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全國一盤棋有什麼實現難度嗎?
跟95歲老人跳樓無關,只是想問,社保制度全國統一實行一個政策有什麼實現難度呢?北上廣消費水平高,工資也高,繳費基數也高,老了多享受點,小城市繳費基數低,老了少享受點,個稅徵收尚且可以「一刀切」,社保這樣實行的難度在哪裡?
現在人口流動頻繁,很多老人年老後也會選擇去其他城市投奔子女,社保轉過來轉過去非常不方便,而且每次轉移挺大一部分都會「充公」,這其實對個人來說還蠻不公平的,有什麼更好的辦法嗎?
難度非常非常大。占坑,加完班再說。-------------------------------------------------加班兩天的分割線-----------------------------------------------------------------
社保制度全國統一,這個想法很早之前在部里就已經提出。當年更是喊出了「十二五計劃結束前要完成養老保險的全國統籌」這樣的口號。現在離十二五計劃結束也就剩三十幾天了。養老保險的省級統籌才完成了不到一半的省份,全國統籌更是沒影,再別說其他社保了。
你問社保制度全國統籌好不好,當然吼啊。實現全國聯網,可以在全國任一城市參保,不需要辦理轉移,不存在多繳,重複繳納,異地領取等各種問題。但是這麼好為什麼不能實現呢? 倆字,沒錢! 實現全國統籌,可以通過設定繳費比例來控制養老金領取的比例,達到多繳多得的目的。但是你忽略一個根本問題,就是社保是連續的。 就像你說的,現在人口流動頻繁,勞動力基本都集中在北上廣深或者南方的一些新型發達城市。這些勞動力是繳納的社保的中堅人群啊。而像以前的一些老工業基地所在的省份,例如東北西北,都是消費社保的大省份。這樣的情況就造成了在東北和西北省份,繳納人群不多,但是領取社保的人特別多,所以社保,尤其是養老金年年處於虧損狀態。而且越虧越多。但是北上廣深或者南方一些新興工業區,由於勞動力密集,無歷史原因拖累,而且流動的勞動力在當地繳納完社保後,不是當期領取,導致了他們這些省市的社保金甚至是由結餘的。 而且由於分稅制的實行,富中央窮地方,土地經濟現狀又不景氣。這麼大一筆錢,誰會心甘情願的上交中央統一管理分配?這個問題問的非常好啊。
你要說難,機關事業養老改革之前2008年先是五省市試點結果一直毫無進展,你說難不難?去年一個文件下來現在基本都到位了,我本周就要去培訓具體的業務經辦了,你說簡單不簡單?
我想題主雖然說的是社保,其實指的應該是養老險吧,那這裡就只談養老險。
首先我想指出提問中的幾個錯誤。
第一,養老險的政策制度一直是統一的,現行制度各地有差異,無非也就是個單位繳費比例差異,無非是個視同繳費年限繳費指數計算的差異而已,其他無論是賬戶構成還是最終的計發辦法,都是國務院明確規定的。給兩個文件,一個是國發[1997]26號,另一個是國發[2005]38號,現行各地的養老制度都是在這兩個文件框架下的,更何況2011年還出了社會保險法,所以制度統一這一點並無問題。
第二,社保轉移不存在充公!不存在充公!不存在充公!對,重要的事情我說了三遍。養老乃至醫療保險轉移的時候,個人賬戶是全額跟著你個人走的,你的所有繳費信息也被忠實記錄在轉移信息表上跟你去了轉入地。我知道你們要和我說統籌賬戶的問題,確實現在統籌賬戶跨省只帶走12%,但是這部分本身就跟你沒什麼關係好嗎,說白了,帶統籌基金走純粹是怕轉入地到時候基金出問題,而這部分基金本身就是現收現付的,等你退休這錢早花掉了。
下面說說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
第一,先說說現在各地的繳費費率。個人繳費8%全國統一併且進個人賬戶,而且現在都要求做實,不要聽媒體跟你們宣傳的空賬,起碼2006年之後收的錢都不許用於現行支付的,社保基金高壓線誰碰誰死我會嚇唬你們?企業繳費比例就五花八門了,1998年改革初期基本都是清一色的22%,現在最高的地方是20%,最低14%左右,比如我省就是14。以前深圳到過10%,後來出了個異地轉移統籌基金帶走12%的政策深圳就調高了,不然走一個虧2%不是。還有一個奇葩的群體叫靈活就業人員,目前我省是18%,其中8%個賬,10%統籌,這部分人轉走一個我們就對應虧2個點。那麼好了,如果真要實現全國統一,這費率如何調整,當年一個轉移政策深圳被迫調高企業負擔,現在一個統一會不會繼續導致低費率省份費率上調?會不會引發經濟動蕩?這個跟您考慮的自己口袋裡幾張養老金不是一個數量級的事兒,我沒敢仔細想也確實想不出,總歸是一個問題。
第二,再來說說繳費基數和待遇計發。現在的繳費基數是以各省上年平均工資為基礎的,養老金計發也是如此。國家這麼大,地區發展又那麼不平衡,如果實行全國統籌,必然要搞全國一個平均工資,無論對發達還是欠發達地區都有極大影響。對欠發達地區,基數「被平均」,對企業還是個人的負擔都是迅速加大的;而對發達地區,所核定的退休待遇比之前肯定會有「斷崖式」下降,對參保人員的權益就是侵害,兩頭不討好的事情。
第三,說說現在的省級統籌。說到底,省級統籌一般也就是個政策統一,我省還捎帶實行了一個省內跨地轉移不轉統籌基金。本質上說,依然還是各地各自統籌,基金自負盈虧,只不過需要上繳一個省級調節金,必要的時候調節一下。如果養老金搞全國統籌,到最後也一定是這個模式。但是現在是不是這個模式呢?是也不是。說不是,那是因為目前官方層面沒有人公開說我們在玩全國統籌;說是,現在的確有些省份養老金存在收支問題,但是中央對於這些省份其實都是有轉移支付的,不然你們整天看新聞說養老金收不抵支了,但是真正又有哪裡拖欠過養老金了呢?這個轉移支付的錢從哪裡來?也不是憑空印出來的,所以無論是社保還是財政,都存在全國的地區間調節,沒必要一定盯著全國統籌這個虛名。
第四,系統問題。不誇張的說,全國有多少個統籌地,就有多少個社保信息系統。早幾年開始搞跨地區轉移的時候部里搞了個部平台,本意是希望轉移通過部平台走的,但是現在正經走部平台的寥寥無幾,為什麼,因為需要你的程序去適配部平台的。如果今天出來說我們要搞權益統一記錄了,那麼毫無疑問要建大的機房,資料庫要搞起來,信息程序要全國統一,這些都很簡單,砸錢嘛。但是問題就在於要把之前分散在各地資料庫里的數據都彙集到一起還不能出錯,我不是學計算機的,不知道這裡是否有大神來向我們普及一下這裡的難度。
以上說了那麼四點,不妨總結一下,真要實現全國統籌,是否一定就比現在好?我想答案一定是否定的。如果基金缺口是因為制度缺陷而存在,那不會因為全國統籌了這個問題就消失,或許暫時可以掩蓋這個問題,但一定會以更慘烈的形式爆發出來。題主提到了個稅一刀切的問題,個稅確實一刀切了,可是這樣做真的合理嗎?京滬穗深的3500起征點和某個五線小城鎮的3500能一樣?開頭我就說了這事兒難也不難,但是養老制度畢竟關乎一個人年老之後到死亡的生命歷程,而且全國在個稅起征點上的人有多少?而養老幾乎是人人都會涉及,怎麼可以不慎之又慎?
最後作為一個學社保又做社保的小職員,說說我對未來社保一點膚淺的看法。
第一,全國一個大系統遲早是要做的,現在這個狀況下對多地重複參保重複領取待遇根本沒有辦法發現,而且違法成本還是太低,撐死就是讓人把多領的錢還回來,所以只有數據共享才能防範這個問題。但是可能也就僅僅涉及繳費記錄和待遇享受,前者是方便異地轉移,後者是防止基金損失。
第二,一定會建立基金全國調劑機制。不管基金問題到底是不是制度缺陷,這個辦法能救急,那就一定會上,但可能也就是上繳每年各地徵收額的一定比例用於跨地調劑。
第三,也是我覺得最迫切的問題,其實有幾個小點,都和征繳有關。一是降低單位繳費比例,現在確實高了,很影響參保擴面,你擴不了參保,首先當期支付就會受影響,其次現在一堆人不參保以後他們老了誰來養,這必然又是個社會問題,所以也要加大應繳未繳的打擊力度。二是要做實繳費基數,現在各位的社保基數和實際工資,我們都懂的。媒體動不動就說替代率40多甚至30多,不能說不對,但是起碼是有誤導的。制度設計是要35年繳費才能實現目標替代率的,您工資10000,按2500繳費還正好只交15年,您覺得政策制定時的59.17%替代率會實現嗎?
題外的說點基金投資收益,我倒是覺得現在還是過於苛責。當然不能說苛責有錯,畢竟希望自己的錢增值人之常情。希望未來能讓參保人員在一定程度上指定自己個賬的投資方式,當然啦,收益風險也一併自擔。
Btw,我和我的同事們都很期待早日全國統籌,起碼我們就不用操作轉移業務了,我也不用在涉及轉移的人員待遇核定時不斷和原參保地扯皮了,真的是好辛苦啊。
確實很難,除了沒錢,再吐槽一些其他的不容易看到的。社保需要有人和系統來管吧?一盤棋了,意味著很多社保居要壓縮、權位減少、職能變少,由此帶來的問題自己想。一盤棋了,意味著數據集中存管、管理平台和系統不再需要那麼多了,也就是開發買賣管理的空間少了,尋租空間少了,所以就會有很多人說:哎呀萬一錯了、當機了誰負責任?沒人敢負這個責任......由此帶來的問題自己想。
讓你和窮人家把家產合起來,然後平分,你們家肯干?
經濟發達地區往往是人口凈流入省,類似深圳這樣的地方人口結構年輕的不得了,每年社保基金沉澱以千億記,一旦全國一盤棋,這些錢就都要支援東北和西南等不發達地區,你是地方主官你會答應嗎?你要是這麼幹了就是與全省人民為敵,也不要想繼續待下去了。今天的中國是徹底的諸侯經濟,大家各顧各的,誰也不要打算讓別人做雷鋒。最重要的是,斷人財路勝過殺人父母的道理還是要懂的。
深圳社保大廳,可能是全國最繁忙的大廳,因為大部分是去退保的。退只能退個人部分,統籌部分就留深圳了。要讓北上廣深吐出來,這談何容易。
全國社保一盤棋並不只是關乎社保,可以說那就等於取消了戶籍制度,社保制度在德國的設計之初就是為了控制民眾的,也是目前戶籍制度下,地方政府能夠控制管理民眾圈在屬地的為數不多的手段。如果社保全國統管,也就沒有了某省人、某市人的概念,同時,像目前的如樓市限購政策(在某地繳納社保滿幾年可以購房)就會作古,可以想像,一線大城市的壁壘將完全由經濟能力而不是行政力量形成。因此,全國統一標準的社保勢必讓生活消費水平較高城市的靠社保金生活的人無法再立足,有能力者進入城市的同時,也意味著城市裡的破落戶原住民會被趕出城市核心,而這往往是他們不可接受,政府無法處理的社會矛盾難題。中國人其實並不安土重遷,今天的南方人,古代大多是北方人(古代的南方人去了東南亞),即使到了近代,為了更好的生存,闖關東,下南洋,中國人的遷徙能力並不比西方殖民者差。但以戶籍為標準的社保制度下,恰恰把這種遷徙能力扼殺了。
社保改革首要就是進行戶籍改革,廢除屬地的人口管理,同時把屬地的富裕方針改變為屬人的富裕理念,取消轉移支付這種各地逐底競爭的財政模式。改善一個貧困縣的人經濟能力,不是一味給其撥款,而是讓他去更好的地區發展。當然,這其中的阻力就主要來自貧困地的政府部門,因為民眾走得了,政府人員尤其是那些幹部不願離開自己的職位。
綜上,最主要的困難就應該是來自目前享受高福利的發達地區貧民和享受財政轉移的貧困地區官員,而這兩者,除非有極強勢的外界力量,撼動他們都不容易。年輕時候無需轉移,相當於各地上班就繳納在各地,退休後會合併的。最後在滿足社保繳納所在地政策或者是戶籍地,領取養老金。
社保制度不完善,這是目前的缺陷。也是目前需要解決的重中之重。目前政府出台的,異地醫保就醫,雖然不能從本上解決異地就醫看病報銷難的問題。但是從另一層也能看出政府的態度。多地也推行了,異地養老保險繳納年限滿15年以上可異地退休的政策。目前來看只能期待更好政策出台了!
嗨呀,除了地方利益,還有一個原因 因為現行退休工資的演算法和當地平均工資有關係。如果全國一盤棋,就必須採用全國平均工資,這個差距有多大,你們懂得。 而當地平均工資是計算退休工資無法迴避的因素。
不太能理解充公的意思,如果是退保,的確只能退個人部分,但是為什麼不辦轉移呢?現在轉移都是直接轉過來算繳費年限的
以及理論上可以,但是考慮到有些連年虧空有些連年結餘,你就知道難度有多大了~我感覺跟取消戶籍一樣難。。。簡政放權的事誰願意干啊。
我們是社會主義社會,為什麼不可以?
應屆生,在稅局上班了一個月,每天都有人來辦理社保業務……回去研究下再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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