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對方全責有那些賠償?
對方一輛賓士左轉撞到我爸爸正常行駛的摩托車,交警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對方全責,但是在住院過程中對方一直沒有露面,也沒有墊付醫藥費,都是打了好多次電話才來墊付了五千塊的醫藥費,我爸爸住院住了八天,(我媽照顧的我爸,他不想住院了就出院了,醫院建議在觀察下)然後醫院開了一個建議修養八周的證明,我爸爸他說做焊工的,自己開的門面,沒有收入證明,現在處理,對方保險公司的誤工費只給90塊一天,也不給護理費,精神損失費,就只賠償八周的誤工費(90一天)和醫藥費,焊工哪兒才止90一天,但是沒有收入證明,該怎麼處理,還有護理費,精神損失費,營養費,這些該怎麼才能得到理賠?
A:肇事司機是不可能墊付的。哪怕他是個好人,也被人訛怕了,這是現在上路司機都知道的鐵律。絕對不會給你錢的,能先墊給你5000已經是很有良心的司機了。這要怪就怪萬能的體制吧。
B:我也知道焊工不止90一天。但是你有稅單嗎?你沒有稅單,那就是最低賠付標準……稅收這個東西吧,你交了有時候還會有點助力。你不交那就抱歉,法律不保護你。
C:如果找律師或者專業人員,你出點血,應該可以給你提供專業的意見,比如除了稅單還有什麼別的東西可以證明收入。私營業主的話,這個問題其實是比較尷尬的。你證明了收入但是沒有稅單,那弄不好就是大事情了……具體的請諮詢律師。
D:營養費護理費應該是和醫藥費一起的,如果醫生醫囑上寫明需要看護/休息/加強營養,那麼應該都會有。當然如果沒寫的話,可能沒有。如果有問題,建議司法途徑解決。
E:精神損失費應該本來就是沒有的。哪有那麼多精神損失。
F:以上內容皆是開車上馬路前老司機傳授。不夠專業,但是都是血的教訓。哪些要賠,哪些不賠,哪些事情不能做,都是被人訛出來的道路……還是A里那句話,你覺得自己的利益沒有得到保護,只能怪體制……
保險公司員工來告訴你咋辦。
第一,墊付不是找車主,是找保險公司,直接跟保險公司說就可以了,有不知道的信息可以問交警。
第二,沒有任何證據支持,90塊一天已經很多了。90一天,算下來等於2700一個月,而如果沒有合同/工資單/明確收入證明(即單位發人工的證明),保險公司必然是按當地最低工資來計算。
第三,精神損失費不用談,沒評殘你別想憑空(即無起訴)要求保險公司賠這個(後續解釋)。
第四,護理費每天80,直接要求保險公司給。
第五,營養費你真想要,找你醫生,修改病歷,至少上面必需要有【加強營養】幾個字眼兒,這樣你去找保險公司談應該能拿到一部分。
解釋一下第三點,精神損失費你是絕對不用考慮的(不起訴),為什麼呢,因為法律根本沒有明確給保險公司提出【什麼傷情能給多少精神損失費】。那如果你站在我們的角度,你說怎麼辦?錢是通過一層層的上報審批後再賠出去的,不是跟你溝通的那個人從自己口袋掏出來的,一切賠款都必需提供相關證明以及有相關文件,精神損失就是一種沒有證明也沒有相關規定文件的賠償項目。
同理,第二點也是一樣的,你必需【提供證明】,保險公司不可能因為你憑空說你爸爸工資1W就按1W,5000就5000。在沒有任何證明的情況下(例如賣菜或者你提到的焊工),大部分都是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例如廣州市是1800上下),部分地區可以按該工種平均工資計算(但大多沒有)。
解釋過後,我順帶教你現在該怎麼做。
第一,先想好你想要人家賠多少錢。
第二,每一項都準備好材料,真沒有的就算了。
第三,約車主一起上保險公司談。
這個流程叫協商,因為保險公司也不太想搞訴訟,畢竟保險公司是弱勢群體(真的),訴訟必輸,輸了又得給大頭部分的訴訟費,有時候會考慮乾脆把訴訟費部分也賠給你,就當是免去麻煩,所以協商是很有必要的。
但依我經驗看,題主您是那種想要超出應有賠款的人(無貶義),這種情況你就別想著保險公司能依足你的希望,也別想車主能自掏腰包給你(三五百會掏,多了別想),所以你最好的途徑是起訴。
但再根據我經驗,你起訴也沒法拿到精神損失,精神損失費_百度百科。沒有評殘,法院一般是不會支持精神損失費的,那麼頂破大天也就是在誤工費部分做糾纏,但沒有任何證明的情況下,法院也是按照該工種平均工資算的。
總結一下,題主您記住,【凡事講證據,口說無憑】
謝邀。
最近邀請我的都是交通事故的問題,就沒有別的問題來邀請么。
對方一輛賓士左轉撞到我爸爸正常行駛的摩托車,交警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對方全責,但是在住院過程中對方一直沒有露面,也沒有墊付醫藥費,都是打了好多次電話才來墊付了五千塊的醫藥費。
首先,沒有強制規定全責有義務進行墊付,而是雙方都有先進行墊付醫藥費的義務,所以這個沒啥問題,就不展開討論了,展開以後很沒趣……
我爸爸住院住了八天,(我媽照顧的我爸,他不想住院了就出院了,醫院建議在觀察下)然後醫院開了一個建議修養八周的證明,我爸爸他說做焊工的,自己開的門面,沒有收入證明
住院8天的所有單據發票都保留好,複印幾份,至少自己手上得有一份複印件。原件遲早要給對方進行理賠的,沒必要在發票上卡著。在這8天里的醫藥費不管是不是在醫保範圍內,或者甲類標準、乙類標準,只要不是超過治療需要(比如除了治療車禍造成的傷害以外順便把感冒藥高血壓葯心臟病葯風濕病要全開一套,舉例而已)的均可以向車主索賠,至於車主和保險公司之間的費用差異糾紛那個不用你們考慮。同時這8天內的誤工費是有的。但是護理費由於是你母親進行的護理,沒有請護工,因此護理費保險公司會以沒有票據為理由不認,或者按照最低標準來賠付,多少錢一天我不記得了,反正很少。個人建議如果你母親能提供收入證明,讓她去開一個,用來作為護工費的依據。如果沒有,確實沒啥好辦法。
對方保險公司的誤工費只給90塊一天,也不給護理費,精神損失費,就只賠償八周的誤工費(90一天)和醫藥費,焊工哪兒才只90一天,但是沒有收入證明,該怎麼處理,
誤工費這個確實比較麻煩,由於沒有收入證明,保險公司只能按照行業平均標準來算,也就是告訴你的一天90。顯然這個費用是很低的,所以如果你能從銀行、支付寶查詢等方式或許最近3個月的流水,可以作為證據提供給對方。並且你們也得有個大概靠譜的數字,至少你們自己得清楚一天誤工費要多少差不多。五金門面的生意我不熟,不知道是不是有什麼旺季淡季,這個我就不扯遠了。總之一點就是,你們提出的數字得靠譜,至少提供的證據是能夠證明的,否則後期協商不成起訴,法院也不支持你的請求啊。
還有護理費,精神損失費,營養費
護理費剛才已經說了,營養費這個是有依據的。不過我如果沒記錯,營養費應該是醫生在出院小結上寫上一句類似「需要加強營養」這樣字眼的醫囑,保險公司才會賠付。一般來說,如果小傷,比如「軟組織挫傷」也就是俗稱的「皮外傷」,醫生是不會寫這個的,去法醫那做傷情鑒定也就是輕微傷的標準,營養費是不賠。而如果是涉及到骨折這種至少輕傷的,營養費肯定是會有的,大概幾十一天,也不高。精神損失費這個……說實話很扯,保險公司一般都不會管的,都是和車主協商來的,不要報太大指望。
綜上,我的建議是,先讓令尊好好養傷,做個法醫鑒定(這個費用是可以要求對方保險公司報銷的),然後和車主以及車主的保險公司協商。協商不成,就去法院起訴對方車主和保險公司,(一定要一起起訴,不然後期還是會把保險公司告了,事情複雜化),法院根據你的舉證和要求依法來進行判決。
自己開的門面還沒有收入證明……小心被查出來偷稅漏稅
首先要搞清楚的是,對方都上了什麼保險,分別可以保多少金額,這個應該可以從交警那裡查到,或者和對方直接溝通了解到。
如果對方的車險上得比較齊全,保險公司賠付應該沒什麼大問題。對方壓力應該不大,很多事情應該比較好溝通。你和對方溝通好,並盡量和對方的保險公司相關人員直接聯繫,剩下的就是正常的走保險理賠流程了,哪些能賠,哪些不能賠,哪些是肇事方的人道撫慰,都可以得到清楚明確的答覆和解決。如果對這些解決不滿,也可以找律師提起民事訴訟,但是通常結果不樂觀。
但是如果對方上了很少的保險,那意味著這些賠償都要對方個人來出,如果對方是個很操蛋的人,當然,如果開車上路卻上很少的保險,那對方基本就是個操蛋的人。那就很糟糕了,具體可以參考前幾天鬧得轟轟烈烈的河北平安保險女經理撞人後耍賴的情況。這時就必須要找專業律師進行訴訟了,過程會很漫長並折磨人,結果看運氣。
另外,如果對方保險上得齊全,還能墊付5000多,說明對方比較好溝通,事情應該比較好處理。
醫療費藥物費輔助器具費後續治療費鑒定費護理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交通費傷殘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失費食宿費 如果只是問哪些項目 這些一個個往裡套有的就可以要
另 證明收入可以用賬戶往來(如銀行流水、支付寶微信轉賬記錄、紙質收據等,儘可能三年以內的)及對應的已做工程證明來證明收入,可附客戶的情況說明(載明你爹什麼時候給他工作、工作內容、酬勞、地點等),如果訴訟肯定有護理費,但需要醫院醫生出具證明需護里多久(現在很多醫生怕擔責已經不給這樣出了,這時你就要找司法鑒定,鑒定傷殘等級順便作出護理期的鑒定),護理人是你媽就按你媽誤工費算,或者按100/天左右這樣子,看經濟水平。精神損失費一般傷殘才有,深圳是1-10級對應10萬-1萬,營養、護理、誤工多久看司法鑒定是否可以出,不出的話這三個時間按住院起始到恢復自理能力,希望能幫到你
————————————一個想轉行的小法師
簡單說一下,詳細說太多了,打字太麻煩…
一,對方司機沒有墊付醫療費屬於正常現象,他沒有法律上的義務去墊付,在當下社會,不墊付的是常態,墊付了就是良心發現了。
二,對方保險公司明顯賠的少了,你可以去法院起訴。交通事故的賠償項目主要有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傷殘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財產損失等,各個項目是否賠償,賠償多少要看具體情況。謝邀。
1.只要能證明是焊工,可以參考行業標準進行賠付,各省之間有差異,找度娘。
2.護理費,視傷情嚴重,護理可從0天-20年,具體傷情未描述清楚。
3.根據描述,傷情應該不嚴重,營養費及精神撫慰金不予支持。
4.總的來說,根據描述,除了醫療費,該案後期賠償由「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組成。整體賠付費用預估萬元左右。
以上,希望能幫助到你,或者再補充傷情描述。
國家法律沒有規定發生事故後必須墊付醫藥費。
你貌似缺的不是收入證明,而是個人所得稅的稅票吧。
保險公司只能按戶口性質區分城鎮居民或者農村居民按一般平均數賠付。你放心吧,保險公司理賠部都得按法院的判決數額上下差不多的賠付。你如果證據不全,法院也不會認定你的收入超過3500(個稅起征點)。護理費同理,沒有稅票也不會多於每月3500。法律沒有規定強制車主墊付醫療費的,護理費,精神損失費,營養費這些每個城市都有具體的計算標準,不是保險公司或者事主說多少就多少,具體私了協商不成建議找個律師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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