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的發展歷史是怎樣一回事呢?

琉球在東亞歷史上發揮了怎樣的作用,它的歷史有什麼動人和為人稱道的地方?

日本和台灣對於琉球研究的成果和觀點有哪些?


琉球北部奄美等島是今鹿兒島縣(舊薩摩藩),其他諸島則是今沖繩縣。主要原因在薩摩藩太祖忠恆攻略琉球北部小島,該地區黑砂糖也成了鹿兒島的土特產,作為薩摩經濟支柱產業,在日後貿易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薩摩藩作為一直以來琉球的實際宗主,自幕末以來就把琉球視為薩摩藩對外聯繫的紐帶。

歷史上薩摩藩還是窮吶,後來幕府當道逐漸也從琉球貿易退出了,畢竟薩摩藩主權歸於幕府,自己外貿乃至私自生產砂糖就是走私了。當然歷史上薩摩太窮,主要是藩政體制問題,實際上不止薩摩,當時大部分都很窮,最窮的薩摩長州最先賴賬刷流氓,把尾部風險留給了其他不是窮的吃不了飯的藩,率先財政盈餘走向軍備擴張。

到了幕末,薩摩藩琉球貿易涉及藩內派系鬥爭和經濟債務危機。

經濟方面:

薩摩藩藩政改革源於島津齊彬、島津久光的祖父島津重豪,他同時也是島津齊興父親。島津重豪和長居江戶為質的齊彬都是蘭學(荷蘭學,學習外夷)支持者,愛燒錢,重豪欠了500多萬兩,要填平赤字則需要財政改革。本身薩摩藩機制就有問題,因襲鎌倉體制而武士不集中住鹿兒島本城鶴丸,再者畢竟當初是一統九州的強藩,被迫吐出大量土地,然而武士卻沒法吐出去。結果導致長期下來薩摩藩武士數量嚴重通脹,全藩四五成是武士(當然好處是蘭學支持者們一砸錢大家識字率極高,有工業化基礎)。各種冗餘下來支出太多,一燒錢自然有了天量債務。

不過欠債太多也就無所謂了,成了大爺。

自古以來債務危機要麼對債權人下手要麼印鈔票要麼做賬目,主持薩摩藩財政改革的藩士調所廣鄉出身犬畝,為重豪所驚世駭俗錄用,在改革上對內則是製造假幣劣幣欺壓債權人,對外則是通過砂糖特產進行貿易。

內部方面召集債權人發表座談會,表示不是想針對誰,只是在座的諸位都是垃圾,當眾毀了借據,並表示我薩摩藩自有信義在,250年內必定還款,大概在2090年?利息自然也不會有了,250年後還完本金。

造假幣么,就是忽悠幕府,這個情節電視劇篤姬拍得挺好的。最後造了300萬劣幣。當然實際還是有爭議,到底有沒有造還得考證。

同時出台八項規定之類政策,稅法上進行鎖定式搜刮,禁止信教以便搜刮到盆干碗凈,當然即便如此還是財政困難。

前面提到奄美黑砂糖,調所為了增產可以說剝削底層剩餘價值到了極致。對奄美的砂糖業進行了軍隊管制,低價徵收,強迫增產,從而以成本優勢對琉球、清國進行私密交易。當然薩摩藩還搞了其他特產,印象里還有陶瓷以及各種鹿兒島美食,似乎還有香煙。對琉球貿易主要則是用海鮮換清國的葯、染料,敲詐琉球的胭脂運回大阪賣。六七年下來,迅速走向了財政盈餘,積累了150萬兩,以至於幕末薩摩軍備最為雄厚,出兵上洛也如入無人之境。

藩內鬥爭方面:

這一幕末重啟的琉球私密貿易被幕府禁止涉及政治鬥爭,既有幕府中央老中之間的,一橋派紀州派之間的,也有薩摩藩內部蘭學和反蘭學之間的,島津齊彬和島津久光兩兄弟之間的,島津齊彬和島津齊興父子之間的矛盾。

薩摩藩末期,藩內最高實際權力控制者按時間順序依次為

島津重豪 島津齊興 島津齊彬 島津齊興* 島津久光*

*齊彬死後一度由島津齊興出來重掌權力,時間不長也就一年不到。

*久光後期大權已經旁落到西鄉等人手中。

其中重豪、齊彬是蘭學支持者,齊興、久光是反蘭學的。

主持改革的調所雖然受重豪提攜,後又為齊興重要幕僚,但最終倒向久光,理由據稱是反蘭學省錢。

調所推行改革十年後,喜好蘭學的齊彬聯合當時幕府中央的老中阿部正宏(紀州派井伊直弼對頭)向齊興久光發難,做了薩奸,調查作為齊興重鎮、久光支持者的調所的走私行徑,最終以調所走私、在奄美私產砂糖向其問罪,而調所則為了藩內大義選擇自殺。

幕末薩摩對琉球的頻繁貿易和較緊控制,始於1838年調所成為家老上台,到派系鬥爭調所自殺,大概十年時間。又經歷了三年時間,到1851年,島津齊彬上台,財政充盈的薩摩藩調整了方向,更多通過琉球連接西方。薩摩佔據的琉球北部的奄美島不斷生產的砂糖開始換成薩摩的先進步槍。

待到薩長同盟形成前夕,軍制改革後以兵將驍勇善戰著稱的長州更是藉由薩摩通過琉球買入洋槍洋炮(薩摩自己也有一定產力,蘭學錢主要砸在這裡和教育上了),換取長州糧食資源(薩摩缺糧)。

明治維新,後面就是明治政府設立琉球藩了。


琉球歷史上最深重的災難都是日本帶來的,兩度破國毀城,生靈塗炭,終在明治日本的暴力之下國亡祀滅。

把以前相關答案的內容貼過來,權當參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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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繩有沒有獨立復國的可能,我覺得「沖繩」是沒有這個可能的。但是,「琉球」是有可能的,「琉球」可以追求的目標可以是「獨立復國」,也可以是在日本尊重琉球的歷史和日、琉之間的差異的基礎上獲得最大的「自治」。我期待的是「琉球」以中立國(地區)的姿態永存於東海,這是一個苦難而美麗的地方。

正經開始答題。

主權問題,日本從來沒有獲得「國際法」法理認定。第一,1870--1880年代的「琉球王國」覆滅歷程,是入侵,是單方面的吞併;第二,清末以來的中國,就目前所知,沒有在法理上承認過日本對琉球的主權;第三,戰後琉球,美國託管,「沖繩復歸運動」的結果是美國將治權予日本政府。所以,琉球的主權,對於「琉球」而言,尚無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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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什麼會講對於獨立復國的問題,「沖繩」沒有可能,而「琉球」可能呢?因為,「沖繩」是存在的基礎是日本對該地域的支配;獨立復國的主體,源於歷史、文化、政治的主體只能是立「國」500年的「琉球」。下面,我為大家簡單的梳理一下「琉球」600年的歷史。

一、琉球王國的誕生

14世紀,琉球歷史的初創時期,琉球本島分中山、山北、山南三國。1372年,明洪武五年,琉球中山王遣使奉表入貢,與明朝建立了宗藩關係。隨後山北、山南也相繼遣使來朝,但是佔據地利、富庶的中山國遣使居絕大多數。15世紀中葉,中山王尚氏統一琉球,穩定的「琉球」王國建立,對外上鞏固與明王朝的「宗藩關係」、與日、朝等國交好,對內在吸取中華文化(閩人三十六姓)的基礎上完善、成熟琉球文化。在傳統的東亞秩序中,此時期琉球的政治地位與朝鮮、日本同等,由於東洋島國屬性,文化上與日本、東南亞互有牽連(南島文化)。此時期,能體現琉球的自我定位的東西,如「萬國津梁鍾」銘文:

「琉球國者南海勝地也鍾三韓之秀以大明為輔車以日域為唇齒在此二中間湧出之蓬萊島也以舟楫為萬國之津梁,異產至寶充滿十方剎地靈人物遠扇和夏之仁風故吾王大世主庚寅慶生尚泰久茲承寶位於高天育蒼生於厚地為興隆三寶報酬四恩新鋳巨鍾以就本州島中山國王殿前掛著之定憲章於三代之後……」

二、17-19世紀的「琉球王國」

1609年,是古琉球史的一個轉折點。關於薩摩侵琉歷史(以下為相關歷史進程簡介,注釋簡省):

1609年薩摩藩對琉球的侵略。薩摩侵略琉球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幕府層面,近世初期的日本面臨與中、朝重建外交關係的重任,因此德川家康意圖「以琉球為中介,重新打開對明外交的局面」,使琉球居中為日本和明朝恢復勘合貿易斡旋,但遭琉球拒絕。這一意圖在1609年琉球侵攻前夕,島津氏致尚寧王的信中顯露無疑,「獲命於將軍家康,誅罰琉球,若改前非,為日、明之間中介,方可保國之安泰。」二是薩摩的處境,當時「藩內領主財政惡化」,同時還存在著島津家內部「家督」權力之爭的困境,藩主島津家久遂迫切需要以武力吞併大島,解決其財政問題並樹立藩內權威。隨後,薩摩藩出動3000餘兵力侵攻琉球,俘虜尚寧王及三司官等眾臣返回鹿兒島。

1610年,屈從於日本的尚寧王至江戶謁見幕府將軍德川秀忠。而後秀忠以「琉球代代以中山王為國王,未免他姓乘機竊國,宜儘早歸國以承祖業」為辭釋放尚寧王歸國,但同時島津氏收取「琉球貢稅」的權利得到幕府認可。1611年9月,薩摩開始在琉球進行以《掟十五條》為主要內容的所謂「琉球仕置」,深度介入琉球內政。在此之前的1609--1611年,薩摩藩在琉球實施了所謂的「慶長檢地」,檢地囊括由奄美群島、沖繩諸島和先島諸島構成的琉球全國,琉球國總計石高113041石,其中檢定石高23955石的奄美群島割讓薩摩藩直轄。石高的檢定,或許是成為琉球國被納入日本國繪圖的最主要因素;但是,此次的石高檢定帶來的結果是和日本國內一樣,還是說只是徒具形式,是另一個值得探究的問題,在此不作展開。

此後的近二十年中,薩摩對琉球攜侵攻之餘威保持著對琉球的強力控制。如,1616年島津家久在致「呂宋國司」的書簡中,聲稱琉球是「我薩摩州的附庸之國」,將其國王稱作「琉球國司」,明示琉球在薩摩的支配下。但是隨著幕府的「鎖國」體制逐漸形成,到了1630年代,薩摩藩獨自的對外貿易權利喪失。島津氏無法再進行以琉球為中介的日(薩)、明貿易,轉而開始尋求通過擴大琉、明貿易的利潤並介入其中而獲益,「為重振不斷惡化的藩財政,島津氏決定採取借琉球對明貿易、暗自走私生絲並獲取利潤的方針」。「鎖國」帶來的變化,使得薩摩對琉球的控制逐漸弱化。1634年,應島津家久之請,幕府在最終認可將琉球國總石高編入薩摩之時,也在正式文書中特別將琉球置於與薩摩、日向、大隅所不同的「此外」地位,區別於「日本」本身。

隨後而來的東亞大變局——明清交替,為琉球的局勢產生更深的影響。1644年清朝入關後,多次命琉球遣使歸附。1650年代,清琉宗藩關係確立。1683年,康熙帝平定台灣鄭氏,徹底盪清東亞海洋局勢,琉球入貢清朝的海路暢通,中琉關係迅速穩固。以此為背景,日本懾於清朝之威,使薩摩在琉球的勢力迅速隱退,薩摩派遣至琉球監視琉球動向的官員也被禁止干涉琉球內政。為了避免與清朝產生摩擦,薩摩在琉球採取了「隱蔽政策」——「清朝冊封使到達琉球時,派駐那霸的日本官員轉移至地方隱蔽,侵攻之後割讓的奄美諸島在面對清朝時也堅持為琉球領有。」而琉球在面對薩摩時,受迫於琉球侵攻以來的「附庸國論」,已逐漸被替換為「琉球的安泰,得之於薩摩的蔭蔽」;及至18世紀初,薩、琉關係中琉球國王的「王號」重新開始使用。

江戶時代的琉、日關係,以日本為視角,附近世日本地圖為觀察基礎說明。

從17、18世紀之交的日本國內來看。「幕藩體制」國家進入鼎盛,幕府對內的控制達到頂點,對外「日式華夷秩序」構建的思想日盛。面對琉球,德川幕府的態度呈現出相悖的兩面:一面是將琉球納入近世日本國家內的意圖,這既表現在元祿國繪圖中納入琉球國,也表現在1707年富士山噴發後為災害恢復而征課的「國役金」和「禁里造營」費用中薩摩藩的部分計入了琉球。另一方面是,琉球使節出使江戶,皆應幕府要求穿著中國風服飾,使用中國風器具,樂器亦演奏中國風樂曲,讓琉球使節以「異國」身份展示於日本民眾和江戶市民,藉此顯示幕府將軍武威遠及「異國」,在日本國內營造「萬邦來朝」的幻境。無論內外,琉球之於日本,始終是被置於「利益」的算計之中。

正是這相悖的兩面,造就了琉球一面因石高記載而納入「元祿日本圖」和《天保鄉賬冊》;另一面,雖經薩摩短暫武力挾持,當中國局勢穩定之後,琉球亦逐漸復歸「異國」,因而反覆復刻的「赤水圖」中,乃至實測日本而成的「伊能日本圖」中,琉球皆不在日本之列。而奄美群島的差別,則是由於薩摩的「隱匿」在「強佔」和「異國」認知之間製造模糊。如上,甚至可以想像,在近世日本的「民間」社會,琉球從來都是國境之外的「異國」。

「官製圖」:

明治大學圖書館·蘆田文庫藏:『元祿日本総図』,出版信息不明。

在圖示範圍上,西南區域在正保日本圖繪入「吐噶喇群島」之後首次納入「琉球國」,在北方則繼承了正保日本圖出現的部分「蝦夷地」(松前)。琉球國的納入,日本學者的解釋是「從薩摩藩徵集的國繪圖中,包括了琉球國的大島、沖繩島、八重山島三幅詳細的地圖」。「官製圖」中,琉球被繪入日本總圖的情況極少。在隨後幕府於1725年(享保十年)組織繪製的享保日本圖中,北方部分「蝦夷地」和西南的吐噶喇群島、琉球國等區域都消失在地圖中。其原因是,此次繪圖採用的是「望視實測」的編成方法,在北方和南方的邊境,從本土出發,一切眺望不見的離島都未能繪入圖中。成立於19世紀初的實測日本「伊能圖」中亦無琉球國。在最後一次由幕府命令各國繪製的天保國繪圖中(1830年代),由於伊能圖製成的緣故,此次國繪圖事業並未繪製日本總圖,而是在同時製成的《天保鄉賬冊》中記錄了「琉球國」各島各地方石高數目,被納入了日本國的數據統計之中。「官製圖」中琉球的情況雖有異例,但是在「民間圖」中,日本社會對琉球的認識卻是一貫的。

「民間圖」:

長久保赤水:『日本輿地路程全図』,出版事項不詳、1775年序,早稻田大學圖書館·古典籍綜合資料庫。

圖示範圍,西南國境至種子島、屋久島為止,並於永良部島旁註「從此向南百二十里有琉球國」。由於對近世日本社會的深遠影響,赤水圖所呈現的近世日本國境的情況,也基本可代表日本「民間」社會對日本西南國境所至的總體認識。如1852年復刻版赤水圖附言中所體現,《日本輿地路程全圖》一直被作為「本邦輿地之圖」和「本邦全圖」。此外,在森幸安的《日本分野圖》中,西南國境至奄美群島為止,且奄美群島著色與薩摩一致,表示該群島為薩摩領屬。而在林子平的《三國通覽輿地路程全圖》中,琉球與日本國境被置於吐噶喇群島與奄美群島(大島)之間,注「以此向南為琉球之地」。二圖差異明顯。

圍繞西南國境中「琉球國」的有無,兩型近世日本地圖中都展現出了差別;在「民間圖」中,日本西南國境的狀況也不盡相同。

(以上內容是亂序截取,看起來會有銜接不當,抱歉咯~)

所謂琉球王國清、日「兩屬」的曖昧歷史,即來源於如上薩摩對琉球的侵略和持續的經濟壓榨。

木村直樹:「近世の対外関係」。(岩波講座論文)

渡辺美季:「東アジア世界のなかの琉球」。(同上)

紙屋敦之:「琉球?アイヌと近世國家」。(同上)

尤淑君:《明末清初琉球的朝貢貿易與其多重認同觀的形成》,《世界歷史》,2015年第3期。

紙屋敦之著:『琉球と日本·中國』,山川出版社,2003年8月,第5頁。

高埜利彥:「一八世紀前半の日本――泰平のなかの転換」。(同上)

中村拓:「歐米人知られたる江戸時代の実測日本図」,『地學雑誌』,第78巻·第1號,1969年。

『天保鄉賬·琉球國鄉賬(上中下)』,日本國立公文書館藏檔。

1840年,鴉片戰爭之後,琉球以單獨的政治體與英、法、美等國簽有條約,涉及商船停靠、補寄與貿易等內容。

三、近代侵吞琉球的陰謀的開始

日本明治維新之後,1870年代進行了對琉球的侵吞行動——所謂「琉球處分」

此行動實為陰謀,一開始琉球和清中國並未察覺日本的真實意圖。背景:1871年開始談判簽訂《清日修好條規》,1873年正式簽字換約,兩方關係表面是很好滴。

1871年底,台灣南部發生「牡丹社事件」,琉球漂流民被台灣生番(原住民)殺死。

1872年底,明治政府單方面冊封「琉球國王」為「琉球藩王」,意圖是將琉球由「異國」轉為內屬,為後續吞併行為奠基。1872年10月4日,應明治政府以慶賀天皇親政為名徵召的琉球使節一行抵達東京。隨後,琉球使臣先將所帶的琉球方物及國王的國翰遞交明治政府。國翰原本如下:

恭惟

皇上登極以來,乾綱始張,庶政一新。黎庶沐浴皇恩,無不歡欣鼓舞。尚泰身在南陬,伏聞盛事,無奈海道險遠,且封守多事,久闕朝賀,實不勝悚懼。今遣正使伊江王子尚健,副使宜野灣親方向有恆,謹修朝賀之禮,且貢方物。伏請奏聞。

壬申七月十九日 琉球國中山王尚泰謹奏

但琉球呈遞的國翰被日本蓄意修改,國翰被修改如下:

恭惟。

皇上登極以來,乾綱始張,庶政一新。黎庶沐浴皇恩,無不歡欣鼓舞。尚泰身在南陬,伏聞盛事,不勝歡抃之至。今遣正使伊江尚健,副使向有恆,贊議官向維新,謹修朝賀之禮,且貢方物。伏請奏聞。

明治五年壬申七月十九日 琉球尚泰謹奏

修改後的賀表將「封守」、「王子」、「琉球國中山王」等表明琉球自身身份的字句刪改,從而否定琉球是中國的冊封國這一事實,「明治政府十分清楚,要是不否定琉球與清朝的宗屬關係,就無法完成對琉球國的吞併。」雖然明悉日本方面對國翰有意的修改,但此時的琉球使臣沒有意識到其中暗含日本的陰謀,並未就此提出異議。

10月15日,正副使等3人進宮參拜,明治天皇將準備好的冊封尚泰為「琉球藩王」的詔書宣告琉球使臣。詔書如下:

朕膺上天之景命,紹萬世一系之帝祚,奄有四海,君臨八荒。今琉球近在南服,氣類相同,言文無殊。為薩摩附庸之藩,而爾尚泰能致勤誠,宜予顯爵,升為琉球藩王,敘列華族。咨爾尚泰,其重藩屏之任,立眾庶之上,切體朕意,永輔皇室。

欽哉。

明治五年壬申九月十四日

詔書故意迴避中琉關係,強調琉球為薩摩之附庸,並以封尚泰新爵——「琉球藩王」的單方面措施將琉球王國裝飾成日本內部的藩國,以達其逐漸吞併的目的。當時琉球人的反應是,「正使伊江王子(尚健)在聽聞『升為琉球藩王,敘列華族』的宣讀時,愕然不知所措,呆立在那兒。……當時的王子只覺得晴天霹靂從九天而降,胸脈狂亂,不知是應該拜謝還是應該婉辭,就連當時被日本方面認為是親日派代表的副使宜野灣親方向有恆都感到一時間心中大驚。」琉球使臣大驚之餘,卻未能警醒而及時抵制。隨後,明治政府通知西方各國,說明琉球已被日本合併,琉球王已被授予日本華族地位,謀求西方各國對日本針對琉球「廢國建藩」行動的認同與支持。30日,命令琉球將「先年來(其)藩與各國締結的條約,並今後(國際)交際事務(移交)外務省管轄」,單方面剝奪琉球國的外交權力。同月29日,外務省任命伊地知貞馨及其助手2人常駐琉球,並決定由大藏省不時派官員出差琉球進行視察,以此顯示日本對琉球的實際領有。到此,琉球人才開始意識到日本政府侵佔琉球的企圖,主動的抵制活動才就此開始。

何慈毅:《吞併琉球王國:明治日本蠶食亞洲的第一步》,《解放軍外國語學院學報》,第30卷第6期,2007年11月。

《琉球使臣ヘ拜謁仰出アリシ旨ノ通知了承ノ件》,外務省調查部編纂:《日本外交文書》,第5卷,第177號文書。

《琉球藩ト各國トノ間ノ交際事務移管ノ件》,外務省調查部編纂:《日本外交文書》,第5卷,第182號文書。

接下來,對日本政府而言最重要的就是斷絕中琉宗藩關係,牡丹社事件成了最好的切入口。1873年3月9日,日本外務卿副島種臣作為特命全權大使受明治政府派遣,在前往中國交換《中日修好條規》批准書的主要任務之下,開始了就「牡丹社事件」的幕後活動。臨行前,天皇給副島種臣頒發了向清政府過問「牡丹社之事」的敕旨,以及謀求「征台」口實的敕令——「四條別敕」。其內容如下:

一、清國政府若以台灣全島為其所屬之地,接受這一談判,並採取處置,則應責其為遭到殘殺者採取充分伸冤處置。但上述處置應給犯人以相當處置,對遭到殘死者的遺族,應付予若干扶助金,且應予以管束,堅決保證爾後不再發生此類暴逆事件。

二、清國政府若以政權之不及,不以其為所屬之地,不接受這一談判時,則當任從朕作處置。

三、清國政府若以台灣全島為其屬地,左右推託其事,不接受有關談判時,則應辯明清政府失政情況,且論責生番無道暴虐之罪;如其不服所責,此後處置則當依任朕意。

四、上述談判,若逸出三條之外,當審慎注意,答以遵守公法。臨機為之,不失公法。

此四條別敕的趣旨有兩層:第一,以日本為出發,責成清政府處置殺害琉球漂流民的台灣生番並賠償受害琉球人遺族,顯示其保民舉動,藉此獲得日本上琉球所屬問題上的主動。第二,假借與清政府交涉生番問罪,讓清政府明確表示對台灣番地之領屬,為出兵台灣尋找理由;於此,只要出兵台灣合理之理由成立,隱含意即迴轉到琉球所屬問題上來,表示清政府間接承認日本對琉球的獨有。

在隨後的清日台事外交中,明治政府給駐華公使柳原前光的談判要領中也明言:「當以此次機會,斷絕琉球兩屬之淵源,開啟朝鮮自新之門戶。此乃朝廷之微衷,當職者之秘計也。」

1874年,日本侵台結果。《北京專條》:

為會議條款互立辦法文據事。

照得各國人民有應保護不致受害之處,應由各國自行設法保全。如在何國有事,應由各國自行查辦。茲以台灣生番曾將日本國屬民等妄為加害,日本國本意為該番是問,遂遣兵往彼,向該生番等詰問。今與中國議明退兵並善後辦法,開列三條於後。

一、日本國此次所辦,原為保民義舉起見,中國不指以為不是。

二、前次所有遇害難民之家,中國定給撫恤銀兩,日本所有在該處修道建房等件,中國願留自用,先行議定籌補銀兩,別有議辦之據。

三、所有此事兩國一切往來公文,彼此撤回註銷,永為罷論。至於該處生番,中國自宜設法妥為約束,以期永保航客不能再受凶害。

從條約內容看,日本政府的初期意圖完全達到,即:第一,清政府承認日本侵台行為為「保民義舉」,使日本獲得清政府間接承認其領有琉球的證據——又一「口實」;第二,獲得賠款。雖然,佔領台灣和打開朝鮮門戶的意圖並未實現,但前述兩條成果能為開國不久、內政不穩、國力尚弱的日本所得,已是其莫大的收穫。條約中,「各國人民有應保護不致受害之處,應由各國自行設法保全。如在何國有事,應由各國自行查辦」之語與承認日本侵台為「保民義舉」存在明顯的矛盾,雖是清政府爭取權益之體現,但實為對日本的妥協退讓的軟弱表現。

《副島外務卿ヘ生蕃問罪ノ為メ清國応接振四箇條別勅》,日本國立公文書館藏檔。

外務省調查部編纂:《日本外交文書》,第7卷第95號文書。

外務省調查部編纂:《日本外交文書》,第7卷第186號文書。

四、阻貢、滅國——琉球人的反抗與武力鎮壓

阻貢。1875年6月14日,此前渡清的琉球船隻「從福州攜同治皇帝崩御之白詔、光緒皇帝登極之紅詔返回」。循例,琉球當派遣進香使和慶賀使前往清國。正在琉球為此準備之際,獲知消息的明治政府認為割斷中琉關係的良機已至,斷然採取行動,派遣官員前往阻止。7月14日,業已抵達琉球的松田道之向琉球政府傳達「停止向清政府進貢、接受冊封,使用明治年號,進行藩政改革和藩王尚泰上京」等命令及「說明書」,要求琉球方面立即尊奉執行,是為「阻貢事件」。為了達到阻貢的目的和1879年執行其「廢藩置縣處分」的目的,針對琉球方面的抵抗,強蠻之明治政府兩度派兵入侵琉球。一次是,1875年琉球方面在 「阻貢事件」中被迫「認可了(日本派遣的)熊本鎮台分遣隊的駐軍」。另一次是,1879年3月25日,為了貫行「廢藩置縣處分」正式吞併琉球,松田道之率領二等警視補園田安賢以及警部巡查百六十人與陸軍步兵四百名許乘汽船抵達那霸,對琉球人的護國抗爭進行武力壓服。

滅國。1879年1月底,松田道之再次抵達那霸,傳達明治政府「廢藩置縣處分」的朝命。 琉球人堅決的拒絕了明治政府此次的處分舉措。3月27日,松田道之「率其官兵,專振威勢,侵入王城」,在首里城對藩王尚泰宣布「廢藩置縣」敕令,促尚泰東去,並以兵衛守護城館,「使王移居東宮」。同時,命令各地方交出有關土地、人民、財務的一切文書、簿冊,並責令藩吏做嚮導,由隨行日人加封、監管;為防止琉球方面的對抗,責令封鎖首里城門,沒有證件禁止通行,以防止和鎮壓琉民向中國逃散;又分遣官員至琉球各地、各島以朝旨遍告土民:「琉球土地人民,皆屬日本者也;所有賦稅,自今以後當報納我館」。琉球士民不願服從,甚至有「振劍示威」者。4月 29日,松田再次強令尚泰遷出東宮,面對琉球眾官的請願威脅稱「若有違令,則遣兵攻圍東宮,以強捕去」;琉球眾官聞言毫無懼色,憤然相語曰:「自古有雲,君辱臣死也;為人臣者,豈忍生視捕君,必須為君死守」,集滿東宮內外,守護君主;最終,被尚泰以「爾等為君死守,實副為臣之道……而我國兵器缺乏,武藝不悉,勢不可敵」之言勸散。此日夜間,卧病之中的尚泰王及兩夫人被迫退出首里居城,「士族官吏數百人圍著駕輿,婦女和眾人哀號不知幾許,實在目不忍睹。」明治政府不許尚泰因病延期之請,尚泰只得攜次子尚寅(宜野灣王子)、各按司親方於5月27日從那霸啟程棄國而去,6月9日抵達東京。

琉球人從1875年開始清醒的意識到了明治政府吞滅琉球的陰謀之後,面對明治政府無理、強橫的暴行,琉球方面的抗爭按照「救國」和「復國」的不同階段任務,開始活躍起來。一直持續到甲午戰爭,至今也有延續和轉化。

琉球人的抗爭以請願、不合作抗爭、暴力鬥爭等方式進行。其中,催人淚下的一次事件是「林世功」的自殺殉國。1880年底,駐北京請願的琉球士人決定採用「死諫」的方式向清政府表明反對「琉球分割」的決意,發生了琉球士人林世功「自殺殉義」以死請願的極端事件。林世功撰寫誓死請願書全文如下:

琉球國陳情通事 林世功 謹

稟為以一死泣請天恩、迅賜救主存國、以全臣節事。

竊功因主辱國亡,已於客歲(1879年)九月,隨同前進貢正使耳目官毛精長等,改裝入都,迭次匍叩憲轅,號泣賜救,各在案。惟是作何辦法,尚未蒙諭示,昕夕焦灼,寢饋具廢。泣念功,奉國主之命,抵閩告急,三年不圖。敝國慘遭日人益肆鴟張,一則宗社成墟,二則國主、世子被執東行,繼則百姓受其毒虐,皆由功不(未)能痛哭請救所致,已屬死有餘罪。顧國主未返,世子拘留,尤期雪恥以圖存,未敢捐軀以塞責。今晉京守候,又逾一載,仍復未克濟事,何以為臣!計惟有以死泣請王爺及大人,俯準據情具題,傳召駐京倭使,論之以大義,威之以聲靈,妥為籌辦,還我君王,復我國都,以全臣節,則功雖死無憾矣!

謹稟。

光緒六年十月十八日

寫完這份請願書後,林世功於11月20日「辰刻」(早上8點)自殺殉義。在其留下的遺書中寫道:「功謂奉國主之命而告危急,於茲五載,乃上不能救君,下不能存都,以何復國王之命。世子若問父王,又將以何為對?此功所以捐生命而請救。」據載,林世功還留下一首絕命詩:「古來忠孝幾人全,憂國思家已五年;一死猶期存社稷,高堂專賴弟兄賢。」林世功請願書中隻字未提「分島建國」方案,但從最後的「還我君王,復我國都」的請求中不難看出,包括林世功在內的琉球人對「分島建國」方案的極力反對。從林世功的最後遺作中能深刻的感受到琉球人「家國破亡、主辱民散」的悲涼以及對此無能為力的痛苦和無奈,也能感受到「琉球」作為一個自主的王國在琉球人心中的分量。

東亞同文會編:《對華回憶錄》

《琉球國向克讓等稟》,殷夢霞、賈貴榮、王冠編《國家圖書館館藏琉球資料續編》。

喜舍場朝賢著:《琉球見聞錄》。

米慶余著:《琉球歷史研究》。

西里喜行編:《琉球救國請願書集成(一)》,《琉球大學教育學部紀要》(第30集)。

西里喜行著:《清末中琉日關係史研究》(上冊),第374頁。

蔡璋著:《琉球亡國史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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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上邊的內容,應該可以大致感知,近代日本政府在武力毀滅琉球國之前,琉球具有獨立性的政治地位,和琉球人自身的政治訴求。以上,對琉球文化、習俗上的獨特性基本沒有涉及,是為缺憾。

回歸題主的正題。琉球滅國之後,日本從19世紀末開始在琉球實行「皇民化」政策,從教育、文化、習俗,乃至歷史敘述上改造琉球,抹滅琉球人的特性。1880年到1945年間,日本對琉球文化、歷史、習俗、社會等方方面面的抹滅的過程和細節,在已有的琉球歷史研究中做得非常不足,這是留給現在的任務。沖繩的歷史研究的代表,如伊波普猷、外間守善等,在日本政府的教育培養下,所作的沖繩歷史研究,難免會帶有日本史的視角,將琉球的歷史放入日本歷史的進程中,而這並不符合琉球歷史的本來面貌。

二戰中,日本棄琉球於戰火,琉球人的命運被輕賤、愚弄,稍微懂得太平洋戰爭歷史的人都會明白吧。時至今日,日本人對琉球人的區別對待依然嚴重。

草草歸結。了解了琉球的歷史,就會為琉球數百年來遭受的來自日本的災難而扼腕嘆息,悲小國琉球的命運多舛。而今,有多少人能清楚的了解琉球的歷史,而不是被日本歷史學者的描述潛移默化。了解、重視自身歷史與文化的琉球人若要為自立、和平、尊嚴而爭取,又有何不可。

讓琉球回歸琉球

另外,小國琉球的存亡,因東亞局勢失衡而變化,同樣琉球的自立也可能會因東亞、世界局勢的變化、平衡而出現新的狀況。但是,最終能期待日本能正視歷史,尊重歷史,尊重琉球人民;而琉球人民,也能獲得真正的和平,而不因勢而命運飄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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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歷史的研究到社會的共識,對於當下的沖繩這不是一個輕鬆的課題,只能懷著期待等待。


看了超星上面一個會議講琉球的兩屬問題,自從17世紀初薩摩藩進攻琉球之後。球球王國實際上和清朝與日本保持著奇怪的兩面臣屬的關係。清朝方面實際上是知道琉球向日本朝貢的事實卻為何要裝作不知道?還有日本當時為什麼不直接佔領琉球而是保持了數百年這種間接的臣屬關係?


藍瘦香菇!


扯點日琉關係:

琉球從明代開始向中國朝貢,為中國屬國奉行「正朔」琉球因為其特殊的地理原因,和歷史上重要的戰略地位,從明代壬辰倭亂那時候開始就被日本覬覦,日本一直利用琉球謀取中琉貿易的利益,到了日本德川幕府時期1609年薩摩入侵琉球,明治時期1879年4月4日日本強佔琉球改其名為沖繩。

總的來說琉球這個國家,知道自己國力不夠就想安安心心跟宗主國朝朝貢做做貿易,同時明朝時也和日本薩摩藩有點往來,也只是想和日本當個單純的商業夥伴而已。明治日本愣是給人家單方面宣布「琉球自古以來就是兩屬」,最後被強吞。

最近在研究日琉關係,有關琉球歷史發展的內容,可以給您推薦兩本書:

《中山世譜》

米慶余教授的《琉球歷史研究》


盤點:琉球獨立鬥爭中的流血事件 - 新華軍事 - 新華網

盤點:琉球獨立鬥爭中的流血事件

琉球大屠殺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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