道超車。損人不利己的愚蠢行為簡直不要太多:晚上跟車開遠光,
在快車道慢悠悠的開,慢速道沒車也要拚命併到快車道,後車只好剎車對比下來,搶道、插隊簡直是良心啊,至少對一方有利……見到主動讓道的小車、自覺慢車道行使的貨車,淚流滿面,還是有人守規矩的!這麼多愚蠢的行為,這些司機到底是怎麼想的?怎麼控制自己的憤怒情緒?
我印象中大概一二十年前,交通法規試行了這麼一條,事故中行人和非機動車全責的話,機動車無責,就是「撞了白撞」。
那個時候這條法規一出來,立馬被噴成狗啊,什麼漠視生命了,道德淪喪了,社會各屆口誅筆伐,每天見諸報端,就這樣被罵了一段時間,這條法規果然被罵回去了,廢除了。
那個時候掌握話語權的,能跳出來噴人的,還都不是車主,出行時基本上都靠兩條腿或蹬自行車。到了現在呢,估計也都開上車了,那自然是要換陣營了…
所謂民意,就是這麼可笑交通工具現在更多的是一種自然淘汰的工具:我一直相信不遵守規則的人遲早是要被撞死的,這也是大自然自然淘汰的一種方式,誰讓他們是傻逼呢?
不開車,很多人不知道危險在哪。
因為這些人完全不知道自己發生事故後的慘狀是什麼樣的
因為長久以來機動車無過錯也有三分責任啊。什麼時候行人,非機動車全責是真的全責了,撞死白撞了,情況就大為改觀了。人都是逼出來的,有的時候都挺賤的,你我都一樣。我最不能理解的是老頭老太帶著孫子孫女在路上到處亂竄,騎個車闖紅燈看都不看兩邊,要是覺得自己活夠了也別搭上孩子啊。
傍晚帶父母去附近商場買東西,準備停車在商場附近的公園,剛好看見一個車位,在側後方,剎車,準備側方位停車,剛掛了倒檔,360環影還沒出來,旁邊後視鏡看沒有車輛,準備往後倒,嘣,我媽說車輪掉啦?怎麼可能呢,下車看一個摩托車撞後備箱,一個婦女還帶著小孩,第一次處理這種事,叫了交警現場劃分責任,交警來了態度很差,登記完後說把車都拖走,聽說不是現場劃分責任嗎,旁觀者都說建議私了,對方摩托車主並沒有說私了方案,警察一味強調讓帶小孩去檢查,當時下車的時候我就問事主,小孩有沒事,需要打120嗎,對方說沒事,現在警察來了,又說小孩胸悶,簡直了。警察的態度很明確,要不然私了,你們簽子,要不然把車拖走,考慮到車後部損失不大,不知走程序需要多久,而且在這種環境下,我真不知如何處理。後來同事過來幫我看了下情況,跟我說做個漆用不了多少錢,走程序至少需要半個月時間,後來就這樣,各修各的車!話說車提回來還不到1個月時間,而且整個處理過程中,感覺我是責任方,很鬱悶!這就是法制社會?警察在處理交通事故就是這種方式?最後得出來的結論是,真的需要懂法,至少交通法是必須懂得,晚上馬上買了一本法律書籍,不為別的,只想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20幾年沒跟警察打過交道,有車後真的是見識到人民好警察!
受到教訓的人非死即殘
一方面是不知道危險但我覺得最主要的,是很多人認準了司機不敢撞他這種想法其實是對的,除了部分癲狂狀態的司機,大部分司機確實不敢撞。然而事實是,機動車不撞你,前提是1司機已經注意到你的位置2汽車的速度狀態和道路狀態允許司機避讓3司機有能力避讓然而開過車的都知道,事故的發生,絕大多數都不是故意的。我低頭兩秒調一下空調,很正常的舉動吧?40㎞/h的速度,可以走出20多米,這段距離內,出現任何障礙司機都不可能作出判斷,如果加上司機抬頭後發現行人,到作出判斷,實施剎車或者避讓,可能40米就過去了。
諸如此類的司機「正常」「常見」的分神情況太多了,真的發生了,大家都倒霉。
進化論
即使它闖紅燈, 它橫穿馬路, 它飛躍護欄, 你撞到它了你還是要負責任要賠錢要賠精力, 因為你"車速過快", "疏於觀察". 你有車你"強勢"它是"弱勢群體". 再碰到胡攪蠻纏的賴子, 能把你搞掉半條命, 這時候沒人會來幫助你維護你應有的權利, 你要麼賠錢息事寧人, 要麼比它更狠. 所以它們認為你不敢撞, 也不怕你撞.
瞎開車的司機收到處罰的幾率也不大, 亂用遠光燈, 亂變道, 限速80的路開30這些行為處罰的幾率更小, 而且即使處罰了, 罰的那點錢也是毛毛雨.正在學車中..不開真的不知道,一上路才發現遵守交規的人真的很少..不管是司機還是行人..
咱們國家對這方面太不重視了,應該從娃娃抓起,培養良好的素質
說一個現象,實在是忍不住了:我坐公交車去上課,前面有個人行道,當時已經亮了綠燈(車輛通行的那個)但還是有些行人闖紅燈,我不知道他們是怎麼想的,也許,只是也許,也許是仗著【我是行人,無論什麼時候我過人行道機動車必須讓我,不管當時是紅燈還是綠燈】的想法,就不管規矩闖紅燈。簡直。。。。
就是反正你也不敢撞我加上應該沒有事吧的僥倖心理了
晚上剛看到個翻車的,人沒事車廢了專門去看了下撞擊點,路到那個地方自然彎曲,角度還是挺大的,但是這個車印直直的幹上馬路牙子了,連根拔了一個路燈一棵樹,車翻在七八十米以外…
右前輪在撞擊點附近離車幾十米選,路上全是渣子…
沒有剎車印,這段路灰比較大可以看到車轍不知道有沒有酒駕後來警察叫圍觀群眾散場的時候有個人不走,說是他的車借給別人撞了,後來給警察帶去問話了所以我即便是從不違章的駕駛,照樣買了100萬三者和不計免賠
其實吧。
超過2/3開車的司機,對很多交規是不懂的。駕照考試的警察,是目前交通環境紊亂無序的最大因素。駕照考試的警察,是目前交通環境紊亂無序的最大因素。駕照考試的警察,是目前交通環境紊亂無序的最大因素。另外,在一個混亂無序的環境里,按照執行規矩的司機會極端痛苦,進而逐漸淪陷為周圍平均水平。對於我這種開車聊微信的,我每年都買50萬的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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